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卷一百八十五
作者:脫脫、阿魯圖等
◎循吏
○陳靖 張綸 邵曄 崔立 魯有開 張逸 吳遵路 趙尚寬 高賦 程師孟 韓晉卿 葉康直
宋法有可以得循吏者三:太祖之世,牧守令錄,躬自召見,問以政事,然後遣行,簡擇之道精矣;監司察郡守,郡守察縣令,各以時上其殿最,又命朝臣專督治之,考課之方密矣;吏犯贓遇赦不原,防閒之令嚴矣。
承平之世,州縣吏謹守法度以修其職業者,實多其人。其間必有絕異之績,然後別於賞令,或自州縣善最,他日遂為名臣,則撫子之長又不足以盡其平生,故始終三百餘年,循吏載諸簡策者十二人。作《循吏傳》。
陳靖,字道卿,興化軍莆田人。好學,頗通古今。父仁壁,仕陳洪進為泉州別駕。洪進稱臣,豪猾有負險為亂者,靖徒步謁轉運使楊克巽,陳討賊策。召還,授陽翟縣主簿。契丹犯邊,王師數不利,靖遣從子上書,求入奏機略。詔就問之,上五策,曰:明賞罰;撫士眾;持重示弱,待利而舉;帥府許自辟士;而將帥得專制境外。太宗異之,改將作監丞,未幾,為御史台推勘官。
時御試進士,多擢文先就者為高等,士皆習浮華,尚敏速。靖請以文付考官第甲乙,俟唱名,或果知名士,即置上科。喪父,起復秘書丞,直史館,判三司開拆司。淳化四年,使高麗還,提點在京百司,遷太常博士。
太宗務興農事,詔有司議均田法,靖議曰:"法未易遽行也。宜先命大臣或三司使為租庸使,或兼屯田制置,仍擇三司判官選通知民事者二人為之貳。兩京東西千里,檢責荒地及逃民產籍之,募耕作,賜耕者室廬、牛犁、種食,不足則給以庫錢。別其課為十分,責州縣勸課,給印紙書之。分殿最為三等:凡縣管墾田,一歲得課三分,二歲六分,三歲九分,為下最;一歲四分,二歲七分,三歲至十分,為中最;一歲五分,未及三歲盈十分者,為上最。其最者,令佐免選或超資;殿者,即增選降資。每州通以諸縣田為十分,視殿最行賞罰。候數歲,盡罷官屯田,悉用賦民,然後量人授田,度地均稅,約井田之制,為定以法,頒行四方,不過如此矣。"太宗謂呂端曰:"朕欲復井田,顧未能也,靖此策合朕意。"乃召見,賜食遣之。
他日,帝又語端。曰:"靖說雖是,第田未必墾,課未必入,請下三司雜議。"於是詔鹽鐵使陳恕等各選判官二人與靖議,以靖為京西勸農使,命大理寺丞皇甫選、光祿寺丞何亮副之。選等言其功難成,帝猶謂不然。既而靖欲假緡錢二萬試行之,陳恕等言:"錢一出,後不能償,則民受害矣。"帝以群議終不同,始罷之,出靖知婺州,再遷尚書刑部員外郎。
真宗即位,複列前所論勸農事,又言:"國家御戎西北,而仰食東南,東南食不足,則誤國大計。請自京東、西及河北諸州大行勸農之法,以殿最州縣官吏,歲可省江、淮漕百餘萬。"復詔靖條上之,靖請刺史行春,縣令勸耕,孝悌力田者賜爵,置五保以檢察奸盜,籍游惰之民以供役作。又下三司議,皆不果行。
歷度支判官,為京畿均田使,出為淮南轉運副使兼發運司公事,徙江南轉運使。極論前李氏橫賦於民凡十七事,詔為罷其尤甚者。徙知譚州,歷度支、鹽鐵判官。祀汾陰,為行在三司判官。又歷京西、京東轉運使,知泉、蘇、越三州,累遷太常少卿,進太僕卿、集賢院學士,知建州,徙泉州,拜左諫訴大夫。初,靖與丁謂善,謂貶,黨人皆逐去,提點刑獄、侍御史王耿乃言靖老疾,不宜久為鄉里官,於是以秘書監致仕,卒。
