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古詩文古書籍網

列傳·卷一百零八

作者:張廷玉等

萬士和 王之誥( 劉一儒) 吳百朋 劉應節(徐栻) 王遴 畢鏘舒化 李世達 曾同享(弟乾亨)辛自修 溫純 趙世卿 李汝華

萬士和,字思節,宜興人。父吉,桐廬訓導,有學術。士和成嘉靖二十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禮部主事。父喪除,乞便養母,改南京兵部。累遷江西僉事,歲裁上供瓷器千計。遷貴州提學副使,進湖廣參政。撫納叛苗二十八砦,以功賚銀幣。三殿工興,采木使者旁午。士和經畫備至,民賴以安。遷江西按察使,之官逾期,劾免。起山東按察使,再行廣東左布政使。政事故專決於左,士和曰:“朝廷設二使,如左右手,非有軒輊。”乃約右使分日治事。召拜應天府尹,道遷右副都御史。督南京糧儲,奏請便民六事。隆慶初,進戶部右侍郎,總督倉場。尋改禮部,進左。引疾歸。神宗立,起南京禮部侍郎,署國子監事。萬曆元年,禮部尚書陸樹聲去位。張居正用樹聲言,召士和代之。條上崇儉數事。又以災祲屢見,奏乞杜幸門,容戇直,汰冗員,抑乾請,多犯時忌。俺答及所部貢馬,邊臣請加官賞。士和言賞賚有成額,毋徇邊臣額外請,從之。方士倚馮保求官,士和持不可。成國公朱希忠歿,居正許贈王,士和力爭。給事中余懋學言事得罪,士和言直臣不當斥。於是積忤居正。給事中朱南雍承風劾之,遂謝病去。居正歿,起南京禮部尚書,再疏引年不赴。卒,年七十一。贈太子少保,諡文恭。

王之誥,字告若,石首人。嘉靖二十三年進士。授吉水知縣。遷戶部主事,改兵部員外郎,出為河南僉事。討師尚詔有功,轉參議。調大同兵備副使。以搗板升功,增俸一級,進山西右參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大興屯田,每營墾田百五十頃,役軍四百人。列上便宜八事,行之。召為兵部右侍郎。尋以左侍郎總督宣、大、山西軍務。

隆慶元年,就進右都御史。俺答犯石州,之誥令山西總兵官申維岳、參將劉寶、尤月、黑雲龍四營兵尾之南下,而檄大同總兵官孫吳、山西副總兵田世威等出天門關,遏其東歸。巡撫王繼洛駐代州不出,維岳不敢前,石州遂陷。殺人數萬,所過無孑遺,大掠十有四日而去。事聞,維岳、世威、寶論死,繼洛戍邊,吳落職。之誥以還守南山,止貶二秩。

明年,詔之誥以左侍郎巡視薊、遼、保定、宣、大、山西,侍郎劉燾巡陝西、延綏、寧夏、甘肅。之誥以疾辭,代以冀練。已,復因給事中張鹵言,皆罷不遣。三年,起督京營。進右都御史,總督陝西三邊軍務。以延寧將士搗巢功,予一子官,遷南京兵部尚書。神宗嗣位,召拜刑部尚書。張居正專政,之誥與有連,每規切之。萬曆三年,乞假送母歸,逾時不至,被劾。會之誥亦奏請終養,遂報許。後居正喪父奪情,杖言者闕下。歸葬還闕,之誥以召還直臣收人心為勸。卒,贈太子太保,謚端襄。

時有夷陵劉一儒者,字孟真,亦居正姻也。嘉靖三十八年進士。屢官刑部侍郎。居正當國,嘗貽書規之。居正歿,親黨皆坐斥,一儒獨以高潔名。尋拜南京工部尚書。甫半歲,移疾歸。初,居正女歸一儒子,珠琲紈綺盈箱篋,一儒悉扃之別室。居正死,貲產盡入官,一儒乃發向所緘物還之。南京御史李一陽請還一儒於朝,以厲恬讓。帝可其奏。一儒竟不赴召,卒於家。天啟中,追謚莊介。

吳百朋,字維錫,義烏人。嘉靖二十六主年進士。授永豐知縣。徵拜御史,歷按淮、揚、湖廣。擢大理寺丞,進右少卿。

四十二年夏,進右僉都御史,撫治鄖陽。改提督軍務,巡撫南、贛、汀、漳。與兩廣提督吳芳討平河源賊李亞元、程鄉賊葉丹樓,又會師破倭海豐。

初,廣東大埔民藍松山、余大眷倡亂,流劫潼、延、興、泉間。官軍擊敗之,奔永春。與香寮盜蘇阿普、范繼祖連兵犯德化,為都指揮耿宗元所敗,偽請撫。百朋亦陽罷兵,而誘賊黨為內應,先後悉擒之,惟三巢未下。三巢者,和平李文彪據岑岡,龍南謝允樟據高沙,賴清規據下歷。朝廷以倭患棘,不討且十年。文彪死,子珍及江月照繼之,益猖獗。四十四年秋,百朋進右副都御史,巡撫如故。上疏曰:“三巢僣號稱王,鏇撫鏇叛。廣東和平、龍川、興寧,江西龍南、信豐、安遠,蠶食過半。不亟討,禍不可言。三巢中惟清規跨江、賡六縣,最逆命,用兵必自下曆始。”帝采部義,從之。百朋乃命守備蔡汝蘭討擒清規於苦竹嶂,群賊震懾。

隆慶初,吏部以百朋積苦兵間,稍遷大理卿。給事中歐陽一敬等請留百朋剿賊,詔進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巡撫如故。百朋奏,春夏用兵妨耕作,宜且聽撫,帝從之。尋擢南京兵部右侍郎。乞終養,不許。改刑部右侍郎。父喪歸,起改兵部。萬曆初,奉命閱視宣、大、山西三鎮。百朋以糧餉、險隘、兵馬、器械、屯田、鹽法、番馬、逆黨八事核邊臣,督撫王崇古、吳兌、總兵郭琥以下,升賞黜革有差。又進邊圖,凡關塞險隘,番族部落,士馬強弱,亭障遠近,歷歷如指掌。以省母歸。起南京右都御史,召拜刑部尚書。逾年卒。

劉應節,字子和,濰人。嘉靖二十六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歷井陘兵備副使,兼轄三關。三關屬井陘道自此始。四十三年,以山西右參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母喪歸。隆慶元年,起撫河南。俺答寇石州,山西騷動,詔應節赴援。已,寇退。會順天巡撫耿隨卿坐殺平民充首功逮治,改應節代之。建議永平西門抵海口距天津止五百里,可通漕,請募民習海道者赴天津領運,同運官出海達永平。部議以漕卒冒險不便,發山東、河南粟十萬石儲天津,令永平官民自運焉。

四年秋,進右副都御史,巡撫如故。鏇進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代譚綸總督薊、遼、保定軍務。奏罷永平、密雲、霸州採礦。又因御史傅孟春言,議諸鎮積貯,當計歲豐歉。常時以折色便軍,可以積粟;凶歲以本色濟荒,可以積銀。又明年建議通漕密雲,上疏曰:“密雲環控潮、白二水,天設之以便漕者也。向二水分流,到牛欄山始合。通州運艘至牛欄山,以上陸運至龍慶倉,輸挽甚苦。今白水徙流城西,去潮水不二百武,近且疏渠植壩,合為一流,水深漕便。舊昌平運額共十八萬石有奇,今止十四萬,密雲僅得十萬,惟賴召商一法,而地瘠民貧,勢難長恃。聞通倉粟多紅朽。若漕五萬石於密雲,而以本鎮折色三萬五千兩留給京軍,則通倉無腐粟,京軍沾實惠,密雲免僉商,一舉而三善備矣。”報可。

給事中陳渠以薊鎮多虛伍,請核兵省餉。應節上疏曰:“國初設立大寧,薊門猶稱內地。既大寧內徙,三衛反覆,一切防禦之計,與宣、大相埒,而額兵不滿三萬。倉卒召外兵,疲於奔命,又半孱弱。於是議減客兵,募土著,而游食之徒,飢聚飽颺。請清勾逃軍,而所勾皆老稚,又未必安於其伍。本鎮西起鎮邊,東抵山海,因地制兵,非三十萬不可。今主、客兵不過十三萬而已。且宣府地方六百里,額兵十五萬;大同地方千餘里,額兵十三萬五千;今薊、昌地兼二鎮,而兵力獨不足。援彼例此,何以能守?以今上計,發精兵二十餘萬,恢復大寧,控制外邊,俾畿輔肩背益厚,宣、遼聲援相通,國有重關,庭無近寇,此萬年之利也。如其不然,集兵三十萬,分屯列戍,使首尾相應,此百年之利也。又不然,則選主、客兵十七萬,訓練有成,不必仰藉鄰鎮,亦目前苟安之計。今皆不然,徵兵如弈棋,請餉如乞糴,操練如摶沙,教戰如談虎。邊長兵寡,掣襟肘見。今為不得已之計,姑勾新軍補主兵舊額十一萬,與入衛客兵分番休息,庶軍不告勞,稍定邊計。”部議行所司清軍,而補兵之說卒不行。

萬曆元年,進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總督如故。進南京工部尚書,召為戎政尚書,改刑部。錦衣馮邦寧者,太監保從子,道遇不引避,應節叱下之,保不悅。會雲南參政羅汝芳奉表至京,應節出郭與談禪,給事中周良寅疏論之,遂偕汝芳劾罷。卒,贈太子少保。

初,王宗沐建議海運,應節與工部侍郎徐栻請開膠萊河,張居正力主之。用栻樣兼僉都御史以往,議鑿山引泉,計費百萬。議者爭駁之。召式還,罷其役。栻,常熟人,累官南京工部尚書。

王遴,字繼津,霸州人。嘉靖二十六年進士。除紹興推官。入為兵部主事,歷員外郎。峭直矜節概,不妄交。同官楊繼盛劾嚴嵩及其孫效忠冒功事,下部覆。世蕃自為稿,以屬武選郎中周冕。冕發之,反得罪。尚書聶豹懼,趣所司以世蕃稿上。遴直前爭,豹怒,竟覆如世蕃言。繼盛論死,遴為資粥饘,且以女字其子應箕。嵩父子大恚,摭他事下之詔獄。事白復官。及繼盛死,收葬之。遷山東僉事,再遷岢嵐兵備副使。有威名,為巡撫所忌,劾去。官民相率訟冤,詔許起用。

四十五年,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延綏。寇大入定邊、固原,總兵官郭江戰歿。總督陳其學、陝西巡撫戴才坐免,遴貶俸一秩。隆慶改元,寇六入塞,皆失利去。而御史溫如玉論遴不已,解官候勘。後御史楊鉁勘上其功,遂以故官巡撫宣府。總兵官馬芳驍勇,寇不敢深入。遴乃大興屯田,邊儲賴之。秩滿,進右副都御史。尋召拜兵部右侍郎。省親歸,起協理戎政。

神宗立,張居正秉政。遴其同年生,然雅不相能。會議閱邊,遴請行。命往陝西四鎮。峻絕饋遺。事竣,遽移疾歸。居正歿,始起南京工部尚書。尋改兵部,參贊機務。守備中官丘得用濫役營軍,遴奏禁之,因奏行計安留都十二事。召拜戶部尚書。先奉詔蠲除及織造議留共銀百七十六萬餘兩,命於太倉庫補進,遴言:“陛下歷十餘年之儲積,僅三百餘萬,今因一載蠲除,即收補於庫。計十餘年之積,不足償二年取補之資。矧金花額進歲當百萬,自六年以後增進二十萬,今合六年計之,不啻百萬矣。庫積非源泉,歲進不已,後將何繼?”因言京、通二倉糧積八百萬石,足供九年之需,請量改折百五十萬石,三年而止。詔許一年。

