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卷三十五
作者:張廷玉等
◎禮十三(凶禮二)
皇后陵寢 興宗帝後陵寢 睿宗帝後陵寢 皇妃等喪葬 皇太子及妃喪葬諸王及妃公主喪葬
皇后陵寢
洪武十五年,皇后馬氏崩。禮部引宋制為請。於是命在京文武官及聽除官,人給布一匹,令自製服,皆斬衰二十七日而除,服素服百日。凡在京官,越三日素服至右順門外,具喪服入臨畢,素服行奉慰禮,三日而止。武官五品以上、文官三品以上命婦,亦於第四日素服至乾清宮入臨。用麻布蓋頭,麻布衫裙鞋,去首飾脂粉。其外官服制與京官同。聞訃日於公廳成服,命婦服亦與在京命婦同,皆三日而除。軍民男女素服三日。禁屠宰,在京四十九日,在外三日。停音樂祭祀百日。嫁娶,官停百日,軍民一月。將發引,告太廟,遣官祭金水橋、午門等神及鐘山之神。帝親祭於几筵,百官喪服詣朝陽門外奉辭。是日,安厝皇堂。皇太子奠,玄纁玉璧,行奉辭禮。神主還宮,百官素服迎於朝陽門外,仍行奉慰禮。帝復以醴饌祭於几筵殿,自再虞至九虞,皆如之。遣官告謝鐘山之神。卒哭,以神主詣廟行祔享禮。喪滿百日,帝輟朝,祭几筵殿,致欽不拜。東宮以下奠帛爵,百官素服行奉慰禮。東宮、親王、妃、主以牲醴祭孝陵,公侯等從。命婦詣几筵殿祭奠。自後凡節序及忌日,東宮親王祭几筵及陵。小祥,輟朝三日。禁在京音樂屠宰,設醮於靈谷寺、朝天宮各三日。帝率皇太子以下詣几筵殿祭。百官素服,詣宮門。進香訖,詣後右門奉慰。外命婦詣几筵殿進香。皇太子、親王熟布練冠九衤取,皇孫七衤取,皆去首絰。負版辟領衰。見帝及百官則素服、烏紗帽、烏犀帶。妃、主以下,熟布蓋頭,去腰絰。宗室駙馬練冠,去首絰。內尚衣、尚冠,以所釋服於几筵殿前丙位焚之。皇太子、親王復詣陵行禮。大祥,奉安神主於奉先殿,預期齋戒告廟。百官陪祀畢,行奉慰禮。
成祖皇后徐氏崩,自次日輟朝,不鳴鐘鼓。帝素服御西角門,百官素服詣思善門外哭臨畢,行奉慰禮。三日成服,哭臨如上儀。自次日為始,各就公署齋宿,二十七日止。文武四品以上命婦成服日為始,詣思善門內哭臨三日。聽選辦事官,俱喪服。人材監生、吏典、僧道、坊廂耆老各素服。自成服日始,赴應天府舉哀三日,余悉遵高后時儀。又定諸王、公主等服制,世子郡王皆齊衰不杖期。世子郡王妃、郡主皆大功。周、楚諸王及寧國諸公主及郡王之子皆小功。遣中官訃告諸王府,造祔里,謁太廟。祭器、謚冊、謚寶悉用檀香。將冊,帝躬告天地於奉天殿丹陛上。御華蓋殿,鴻臚寺官引頒冊寶官入行禮,傳制曰:“永樂五年十月十四日,冊謚大行皇后,命卿行禮。”四拜畢,序班舉冊寶案至奉天殿丹陛上,置彩輿中,由中道出,入右順門至几筵殿,以冊寶置案,退俟於殿外。尚儀女官詣香案前,跪進曰:“皇帝遣某官冊謚大行皇后,謹告。”贊宣冊,女官捧冊宣於几筵之右,置冊於案,宣寶如之。尚儀奏禮畢,女官以冊寶案置几筵之左。內官出報禮畢,頒冊寶官復命。百日,禮部請御正門視朝,鳴鐘鼓,百官易淺淡色服。帝以梓宮未葬,不允。至周期,帝素服詣几筵致祭,百官西角門奉慰,輟朝三日。在京停音樂、禁屠宰七日。禮部官於天禧寺、朝天宮齋醮。其明日,帝吉服御奉天門視朝,鳴鐘鼓。百官服淺淡色衣、烏紗帽、黑角帶,退朝署事仍素服。遇朔望,朝見慶賀如常儀。几筵祭祀,熟布練冠。及發引,齋三日,遣官以葬期告郊廟社稷。帝素服祭告几筵,皇太子以下衰服行禮,遣官祭所過橋門及沿途祀典諸神。百官及命婦俱素服,以次路祭。梓宮至江濱,百官奉辭於江濱。皇太子送渡江,漢王護行,途中朝夕哭奠。官民迎祭者,皆素服。既葬,賜護送官軍及舁梓官軍士鈔米有差。
正統中,仁宗皇后張氏崩,禮部定大行太皇太后喪禮。皇帝成服三日後,即聽政。祀典皆勿廢,諸王以下內外各官及命婦哭臨如前儀,衰服二十七日而除,軍民男女素服十三日。諸王勿會葬,外官勿進香,臣民勿禁音樂嫁娶。及葬,遣官告太廟。帝親奉太后衣冠謁列祖帝、後及仁宗神位,又奉宣宗衣冠謁太后神位,其禮視時享。天順中,宣帝皇后孫氏崩,儀如故事,止改哭臨於清寧門。英宗皇后錢氏崩,禮如舊,惟屠宰止禁七日,外國使臣免哭臨。正德元年,景帝後汪氏薨。禮部會群臣言,宜如皇妃例,輟朝三日,祭九壇。太后、中宮、親王以下文武大臣命婦皆有祭。制可。
憲宗廢后吳氏,正德四年薨,以大學士李東陽等言,禮如英宗惠妃故事。憲宗皇后王氏,正德十三年崩。越三日,帝至自宣府,乃發喪。百官具素服,於清寧宮門外聽宣遺誥。及發引,先期結平台,與順天府交衢相值。帝晨出北安門迎,皇太后及皇后御平台候殯。復入至清寧宮,親奉梓宮朝祖。百官步送德勝門外,惟送喪官騎送。明日,帝奉神主還京,百官迎於德勝門。帝素服、腰絰御西角門,百官奉慰。卒哭,始釋服。孝宗母紀氏,憲宗妃也。成化中薨,輟朝如故事。自初喪及葬,帝及皇太后、中宮、妃、主、皇子皆致祭。遣皇子奉祝冊行禮,塋域、葬儀俱從厚。皇親百官及命婦送葬設祭,皆如儀。
世宗祖母邵氏,嘉靖元年崩。服除,部臣毛澄等請即吉視事。議再上,命考孝肅太皇太后喪禮。澄等言:“孝肅崩時,距葬期不遠,故暫持凶服,以待山陵事竣,與今不同。況當正旦朝元,亦不宜縞衣臨見萬國。若孝思未忘,第毋御中門及不鳴鐘鼓足矣。”從之,仍免朔望日升殿。既葬四日,帝御奉天門,百官行奉慰禮,始從吉。嘉靖中,孝宗皇后張氏崩,禮臣以舊制上。帝謂郊社不宜瀆,罷祭告。又謂躬行諸禮,前已諭代,亦罷謁廟禮。及太常寺以朝祖祔廟,請各廟捧主官,詔主俱不必出,蓋從殺也。
