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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紀·宋紀一百四十二

作者:畢沅

起上章攝提格八月,盡重光單閼十二月,凡一年有奇。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乾道六年(金大定十年)

八月,己酉,權發遣衡州韓堅常,請廣糴常平,帝曰:“若一州得二十萬石常平米,雖有水旱,不足憂矣。”新福建轉運副使沈樞言州郡水旱,請留轉運司和糴米接續常平賑糶,帝曰:“即行之。”

庚戌,宰相虞允文請蚤建太子,帝曰:“朕久有此意,事亦素定;但恐儲位既正,人心易驕,即自縱逸,不勤於學,浸有失德。朕所以未建者,更欲其諳練庶務,通知古今,庶無後悔耳。”

癸丑,復置詳定一司敕令所。

戊午,新權知筠州葛祺論恢復大計,帝曰:“盛衰,理之必然。”又論東南之兵可用,帝曰:“會稽八千人破秦,在用之如何耳!”又論建康戰船宜修葺添造,月具數目申奏,帝曰:“已令修葺矣。”

新權知饒州江璆進對,帝曰:“卿向來所陳鹽利甚善。廣南田可耕否?何不勸誘?鄱陽,近地大郡,卿宜加意治之如二廣。”帝又曰:“鄱陽所出瘠薄,宜拊恤之。”

己未,金主至自柳河川。

丙寅,置閤門舍人十員。

臣僚言:“比年監司、郡守,近朝廷者固已極一時之選,而地遠者未能悉稱陛下講求之意。今畿甸之民,州縣一不得其情,則之台之省,以至撾鼓,必徹而後已。遠方之民,縣不見省,愬之州;州不見省,愬之監司;監司又不見省,則死且無告矣。望陛下除授遠地監司、君守比近地為加審,委台諫訪聞糾劾比近地為加嚴。”詔從之。

癸酉,太學正薛元鼎言周之名將南仲,為武成王同時之人,請改配食武成王,帝喜,以謂南仲之孫皇父,猶為宣王中興之將,便可施行。又言太學釋奠,輪差南班宗室陪位觀禮,帝曰:“亦使之知。”

知寧國府姜詵札言:“今合於十月內措置修圩,濟養圩戶饑民,已委官相視,料度工役,得所壞圩岸,比之紹興年內所費多減省,兼有合行開決除廢者,見行相度。”詔:“其餘州軍有圩岸損壞,守臣依此措置修整,仍具申尚書省。”

壬申,金遣參知政事宗敘北巡,宗敘尋請置沿邊壕塹,左丞相赫舍哩良弼曰:“敵國若來伐,此豈可恃哉!”金主曰:“卿言是也。”

甲戌,右朝請大夫呂游問進對,論祖宗成法,帝曰:“言事者未必盡知利害,豈可便與更張!”

是月,虞允文上《乾道敕令格式》。

任得敬以謀篡伏誅。

金左丞相赫舍哩良弼,練達政,金主所諮詢,盡誠開奏,多稱旨。以母憂去位,九月,庚辰,起復。

壬辰,賜蘇軾諡文忠。

壬寅,新權發遣衢州施元之進對,論用人責小過太詳。帝曰:“今日之弊正在此。”

詔:“役法為下三等戶之害,並以官民戶通差。”

池州都統吳總朝辭,帝曰:“將帥難得人,故文臣中擇卿為將帥,須先民事,後統軍。”

是月,范成大自金還。

初,成大至金,密草奏,具言受書式並求陵寢地,懷之入。方進國書,成大忽奏曰:“兩國既為叔侄,而受書禮未稱,臣有疏。”搢笏出之。金主曰:“此豈獻書處耶?”左右以笏摽起之。成大必欲書達,既而歸館。金太子欲殺成大,或勸止之。

其復書略云:“和約再成,界山河而如舊;緘意遽至,指鞏、洛以為言。援昔時無用之文,瀆今日既盟之好。既雲廢祀,欲申追遠之懷;止可奉遷,即俟刻期之報。至若未歸於旅柩,亦當並發於行塗。抑聞附請之詞,欲廢受書之禮,出於率易,要以必從,於尊卑之分何如?顧信誓之盟安在?事當審處,邦可孚休。”於是二事皆無成功。帝以成大為忠,有大用意。

冬,十月,戊申,權發遣興元府王之奇奏:“歸正官承信郎劉湛、右迪功郎劉師顏父子等,深念祖宗德澤,保護陵寢,不畏敵人凶暴,力阻盜伐,連年系獄,子死婦亡,而湛父子含笑受之。非天資忠義,何以至此!”詔:“承信郎劉湛,特轉兩官,劉師顏改右承務郎,升擢差遣,其親黨秦世輔,特轉一官,升充正將。”

癸丑,湖南轉運副使黃鈞論士大夫風俗不振,帝曰:“君相不當言命,士大夫不當言風俗,士大夫,風俗之本也。”

