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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卷四十

作者:張廷玉等

◎儀衛

《周官》,王之儀衛分掌於天官、春官、夏官之屬,而蹕事則專屬於秋官。漢朝會,則衛官陳車騎,張旗幟。唐沿隋制,置衛尉卿,掌儀仗帳幕之事。宋衛尉領左右金吾衛司、左右金吾仗司、六軍儀仗司,主清道、徼巡、排列、奉引儀仗。元置拱衛司,領控鶴戶以供其事。歷代制度雖有沿革異同,總以謹出入之防,嚴尊卑之分。慎重則尊嚴,尊嚴則整肅,是故文謂之儀,武謂之衛。天子出,車駕次第謂之鹵簿。而唐制四品以上皆給鹵簿,則君臣並得通稱也。明初詔禮官,鹵簿彌文,務從省節,以示尚質去奢之意。凡正、至、聖節、朝會,及冊拜、接見蕃臣,儀鸞司陳設儀仗。而中宮、東宮、親王皆有儀仗之制。後或隨時增飾,要以洪武創製為準則焉。茲撮《集禮》所載大凡,以備考核。其郡王及皇妃、東宮妃以下儀仗,載在《會典》者,並著於篇雲。

皇帝儀仗:吳元年十二月辛酉,中書左相國李善長率禮官以即位禮儀進。是日清晨,拱衛司陳設鹵簿,列甲士於午門外之東西,列旗仗於奉天門外之東西。龍旗十二,分左右,用甲士十二人。北斗旗一、纛一居前,豹尾一居後,俱用甲士三人。虎豹各二,馴象六,分左右。布旗六十四:門旗、日旗、月旗,青龍、白虎、風、雲、雷、雨、江、河、淮、濟旗,天馬、天祿、白澤、朱雀、玄武等旗,木、火、土、金、水五星旗,五嶽旗,熊旗,鸞旗及二十八宿旗,各六行;每旗用甲士五人,一人執旗,四人執弓弩。設五輅於奉天門外:玉輅居中,左金輅,次革輅,右象輅,次木輅,俱並列。丹墀左右布黃麾仗、黃蓋、華蓋、曲蓋、紫方傘、紅方傘、雉扇、朱團扇、羽葆幢、豹尾、龍頭竿、信幡、傳教幡、告止幡、絳引幡、戟氅、戈氅、儀鍠氅等,各三行。丹陛左右陳幢節、響節、金節、燭籠、青龍白虎幢、班劍、吾杖、立瓜、臥瓜、儀刀、鐙杖、戟、骨朵、朱雀玄武幢等,各三行。殿門左右設圓蓋一、金交椅、金腳踏、水盆、水罐、團黃扇、紅扇。皆校尉擎執。