先是,武宗皇后夏氏崩,禮部上儀注,有素冠、素服、絰帶舉哀及群臣奉慰禮。帝曰:“朕於皇兄後無服,矧上奉兩宮,又迫聖母壽旦,忍用純素。朕青服視事,諸儀再擬。”於是尚書夏言等言:“莊肅皇后喪禮,在臣民無容議。惟是皇上以天子之尊,服制既絕,不必御西角門。群臣成服後,不當素服朝參。”及上喪葬儀,帝復諭:“毅皇后事宜與累朝元後不同,無几筵之奉,當即行祔廟,令皇后攝事於內殿。”言等議:“按禮,卒哭乃行祔里告。蓋以新主當入,舊主當祧,故預以告也。此在常典則然,非今日議例。毅皇后神主誠宜即祔太廟,以妥神靈,而祔告之禮宜免。”因具上其儀。制可。
嘉靖七年,世宗皇后陳氏崩。禮部上喪祭儀,帝疑過隆。議再上,帝自裁定,概從減殺,欲九日釋服。閣臣張璁等言:“夫婦之倫,參三綱而立。人君乃綱常之主,尤不可不慎。《左傳》昭公十五年六月乙丑,周景王太子壽卒。秋八月戊寅,王穆後崩。叔向曰:‘王一歲而有三年之喪二焉。’蓋古禮,父為子,夫為妻,皆服報服三年。後世,夫為妻,始制為齊衰杖期,父母在則不杖。《喪服》,自期以下,諸侯絕,然特為旁期言。若妻喪,本自三年報服,殺為期年,則固未嘗絕者。今皇上為後服期,以日易月,僅十二日。臣子為君母服三年,以日易月,僅二十七日。較諸古禮,已至殺矣。皇上宜服期,十二日,臣子素服,終二十七日。不然,則恩紀不明,典禮有乖。”禮臣方獻夫亦雜引《儀禮·喪服》等篇,反覆爭辨,並《三朝聖諭》所載仁孝皇后崩,太宗衰服後,仍服數月白衣冠故事以證之。帝言:“文皇后喪時,上無聖母,下有東宮,從重盡禮為宜。今不敢不更其制。”已,詹事霍韜言:“今百官遭妻喪,無服衰蒞事之禮。蓋妻喪內而不外,陰不可當陽也。聖諭云:‘素服十日,仿輟朝之義。’於內廷行之則可。若對臨百官,總理萬幾,履當陽之位,行中宮之服則不可。百官為皇后服衰,為其母儀天下也。禮,父在為母,杖不上於堂,尊父也。於朝廷何獨不然?臣請陛下玄冠素服,御西角門十日,即玄冠玄服御奉天門,百官入左掖門則烏紗帽、青衣侍班。退出公署及私室,則仍素服白帽二十七日。若曰於禮猶有未慊,則山陵事畢而除。”帝從其言。
尋定進冊謚儀,禮部議:“先期,帝袞冕告奉先殿、崇先殿。至期,帝常服御奉天門,正副使常服,百官淺淡色衣、黑角帶,入班行禮如儀。節冊至右順門,內侍捧入正門,至几筵前置於案。內贊贊就位上香,宣冊官立宣訖,復置冊於案。內侍持節由正門出,以節授正副使,報禮畢,正副使持節復命。”次日,禮部謄黃頒示天下。
時中宮喪禮自文皇后而後,至是始再行。永樂時典禮毀於火,《會典》所載皆略,乃斷自帝心,著為令。梓宮將葬,帝新定諸儀,亦從減損。以思善門逼近仁智殿,命百宮哭臨止一日,亦罷辭祖禮,喪由左王門出。
二十六年,皇后方氏崩,即日發喪,諭禮部:“皇后嘗救朕危,其考元後喪禮行之。”禮部定儀:“以第四日成服,自後黑冠素服,十日後易淺色衣,俱西角門視朝。百官十日素服絰帶,自後烏紗帽、黑角帶、素服,通前二十七日。帝常服於奉天門視朝,百官淺色衣,鳴鐘鼓、鳴鞭如常,朔望不升殿。梓宮發引,百官始常服。帝於奉先等殿行禮,俱常服。於几筵祭則服其服。服滿日,命中官代祭。”從之。尋諭:“皇妃列太子後非禮,其改正。”及葬,部臣以舊儀請。詔梓宮由中道行,虞祭如制用九數。安玄宮居左,他日即配祀。部臣復上儀注,改席殿曰行享殿。又以孝潔皇后自發引至神主還京將半載,遇令節百官常服,今孝烈皇后初十日發引,十五日即還,事禮不同,以諸臣服制請。帝命隨喪往來者,仍制服。祭畢,烏紗帽素服入朝,素冠素服辦事。迎主仍制服,思善門外行安神禮,更素冠素服從事。先是,帝命孝烈居左,而遷孝潔。既而以孝潔久安,不宜妄動,罷不行。乃更命孝烈居右,而虛其左以自待。
穆宗母杜氏,三十三年薨。禮部言:“宜用成化中淑妃紀氏喪制。且裕王已成婚,宜持服主喪,送葬出城。”乃議輟朝五日,裕王遵《孝慈錄》斬衰三年。欽遣大臣題主,開塋掩壙,祠謝后土,並用工部官,送葬儀仗人數皆增於舊。帝謂非禮之正,令酌考賢妃鄭氏例。於是尚書歐陽德等復上儀注,輟朝二日,不鳴鐘鼓。帝服淺淡色衣,奉天門視事,百官淺色衣、烏紗帽、黑角帶朝參。命裕王主饋奠之事,王率妃入宮,素服哭盡哀,四拜視殮。成服後,朝夕哭臨三日。後每日一奠,通前二十七日而止。仍於燕居盡斬衰三年之制。冊謚焚黃日,陳祭儀,裕王詣靈前行禮。喪出玄武門,裕王步送至京城門外,路祭畢,還宮。帝謂焚黃乃制命,非王可行,仍如常儀。禮部覆奏:“皇妃焚黃儀,傳訛已久。皆拜獻酒,跪讀祝,乃參用上尊謚之儀,而未思賜謚為制命,其祭文稱皇帝遣諭,與上尊謚不同。今奉旨以常禮從事,當改議賜謚,如賜祭禮。讀祝、宣冊皆平立不拜。”報可,著為令。
穆宗皇后李氏,裕邸元妃也,先薨,葬西山。隆慶元年,加謚孝懿皇后,親告世宗几筵。御皇極門,遣大臣持節捧冊寶詣陵園上之。神宗母皇太后李氏,萬曆四十二年崩。帝諭禮部從優具儀,帝衰服行奠祭禮。穆廟皇妃、中宮妃嬪、太子、諸王、公主以下皆成服。百官詣慈寧宮門外哭臨。命婦入宮門哭臨。餘俱如大喪禮。
興宗帝後陵寢