時尚寶丞徐貞明、御史徐待開京東水田,遴力贊之,議遂決。故事,戶部銀專供軍國,不給他用。帝大婚,暫取濟邊銀九萬兩為織造費,至是復欲行之,遴執爭。未幾,詔取金四千兩為慈寧宮用,遴又力持。皆不納。已,陳理財七事,請崇節儉、重農務、督逋負、懲貪墨、廣儲蓄、飭貢市。帝報曰:“事關朕躬者已知之。餘飭所司議行。”時釋教大盛,遴請汰其莊者歸農,聚眾修齋者坐左道罪。禮部尚書沈鯉請如遴言。詔已許,后妃宦官多言不便,事中止。

改兵部尚書。遼東總兵官李成梁賂遺遍輦轂,不敢至遴門。遴在戶部頻執爭,已為中官所嫉。會帝閱壽宮,中官持御批索馬。遴以為題本當鈐印,司禮傳奉由科發部,無徑下部者,援故事執奏。帝不悅。大學士申時行嘗以管事指揮羅秀屬遴補錦衣僉書,遴格不許。時行乃調旨責遴擅留御批,失敬上體。御史因交章劾遴,遴乞休去,張佳胤代之。給事中張養蒙言:“羅秀本太監滕祥奴,賄入禁衛。往歲營僉書,尚書遴持正,為所中傷去。未幾秀即躐用,物議沸騰。”於是黜秀,佳胤亦罷。遴雖退,聲望愈重,以年高存問者再三。三十六年卒。贈太子太保。天啟中,追謚恭肅。

畢鏘,字廷鳴,石埭人。嘉靖三十二年進士。授刑部主事。歷郎中,擢浙江提學副使,遷廣西右參政,進按察使,再遷湖廣左布政使。召為太僕卿,未至,改應天尹。海瑞撫江南,移檄京府,等於屬吏,鏘卻不受。瑞察鏘政,更與善。進南京戶部右侍郎,督理糧儲。

萬曆二年,入為刑部右侍郎。改戶部,總督倉場。擢南京戶部尚書,謝病去。起南京工部尚書,就改吏部,征為戶部尚書。帝以風霾諭所司陳時政,鏘以九事上。中言:“錦衣旗校至萬七千四百餘人,內府諸監局匠役數亦稱是。此冗食之尤,宜屏除冒濫。州縣丈田滋弊,雲南鼓鑄不酬工直,官已裁而復置,田欲墾而再停。請酌土俗人情,毋率意更改。至袍服錦綺,歲有積余,何煩頻織。天燈費巨萬,尤不經。濫予不可不裁,淫巧不可不革。”他所奏,並多切要。近幸從中撓之,不盡行。鏘乃引年乞罷。予馳驛歸。鏘遇事守正,有物望。年及八十,賜存問,加太子少保。後凡存問者再。其孫汝楩奉表入謝,詔以為太學生。年九十三而卒。贈太子太保,謚恭介。舒化,字汝德,臨川人。嘉靖三十八年進士。授衡州推官。改補鳳陽,擢戶科給事中。

隆慶初,三遷刑科給事中。帝任宦官,旨多從中下。化言:“法者天下之公,大小罪犯宜悉付法司。不當,則臣等論劾。若竟自敕行,則喜怒未必當,而法司與臣等俱虛設。”詔是其言。冬至郊天,聞帝咳聲,推論陰陽姤復之漸,請法天養微陽,詞甚切直。有詔言災眚洊至,由部院政事不修,令廠衛密察。化偕同列言:“廠衛徼巡輦下,惟詰奸宄、禁盜賊耳。駕馭百官,乃天子權,而糾察非法,則責在台諫,豈廠衛所得乾。今命之刺訪,將必開羅織之門,逞機阱之術,禍貽善類,使人人重足累息,何以為治。且廠衛非能自廉察,必屬之番校。陛下不信大臣,反信若屬耶?”御史劉思賢等亦極陳其害。帝並不從。已而事竟寢。校尉負屍出北安門,兵馬指揮孫承芳見之,疑有奸,系獄鞫訊,詞連內官李陽春。陽春懼,訴於帝。言尉所負非死者,出外乃死,承芳妄生事,刑校尉。帝信之,杖承芳六十,斥為民。化請以陽春所奏下法司勘問,不納。

四年熱審,請釋纍臣鄭履淳、李芳,及朝審,又請釋李已,皆得宥。時高拱當國,路楷、楊順以構殺沈煉論死。拱欲為楷地,謂順首禍,順死,楷可勿坐。化取獄牘示拱曰:“獄故無煉名。有之,自楷始。楷誠罪首。”拱又議宥方士王金等罪,化言:“此遺詔意,即欲勿罪,宜何辭?”忤拱,出為陝西參政。再疏致仕歸。

萬曆初,累擢太僕少卿。復以疾歸。由南京大理卿召拜刑部左侍郎。雲南緬賊平,帝御午門樓受俘。化讀奏詞,音吐洪亮,進止有儀,帝目屬之。會刑部缺尚書,手詔用化。化言:“陛下仁心出天性。知府錢若賡、知州方復乾以殘酷死戍。請飭大小臣僚各遵律例,毋淫刑。《大明律》一書,高皇帝揭之兩廡,手加更定。今未經詳斷者或命從重擬議,已經定議者又詔加等處斬,是謂律不足用也。去冬雨雪不時,災異頻見,咎當在此。”帝優詔答之。會續修《會典》,因輯嘉靖三十四年以後事例與刑名相關者三百八十二條,奏之。詔頒示中外。

十四年,應詔陳言。請信詔令,清獄訟,速訊讞,嚴檢驗,禁冤濫,而以格天安民歸本聖心。帝嘉納焉。帝慮群下欺罔,間有訐發,輒遣官逮捕,牽引證佐,文案累積。化言:“主術貴執要,不當侵有司;徒使人歸過於上,而下得緣以飾非。”潞王府小校以事為兵馬司吏目所笞,帝怒,逮吏目下詔獄,掠死,又罪其捕卒七人。化爭之。詔罪為首一人,余並獲宥。明年,京察拾遺,南京科道論及化。遂三疏乞歸。帝不許。會當慮囚,復起視事。中貴傳帝意宥重辟三十餘人,化爭不可。詔卒從其議。尋稱病篤,乃聽歸。卒,贈太子少保,謚莊僖。李世達,字子成,涇陽人。嘉靖三十五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改吏部,歷考功、文選郎中,與陸光祖並為尚書所倚。隆慶初,丁曾祖憂。起右通政,歷南京太僕卿。

萬曆二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山東。尋進右副都御史,總理河道。未上,改撫浙江。鏇移疾歸,起督漕運兼巡撫鳳陽。黃河南侵,淮安告警,世達請修石堤捍城;寶應氾光湖風濤險惡,歲漂溺,請開越河殺水勢。俱報可。遷南京兵部右侍郎。召改戶部,復改吏部,進左侍郎。擢南京吏部尚書,就改兵部,參贊機務。

俄召為刑部尚書。中官張德毆人死,世達請置於理,刑科唐堯欽亦言之,德遂屬吏。大興知縣王階坐撻樂舞生下吏,帝密遣兩校尉偵之,讞日為巡風主事孫承榮所拒。校尉還奏,帝怒詰世達。世達言偵伺非大體。承榮竟奪俸。東廠太監張鯨有罪,言官交劾,帝曲貸之。世達執奏,帝乃屏鯨於外。駙馬都尉侯拱宸仆斃平民抵法,世達請並坐拱宸。乃革其任,命國學肄禮。罪人焦文粲法不當死,帝怒入之。會朝審,命戶部尚書宋纁主筆。世達言於纁,薄文粲罪。忤旨,詰問,復據法以對。帝卒不從。時帝燕居多暴怒,近侍屢以非罪死,世達因災異上書以諷。浙江飢,或請令罪人出粟除罪。世達言:“法不可廢,寧赦毋贖。赦則恩出於上,法猶存。贖則力出於下,人滋玩。”識者韙之。改左都御史。兵馬指揮何價虐死三人,御史劉思瑜庇之。世達劾奏,帝鐫思秩。復劾罷御史韓介等數人。帝深惡言官,下詔申飭,責以挾私報復。世達言:“效忠持正者,語雖過激,心實無他。即或心未可知,而言不可廢,並宜容納。惟緘默依阿,然後加黜罰。則讜言日進,邪說漸消。”報聞。二十一年,與吏部尚書孫鑨同主京察,斥政府私人殆盡。考功郎中趙南星被劾貶官,世達力爭之,反除南星等名,遂求去,不許。其秋,吏部侍郎趙用賢以絕婚事被訐,世達白其無罪。郎中楊應宿、鄭材疏詆世達,遂連章乞休去。歸七年卒。贈太子太保,謚敏肅。

曾同亨,字於野,吉水人。父存仁,雲南布政使。同亨舉嘉靖三十八年進士。授刑部主事。改禮部,遷吏部文選主事。故事,丞簿以下官,聽胥吏銓注,同亨悉躬親之。與陸光祖、李世達齊名。隆慶初,為文選郎中,薦用遺佚幾盡。進太常少卿,請急去。萬曆初,起大理少卿。歷順天府尹,以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御史劉台得罪張居正,同亨,台姊夫也,給事中陳三謨欲並逐之,奏同亨羸不任職。詔調南京,遂移疾歸。九年,京察拾遺,給事中奏翟、御史錢岱等復希居正指,列同亨名。勒休致。

居正卒,起南京太常卿。召為大理卿,遷工部右侍郎。督治壽宮,節浮費三十餘萬。由左侍郎進尚書。軍器自外輸,率不中程,奏請半收其直,又請減織造之半。皆報可。汝安王妃乞橋稅,同亨拒之。帝竟如妃請。內府工匠,隆慶初數至萬五千八百人,尋汰二千五百人,而中官濫增不已。同亨疏請清厘。已得旨,中官復奏寢之。給事中楊其休疏爭,弗納。同亨弟乾亨請裁冗員以裕經費,京衛諸武臣謂減己月俸也,大嘩,伺同亨出朝,圍而噪之。同亨再乞休,不得請。九門工成,加太子少保。力乞去,詔乘傳歸。起南京吏部尚書,辭不拜。久之,再起故官,累辭乃就職。稅使所在虐民,同亨極諫。三十三年,大計京官,與考功郎徐必達持正不撓。是年,北察失執政意,中旨留給事中錢夢皋等;南察及同亨自陳疏,亦久不下。同亨適給由入都,遂引疾。詔加太子太保致仕。

同亨初入吏部,嚴嵩其鄉人,尚書吳鵬則父同年也,同亨無私謁。嘗止宿署舍,彌月不歸。雅與羅汝芳、耿定向善。尚書楊博痛詆偽儒,同亨曰:“此中多暗修,非可概斥。即使陽假名義,視呈身進取、恬不知恥者,孰愈哉?”卒年七十有五。贈少保,謚恭端。

弟乾亨,字於健。從羅洪先學。登萬曆五年進士,除合肥知縣,調休寧。擢御史。給事中馮景劾李成梁被謫,乾亨以尚書張學顏右成梁也,並劾之。帝怒,黜為海州判官。稍遷大名推官,歷光祿少卿。十八年冬,敕兼監察御史,閱視大同邊務。劾罷總兵官以下十餘人。大同士兵歲餉萬二千石,兵自征之,民不勝擾。乾亨議留兵二百,余盡汰之。屢奏邊備事宜,輒中機要。諸武弁之詬同亨也,大學士王家屏遣諭之曰:“天下有叛軍,寧有叛臣?若曹于禁地辱大臣,罪且死。”諸人乃散去。尚書石星言貴臣被辱,大傷國體,給事中鍾羽正亦言之。不報。家屏密揭力爭,乃奪掌後府定國公徐文璧祿半歲,而治首事者以法。乾亨尋進大理丞,遷少卿。考功郎趙南星以考察事被斥,乾亨論救,侵執政,復移書辨之。廷推巡撫者三,俱不用。遂引疾歸,未幾卒。乾亨言行不苟,與其兄並以名德稱。