洪武元年十月,定元旦朝賀儀:金吾衛於奉天門外分設旗幟。宿衛於午門外分設兵仗。衛尉寺於奉天殿門及丹陛、丹墀設黃麾仗。內使監擎執於殿上。凡遇冬至、聖節、冊拜、親王及蕃使來朝,儀俱同。其宣詔赦、降香,則惟設奉天殿門及丹陛儀仗、殿上擎執雲。其陳布次第,午門外,刀、盾、殳、叉各置於東西,甲士用赤。奉天門外中道,金吾、宿衛二衛設龍旗十二,分左右,用青甲士十二人。北斗旗一、纛一居前,豹尾一居後,俱用黑甲士三人。虎豹各二,馴象六,分左右。左右布旗六十四:左前第一行,門旗二,每旗用紅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弓箭。第二行,月旗一,用白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弩;青龍旗一,用青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弩。第三行,風、雲、雷、雨旗各一,每旗用黑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弓箭;天馬、白澤、朱雀旗各一,每旗用紅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弓箭。第四行,木、火、土、金、水五星旗各一,隨其方色,每旗用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弩,其甲木青、火紅、土黃、金白、水黑、熊旗、鸞旗各一,每旗用紅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弩。第五行角、亢、氐、房、心、尾、箕旗各一,每旗用青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弓箭。第六行斗、牛、女、虛、危、室、壁旗各一,每旗用青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弩。右前第一行,門旗二,每旗用紅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弓箭。第二行,日旗一,用紅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弩;白虎旗一,用白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弩。第三行,江、河、淮、濟旗各一,隨其方色,每旗用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弓箭,其甲江紅、河白、淮青、濟黑;天祿、白澤、玄武旗各一,每旗用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弓箭,天祿、白澤紅甲,玄武黑甲。第四行,東、南、中、西、北五嶽旗各一,隨其方色,每旗用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弩,其甲東嶽青、南嶽紅、中嶽黃、西嶽白、北嶽黑;熊旗、麟旗各一,每旗用紅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弩。第五行,奎、婁、胃、昴、畢、觜、參旗各一,每旗用青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弓箭。第六行,井、鬼、柳、星、張、翼、軫旗各一,每旗用青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弩。奉天門外,拱衛司設五輅。玉輅居中;左金輅,次革輅;右象輅,次木輅。俱並列。典牧所設乘馬於文武樓之南,各三,東西相向。丹墀左右布黃麾仗凡九十,分左右,各三行。左前第一行,十五:黃蓋一,紅大傘二,華蓋一,曲蓋一,紫方傘一,紅方傘一,雉扇四,朱團扇四。第二行,十五:羽葆幢二,豹尾二,龍頭竿二,信幡二,傳教幡二,告止幡二,絳引幡二,黃麾一。第三行,十五:戟氅五,戈氅五,儀鍠氅五。右前第一行,十五:黃蓋一,紅大傘二,華蓋一,曲蓋一,紫方傘一,紅方傘一,雉扇四,朱團扇四。第二行,十五:羽葆幢二,豹尾二,龍頭竿二,信幡二,傳教幡二,告止幡二,絳引幡二,黃麾一。第三行,十五:戟氅五,戈氅五,儀鍠氅五。皆校尉擎執。丹陛左右,拱衛司陳幢節等仗九十,分左右,為四行。左前第一行,響節十二,金節三,燭籠三。第二行,青龍幢一,班劍三,吾杖三,立瓜三,臥瓜三,儀刀三,鐙杖三,戟三,骨朵三,朱雀幢一。右前第一行,響節十二,金節三,燭籠三。第二行,白虎幢一,班劍三,吾杖三,立瓜三,臥瓜三,儀刀三,鐙杖三,戟三,骨朵三,玄武幢一。皆校尉擎執。奉天殿門左右,拱衛司陳設:左行,圓蓋一,金腳踏一,金水盆一,團黃扇三,紅扇三;右行,圓蓋一,金交椅一,金水罐一,團黃扇三,紅扇三。皆校尉擎執。殿上左右內使監陳設:左,拂子二,金唾壺一,金香合一;右,拂子二,金唾盂一,金香爐一。皆內使擎執。和聲郎陳樂于丹墀文武官拜位之南,其器數詳見《樂志》內。

三年,命制郊丘祭祀拜褥。郊丘用席表蒲里為褥,宗廟、社稷、先農、山川用紅文綺表紅木棉布里為褥。十二年,命禮部增設丹墀儀仗,黃傘、華蓋、曲蓋、紫方傘、紅方傘各二,雉扇、紅團扇各四,羽葆幢、龍頭竿、絳引、傳教、告止、信幡各六,戟氅、戈氅、儀鍠氅各十。

永樂元年,禮部言鹵簿中宜有九龍車一乘,請增置。帝曰:“禮貴得中,過為奢,不及為儉,先朝審之精矣。當遵用舊章,豈可輒有增益,以啟後世之奢哉?九龍車既先朝所無,其仍舊便。”宣德元年,更造鹵簿儀仗,有具服幄殿一座,金交椅一,金腳踏一,金盆一,金罐一,金馬杌一,鞍籠一,金香爐一,金香合一,金唾盂一,金唾壺一,御杖二,擺錫明甲一百副,盔一百,弓一百,箭三千,刀一百。其執事校尉,每人鵝帽,只孫衣,銅帶靴履鞋一副。常朝,各色羅掌扇四十,各色羅絹傘十,萬壽傘一,黃雙龍扇二。筵宴,銷金羅傘四,銷金雨傘四,金龍響節二十四。

