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紀·元紀二十七
作者:畢沅
起柔兆掩茂二月,盡上章攝提格十二月,凡五年。
◎至正六年
春,二月,庚戌朔,日有食之。
辛未,興國雨雹,大者如馬尾首。
是月,山東地震,七日乃止。
司天監奏:“天狗星墜地,血食人間五千日,始於楚,遍及齊、趙,終於吳,其光不及兩廣。”後天下之亂。皆如所言。
三月,辛未,盜扼李開務之閘河,劫商旅船,兩淮運使宋文瓚言:“世皇開會通河千有餘里,歲運米至京者五百萬石。今騎賊不過四十人,劫船三百艘而莫能捕,恐運道阻塞,請選能臣率壯勇千騎捕之。”不聽。
戊申,京畿盜起,范陽縣請增設縣尉。
山東盜起,詔中書參知政事索諾木巴勒至東平鎮遏。
是月,高苑縣地震,壞民居。
夏,四月,壬子,遼陽為捕海東青煩擾,沃濟野人及碩達勒達皆叛;萬戶邁珠等討之,遇害,詔恤其家。
癸丑,頒《至正條格》於天下。
甲寅,以中書參知政事呂思誠為左丞。
乙卯,享於太廟。
丁卯,帝如上都,中書平章政事特穆爾達實留守。
舊法,細民糴於官倉,出印券月給之者,其直三百文,謂之“紅帖米”,賊籌而給之,盡三月止者,其直五百文,謂之“散籌米”;貪民買其籌帖以為利。特穆爾達實請別發米二十萬石,遣官坐市肆,使人持五十文即得米一斗,奸弊遂絕。
以中書左丞呂思誠知經筵事。命左右二司、六部吏屬於午後講習經史。
五月,壬午,廣西象州盜起。
江西田賦提舉司擾民,罷之。
丁亥,盜竊太廟神主。
遣和爾呼達討沃濟野人。
辛卯,絳州雨雹,大者二尺餘。
丁酉,以黃河決,立河南、山東都水監。
六月,己酉,汀州連城縣民羅天麟、陳積萬叛,陷長汀縣;福建元帥府經歷真寶、萬戶廉和尚等討之。
丁巳,詔以雲南賊死可伐盜據一方,侵奪路甸,命伊圖琿為雲南行省平章政事,討之;鏇降詔招諭。
是月,羅浮山崩,水涌,溺死百餘人。
秋,七月,己卯,享於太廟。
癸巳,詔選集賽官為路、府、縣達嚕噶齊。
丙申,以參知政事多爾濟巴勒為中書左丞。
時有善音樂得幸者,帝命為崇文監丞,多爾濟巴勒他擬一人以進,帝怒曰:“選法盡由中書邪?”多爾濟巴勒頓首曰:“用幸臣居清選,恐後世以此議陛下。今選他人,臣實有罪,省臣無與焉。”帝悅,擢為右丞。
甲辰,京畿奉使宣撫鼎鼎奏御史薩巴爾等罪,杖黜之。時諸道奉使,皆與台憲互相掩蔽,惟鼎鼎與湖廣道巴實糾舉無避。
是月,鄜州雨白毛如馬鬃。
八月,丙午,命江浙行省右丞呼圖克布哈、江西行省右丞圖嚕統軍合討羅天麟。
是月,帝至自上都。
益都臨淄縣雨雹,大如杯盂,野無青草,赤地如赭。
九月,乙酉,克復長汀。
戊子,邵武地震,有聲如鼓,至夜復鳴。
冬,十月,思靖猺寇武岡;詔湖廣省臣及湖南宣慰元帥鄂勒哲特穆爾討之,俘斬數百級,猺賊敗走。
閏月,乙亥,詔赦天下,免差稅三分,水旱之地全免。
靖州猺賊吳天保陷黔陽。
癸未,汀州賊徒羅德用殺用天麟、陳積萬,以首級送官,餘黨悉平。
十二月,丁丑,省臣改擬明宗母壽章皇后徽號曰:“莊獻嗣聖皇后。”
辛卯,有司以賞賚泛濫,奏請恩賜必先經省、台,院定擬。
壬寅,山東、河南盜起,遣左右阿蘇衛指揮布爾國等討之。