甲寅,金主如霸州冬獵。

丙辰,知信州林機進對,因論:“昔曹彬下江南,太祖靳一節度使不予。近世為將者,未嘗有戡難破敵之功,爵賞過厚,至於極人臣之位。願陛下鑒是為駕馭之術,庶可責效於異日。”帝曰:“此實人主礪世之術也。”

丁巳,權知襄陽府司馬倬,為其父故試兵部侍郎朴乞謚,賜謚忠潔。

甲子,禮部尚書劉章言:“臣聞李德林在隋開皇初,與修敕令,請於朝,謂欲有更張者,當以軍法從事。夫法之弊也故修之,修之而未必皆當,與眾共議之可也,乃欲脅之以軍法,其亦不仁甚矣。陛下清明遠覽,命官取新舊法並前後敕旨緝而修之,越歲書成,乃以奏御。其間有未便入人情、未安於聖心者,莫不硃黃識之,稍或可疑,必加改定,然後頒行。欲播告中外,惟新書是遵。”帝曰:“朕已覽之,亦異乎隋高祖之事矣。”

乙丑,金主謂大臣曰:“比因校獵,聞固安縣令高昌裔不職,已令罷之。霸州司候成奉先,奉職謹恪,可進階,除固安令。”

辛未,金主謂宰臣曰:“朕凡論事,有未能深究其利害者,卿等宜悉心論列,毋為面從而退有後言。”

癸酉,帝諭江西轉運判官芮煇曰:“卿當先正大夫風俗,次則民間訟牒,早與裁決,漕運又其次也。”

甲戌,起居舍人趙雄,請置局議恢復,詔以雄為中書舍人。

知烏程縣余端禮言:“謀敵制勝之道,有聲有實。敵弱者,先聲後實以讋其氣,敵強者,先實後聲以俟其機。漢武乘匈奴之困,親行邊陲,威振朔方,而漠南無王庭者,讋其氣而服之,所謂先聲而後實也。越謀吳則不然。外講盟好,內修武備,陽行成以種、蠡,陰結援於齊、晉,教習之士益眾,而獻遺之禮益密,用能一戰而霸者,伺其機而圖之,所謂先實而後聲也。今日之事,異於漢而與越相若,願陰設其備而密為之謀,觀變察時,則機可投矣。古之投機者有四:有投隙之機,有搗虛之機,有乘亂之機,有承弊之機。因其內釁而擊之,若匈奴困於三國之攻而漢宣出師,此投隙之機也。因其外患而伐之,若吳夫差牽於黃池之役而越兵入吳,此搗虛之機也。敵國不道,因其離而舉之,若晉之降孫晧,此乘亂之機也。敵人勢窮,躡其後而蹙之,若漢高祖之追項羽,此乘弊之機也。機之未至,不可以先;機之已至,不可以後。以此備邊,安若泰山;以此應敵,動如破竹;惟所欲為,無不如志。”帝曰:“卿可謂通事體矣。”

是月,復武臣提刑。

先是陳俊卿在相日,詔依祖宗舊制,復置武臣提刑,俊卿言此職自景德以來,廢置不常,今用文臣一員,亦無闕事,員外增置,徒為煩擾,乃止。至是復置之。

造《會計錄》,從都大發運使史正志之請也。

十一月,丁丑朔,詔淮南轉運司嚴使人往來載錢過界之禁。

辛巳,金制:“盜太廟物者,與盜宮中物同論。”

壬午,合祀天地於圜丘,大赦。

乙酉,臣僚札言:“伏見效祀,陰雨連日,自致齋酌獻景靈宮天霽,迴鑾太廟又雨。至夜漏四刻,星斗燦然,行朝饗之禮焉。明日,駕如青城亦晴。道旁觀瞻甚盛,霏微凍雨還作。將祭之夜,駕幸大次更衣,數星現雲表。及登壇樂作,四效雲陰尚盛,獨歲星中天,靈光下燭,禮成不雨。行禮之次,差官巡仗至城門,雨大霔,獨泰壇無有。此皆聖上寅畏格於上天,天意昭答,宜宣付史館。”許之。

張栻言:“陛下之心,即天心也。欲定未定,故上天之應乍陰乍晴。天人一體,眾類無間,深切著明,有如此者。臣願陛下毋以此為祥瑞,而於此存敬戒之心。試思夫次日御樓肆赦之際,日光皎然,四無纖翳,天其或者何不早撤雲陰於行事之時,使聖懷坦然無復憂慮,而必示其疑以為悚功?然則丁寧愛陛下之意深矣。天意若曰:“今日君子、小人之消長,治亂之勢有所未定,皆在陛下之心如何耳。若陛下之心嚴恭兢畏,常如奉祠之際,則君子、小人終可分,治道終可成,強敵終可滅,當如祀事終得成禮。惟陛下常存是心,實天下幸甚!”