洪武二十五年,皇太子薨,命禮部議喪禮。侍郎張智等議曰:“喪禮,父為長子服齊衰期年。今皇帝當以日易月,服齊衰十二日,祭畢釋之。在內文武官公署齋宿。翌日,素服入臨文華殿,給衰麻服。越三日成服,詣春和門會哭。明日,素服行奉慰禮。其當祭祀及送葬者,仍衰絰以行。在京,停大小祀事及樂,至復土日而止。停嫁娶六十日。在外,文武官易服,於公署發哀。次日,成服行禮。停大小祀事及樂十三日,停嫁娶三十日。”其內外官致祭者,帝令光祿寺供具,百官惟致哀行禮。建文帝即位,追謚為興宗孝康皇帝,所薦陵號不傳。
元妃常氏,先興宗薨。太祖素服,輟朝三日。中宮素服哀臨,皇太子齊衰。葬畢,易常服。皇孫斬衰,祭奠則服之。諸王公主服如制。建文初,追謚曰孝康皇后。永樂初,皆追削。福王立南京,復帝後故號。
睿宗帝後陵寢
睿宗帝後陵寢在安陸州。世宗入立,追謚曰睿宗獻皇帝。葺陵廟,薦號曰顯陵。既而希進之徒屢言獻皇帝梓宮宜改葬天壽山。帝不聽。嘉靖十七年,帝母蔣太后崩。禮部言:“歲除日,大行皇太后服制二十七日已滿,適遇正旦,請用黑冠、淺淡服受朝。”疏未下,帝諭大學士夏言:“元旦玄極殿拜天,仍具祭服,先期一日宜變服否?”禮部請“正旦拜天、受朝,及先一日俱青服,孟春時享,前三日齋,青服,臣下同之,餘仍孝貞皇太后喪禮例”。不從。於是定議,歲除日變服玄色吉衣,元旦祭服玄極殿行告祀禮,具翼善冠、黃袍御殿,百官公服致詞,鳴鐘鼓、鳴鞭,奏堂上樂。
是時議南北遷祔,久不決。帝親詣承天。及歸,乃定議梓宮南祔。禮部上葬儀,自常典外,帝復增定太廟辭謁、承天門辭奠、朝陽門遣奠、題主後降神饗神,及梓宮登舟、升岸等祭。梓宮發引,帝衰服行諸禮如儀。百官步送朝陽門外,奠獻,使行遣奠禮。至通州,題主官復命。神主回京,百官奉迎於門外,帝衰服率皇后以下哭迎午門內,奉安於几筵殿。梓宮所過河瀆江山神祇,俱牲醴致祭。勛臣青服行禮,梓宮升席殿。先詣睿宗舊陵,奉遷於祾恩殿,復奉梓宮至殿,合葬於新寢。
皇妃等喪葬
洪武七年九月,貴妃孫氏薨。無子,太祖命吳王橚主喪事,服慈母服,斬衰三年。東宮諸王皆服期。由是作《孝慈錄》。
永樂中,貴妃王氏薨。輟朝五日,御祭一壇,皇后、皇妃、皇太子各祭一壇,親王共祭一壇,公主共祭一壇。七七、百日期、再期,皆祭贈謚冊,行焚黃禮。開塋域,遣官祠后土。發引前期,辭靈祭壇與初喪同,惟增六尚司及內官、內使各一壇。啟奠、祖奠、遣奠各遣祭一壇。發引日,百官送至路祭所,皇親駙馬共一壇,公侯伯文武共一壇,外命婦共一壇。所過城門祭祀,內門遣內官,外門遣太常寺官。下葬,遣奠、遣祭一壇。掩壙,遣官祀后土,迎靈轎至享堂,行安神禮,遣祭一壇。
天順七年,敬妃劉氏薨。輟朝五日,帝服淺淡黃衣於奉天門視事,百官淺淡色衣、烏紗帽、黑角帶朝參。冊文置靈柩前,皇太子以下行三獻禮。靈柩前儀仗,內使女樂二十四人,花幡、雪柳女隊子二十人,女將軍十一人。自初喪至期年辭靈,各於常祭外增祭一壇。
弘治十四年,憲廟麗妃章氏發引,輟朝一日。
凡陪葬諸妃,歲時俱享於殿內。其別葬金山諸處者,各遣內官行禮。嘉靖間,始命併入諸陵,從祭祾恩殿之兩旁,以紅紙牌書曰“某皇帝第幾妃之位”,祭畢,焚之。後改用木刻名號。嘉靖十三年,諭禮工二部:“世婦、御妻皆用九數。九妃同一墓,共一享殿,為定製。”
皇太子及妃喪葬
自洪武中懿文太子後,至成化八年悼恭太子薨,年甫三歲。帝諭禮部,禮宜從簡,王府及文武官俱免進香帛。禮部具儀上。自發喪次日,輟朝三日。帝服翼善冠、素服,七日而除。又三日,御西角門視朝,不鳴鐘鼓,祭用素食。文武群臣,素服、麻布、絰帶、麻鞋、布裹紗帽,詣思善門哭臨,一日而除。第四日,素服朝西角門奉慰。在外王府並文武官,素服舉哀,二日而除。
嘉靖二十八年,莊敬太子薨。禮部上喪禮。帝曰:“天子絕期。況十五歲外方出三殤,朕服非禮,止輟朝十日。百官如製成服,十二日而除。詣停柩所行,罷詣門哭臨。葬遣戚臣行禮。”
萬曆四十七年二月,皇太子才人王氏薨,命視皇太子妃郭氏例。輟朝五日,不鳴鐘鼓。帝服淺淡色衣,百官青素服、黑角帶朝參,皇長孫主饋奠。
諸王及妃公主喪葬諸儀
洪武二十八年,秦王樉詆薨,詔定喪禮。禮部尚書任亨泰言:“考宋制,宜輟朝五日。今遇時享,請暫輟一日。皇帝及親王以下,至郡主及靖江王宮眷服制,皆與魯王喪禮同。皇太子服齊衰期,亦以日易月,十二日而除,素服期年。”從之。
定製:親王喪,輟朝三日。禮部奏遣官掌行喪葬禮,翰林院撰祭文、謚冊文、壙志文,工部造銘旌,遣官造墳,欽天監官卜葬,國子監監生八名報訃各王府。御祭一,皇太后、皇后、東宮各一,在京文武官各一。自初喪至除服,御祭凡十三壇,封內文武祭一。其服制,王妃、世子、眾子及郡王、郡主,下至宮人,斬衰三年,封內文武官齊衰三日,哭臨五日而除。在城軍民素服五日。郡王、眾子、郡君,為兄及伯叔父齊衰期年,郡王妃小功。凡親王妃喪,御祭一壇,皇太后中宮、東宮、公主各祭一壇。布政司委官開壙合葬。繼妃、次妃祭禮同。其夫人則止御祭一壇。俱造壙祔葬。郡王喪,輟朝一日。行人司遣掌行喪葬禮,余多與親王同,無皇太后、皇后祭。郡王妃與親王妃同,無公主祭。合葬郡王繼妃次妃喪禮,俱與正妃同。凡世子喪,御祭一,東宮祭一。遇七及百日、下葬、期年、除服,御祭各一。凡世孫喪禮,如世子,減七七及大祥祭。凡鎮國將軍,止聞喪、百日、下葬三祭,奉國將軍以下,御祭一。