靖平生多建畫,而於農事尤詳,嘗取淳化、鹹平以來所陳表章,目曰《勸農奏議》,錄上之,然其說泥古,多不可行。
張綸,字公信,潁州汝陰人。少倜儻任氣。舉進士不中,補三班奉職,遷右班殿直。從雷有終討王均於蜀,有降寇數百據險叛,使綸擊之,綸馳報曰:"此窮寇,急之則生患,不如諭以向背。"有終用其說,賊果棄兵來降。以功遷右侍禁、慶州兵馬監押,擢閣門祗候,益、彭、簡等州都巡檢使。所部卒縱酒掠居民,綸斬首惡數人,眾乃定。徙荊湖提點刑獄,遷東頭供奉官、提點開封府界縣鎮公事。
奉使靈夏還,會辰州溪峒彭氏蠻內寇,以知辰州。綸至,築蓬山驛路,賊不得通,乃遁去。徙知渭州。改內殿崇班、知鎮戎軍。奉使契丹,安撫使曹瑋表留之,不可。蠻復入寇,為辰州、澧鼎等州緣邊五溪十峒巡檢安撫使,諭蠻酋禍福,購還所掠民,遣官與盟,刻石於境上。
久之,除江、淮制置發運副使。時鹽課大虧,乃奏除通、泰、楚三州鹽戶宿負,官助其器用,鹽入優與之直,由是歲增課數十萬石。復置鹽場於杭、秀、海三州,歲入課又百五十萬。居二歲,增上供米八十萬。疏五渠,導太湖入于海,復租米六十萬。開長蘆西河以避覆舟之患,又築漕河堤二百里於高郵北,旁錮鉅石為十〈石達〉,以泄橫流。泰州有捍海堰,延袤百五十里,久廢不治,歲患海濤冒民田。綸方議修復,論者難之,以為濤患息而畜潦之患興矣。綸曰:"濤之患十九,而潦之患十一,獲多而亡少,豈不可邪?"表三請,願身自臨役。命兼權知泰州,卒成堰,復逋戶二千六百,州民利之,為立生祠。
居淮南六年,累遷文思使、昭州刺史。契丹隆緒死,為弔慰副使。歷知秦、瀛二州,兩知滄州,再遷東上閣門使,真拜乾州刺史,徙知潁州,卒。綸有材略,所至興利除害。為人恕,喜施予,在江、淮,見漕卒凍餒道死者眾,嘆曰:"此有司之過,非所以體上仁也。"推奉錢市絮襦千數,衣其不能自存者。
邵曄,字日華,其先京兆人。唐末喪亂,曾祖岳挈族之荊南謁高季興,不見禮,遂之湖南。彭玗刺全州,闢為判官。會賊魯仁恭寇連州,即署岳國子司業、知州事,遂家桂陽。祖崇德,道州錄事參軍。父簡,連山令。
曄幼嗜學,恥從辟署。太平興國八年,擢進士第,解褐,授邵陽主簿,改大理評事、知蓬州錄事參軍。時太子中舍楊全知州,性悍率蒙昧,部民張道豐等三人被誣為劫盜,悉置於死,獄已具,曄察其枉,不署牘,白全當核其實。全不聽,引道豐等抵法,號呼不服,再系獄按驗。既而捕獲正盜,盜豐等遂得釋,全坐削籍為民。曄代還引對,太宗謂曰:"爾能活吾平民,深可嘉也。"賜錢五萬,下詔以全事戒諭天下。授曄光祿寺丞,使廣南採訪刑獄。俄通判荊南,賜緋魚。遷著作佐郎、知忠州。歷太常丞、江南轉運副使,改監察御史。以母老乞就養,得知朗州。入判三司磨勘司,遷工部員外郎、淮南轉運使。
景德中,假光祿卿,充交址安撫國信使。會黎桓死,其子龍鉞嗣立,兄龍全率兵劫庫財而去,其弟龍廷殺鉞自立,龍廷兄明護率扶蘭砦兵攻戰。曄駐嶺表,以事上聞,改命為緣海安撫使,許以便宜設方略。曄貽書安南,諭朝廷威德,俾速定位。明護等即時聽命,奉龍廷主軍事。初,詔曄俟其事定,即以黎桓禮物改賜新帥。曄上言:"懷撫外夷,當示誠信,不若俟龍廷貢奉,別加封爵而寵賜之。"真宗甚嘉納。使還,改兵部員外郎,賜金紫。初受使,假官錢八十萬,市私覿物,及為安撫,已償其半,余皆詔除之。嘗上《邕州至交州水陸路》及《宜州山川》等四圖,頗詳控制之要。