己丑,國子錄姚崇之言:“大將而下,有偏裨、準備將之屬,豈無人才可膺主帥之任!請驟加拔擢,如古人拔卒為將。”帝曰:“苟得其人,不拘等級。”

權通判建康府許克昌,請命兩省、侍從更宿禁中,賜以宴問從容以盡天下之事;帝首肯。於是詔許克昌與知州、軍差遣。又請命郡守以治兵為殿最,武臣提刑按閱郡兵,帝然之,又論揀汰使臣及歸正人,州郡拊之不至,帝曰:“卿典郡,正當如此。”

乙未,召浙東總管曾覿提舉佑神觀。時陳俊卿已去位,覿鏇擢用,無復有阻其入者矣。

是月,遣趙雄等賀金主生辰,別函書請更受書之禮。略云:“比致祈懇,鏇勤誨緘,欲重遣於軺車,恐復煩於館舍。惟列聖久安之陵寢,既難一旦而驟遷,則靖康未返之衣冠,豈敢先期而獨請!再披諒諭之旨,詳及受書之儀。蓋今叔侄之情親,與昔尊卑之體異。敢因慶禮,薦布忱誠;尚冀允從,式符期望。”

十二月,戊申,大閱於白石。

戊午,太學錄袁樞輪對,因論今日圖恢復,當審察至計以圖萬全之舉,帝然之。

庚申,禮部尚書劉章言:“當今邑縣之任,出於苟縣,為令者惟知以官錢為急,月解無欠,則守臣、監司必喜之,而民訟不理,皆置不問。”帝曰:“豈可取其辦錢而不察其政!”

甲子,置江州廣寧監,臨江軍豐餘監,撫州裕國監,鑄鐵錢。

丙寅,金主謂宰臣曰:“比體中不佳,有妨朝事。今觀所奏事,皆依條格,殊無一利國之事。若一朝行一事,歲計有餘,則其利溥矣。朕居深宮,豈能悉知外事,卿等尤當注意。”

癸酉,詔:“史正志職志發運,奏課誕謾,廣立虛名,徒擾州郡;責授團練副使,永州居住,其發運司罷之。”

是歲,兩浙、江東、西、福建水旱。

高麗王晛弟冀陽公晧,廢晛自立。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乾道七年(金大定十一年)

春,正月,丙子朔,加上太上皇帝尊號曰光堯壽聖憲天體道太上皇帝,太上皇后尊號曰壽聖明慈太上皇后。

丁丑,金封皇子永行為徐王,永蹈為滕王,永濟為薛王。

壬午,金詔:“職官年七十以上致仕者,不拘官品,並給俸祿之半。”

癸未,帝諭輔臣曰:“前日奉上冊寶,太上甚悅,翌日過宮侍宴,實幫家非常之慶。朕以敵仇未復,日不遑暇,如宮中台殿,皆太上時為之,朕未嘗敢增益。太上到宮,徘徊周覽,頗訝其不飾也。”輔臣言:“陛下不以萬乘為樂而以中原為憂,早朝晏罷,焦勞如此,誠古帝王所不及也。”帝曰:“朕無佗嗜好,或得暇,惟書字為娛爾。”因顧內侍,取《題郭熙秋山平遠詩》以賜虞允文。

先是允文復請建太子,帝曰:“朕既立太子,即令親王出鎮外籓,卿宜討論前代典禮。”允文尋擬詔以進。

戊戌,金尚書省奏汾陽節度副使牛信昌生日受饋獻,法當奪官,金主曰:“朝廷行事,苟不自正,何以正天下!尚書省、樞密院,生日節辰,饋獻不少,此而不問;小官饋獻,即加按劾,豈正天下之道!自今宰執、樞密饋獻,亦宜罷去。”

己亥,帝作《敬天圖》,謂輔臣曰:“《無逸》一篇,享國久長,皆本於寅畏。朕近日取《尚書》中所載天事,編為兩圖,朝夕觀覽,以自儆省。”虞允文言:“古人作《無逸圖》,猶誇大其事。陛下盡圖書中所載敬天事,又遠過之。惟聖人盡躬行之實,敬畏不已,必有明效大驗。”帝曰:“卿言誠然。”

泉州左翼軍統制趙渥招到軍兵一千人,不支軍中物,帝曰:“渥當旌賞。”虞允文言:“且與一遙郡。”帝曰:“賞宜從重。設使職事有闕,罰亦不輕,可與遙郡團練使。”

庚子,臣僚言郎曹多闕員,帝曰:“昨召數人皆未至,可令寺、監丞兼權。曾有人言,近日自郡守為郎,間有不曾歷職事官者,卻似太驟。此言有理。”虞允文曰:“近來館、學、寺、監,拘礙資格,遷除不行,故有自縣便為郎者,是館、學、寺、監反不如州縣之捷也。”帝又曰:“此又失之外重矣。”梁克家曰:“元立資格,所以重郎選。歷者一旦得之,郎選卻輕矣。”帝曰:“然。今後除授,正不可令超躐。”