皇后儀仗,洪武元年定:丹陛儀仗三十六人:黃麾二,戟五色繡幡六,戈五色繡幡六,鍠五色錦幡六,小雉扇四,紅雜花團扇四,錦曲蓋二,紫方傘二,紅大傘四。丹墀儀仗五十八人:班劍四,金吾杖四,立瓜四,臥瓜四,儀刀四,鐙杖四,骨朵四,斧四,響節十二,錦花蓋二,金交椅一,金腳踏一,金水盆一,金水罐一,方扇八。宮中常用儀衛二十人:內使八人,色繡幡二,金斧二,金骨朵二,金交椅一,金腳踏一;宮女十二人,金水盆一,金水罐一,金香爐一,金香合一,金唾壺一,金唾盂一,拂子二,方扇四。永樂元年增制紅杖一對。太皇太后、皇太后儀仗與皇后同。

皇太子儀仗,洪武元年定:門外中道設龍旗六,其執龍旗者並戎服。黃旗一居中,左前青旗一,右前赤旗一,左後黑旗一,右後白旗一,每旗執弓弩軍士六人,服各隨旗色。殿下設三十六人:絳引幡二,戟氅六,戈氅六,儀鍠氅六,羽葆幢六,青方傘二,青小方扇四,青雜花團扇四,皆校尉擎執。殿前設四十八人:班劍四,吾杖四,立瓜四,臥瓜四,儀刀四,鐙杖四,骨朵四,斧四,響節十二,金節四,皆校尉擎執。殿門設十二人:金交椅一,金腳踏一,金水罐一,金水盆一,青羅團扇六,紅圓蓋二,皆校尉擎執。殿上設六人:金香爐一,香合一,唾盂一,唾壺一,拂子二,皆內使擎執。永樂二年,禮部言,東宮儀仗,有司失紀載,視親王差少,宜增制金香爐、金香合各一,殳二,叉二,傳教、告止、信幡各二,節二,幢二,夾槊二,槊、刀、盾各二十,戟八,紅紙油燈籠六,紅羅銷金邊圓傘、紅羅繡圓傘各一,紅羅曲蓋繡傘、紅羅素圓傘、紅羅素方傘、青羅素方傘各二,紅羅繡孔雀方扇、紅羅繡四季花團扇各四,拂子二,唾盂、唾壺各一,鞍籠一,誕馬八,紅令旗二,清道旗四,幰弩一,白澤旗二,弓箭二十副。從之。

親王儀仗,洪武六年定:宮門外設方色旗二,青色白澤旗二,執人服隨旗色,並戎服。殿下,絳引幡二,戟氅二,戈氅二,儀鍠氅二,皆校尉執。殿前,班劍二,吾杖二,立瓜二,臥瓜二,儀刀二,鐙杖二,骨朵二,斧二,響節八,皆校尉執。殿門,交椅一,腳踏一,水罐一,水盆一,團扇四,蓋二,皆校尉執。殿上,拂子二,香爐一,香合一,唾壺一,唾盂一。十六年詔,親王儀仗內交椅、盆、罐用銀者,悉改用金。建文四年,禮部言,親王儀仗合增紅油絹銷金雨傘一,紅紗燈籠、紅油紙燈籠各四,敔燈二,大小銅角四。從之。永樂三年命工部,親王儀仗內紅銷金傘,仍用寶珠龍文。凡世子儀仗同。

郡王儀仗:令旗二,清道旗二,幰弩一,刀盾十六,弓箭十八副,絳引、傳教、告止、信幡各二,吾杖、儀刀、立瓜、臥瓜、骨朵、斧各二,戟十六,槊十六,麾一,幢一,節一,響節六,紅銷金圓傘一,紅圓傘一,紅曲柄傘二,紅方傘二,青圓扇四,紅圓扇四,誕馬四,鞍籠一,馬杌一,拂子二,交椅一,腳踏一,水盆一,水罐一,香爐一,紅紗燈籠二,敔燈二,帳房一座。

皇妃儀仗:紅杖二,清道旗二,絳引幡二,戈氅、戟氅、儀鍠氅、吾杖、儀刀、班劍、立瓜、臥瓜、鐙杖、骨朵、金鉞各二,響節四,青方傘四,紅繡圓傘一,繡方扇四,紅花圓扇四,青繡圓扇四,交椅一,腳踏一,拂子二,水盆一,水罐一,香爐一,香合一,唾盂一,唾壺一,紅紗燈籠四。