辛自修,字子吉,襄城人。嘉靖三十五年進士。除海寧知縣。擢吏科給事中,奏言:“吏部銓注,遴才要矣,量地尤急。邇京府屬吏以大計去者十之五,豈畿輦下獨多不肖哉?地艱而事猥也。請量地劇易以除官,量事繁簡以注考。”吏部善其言,請令撫按舉劾如自修議。巡視京營,劾典營務鎮遠侯顧寰、協理僉都御史李燧,請戒寰罷燧。從之。歷遷禮科都給事中。誠意伯劉世延不法,自修極論其奸。詔革任禁錮。隆慶元年,給事中胡應嘉言事斥,自修疏救。未幾,論奪尚書顧可學、徐可成,侍郎朱隆禧、郭文英贈謚;以可成由黃冠,文英由工匠,可學、隆禧俱以方藥進也。擢太僕少卿,引疾歸。

萬曆六年,起應天府丞,再遷光祿卿。以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六府。奏減均徭里甲銀六萬兩,增築雄、任丘二縣堤,以御滹沱水患。每歲防秋,巡撫移駐易州,征所部供費,防秋已罷,征如故,自修奏已之。入歷大理卿,兵部左、右侍郎,擢南京右都御史。御史沈汝梁者,巡視下江,用饋遺為名,盡括所部贖鍰,自修劾奏之。帝方欲懲貪吏,乃命逮治汝梁,而召自修為左都御史。

十五年,大計京官,政府欲庇私人,去異己。吏部尚書楊巍承意指惟謹,自修患之,先期上奏,請勿以愛憎為喜怒,排抑孤立之人。帝善其言,而政府不悅。有貪競者十餘輩,皆政府所厚,自修欲去之。給事中陳與郊自度不免,遂言憲臣將以一眚棄人,一舉空國。於是自修所欲斥者悉獲免。已而御史張鳴岡等拾遺,首工部尚書何起鳴。起鳴故以督工與中官張誠厚,而雅不善自修,遂訐自修仇主使。與郊及給事中吳之佳助之。御史高維崧、趙卿、張鳴岡、左之宜不平,劾起鳴飾非詭辨。帝先入張誠言,頗疑自修。得疏益不悅,曰:“朝廷每用一人,言官輒紛紛排擊。今起鳴去,爾等舉堪此任者。”維崧等具疏引罪,無他舉。帝怒,悉出之外。給事中張養蒙申救,亦奪俸。刑部主事王德新復疏爭,語侵嬖倖。帝下之詔獄,酷刑究主者。無所承,乃削其籍。自修不自安,亟引疾歸。

自修之進也,非執政意,故不為所容。久之,起南京刑部尚書。復以工部尚書召。未上,卒。贈太子太保,謚肅敏。

德新,安福人,後起官至光祿丞。

溫純,字景文,三原人。嘉靖四十四年進士。由壽光知縣征為戶科給事中。隆慶三年,穆宗既禫除,猶不與大臣接。純請遵祖制延訪群工,親決章奏,報聞。屢遷兵科都給事中。倭陷廣東廣海衛,大殺掠而去。總兵劉燾以戰卻聞,純劾燾欺罔。時方召燾督京營,遂置不問。黔國公沐朝弼有罪,詔許其子襲爵。純言事未竟,不當遽襲。中官陳洪請封其父母,純執不可。言官李已、石星獲譴,疏救之。初,趙貞吉更營制,三營各統一大將。以恭順侯吳繼爵典五軍,而都督袁正、焦澤典神樞、神機。繼爵恥與同列,固辭。帝為罷二人,盡易以勛臣。純請廣求將才,毋拘世爵,不納。已,復命文臣三人分督之,時號“六提督”。純以政令多門,極陳不便,遂復舊制。俺答請貢市,高拱定議許之。純以為弛邊備,非中國利。出為湖廣參政,引疾歸。

萬曆初,用薦起河南參議。十二年,以大理卿改兵部右侍郎兼右副都御史,巡撫浙江。入為戶部左侍郎,進右副都御史,督倉場。母憂去。進南京吏部尚書。召拜工部尚書。父老,乞養歸。終喪,召為左都御史。

礦稅使四出,有司逮繫纍累,純極論其害,請盡釋之,不報。已,諸閹益橫,所至剽奪,污人婦女。四方無賴奸人蜂起言利:有請開雲南塞外寶井者;或又言海外呂宋國有機易山,素產金銀,歲可得金十萬、銀三十萬;或言淮、揚饒鹽利,用其策,歲可得銀五十萬。帝並欣然納之,遠近駭震。純言:“緬人方伺隙,寶井一開,兵端必起。余元俊一鹽犯,數千贓不能輸,而欲得五十萬金,將安取之?機易山在海外,必無遍地金銀,任人往取;不過假借詔旨,闌出禁物與番人市易,利歸群小,害貽國家。乞盡捕諸奸人,付臣等行法,而亟撤稅監之害民者。”亦不報。當是時,中外爭請罷礦稅,帝悉置不省。純等憂懼不知所出,乃倡諸大臣伏闕泣請。帝震怒,問誰倡者,對曰:“都御史臣純。”帝為霽威,遣人慰諭曰:“疏且下。”乃退。已而卒不行。廣東李鳳、陝西梁永、雲南楊榮並以礦稅激民變,純又抗言:“稅使竊弄陛下威福以十計,參隨憑藉稅使聲勢以百計,地方奸民竄身為參隨爪牙以萬計。宇內生靈困於水旱,困於採辦、營運、轉輸,既囂然喪其樂生之心,安能復勝此千萬虎狼耶!願即日罷礦稅,逮鳳等置於理。”亦不報。

先是,御史顧龍楨巡按廣東,與布政使王泮語不合,起毆之,泮即棄官去。純劾罷龍楨。御史於永清按陝西貪,懼純舉奏,倡同列救龍楨,顯與純異,以脅制純,又與都給事中姚文蔚比而傾純。純不勝憤,上疏盡發永清交構狀,並及文蔚,語頗侵首輔沈一貫。一貫等疏辨。帝為下永清、文蔚二疏,而純劾疏留不下。純益憤,三疏論之,因力丐罷,乃謫永清。純遂與一貫忤。給事中陳治則、鍾兆斗皆一貫私人,先後劾純。御史湯兆京不平,疏斥其妄。純求去,章二十上,杜門者九閱月。帝雅重純,諭留之。純不得已,強起視事。及妖書事起,力為沈鯉、郭正域辨誣。楚宗人戕殺撫臣,純復言無反狀。一貫怨益深。三十二年,大計京朝官。純與吏部侍郎楊時喬主之,一貫所欲庇者兆斗及錢夢皋等皆在謫中。疏入久之,忽降旨切責,盡留被察科道官,而察疏仍不下。純求去益力。夢皋、兆斗既得留,則連章訐純楚事。言純曲庇叛人,且誣以納賄。廷臣大駭,爭劾夢皋等。夢皋等亦再疏劾純求勝。俱留中。已,南京給事中陳嘉訓等極論二人陰有所恃,朋比作奸,當亟斥之,而聽純歸,以全大臣之體。帝竟批夢皋等前疏,予純致仕,夢皋、兆斗亦罷歸。

純清白奉公。五主南北考察,澄汰悉當。肅百僚,振風紀,時稱名臣。卒,贈少保。天啟初,追謚恭毅。

趙世卿,字象賢,歷城人。隆慶五年進士。授南京兵部主事。張居正當國,政尚嚴。州縣學取士不得過十五人;布按二司以下官,雖公事毋許乘驛馬;大辟之刑,歲有定額;征賦以九分為率,有司不及格者罰;又數重譴言事者。世卿奏匡時五要。請廣取士之額,寬驛傳之禁,省大辟,緩催科,而末極論言路當開,言:“近者台諫習為脂韋,以希世取寵。事關軍國,捲舌無聲。徒摭不急之務,姑塞言責。延及數年,居然高踞卿貳,誇耀士林矣。然此諸人豈盡矩詬無節,忍負陛下哉,亦有所懲而不敢耳。如往歲傅應禎、艾穆、沈思孝、鄒元標皆以建言遠竄,至今與戍卒伍。此中才之士,所以內自顧恤,寧自同於寒蟬也。宜特發德音,放還諸人,使天下曉然知聖天子無惡直言之意,則士皆慕義輸誠,效忠於陛下矣。”居正欲重罪之。吏部尚書王國光曰:“罪之適成其名,請為公任怨。”遂出為楚府右長史。明年京察,復坐以不謹,落職歸。

居正死,起戶部郎中,出為陝西副使。累遷戶部右侍郎,督理倉場。世卿饒心計。凡所條奏,酌劑贏縮,軍國賴焉。戶部尚書陳垞有疾,侍郎張養蒙避不署事,帝怒,並罷之,而進世卿為尚書。時礦稅使四出為害,江西稅監潘相至擅捕系宗室。曩時關稅所入歲四十餘萬,自為稅使所奪,商賈不行,數年間減三之一,四方雜課亦如之。歲入益寡,國用不支,邊儲告匱,而內供日繁。歲增金花銀二十萬,宮帑日充羨。世卿請復金花銀百萬故額,罷續增數,不許。乞發內庫銀百萬及太僕馬價五十萬以濟邊儲,復忤旨切責。世卿又請正潘相罪,且偕九卿數陳其害,皆不納。世卿復言脂膏已竭,閭井蕭然,喪亂可虞,揭竿非遠,不及今罷之,恐後將無及。帝亦不省。

三十二年,蘇、松稅監劉成以水災請暫停米稅。帝以歲額六萬,米稅居半,不當盡停,今以四萬為額。世卿上言:“鄉者既免米稅,鏇復再征,已失大信於天下。今成欲免稅額之半,而陛下不盡從,豈惻隱一念,貂榼尚存,而陛下反漠然不動心乎?”不報。

其夏,雷火毀祖陵明樓,妖蟲蝕樹,又大雨壞神道橋樑。帝下詔咨實政。世卿上疏曰:

今日實政,孰有切於罷礦稅者!古明主不貴異物,今也聚悖入之財,斂蒼生之怨,節儉之謂何?是為君德計,不可不罷者一。多取所以招尤,慢藏必將誨盜。鹿台、鉅橋,足致倒戈之禍。是為宗社計,不可不罷者二。古者國家無事則預桑土之謀,有事則議金湯之策。安有鑿四海之山,榷三家之市,操弓挾矢,戕及良民,毀室逾垣,禍延雞犬,經十數年而不休者!是為國體計,不可不罷者三。貂榼漁獵,翼虎咆哮。毀掘冢墓,則枯骨蒙殃,奸虐子女,而良家飲恨。人與為怨,讙噪屢聞,此而不已,後將何極!是為民困計,不可不罷者四。國家財賦不在民則在官,今盡括入奸人之室。故督逋租而逋租絀,稽關稅而關稅虧,搜庫藏而庫藏絕,課鹽策而鹽策薄,征贖鍰而贖鍰消。外府一空,司農若埽。是為國課計,不可不罷者五。天子之令,信如四時。三載前嘗曰“朕心仁愛,自有停止之時”,今年復一年,更待何日?天子有戲言,王命委草莽。是為詔令計,不可不罷者六。

陛下試思:服食宮室,以至營造征討,上何事不取之民,民何事不供之上?嗟此赤子,曾無負於國,乃民方歡呼以供九重之欲,而陛下不少遂其欲;民方奔走以供九重之勞,而陛下不少慰其勞;民方竭蹶以赴九重之難,而陛下不少恤其難。返之於心,必有不自安者矣。陛下勿謂蠢蠢小民可駕馭自我,生殺自我,而不足介意也。民之心既天之心,今天譴頻仍,雷火妖蟲,淫雨疊至,變不虛生,其應非遠。故今日欲回天意在恤民心,欲恤民心在罷礦稅,無煩再計而決者。