俄判三司三勾院,坐所舉季隨犯贓,曄當削一官,上以其遠使之勤,止令停任。大中祥符初,起知兗州,表請東封,優詔答之。及遣王欽若、趙安仁經度封禪,仍判州事,就命曄為京東轉運使。封禪禮畢,超拜刑部郎中,復判三勾院,出為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四年,改右諫議大夫、知廣州。州城瀕海,每蕃舶至岸,常苦颶風,曄鑿內濠通舟,颶不能害。俄遘疾卒,年六十三。
崔立,字本之,開封鄢陵人。祖周度,仕周為泰寧軍節度判官。慕容彥超叛,周度以大義責之,遂見殺。立中進士第。為果州團練推官,役兵輦官物,道險,乃率眾錢,傭舟載歸。知州姜從革論如率斂法,當斬三人,立曰:"此非私己,罪杖爾。"從革初不聽,卒論奏,詔如立議。真宗記之,特改大理寺丞,知安豐縣。大水壞期斯塘,立躬督繕治,逾月而成。進殿中丞,歷通判廣州、許州。
會滑州塞決河,調民出芻楗,命立提舉受納。立計其用有餘,而下戶未輸者尚二百萬,悉奏弛之。知江陰軍,屬縣有利港久廢,立教民浚治,既成,溉田數千頃,及開橫河六十里,通運漕。累遷太常少卿,歷知棣、漢、相、潞、兗、鄆、涇七州。兗州歲大飢,募富人出谷十萬餘石振餓者,所全活者甚眾。
立性淳謹,尤喜論事。大中祥符間,帝既封禪,士大夫爭奏上符瑞,獻讚頌,立獨言:"水發徐州,旱連江、淮,無為烈風,金陵火,天所以警驕惰、戒淫泆也,區區符瑞,尚何足為治道言哉?"前後上四十餘事。以右諫議大夫知耀州,改知濠州,遷給事中。告老,進尚書工部侍郎致仕,卒。識韓琦於布衣,以女妻之,人嘗服其鑒雲。
魯有開,字元翰,參知政事宗道從子也。好《禮》學,通《左氏春秋》。用宗道蔭,知韋城縣。曹、濮劇盜橫行旁縣間,聞其名不敢入境。知確山縣,大姓把持官政,有開治其最甚者,遂以無事。興廢陂,溉民田數千頃。富弼守蔡,薦之,以為有古循吏風。
知金州,有蠱獄,當死者數十人,有開曰:"欲殺人,衷謀之足矣,安得若是眾邪?"訊之則誣。天方旱,獄白而雨。知南康軍,代還。熙寧行新法,王安石問江南如何,曰:"法新行,未見其患,當在異日也。"以所對乖異,出通判杭州。
知衛州,水災,人乏食,擅貸常平錢粟與之,且奏乞蠲其息。徙冀州,增堤,或謂:"郡無水患,何以役為?"有開曰:"豫備不虞,古之善計也。"卒成之。明年河決,水果至,不能冒堤而止。朝廷遣使河北,民遮誦有開功狀,召為膳部郎中,元祐中,歷知信陽軍、洺滑州,復守冀,官至中大夫,卒。
張逸,字大隱,鄭州滎陽人。進士及第,為試秘書省校書郎。知襄州鄧城縣,有能名。積州謝泌將薦逸,先設几案,置章其上,望闕再拜曰:"老臣為朝廷得一良吏。"乃奏之。他日引對,真宗問所欲何官,逸對曰:"母老在家,願得近鄉一幕職官,歸奉甘旨足矣。"授澶州觀察推官,數日,以母喪去。服除,引對,帝又固問之,對曰:"願得京官。"特改大理寺丞。帝雅賢泌,再召問逸者,用泌薦也。
知長水縣,時王嗣宗留守西京,厚遇之,及徙青神縣,貧不自給,嗣宗假奉半年使辦裝。既至縣,興學校,教生徒。後邑人陳希亮、楊異相繼登科,逸改其居曰桂枝里。縣東南有松柏灘,夏秋暴漲多覆舟,逸禱江神,不逾月,灘為徙五里,時人異之。再遷太常博士、知尉氏縣。擢監察御史,提點益州路刑獄,開封府判官。使契丹,為兩浙轉運使。徙陝西,未赴,又徙河東,居數月,復徙陝西。以龍圖閣待制知梓州。