東宮妃儀仗:紅杖二,清道旗二,絳引幡二,儀鍠氅、戈氅、戟氅、吾杖、儀刀、班劍、立瓜、臥瓜、鐙杖、骨朵、金鉞各二,響節四,青方傘二,紅素圓傘二,紅繡圓傘一,紅繡方扇四,紅繡花圓扇四,青繡圓扇四,交椅一,腳踏一,拂子二,水盆一,水罐一,香爐一,香合一,紅紗燈籠四。永樂二年,禮部言,東宮妃儀仗如親王妃,惟香爐、香合如中宮,但亦不用金,其水盆、水罐皆用銀,從之。

親王妃儀仗:紅杖二,清道旗二,絳引幡二,戟氅、吾杖、儀刀、班劍、立瓜、臥瓜、骨朵、鐙杖各二,響節四,青方傘二,紅彩畫雲鳳傘一,青孔雀圓扇四,紅花扇四,交椅一,腳踏一,水盆一,水罐一,紅紗燈籠四,拂子二。公主、世子妃儀仗俱同。

郡王妃儀仗:紅杖二,清道旗二,絳引幡二,戟氅、吾杖、班劍、立瓜、骨朵各二,響節二,青方傘二,紅圓傘一,青圓扇二,紅圓扇二,交椅一,腳踏一,拂子二,紅紗燈籠二,水盆一,水罐一。

郡主儀仗:紅杖二,清道旗二,班劍、吾杖、立瓜、骨朵各二,響節二,青方傘一,紅圓傘一,青圓扇二,紅圓扇二,交椅一,腳踏一,水盆一,水罐一,紅紗燈籠二,拂子二。

舊例,郡王儀仗有交椅、馬杌,皆木質銀裹;水盆、水罐及香爐、香合,皆銀質抹金;量折銀三百二十兩。郡王妃儀仗,有交椅等大器,量折銀一百六十兩。餘皆自備充用。嘉靖四十四年定,除親王及親王妃初封儀仗照例頒給外,其初封郡王及郡王妃折銀等項,並停止。萬曆十年定,郡王初封系帝孫者,儀仗照例全給,系王孫者免。蓋宗室分封漸多,勢難遍給也。

譯文

《周官》中規定,帝王的儀衛分別由天官、春官、夏官之屬職掌,而帝王出行清道警衛之事便專門屬於秋官。

漢代朝會,衛官陳列車騎,張布旗幟。

唐朝沿襲隋朝制度,設定衛尉卿,掌管儀仗帳幕等事務。

宋朝衛尉統領左、右金吾衛司,左、右金吾仗司,六軍儀仗司,主管清道、徼巡、排列、奉引儀仗。

元朝設定拱衛司,統領專司宿衛的近衛軍控鶴戶,以供其職事。

歷代制度雖然有沿革異同,總之在於謹慎帝王出入的防衛,嚴格尊卑的名分。

慎重便顯得尊貴莊嚴,尊貴莊嚴便顯得整肅,因此,文叫做儀,武叫做衛。

天子出行,車駕儀仗按次第排列,叫做鹵簿。

而唐朝制度,四品以上官員都供給鹵簿,於是君臣儀衛都可以通稱鹵簿。

明朝初年下詔給禮官,鹵簿更加注重文的儀仗,務求節省,以表示崇尚質樸而捨棄奢侈的意向。

凡是元旦、冬至夏至、皇帝生日、朝會以及冊封拜官、接見蕃臣,儀鸞司陳列擺設儀仗。

而中宮、束宮、親王都有儀仗的禮制。

後來或隨時期的不同而增加儀仗飾品,總之以洪武年間創立的制度為準則。

現在摘取《集禮》所記載的主要內容,以備考核。

其郡王以及皇妃、束官太子妃以下儀仗,記載於《會典》的,一併著錄在這一篇中。

皇帝的儀仗。

昊元年十二月辛酉日,中書左相國李善長率領禮官把即位禮儀進獻朝廷。

這一天清晨,拱衛司陳設儀仗,在午門外的束、西兩邊排列甲士,在奉天門外的東、西兩邊排列旗仗。

龍旗十二面,分列左右,用甲士十二人。

北斗旗一面、纛旗一面放在前,豹尾旗一面放在後,都用甲士三人。

虎豹旗各二面,馴象旗六面,分列左右。

布旗六十四面:門旗、日旗、月旗,青龍旗、白虎旗、風旗、雲旗、雷旗、雨旗、江旗、河旗、淮旗、濟旗,天馬、天祿、白澤、朱雀、玄武等旗,木、火、土、金、水五星旗,五嶽旗,熊旗,鸞旗以及二十八宿旗,各六行;每面旗幟用甲士五人,一人執旗,四人執弓弩。