初,洪武九年五月,晉王妃謝氏薨,命議喪服之制。侍講學士宋濂等議曰:“按唐制,皇帝為皇妃等舉哀。宋制,皇帝為皇親舉哀。今參酌唐、宋之制,皇帝及中宮服大功,諸妃皆服小功,南昌皇妃服大功,東宮、公主、親王等皆服小功,晉王服齊衰期,靖江王妃小功,王妃服緦麻,輟朝三日。既成服,皇帝素服入喪次,十五舉音。百官奉慰,皇帝出次釋服,服常服。”制曰“可”。其後,王妃喪視此。
正統十三年,定親王塋地五十畝,房十五間。郡王塋地三十畝,房九間。郡王子塋地二十畝,房三間,郡主、縣主塋地十畝,房三間。天順二年,禮部奏定,親王以下,依文武大臣例。或王、或妃先故者,合造其壙。後葬者,止令所在官司安葬。繼妃則祔葬其旁,同一享堂。
成化八年二月,忻王見治薨。發引日,帝不視朝。及葬,輟朝一日。十三年,四川按察使彭韶言:“親王郡王薨逝,皆遣官致祭,使臣絡繹,人夫勞擾。自後惟親王如舊,其郡王初喪遣官一祭,餘並遣本處官。凡王國母妃之喪,俱遣內官致祭。今宗婦眾多,其地有鎮守太監者,宜遣行禮。又王國塋葬,夫婦同穴。初造之時,遣官監修,開壙合葬,乞止命本處官司。”帝從禮部覆奏,王妃祭禮如舊,餘依議行。弘治十六年七月,申王祐楷薨。禮部言:“前沂穆王薨,未出府。申王已出府而未之國,擬依沂穆參以在外親王例行之。”
王妃葬地載於《會典》者,明初追封壽春等十王及妃,墳在鳳陽府西北二十五裏白塔,設祠祭署、陵戶。南昌等五王及妃祔葬鳳陽皇陵,有司歲時祭祀,皆與享。懷獻世子以下諸王未之國者,多葬於西山,歲時遣內官行禮。
永樂十五年正月,永安公主薨。時初舉張燈宴,遂罷之。輟朝四日,賜祭,命有司治喪葬。二月,太祖第八女福清公主薨,輟朝三日。定製,凡公主喪聞,輟朝一日。自初喪至大祥,御祭凡十二壇。下葬,輟朝一日。儀視諸王稍殺,喪制同,惟各官不成服,其未下嫁葬西山者,歲時遣內官行禮。
譯文
洪武十五年,皇后馬氏死。
禮部引用宋朝制度請示皇帝。
於是命令在京城的文武官員以及聽候選拔的官員,每人供給布一匹,命令各自裁製喪服,都服斬衰,二十七天后除服,穿素服一百天。
凡是在京的官員,過三天穿素服到右順門外面,穿上喪服進入,號哭哀悼完畢,穿著素服舉行奉慰禮,三天而停止。
武官五品以上、文官三品以上受封的婦女,也在第四天穿素服到乾清官入內號哭哀悼,用麻布蓋頭,穿麻布衫裙鞋,除去首飾脂粉。
那些外地官員的喪服制度,與京官相同。
聽到訃告之日在公家廳上穿喪服,地方受封號的婦女的喪服也與在京受封號的女相同,都三天除服。
軍民男女穿素服三天。
禁止宰殺牲口,在京四十九天,在地方三天。
停止音樂祭祀一百天。
出嫁娶婦,官員停止一百天,軍民停止一個月。
將要出殯,祭告太廟,派官員祭祀金水橋、午門等神以及鐘山神。
皇帝親自在靈座祭祀,百官穿喪服到朝陽門外舉行告別禮。
這一天,安置於墓室。
皇太子祭奠,用玄縹以及玉璧,舉行告別禮。
神位牌返回宮中,百官穿素服在朝陽門外迎接,仍然舉行奉慰禮。
皇帝又在靈座殿用酒醴餚僎祭祀,從第二次虞祭到第九次虞祭,都像這樣。
派遣官吏告祭拜謝鐘山的神靈。
行卒哭祭之後,把神位牌送到宗廟舉行拊祭禮。
喪滿一百天,皇帝停止上朝,在靈座殿祭祀,致敬而不拜。
束宮太子以下祭奠帛爵,百官穿素服行奉慰禮。
束宮太子、親王、妃、公主用牲醴祭祀孝陵,公侯等人跟從。
受封號的婦女到靈座殿祭奠。
從此之後凡是節氣和死亡紀念日,東宮太子、親王在靈座和陵墓祭祀。
周年行小祥祭禮,停止朝拜三天。
禁止在京城奏音樂、屠宰牲口,在靈谷寺、朝天宮設祭各三天。
皇帝率領皇太子以下到靈座殿祭祀。
百官穿素服,到宮門。
進香完畢,到後右門舉行列班進名奉慰禮。
卿大夫受封號的婦女到靈座殿進香。
皇太子、親王戴有九條游縫的熟布練冠,皇孫七條游縫,都去掉麻制環形首絰,背披粗麻布穿左右辟領的衰服。
拜見皇帝和百官便穿素服、戴烏紗帽、系烏犀帶。
妃、公主以下,用熟布蓋頭,去掉腰上的麻絰帶。
宗室駙馬戴練冠,去掉麻制環形首絰。
內官尚衣、尚冠,把脫下的喪服在靈座殿前的南方位置焚燒。
皇太子、親王又到陵墓行禮。
二周年的大祥祭,把神位牌安放到奉先殿,預先確定日期齋戒告祭宗廟。
百官陪祀結束,行奉慰禮。
成祖皇后徐氏死,從第二天停止朝拜,不奏樂。
皇帝穿素服駕臨西角門,百官穿素服到思善門外哭臨,號哭哀悼完畢,舉行列班進名奉慰禮。
三日穿喪服,百官哭臨號哭致哀如同上面所述的儀節。
從第二天開始,各自到官署齋戒留宿,二十七天停止。
文武官四品以上受封號的婦女從服喪服之日開始,到思善門內哭臨,號哭哀悼三天。
聽候選拔的辦事官,都穿喪服。
人才監生、吏典、僧道、坊廂間的年高有德的人各自服素服。
從服喪服之日開始,到應天府號哭哀悼三天,其餘的全部遵照高后時的儀節。
又制定諸王、公主等人的喪服制度,世子、郡王都服齊衰,期服不用杖。
世子、郡王妃、郡主都服大功九個月。
周、楚等王以及寧國各公主以及郡王的兒子都服小功五個月。
派宦官訃告各王府,拊葬,拜謁太廟。
祭器、謐號簿冊、謐號寅印全部用檀香。
將要冊賜,皇帝在奉天殿台階上親自告祭天地。
駕臨華蓋殿,鴻臚寺官員導引頒冊寶官進入行禮,傳布制命說:“永樂五年十月十四日,冊謐大行皇后,命令卿舉行禮儀。”拜四拜完畢,序班官舉起冊賓几案到奉天殿台階上,放在彩車中,從中路出去,進入右順門到靈座殿,把冊寶放在几案上,退到殿外等待。