累遷尚書兵部郎中,知開封府。有僧求內降免田稅,而逸固執不許。仁宗曰:"有司能守法,朕何憂也。"又言:"頃禁命婦乾禁中恩,比來稍通女謁,願令官司糾劾。"從之。
以樞密直學士知益州。逸凡四至蜀,諳其民風。華陽騶長殺人,誣道旁行者,縣吏受財,獄既具,乃使殺人者守囚。逸曰:"囚色冤,守者氣不直,豈守者殺人乎?"囚始敢言,而守者果服,立誅之,蜀人以為神。會歲旱,逸使作堰壅江水,溉民田,自出公租減價以振民。初,民飢多殺耕牛食之,犯者皆配關中。逸奏:"民殺牛以活將死之命,與盜殺者異,若不禁之,又將廢穡事。今歲少稔,請一切放還,復其業。"報可。未幾,卒於官。
吳遵路,字安道。父淑,見《文苑傳》。第進士,累官至殿中丞,為秘閣校理。章獻太后稱制,政事得失,下莫敢言。遵路條奏十餘事,語皆切直,忤太后意,出知常州。嘗預市米吳中,以備歲儉,已而果大乏食,民賴以濟,自他州流至者亦全十八九。累遷尚書司封員外郎,權開封府推官,改三司鹽鐵判官,加直史館,為淮南轉運副使。會罷江、淮發運使,遂兼發運司事。嘗於真楚泰州、高郵軍置斗門十九,以畜泄水利。又廣屬郡常平倉儲畜至二百萬,以待凶歲。凡所規畫,後皆便之。
遷工部郎中,坐失按蘄州王蒙正故入部吏死罪,降知洪州。徙廣州,辭不行。是時發運司既復置使,乃以為發運使,未至,召修起居注。元昊反,建請復民兵。除天章閣待制、河東路計置糧草。受詔料揀河東鄉民可為兵者,諸路視以為法。進兵部郎中、權知開封府,馭吏嚴肅,屬縣無追逮。
時宋庠、鄭戩、葉清臣皆宰相呂夷簡所不悅,遵路與三人雅相厚善,夷簡忌之,出知宣州。上《御戎要略》、《邊防雜事》二十篇。徙陝西都轉運使,遷龍圖閣直學士、知永興軍,被病猶決事不輟,手自作奏。及卒,仁宗聞而悼之,詔遣官護喪還京師。
遵路幼聰敏,既長,博學知大體。母喪,廬墓蔬食終制。性夷雅慎重,寡言笑,善筆札。其為政簡易不為聲威,立朝敢言,無所阿倚。平居廉儉無他好,既沒,室無長物,其友范仲淹分奉賙其家。
子瑛,為尚書比部員外郎,不待老而歸。
趙尚寬,字濟之,河南人,參知政事安仁子也。知平陽縣。鄰邑有大囚十數,破械夜逸,殺居民,將犯境,尚寬趣尉出捕,曰:"盜謂我不能來,方怠惰,易取也。宜亟往,毋使得散漫,且為害。"尉既出,又遣徼巡兵躡其後,悉獲之。
知忠州,俗畜蠱殺人,尚寬揭方書市中,教人服藥,募索為蠱者窮治,置於理,大化其俗。轉運使持鹽數十萬斤,譚民易白金,期會促,尚寬發官帑所儲副其須,徐與民為市,不擾而集。
嘉祐中,以考課第一知唐州。唐素沃壤,經五代亂,田不耕,土曠民稀,賦不足以充役,議者欲廢為邑。尚寬曰:"土曠可益墾闢,民稀可益招徠,何廢郡之有?"乃按視圖記,得漢召信臣陂渠故跡,益發卒復疏三陂一渠,溉田萬餘頃。又教民自為支渠數十,轉相浸灌。而四方之民來者雲布,尚寬復請以荒田計口授之,及貸民官錢買耕牛。比三年,榛莽復為膏腴,增戶積萬餘。尚寬勤於農政,治有異等之效,三司使包拯與部使者交上其事,仁宗聞而嘉之,下詔褒焉,仍進秩賜金。留於唐凡五年,民像以祠,而王安石、蘇軾作《新田》、《新渠》詩以美之。
徙同、宿二州,河中府神勇卒苦大校貪虐,刊匿名書告變,尚寬命焚之,曰:"妄言耳。"眾乃安。已而奏黜校,分士卒隸他營。又徙梓州。尚寬去唐數歲,田日加辟,戶日益眾,朝廷推功,自少府監以直龍圖閣知梓州。積官至司農卿,卒,詔賜錢五十萬。