在奉天門外設定皇上乘坐的五種車:玉轄居中,左邊是金轄,其次革轄,右邊是象轄,其次木轄,都並排陳列。

紅色地面左右兩邊布置黃麾仗、黃蓋、華蓋、曲蓋、紫方傘、紅方傘、雉扇、朱團扇、羽葆幢、豹尾、龍頭竿、信施、傳教施、告止施、絳引施、戟氅、戈氅、儀鍟氅等,各三行。

宮殿紅色台階左右陳設幢節、響節、金節、燭籠、青龍白虎幢、班劍、吾杖、立瓜、臥瓜、儀)J、鑒杖、戟、骨朵、朱雀玄武幢等,各三行。

殿門左右設定圓蓋一個、金交椅、金腳踏、水盆、水罐、團黃扇、紅扁。

都是校尉托舉著。

洪武元年十月,確定元旦朝賀禮儀。

金吾衛在奉天門外面分別設定旗幟。

宿衛在午門外,分別設立兵仗。

衛尉寺在奉天殿門以及官殿紅色台階、紅色地面設定黃麾仗。

內使監托舉儀仗站在殿上。

凡是遇上冬至、皇帝生日、冊封拜官、親王以及番使來朝見,儀節都相同。

宣布詔令,發布赦令、朔望日內監到孔廟焚香叩拜,便只設定奉天殿門以及宮殿紅色台階上的儀仗、以及殿上執舉的儀仗。

儀衛陳列布置的順序是,午門外,刀、盾、殳、叉各自安置在東西兩邊,甲士穿赤色服飾。

奉天門外中道,金吾、宿衛二衛設定龍旗十二面,分布在左、右兩邊,用穿青色服飾的甲士十二人。

北斗旗一面、纛旗一面放在前邊,豹尾旗一面放在後邊,都用穿黑色服飾的甲士三人。

虎豹旗各二面,馴象旗六面,分列左右。

左右布旗六十四面。

左前方第一行,門旗二面,每旗用穿紅色服飾的甲士五人,其中一人手持旗,旗下四人手持弓箭。

第二行,月旗一面,用穿白色服飾的甲士五人,其中一人手持旗,旗下四人手持弩;青龍旗一面,用穿青色服飾的甲士五人,其中一人手持旗,旗下四人手持弩。

第三行,風、雲、雷、雨旗各一面,每面旗用穿黑色服飾的甲士五人,其中一人手持旗,旗下四人手持弓箭;天馬、白澤、朱雀旗各一面,每面旗用穿紅色服飾的甲士五人,其中一人手持旗,旗下四人手持弓箭。

第四行,木、火、土、金、水五星旗各一面,隨各方所屬之色,每面旗用甲士五人,其中一人手持旗,旗下四人手持弩,其甲士,木星旗下穿青色甲,火星旗下穿紅色甲,土星旗下穿黃色甲,金星旗下穿白色甲,水星旗下穿黑色甲;熊旗、鸞旗各一面,每面旗用穿紅色服飾的甲士五人,其中一人手持旗,旗下四人手持弩。

第五行,角亢、氐、房、心、尾、箕旗各一面,每面旗用穿青色服飾的甲士五入,其中一人手持旗,旗下四人手持弓箭。

第六行,斗、牛、女、虛、危、室、壁旗各一面,每面旗用穿青色服飾的甲士五人,其中一人手持旗,旗下四人手持弩。

右前方第一行,門旗二面,每面旗用穿紅色服飾的甲士五人,其中一人手持旗,旗下四人手持弓箭。

第二行,日旗一面,用穿紅色服飾的甲士五人,其中一人手持旗,旗下四人手持弩;白虎旗一面,用身穿白色服飾的甲士五人,其中一人手持旗,旗下四人手持弩。

第三行,江、河、淮、濟旗各一面,隨同各方代表的顏色,每面用甲士五人,其中一人手持旗,旗下四人手持弓箭,其甲士所穿之服飾,江旗下者焉紅色,河旗下者為白色,淮旗下者為青色,濟旗下者焉黑色;天祿、白澤、玄武旗各一面,每面旗用甲士五人,其中一人手持旗,旗下四人手持弓箭,天祿、白澤下是穿紅服的甲士,玄武下是穿黑服的甲士。