癸卯,進呈三衙舊司禁軍人數,帝曰:“祖宗時,上四軍分,止是支數百料錢。”梁克家言秘閣中有太神御札,禁軍券錢至親筆裁減一二百者,帝曰“雖一麻鞋之微,亦經區處。祖宗愛惜用度如此。”克家曰:“凡賜予尤不可輕。韓昭侯非靳一敝袴也,不以予無功之人。”帝曰:“予及無功,則人不知勸。”克家曰:“豈惟無功者不勸,有功者且解體矣。”帝顧虞允文曰:“昨遣內侍往江上,欲就令撫問,以卿言而止,正為此也。”允文曰:“郭子儀所得上賜甘蔗幾條,柑子幾顆,人主以此示恩意爾。今諸將受陛下厚恩,未有以報。”帝曰:“郭子儀有大功於唐,今諸將若有郭子儀功,賜予誠不可輕也。”

金主謂宰臣曰:“往歲清暑山西,近路禾稼甚廣,殆無畜牧之地,因命五里外乃得耕墾。今聞民乃去之佗所,甚可矜憫,其令依舊耕種。事有類此,卿等宜即告朕。”

是月,復置鑄錢司。

二月,癸丑,立恭王惇為皇太子。大赦。初,莊文太子卒,慶王愷以次當立,帝以恭王惇英武類己,越次立之,而進封愷為魏王,判寧國府。

帝謂輔臣曰:“古人以教子為重,其事備見於《文王世子》,須當多置僚屬,博選忠良,使左右前後罔匪正人。不然,一薛居州,亦無益也。”問:“舊來官屬幾人?”虞允文等曰:“詹事二人,庶子、諭德兼講讀者二人。”帝曰:“宜增二員。誰可當此選者?”允文等舉恭邸講讀官李彥穎、劉焞,帝曰:“焞有學問,彥穎有操履。卿等更選取數人。”及進呈,帝覽之曰;“王十朋、陳良翰二人俱可。十朋舊為國小教授,性極疏快,但臨事堅執耳。”允文曰:“賓僚無佗事,惟以文學議論為職,不嫌于堅執也。”帝曰:“十朋、良翰誠是忠蹇,可並除詹事。”帝又問:“焞兼侍讀,彥穎卻兼侍講,何也?”允文等曰:“李彥穎既兼左諭德,以侍進無人,並令兼之。”帝曰:“侍講可別選人。”乃命焞為司業兼侍讀。

工部侍郎胡銓,亦請飭太子賓僚朝夕勸講,帝曰:“三代長且久者,由輔導太子得人所致;末世國祚不永,皆由輔導不得其人。”銓前以除知泉州入對,遂留侍經筵。尋有忌銓敢言者,捃其細故,雜它朝士並言之,銓遂與禮部侍郎鄭聞、樞密院檢詳文字李衛秘書丞潘慈明並罷。

尚書左司郎中兼侍講張栻講《詩·葛覃》,進說曰:“治生於敬畏,亂起於驕淫。使為國者每念稼穡之勞,而其后妃不忘織紝之事,則心之不存者寡矣。周之先後勤儉如此,而其後世猶有休蠶織而為厲階者。興亡之效,如此可見。”因推廣其事,上陳祖宗自家刑國之懿,下斥今日興利擾民之害。帝嘆曰:“王安石謂人言不足恤,所以誤國。”栻又言本朝治體以忠厚仁信為本,因及熙、豐、元符用事大臣,帝曰:“祖宗法度,乃是家法,熙、豐之後,不合改變耳。”

丁巳,帝諭宰執曰:“祖宗時,數召近臣為賞花釣魚宴,朕亦欲暇日命卿等射弓飲宴。”虞允文等言:“陛下昭示恩意,得瞻近威顏,從容獻納,亦臣等幸也。”帝曰:“君臣不相親,則情不通。早朝奏事,止頃刻間,豈暇詳論治道,故欲與卿等從容耳。”

庚申,帝諭曰:“近世廢弛之弊,宜且糾之以猛,它日風俗變易,卻用寬政。譬之立表,傾則扶之,過則正之,使之適中而後已。”虞允文曰:“古人得眾在寬,救寬以猛。天地之心,生生不窮,故陰極於剝則復。”帝曰:“天地若無肅殺,何以能發生!”梁克家曰:“殺之乃所以生之,天地之心歸於仁而已。”帝曰:“然。”

壬戌,帝曰:“去秋水澇,朕甚以百姓之食為憂。今卻無流移之人。”虞允文言:“監司、守臣,類能究心荒政,故米不翔貴。”帝曰:“亦賴支官中米斛。”梁克家曰:“數年來,常平樁積,極留聖意。不然,今日豈有米斛可以那撥!”帝曰:“如此理會,尚且不足。”允文等因言:“諸郡守臣若得人,遇歲水旱,寧致上勤聖慮!”帝曰:“當擇其有顯效者旌之。”