尚儀女官到香案前,跪著進言說:“皇帝派某官冊謐大行皇后,恭敬地上告。”禮讚宣唱冊,女官捧冊在靈座的右面宣讀,把冊放在案上,宣唱寶印也如同這樣。
尚儀官上奏典禮完畢,女官把冊寶案放在靈座的左面。
內官出來報告典禮完畢,頒布冊寶的官員復命。
一百天,禮部請求駕臨正門上朝理政,奏樂,百官改換淺淡色的服飾。
皇帝因靈柩沒有下葬,不同意。
到了一周年,皇帝穿素服到靈座殿進行祭祀,百官在西角門列班進名拜慰天子的奉慰禮,停止上朝三天。
在京城停止音樂、禁止屠宰牲口七天。
禮部官在天禧寺、朝天宮齋戒祭祀。
第二天,皇帝穿吉服駕臨奉天門處理國政,敲鐘鼓。
百官穿淺淡色衣服,戴烏紗帽、棄黑角帶,退朝處理官署事務仍穿素服。
遇到朔日、望日,朝見慶賀如同平常的儀式。
靈座祭祀,戴熟布練冠。
到出殯,齋戒三天,派官員把安葬日期祭告郊廟社稷。
皇帝穿素服祭告靈座,皇太子以下穿衰服行禮,派官員祭祀所經過的橋、門以及沿途祀典規定的眾神靈。
百官以及受封號的婦女都穿素服,依次路祭。
靈柩到達江邊,百官在江邊行告別禮。
皇太子護送渡過長江,漢王護送,途中早晚號哭祭奠。
官吏平民迎接祭奠的,都穿素服。
安葬以後,賞賜護送官軍和抬靈柩的軍士各有不同數目的錢鈔糧食。
垂統年間,仁宗皇后張氏死,禮部制定大行太皇太后喪禮。
皇帝服喪三天后,便處理政務。
祭祀的典禮都不廢棄,諸王以下朝廷內外各官員以及受封號的婦女如同先前的儀節,定時哭臨,號哭哀悼也一樣,服衰服二十七天后除服,軍民男女服穿素服十三天。
諸王不參加會葬,地方官不進獻香,大臣平民不禁止音樂和嫁女娶婦。
安葬以後,派官吏祭告太廟。
皇帝親手捧持太后的衣冠拜謁列祖帝、後以及仁宗神位,又捧持宣宗的衣冠拜謁太后的神位,其禮儀與四時祭享相同。
天順年間,宣宗皇后孫氏死,儀節如同舊例,只是把定時哭臨號哭哀悼改在清寧門。
英宗皇后錢氏死,禮儀如同舊制,只是宰殺牲口只禁止七天,外國使臣免去哭臨的儀式。
正德元年,景帝皇后汪氏死。
禮部會同群臣說,應該按照皇妃的禮儀辦,停止朝拜三天,在九壇祭祀。
太后、中宮皇后、親王以下文武大臣受封號的婦女都有祭禮。
皇帝制命同意。
憲宗廢黜的皇后昊氏,正德四年死,用大學士李東陽等人的建議,其禮儀如同英宗惠妃的舊例。
憲宗皇后王氏,正德十三年死。
遇了三天,皇帝從宣府返回,纔發喪。
百官穿素服,在清寧宮門外聽候宣讀遣誥。
到出殯,事前搭好平台,與順天府的十字路口相接。
皇帝早晨出北安門迎候,皇太后和皇后駕臨平台等候出殯。
又進入到達清寧官,親自捧著靈柩朝拜祖宗。
百官步行送到德勝門外,只有送喪官員騎馬送行。
第二天,皇帝捧持神位牌回京,百官在德勝門迎候。
皇帝穿著素服、腰系麻絰駕臨西角門,百官列班進各行奉慰禮。
行卒哭祭後,纔脫下喪服。
孝宗的母親紀氏,是憲宗的妃子。
成化年問死,停止上朝如同舊例。
從初喪到安葬,皇帝以及皇太后、中宮皇后、妃、公主、皇子都進行祭奠。
派皇子捧持祝冊行禮,墳塋、喪葬儀節都優厚辦理。
皇親、百官以及受封號的婦女送葬設祭,都按照禮儀進行。
世宗祖母邵氏,嘉靖元年死。
喪服除去之後,禮部大臣毛澄等人請求穿吉服處理政事。
奏議兩次上呈,命令考察孝肅太皇太后喪禮。
毛澄等人說:“孝肅太皇太后死時,距離安葬日期不遠,所以暫時穿喪服,以等待墳墓完工,與今天的情況不同。
況且正當正月旦日朝賀皇上,也不應穿縞衣臨朝接見天下臣民。
如果孝順的思念不忘,只是不要駕臨中門,以及不奏樂就足夠了。”皇帝聽從,仍然免除朔日、望日升殿。
安葬後四天,皇帝駕臨奉天門,百官舉行列班進名奉慰禮,纔穿吉服。
嘉靖年間,孝宗皇后張氏死,禮官以舊有禮儀上奏。
皇帝認為郊宮社廟禮儀不應煩瑣,罷除祭告的禮儀。
又說親自舉行各種禮儀,先前已經告諭代替,也罷除拜謁宗廟禮。
及太常寺因朝拜祖先拊祭宗廟,請各廟捧持神位牌的官,皇帝下詔神位牌都不必出,因為要按減損的禮儀辦。
在此之前,武宗皇后夏氏死,禮部呈上儀注,有服素冠、素服、麻布帶號哭哀悼以及群臣列班進名拜慰的禮儀。
皇帝說:“朕對於皇兄後沒有服喪關係,況且上奉雨宮,又迫近聖母壽辰,不忍心穿純素。
朕穿青服處理政事,各種禮儀重新擬定。”於是尚書夏言等人說:“莊肅皇后喪禮,對大臣平民不容議論。
祇是皇上以天子的尊嚴,按喪服制度已經斷服,不必駕臨西角門。
群臣服喪服以後,不應當穿素服朝見參拜。”到了呈上喪葬儀式之後,皇帝又告諭:“毅皇后的喪事應該與歷朝的帝王嫡妻不同,沒有靈座的供奉,應當隨即舉行拊祭宗廟禮,命令皇后在內殿代理主持喪事。”夏言等人提議:“按禮儀,卒哭祭後便舉行拊祭告廟。
因新的神位牌應當送入太廟,舊的神位牌應當送入祧廟,所以預先告祭。
這在平常的典制便是對的,不是今日的義例。
毅皇后神位牌確實應該隨即拊祭太廟,以安妥神靈,而拊祭售廟的禮儀應該免去。”於是詳細呈上喪葬禮儀。
皇帝制命同意。
嘉靖七年,世宗皇后陳氏死。
禮部呈上喪葬祭祀的禮儀,皇帝懷疑過於隆重。
提議第二次呈上,皇帝親自裁定,一概依從鹼省,要想九天就脫喪服。
內閣大臣張璁等說:“夫婦的倫常,參照三綱而制定。
國君是綱常的根本,尤其不可不慎重。
《左傳》昭公十五年六月乙丑,周景王的太子壽死。
秋八月戊寅,周景王穆後死。
叔向說:‘周景王一年中而有需服喪三年的喪事兩起。