是歲,尚書李糹冋以河災,請躬祀郊廟,近正人,遠邪佞,是崇陽抑陰,不報。
以侍御史蓋苗為中書參知政事。
時大臣以兩京弛道狹隘,請毀民田廬廣之,已遣使督有司治之矣,苗議曰:“馳道創自至元初,何今日獨為隘為?”力辨,乃罷。時議以宿衛士悉出為郡長官,俾以養貧,苗議曰:“郡長所以牧民,豈養貧之地哉!果有不能自存,賜之錢可也。若任郡寄,必擇賢才而後可。”議遂寢。又欲以鈔萬貫與角牴者,苗曰:“諸處告飢,不蒙賑恤;力戲何功,獲此重賞乎!”又簽四川廉訪司事家人違例收職田,奉使宣撫直坐其主,宰相命奉使即行遣,苗請付司詳議,勿使憲司以為口實。於是宰相顧謂僚佐曰:“所以引蓋君至樞機者,欲其相助也,乃每事相抗,何耶?今後有公務,毋白參政。”苗嘆曰:“猥以非才,待罪執政,中書之事,皆當與聞。今宰相言若此,不去何俟!”將引去,適詔拜江南行台御史中丞,宰相怒苗終不解,比至,即除甘肅行省左丞。時苗已致仕歸田裡,宰相復奏,旨趣赴任,苗舁疾就道。至鎮,即上言:“西土諸王,為國籓屏,賜賚雖有常制,而有司牽於文法,遂使恩澤不以時及,有匱乏之憂,大非隆親厚本之意。”又言:“甘肅每歲中糧奸弊百端,請以糧鈔兼給,則軍民兼利矣。”從之。遷陝西行台中丞,到官數日,即上疏乞骸骨,歸,逾年而卒。追封魏國公,諡文獻。
苗學術淳正,性孝友,喜施與,置義田以贍宗族。平居恂恂謙謹,及至遇事,張目敢言,雖經挫折,無少回撓,有古遺直之風焉。
◎至正七年
春,正月,甲辰朔,日有食之。大寒而風,朝官仆者數人。
壬子,以中書左丞相博爾濟布哈為右丞相。
先是,博爾濟布哈與右丞相阿嚕圖謀擠害托克托,阿嚕圖曰:“我等豈能久居相位,當亦有退休之日,人將謂我何!”博爾濟布哈屢以為言,終不從。博爾濟布哈遂諷御史劾奏阿嚕圖不宜居相位。阿嚕圖即避出城。其姻黨皆為之不平,請曰:“丞相所行皆善,而御史言者無理,丞相何不見上自陳?上必辨焉。”阿嚕圖曰:“我,開國四傑博爾濟之世裔,豈丞相為難得邪?但命我,不敢辭。今御史劾我,我宜即去。御史乃世祖所設,我若與御史抗,即與世祖抗矣。爾等無復言。”阿嚕圖遂罷去。博爾濟布哈尋亦辭職而罷。
二月,己卯,山東地震,壞城郭,棣州有聲如雷。河南、山東盜蔓延濟寧、滕、邳、徐州等處。
丙戌,以宦者拜特穆爾為司徒。
是月,猺賊吳天保寇沅州。
三月,甲辰,中書省臣言:“世祖之朝,省、台、院奏事,給事中專掌之,以授國史纂修。近年廢弛,恐萬世之後,一代成功無從稽考,請復舊制。”從之。
乙巳,遣使銓選雲南官員。
庚戌,試國子監,會食弟子員,選補路府及各衛學正。
戊午,詔編《六條政類》。
庚申,監察御史王士點劾集賢大學士吳直方躐進官階,奪其宣命。
乙丑,雲南王博囉來獻死可伐之捷。
夏,四月,己卯,享於太廟。
辛巳,以通政院使多勒奇爾為遼陽行省參知政事,討沃濟野人。
庚寅,復以博爾濟布哈為中書右丞相,以平章政事特穆爾達實為左丞相。
特穆爾達實天性忠亮,學術正大。帝嘗問:“為治何先?”對曰:“法祖宗。”又問:“王文統,奇才也,恨不得如斯人者用之!”對曰:“世祖有堯、舜之資,文統不告以王道,而乃尚霸術,要近利,世祖之罪人也。使今有文統,正當遠之,又何足取乎!”