高賦子正臣,中山人。以父任為右班殿直。復舉進士,改奉禮郎,四遷太常博士。歷知真定縣,通判劍刑石州、成德軍。知衢州,俗尚巫鬼,民毛氏、柴氏二十餘家世蓄蠱毒,值閏歲,害人尤多,與人忿爭輒毒之。賦悉擒治伏辜,蠱患遂絕。
徙唐州,州田經百年曠不耕,前守趙尚寬菑墾不遺力,而榛莽者尚多。賦繼其後,益募兩河流民,計口給田使耕,作陂堰四十四。再滿再留,比其去,田增闢三萬一千三百餘頃,戶增萬一千三百八十,歲益稅二萬二千二百五十七。璽書褒諭,宣布治狀以勸天下,兩州為生立祠。擢提點河東刑獄,又加直龍圖閣、知滄州。程昉欲於境內開西流河,繞州城而北注三塘泊。賦曰:"滄城近河,歲增堤防,猶懼奔溢,矧妄有開鑿乎?"昉執不從,後功竟不成。
歷蔡、潞二州,入同判太常寺,進集賢院學士。在朝多所建明,嘗言:"二府大臣或僦舍委巷,散處京城,公私非便。宜仿前代丞相府,於端門前列置大第,俾居之。"又言:"仁宗朝為兗國公主治第,用錢數十萬緡。今有五大長公主,若悉如前比,其費無藝。願講求中制,裁為定式。"請諸道提點刑獄司置檢法官,庶專平讞,使民不冤。乞于禁中建閣,繪功臣像,如漢雲台、唐凌煙之制。言多施行。以通議大夫致仕,退居襄陽,卒年八十四。
程師孟,字公辟,吳人。進士甲科。累知南康軍、楚州,提點夔路刑獄。瀘戎數犯渝州邊,使者治所在萬州,相去遠,有警,率浹日乃至。師孟奏徙於渝。夔部無常平粟,建請置倉,適凶歲,振民不足,即矯發他儲,不俟報。吏懼,白不可,師孟曰:"必俟報,俄者盡死矣。"竟發之。
徙河東路。晉地多土山,旁接川谷,春夏大雨,水濁如黃河,俗謂之"天河",可溉灌。師孟勸民出錢開渠築堰,淤良田萬八千頃,裒其事為《水利圖經》,頒之州縣。為度支判官。知洪州,積石為江堤,浚章溝,揭北閘,以節水升降,後無水患。
判三司都磨勘司,接拌契丹使,蕭惟輔曰:"白溝之地當兩屬,今南朝植柳數里,而以北人漁界河為罪,豈理也哉?"師孟曰:"兩朝當守誓約,涿郡有案牘可覆視,君舍文書,騰口說,詎欲生事耶?"惟輔愧謝。
出為江西轉運使。盜發袁州,州吏為耳目,久不獲,師孟械吏數輩送獄,盜即成擒。加直昭文館,知福州,築子城,建學舍,治行最東南。徙廣州,州城為儂寇所毀,他日有警,民駭竄,方伯相踵至,皆言土疏惡不可築。師孟在廣六年,作西城,及交址陷邕管,聞廣守備固,不敢東。時師孟已召還,朝廷念前功,以為給事中、集賢殿修撰,判都水監。
賀契丹主生辰,至涿州,契丹命席,迎者正南向,涿州官西向,宋使價東向。師孟曰:"是卑我也。"不就列,自日昃爭至暮,從者失色,師孟辭氣益厲,叱儐者易之,於是更與迎者東西向。明日,涿人錢於郊,疾馳過不顧,涿人移雄州以為言,坐罷歸班。復起知越州、青州,遂致仕,以光祿大夫卒,年七十八。
師孟累領劇鎮,為政簡而嚴,罪非死者不以屬吏。發隱擿伏如神,得豪惡不逞跌宕者必痛懲艾之,至剿絕乃已,所部肅然。洪、福、廣、越為立生祠。
韓晉卿,字伯修,密州安丘人。為童子時,日誦書數千言。長以《五經》中第,歷肥鄉嘉興主簿、安肅軍司法參軍、平城令大理詳斷、審刑詳議官,通判應天府,知同州、壽州,奏課第一,擢刑部郎中。
元祐初,知明州,兩浙轉運使差役法復行,諸道處畫多倉卒失敘,獨晉卿視民所宜而不戾法指。入為大理少卿,遷卿。
晉卿自仁宗朝已黃訟臬,時朝廷有疑議,輒下公卿雜議。開封民爭鶉殺人,王安石以為盜拒捕斗而死,殺之無罪,晉卿曰:"是斗殺也。"登州婦人謀殺夫,郡守許遵執為按問,安石復主之,晉卿曰:"當死。"事久不決,爭論盈庭,終持之不肯變,用是知名。