’因為古禮,父親為兒子,丈夫為妻子,都服祭服三年。
後世,丈夫為妻子,纔定製為服齊衰一年用杖的禮儀,父母在便不用杖。
《喪服》上說,從服一年喪以下,諸侯不為旁親服,但只是指旁系親屬的喪事。
如果是妻子之喪,本來從服三年的喪期,減損為服一年的喪期,那么本來就不曾斷絕。
現在皇上為皇后服一年的喪,用日替換月,祇有十二天。
臣為君、子焉母服三年喪,用日來替換月,只有二十七天。
與古禮相比,已經減損到最少了。
皇上應該服一年的喪,即服喪十二天;臣子穿素服,二十七日而終。
不然,便恩情不明,典章禮制乖連。”禮官方獻夫也錯雜引用《儀禮,喪服》等篇,反覆勸諫爭辯,並且用《三朝聖諭》所載仁孝皇后死,太宗服衰服後,仍然服數月白衣冠的舊例來證明。
皇帝說:“文皇后死時,上沒有聖母,下有束宮太子,依從隆重喪服竭盡禮儀是應該的。
現在不能不更正那個制度。”隨後,詹事霍韜說:“現在百官遇上妻子之喪,沒有服衰服辦事的禮儀。
因為妻喪在內而不在外,是陰不能抵擋陽。
皇上的告諭說‘素服十天,仿照停止上朝的意思’,在內廷施行便可以。
如果面對百官,全面管理紛繁政務,登上帝王之位,為中官皇后的服喪便不可以。
百官為皇后服衰服,因為她作天下母親的儀范。
依禮,父在為母服喪,期服用杖不上於堂,這是尊重父親。
對於朝廷為什麼單單不這樣呢?臣請求陛下戴黑色冠,穿素服,駕隱西角門十天,便穿戴黑冠黑服駕臨奉天門,百官入左掖門便戴烏紗帽,穿青衣侍立班位。
退出公家官署到私室,則仍然穿素服戴白帽二十七天。
如果說對於禮還有不足之處,那么墳墓工程完畢後再除服。”皇帝聽從了他的提議。
不久制定進冊謐的禮儀,禮部提議:“正式行禮的日子之前,皇帝穿戴袞冕告祭奉先殿、崇先殿。
到期,皇帝穿著平常服飾駕臨奉天門,正副使穿著平常的服飾,百官穿戴淺淡色的衣服和黑角帶,按禮儀入班列行禮。
節冊到右順門,內侍捧入正門,到達靈座前面放置在案上。
內贊官唱贊就位,上香,宣冊官站立宣讀完畢,又把冊放在案上。
內侍持著符節從正門出去,把符節交給正副使,報稱典禮結束,正副使持符節回復命令。”第二天,禮部謄寫在黃紙上,頒布告示於天下。
當時中宮皇后的喪禮自從文皇后之後,到這時纔再次舉行。
永樂時期的典章禮制被火燒毀,《會典》記載的內容都很簡略,於是由皇帝裁斷,定著為法令。
靈柩將要安葬,皇帝親自製定各種儀節,也依從鹼損。
因思善門逼近仁智殿,命令百官聚集定時號哭致哀只舉行一天,也罷除向祖廟告別的禮儀,靈柩從左王門出去。
塞靖二十六年,皇后方氏死,當天發喪,告諭禮部:“皇后曾經救朕於艱危,請考察按皇帝嫡妻的喪禮舉行儀式。”禮部制定儀節:“在第四天服喪服,此後戴黑冠穿素服,十天以後改換成淺色衣服,都在西角門上朝處理政務。
百官在十天內穿素服系麻布帶,此後戴烏紗帽、黑角帶,穿素服,合先前總計二十七天。
皇帝穿平常服飾在奉天門臨朝處理政務,百官穿淺色衣服,像平常一樣敲鐘鼓、q島鞭,朔日、望日不升殿。
靈柩出殯,百官纔服平常服飾。
皇帝在奉先等殿行禮,都穿平常服飾。
在靈座殿祭祀,便穿喪服。
服喪期滿之日,命令宦官代替祭祀。”聽從禮部議。
不久訓諭“皇妃列在太子之後不合禮制,望改正”。
到安葬時,禮部大臣請示按舊有儀節辦。
下詔靈柩從中路出行,葬後虞祭按如同舊制用九數。
安放玄宮處於左邊,以後便配祭。
禮部大臣又呈上儀節制度,改稱席殿為行享殿。
又因拳潔皇后從出殯到神位牌返回京城將近半年,遇到節日時令百官穿平常服飾。
現在孝烈皇后初十日出殯,十五日神位牌便返回,事情禮數不同,以眾大臣服喪的禮制向皇帝請示。
皇帝命令跟隨喪葬往來的官員,仍然按禮制服喪服。
祭祀完畢,戴烏紗帽,穿素服入朝,戴素冠、穿素服辦政事。
迎接神位牌仍然按禮制服喪服,思善門外舉行安神禮,改為素冠、素服辦理事務。
在此之前,皇帝命令孝烈皇后牌位放置在左,而遷走孝潔皇后的牌位。
隨後因孝潔皇后的牌位安放已久,不宜隨意改動,罷除不施行。
於是重新命令孝烈皇后的牌位放置在右,而空出左面等待自己。
穆宗的母親杜氏,嘉靖三十三年死。
禮部說:“應該用成化年間淑妃紀氏的喪葬制度。
並且裕王已經成婚,應該服喪主持喪事,送葬出城。”於是議定停止上朝五天,裕王遵照《孝慈錄》服斬衰三年。
皇帝派遣大臣題寫神位牌,開墳塋掩閉墳壙,祭祀告謝地神,並用工部官員,送葬的儀仗隊的人數都比舊制度有所增加。
皇帝認為不合正禮,命令斟酌考察賢妃鄭氏的舊例。
於是尚書歐陽德等又上儀節制度,停止上朝兩天,不敲擊鐘鼓。
皇帝穿淺淡色衣服,在奉天門處理政事,百官穿淺色衣、戴烏紗帽、黑角帶朝拜參見。
命令裕王主持債食祭奠的事情,王率妃入官,穿素服號哭竭盡哀傷,拜四拜,親臨入殮。
服喪後,早晚定時哭臨,號哭哀悼三天。
以後每天祭奠一次,連同以前共二十七天而止。
仍在平常居處時盡斬衰三年的喪制。
冊加謐號祭告祝文焚燒黃紙之日,陳設祭祀儀式,裕王到靈位前行禮。
靈柩出玄武門,裕王徒步送到京城門外,路祭禮完畢,返回宮中。
皇帝認為祭告祝文焚燒黃紙是敕命,不是王可以施行的,仍然如同平常的儀節。
禮部又上奏:“皇妃祭告祝文焚燒黃紙的儀節,錯誤地流傳已很久。
都拜獻酒,跪著讀祝文,於是參照使用上尊謐的儀節,而沒有考慮賜謐為敕命,所用祭文稱皇帝派遣告諭,與上尊謐不相同。