甲子,詔寺觀毋免租稅。

三月,己亥朔,趙雄至金,所請皆不許。雄辭還,金主遣人宣諭曰:“汝國既知鞏、洛陵寢歲久難遷,而不請天水郡公之柩,於義安在?朕念天水郡公嘗為宋帝,尚爾權葬,深可矜憫。汝國既不欲請,當為汝國葬之。”無一語及受書事。雄歸,奏:“金主庸人耳,於陛下無能為役。中原遺黎,日望王師,必有簞食之迎。”帝甚悅。時金國大治,民安其業,而雄虛詞相飾如此。

詔訓習水軍。

丙子,立恭王夫人李氏為皇太子妃。妃,慶遠軍節度使道之女也,相士皇甫坦言其當母天下,聞於太上皇,遂為恭王聘之,至是立為妃。妃性妒悍,嘗訴太子左右於太上皇,太上皇意不懌,謂太上後曰:“是婦將種,吾為皇甫坦所誤。”

己卯,以知閤門事張說簽書樞密院事。

說妻,太上後女弟也,說攀援擢拜樞府。時起復劉珙同知樞密院事,珙力辭不拜。命下,朝論譁然,未有敢訟言攻之者,左司員外郎兼侍講張栻上疏切諫,且詣朝堂責虞允文曰:“宦官執政,自京、黼始;近習執政,自相公始。”允文慚憤不堪。栻復奏曰:“文武誠不可偏。然今欲右武以均二柄,而所用乃得如此之人,非惟不足以服文吏之心,正恐反激武臣之怒。”帝雖感悟,尚未寢成命。時范成大當制,久不視草,忽請對,乃出詞頭納榻前,帝色遽厲,成大徐曰:“臣有引喻,閤門官日日引班,乃郡典謁吏耳。執政大臣,倅貳比也。苟州郡驟拔客將使為通判,官屬縱俛首,吏民觀聽謂何?”帝霽威,沈吟曰:“朕將思之。”明日,說罷為安遠軍節度使,提舉萬壽觀。

說語人曰:“張左司平時不相樂,固也;范致能亦奚為見攻?”指所坐亭材植曰:“是皆致能所惠也。”後月餘,成大求去,帝曰:“卿言事甚當,朕方聽言納諫,乃欲去耶?”成大竟不安其位,以集賢修撰知靜江。致能,成大字也。

辛巳,帝曰:“戶部所借南庫四百萬緡,屢諭曾懷,不知何以撥還?”虞允文曰:“不過措準折帛爾。”梁克家言:“今左帑無兩月之儲。”帝曰:“戶部有擘畫否?”允文言:“其一給典帖,其二賣鈔紙,眾論未以為然。”帝曰:“此兩事既病民,且傷國體,俱不可行。”

是日,金命有司葬欽宗於鞏、洛之原,以一品禮。

戊戌,虞允文言:“胡銓蚤歲節甚高,今縱有小過,不宜遽去朝廷。”帝曰:“朕昨覽台章,躊躇兩日,意甚念之。但以四人同時論列,不欲令銓獨留。”梁克家曰:“銓流落海上二十餘年,人所甚難。”帝曰:“銓固非它人比。”乃除寶文閣待制兼侍講。銓求去益力,以敷文閣直學士與外祠。

庚子,徽猷閣待制、知處州胡沂言盜馬者,帝曰:“治以罪。”虞允文因言帥臣有誘山寨人盜馬,已而殺其人者,人情甚不安。梁克家曰:“邀功生事邊臣,不可輕貸。且如知沅州孫叔傑,以兵攻徭人,致王再彤等聚眾作過,驚擾邊民,幾成大患。前日放罷,行遣太輕。”帝曰:“可更降兩官。”

是月,復將作監。

申嚴閉糴。

夏,四月,乙巳朔,詔:“春季拍試,藝高者特與補轉兩資。”虞允文言本司兵民須略與推恩,帝曰:“軍中既有激賞,人人肯學事藝,何患軍政不修!若更本官亦復推賞,尤見激厲。”

丁未,金歸德民臧安兒謀反,伏誅。

金駙馬都尉圖克坦貞為鹹平尹,貪污不法,累贓鉅萬;徙真定,事覺,金主使大理卿李昌圖鞫之,貞即引伏。昌圖還奏,金主問之曰:“停職否?”對曰:“未也。”金主怒,杖昌圖四十。復遣刑部尚書伊喇道往真定問之,征其贓還主。有司征給不以時,詔:“先以官錢還其主而令貞納官。凡還主贓,皆準此例。”降貞為博州防禦使,降貞妻為清平縣主。

戊申,擢曾覿為安德軍承宣使。時太子新立,謂其有伴讀勞也。

庚戌,帝謂宰執曰:“朕於聽言之際,是則從之,非則違之,初無容心其間。”梁克家言:“天下事,唯其是而已。是者,當於理之謂也。”帝曰:“然。太祖問趙普云:‘天下何者最大?’普曰:‘惟道理最大。’朕嘗三復斯言。”

