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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卷一百四十三

作者:脫脫、阿魯圖等

陳康伯 梁克家 汪澈 葉義問 蔣芾 葉顒 葉衡

陳康伯,字長卿,信之弋陽人。父亨仲,提舉江東常平。康伯幼有學行。宣和三年,中上舍丙科。累遷太學正。丁內艱。貴溪盜將及其鄉,康伯起義丁逆擊,俘其渠魁,邑得全。

建炎末,為敕令刪定官,預修《紹興敕令》。尋通判衢州,攝郡事。盜發白馬原,康伯督州兵濟王師進討,克之。除太常博士,改提舉江東常平茶鹽。高宗進蹕建康,康伯以職事過闕,得對,因請擇將,上開納。

紹興八年,除樞密院大計議官。累遷戶部司勛郎中。康伯與秦檜太學有舊,檜當國,康伯在郎省五年,泊然無求,不偷合。十三年,始遷軍器監。借吏部尚書使金,至汴將晡,不供餉,閉戶臥勿問;入夜,館人扣戶謝不敏,亦不對。後因金使至,詔康伯館伴,端午賜扇帕,與論拜受禮,言者以生事論,罷知泉州。

海盜間作,朝廷遣劉寶、成閔逐捕,康伯以上意招懷,盜多出降,籍為兵。久之,不逞者陰倡亂,康伯訊得實,論殺之,州以無事。秩滿,三奉祠,垂十年。

檜死,起知漢州,將出峽,召對,除吏部侍郎。康伯首請節用寬民,凡州縣取民無藝,許監司互察,台諫彈劾。尋兼禮、戶部。乞約歲用,會所入,儲什之一二備水旱。奏上,議竟不決。兼刑部。前此有司希檜意興大獄,康伯平讞直冤,士大夫存歿多賴之。除吏部尚書。宰臣擬用"權尚書"出命,高宗顧曰:"朕且大用,何'權'為?"尋拜參知政事。

自孫道夫使北還,已聞金以買馬非約為言,朝廷特恃和,康伯與同知樞密院事王綸白髮其端綸使還,乃言和好無他,康伯持初論不變。九月,以通奉大夫守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例賜銀絹,康伯固辭,減半,又辭。兼史院。上嘗謂其"靜重明敏,一語不妄發,真宰相也。"又命與湯思退輔政,事勿憚商論,惟其當而已。康伯言:"大臣事當盡公,若依阿植黨,此鄙夫患失者,臣非惟不敢,亦素不能。"高宗嘆其長者。普安郡王居潛藩,高宗一日謂康伯,當以使相封真王,今宜寇以屬籍,於是詔以為皇子,封建王,實三十年二月也。

明年三月,拜光祿大夫、尚書左僕射。五月,金遣使賀天申節,出嫚言,求淮、漢地,指取將相大臣,且以淵聖凶問至。康伯主禮部侍郎黃中之論,持斬衰三年。先是,葉義問、賀允中使還,言金必敗盟,康伯請早為之備,建四策:一,增劉錡荊南軍,以重上流;二,分畫兩淮地,命諸將結民社,各保其境;三,劉寶獨當淮東,將驕卒少,不可倚;四,沿江諸郡修城積糧,以固內地。至是,召三衙帥及楊存中至都堂議舉兵,又請侍從、台諫集議,康伯傳上旨曰:"今日更不問和與守,直問戰當如何。"時上意雅欲視師,內侍省都知張去為陰沮用兵,且陳退避策,中外妄傳幸閩、蜀,人情洶洶。右相朱倬無一語,同知樞密院事周麟之受命聘金,憚不欲行,康伯獨以為己任,奏曰:"金敵敗盟,天人共憤,今日之事有進無退,聖意堅決,則將士之意自倍。願分三衙禁旅助襄、漢,待其先發應之。"康伯勉周麟之以國事,麟之語侵康伯,康伯曰"使某不為宰相,當自行,大臣與國存亡,雖死安避。"麟之竟以辭行罷,尋貶責。殿中侍御史陳俊卿言當用張浚,且乞斬張去為以作士氣。康伯以俊卿振職,奏權兵部侍郎。

九月,金犯廬州,王權敗歸,中外震駭,朝臣有遣家豫避者。康伯獨具舟迎家入浙,且下令臨安諸城門扃鐍率遲常時,人恃以安。敵迫江上,召楊存中至內殿議之,因命就康伯議。康伯延之入,解衣置酒,上聞之已自寬。翌日,入奏曰:"聞有勸陛下幸越趨閩者,審爾,大事去矣,盍靜以待之。"

一日,忽降手詔:"如敵未退,散百官。"康伯焚之而後奏曰:"百官散,主勢孤矣。"上意既堅,請下詔親征,以葉義問督江、淮軍,虞允文參謀軍事。上初命朱倬為都督,倬辭,乃命義問。允文尋敗敵於採石,金主亮為其臣下所斃而還。