帝優答之,而不行。至三十四年三月,始詔罷礦使,稅亦稍減。然遼東、雲南、四川稅使自若,吏民尤苦之。雲南遂變作,楊榮被戕。而西北水旱時時見告,世卿屢請減租發振,國用益不支。逾月復奏請捐內帑百萬佐軍用,不從。世卿遂連章求去,至十五上,竟不許。先是,福王將婚,進部帑二十七萬,帝猶以為少,數遣中使趣之。中使出誶語,且劾世卿抗命。世卿以為辱國,疏聞於朝,帝置不問。至三十六年,七公主下嫁,宣索至數十萬。世卿引故事力爭,詔減三之一。世卿復言:“陛下大婚止七萬,長公主下嫁止十二萬,乞陛下再裁損,一仿長公主例。”帝不得已從之。福王新出府第,設崇文稅店,爭民利,世卿亦諫阻。

世卿素勵清操,當官盡職。帝雅重之。吏部缺尚書,嘗使兼署,推舉無所私。惟楚宗人與王相訐,世卿力言王非偽,與沈一貫議合。李廷機輔政,世卿力推之。廷臣遂疑世卿黨比。於是給事中杜士全、鄧去霄、何士晉、胡忻,御史蘇為霖、馬孟禎等先後劾之,世卿遂杜門乞去。章復十餘上,不報。三十八年秋,世卿乃拜疏出城候命。明年十月,乘柴車徑去。廷臣以聞,帝亦不罪也。家居七年卒,贈太子少保。

李汝華,字茂夫,睢州人。萬曆八年進士。授兗州推官。征授工科給事中,嘗劾戎政尚書鄭洛不職。及出閱甘肅邊務,洛方經略西事,主和戎。汝華疏洛畏敵貽患,且劾諸將吏侵軍資,復請盡墾甘肅閒田。還朝,歷吏科都給事中,多所糾擿。

尋遷太常少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南、贛。稅使四出,議括關津諸稅輸內府。汝華以稅本餉軍,力爭止之。既而詔四方稅務盡領於有司,以其半輸稅監,進內府,半輸戶部。獨江西潘相勒有司悉由己輸。汝華極論相違詔,帝竟如相議,且推行之四方。

汝華在贛十四年,威惠甚著,進秩兵部右侍郎,召拜戶部左侍郎。尚書趙世卿去位,遂掌部事。福王莊田四萬頃,詔旨屢趣,不能及額。汝華數偕廷臣執爭,僅減四之一。及王既之國,詔許自遣使督租,所在驛騷。內使閻時詣汝州,杖二人死。汝華請遵祖制隸有司,盡撤還使者,不納。畿輔、山東大飢,因汝華言,出倉米平糶,且發銀以振。汝華復奏行救荒數事,兩地賴之。先是,山東飢,蠲歲賦七十萬。是年盡蠲又百七十餘萬。汝華以邊餉不繼,請天下稅課未入內藏者,暫留一年補其缺,輔臣亦助為言。疏三上,不報。已,進尚書。

四十六年,鄭繼之去,兼攝吏部事。畿輔、陝西大飢,汝華請振,皆不報。遼東兵事興,驟增餉三百萬。汝華累請發內帑不得,則借支南京部帑,括天下庫藏余積,征宿逋,裁工食,開事例。而遼東巡撫周永春請益兵加賦,汝華議:天下田賦,自貴州外,畝增銀三厘五毫,得餉二百萬。明年,複議益兵增賦如前。又明年四月,兵部以募兵市馬,工部以制器,再議增賦。於是畝增二厘,為銀百二十萬。先後三增賦,凡五百二十萬有奇,遂為歲額。當是時,內帑山積,廷臣請發,率不應。計臣無如何,遂為一切苟且之計,苛斂百姓。而樞臣徵兵,乃遠及蠻方,致奢崇明、安邦彥相繼反,用師連年。又割四川、雲南、廣西、湖廣、廣東所加之賦以餉之,而遼餉仍不充,天下已不可支矣。

汝華練達勤敏,立朝無黨阿。官戶部久,於國計贏縮,邊儲虛實,與鹽漕屯牧諸大政,皆殫心裁劑。歲比不登,意常主寬恤,獨加賦之議不能力持,馴致萬方虛耗,內外交訌。天啟元年得疾乞休,加太子太保致仕。卒,謚恭敏。從子夢辰,自有傳。

贊曰:古稱文昌政本,七卿之任,蓋其重矣。萬士和諸人奉職勤慮,異夫依阿保位之流;劉應節、王遴、舒化、李世達尤其卓然者哉。李汝華司邦計,值兵興餉絀,請帑不應,乃不能以去就爭,而權宜取濟,遂與裒刻聚斂者同譏。時事至此,其可嘆也夫!

部分譯文

萬士和,字思節,宜興人。父親萬吉,為桐廬訓導,有學術造詣。萬士和為嘉靖二十年(1541)的進士,改任庶吉士,授職為禮部主事。父喪期滿,請求就便贍養母親,改任南京兵部的職務。逐漸遷職為江西僉事,一年裁減上供瓷器上千件。調任貴州提學副使,升任湖廣參政。安撫、接納了二十八寨的叛亂苗民,因功被賞賜銀幣。營造三殿的工程動工,採集木料的使者交錯紛繁。萬士和的謀劃備至,百姓賴以安寧。調任江西按察使,赴任超過日期,被彈劾而免職。

他出任山東按察使,再調任廣東左布政使。政事以往專門由左職決定,萬士和稱“:朝廷設定左右布政,如同左右手,沒有輕重高低。”於是與右使相約分日辦事。皇帝召見,任命他為應天府尹,循例調任為右副都御史。督導南京的糧食儲備,奏請六項便利百姓的事。隆慶初年,晉升為戶部右侍郎,統管倉場。不久,改任禮部職,晉升為左侍郎。稱病回鄉。

神宗即位,他出任南京禮部侍郎,負責國子監的事務。萬曆元年(1573),禮部尚書陸樹聲離職。張居正採納了陸樹聲的建議,召萬士和代替他。上任後逐條奏陳崇尚節儉的數件事。又因為災異與不祥之氣屢次出現,奏請關閉寵幸之門,容納剛直,淘汰冗員、抑制分外求請,大都觸犯了當時的禁忌。俺答與部屬貢奉馬匹,邊防大臣奏請增加對他們的官方獎賞。萬士和稱賞賜有規定的數額,不要依從邊防大臣額外的請求,皇帝聽從了他的意見。方士倚仗馮保請求封官,萬士和堅決不同意。成國公朱希忠去世,張居正同意贈封為王,萬士和極力爭辯。給事中余懋學議論事情被治罪,萬士和稱正直的大臣不應當責備。因此屢次牴觸張居正。給事中朱南雍乘機彈劾他,他便告病離去。張居正去世後,請他出任南京禮部尚書,他再次上奏延年不赴任。直至他去世了,享年七十一歲。贈封為太子少保,諡號文恭。

王之誥,字告若,石首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的進士。授職為吉水知縣。升任戶部主事,改任兵部員外郎,出京擔任河南僉事。討伐師尚詔有功,轉為參議。調遷為大同的兵備副使。因為搗毀蒙古居屋的功勞,增加一級俸祿,晉升為山西右參政。又被提拔為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他大興屯田,每營開墾田地一百五十頃,服役的軍士四百人。向皇上奏陳八項便利、適宜的事情,世宗施行了他的主張。召見他,任命為兵部右侍郎。不久,他以左侍郎的身份總督宣府、大同、山西的軍務。

隆慶元年(1567),他升任右都御史。俺答侵犯石州,王之誥命令山西總兵申維岳,參將劉寶、尤月、黑雲龍四營的兵馬尾隨他南下,傳達檄文徵召大同總兵官孫吳、山西副總兵田世威等人出征天門關,遏制他們向東的歸途。巡撫王繼洛駐紮在代州不出征,申維岳不敢前進,於是石州陷落。俺答殺害數萬人,所過之處沒有孑遺,大肆掠奪了十四天后離去。事情被朝廷知道後,申維岳、田世威、劉寶被處死,王繼洛戍守邊關,孫吳被撤職。王之誥因為回守南山,只降了兩級。

第二年詔令王之誥以左侍郎的身份巡視薊、遼、保定、宣、大、山西,侍郎劉燾巡視陝西、延綏、寧夏、甘肅。王之誥因疾病辭官。由冀練代替。此後,又因為給事中張滷的勸諫,兩人都被罷免而不作派遣。隆慶三年(1569),出任官職督導京營。晉升右都御史,總督陝西三邊的軍務。因為延寧的將士搗毀敵人巢穴的功勞,給他的一個兒子授予官職,他升任南京兵部尚書。

神宗繼位,任命他為刑部尚書。張居正專權,王之誥與他有姻親關係,每每規勸他。萬曆三年(1575),他請求護送母親而請假回鄉,逾期不返朝廷,被彈劾。遇王之誥也奏請終養天年,便答覆可以。後來張居正的父親去世,喪期未滿就提前入仕,在朝廷杖責議論的人。張居正回鄉葬了父親後返回朝廷,王之誥勸他召回正直的大臣,收買人心。王之誥去世後,被贈為太子太保,諡號端襄。

吳百朋,字維錫,義烏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的進士。授職為永豐知縣。他受徵召,就任御史,歷任淮、揚、湖廣的按察使。晉升為大理寺丞、右少卿。

嘉靖四十二年(1563)夏天,他升任右僉都御史、鄖陽巡撫。改任提督,負責軍務,巡視南昌、贛州、汀州、漳州。與兩廣提督吳桂芳討伐、平定河源的亂賊李亞元、程鄉的亂賊葉丹樓,又會師一處,在海豐打敗倭寇。

起初,廣東大埔的百姓藍松山、余大眷倡導叛亂,在漳州、延平、興州、泉州之間流竄、搶劫。官軍擊敗了他們,他們逃到永春,與香寮的盜賊藍阿普、范繼祖聯合侵犯德化,被都指揮耿宗元打敗,他們假裝請求招安。吳百朋也佯裝罷兵,利誘亂賊的黨徒為內應,先後將他們全部抓獲,只有三個叛賊巢穴沒有攻下。三個巢穴是指和平的李文彪所占據的岑岡,龍南的謝允樟所占據的高沙,賴清規所占據的下歷。朝廷因為倭患棘手,十年沒有討伐三股亂賊。李文彪死後,他的兒子李珍與江月照接替他,更加猖獗。嘉靖四十四年(1565)秋天,吳百朋晉升為右副都御史,依然巡防上述地區。他上奏說“:三個巢穴的亂賊冒犯尊卑之禮而稱王,即刻招安即刻又叛亂。廣東的和平、龍川、興寧,江西的龍南、信豐、安遠,被蠶食過半。不趕緊討伐,禍害不可言說。三個巢穴中只有賴清規的勢力跨江西、廣東六縣,最違逆聖命,討伐必須從下歷開始。”世宗將奏章交給部中議論,並依從了他。吳百朋便命令守備蔡汝蘭在苦竹嶂討伐並擒拿了賴清規,震懾了眾賊。

隆慶初年,吏部因為吳百朋頗受兵營之苦,漸次升他任大理卿。給事中歐陽一敬等人奏請穆宗仍將吳百朋留任負責剿滅亂賊,穆宗下詔將他升任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依舊巡撫故地。吳百朋上奏,春天用兵妨礙農田的耕作,應該進行招安,穆宗聽從了他的建議。不久,他升任南京兵部右侍郎。請求回鄉終養天年,穆宗不同意。改任為刑部右侍郎。父親去世後回鄉服喪,再度出山時改任兵部職。