第四行,束、南、中、西、北五嶽旗各一面,隨同各方代表的顏色,每面旗用甲士五人,其中一人手持旗,旗下四人手持弩,其甲士所穿之服飾,束岳旗下者為青色,南嶽旗下者為紅色,中嶽旗下者為黃色,西嶽旗下者焉白色,北嶽旗下者為黑色;熊旗、麟旗各一面,每旗用穿紅色服飾的甲士五人,其中一人手持旗,旗下四人手持弩。

第五行,奎、婁、胃、昴、畢、觜、參旗各一面,每旗用穿青色服飾的甲士五人,其中一人手持旗,旗下四人手持弓箭。

第六行,井、鬼、柳、星、張、翼、乾旗各一面,每面旗用穿青色服飾的甲士五人,其中一人手持旗,旗下四人手持弩。

奉天門外,拱衛司設定皇上乘坐的五種車。

玉轄處於中間;左邊金轄,其次革轄;右邊象轄,其次木轄。

都並排陳列。

典牧所設定的駕車的馬在文武樓的南邊,各三匹,東西相向。

紅色地面左右布列黃麾仗一共九十人,分成左右,各三行。

左前第一行,十五人:黃蓋一柄,紅大傘二柄,華蓋一柄,曲柄傘一柄,紫方傘一柄,紅方傘一柄,雉扇四柄,朱團扇四柄。

第二行,十五人:羽葆幢二面,豹尾二面,龍頭竿二柄,信旖二面,傳教旖二面,告止旖二面,絳引旖二面,黃麾一面。

第三行,十五人:戟蹩五面,戈氅五面,儀鍟氅五面。

右前方第一行,十五人:黃蓋一柄,紅大傘二柄,華蓋一柄,曲柄傘一柄,紫方傘一柄,紅方傘一柄,雉扇四柄,朱團扇四柄。

第二行,十五人:羽葆幢二面,豹尾旖二面,龍頭竿二柄,信旖二面,傳教旖二面,告止旖二面,絳引旖二面,黃麾一面。

第三行,十五人:戟氅五面,戈氅五面,儀鍾氅五面。

都是校尉持舉。

宮殿紅色台階左右,拱衛司陳列幢節等儀仗九十,分列左右,成為四行。

左前方第一行,響節十二柄,金節三柄,燭籠三個。

第二行,青龍幢一面,班劍三柄,吾杖三柄,立瓜三柄,臥瓜三柄,儀刀三柄,鑒杖三柄,戟三柄,骨朵三柄,朱雀幢一面。

右前方第一行,響節十二柄,金節三柄,燭籠三個。

第二行,白虎幢一面,班劍三柄,吾杖三柄,立瓜三柄,臥瓜三柄,儀刀三柄,鑒杖三柄,戟三柄,骨朵三柄,玄武幢一面。

都是校尉持舉。

奉天殿門左右,拱衛司陳設:左行,圓蓋一柄,金腳踏一個,金水盆一個,團黃扇三柄,紅扇三柄;右行,圓蓋一柄,金交椅一張,金水罐一個,團黃扇三柄,紅扇三柄。

都是校尉持舉。

殿上左右內使監陳設:左面,拂子二個,金唾壺一個,金香盒一個;右面,拂子二個,金唾盂一個,金香爐一個。

都是內使持舉。

和聲郎陳列樂器在紅色地面文武官員拜位的南面,其樂器敷詳見《樂志》內的記載。

洪武三年,命令製造郊丘祭祀跪拜所用的墊褥,郊丘表面用席,裡面用蒲製成墊褥,宗廟、社稷、先農、山川之祭,表面用紅色文綺,裡面用紅木棉布製成墊褥。

洪武十二年,命令禮部增設紅色地面儀仗,黃傘、華蓋、曲柄傘、紫方傘、紅方傘各二柄,雉扇,、紅團扇各四柄,羽葆幢、龍頭竿、絳引、傳教、告止、信旖各六面,戟氅、戈氅、儀鏤氅各十面。

永樂元年,禮部上言,儀仗中應該有九龍車一乘,請術增設。

皇帝說:“禮貴在得其適中,超過適中標準便是奢侈,不及適中標準便是過儉,前朝考究已很精到。

應當遵照沿用舊的規制,哪裡能夠隨便增加,以開啟後代的奢侈呢?九龍車既然前朝沒有,還是照舊規適當。”宣德元年重新造鹵簿儀仗,有具服幄殿一座,金交椅一張,金腳踏一個,金盆一個,金罐一個,金馬杌一個,鞍籠一個,金香爐一個,金香盒一個,金唾盂一個,金唾壺一個,御杖二柄,擺錫明甲一百副,頭盔一百副,弓一百張,箭三千枝,JJ一百把。