臨清、廣平、灤河等處盜起,遣兵捕之。
通州盜起,監察御史言:“通州密邇京城而賊盜蜂起,宜增兵討之,是杜其源。”不報。
是月,河東大旱,民多飢死,遣使賑之。
帝如上都。
五月,庚戌,猺賊吳天保陷武岡路,詔遣湖廣行省右丞實保統軍討之。實保堅不欲往,左右司郎中余闕曰:“右丞受天子命,為方岳重臣,不思執弓矢討賊,乃欲自逸邪?右丞當往。”實保曰:“郎中語固是,如芻餉不足何?”闕曰:“右丞第往。此不難致也。”闕遂下令趣之,三日皆集,實保乃行。
乙丑,右丞相博爾濟布哈以調燮失宜、災異迭見罷,詔以太保就第。
是月,臨淄地震,七日乃止。河東地坼泉涌,崩城陷屋,傷人民。
六月,詔免太師滿濟勒噶台官,安置西安州。時博爾濟布哈以宿憾譖滿濟勒噶台,故有是詔。其子托克托力請與父俱行,時相欲傾之,因有告變者,復移於西域薩克蘇之地。御史大夫額琳沁巴勒曰:“托克托父子無大過,奈何迫之於險?”乃召還甘肅。
復以御史大夫泰費音為中書平章政事。
彰德路大飢,民相食。
秋,七月,猺賊吳天保復寇沅州,陷漵浦、辰谿縣,所在焚掠無遣。
八月,壬午,杭州、上海浦中午潮退而復至。
九月,癸卯,八憐內哈喇諾海、圖嚕和伯賊起,斷嶺北驛道。
戊申,帝至自上都。
甲寅,詔舉才能學業之人,以備侍衛。
丁巳,中書左丞相特穆爾達實薨。特穆爾達實之為相也,修飭綱紀,立內外通調之法,朝官外補,許得陛辭,親受帝訓,責以成效,郡邑賢能吏,次第甄拔,入補朝闕。分海漕米四十萬石,置沿河諸倉,以備凶荒;先是僧人與齊民均受役於官,其法中變,至是奏復其舊;孔子後襲封衍聖公,階止四品,奏升為三品;歲一再詣國學,進諸生而獎勵之。中書故事,用老臣豫議大政,久廢不設,特穆爾達爾奏復其規,起腆合、張元朴等四人為議事平章,曾未半年,補偏救弊之政,以次興舉。從幸上都還,入政事堂甫一日,感暴疾而卒,年四十六,贈太師,追封冀寧王,諡文忠。
辛酉,以御史大夫多爾濟為中書左丞相。
甲子,集慶路盜起,鎮南王博囉布哈討平之。
丁卯,猺賊吳天保復陷武岡,延及寶慶,殺湖廣行省右丞實保于軍中。
冬,十月,庚辰,詔建穆呼里、巴延祠堂於東平。
丙戌,額琳沁濟達勒反,遣兵討之。
辛卯,開東華射圃。
戊戌,西蕃盜起,凡二百餘所,陷哈剌火州,劫供御蒲萄酒,殺使臣。
是月,猺賊吳天保復寇沅州,州兵擊走之。
十一月,辛丑,監察御史庫庫,以宦者隴普憑藉寵幸,驟升榮祿大夫,追封三代,田宅逾制,上疏劾之。
甲辰,沿江盜起,剽掠元忌,有司莫能禁。兩淮運使宋文瓚上言:“江陰、通、泰,江海之門戶,而鎮江、真州次之,國初設萬戶府以鎮其地。今戍將非人,致賊艦往來無常;集慶花山劫賊才三十六人,官軍萬數,不能進討,反為所敗,後竟假手鹽徒,雖能成功,豈不貽笑!宜亟選智勇,任兵柄,以圖後功;不然,東南五省租稅之地,恐非國家有矣。”不報。
撥山東十六萬二千餘頃地,屬大承天護聖寺。
乙巳,中書戶部言:“各處水旱,田禾不收,湖廣、雲南,盜賊蜂起,兵費不給,而各位集賽冗食甚多,請加分揀。”帝牽於眾請,令三年後減之。
庚戌,猺賊吳天保復陷武岡,命湖廣行省平章政事紐勒領兵討之。
以河決,命工部尚書密勒瑪哈謨行視金堤。
甲寅,猺賊吳天保陷靖州,命威順王庫春布哈、鎮南王博囉布哈及湖廣、江西二省以兵討之。
戊午,命河南、山東都府發兵討湖廣洞蠻。
丁卯,海北、湖南猺賊竊發兩月餘,有司不以聞,詔罪之,並降散官一等。
是月,滿濟勒噶台卒。滿濟勒噶台所至,不以察察為明,赫赫為威,僚屬各效其勤,至於事功既成,未嘗以為己出也。以仁宗寵遇之深,忌日必先百官詣原廟致敬,或一食一果之美,必持獻廟中。至是卒於甘肅。帝念托克托勳勞,召還京師。