元豐置大理獄,多內庭所付,晉卿持平考核,無所上下。神宗稱其才,每讞獄雖明,若事連貴要、屢鞠弗成者,必以委之,嘗被詔按治寧州獄,循故事當入對,晉卿曰:"奉使有指,三尺法具在,豈應刺候主意,輕重其心乎?"受命即行。
諸州請讞大辟,執政惡其多,將劾不應讞者。晉卿曰:"聽斷求所以生之,仁恩之至也。苟讞而獲譴,後不來矣。"議者又欲引唐日覆奏,令天下庶戮悉奏決。晉卿言:"可疑可矜者許上請,祖宗之制也。四海萬里,必須系以聽朝命,恐自今庾死者多於伏辜者矣。"朝廷皆行其說,故士大夫間推其忠厚,不以法家名之。卒於官。
葉康直,字景溫,建州人。擢進士第,知光化縣。縣多竹,民皆編為屋,康直教用陶瓦,以寧火患。凡政皆務以利民。時豐稷為谷城令,亦以治績顯,人歌之曰:"葉光化,豐谷城,清如水,平如衡。"
曾布行新法,以為司農屬。歷永興、秦鳳轉運判官,徙陝西,進提點刑獄、轉運副使。五路兵西征,康直領涇原糧道,承受內侍梁同以餉惡妄奏,神宗怒,械康直,將誅之,王安禮力救,得歸故官。
元祐初,加直龍圖閣,知秦州。中書舍人曾肇、蘇轍劾康直諂事李憲,免官,究實無狀,改知河中府,復為秦州。夏人侵甘谷,康直戒諸將設伏以待,殲其二酋,自是不敢犯境。進寶文閣待制、陝西都運使。以疾請知亳州,通浚積潦,民獲田數十萬畝。召為兵部侍郎,卒,年六十四。
部分譯文
陳靖,字道卿,興化軍莆田縣人。好學習,頗通古今,父親陳仁壁,仕陳洪進,擔任泉州別駕。陳洪進稱臣,豪猾者有的依險作亂,陳靖步行拜謁轉運使楊克巽,陳請討伐賊寇的方策。被召還,授予陽翟縣主簿。契丹進犯邊境,北宋政府的軍隊多次處於不利,陳靖遣從子上書朝廷,請求入奏他的謀略。詔令隨之詢問此事,上奏五策,說:明令賞罰;安撫士眾;持重示弱,等待機會舉兵;允許將帥自找謀士幕僚;而將帥能夠專制境外。宋太宗對他感到驚異,改任為將作監丞,不久,擔任御史台推勘官。
當時,殿試進士,多選擇文章先完成而送到的人為高等第,士大夫都因習浮華,崇尚敏捷快速。陳靖請求把試文交付考官來決定甲、乙等級,等到唱名,有的果然是知名之士,即置於上科。為父服喪,後復起任秘書丞,直史館,判三司開拆司。淳化四年(993),出使高麗而還,提點在京百司,遷升太常博士。
宋太宗務興農事,詔令有司議行均田法,陳靖議論說:“法很難突然推行。應該先命大臣或三司使擔任租庸使,或兼任屯田制置使,仍詔令三司判官選用通曉民事的二個人擔任副官。東京、西京兩地相隔千里,檢查荒地及逃民田產籍之為官府所有,招募耕作,賞賜耕田的人房屋、耕牛、耙犁農具、糧食種籽,不足的則給以庫錢。別其租課為十分,責令州縣地方官勸課農桑,給印紙寫在上面。劃分高低等級為三等:凡縣管墾田,一年得租課三分,二歲六分,三歲九分,為下等;一年四分,二年七分,三年達到十分,為中等;一年五分,沒有三年達到十分的,為上等。其最上一等者,守令、副官免選或超額發給獎資;最下一等者,就增選又降低獎資。每州通以各個縣田為十分,看其高低等級予以賞罰。等數年以後,全部罷除官府屯田,全部分給民眾收取田賦,然後按照人口授給土地,丈量土地,平均賦稅,大致按井田之制,以此為授田原則,頒行四方,不過如此罷了。”宋太宗對呂端說:“我想恢復井田,擔心怕不行,陳靖的這個奏策正合乎我的心意。”於是召見陳靖,賞賜他吃飯後遣他回去。