癸亥,金參知政事魏子平罷,為南京留守,未幾致仕。

甲子,詔皇太子判臨安府。

己巳,詔舉任刑獄、錢穀及有智略、吏能者。

庚午,有告統兵官掊克不法者,帝令付大理寺治之。虞允文言恩威相須乃濟,帝曰:“威克厥愛,允濟;愛克厥威,允罔功。蘇軾乃謂堯、舜務以愛勝威,朕謂軾之言未然。”梁克家曰:“先儒立論,不可指為一定之說,如崔實著《政論》,務勸世主馭下以嚴。大抵救弊之言,各因其時爾。”帝曰:“昔人以嚴致平,非謂深文峻法也,紀綱嚴整,使人不敢犯耳。譬如人家,父子、兄弟,森然法度之中,不必須用鞭撲然後謂之嚴也。”

辛未,皇太子領臨安尹,以晁公武為少尹,李穎彥、劉焞兼判官。

先是高麗使人告於金,謂王晛讓國於弟晧。金主曰:“讓國,大事也,其再詳問。”是月,高麗以王晛讓國表來上,金主疑之,以問宰執。左丞相赫舍哩良弼曰:“此不可信。晛有子生孫,何故讓弟?晧嘗作亂而晛囚之,何以忽讓其位?且今茲來使,乃晧遣而非晛遣,是晧實篡兄,安可忍也!”右丞孟浩曰:“詢彼國士民,果推服,當遣封。”金主命卻其使。鏇遣吏部侍郎靖往問其故。

五月,丁亥,劉珙起復同知樞密院事,為荊襄宣撫使。

珙凡六疏辭,引經據禮,詞甚切至,最後言曰:“三年通喪,先王因人情而節文之,三代以來,未之有改。至於漢儒,乃有金革無避之說,此固已為先王之罪人矣。然尚有可諉者,曰魯公伯禽有為為之也。今以陛下威靈,邊陲幸無犬吠之警,臣乃欲冒金革之名以私利祿之實,不又為漢儒之罪人乎?”

帝以義當體國責之,珙乃手疏別奏,略曰:“天下之事,有其實而不露其形者,無所為而不成;無其實而先示其形者,無所為而不敗。今德未加修,賢不得用,賦斂日重,民不聊生,將帥方割削士卒以事苞苴,士卒方饑寒窮苦而生怨謗,凡吾所以自治而為恢復之實者,大抵闊略如此。而乃外招歸正之人,內移禁衛之卒,規算未立,手足先露,其勢適足以速禍而致寇。且荊襄,四支也;朝廷,腹心元氣也。誠使朝廷施設得宜,元氣充實,則犁庭掃穴,在反掌間耳,何荊襄之足慮!如其不然,則荊襄雖得臣輩百人,悉心經理,顧足恃哉!臣恐恢復之功未易可圖,而意外立至之憂,將有不可勝言者,唯陛下圖之。”帝納其言,為寢前詔。

遣知閤門事王抃點閱荊襄軍馬。

梁克家言:“近諸將御下太寬,今統制官有敢鞭統領官以下者否?太祖皇帝設為階級之法,萬世不可易也。”帝曰:“二百年來,軍中不變亂,蓋出於此。”虞允文曰:“法固當守,主兵官亦要以律己為先。”帝曰:“誠然。前日一二主軍官不能制其下,反為下所告者,端以不能律己故耳。”

癸巳,金以南京留守伊喇成為樞密副使。

辛丑,帝語及臨安事,因曰:“韓彥古在任時,盜賊屏跡;比其罷也,群盜如相呼而來。以此知治盜亦不可不嚴。惜乎彥古所以治民者,亦用治盜之術!治盜當嚴,治民當寬,難以一律。”

六月,丙午,復主管馬軍司公事李顯忠為太尉。

己酉,金主詔曰:“諸路常貢數內,同州沙苑羊非急用,徒勞民耳,自今罷之。朕居深宮,勞民之事,豈能盡知!似此,當具以聞。”

乙卯,張權言淮西麥熟,秋成可望,帝謂宰相曰:“時和歲豐,卿等協贊之力。朕當與卿等講求其未至者。”虞允文言聖德無闕。帝曰:“君臣之間,正要更相儆戒,朕有過,卿等悉言之;卿等有未至者,朕亦無隱。庶幾君臣交修,以答天貺。”

丙辰,太常寺丞蕭燧論人君聽言必察其可用之實,所言與所行相副,然後可信,帝曰:“所論甚當,人誰不能言!但徒能言之而已,要當觀其所行。《書》所謂‘敷奏以言,明試以功’是也。”