十二月,庚午,以中書左丞相多爾濟為右丞相,平章政事泰費音為左丞相。先是多爾濟請於帝曰:“臣藉先臣之廕,早襲國王,昧於國家之理。今備位宰相,非得泰費音不足與共事。”至是遂拜泰費音左丞相,多爾濟為右丞相。
多爾濟為人,寬洪有度。留守司行致賀禮,其物先陳鴻禧觀,將饋二相,多爾濟家臣察知物有豐殺,其致左相者特豐,家臣具白其事,請卻之,多爾濟曰:“彼縱不送我,亦又何怪!”即命受之。
時順江酋長樂孫求內附,請立宣撫司及置郡縣一十三處,省臣將許之,右司都事歸暘曰:“古人有言曰:‘鞭雖長,不及馬腹。’使郡縣果設,有事不救,則孤來附之意,救之,則疲中國以事外夷,所謂獲虛名而受實禍也。”與左丞呂思誠抗辨甚力。泰費音問:“其策安出?”暘曰:“其酋長可授宣撫,勿責其貢賦,使者賜以金帛遣歸足矣。”卒從暘言。京師苦寒,有丐訴相丞馬前者,丞相索皮服予之,仍核在官所藏皮服之數。將悉給貧民,暘曰:“宰相當以廣濟天下為心,皮服能幾何,而欲給之耶?莫若錄饑寒者賑之。”丞相悟而止。
多爾濟為相,務存大體,而泰費音則兼理庶務。一時政權頗出於泰費音,趨附者眾,多爾濟處之凝然,不與較,然泰費音亦能推讓盡禮,中外皆號為賢相雲。
丙子,以連年水旱,民多失業,選台閣名臣二十六人出為守令,許以民間利害實封呈省。參知政事魏中立言於帝曰:“必欲得賢守,無如參議韓鏞者。”帝乃特書鏞姓名,授饒州路總管。饒俗尚鬼,有覺山廟者,能禍福人,盜將行劫,必往卜之。鏞至,即撤其祠宇,沈土偶人於江,凡境內淫祠皆毀之;人初大駭,已而皆嘆服。鏞乃選民俊秀入學,求尊宿有學行為《五經》師,朔望,幅巾深衣謁先聖,每月課試,以示勸勉,由是人人自勵於學。鏞居官,自奉澹泊,僚屬化之。先是朝使至外郡者,所奉一不厭其欲,還即騰謗於朝。其使饒者,鏞延見郡舍中,供以糲飯,退,終無後言。尋有旨,以織幣脆薄,遣使笞行省臣及諸郡長吏,獨鏞無預焉。
丙戌,中書省建議:“以河南盜賊出入無常,宜分撥達勒達軍與揚州舊軍於河南水陸關隘戍守,東至徐、邳,北至夾馬營,遇賊掩捕。”從之。
湖廣行省右丞實保,既為猺賊所害,其子實迪方為中書掾,請奔喪。丞相以實迪有兄弟,不許,歸暘曰:“孝者,人子之同情,以其有兄弟而沮其請,非所以孝治天下也。”乃許之。
是月,陝西行御史台臣,劾奏博爾濟布哈乃逆臣之親子,不可居太保之職,不報。
是冬,衛輝路天鼓鳴。
是歲,隆福宮三皇后鴻吉哩氏薨。
鄱陽硃公遷,以遣逸征至京師,授翰林直學士,每勸帝親賢遠奸,抑豪強,省冗費,修德恤民,庶天意可回,民志可定,不然,恐國家之憂,近在旦夕,帝嘉納之。當國者惡其切直,不能容,公遷亦力辭;章七上,乃出為金華路學正。
◎至正八年
春,正月,戊戌朔,命額林特穆爾知樞密院事。
丁未,享於太廟。
辛亥,黃河決,遷濟寧路於濟州。
詔:“各官府諳練事務之人,毋得遷調。”
詔翰林國史院纂修后妃、功臣列傳,學士承旨張起岩、學士楊宗瑞、侍講學士黃溍為總裁官,左丞相泰費音,左丞呂思誠領其事。
是月,詔給銅虎符,以宮尉鄂勒哲布哈、貴赤衛副指揮使壽山監湖廣軍。命湖廣行省右丞圖齊、湖廣宣慰都無帥鄂勒哲特穆爾,討莫磐洞諸蠻,斬首數百級,其餘二十餘洞,縛其洞酋楊鹿五赴京師。
二月,丙子,命皇子阿裕實哩達喇習讀輝和爾文字。
甲申,以宣政院使桑節為江南行台御史大夫。
時承平日久,內外方以觀望為政,桑節獨持風裁,御史行部,必飭厲而遣之。湖廣簽事三寶珠,性廉介,所至搏貪猾無所貸;御史有以私請者,拒不納,則誣以事劾之。章至,桑節怒曰:“若人之廉,誰不知之,乃敢為是言耶?”即奏杖御史而白其誣。執政者惡之,移湖廣行省平章政事。