萬曆初年,奉命巡視宣州、大同、山西三鎮。吳百朋以糧餉、險隘、兵馬、器械、屯田、鹽法、番馬、逆黨等八件事情考核邊疆大臣,督撫王崇古、吳兌,總兵郭琥以下的官吏,分別受到升官賞賜或罷免的處理。又進呈邊防圖,凡是關塞險隘,番族部落,士馬強弱,亭障遠近,了如指掌。後由於探視母親回鄉。又出任南京右都御史,升任刑部尚書。過了一年去世。

劉應節,字子和,濰縣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的進士。授任戶部主事。歷任井陘兵備副使,兼管三關。三關從此隸屬井陘道。四十三年,任山西右參政,升任右僉都御史,管理遼東。因母親去世而回鄉。

隆慶元年(1567),出任河南地方官。俺答侵犯石州,山西騷動,皇帝下詔命令劉應節前往援救。此後,敵寇退去。遇上順天巡撫耿隨卿殺害平民冒充首功被逮捕治罪,改派劉應節代替他。他認為永平西門抵海口距離天津只五百里,可以通漕運,奏請招募熟習海運的百姓赴天津負責運輸,與漕運官由海路抵達永平。部里議論由漕卒冒險不方便,發運山東、河南的十萬石粟,儲存在天津,命令永平的官吏和百姓自己運輸。

隆慶四年(1570)秋天,升任右副都御史,負責原來的轄區,不久,晉升為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代替譚綸統管薊、遼、保定的軍務。他上奏罷除了永平、密雲、霸州的採礦活動。又因為御史傅孟春的諫言,討論各鎮的貯備,應當考慮到年成的豐歉。平常的時候可以折成銀兩方便軍隊,可以積蓄粟谷;災荒之年就以實物救濟災荒,可以積蓄銀兩。第二年又建議將漕運通達密雲,上奏稱:“密雲完全控制了潮、白兩條河水,上天安排它們以便利於漕運。從前兩河分流,到了牛欄山才匯合。通州的漕運船隻到了牛欄山,便由陸路運至龍慶倉,車輛運輸很艱苦。現在白水遷流城西,距離潮水不到二百步,況且近來又開渠築壩,兩條河流又合二為一,水流加深,漕運更方便。以往昌平的漕運額總計十八萬多石,現在只有十四萬石,密雲僅得到十萬石,只有依賴招商承運一個辦法,而且土地貧瘠,百姓窮困,勢必難以長期維持。聽說通州倉中的粟很多霉變。如果漕運五萬石到密雲,而將本鎮所折算的三萬五千兩白銀留給京城的部隊,則通州的倉庫中不會有粟腐爛,京城的軍隊獲得了實惠,密雲免去召商之事,這是一舉三得的好事啊!”皇帝答覆可以。

給事中陳渠因為薊鎮有很多虛冒的兵丁,奏請核查兵卒節省糧餉。劉應節上奏稱:“國家開始設立大寧府,薊門還稱為內地。不久,大寧府內遷,三衛反叛,一切防禦措施,與宣州、大同方面相同,但在冊的兵丁不足三萬人。倉促招募外地的兵丁,又疲於奔命,半數羸弱不堪。因此提議減少外地兵,招募當地人,而吃游食的人,飢餓的時候聚集在一起吃飽了就飛揚散去。請清除逃兵,而留下的人都是非老即幼,又未必安於當兵。本鎮的轄區西起鎮邊,東達山海關,依地勢駐守兵馬,沒有三十萬人不行。現在當地的兵丁與外地的兵丁不到十三萬人。而且宣府方圓六百里,額定兵士十五萬人;大同方圓一千多里,額定兵士十三萬五千人;現在薊、昌的地域就有兩鎮的大小,而唯獨兵力不足。兩相援引比較,怎么能夠防守?現在最好的計策是派遣二十多萬精兵,恢復大寧府,控制關外的邊疆,使京都的肩背更加厚實,宣府、遼遠彼此聲援,國家有穩固的關防,家室中沒有匪寇,這是萬年的利益所在。如果不能如此就調集三十萬軍馬,分區屯田、逐線設防,使軍隊首尾相呼應,這是百年的利益所在。還不能辦到的話,就挑選十七萬當地和外地的兵丁,使他們訓練有素,不必仰仗鄰鎮的援助,也是目前苟且偷安的辦法。現在卻全然不是如此,徵兵如同下棋,請求糧餉如同請求買糧,操練如同抓沙,討論戰爭如同談論老虎。邊防線長,兵力孤寡,捉襟見肘。現在不得已的辦法,姑且錄用新兵補充當地兵丁十一萬的舊額,與進入衛所的外地兵丁分批休整,使眾軍不覺疲勞稍稍穩定邊防。”部中議論讓所司清理軍隊,而補充兵馬的意見最終沒有被採納。

萬曆元年(1573),他升任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統轄原來的轄區。後來又升任南京工部尚書、戎政尚書,改任刑部的職務。錦衣馮邦寧是太監馮保的從子,與劉應節在路上相遇不做迴避,劉應節叱責他退下,馮保不高興。遇上雲南的參政羅汝芳帶著奏章到京都,劉應節出城郭與他談論禪事,給事中周良寅上奏抨擊他,於是與羅汝芳一同被彈劾、罷免。他去世後被贈封為太子少保。

起初,王宗沐建議實行海運,劉應節與工部侍郎徐木式奏請開通膠萊河,張居正極力支持。任用徐木式兼僉都御史前往辦理,商議鑿山引泉,計算須耗百萬兩。議論者爭相駁斥。皇帝召回徐木式,罷除了此項勞役。

王遴,字繼津,霸州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的進士。就任紹興推官。入朝任兵部主事,歷任員外郎。耿直矜持,不輕易與人結交。同僚楊繼盛彈劾嚴嵩和他的孫子嚴效忠冒領功績,奏章被下達給部中複查。嚴世蕃自己撰稿,以此給武選郎中周冕。周冕揭發了他,反而被治罪。尚書聶豹恐懼,催促所司將嚴世蕃的文稿呈上,王遴徑直上前爭辯,聶豹惱怒,最終如嚴世蕃所言向上全報。楊繼盛被判死罪,王遴替他送去稠粥,並且將女兒許配給他的兒子楊應箕。嚴嵩的父子大為憤恨,藉口其他的事情將他投入詔獄。事情搞清楚後才恢復官職。等到楊繼盛死去,他收殮、安葬了楊繼盛。調任山東僉事,再調任岢嵐兵備副使。他享有威名,為巡撫忌恨,受彈劾而離去。官民爭相為他訴訟冤屈,皇帝下詔準許他再度起用。

嘉靖四十五年(1566),王遴升為右僉都御史,管理延綏。敵寇大舉入侵定邊、固原,總兵官郭江戰死。總督陳其學、陝西巡撫戴才遭罷免,王遴降俸一級。隆慶元年(1567),敵寇六次入塞,都戰敗而逃。而御史溫如玉不斷抨擊王遴,將他解除官職聽候審查。後來御史楊軫核查匯報了他的功績,於是又恢復原職,管轄宣府,總兵官馬芳驍勇,敵寇不敢深入。王遴便大興屯田,邊防的儲備都有賴於此。十年期滿,他升任右副都御史。不久被任命為兵部右侍郎。探親回鄉,又起用他協助處理邊防事務。

神宗繼位,張居正執政,他與王遴同年出生,然而一向不和。遇上商議、檢閱邊防事務,王遴請求前往。皇帝命令他前往陝西四鎮。他冷峻地拒絕饋贈。事情完成之後,就稱病回鄉。張居正去世後,他才出任南京工部尚書。不久,改任兵部,參與機要事務。守備太監丘得用大肆奴役營中的兵丁,王遴上奏請求禁止此事,趁機奏請施行謀略、安定留都等十二件事。皇帝召見並任命他為戶部尚書。他先奉皇帝的詔令,免除一年賦稅以及織造商議的提留,總計一百七十六萬多兩白銀,此時,皇帝命令由太倉庫中補充,王遴勸諫:“陛下經過十多年的積蓄僅有三百多萬兩白銀,現在因為一年的賦稅被免除,即刻在府庫中進行補充。估計十多年的積蓄,不足償還二年被提取用作補缺的資產。況且每年額定的金花銀進奉額為一百萬兩,從萬曆六年(1578)之後,增加了二十萬兩,現在合計六年的數額,不只百萬兩。府庫的積蓄不是源泉,每年貢俸不斷,以後將拿什麼維持?”於是指出京倉和通倉的糧食積蓄達八百萬石,足以供給九年的需求,請酌量將一百五十萬石折換成銀兩,三年後停止。皇帝下詔準許他施行一年。

當時尚寶丞徐貞明、御史徐待在京城東面開闢水田,王遴極力讚賞此舉,提議很快被決定。以往,戶部銀專門供給軍隊和京都,不提供給其他事務。皇帝舉行婚禮時,暫時提取了用於接濟邊關的銀兩九萬兩作為織造的費用,此時皇帝又打算這么做,王遴執意爭辯。不久,皇帝下詔提取四千兩黃金作為慈寧宮的開支,王遴又極力反對。皇帝都沒有採納。此後,他陳述理財的七件事情,奏請皇帝崇尚節儉、重視農業、督促拖欠的償還、懲治貪官污吏、擴大儲蓄、整治貢市。皇帝答覆:“有關我自己的事我已經知道了,其餘的事責成所司商議辦理。”當時佛教盛行,王遴奏請將身強力壯的和尚淘汰,令他們回鄉務農,聚眾進行齋戒的人以邪道罪論處。禮部尚書沈魯奏請依王遴的諫言行事。皇帝已經下詔同意,后妃和宦官大都聲稱不行,事情中途廢止。

他改任兵部尚書。遼東總兵官李成梁的賄賂遍及皇帝身邊的大臣,但不敢進入王遴的家門。王遴在戶部頻繁爭執,已經被宦官嫉恨。遇上皇帝察看去世後享用的寢宮,宦官拿著皇帝的批示向他索要馬匹。王遴認為題本應該蓋章,司禮的傳遞應當由科發給部里,沒有徑直下達給部里的,他援引先例執意上奏。皇帝不高興。大學士申時行曾經因管事指揮羅秀而囑託王遴將他補作錦衣僉書,王遴阻止不準許。申時行便擬旨責備王遴擅自扣留皇帝的批示,對皇上缺乏尊敬。御史爭相彈劾王遴,王遴請求退休而離去,張佳胤代替了他。給事中張養蒙稱:“羅秀本是太監滕祥的奴僕,靠賄賂進入禁衛中。往年他圖謀僉書,尚書王遴主持公正,被他們中傷而離去。不久,羅秀馬上被越級錄用,眾議沸騰。”因此罷黜了羅秀,張佳胤也被罷免。

王遴雖然退位,聲望更高,因為他年事很高而一再受到朝廷慰問。萬曆三十六年(1606),王遴去世。贈封為太子太保。天啟年間,追贈諡號恭肅。

畢鏘,字廷鳴,石埭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的進士。授職為刑部主事。歷任郎中,晉升為浙江提學副使,調任廣西右參政,升任按察使再調任湖廣左布政使。世宗召他擔任太僕卿,沒有赴任,改任應天府尹。海瑞轄治江南,傳送公文到南京應天府,將應天官員視為下屬,畢鏘拒不接受。海瑞考核畢鏘的政績,反而與他友好。他升任南京戶部右侍郎,負責糧食儲備。