方亮之犯江,國人即立葛王褒。三十二年,始遣高忠建來告登位,議授書禮,康伯以誼折之,於是報書始用敵國禮。

高宗倦勤,有與子意,康伯密贊大議,乞先正名,俾天下鹹知聖意,遂草立太子詔以進。及行內禪禮,以康伯奉冊。孝宗即位,命兼樞密使,進封信國公,禮遇殊渥,但呼丞相而不名。

康伯自建康扈從回,即以病祈去位,不允。明年,改元隆興,請益堅,遂以太保、觀文殿大學士、福國公判信州。上慰勞甚勤,且曰:"有宣召,慎勿辭。"宰執即府餞別,百官班送都門外。己又辭郡,丐外祠,除醴泉觀使。

二年八月,起判紹興府,且令赴闕奏事,復辭。未幾,召陪郊祀。時北兵再犯淮甸,人情驚駭,皆望康伯復相。上出手札,遣使即家居召之。未出里門,拜尚書左僕射、同中書平章事兼樞密使,進封魯國公。親故謂康伯實病,宜辭,康伯曰:"不然。吾大臣也,今國家危,當輿疾就道,幸上哀而歸之爾。"道聞邊遽,兼程以進,至闕下,詔子安節、婿文好謙掖以見,減拜賜坐。間日一會朝,許肩輿至殿門,仍給扶,非大事不署。敵師退,尋以目疾免朝謁,臥家,旬餘一奏事。

乾道元年正月上辛,有事南郊,康伯起陪祠,已即丐歸,章屢上,不許。一日出殿門,喘劇,輿至第薨,年六十有九。贈太師,諡文恭,擇日臨奠,子偉節固辭,乃止。命工部侍郎何俌護喪歸。

二子:偉節,除直秘閣;安節,賜同進士出身,五辭不受,上手札批諭,寄留省中以成其美,康伯薨,給還之。慶元初,配享孝宗廟庭,改諡文正。

梁克家,字叔子,泉州晉江人。幼聰敏絕人,書過目成誦。紹興三十年,廷試第一,授平江簽判。時金主亮死,眾皆言可乘機進取,克家移書陳俊卿,謂:"敵雖退,吾兵力未振,不量力而動,將有後悔。"俊卿歸以白丞相陳康伯,嘆其遠慮。召為秘書省正字,遷著作佐郎。

時災異數見,克家奏宜下詔求言,從之,令侍從、台諫、卿監、郎官、館職疏闕失。克家條六事:一正心術,二立紀綱,三救風俗,四謹威柄,五定廟算,六結人心。其論定廟算,謂今邊議不過三說,曰將、兵、財,語甚切直。累遷中書舍人。

使金,金以中朝進士第一,敬待之,即館宴射,連數十發中的。金人來賀慶會節,克家請令金使入朝由南門,百官由北門,從者毋輒至殿門外,以肅朝儀,詔定為令。

郊祀有雷震之變,克家復條六事。遷給事中,凡三年,遇事不可,必執奏無隱。嘗奏:"陛下欲用實才,不喜空言,空言固無益,然以空言為懲,則諫爭之路遂塞,願有以開導之。"上欣納,因命條具風俗之弊,克家列四條,曰欺罔、苟且、循默、奔競,上手筆將諭。

乾道五年二月,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明年,參知政事。又明年,兼知院事。初修金好,金索所獲俘,啟釁未已。克家請築楚州城,環舟師於外,邊賴以安。在政府,與虞允文可否相濟,不苟同。皇太子初立,克家請選置官屬,增講讀員,遂以王十朋、陳良翰為詹事,中外稱得人。允文主恢復,朝臣多迎合,克家密諫,數不合,力丐去。上曰:"兵終不可用乎?"克家奏:"用兵以財用為先,今用度不足,何以集事?"上改容曰:"朕將思之。"詰朝,上面諭曰:"朕終夜思卿言,至當,毋庸去。"

八年,詔更定僕射為左右丞相,拜克家為右丞相兼樞密使。一日,上謂宰執曰:"近過德壽宮,太上頤養愈勝,天顏悅懌,朕退不勝喜。"克家奏:"堯未得舜以為己憂,既得舜,固宜甚樂。"允文奏:"堯獨高五帝之壽以此。"上曰:"然。"允文既罷相,克家獨秉政,雖近戚權幸不少假借,而外濟以和。張說入樞府,公議不與,寢命,俄復用。說怒士夫不附己,謀中傷之,克家悉力調護,善類賴之。

議金使朝見授書儀,時欲移文對境以正其禮,克家議不合,遂求去,以觀文殿大學士知建寧府。陛辭,上以治效為問,克家勸上無求奇功。既而三省、密院卒移牒泗州,敵不從,遣泛使來,舉朝震駭。後二年,湯邦彥坐使事貶,天下益服克家謀國之忠。

淳熙八年,起知福州,在鎮有治績。趙雄奏欲令再任,降旨仍知福州。召除醴泉觀使。九年九月,拜右丞相,封儀國公。逾月而疾。十三年,命以內祠兼侍讀,賜第,在所存問不絕。十四年六月,薨,年六十。手書遺奏,上為之垂涕,贈少師,諡文靖。