另有一天,宋太宗又對呂端說:“陳靖雖說的是對的,但府田不一定能開墾,租課不一定能收入,請令三司議論。”於是,詔令鹽鐵使陳恕等各選判官二人與陳靖議論,任命陳靖擔任京西路勸田使,命大理寺丞皇甫選、光祿寺丞何亮為副官。皇甫選等說這個功勞難以取得,宋太宗還說不會這樣。此後,陳靖想借緡錢二萬來試行這件事,陳恕等說:“錢一拿出,以後不能償還,那么民眾就會受害了。”太宗皇帝以各人的議論終不相同,於是才罷去不行,詔令陳靖出任婺州知州,又遷升為尚書刑部員外郎。
真宗即位以後,陳靖又論列從前所論勸農事,又說:“國家在西北防禦戎敵,而仰食於東南的供給,東南食不足,則會延誤國家的大計。請在京東、京西及河北各州大行勸農的辦法,以此來作為評價州縣官吏的好壞等級,每年可節省江浙、兩淮的漕糧百餘萬石。”又詔令陳靖條列奏上,陳靖請刺史參加行春耕之禮,要求縣令勸勉耕種,講求孝悌,努力耕作的人賞賜爵祿,置設五保以檢舉、監察盜賊,籍沒游惰的民眾以供給勞役、耕作。真宗皇帝又下令三司議論,最後都沒有具體施行。
陳靖歷任度支判官、京畿均田使,出任淮南轉運副使兼發運司公事,遷升江南轉運使。特別奏論前任李氏橫取民賦一共十七事,詔令他罷去其中特別厲害的。遷徙任潭州知州,歷任度支、鹽鐵判官。祀於汾陰,擔任行在三司判官。又歷任京西、京東路轉運使,先後任泉州、蘇州、越州三州知州,多次遷任太常少卿,進升太僕卿、集賢院學士,擔任建州知州,遷任泉州知州,拜為左諫議大夫。起初,陳靖與丁謂友善,丁謂被貶,他的黨羽都被逐去,提點刑獄、侍御史王耿於是奏請陳靖因老患病,不適宜長期擔任地方官吏,於是以秘書監致仕,在仕任而卒。
陳靖平生多建樹、籌劃,而對於農事尤為詳悉,曾取淳化、鹹平年間以來所奏陳的表文諫章,編輯為《勸農奏議》,錄載上之,然而其中的許多觀點泥古不化,大多不可施行。
吳遵路,字安道。父親吳淑,見載於《文苑傳》。中進士第,累任官至殿中丞,擔任秘閣校理。章獻太后臨朝稱制,國家的朝政得失,下面朝臣沒有誰敢於議論。吳遵路條奏陳請十多件事,語言都直爽而切中要害,違背太后的意思,出任常州知州。曾經預先在吳中一帶買米,以防備歉收年歲,不久,果然大部分地方缺乏糧食,民眾依賴這些買的米得以接濟,從其他州縣流徙來的人也依靠這些買的米而十有八九活下來。累遷升為尚書司封員外郎,暫任開封府推官,改任三司鹽鐵判官,加直史館,擔任淮南轉運副使。正逢罷免江浙、淮南路發運使,於是兼任發運司事。曾經在真州、楚州、泰州、高郵軍建置斗門十九座,以蓄泄洪水。又擴廣本州縣常平倉儲備米達到二百萬石,以防備凶年歉收。凡所規劃、考慮到的事,後來都獲得了便利。
吳遵路遷任工部郎中,因為沒有發現蘄州王蒙正過去的部吏所犯下的死罪,被降職任洪州知州。徙任廣州知州,推辭而沒有去。這個時候發運司又恢復設定使官,於是任命他為發運使,沒有到任,召他修撰起居注。元昊叛反,奏請復建民兵。擔任天章閣待制、河東路計置糧草。受詔負責挑選河東鄉民可當兵的人,各路把他的這種方法當作基本法則去仿效。進任兵部郎中、暫任開封府知府。對待官吏嚴明,所轄縣分沒有需要追查的刑事犯罪。