萬曆二年(1574),他進入朝廷擔任刑部右侍郎。改任戶部職,統轄倉場。晉升為南京戶部尚書,告病而離去。後出任南京工部尚書,改任吏部職,神宗徵召他擔任戶部尚書。神宗因為颳風卷塵就告諭所司陳述當時的政情,畢鏘上奏陳述了九件事。其中稱:“錦衣旗校達一萬七千四百多人,內府的各監局服役的工匠數也是如此。這是最嚴重的冗食者,應當清除假冒與濫用者。州縣丈量田地滋生弊端,雲南鑄鼓不給工匠支付報酬,官員已經裁減又重新設定,田地準備墾種而又停止丈量。請考慮各地的習俗與人情,不要隨意進行更改。至於袍服錦綺,每年有多餘的積蓄,為何煩勞人頻頻織造?天燈費用開支達萬兩,尤其不合常規。無節制的賞賜不能不裁減,投機取巧的事不能不革除。”他所奏的事情,大多切中要害。神宗身邊的寵幸之人從中阻撓,沒有能全部施行。畢鏘就稱年紀大了請求罷免。世宗準許他乘驛車回鄉。

畢鏘遇事嚴守公正,享有眾望。八十歲時,神宗派人問候他,加封他為太子少保。後來兩次派人去慰問。他的孫子畢汝木便帶著奏表入朝答謝,世宗下詔收他為太學生。畢鏘九十三歲去世。贈封為太子太保,諡號恭介。

舒化,字汝德,臨川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的進士。授職為衡州推官。改任鳳陽推官候補升戶科給事中。

隆慶初年,三次調任至刑科給事中。皇帝任用宦官,旨令多從宮中發出。舒化稱:“法律是天下的公理,大小罪犯應該全部交付給法司。不恰當的地方,則由我們疏論、彈劾。如果全然由敕令直接執行,則或喜或怒之事未必恰當,而法司與我們都形同虛設。”皇帝下詔肯定了他的說法。冬天到郊外祭天,他聽到皇帝的咳嗽聲,推斷陰陽相遇次數又增加了,請皇帝效法上天培養藏匿的陽氣,話語很真切、耿直。有詔書稱災禍又來臨了,是因為部院不處理政事,讓廠衛秘密監察的緣故。舒化與同僚上奏稱:“廠衛在京城巡察,希望查辦犯法作亂的人、禁錮盜賊。駕馭百官是天子的權力,而糾察非法的人和事,則是御史的職責,豈能由廠衛處置?現在指令他們刺探、查訪,必將打開羅織罪名的大門,大展陷害的權術,禍害善良的人們,使人人屏聲靜氣,不敢移步,從何治理。況且廠衛又不能自己察訪,必然將此事委派給衛卒,陛下不相信大臣,反而相信此類人嗎?”御史劉思賢等人也極力陳述它的危害。皇帝都不聽從。不久,此事最終停止。校尉背著屍體由北安門出來,兵馬指揮孫承芳看見了,懷疑有奸詐,將他囚禁在監獄進行審訊,供詞牽連太監李陽春。李陽春驚懼,向皇帝訴說。稱校尉背的不是死人,出城後才死,孫承芳妄自滋出事端,對校尉施加刑罰。皇帝相信了他,杖責孫承芳六十下,貶為平民。舒化請求將李陽春的奏章下達給法司核查,皇帝不接受。

隆慶四年(1570)的熱季審訊,他請求釋放被囚禁的大臣鄭履淳、李芳,等到朝廷會審,又請求釋放李巳,他們都得到寬恕。當時高拱執政,路楷、楊順因為誣陷並殺害了沈煉而判死罪。高拱想改變路楷的處境,稱楊順是禍首,楊順處死,路楷可以不處死。舒化將獄案檔案向高拱展示說:“案獄中本來沒有沈煉的姓名。他的姓名被加入,從路楷開始。路楷的確是禍首。”高拱又提議寬恕方士王金等人的罪過,舒化說:“這是先帝的遺詔的指示,假如想免罪,應該怎么解釋?”與高拱相牴觸,被貶出京城任陝西參政。他再次上疏請求退休回家。

萬曆初年,晉升為太僕少卿。又因病回鄉。後由南京大理卿召至京都擔任刑部左侍郎。平定了雲南、緬甸的亂賊,皇帝駕臨於午門樓察看俘虜。舒化宣讀奏詞,聲音洪亮,抑揚頓挫,皇帝的目光盯著他。遇上刑部尚書空缺,皇帝親擬詔令錄用舒化。舒化上奏稱:“陛下的仁慈出自天性。知府錢若賡、知州方復乾因為酷刑而死於戍邊。請求申命大小臣僚,讓他們各自遵守律法條例,不要濫施酷刑。《大明律》一書,高皇帝在兩廂房中閱覽,親手更改、審定。現在還沒有經過詳細審議的案子就命令從重治罪,已經審定了的案子又下詔指令加罪而後斬殺,這就是說律法不值得為根據。去年冬天不時下雨下雪,災異頻繁出現,過錯就在此處。”皇帝下優詔答覆他。遇上續修《會典》,於是他編輯了嘉靖三十四年(1555)以後事例與刑法名稱相關的案子三百八十二條,上奏皇帝。皇帝下詔將它告示朝廷內外。

萬曆十四年(1586)他回響詔令上奏陳述。請求皇帝講求詔令的信用,使獄案訴訟清廉,迅速審訊定罪,嚴格檢驗,禁止冤屈和濫施刑罰,而以恪守天條、安撫百姓、回歸本源的聖心。皇帝接納並嘉獎了他。皇帝顧慮手下的大臣進行欺騙,間或有人揭發,就派遣官吏去加以逮捕,搜取證據,文書累疊積壓。舒化稱:“主上治政法則貴在抓住綱要,不應當侵擾有司;徒然使人將過失歸咎於皇上,而下屬反而藉機掩飾過失。”潞王府的小校因事被兵馬司吏目鞭笞,皇帝惱怒,將吏目逮捕,投入詔獄,拷打致死,又將七名捕卒治罪。舒化為此爭辯。皇帝下詔將為首的一人治罪,其餘的都被寬恕。

第二年,京官考核,南京科道抨擊舒化。於是他多次上疏請求回鄉,皇帝不同意。遇上考察囚犯的事,他又開始辦公。宦官中的貴人傳達皇帝的旨意要寬恕三十多名死囚,舒化爭辯主張不寬恕。詔令最後依從了他的建議。不久他稱病重,於是回到家鄉。去世後,贈封為太子少保,諡號莊僖。

李世達,字子成,涇陽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的進士。授職為戶部主事。改任吏部職務,歷任考功、文選郎中,與陸光祖一起充當尚書的得力助手。隆慶初年,遇上曾祖父的喪事回家守孝。後起用為右通政,歷任南京太僕卿。

萬曆二年(1574),任右僉都御史巡撫山東。不久晉升為右副都御史,總管河道。還未上任就改任浙江巡撫。鏇即稱病回鄉,後起用督察漕運兼鳳陽巡撫。黃河向南侵蝕,淮安報警,李世達請求修築石堤捍衛城邑;寶應汜光湖風濤險惡,每年都造成水災,請求開通越河抑制水勢。神宗都答覆可以。他調任南京兵部右侍郎。改任戶部職,又改任吏部職,升任左侍郎。提拔為南京吏部尚書,就職後又改任兵部,參與機要事務。

不久他又被命為刑部尚書。宦官張德將人毆打致死,李世達奏請將其交法司處理,刑科唐堯欽也主張如此,張德才被交給主管的官吏處治。大興知縣王階因用鞭子抽打樂舞生被交法司處治,神宗秘密地派遣兩名校尉偵察此事,審判定罪的那一天被巡風主事孫承榮拒絕。校尉返京上奏,神宗憤怒地責備李世達。李世達稱偵探不合大體。孫承榮最終被剝奪了俸祿。東廠太監張鯨犯罪,言官爭相彈劾,神宗曲意寬恕了他。李世達執意上奏,神宗才將張鯨排斥出京城。駙馬都尉侯拱宸的奴僕打死了平民被依法懲治,李世達請求將侯拱宸一起治罪。於是革除了侯拱宸的官職,命令他去國子監學習禮儀。罪犯焦文燦依法不應判死刑,神宗惱怒地將他列入死囚之中。遇上朝廷會審,命令戶部尚書宋糹熏主筆。李世達對宋糹熏說,對焦文燦從輕發落。這牴觸了聖旨,神宗責問,他又據法律做回答。神宗最終沒有依從。當時,皇帝閒居,很暴躁,身邊的侍從屢屢無罪被處死,李世達趁著災異上奏諷諫。浙江發生饑荒,有人請求讓罪犯捐出粟以免罪。李世達稱:“法律不能廢棄,寧可赦免也不能出賣。赦免就體現了皇恩,法律仍然存在。贖人則力量來自下面,人們更加藐視法律。”有識之士對此稱是。

他改任左都御史。兵馬指揮何價虐待三人致死,御史劉思瑜庇護他。李世達上奏彈劾,皇帝降了劉思瑜的官級。他又彈劾並使御史韓介等人受到罷免。皇帝很厭惡言官,下詔申斥,指責他們挾私報復。李世達勸諫:“效忠且正直的人,話語雖然偏激,心中實在沒有別的意思。即使居心叵測,而諫言不能廢置,應該一併容納。只是阿諛奉承的人,此後應加以罷黜。則正直的話每天能聽到,邪說漸漸消失。”皇帝答覆知道了。

萬曆二十一年(1593)他與吏部尚書孫釒龍共同主持京官的考核,將政府中的私人全部貶斥。考功郎中趙南星被彈劾貶官,李世達極力抗爭,皇上反而將南星除名,於是他請求辭職,皇上不同意。這年秋天吏部侍郎趙用賢因為拒絕婚事遭人攻擊,李世達辯白他無罪。郎中楊應宿、鄭材上奏詆毀李世達,他便接連上奏請求退休。回鄉七年後去世。贈封為太子太保,諡號敏肅。

曾同亨,字於野,吉水縣人。父親曾存仁,為雲南布政使。曾同亨考取嘉靖三十八年(1559)的進士。授職為刑部主事。改任禮部,調任吏部文選主事。先例,丞、簿以下的官員,聽任胥吏選拔,曾同亨卻全都親自挑選。他與陸光祖、李世達齊名。隆慶初年,任文選郎中,幾乎將舊臣舉薦任用完了。晉升為太常少卿,因急事請假離去。

萬曆初年,出任大理少卿。歷任順天府尹,任右副都御史管轄貴州。御史劉台觸犯了張居正。曾同亨是劉台的姐夫,給事中陳三謨想將他們一起驅逐,上奏曾同亨羸弱不勝職。詔令調他到南京,於是稱病回鄉。萬曆九年(1581),京城考核糾察官,給事中秦燦、御史錢岱等人又秉承張居正旨意,列上曾同亨的姓名。張居正勒令他休息。

張居正死後,他出任南京太常卿。皇帝召他擔任大理卿,調任工部右侍郎。負責督促建設皇帝逝世後的寢宮,節省三十多萬兩白銀。由左侍郎升為尚書。軍事器械都從外地輸送來,全都不合乎標準,他奏請以半價簽收,又請求減少一半的織造額。皇帝都答覆可以。汝安王妃請求徵收橋稅,曾同亨拒絕了。皇帝最終應允了王妃的請求。內府的工匠,隆慶初年人數達到一萬五千八百人,不久淘汰了兩千五百人,但是宦官卻不斷增加。曾同亨上奏請求清理、整治。已經得到聖旨,宦官又上奏壓制了此事。給事中楊其休上奏爭辯,皇帝不接納。曾同亨的弟弟曾乾亨奏請裁減冗員使經費寬裕些,京城衛戍部隊的諸位武臣聲稱減少了自己的月薪,一片譁然,窺伺著曾同亨走出朝房就圍著他叫嚷。曾同亨再次請求退休,沒有結果。九門的工程完工,他被加封為太子少保。極力請求離去,皇帝下詔令他乘驛車回鄉。啟用他任南京吏部尚書,他推辭了。此後很久,再度起用他任原職,他多次推辭之後才就職。稅使在當地肆虐百姓,曾同亨極力勸諫。