現在奉聖旨用平常禮制辦理,應當改議賜謐禮,如同賜祭祀禮。
宣贊祝文、宣布冊命都平立不拜。”回復同意,確定寫成條令。
穆宗皇后李氏,是穆宗為裕王時的嫡妻,先死,葬在西山。
隆慶元年,加謐號為孝懿皇后,親自告祭世宗的靈座。
駕臨皇極門,派大臣持符節捧冊寶到陵墓獻上。
神宗母親皇太后李氏,萬曆四十二年死。
皇帝告諭禮部從優具備儀節。
皇帝服衰服舉行奠祭禮。
穆宗皇妃、中官妃嬪、太子、諸王、公主以下都服喪服。
百官到慈寧宮門外哭臨,定時號哭哀悼,受封號的婦女入官門哭臨,號哭哀悼。
其餘都按大喪禮進行。
洪武二十五年,皇太子死,命令禮部議定喪禮。
侍郎張智等人議論說:“喪禮,父親為長子服齊衰一周年。
現在皇帝應當以日代替月,服齊衰十二天,祭祀完畢脫去喪服。
在京文武官員在官署齋戒留宿。
第二天,穿素服入文華殿哭喪致哀,給予衰麻服。
過三天服喪服,到春和門聚會哭喪。
第二天,穿素服舉行列班進名奉慰禮。
應當祭祀以及送葬的,仍然服衰絰隨行。
在京城,停止大小祭祀之事以及音樂,到覆土築墳之日停止。
停止嫁女娶婦六十天。
在地方,文武官吏改換服飾,在官署舉哀。
第二天,服喪服舉行喪禮。
停止大小祭祀之事以及音樂十三天,停止嫁女娶婦三十天。”那些來祭祀的內外官,皇帝命令光祿寺供給器物,百官只是致哀行禮。
建文帝即位,追謐為興宗孝康皇帝,所進獻的陵號不傳於世。
嫡妃常氏,在興宗之前死。
太祖穿素服,停止上朝三天。
中宮皇后穿素服號哭致哀,皇太子服齊衰。
喪葬結束,改換穿平常服飾。
皇孫服斬衰,祭奠便服喪服。
諸王、公主按制度服喪。
建文初年,追謐為孝康皇后。
永樂初年,都追奪削除。
福王在南京即位,恢復興宗帝、後的原有封號。
睿宗帝、後陵寢在安陸州。
世宗入京即位,追謐為睿宗獻皇帝。
修葺陵廟,進尊號為顯陵。
隨後希求進升之徒屢次說獻皇帝靈柩應該改葬天壽山。
皇帝不聽從。
嘉靖十七年,皇帝母親蔣太后死。
禮部說:“歲末之日,剛去世出皇太后服喪二十七天已滿期,恰好遇到正月初一,請求戴黑色冠、穿淺淡衣服接受朝拜。”奏疏沒有下發,皇帝訓諭大學士夏言:“元旦在玄極殿拜祭上天,仍然準備好祭服,在這個日期之前的一天應改變服飾嗎?”禮部請求“正月初一拜祭上天,接受朝拜,以及前一天都服青色服。
孟春時享禮,前三天齋戒,服青色服飾,臣下相同,其餘仍然按孝貞皇太后喪禮之例辦”。
皇帝不聽從。
於是決定,歲末除夕日改變穿玄色吉衣,元旦穿祭服在玄極殿舉行告祀禮,準備翼善冠、黃袍駕臨宮殿,百官穿官服致詞,敲鐘鼓,嗚鞭炮,奏堂上音樂。
這時討論是母遷往南方還是父遷到北方合葬,很久不能決定。
皇帝親自到承天殿。
返回後,纔決定靈柩遷往南方合葬。
禮部呈上喪葬儀節,在平常典制之外,皇帝又增加拜謁太廟告別禮、承天門告別祭奠禮、朝陽門遣送祭奠禮、題寫神位牌後降神饗神禮,以及靈柩登船、登岸等祭禮。
靈柩出殯,皇帝服衰服按禮制舉行各種禮儀。
百官徒步送到朝陽門外,進獻祭品以祭祀,命令舉行遣奠禮。
到達通州,題寫神位牌的官員回復命令。
神位牌返回京城,百官在城門外奉迎,皇帝服衰服率領皇后以下在午門內哭迎,供奉安放在靈座殿。
靈柩經過的河瀆江山的神只,都供獻犧牲酒醴進行祭祀。
勛臣穿青服行禮,靈柩升上席殿。
先拜謁睿宗舊時的陵墓,奉遷到棱恩殿,又奉靈柩到殿上,合葬在新的墓室。
洪武七年九月,貴妃孫氏死。
沒有兒子,太祖命令昊王朱檮主持喪事,穿慈母去世纔穿的喪服,斬衰三年。
束宮太子、諸王都服一年的喪。
為此作《孝慈錄》。
永樂年問,貴妃王氏死。
停止上朝五天,壘帝祭一壇,皇后、皇妃、皇太子各祭一壇,親王共祭一壇,公主共祭一壇。
七七期、百日期、兩年期,都祭祀贈予謐冊,舉行祭告家廟焚燒黃紙告文的禮儀。
開啟墳塋,派官祭祀地神。
出殯之前,告別靈柩、祭祀壇台與初喪相同,只是增加六尚司以及內官、內使各一壇。
靈柩啟遷前的祭奠、出殯前的祭奠、將葬之前的祭奠各自遣祭一壇。
出殯之日,百官送到路祭之處,皇親、駙馬共一壇,公侯伯文武官員共一壇,外受封號的婦女共一壇。
沿途經過城門的祭祀,肉門派肉官,外門派太常寺官。
下葬時,將葬時的祭奠、遣祭一壇。
掩閉墳壙,派官祭祀地神,迎接靈轎到祭享堂,舉行安神禮,遣祭一壇。
天順七年,敬妃劉氏死,停止上朝互天,皇帝穿淺淡黃衣在奉天門處理政事,百官穿淺淡色衣,戴烏紗帽、黑角帶朝見參拜。
封冊文放在靈柩前面,皇太子以下行三獻禮。
靈柩前的儀仗,內使女樂二十四人,花施、雪柳女隊子二十人,女將軍十一人。
從初喪到喪期滿周年向靈柩行告別禮,各自在正常祭祀之外增加祭祀一壇。
弘治十四年,憲廟的麗妃章氏行出殯禮,停止上朝一天。
凡是陪葬各妃,每年的一定時節都在殿內享祀。
那些另外葬在金山等處的,各自派內官舉行祭禮。
嘉靖年間,纔命令併入諸陵,陪從祭祀於棱恩殿的兩旁,用紅紙牌寫上“某皇帝第幾妃之位”,祭祀完畢,把牌焚燒掉。
後來改用木刻名號。
嘉靖十三年告諭禮、工二部:“宮內女官世婦、御妻都用九數。
九妃同在一墓,共在一個享殿,作為確定不變的制度。”從洪武年間,懿文太子之後,到成化八年悼恭太子死,年齡剛三歲。
皇帝告諭禮部,喪禮應該從簡,王府和文武官都免於進獻香帛。
禮部詳列儀節呈上。
從發喪的次日起,停止上朝三天。
皇帝服翼善冠、素服,七天除去喪服。