甲子,金平章政事圖克坦喀齊喀卒。金主方擊球,聞訃,遂罷,厚賻之,錄其孫。

秋,七月,甲申,金參知政事宗敘卒,遺表言朝政得失及邊防利害。金主傷悼,謂宰臣曰:“宗敘勤勞國家,它人不能及也。”輟朝,遣宣徽使敬嗣暉致祭賻。

乙未,梁克家言:“近時兩事,皆前世不及。太上禪位,陛下建儲,皆出於獨斷。”帝曰:“此事誠漢、唐所無。朕常恨功業不如唐太宗,富庶不如漢文、景耳。”虞允文曰:“陛下以儉為寶,積以歲月,何患不及文、景!如太宗功業,則在陛下日夜勉之而已。”帝曰:“朕思創業、守成、中興,三者皆不易,蚤夜孜孜,不敢迨遑,每日昃無事,則自思曰,豈有未至者乎?反覆思慮,惟恐有失。”又曰:“朕近於几上書一‘將’字,往來尋繹,未得擇將之道。”虞允文曰:“人才臨事方見。”帝曰:“然。唐太宗安市之戰,始得薛仁貴。”

庚子,以王炎為樞密使、四川宣撫使。

興元府有山河堰,世傳漢蕭何所作。嘉祐中,提舉史照上修堰法,降敕書刻之堰。紹興以後,戶口凋敝,堰事荒廢,炎委知興元府吳拱修復,發卒萬人助役,盡修六堰,浚大小渠六十五里,南鄭、褒城之田大得沃溉。詔獎諭拱。

是月,免兩淮民戶丁錢,兩浙丁鹽絹。

帝諭輔臣曰:“范成大言處州丁錢太重,遂有不舉子之風,有一家數丁者,當重與減免。”尋又蠲早傷路戶稅。

八月,癸卯朔,金主詔朝臣曰:“朕嘗諭汝等,國家利便,治體遺闕,皆可直言。外路官民亦嘗言事,汝等終無一語。凡政事所行,豈能皆當?自今直言得失,無有所隱。”

乙巳,金主謂宰臣曰:“隨朝之官,自謂歷三考則當得某職,歷兩考則當得某積,第務因循碌碌而已。自今以外路官與內除官,察其奮勤則並用之;但苟簡於事,不須任滿,便以本品出之。賞罰不明,豈能勸勉!”

丙午,殿司左軍劫馬軍司使臣家被獲,帝曰:“不當以治百姓之法治之。”虞允文曰:“劫盜已不可貸,況軍人乎!”

庚戌,金主詔曰:“應因斡罕被掠女直及諸色人,未經刷放者,官為贖放。隱匿者,以違制論。其年幼不能稱說住貫者,從便住。”

己未,進呈兩浙漕臣糴樁積米,帝因宣諭曰;“《洪範》八政,以食為先,而世儒乃不言財谷。邦之有儲蓄,如人之有家計,欲不預辦,得乎!”

庚午,帝謂宰執曰:“朕近日無事時過德壽宮,太上頤養愈勝,天顏悅好。朕退,輒喜不自勝。”虞允文曰:“神器之重,得所付託,聖懷無事,自應如此。”

金主謂宰臣曰:“五品以下,闕員甚多,而難於得人。三品以上,朕則知之,五品以上,不能知也,卿等曾無一言見舉者。欲畫久安之計,興百姓之利,而無良輔佐,所行皆尋常事耳,雖日日視朝何益!卿等宜勉思之。”

九月,壬申朔,帝曰:“江西、湖南旱歉,宜可募兵兩路,各且募千人。”梁克家言外路募兵,多憚所費,虞允文曰:“撥截上供亦可。”帝曰:“然。所募之人,發赴三衙恐太遠,當與分撥。”允文言:“江西去江、池為近,湖南去鄂渚為近。”帝曰:“可便降指揮,仍與分撥。”

戊寅,帝謂宰臣曰:“漢高祖初年,專意馬上之事;世祖增廣郊祀,亦在隴、蜀既平之後。昔人規恢遠略,罔不在專,繁文末節,蓋未暇問。”梁克家曰:“高帝創業,世祖中興,今日之事,乃兼守成。祖宗二百年來典禮畢備,當以時舉。”帝曰:“典禮何可盡廢!抑其浮華而已。自今卿等每事當先務實,稍涉浮文,必議蠲省。”

壬午,湖北、京西總領兼措置屯田呂游問,言本所管營田、屯田內官兵闕人耕種之處,請依舊頃畝,出榜召百姓依元額承佃,從之。

癸未,金主獵於橫山。

丁亥,命措置襄陽寨屋,梁克家曰:“將徙荊南之屯否?”帝曰:“欲令移去,如何?”虞允文曰:“荊南之人,歲歲更戍,自此可免道塗往返之勞。然有二不便。”帝曰:“襄陽極邊,驟添人馬,對境必致驚疑。”允文曰:“此正是一不便。又,自荊南至襄陽,水運千餘里,河道淺狹,難於饋糧,此二不便。以臣愚見,不如先移軍馬,餘續議之。”帝稱善。

庚寅,金主還都。

是月,進呈六部長貳歲舉改官人,皆是後來許依職司收使,今合依舊法,帝然之。梁克家言在京選人,無外路監司薦舉,若六部長貳又不許作職司,必不得改官,帝曰:“舊法既然,當使人從法,不可以法從人也。”虞允文曰:“舊法,京局不以選人為之,故六部長貳不作職司亦可。今皆用選人,後來磨勘不行,必重申請,卻須更改。”帝曰:“此事續議施行。”

