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
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宮桷。
葬曹莊公。
夏,公如齊逆女。
秋,公至自齊。
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
戊寅,大夫、宗婦覿,用幣。
大水。
冬,戎侵曹。
曹羈出奔陳。
赤歸於曹。
郭公。
【傳】
二十四年春,刻其桷,皆非禮也。御孫諫曰:「臣聞之,儉,德之共也;侈,惡之大也。先君有共德而君納諸大惡,無乃不可乎?」
秋,哀姜至。公使宗婦覿,用幣,非禮也。御孫曰:「男贄大者玉帛,小者禽鳥,以章物也。女贄不過榛栗棗脩,以告虔也。今男女同贄,是無別也。男女之別,國之大節也,而由夫人亂之,無乃不可乎?」
晉士蒍又與群公子謀,使殺游氏之二子。士[插圖]告晉侯曰:「可矣。不過二年,君必無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