湖廣地連江北,威順王歲嘗出獵,民病之;又起廣樂園,多萃名倡巨賈以網大利,有司莫敢忤。桑節至,謁王,王闔中門,啟左扉,召以入。桑節引繩慶坐王中門而言曰:“吾受天子命來作牧,非王私臣也,焉得由不正之道入乎?”閽者入告王,王命啟中門。桑節入,責王曰:“王,帝室之懿親,古之所謂伯父、叔父者也。今德音不聞,而騁獵、宣淫,賈怨於下,恐非所以自貽多福也。”王急握桑節手謝之,為悉罷其所為。有胡僧曰小住持者,服三品服,恃龐橫甚,數以事陵轢官府,桑節掩捕之,得妻、妾、女樂、婦女十有八人,獄具,罪而籍之,由是豪強斂手。桑節,河西人也。
是月,以前奉使宣撫賈惟貞稱職,特授永平路總管。會歲飢,惟貞請降鈔四萬餘錠賑之。
詔濟寧鄆城立行都水監,以工部郎中賈魯為之。魯,高平人也。
三月,丁酉,詔以束帛旌守令之廉勤者。
遼東索和努反,詐稱大金子孫,命將討擒之。
壬寅,土番盜起,有司請不拘資級,委員討之。
福建盜起,地遠,難於討捕,詔汀、漳二州立分元帥府轄之。
癸卯,帝親試進士二十有八人,賜阿嚕輝特穆爾、王宗哲等及第、出身。
己酉,湖廣行省遣使獻石壁洞蠻捷。
辛酉,遼陽烏延達嚕歡,妄稱大金子孫,受玉帝符文,作亂;官軍討斬之。
壬戌,《六條政類》書成。
是月,猺賊吳天保復寇沅州。
夏,四月,辛未,河間等路以連年河決,水旱相仍,戶口消耗,乞減鹽額,詔從之。
乙亥,帝幸國子學,賜衍聖公銀印,升秩從二品。
定弟子員出身及奔喪、省親等法。
詔:“守令選立社長,專一勸課農桑。”
詔:“京官三品以上,歲舉守令一人,守令到任三月,亦舉一人自代。”
平江、松江水災,給海運糧十萬石賑之。
丁丑,遼陽董哈喇作亂,鎮撫奇徹討擒之。
己卯,海寧州、沐陽縣等處盜起,遣翰林學士圖沁布哈討之。
是月,帝如上都。
命托克托為太傅,提調宮傅,綜理東宮之事。
湖廣平章巴延引兵捕土寇莫萬五、蠻雷等。已而廣西峒賊乘隙入寇,巴延退走。
五月,丁酉朔,大霖雨,京城崩。
庚子,廣西山崩,水涌,灕江溢,平地不深二丈餘,屋宇、人畜漂沒。
乙卯,錢塘江潮比之八月中高數丈,沿江民皆遷居以避之。
己未,奎章閣侍書學士致仕虞集卒。集從吳澄游,授受具有原委。性孝友,撫庶弟,嫁孤妹,恩義備至。當權門赫奕,未嘗有所附麗;集議中書,正言讜論,多見容受。屢以片言解疑誤,出人於濱死,亦不以為德也。
是月,永嘉大風,海舟吹上平陸二三十里,死者千數。
六月,丙戌,立司天台於上都。
己丑,中興路松滋縣驟雨,水暴漲,平地深丈有五尺,漂沒六十餘里,死者一千五百人。
是月,山東大水,民飢,賑之。
秋,七月,丙申朔,日有食之。
乙巳,享於太廟。
壬子,量移竄徙官於近地安置,死者聽歸葬。
乙卯,遣使祭曲阜孔子廟。
以江州總管劉恆有政績,擢山東宣慰使。
八月,帝至自上都。
冬,十月,丁亥,廣西蠻掠道州。
十一月,辛亥,猺賊吳天保率眾六萬掠全州。
是歲,設分元帥府於沂州,以邁博齊為元帥,備山東寇。
禮部郎中成遵,奉使山東、淮北,察守令賢否,得循良者九人,貪懦者二十一人,奏之。九人者賜上尊、幣帛,仍加顯擢;其二十一人悉黜之。
台州黃岩民方國珍,入海為亂。
國珍世以販鹽浮海為業,時有蔡亂頭者,行剽海上,有司發兵捕之。國珍怨家告其通寇,國珍殺怨家,遂與史國璋、弟國瑛、國珉亡入海,聚眾數千人。劫掠漕運,執海道千戶德流乾實。事聞,詔江浙參政多爾濟巴勒總舟師捕之。追至福州五虎門,國珍知事危,焚舟將遁,官軍自相驚潰,多爾濟巴勒遂被執;國珍迫其上招降之狀。朝議授國珍定國尉,將治多爾濟巴勒之罪,樞密參議歸暘曰:“將臣失利,罪之固當;然所部皆北方步騎,不習水戰,是驅之死地耳,宜募海濱之民習水利者擒之。今國珍遣人請降,決不可許;國珍已敗我王師,又拘我王臣,力屈而來,非真降也,必討之以示四方。”朝廷方事姑息,卒從其請。國珍竟不肯赴,勢益猖獗。帝遣禮部尚書台哈布哈察實以聞。台哈布哈既得其狀,遂上招捕之策,不聽。