冬,十月,壬寅朔,金以左宣徽使敬嗣暉參知政事。

甲寅,金主謂宰臣曰:“朕已行之事,卿等以為成命不可復更,但承順而已,一無執奏。且卿等凡有奏,何嘗不從!自今朕旨雖出,宜審而行,有未便者,即奏改之。或在下位,有言尚書省所言未便,亦當從而改之。”

壬戌,金主使烏凌阿天錫來賀會慶節,要帝降榻問金主起居,帝不許。天錫跪不起,虞允文請帝還內,命知閤門事王抃諭之曰:“大駕已興,難再御殿,使人以明日見。”天錫沮退。癸亥,隨班入見。

甲辰,虞允文言:“兩司增加鬥力事藝,升進者千餘人,費不過千餘貫。昨有錫金碗者,軍中歡呼,無不欣艷。”帝曰:“聞其載碗乘馬而歸,道路聚觀,如此,見者必勸矣。”

丙寅,金左丞相赫舍哩良弼進《睿宗實錄》。

戊辰,金主謂宰臣曰:“衍慶宮圖畫功臣,已命增為二十人。如丞相韓企先,自本朝興國以來,憲章法度,多出其手,至於關決大政,但與大臣謀議,終不使外人知覺,漢人宰相,前後無比。若褒顯之,亦足以示勸,慎勿遺之。”

是月,賑饒州飢。

帝因覽知州王秬賑濟畫一,曰:“飢歲民多遺棄小兒,已付諸路收養。如錢不足,可於內藏支降。”

罷紹興府宗正行司,以其事歸大宗正司。

故事,宗室皆聚於京師,熙、豐間始許居於外,崇寧間始即河南、應天置西、南二敦宗院。靖康之禍,在京宗室無得免者,而睢、洛二都得全。建炎初,將南幸,於是大宗正司移江寧,而西、南外初寓於揚州及鎮江,復移於泉、福二州。而居會稽者,乃紹興初以行在未有居第,權分宗室居之。及恩平郡王璩出居會稽,遂以為判大宗正司,至是省之。

十一月,戊寅,金主幸東宮,謂太子曰:“朕為汝措天下,當無復有經營之事。汝惟無忘祖宗仁厚之風,以勤修道德為孝,明信賞罰為治而已。昔唐太宗曰:‘吾伐高麗不克終,汝可繼之。’如此之事,朕不以遺汝。如遼之海濱王,以國人愛其子,嫉而殺之,所為如此,安得不亡!唐太宗又嘗謂高宗曰:‘爾於李勣無恩,今以事出之。我死,宜即授以僕射,彼必致死力矣。’君人者安用偽為!受恩於父,焉有忘報於子者乎!”

丙戌,金主享太廟;丁亥,有事於圜兵,大赦。

是日,臣僚請改和州西路花裝隊,帝曰:“三衙舊亦結花裝隊,昨已更改。與其臨敵鏇行抽摘,不若逐色團結之有素也。”

癸巳,金群臣加上尊號曰應天興祚欽文廣武仁德聖教皇帝。

甲午,虞允文言:“舊法,黃甲不曾到部人,在銓試下等人之上。”帝曰:“可依舊法。”又曰:“改法不當,終有窒礙,不如詳審於初,則免改更於後也。”

是月,策制科眉山布衣李垕入第四等,賜制科出身。

十二月,癸卯,金主冬獵。乙卯,還宮。

丙辰,金參知政事敬嗣暉卒。

先是軍人王俊,自稱八廂,詐取軍中錢物,配廣南,帝曰:“御前從來無八廂差出,可擬指揮行下諸路,如有自稱八廂之人,即收捉根勘。”戊午,詔行之。帝顧虞允文曰:“卿昨言,若真八廂,對人自稱,亦所當罪,此言甚當。”

庚申,詔:“閤門舍人依文臣館閣,以次輪對。”王抃用事故也。

辛酉,金進封皇子永中為趙王,永成為豳王,永升為虞王,永蹈為徐王,永濟為滕王。乙丑,永中與曹王永功俱授明安,仍命永功親治事以習為政。

丙寅,詔:“都統制歲舉所知二人,統制歲舉一人,以智勇俱全為上,善撫士卒為次,專有膽勇又為次,將校士卒惟其所舉。”從臣僚之請也。

金吏部侍郎靖之使高麗也,欲宣金主詔於王晛,而晛已為晧囚于海島,託言:“晛已避位,出居它所,病有加無損,不能就位拜命,往復險遠,非使者所宜往。”靖竟不得見晛,乃以詔授晧,轉取表附奏,仍以讓國為言。

靖還,金主問大臣,皆曰:“晛表如此,可遂封之。”赫舍哩良弼、完顏守道曰:“待晧祈靖,未晚也。”

是月,晧遣其禮部侍郎張翼明等請封於金。

是歲,移馬軍司屯於建康府。

金河決王村,南京、孟、衛州界多被其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