當時,宋庠、鄭戩、葉清臣都是宰相呂夷簡所不喜歡的人,吳遵路與他們三人雅趣相投,友誼深厚,呂夷簡妒忌他,讓他出任宣州知州。奏上《御戎要略》、《邊防雜事》二十篇。徙任陝西都轉運使,遷升龍圖閣直學士,擔任永興軍知軍,帶病還處理公務,親自上書奏事。他死的時候,宋仁宗聽說後為之悼念,詔令遣官護喪返還京師。
吳遵路幼時聰明、敏捷,到長大後,博學廣讀,知書識大體。母親死後,在墓旁草屋服喪、素食,直到按禮制規定服完喪期。性格堅毅、淡雅、慎重,很少言笑,善於寫文章。他治理政事簡易,不被聲威所左右,立朝敢於發表意見,無所阿諛、奉承的行為。平素居家廉潔、儉樸,沒有其他的嗜好,死後,家裡沒有什麼值錢的物品,他的朋友范仲淹把自己的俸祿分些給他家人養家。
吳遵路的兒子吳瑛,擔任尚書比部員外郎,沒有等他年老就告老還鄉了。
程師孟,字公辟,吳縣人。中進士甲科。歷任南康軍知軍、楚州知州,提點夔州路刑獄。瀘水一帶西戎多次進犯渝州邊地,使者治所在萬州,相去很遠,有敵警訊,率兵一整天才能到。程師孟奏請遷路治到渝州。夔州路部沒有常平粟,奏請建常平倉。恰逢凶年歉收,賑濟饑民不足,即下令調用其他的儲備糧,不等向上報告。官吏害怕,告訴他這樣做不行。程師孟說:“一定要等待報告,挨餓的人就都餓死了。”最後還是開倉發糧。
程師孟遷徙河東路擔任官職。晉地多土山,旁接河流山谷,春夏之間,大雨滂沱,水流混濁如黃河,俗謂之“天河”,可灌溉。程師孟勸民出錢開渠築堰,淤良田一萬八千頃,輯錄這些事寫成《水利圖經》,頒布於地方州縣。擔任度支判官。擔任洪州知州,積石為江堤,疏浚章溝,開揭北閘,以節制水的升降,後來沒有水患。
程師孟任判三司都磨勘司,接伴契丹使,蕭惟輔說:“白溝之地屬於宋、契丹相連地區,現在南朝(指宋朝)植柳數里,而以契丹人在界河捕魚為罪,難道有這樣的道理嗎?”程師孟說“:兩朝都應當遵守誓約,涿郡有案牘條文可以供檢查督察,你捨棄文書,憑口說,豈不是想生事嗎?”蕭惟輔慚愧地辭謝而去。
程師孟出任江西轉運使。袁州發生了盜患,因本州的小吏充當他們的耳目,好久不能抓到他們,程師孟捉拿幾個小吏審訊送獄後,盜賊即被擒獲。加直昭文館,擔任福州知州,修築子城,建設學校,他的治理政事的政績在東南各地最為顯著。遷徙廣州,州城為儂族賊寇所毀,另有一天有警報,民眾駭怕而逃竄,周圍守令接踵而至,都說泥土疏惡而不可以修築。程師孟在廣州六年,修建西城,到交趾攻陷邕管,聽說廣州防守甚為堅固,因此不敢再向東進。當時程師孟已被召還,朝廷念他的前功,授任他為給事中、集賢殿修撰,任判都水監。
程師孟為賀契丹主生日誕辰,到涿州,契丹排列入席位置,迎客的人向正南而坐,涿州的官吏向西而坐,宋使向東而坐。程師孟說“:這是看不起我。”不入席就座。從太陽偏西一直爭至黃昏,跟隨他的人為他擔驚失色,程師孟語辭氣概更加堅毅,叱責儐相改變安排,於是,改為要迎客的人坐西向東。第二天,涿人在郊野為他餞行,他疾馳而過,頭也不回,涿人移居雄州以此為題進行議論,他因此被罷免歸班。重新起用後,他先後擔任越州、青州知州,於是致仕,在光祿大夫任上去世,卒年七十八歲。
程師孟多次擔任一些重要地區的官吏,為政簡約、嚴格,罪行不重的人都不要下屬去處置。發現隱私,揭發隱藏的奸邪,都料事如神,對於豪強、惡霸、為非作歹的人一定嚴厲地懲罰他們,直至斬盡滅絕才罷休,所轄部屬,恭敬肅然。洪州、福州、廣州、越州,都為他建立生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