那些執事校尉,每人戴鵝帽,穿絳色錦衣,銅帶靴履鞋一副。

平常朝拜,各種顏色的羅掌扇四十柄,各種顏色的羅絹傘十柄,萬壽傘一柄,黃色雙龍扇二柄。

舉行宴席,銷金羅傘四柄,銷金雨傘四柄,金龍響節二十四柄。

皇后的儀仗,洪武元年制定。

紅色台階儀仗三十六人:黃麾二面,戟五色繡施六面,戈五色繡鏇六面,鍟五色錦旖六面,小雉扇四柄,紅色雜花團扇四柄,錦曲柄傘二柄,紫方傘二柄,紅大傘四柄。

丹墀儀仗五十八人:班劍四把,金吾杖四柄,立瓜四柄,臥瓜四柄,儀刀四把,鑒杖四柄,骨朵四柄,斧四柄,響節十二柄,錦花蓋二柄,金交椅一張,金腳踏一個,金水盆一個,金水罐一個,方扇八柄。

宮中常用儀衛二十人:內使八人,色繡施二面,金斧二柄,金骨朵二柄,金交椅一張,金腳踏一個;宮女十二人,金水盆一個,金水罐一個,金香爐一個,金香盒一個,金唾壺一個,金唾盂一個,拂子二柄,方扇四柄。

永樂元年增制紅杖一對。

太皇太后、皇太后儀仗與皇后相同。

皇太子儀仗,洪武元年制定。

門外道路之中設定龍旗六面,那些手持龍旗的人都穿戎裝。

黃旗一面處在中央,左前方青旗一面,右前方赤旗一面,左後方黑旗一面,右後方白旗一面,每面旗下持弓弩軍士六名,服飾各自隨同旗幟的顏色。

殿下設定三十六人:絳引旖二面,戟氅六面,戈氅六面,儀鏤氅六面,羽葆幢六面,青方傘二柄,青小方扇四柄,青雜花團扇四柄,都是校尉持舉。

殿前設定四十八人:班劍四把,吾杖四柄,立瓜四柄,臥瓜四柄,儀刀四把,鑒杖四柄,骨朵四柄,斧四柄,響節十二柄,金節四柄,都是校尉持舉。

殿門設定十二人:金交椅一張,金腳踏一個,金水罐一個,金水盆一個,青羅團扇六柄,紅圓蓋二柄,都是校尉持舉。

殿上設定六人:金香爐一個,香盒一個,唾盂一個,唾壺一個,拂子二柄,都是內使持舉。

永樂二年,禮部奏言,柬宮的儀仗,主管部門失於記載,比親王的少,應該增制金香爐、金香盒各一個,殳二桿,叉二桿,傳教、告止、信旖各二面,節二柄,幢二面,夾稍二柄,稍、刀、盾各二十柄,戟八柄,紅紙油燈籠六個,紅羅銷金邊圓傘、紅羅繡圓傘各一柄,紅羅曲柄銹傘、紅羅素圓傘、紅羅素方傘、青羅素方傘各二柄,紅羅繡孔雀方扇、紅羅繡四季花團扇各四柄,拂子二柄,唾盂、唾壺各一個,鞍籠一個,備用誕馬八匹,紅令旗二面,清道旗四面,憶弩一張,白澤旗二面,弓箭二十副。

