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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語·臧文仲說僖公請免衛成公

作者:左丘明

溫之會,晉人執衛成公歸之於周,使醫鴆之,不死,醫亦不珠。

臧文仲言於僖公曰:“夫衛君殆無罪矣。刑五而已,無有隱者,隱乃諱也。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鉞,中刑用刀鋸,其次用鑽笮,薄刑用鞭撲,以威民也。故大者陳之原野,小者致之市朝,五刑三次,是無隱也。今晉人鴆衛侯不死,亦不討其使者,諱而惡殺之也。有諸侯之請,必免之。臣聞之:班相恤也,故能有親。夫諸侯之患,諸侯恤之,所以訓民也。君盍請衛君以示親於諸侯,且以動晉?夫晉新得諸侯,使亦曰:‘魯不棄其親,其亦不可以惡。’”公說,行玉二十瑴,乃免衛侯。

自是晉聘於魯,加於諸侯一等,爵同,厚其好貨。衛侯聞其臧文仲之為也,使納賂焉。辭曰:“外臣之言不越境,不敢及君。”

譯文

諸侯在溫地盟會時,晉國逮捕了衛成公,把他押送到周,指使醫生用毒酒暗害他,沒有成功,醫生也沒有受到報復。

臧文仲對魯僖公說:“衛君大概沒有罪了。刑不過五種,沒有用毒死的方法去暗害的。暗害就得避嫌疑。大刑是用甲兵討伐,其次是用斧鉞殺戮,中刑是用刀鋸斷肢,其次是用鑽笮毀容,最輕的是鞭打,用來威嚇百姓。所以用甲兵、斧鉞殺死的在野外執行,用刀鋸處死的在市、朝執行,五種刑法三個場所,這些都沒有隱蔽地執行的。現在晉人毒死衛侯不成功,也沒有報復醫生,是想避去暗害的嫌疑。倘若有諸侯出面替衛君求情,一定會得到赦免。我聽說:地位相同的人互相體恤,所以能夠關係親近。諸侯有了患難,其他諸侯去體恤他,這樣才能教育百姓互相幫助。你何不替衛君求情以在諸侯間顯示你的愛心,並且以此感動晉侯呢?晉侯剛剛成為諸侯間的盟主,讓他也認為:魯國不背棄它親近的諸侯,我們不可以待他不好。”僖公很高興,用二十對白玉送給周王和晉侯,於是衛侯得到赦免。

自此以後晉國遣使到魯國聘問,規格要比其他諸侯高一等,送的禮物也比和魯國同等爵位的要好。衛侯聽聞臧文仲對自己被釋放的作用,派人送禮給他。臧文仲推辭說:“別國臣子的話不越境,不敢和你有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