監察御史張楨言:“明埒棟阿、額爾佳、伊嚕布哈,皆陛下不共戴天之仇;巴延賊殺宗室嘉王、郯王一十六口,法當族誅,而其子孫兄弟尚皆仕於朝,宜急行誅竄。右丞相博爾濟布哈,阿附權奸,亦宜遠貶。今災異迭見,盜賊蜂起,海寇敢於要君,閫帥敢於玩寇,若不振舉,恐有唐末籓鎮噬臍之禍。”奏上,徽政院使高隴布力為博爾濟布哈解,帝乃出御史大夫額琳沁巴勒為江浙左丞相中丞,餘皆辭職。詔復加博爾濟布哈太保,於是兩台各道言章交至,博爾濟布哈益不自安,尋謫居渤海縣。
監察御史李泌上言:“世祖誓不與高麗共事,陛下踐世祖之位,何忍忘世祖之言,乃以高麗奇氏為皇后?今河決、地震,盜賊滋蔓,皆陰盛陽微之象,請仍降為妃,庶幾三辰奠位,災異可息。”不聽。
◎至正九年
春,正月,丁酉,享於太廟。
癸卯,立山東、河南等處行都水監,專治河患。
乙巳,廣西猺賊復陷道州,萬戶鄭均擊走之。
三月,丁酉,壩河淺澀,以軍士、民夫各一萬浚之。
是月,黃河北潰。
膠州大飢,人相食。
猺賊吳天保復寇沅州。
夏,四月,丁卯,享於太廟。
丁丑,知樞密院事奇徹台,為中書平章政事。
己卯,以燕南廉訪使韓元善為中書左丞。
是月,帝如上都。
五月,丙辰,定守令督攝之法:路督攝府,府督攝州,州督攝縣。
是月,白茅河東注沛縣,遂成巨浸,詔修金堤,民夫日給鈔三貫。
蜀江大溢,浸漢陽城,民大飢。
六月,丙予,刻小玉印,以“至正珍秘”為文,凡秘書監所掌書,盡以識之。
秋,七月,庚寅,監察御史沃勒海壽,劾奏殿中侍御史哈瑪爾及其弟舒蘇罪惡,御史大夫韓吉納以聞。哈瑪爾者,寧宗乳母之子也,與舒蘇早備宿衛,帝深眷寵之。而哈瑪爾有口才,尤為帝褻幸,累官殿中侍御史,舒蘇亦累官集賢學士,帝每即內殿,與哈瑪爾以雙陸為戲。一日,哈瑪爾服新衣侍側,帝方啜茶,噀茶於其衣,哈瑪爾視帝曰:“天子固當如是耶?”帝一笑而已。其被愛幸,無與為比。由是哈瑪爾聲勢日盛,自籓王、戚里皆賂遺之。
至正初,托克托為丞相,其弟額森特穆爾為御史大夫,哈瑪爾日趨附其兄弟之門。會托克托去相位,而博爾濟布哈為丞相,與托克托有舊怨,欲中傷之,哈瑪爾每於帝前營護,故得免。
初,博爾濟布哈與泰費音、韓吉納、圖們岱爾等情好甚密,及博爾濟布哈罷,泰費音、韓吉納乃謀黜哈瑪爾,諷御史劾奏之。其小罪則受宣讓王等駝馬諸物,其大者則設帳房於御幄之後,無君臣之分;又恃以提調寧徽寺為名,出入托果斯皇后宮,犯分之罪尤大。寧徽寺者,掌托果斯皇后錢糧;托果斯皇后,帝庶母也。哈瑪爾各御史有所言,先於帝前析其非罪,事皆泰費音、韓吉納所摭拾。及韓吉納以御史所言奏,帝大怒,斥弗納。明日,章再上,帝不得已,僅奪哈瑪爾、舒蘇官,居之草地,而沃埒海壽出為陝西廉訪副使。於是泰費音罷為翰林學士承旨,韓吉納為宣政院使。
壬辰,詔皇太子阿裕實哩達喇習學漢人文字,以翰林學士李好文兼諭德,歸暘為贊善。
好文力辭,上書宰相曰:“三代帝王,莫不以教世子為先務,蓋帝王之治本於道,聖賢之道存於經,而傳經期於明道,出治在於為學,關係至重,要在得人。自非德堪范模,則不足以輔成德性;非學臻閫奧,則不足以啟迪聰明;宜求道德之鴻儒,仰成國家之盛事。好文天資本下,人望素輕,草野之習,久與性成,章句之學,浸以事廢,驟以重託,負荷誠難。必別加選掄,庶幾國家有得人之助,而好文免妨賢之飢。”丞相以其書聞,帝嘉嘆之,而不允其辭。好文言:“欲求二帝、三王之道,必由於孔氏,其書則《孝經》、《大學》、《論語》、《孟子》、《中庸》。”乃摘其要略,釋以經義,又取史傳及先儒論說有關治體而協經旨者,加以己見,仿真德秀《大學衍義》之例,為書十一卷,名曰《端本堂經訓要義》,奉表以進。
帝師聞之,言於奇皇后曰:“向者太子學佛法,頓覺開悟,今乃使習孔子之教,恐壞太子真性。”後曰:“吾雖居深宮,不明道德,嘗聞自古及今治天下者,須用孔子之道,舍之他求,即為異端。佛法雖好,乃餘事耳,不可以治天下。安得使太子不讀書耶?”