萬曆三十三年(1605),全面考核京官,他與考功郎徐必達正直不徇私情。當年,北都考核拂逆了當政者的意願,宮中傳旨保留給事中錢夢皋等人;南都的考核和曾同亨自己的奏疏,也很久不下發。曾同亨恰好因事進京,於是稱病。詔令加封他為太子太保,而後退休。

曾同亨初次進入吏部,嚴嵩是他的同鄉,尚書吳鵬與他父親同年進士,曾同亨沒有做私下拜訪。曾在署舍住食,整月不回家。一向與羅汝芳、耿定向相好。尚書楊博痛罵偽儒,曾同亨說:“他們中間多愚昧者,不可以一概斥責。即使表面上借儒學名義,這與賣身進取,恬不知恥的人相比,誰更可惡呢?”他在七十五歲去世。被贈封為少保,諡號恭端。

辛自修,字子吉,襄城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的進士。授任海寧知縣。

他升任吏科給事中。上奏稱:“吏部選拔官吏,選才重要,量地選才尤為急迫。近來京府的屬吏因為全面考察而離去的人有十分之五,難道唯獨京城不肖之人很多嗎?地方艱苦而事情繁多,請求根據地方的複雜和簡易來授予官職,根據事情的繁瑣、簡單來做考核的依據。”吏部認為他的建議很好,奏請皇帝下令撫按大臣,像辛自修所提議的那樣來舉薦和彈劾有關人員。他巡視京都兵營,彈劾典營務鎮遠侯顧寰、協理僉都御史李燧,請求警告顧寰,罷免李燧。皇帝依從了。辛自修歷任禮科都給事中。誠意伯劉世延不守法,辛自修極力抨擊他的奸詐。詔令將他革職囚禁。隆慶元年(1567),給事中胡應嘉論事被貶斥,辛自修上奏救助。不久,他疏論剝奪尚書顧可學、徐可成,侍郎朱隆禧、郭文英的封贈與諡號;因為徐可成由道士進用,郭文英由工匠進用,顧可學、朱隆禧都是憑方士的藥丸得以進用。他升任太僕少卿,稱病回鄉。

萬曆六年(1578),他出任應天府丞,再調任光祿卿。擔任右僉都御史轄治保定的六府。上奏減少了六萬兩的里甲均徭役費,加築了雄、任丘兩縣的堤防,用來防禦滹沱河的水患。每年秋防期間,巡撫遷移到易州駐紮,向部屬徵收供給的費用,秋季防禦期已經結束,徵集依舊,辛自修上奏終止了此事。他入朝擔任大理卿,兵部左、右侍郎,升任南京右都御史。御史沈汝梁巡視下江,以饋贈為名,搜刮完了部屬的贖金,辛自修上奏彈劾了他。皇帝正想懲治貪官,下令將沈汝梁逮捕、治罪,並且召見辛自修任命他為左部御史。

萬曆十五年(1587),全面考察京官,執政者想庇護私人,排斥異己。吏部尚書楊巍秉承旨意、謹小慎微,辛自修對此表示憂慮,事先上奏,請求不要以自己的愛憎為喜怒,排斥、壓抑不結黨派的人。神宗認為他的諫言很好,而執政者不滿意。有十多個貪圖鑽營的人,都是執政者所看重的,辛自修想除去他們。給事中陳與郊自己估量不能倖免,於是稱執憲大臣將以一次過失就廢棄人,想一舉使京都空虛。因此辛自修想貶斥的人都獲得赦免。不久御史張鳴岡等人行糾察職責,首攻工部尚書何起鳴。何起鳴以前因為督察工程與宦官張誠相好,而且一向不喜歡辛自修,於是攻擊辛自修挾私仇在背後指使。陳與郊和給事中吳之佳支持他。御史高維崧、趙卿、張鳴岡、左之宜憤恨不平,彈劾何起鳴掩飾過失,進行詭辯。皇帝先聽到張誠的話,頗懷疑辛自修。見到他們的奏疏更加不高興,說:“朝廷每次任用一個人,言官就紛紛排擠、打擊。現在何起鳴離去,你們舉薦堪當此任的人。”高維崧等人都上奏認罪,沒有推舉其他的人。神宗惱怒,將他們全部調出京城。給事中張養蒙救助,也被剝奪俸祿。刑部主事王德新又上奏爭辯,話語觸犯了神宗寵幸的人。神宗將他投入詔獄,施加酷刑追究主使人。他沒有承認,於是削奪了他的官籍。辛自修自感不安,趕緊稱病回鄉。

辛自修的奏章,不合執政者的意願,所以不被他們容納。此後很久,才起用他任南京刑部尚書。又召他擔任工部尚書。他沒有上任就去世了。贈封為太子太保,諡號肅敏。

溫純,字景文,三原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的進士。由壽光知縣徵召為戶科給事中。隆慶三年(1569),穆宗已除喪服,仍不與大臣接觸。溫純請求皇帝遵循祖制,垂詢群臣,親自批閱奏章,皇帝答覆知道了。

他調任兵科都給事中。倭寇攻陷了廣東的廣海衛,大肆屠殺、劫掠而後離去。總兵劉燾報告將敵人打退了,溫純彈劾劉燾進行欺騙。當時剛剛召劉燾督率京都的部隊,就擱置不問。黔國公沐朝弼犯罪,詔令允許他的兒子繼承爵位。溫純稱事情還沒了結,不應當匆忙繼承爵位。宦官陳洪請求封贈他的父母,溫純堅決不同意。言官李巳、石星遭譴責,他上奏救助他們。起初,趙貞吉更改軍營制度,三營各由一名大將統轄。由恭順侯吳繼爵主持五軍事務,而都督袁正、焦澤主持神樞、神機二營。吳繼爵恥於與他為同僚,堅決推辭。皇帝罷免了兩人,全部換成有功勳的大臣。溫純奏請廣求將才,不要拘泥於世族侯爵,皇帝沒有採納。此後,皇帝又任命三名文臣分別督率部隊,當時稱為“六提督”。溫純認為政出多門,極力陳述它的不利之處,於是恢復了舊制。俺答請求通貢互市,高拱決定準許他們。溫純認為邊防鬆弛,對中原不利。被調出京城擔任湖廣參政後,他稱病回鄉。

萬曆初年,被舉薦擔任河南參議。萬曆十二年(1584),他由大理卿改任兵部右侍郎兼右副都御史,統轄浙江。擔任戶部左侍郎,升任右副都御史,督理倉場。母親逝世後他離職。喪期滿後擔任南京吏部尚書。皇帝召見他,任命為工部尚書。父親去世,他請求回鄉養老。服喪期滿,他被召封為左都御史。

礦稅使四出橫行,有司逮捕、囚禁的犯人極多,溫純極力疏論他們的危害,請求將他們全部放了,皇帝沒有答覆。此後,諸位宦官更加橫暴,到處剽竊、掠奪,玷污婦女。四方的無賴奸人群起言利:有請求開挖雲南塞外的寶井的人;又有人稱海外的呂宋國有座機易山,一向出產金銀,每年可以獲得十萬兩黃金和三十萬兩白銀;又有人稱淮、揚地區鹽利富饒,採納他的主張,每年可以獲得五十萬兩白銀。皇帝全部欣然接受了,遠近的人駭然震驚。溫純勸諫:“緬甸的人正在窺伺機會,一旦開挖寶井,必然發生兵變。余元俊是個鹽販,數千兩的貯備都不能輸出,而想得到五十萬兩,準備怎樣獲取?機易山在海外,必定不是遍地金銀,任人前往拿取;不過是假借詔書、聖旨,使禁物擅自出入,與外番的人進行買賣,利益歸眾吏,禍害留給國家。請將諸位奸詐之人全部逮捕,交給我們進行法律制裁,並趕緊撤換禍害百姓的稅監。”也沒有答覆。正值此時,朝廷內外爭相請求罷除礦稅,皇帝全都置之不理。溫純等人憂慮、驚懼,不知所措,就倡議諸位大臣匍伏在皇宮前涕淚請求。皇帝震怒,質問誰是倡議者。他回答:“都御史溫純。”皇帝為此斂威,派人傳諭撫慰他說:“奏疏將下達。”他們才退去。然而皇帝最終沒有施行。廣東的李鳳、陝西的梁永、雲南的楊榮都因徵收礦稅激起民變,溫純又上奏說:“偷偷假借陛下的威福的稅使以十計算,憑藉稅使的聲勢的參議隨從以百計算,做參議隨從的爪牙而奔走的困苦,受採辦、營運、轉輸的困苦,既然喪失了生活的信心,又怎么能再抵禦這千萬個虎狼呢?希望當天就罷除礦稅,將李鳳等人逮捕,關押到大理寺。”皇帝又沒答覆。

在此之前,御史顧龍楨巡視廣東,與布政使王泮言談不合,起身毆打了他,王泮當即棄官離去。溫純彈劾並罷免了顧龍楨。御史於永清巡視陝西時貪污,害怕溫純上奏揭發,倡議同僚救助顧龍楨,明顯地與溫純相背,以便牽制溫純,又與都給事中姚文尉勾結,傾軋溫純。溫純憤怒不已,上奏皇帝全部揭發了於永清進行勾結活動的罪狀,並涉及姚文尉,話語頗為觸犯首輔沈一貫。沈一貫等人上奏辯解。皇帝下發了於永清、姚文尉的兩分奏章,而溫純彈劾的奏章留在宮中沒有下發。溫純更加憤恨,三次上奏疏論此事,並極力乞求罷免自己,於是皇帝降了於永清的職。溫純就與沈一貫相抵忤了。給事中陳治則、鍾兆京鳴不平,上奏斥責他們荒謬。溫純請求離去,上奏二十次閉門在家數月。皇帝一向看重溫純,傳諭挽留他。溫純迫不得已,勉強就職處理公務。等到妖書的事件發生,他極力替沈鯉、郭正域辯駁誣言。楚王宗族的殺害撫臣,溫純又稱他們沒有造反的罪狀。沈一貫對他的怨恨更深。

萬曆三十二年(1604),全面考核京官、朝官。溫純與吏部侍郎楊時喬主持此事,沈一貫想庇護的兆斗和錢夢皋等人都在貶謫之列。奏疏送入宮中,很久之後忽然下旨責備他,將被核查的科道官全部留任,而且考核的結果仍然不向下發。溫純更加請求離去。錢夢皋、兆斗既留任,就接連上奏攻擊溫純對楚地一事的處理。稱溫純曲意庇護反叛的人,並誣衊他受賄。朝廷大臣大為驚駭,爭相彈劾溫純以便取勝。皇帝將奏章都留在宮中。此後,南京給事中陳嘉訓等人極力抨擊錢夢皋、兆斗兩人暗中有依靠,結成朋黨做奸詐之事,應當儘快貶斥他們,而聽任溫純回鄉,以保全大臣的體統。皇帝竟然批覆了陳嘉訓等人的奏疏,準許溫純結束仕途,錢夢皋、兆斗也被罷免回鄉。

溫純清白公正。五次主持南北的考核,澄清汰劣適當。整肅百僚,振興風紀,為一時名臣。去世後,封贈為少保。天啟初年,追贈諡號為恭毅。

趙世卿,字象貴,歷城人。隆慶五年(1571)的進士。授職為南京兵部主事。

張居正執政,治政嚴格。州縣學選取士子不得超過十五人;布政使司與按察使司以下的官吏,雖然是公事也不許乘驛馬;處死的刑罰,每年有定額;征賦以九分為標準,如不及格有關部門要受罰;又屢次重責議論事情的人。趙世卿上奏糾正當時的五件重要的事。請求擴大取士的名額,放寬驛車的禁例,減少處死刑罰,延緩對科稅的催征,而最後極力疏論應該廣開言路,稱:“現在的台諫習慣阿諛奉承,以便希求一生受寵幸。有關軍務國政,就舌頭捲曲悄然無聲。徒然揀取不緊急的事情,姑且搪塞責備的言辭。過了幾年,居然高踞公卿之位,炫耀於士林。難道這些人都是沒有志氣節操忍心辜負陛下嗎?是有所懲戒而不敢作為呀。像往年的傅應禎、艾穆、沈思孝、鄒元標都因為建議言事而流放他鄉,至今仍與戍卒為伍。現在的有才之士,所以自顧憐恤,寧願自己與寒蟬比附。皇上應該特別發布聖音,將那些人放回,使天下的人知道聖明天子沒有厭惡直言的意思,則士人都仰慕大義,盡獻忠誠,效忠陛下。”張居正想判他重罪。吏部尚書王國光說:“懲治他正好使他成名,請用他替你樹立寬恕的形象。”於是將他調出京城,擔任楚府的右長吏。第二年的京官考核,又以不謹慎為名,將他撤職使他回到家鄉。

