昭公·昭公十八年原文原文
【經】
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曹伯須卒。
夏五月壬午,宋、衛、陳、鄭災。
六月,邾人入鄅。
秋,葬曹平公。
冬,許遷於白羽。
【傳】
十八年春,王二月乙卯,周毛得殺毛伯過而代之。萇弘曰:「毛得必亡,是昆吾稔之日也,侈故之以。而毛得以濟侈於王都,不亡何待!」
三月,曹平公卒。
夏五月,火始昏見。丙子,風。梓慎曰:「是謂融風,火之始也。七日,其火作乎?」戊寅,風甚。壬午,大甚。宋、衛、陳、鄭皆火。梓慎登大庭氏之庫以望之,曰:「宋、衛、陳、鄭也。」數日,皆來告火。裨竈曰:「不用吾言,鄭又將火。」鄭人請用之。子產不可。子大叔曰:「寶,以保民也。若有火,國幾亡。可以救亡,子何愛焉?」子產曰:「天道遠,人道邇,非所及也,何以知之。竈焉知天道?是亦多言矣,豈不或信?」遂不與,亦不復火。
鄭之未災也,里析告子產曰:「將有大祥,民震動,國幾亡。吾身泯焉,弗良及也。國遷其可乎?」子產曰:「雖可,吾不足以定遷矣。」及火,里析死矣,未葬,子產使輿三十人,遷其柩。火作,子產辭晉公子、公孫於東門。使司寇出新客,禁舊客勿出於宮。使子寬、子上巡群屏攝,至於大宮。使公孫登徙大龜。使祝史徙主祏於周廟,告於先君。使府人、庫人各儆其事。商成公儆司宮,出舊宮人,寘諸火所不及。司馬、司寇列居火道,行火所焮。城下之人,伍列登城。明日,使野司寇各保其征。郊人助祝史除於國北,禳火於玄冥、回祿,祈於四鄘。書焚室而寬其征,與之材。三日哭,國不市。使行人告於諸侯。
宋、衛皆如是。陳不救火,許不吊災,君子是以知陳、許之先亡也。
六月,鄅人藉稻。邾人襲鄅。鄅人將閉門,邾人羊羅攝其首焉,遂入之,盡俘以歸。鄅子曰:「余無歸矣,從帑於邾。」邾莊公反鄅夫人,而舍其女。
秋,葬曹平公。往者見周原伯魯焉,與之語,不說學。歸以語閔子馬。閔子馬曰:「周其亂乎?夫必多有是說,而後及其大人。大人患失而惑,又曰,可以無學,無學不害。不害而不學,則苟而可。於是乎下陵上替,能無亂乎?夫學,殖也,不學將落,原氏其亡乎?」
七月,鄭子產為火故,大為社,祓禳於四方,振除火災,禮也。乃簡兵大蒐,將為蒐除。子大叔之廟在道南,其寢在道北,其庭小。過期三日,使除徒陳於道南廟北,曰:「子產過女而命速除,乃毀於而向。」子產朝,過而怒之,除者南毀。子產及沖,使從者止之曰:「毀於北方。」
火之作也,子產授兵登陴。子大叔曰:「晉無乃討乎。」子產曰:「吾聞之,小國忘守則危,況有災乎!國之不可小,有備故也。」既,晉之邊吏讓鄭曰:「鄭國有災,晉君大夫不敢寧居,卜筮走望,不愛牲玉。鄭之有災,寡君之憂也。今執事撊然授兵登陴,將以誰罪?邊人恐懼,不敢不告。」子產對曰:「若吾子之言,敝邑之災,君之憂也。敝邑失政,天降之災。又懼讒慝之間謀之,以啟貪人,薦為敝邑不利,以重君之憂。幸而不亡,猶可說也。不幸而亡,君雖憂之,亦無及也。鄭有他竟,望走在晉。既事晉矣,其敢有二心?」
楚左尹王子勝言於楚子曰:「許於鄭,仇敵也,而居楚地,以不禮於鄭。晉、鄭方睦,鄭若伐許,而晉助之,楚喪地矣。君盍遷許?許不專於楚。鄭方有令政。許曰『余舊國也』,鄭曰『余俘邑也』,葉在楚國,方城外之蔽也。土不可易,國不可小,許不可俘,仇不可啟。君其圖之。」楚子說。冬,楚子使王子勝遷許於析,實白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