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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公·昭公二十八年原文原文

【經】

二十有八年春,王三月,葬曹悼公。

公如晉,次於乾侯。

夏四月丙戌,鄭伯寧卒。

六月,葬鄭定公。

秋七月癸巳,滕子寧卒。

冬,葬滕悼公。

【傳】

二十八年春,公如晉,將如乾侯。子家子曰:「有求於人,而即其安,人孰矜之?其造於竟。」弗聽。使請逆於晉。晉人曰:「天禍魯國,君淹恤在外。君亦不使一個辱在寡人,而即安於甥舅,其亦使逆君。」使公復於竟而後逆之。

晉祁勝與鄔臧通室。祁盈將執之,訪於司馬叔游。叔游曰:「《鄭書》有之,『惡直醜正,實蕃有徒。』無道立矣,子懼不免。《詩》曰:『民之多辟,無自立辟。』姑已,若何?」盈曰:「祁氏私有討,國何有焉。」遂執之。祁勝賂荀躒,荀躒為之言於晉侯。晉侯執祁盈。祁盈之臣曰:「鈞將皆死,憖使吾君聞勝與臧之死也以為快。」乃殺之。

夏六月,晉殺祁盈及楊食我。食我,祁盈之黨也,而助亂,故殺之。遂滅祁氏、羊舌氏。

初,叔向欲娶於申公巫臣氏,其母欲娶其黨。叔向曰:「吾母多而庶鮮,吾懲舅氏矣。」其母曰:「子靈之妻殺三夫,一君,一子,而亡一國、兩卿矣。可無懲乎?吾聞之,甚美必有甚惡,是鄭穆少妃姚子之子,子貉之妹也。子貉早死無後,而天鍾美於是,將必以是大有敗也。昔有仍氏生女,黰黑而甚美,光可以鑒,名曰玄妻。樂正後夔取之,生伯封,實有豕心,貪惏無饜,忿纇無期,謂之封豕。有窮后羿滅之,夔是以不祀。且三代之亡,共子之廢,皆是物也。女何以為哉?夫有尤物,足以移人。苟非德義,則必有禍。」叔向懼,不敢取。平公強使取之,生伯石。伯石始生,子容之母走遏諸姑,曰:「長叔姒生男。」姑視之,及堂,聞其聲而還,曰:「是豺狼之聲也。狼子野心,非是,莫喪羊舌氏矣。」遂弗視。

秋,晉韓宣子卒,魏獻子為政。分祁氏之田以為七縣,分羊舌氏之田以為三縣。司馬彌牟為鄔大夫,賈辛為祁大夫,司馬烏為平陵大夫,魏戊為梗陽大夫,知徐吾為塗水大夫,韓固為馬首大夫,孟丙為盂大夫,樂霄為銅鞮大夫,趙朝為平陽大夫,僚安為楊氏大夫。謂賈辛、司馬烏為有力於王室,故舉之。謂知徐吾、趙朝、韓固、魏戊,餘子之不失職,能守業者也。其四人者,皆受縣而後見於魏子,以賢舉也。

魏子謂成鱄:「吾與戊也縣,人其以我為黨乎?」對曰:「何也?戊之為人也,遠不忘君,近不偪同,居利思義,在約思純,有守心而無淫行。雖與之縣,不亦可乎?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其兄弟之國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國者四十人,皆舉親也。夫舉無他,唯善所在,親疏一也。《詩》曰:『唯此文王,帝度其心。莫其德音,其德克明。克明克類,克長克君。王此大國,克順克比。比於文王,其德靡悔。既受帝祉,施於孫子。』心能制義曰度,德正應和曰莫,照臨四方曰明,勤施無私曰類,教誨不倦曰長,賞慶刑威曰君,慈和徧服曰順,擇善而從之曰比,經緯天地曰文。九德不愆,作事無悔,故襲天祿,子孫賴之。主之舉也,近文德矣,所及其遠哉。」

賈辛將適其縣,見於魏子。魏子曰:「辛來,昔叔向適鄭,鬷蔑惡,欲觀叔向,從使之收器者,而往立於堂下。一言而善。叔向將飲酒,聞之,曰:『必鬷明也。』下,執其手以上,曰:『昔賈大夫惡,娶妻而美,三年不言不笑。御以如皋,射雉,獲之,其妻始笑而言。賈大夫曰,才之不可以已,我不能射,女遂不言不笑夫。今子少不颺,子若無言,吾幾失子矣。言之不可以已也如是。』遂如故知。今女有力於王室,吾是以舉女。行乎,敬之哉!毋墮乃力。」

仲尼聞魏子之舉也,以為義,曰:「近不失親,遠不失舉,可謂義矣。」又聞其命賈辛也,以為忠:「《詩》曰,『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忠也。魏子之舉也義,其命也忠,其長有後於晉國乎。」

冬,梗陽人有獄,魏戊不能斷,以獄上。其大宗賂以女樂。魏子將受之。魏戊謂閻沒、女寬曰:「主以不賄聞於諸侯,若受梗陽人,賄莫甚焉。吾子必諫。」皆許諾。退朝,待於庭。饋入,召之。比置,三嘆。既食,使坐。魏子曰:「吾聞諸伯叔,諺曰,『唯食忘憂』。吾子置食之間三嘆,何也?」同辭而對曰:「或賜二小人酒,不夕食。饋之始至,恐其不足,是以嘆。中置,自咎曰,豈將軍食之而有不足?是以再嘆。及饋之畢,願以小人之腹為君子之心,屬厭而已。」獻子辭梗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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