張居正死後,他被起用為戶部郎中,出京任陝西副使。調任戶部右侍郎,督理倉場。趙世卿工於心計。凡是他所上奏的事,都斟酌了分寸,軍務國政有賴於此。戶部尚書陳蕖有病,侍郎張養蒙避身不負責事務,皇帝惱怒,將他們一起罷免,而提拔趙世卿任尚書。

當時礦稅使為害四方,江西稅監潘相竟至於擅自逮捕皇族的宗室。過去的關稅收入每年四十多萬兩,自從被稅使控制後,商賈不行,數年之間減少了三分之一,四方的雜稅也是如此,每年的收入更少,國家的費用不夠,邊防儲備匱乏,而內府的供需一天天繁多,每年增加二十萬兩金花銀的舊額,宮廷費用一天天充盈起來。世卿請恢復到過去百萬兩的數額,罷除增加的數目,皇帝不允許。他乞求發放內庫一百萬兩白銀以及太僕寺的五十萬兩馬價錢接濟邊防儲備,又違反皇上的心意,受到批評。趙世卿又請求確定潘相的罪行,並與九卿數次陳述他的危害,皇帝都不接受。趙世卿又稱百姓脂膏枯竭,鄉里蕭條,喪亂已可預料,百姓揭竿造反為時不遠,現在不及時罷除礦稅,恐怕以後來不及了。皇帝都不作理會。

萬曆三十二年(1604),蘇、淞地區的稅監劉成因為水災請求暫時停徵米稅。皇帝認為每年六萬兩的稅額,米稅占一半,不應該全部停徵,限令定額四萬兩。趙世卿上奏稱:“過去已經免除了米稅,即刻又再徵收,已經失信於天下。現在劉成想免去一半的稅額,而陛下完全不依從,難道小宦官尚且存在的惻隱之心,而陛下反而漠然不動心嗎?”皇帝沒有答覆。

當年夏天,雷火燒毀了祖陵的明樓,怪蟲侵害樹木,大雨又毀壞了神道橋樑。皇帝下詔諮詢實際的政務。趙世卿上奏稱:

“今天的實際政務,沒有比罷除礦稅更急切的了。古代的明君不看重奇異的東西,現在卻聚積不該收刮的錢財,聚斂百姓的怨恨,何謂節儉?這是為君王的聖德考慮,不能不罷除的第一條原因。過多刮取必然招來罪過,保管疏忽必將招致盜賊。鹿台、巨橋足以導致人們舉矛相向的禍害。這是為宗廟社稷考慮,不能不罷除的第二條原因。古代,國家沒有危難的事就考慮耕織的事情,有了危急的事就討論使國家防務鞏固的策略。哪有開鑿四海諸山,專榷三家市利的,操弓挾矢,殺害善良的百姓,毀室壞垣,禍害波及雞犬,歷經十多年不止。這是為國家本體考慮,不能不罷除的第三條原因。宦官漁獵,幫凶咆哮。毀掘墳墓使枯骨遭殃,姦淫虐待子女使善良人家飲恨。人人生怨,喧譁之聲不絕於耳,如此不止,以後將達到何種境地?這是為百姓的困苦考慮,不能不罷除的第四條原因。國家的財富不在民間就在官府,現在全部被搜括到了奸人的家室。所以督促繳納欠租而欠租不足數,稽查關稅而關稅虧損,徵收鹽稅而鹽稅微薄,徵收贖金而贖金無存。外府一空,司農如同被清掃般乾淨。這是為國家的賦稅考慮,不能不罷除的第五條原因。天子的命令,如同一年四季一樣確定不移。皇上在三年前曾說:‘我的心是仁愛的,自然有停止的時候。’現在年復一年,等到哪天才能停止?天子話如玩笑,那么大王的命令就棄之在草莽之中。這是為詔令考慮,不能不罷除的第六條原因。

“陛下不妨考慮服裝膳食、宮闕居室,以及營造征討,皇上的什麼事情不是取之於民?百姓的什麼事情不是為皇上服務的?如此赤誠之子,不曾辜負國家,百姓正高興地滿足天子的欲望,而陛下卻不稍減您的欲望。百姓正為了供奉天子而奔走、困苦,而陛下也不稍稍慰問他們的辛勞。百姓竭誠解救天子的危難,而陛下不稍稍撫恤他們的艱難。反求於心,必然會自感不安。陛下不要認為愚昧的小百姓可以由您駕馭、生殺予奪,而不值得介意。百姓的心就是老天的心,現在上天頻繁譴責,雷電與怪蟲、暴雨接踵而來,變亂不會憑空產生,它的應驗為時不遠了。所以現在要挽回天意就在於體恤民心,要想體恤民心就在於罷除礦稅,不需要再考慮以做決定。”

皇帝好言回答,卻不施行他的建議。

到了萬曆三十四年(1606)三月,皇帝才下詔罷除了礦稅使,稅也稍稍減少了。然而遼東、雲南、四川的稅使依然如故,官吏百姓深受其苦。於是雲南發生變亂,楊榮被殺。而且西北地區也時時報告水旱災情,趙世卿屢次請求減少租稅進行賑濟,國家的費用更加不夠支付。過了一個月他又奏請從內府費用中提取一百萬兩資助軍費開支,皇帝不聽從。趙世卿就接連上奏請求離去,上奏達到十五次,皇帝最終不同意。

在此之前,福王準備完婚,提取戶部的二十七萬兩白銀,皇帝仍認為少了,多次派宦官催促,宦官口出粗語,並且彈劾趙世卿違抗命令。趙世卿認為這有辱國家。萬曆三十六年(1608),七公主出嫁,索要費用達到數十萬兩。趙世卿引用先例極力爭辯,皇帝下詔減去了三分之一。趙世卿又勸諫:“陛下舉行大婚之禮也只用了七萬兩白銀,長公主出嫁只用了十二萬兩白銀,請陛下再做裁減,一樣仿效長公主的例子。”皇帝不得已依從了他。福王新造了府第,開設崇文稅店,爭奪百姓的利益,趙世卿也上書勸阻。

趙世卿素來講求節操,為官盡職。皇帝一向看重他。吏部尚書空缺,曾派他兼任,他推舉官吏沒有私心。只是楚王府宗族的人與楚王相互攻擊,趙世卿極力稱楚王不是偽王,與沈一貫的觀點相一致。李廷機輔佐朝政,趙世卿極力推舉他。於是朝廷大臣懷疑趙世卿結成黨派。因此給事中杜士全、鄧雲霄、何士晉、胡忻,御史蘇為霖、馬孟禎等人先後彈劾他,趙世卿便閉門在家請求去職。他上書十多次,皇帝沒有答覆。萬曆三十八年(1610)秋天,趙世卿就上疏出城等候命令。第二年十月他乘坐簡陋的車子徑直離去,朝廷大臣報告皇帝,皇帝也沒有怪罪於他。他在家居住七年後去世,朝廷贈他為太子少保。

李汝華,字茂夫,睢州人。萬曆八年(1580)的進士。授職為兗州推官。被徵召為工科給事中,曾經彈劾負責軍務的尚書鄭洛不稱職。等到他出京到甘肅巡視邊防事務,鄭洛正巧負責西部邊疆的事務,主張和議兵事。李汝華上奏稱鄭洛畏懼敵人、遺留禍患,並且彈劾諸位將領、官吏侵吞軍餉,又奏請將甘肅的閒田全部開墾出來。回到朝廷,他擔任了吏科都給事中,在朝多所糾察、揭發。

不久,他調任太常少卿,升任右僉都御史巡撫南昌、贛州地區。當時稅使四出,朝議徵收關隘、渡口的稅銀輸往內府。李汝華認為此稅本為軍餉,極力爭辯,要求停止此項動議。不久,詔令各地的稅務全部由有司負責,將其中的一半交給稅監,送入內府,另一半交給戶部。唯獨江西的潘相勒令有司將稅收全部交給自己。李汝華極力抨擊潘相違抗聖旨,皇帝最後同意了潘相的提議,並且向各地推廣。

李汝華在贛任職十四年,很有威望,升任兵部右侍郎,皇帝召見並任命他為戶部左侍郎。尚書趙世卿離職,他就掌握了戶部。福王要求四萬頃的莊田,皇帝下詔屢屢催促,不能達到定額。李汝華多次聯合朝廷大臣進行爭辯,皇帝僅僅減少了四分之一。等福王到達封地,皇帝下詔允許他自己派使者督促收租,當地的驛站騷動。太監閻時到汝州,將兩人杖死。李汝華請求遵循祖制轄治有司,將使者全部撤回,皇帝不接受。京郊、山東發生饑荒,於是李汝華建議拿出太倉的糧來平抑糧價,並發放銀兩賑濟。李汝華還上奏陳述進行救荒的幾個辦法,兩地賴以為生。先前,山東發生饑荒,減少了七十萬兩賦稅,此年減免全部的賦稅一百七十多萬兩。李汝華認為邊防的糧餉不夠,奏請將全國沒有送入內庫的稅收暫時留下一年的以補充糧餉的欠缺,輔佐大臣也幫助說話。他三次上奏,沒有答覆。此後,他升任尚書。

萬曆四十六年(1618),鄭繼之離去,他兼管吏部。京郊、陝西發生大饑荒,李汝華奏請賑濟都沒有答覆。遼東爆發戰爭,糧餉驟然增加三百萬兩。李汝華屢次請求調撥內府的銀兩,沒有得到,他就借用南京戶部的錢財,蒐集全國庫藏的多餘的積蓄,徵收多年的拖欠賦稅,裁減工匠的口糧,開創了新事例。遼東巡撫周永春請求增加兵馬、賦稅,李汝華提議:全國的田賦,除貴州之外,每畝增加白銀三厘五毫,可以得到二百萬兩軍餉。第二年又提議照前例增加兵馬、賦稅。第三年四月,兵部因為要招兵買馬,工部因為要製作軍械,再次商討增加賦稅。因此每畝增加銀兩厘,收到二十萬兩白銀。先後三次增加賦稅,共達五百二十多萬兩白銀,於是成為每年的數額。當時,內府的錢幣堆積如山,朝廷大臣請求發放,皇帝全都不答應。理財大臣沒有別的辦法,一切權作苟且之計,苛斂百姓。而樞密大臣徵兵,遠及南蠻之地,導致奢崇明、安邦彥相繼造反,朝廷連年征討。又扣下四川、雲南、廣西、湖廣、廣東地區增加的賦稅充當征討部隊的糧餉,而遼東的軍餉仍然不充足,國家已經不能再支付了。

李汝華幹練、通達、勤快、機敏,在朝廷不結黨派。在戶部任職很久,對國家的盛衰,邊防儲備的虛實,以及鹽綱、漕運、屯田、放牧等要政,都殫精竭力加以裁決、調濟。每年相比都沒有增加,他常常主張寬緩、體恤,唯獨增加賦稅的提議不能極力堅持免徵,導致全國空虛,朝廷內外一片爭吵混亂。天啟元年(1621),他患病請求退休,被加封為太子太保退休。去世後,諡號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