皇帝聽從。

親王儀仗,洪武六年制定。

宮門外設定方色旗二面,青色白澤旗二面,持舉的人服飾隨旗色而定,都穿戎服。

殿下,絳引旖二面,戟氅二面,戈氅二面,儀鍟氅二面,都是校尉持舉。

殿前,班劍二柄,吾杖二柄,立瓜二柄,臥瓜二柄,儀JJ=柄,鑒杖二柄,骨朵二柄,斧二柄,響節八柄,都是校尉持舉。

殿門前,交椅一張,腳踏一個,水罐一個,水盆一個,團扇四柄,蓋二柄,都是校尉持舉。

殿上,拂子二柄,香爐一個,香盒一個,唾壺一個,唾盂一個。

洪武十六年下詔,親王儀仗內交椅、盆、罐用銀制的,一律改用金制。

建文四年,禮部上言,親王儀仗應增加紅油絹銷金雨傘一柄,紅紗燈籠、紅油紙燈籠各四個,魷燈二個,大小銅角四個。

皇帝聽從。

永樂三年,命令工部,親王俄仗內紅銷金傘,仍用寶珠龍紋。

凡世子儀仗相同。

郡王儀仗。

令旗二面,清道旗二面,憶弩一張,)J盾十六把,弓箭十八副,絳引、傳教、告止、信旖各二面,吾杖、儀)9、立瓜、臥瓜、骨朵、斧各二柄,戟十六柄,稍十六柄,麾一面,幢一面,節一柄,響節六柄,紅銷金圓傘一柄,紅圓傘一柄,紅曲柄傘二柄,紅方傘二柄,青圓扇四柄,紅圓扇四柄,備用誕馬四匹,鞍籠一副,馬杌一個,拂子二柄,交椅一張,腳踏一個,水盆一個,水罐一個,香爐一個,紅紗燈籠二個,魷燈二個,賬房一座。

皇妃儀仗。

紅杖二柄,清道旗二面,絳引施二面,戈氅、戟氅、儀鍟氅、吾杖、儀刀、班劍、立瓜、臥瓜、鑒杖、骨朵、金鍍各二件,響節四柄,青方傘四柄,紅繡圓傘一柄,繡方扇四柄,紅花圓扇四柄,青銹圓扇四柄,交椅一張,腳踏一個,拂子二個,水盆一個,水罐一個,香爐一個,香盒一個,唾盂一個,唾壺一個,紅紗燈籠四個。

柬宮妃儀仗。

紅杖二柄,清道旗二面,絳引旖二面,儀鋰氅、戈氅、戟氅、吾杖、儀刀、班劍、立瓜、臥瓜、鑒杖、骨朵、金錢各二件,響節四柄,青方傘二柄,紅素圓傘二柄,紅繡圓傘一柄,紅繡方扇四柄,紅繡花圓扇四柄,青銹圓扇四柄,交椅一張,腳踏一個,拂子二柄,水盆一個,水罐一個,香爐一個,香盒一個,紅紗燈籠四個。

永樂二年,禮部奏言,柬宮妃的儀仗如同親王妃,只有香爐、香盒如同中宮,但也不用金制,其水盆、水罐都用銀制,皇帝聽從。

親王妃的儀仗。

紅杖二柄,清道旗二面,絳引施二面,戟氅、吾杖、儀刀、班劍、立瓜、臥瓜、骨朵、鑒杖各二件,響節四柄,青方傘二柄,紅彩畫雲鳳傘一柄,青孔雀圓扇四柄,紅花扇四柄,交椅一張,腳踏一個,水盆一個,水罐一個,紅紗燈籠四個,拂子二柄。

公主、世子妃的儀仗都相同。

郡王妃儀仗。

紅杖二柄,清道旗二面,絳引施二面,戟氅、吾杖、班劍、立瓜、骨朵各二件,響節二柄,青方傘二柄,紅圓傘一柄,青圓扇二柄,紅圓扇二柄,交椅一張,腳踏一個,拂子二柄,紅紗燈籠二個,水盆一個,水罐一個。

郡主儀仗。

紅杖二柄,清道旗二面,班劍、吾杖、立瓜、骨朵各二件,響節二柄,青方傘一柄,紅圓傘一柄,青圓扇二柄,紅圓扇二柄,交椅一張,腳踏一個,水盆一個,水罐一個,紅紗燈籠二個,拂子二柄。

舊有規程,郡王儀仗有交椅、馬杌,都是木質,外用銀裹;水盆、水罐以及香爐、香盒,,都是銀質,外部鍍金;按量折合銀三百二十兩。

郡王妃的儀仗,有交椅等大的器物,按量折合銀一百六十兩。

其餘都自備以供使用。

嘉靖四十四年,除了親王以及親王妃初封的儀仗照規定頒賜供給之外,其初封郡王以及郡王妃折合銀雨等項,全部停止供給。

萬曆十年規定,郡王初封屬於皇帝之孫者,儀仗照規定全部供給,屬於王孫者,不供給。

原因是宗室分封漸多,形勢難以普遍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