甲午,以額森特穆爾為御史大夫。
乙未,以湖廣行省左丞相額琳沁巴勒知樞密院事。
甲寅,以巴延為集賢大學士。
乙卯,右丞相多爾濟罷,依前為國王。
是月,大霖雨,水沒高唐州城,江、漢溢,漂沒民居、禾稼。歸德府霖雨浹十旬。
閏月,辛酉,以太傅托克托復為中書右丞相,出韓吉納為江浙行省平章政事。
初,托克托自甘州還上都,將復相,中書參議趙期頤,員外郎李稷,謁翰林直學士兼贊善歸暘私第,致托克托之命,屬草詔,暘辭曰:“丞相將為伊、周事業,入相之詔,當命詞臣視章。今屬筆於暘,恐累丞相之賢也。”期頤曰:“若上命為之,奈何?”暘曰:“事理非順,亦當固辭。”期頤知不可屈,乃已。
庚午,以額爾克達嚕噶齊綽斯戩為中書右丞。
辛巳,詔赦湖南猺賊詿誤者。
初,滿濟勒噶台卒,泰費音請令托克托歸葬,左右以為難,泰費音為之固請,托克托得還,且拜太傅,然不知泰費音之有德於己也,因汝中柏讒間成隙,欲中傷之。是時中書參知政事孔思立等,皆一時名人,泰費音所拔用者,悉誣以罪黜去。泰費音既罷,又誣劾之,而並論其子額森呼圖不宜僭娶宗室女。托克托之母聞之,謂托克托兄弟曰:“泰費音,好人也,何害於汝而欲去之?汝兄弟若違吾言,非吾子也。”侍御史薩瑪特揚言於朝曰:“御史欲害正人,壞台綱,如天下後世何!”即臥病不起。故吏田復勸泰費音自裁,泰費音曰:“吾無罪,當聽於天。若自殺,則誠有慊矣!”遂還奉元,杜門謝客,以書史自娛。
托克托以哈瑪爾嘗為己營護,深德之,遂援引哈瑪爾復為同知樞密院事。
八月,甲辰,以巴延為中書平章政事。
是月,帝至自上都。
九月,甲子,詔:“凡建言中外利害者,委官選其可行之事以聞。”
丙子,中書平章政事定珠以病辭職,不可。
是月,遣御史中丞李獻代祀河瀆。
冬,十月,辛卯,享於太廟。
丁酉,皇太子入端本堂肄業。命托克托、雅克布哈領其事。端本堂虛中坐以俟至尊臨幸,太子與師傅分東西向坐授書,其下僚屬以次列坐,從歸暘議也。
詔以李好文所進《經訓要義》付端本堂,令太子習焉。好文又集《歷代帝王故事》,總百有六篇:一曰聖慧,如漢孝昭、後漢明帝幼敏之類;二曰孝友,如舜、文王、唐玄宗友愛之類;三曰恭儉,如漢文帝卻千里馬、罷露台之類;四曰聖學,如殷宗緝學及陳、隋諸君不善學之類;以為太子問安餘暇之助,又取古史自三皇迄金、宋,歷代授受,國祚久速,治亂興廢為書,名曰《大寶錄》;又取前代帝王是非善惡之所當法戒者為書,名曰《大寶龜鑑》,皆錄以進。復上書曰:“殿下以臣所進諸書,參之《貞觀政要》、《大學衍義》等篇,果能一一推而行之,則太平之治,不難致矣。”
十一月,戊午朔,日有食之。
托果斯皇后以沃埒海壽之言侵己,泣訴於帝。帝怒,乃奪沃埒海壽官,屏歸田裡,禁錮之,並誣韓吉納贓罪,杖流紐爾乾以死;而圖們岱爾自中書右丞出為四川右丞,亦誣以罪,追至中道殺之。
十二月,丁未,猺賊吳天保陷辰州。
是歲,詔汰冗官,均俸祿,賜致仕官及高年帛。
漕運使賈魯建言便益二十餘事,從其八事:其一曰京畿和糴,二曰優恤漕司舊領漕戶,三曰接運委官,四曰通州總治預定委官,五曰船戶困於壩夫,海糧坏於壩戶,六曰疏浚運河,七曰臨清運糧萬戶府當隸漕司,八曰宜以宣中船戶付本司節制。
冀寧平遙等縣曹七七反,命刑部郎中巴克什、兵馬指揮錫布罕討平之。
沅、靖、柳、桂等路猺獠竊發,朝廷以溪洞險阻,下詔招諭之。湖廣行省平章達實特穆爾謂“寇情不可料,請置三分省:一治靜江,一治沅、靖,一治柳、桂,以左、右丞、參政兵鎮其地;罷靖州路總管府,改立靖州軍民安撫司,設萬戶府,益以戍兵。”從之。達實特穆爾,特穆爾達實之弟也。
◎至正十年
春,正月,丙辰朔,以中書右丞綽斯戩為平章政事。
甲戌,隕石隸州,色黑,中微有金星,先有聲自西北來,至州北二十里乃隕。
是月,前太保、中書右丞相博爾濟布哈卒於渤海縣。
三月,奉化州山石裂,有禽鳥、山川、人物之形。
是春,彰德大寒,近清明節,雨雪三尺,民多凍餒死。
夏,四月,丁酉,赦天下。
是月,帝如上都。