又過三天,駕臨西角門處理政事,不敲鐘鼓,祭祀用素食。
文武群臣,服素服、麻布、麻織絰帶、麻鞋、布裹紗帽,到思善門定時哭臨,號哭哀悼,一天而除服。
第四天,穿素服朝見於西角門列班進名奉慰。
在各地的王府和文武官員,穿素服舉哀,兩天而除服。
嘉靖二十八年,莊敬太子死。
禮部呈上喪禮。
皇帝說:“天子不服期服。
何況十五歲外剛剛處在三殤的範圍,朕服喪不合禮法,只是停止土朝十天。
百官按照制度服喪,十二天除服。
到停靈柩處行禮,罷除到門哭臨號哭哀悼的禮節。
安葬時派戚屬大臣舉行葬禮。”萬曆四十七年二月,皇太子的才人王氏死,命令按照皇太子妃郭氏的舊例辦。
停止上朝五天,不敲鐘鼓。
皇帝服淺淡色衣服,百官穿青色素服、黑角帶朝見參拜,皇長孫主持饅送祭奠。
洪武二十八年,秦王朱棱死,下韶確定喪禮。
禮部尚書任亨泰說:“考察宋代禮制,應該停止上朝五天。
現在遇到太廟四時的祭祀,請暫時停止一天。
皇帝和親王以下,至郡主以及靖江王宮眷屬按喪服制度,都與魯王的喪禮同。
皇太子服齊衰一周年,也以日替換月,十二天除喪服,穿素服一周年。”皇帝聽從。
確定喪制:親王喪,停止上朝三天。
禮部上奏派官執掌舉行喪葬禮,翰林院撰寫祭文、賜謐冊文、墓誌文,工部製造寫有身份地位姓名的銘旌,派遣官吏建造墳塋,欽天監官吏卜葬,國子監監生八名訃告各王府。
皇帝祭一壇,皇太后、皇后、東宮太子各一壇,在京的文武官員各一壇。
從初喪到除去喪服,皇帝共祭十三壇,國內文武官祭祀一壇。
其喪服制度,王妃、世子、眾子以及郡王、郡主,下至宮人,服斬衰三年。
國內文武官員齊衰三天,定時哭臨號哭哀悼五天而除喪。
在城中的軍隊平民服素服五天。
郡王、眾子、郡君,為兄以及伯叔父齊衰一周年,郡王妃服喪五個月。
凡是親王妃喪,皇帝祭一壇,皇太后、中宮皇后、束宮太子、公主各祭一壇。
布政司派官員開啟墳壙合葬。
繼妃、次妃的祭禮相同。
夫人則只是皇上祭一壇。
都建造墳壙合葬。
郡王喪,停止上朝一天。
行人司派遣官員主管舉行喪葬禮,其餘多與親王相同,沒有皇太后、皇后的祭祀。
郡王妃與親王妃的喪禮相同,沒有公主祭祀。
合葬邵王繼妃、次妃的喪禮,都與正妃相同。
凡是世子喪,皇帝祭祀一壇,東宮太子祭祀一壇。
遇七日期和百日、下葬、一周年。
除喪服,皇帝祭祀各一壇。
凡是世孫的喪禮,如同世子,鹼損七七期以及二周年祭祀。
凡是鎮國將軍,只是聞喪、百日、下葬三次祭祀,奉國將軍以下,皇帝祭祀一壇。
當初,洪武九年五月,晉王妃謝氏死,命令討論喪服的禮制。
侍講學士宋濂等人提議說:“按照唐朝制度,皇帝為皇妃等號哭哀悼。
宋朝制度,皇帝為皇親號哭哀悼。
現在參考酌情採納唐、宋的制度,皇帝和中宮皇后服大功九個月喪,諸妃都服小功五個月喪,南昌皇妃服大功九個月喪,束宮太子、公主、親王等都服小功五個月喪,晉王服齊衰一周年,靖江王妃服小功五個月喪,王妃服總麻。
停止上朝三天。
服喪服後,皇帝穿著素服進入停喪之處,早晚定時放聲哀哭悼喪。
百官列位進名奉慰。
皇帝從停喪處出來脫下喪服,改穿平常服飾。”皇帝制命說“可以”。
此後,王妃的喪禮與此相同。
正統十三年,規定親王的墳塋土地五十畝,房屋十五間。
郡王的墳塋土地三十畝,房屋九間。
郡王的兒子墳塋土地二十畝,房屋三問。
郡主、縣主墳塋土地十畝,房屋三間。
天順二年,禮部上奏確定製度,親王以下,依照文武大臣的規定辦。
或者王,或者王妃先死的,命令建造他們的墳地。
後葬的,只命令所在的地方官安葬。
繼妃便合葬在旁邊,同在一個舉行享禮的庭堂。
成化八年二月,忻王朱見治死。
舉行出殯祭祀禮這天,皇帝不上朝處理事務。
到安葬,停止上朝一天。
成化十三年,四川按察使彭韶上言說:“親王、郡王死,都派官前去祭祀,出使之臣絡繹不絕,人夫勞頓困擾。
從此之後只有親王的喪禮如舊制,那些郡王初喪派官祭祀一次,其餘一併派遣本處官。
凡是藩王國母妃的喪禮,都派遣內官前去祭祀。
現在宗室婦女眾多,其地有鎮守太監的,應派他舉行喪禮。
又王國安葬墳塋,夫婦同穴合葬,初造的時候,派官員監督修建。
開啟墳塋合葬,請只命令本處主管官員辦理。”皇帝聽從禮部覆奏,王妃的祭祀禮儀照舊,其餘依從他的提議施衍。
弘治十六年七月,申王朱佑楷死。
禮部說:“先前沂穆王死,沒有出府。
申王已出府而沒有到封國,擬依照沂穆王參照在外親王的事例施行。”王妃葬地記載於《會典》的,明朝初年追封壽春等十王以及王妃。
墳在鳳陽府西北二十五里的白塔,設定祠廟管理祭祀的官署和陵戶。
南昌等五王以及王妃合葬在鳳陽皇陵,主管部門每年的一定節令舉行祭祀,都參與祭享。
懷獻世子以下諸王沒有到藩國的,多葬在西山,每年一定節令派遣內官舉行祭祀禮。
丞樂十五年正月,永安公主死。
當時初次舉行張燈宴,於是罷除。
停止上朝四天,賜予祭祀,命令有關部門主管喪葬。
二月,太祖的第八個女兒福清公主死,停止上朝三天。
規定製度,凡是公主的喪事上報,便停止上朝一天。
從初喪到二周年祭祀,皇帝祭共十二壇。
下葬日停止上朝一天。
禮儀比諸王稍微鹼省,服喪制度相同,只有各官員不服喪。
那些沒有出嫁安葬在西山的,每年一定節令派內官舉行祭祀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