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論仁惻原文原文
貞觀初,太宗謂侍臣曰:「婦人幽閉深宮,情實可愍。隋氏末年,求采無已,至於離宮別館,非幸御之所,多聚宮人。此皆竭人財力,朕所不取。且灑掃之餘,更何所用?今將出之,任求伉儷,非獨以省費,兼以息人,亦各得遂其情性。」於是後宮及掖庭前後所出三千餘人。
貞觀二年,關中旱,大飢。太宗謂侍臣曰:「水旱不調,皆為人君失德。朕德之不修,天當責朕,百姓何罪,而多遭困窮!聞有鬻男女者,朕甚愍焉。」乃遣御史大夫杜淹巡檢,出御府金寶贖之,還其父母。
貞觀七年,襄州都督張公謹卒。太宗聞而嗟悼,出次發哀。有司奏言:「準陰陽書云:『日在辰,不可哭泣。』此亦流俗所忌。」太宗曰:「君臣之義,同於父子,情發於中,安避辰日?」遂哭之。
貞觀十九年,太宗征高麗,次定州,有兵士到者,帝御州城北門樓撫慰之。有從卒一人病,不能進。詔至床前,問其所苦,仍敕州縣醫療之。是以將士莫不欣然願從。及大軍回次柳城,詔集前後戰亡人骸骨,設太牢致祭,親臨,哭之盡哀,軍人無不灑泣。兵士觀祭者,歸家以言,其父母曰:「吾兒之喪,天子哭之,死無所恨。」太宗征遼東,攻白岩城,右衛大將軍李思摩為流矢所中,帝親為吮血,將士莫不感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