五月,右丞相托克托居母憂,帝遣近臣諭之,俾出理庶務。於是托克托用烏庫遜良楨、龔伯璲、汝中柏、拜特穆爾等為僚屬,皆委以腹心之寄,小大之事皆與之謀,事行而群臣不知也。
六月,壬子,有星大如月,入北斗,震聲若雷,三日復還。
甲子,寧州大雨,山崩。
丙寅,上高縣蒙山崩。
八月,壬寅,帝至自上都。
九月,辛酉,祭三皇如祭孔子禮。先是歲祀以醫官行事,江西廉訪使文殊訥建言,禮有未備,乃敕工部具祭器,江浙行省造雅樂,太常定儀式,翰林撰樂章,至是用之。
庚午,命樞密院以軍士五百修築白河提。
壬午,右丞相托克托以吏部選格條目繁多,莫適據依,銓選者得以高下之,請編類為成書,從之。
冬,十月,乙酉,安溪縣後山鳴。
乙未,托克托欲更鈔法,乃集省、台、兩院共議之。
先是,左司都事武祺,以鈔法不行,請如舊,凡合支名目,於總庫轉支,從之。至是與吏部尚書偰哲篤俱欲迎合丞相意,請以楮幣鈔一貫文省權銅錢一千文,鈔為母而錢為子,眾皆唯唯,不敢出一語。中書左丞兼國子祭酒呂思誠曰:“中統、至元,自有母子,上料為母,下料為子,譬如達勒達人乞養漢人為子,是終為漢人之子而已,豈有以故紙為母而以銅錢為過房兒子者乎!”思誠又曰:“錢鈔用法,以虛換實,其致一也。今歷代錢與至正錢、中統鈔、至元鈔、交鈔分為五項,慮下民知之,藏其實而棄其虛,恐不為國家利。”偰哲篤曰:“至元鈔多偽,故更之。”思誠曰:“至元鈔非偽,人為偽爾,交鈔若出,亦有為偽者矣。且至元鈔人猶識之,交鈔人未之識,偽將滋多。”偰哲篤曰:“錢鈔兼行何如?”思誠曰:“錢鈔兼行,輕重不倫,何者為母,何者為子?汝不通古今,徒以口舌取媚大臣,可乎?”偰哲篤怒曰:“我等策既不可行,公有何策?”思誠曰:“我有三字策,曰行不得,行不得!”又曰:“丞相勿聽此言,如向日開金口河,成則歸功汝等,不成則歸罪丞相矣。”托克托見思誠之言直,狐疑未決。御史大夫額森特穆爾曰:“呂祭酒之言亦有是者,但不當在廊廟上大聲厲色耳。”御史劾思誠狂妄,左遷湖廣行省左丞。
遂定更鈔之議,以中統、交鈔一貫省權銅錢一千文,準至元寶鈔二貫,仍鑄至元通寶錢與歷代錢並用,以實鈔法。行之未久,物價騰踴至逾十倍。及兵興,所在郡縣皆以物貸相貿易,公私所積者皆不行,國用由是大乏。
是月,南陽、大名、東平、濟南、徐州,各立兵馬指揮司,以捕上馬賊。時南陽路總管莊文昭言:“本郡鴉路有上馬賊百十為群,突入富家,計其家貲,邀求金銀為撒花。或劫州縣官庫,取輕資,約束裝載畢,拘妓女,置酒高會,三日乃上馬去。州郡無武備,無如之何。”於是始命立兵馬分司五處,然終不能禁。
十一月,壬子朔,日有食之。
辛酉,罷遼陽濱海民煎熬野鹽。
是月,三星隕於耀州,化為石,如斧形,削之有屑,擊之有聲。
十二月,壬午朔,修大都城。
右丞相托克托慨然有志於事功,時河決五年不能塞,方數千里,民被其患,托克托請躬任其事,帝嘉納之。辛卯,以大司農圖嚕等兼領都水監。
集群臣議黃河便益事,言人人殊,唯都漕運使賈魯昌言必當治。先是魯嘗為山東道奉使宣撫首領官,循行被水郡邑,具得修捍成策。後又為都水使者,奉旨詣河上相視,驗狀為圖,以二策進獻:一議修筑北堤以治橫潰,其用功省;一議疏塞並舉,挽河東行,使復故道,其功費甚大。至是復以二策進,取其後策,且以其事屬魯,魯固辭,托克托曰:“此事非子不可。”乃入奏,大稱旨。托克托出告群臣曰:“皇帝方憂下民,為大臣者,職當分憂。然事有難為。猶疾有難治。自古河患,即難治之疾也。今我必欲去其疾,而人人異論,何也?”然廷議終莫能決。帝乃命工部尚書成遵偕大司農圖嚕行視河,議具疏塞之方以聞。
命前同知樞密院事布延布哈等討廣西猺賊。
方國珍復叛,己酉,寇溫州。
是冬,溫暖,霹靂暴雨時行,衢、饒、處等處雨黑黍,內白如粉,草木皆萌芽吐花,大雪而雷電。
是歲,京師麗正門樓上,忽有人妄言災禍,鞫問之,自稱薊州人,已而不知所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