初,唱第時,孝宗由建邸入侍,愛其風度峻整,及登政府,眷寵尤渥。為文渾厚明白,自成一家,辭命尤溫雅,多行於世。

汪澈,字明遠,自新安徙居饒州浮梁。第進士,教授衡州、沅州。用万俟卨薦,為秘書正字、校書郎。輪對,乞令帥臣、監司、侍從、台諫各舉將帥,高宗善之,行其言。除監察御史,進殿中侍御史,特賜鞍馬。時和戎歲久,邊防浸弛,澈陳養民養兵、自治豫備之說,累數千言。

顯仁皇后攢宮訖役,議者欲廣四隅,士庶墳在二十里內皆當遷,命澈按視。還奏:"昭慈、徽宗、顯肅、懿節四陵舊占百步,已數十年,今日何為是紛紛?漢長樂、未央宮夾樗里疾墓,未嘗遷。國朝宮陵儀制,在封堠界內,不許開故合祔,願遷出者聽,其意深矣。"高宗大悟,悉如舊。

葉義問使金還,頗知犯邊謀,澈言:"不素備,事至倉卒,靖康之變可鑑。今將驕卒惰,宜加搜閱,使有斗心。文武職事務選實才,不限資格。"除侍御史。左相湯思退不協人望,澈同殿中侍御史陳俊卿劾罷,又論鎮江大將劉寶十罪,詔奪節予祠。

三十一年,上元前一夕,風雷雨雪交作,澈言《春秋》魯隱公時大雷震電,繼以雨雪,孔子以八日之間再有大變,謹而書之。今一夕間二異交至,此陰盛之證,殆為金人。今荊、襄無統督,江海乏備御,因陳修攘十二事。殿帥楊存中久握兵權,內結閹寺,王十朋、陳俊卿等繼論其罪,高宗欲存護使去,澈與俊卿同具奏,存中始罷。

會金使高景山來求釁端,澈言:"天下之勢,強弱無定形,在吾所以用之。陛下屈己和戎,厚遺金繒,彼輒出惡言,以撼吾國。願陛下赫然睿斷,益兵嚴備,布告中外,將見上下一心,其氣百倍矣。"除御史中丞。

尋遣馬帥成閔以所部三萬人屯荊、襄,以澈為湖北、京西宣諭使,詔凡吏能否、民利病悉以聞。過九江,王炎見澈論邊事,闢為屬,偕至襄陽撫諸軍。鄂帥田師中老而怯,立奏易之。時欲置襄守荊南,澈奏:"襄陽地重,為荊楚門戶,不可棄。"敵將劉萼擁眾十萬,揚聲欲取荊南,又欲分軍自光、黃搗武昌。朝廷以敵昔由此入江南,令吳拱嚴護武昌津渡。拱將引兵加鄂,澈聞之,馳書止拱,而自發鄂之餘兵戍黃州,俾拱留襄。敵騎奄至樊城,拱大戰漢水上,敵眾敗走。時唐、鄧、陳、蔡、汝、潁相次歸職方。未幾,金主亮死,澈乞出兵淮甸,與荊、襄軍夾擊其歸師。未報,而金新主罷兵請和,召澈入為參知政事,與宰相陳康伯同贊內禪。

孝宗即位,銳意恢復,首用張浚使江、淮,澈以參豫督軍荊、襄,將分道進討。趙撙守唐,王宣守鄧,招皇甫倜於蔡。襄、漢沃壤,荊棘彌望,澈請因古長渠築堰,募閒民、汰冗卒雜耕,為度三十八屯,給種與牛,授廬舍,歲可登谷七十餘萬斛,民償種,私其餘,官以錢市之,功緒略就。

隆興元年,入奏,還武昌,而張浚剋期大舉,詔澈出師應之。澈以議不合,乞令浚並領荊、襄。諫議大夫王大寶論澈"無制勝策,皇甫倜以忠義結山砦,扼敵要衝,澈不能節制,坐視孤軍墮敵計。趙撙以千五百人救方城,敗散五百餘人,澈漫不加省。乞罷黜。"澈亦請祠,除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大寶疏再上,落職,仍祠祿。

明年,知建康府,尋除樞密使。在位二年,以觀文殿學士奉洞霄祠,尋知鄂州兼安撫使。孝宗訪邊事,澈奏:"向者我有唐、鄧為藩籬,又皇甫倜控扼陳、蔡,敵不敢窺襄。既失兩郡,倜復內徙,敵屯新野,相距百里爾。臣令趙撙、王宣築城儲糧,分備要害,有以待敵。至於機會之來,難以豫料。"孝宗善之。時議廢江州軍,澈言不可。知寧國府,改福州、福建安撫使,復請祠。尋致仕。卒,年六十三。贈金紫光祿大夫,謚莊敏。

澈為殿中日,薦陳俊卿、王十朋、陳之茂為台官,高宗曰:"名士也,次第用之矣。"在樞府,孝宗密訪人材,薦百有十八人。嘗奏言:"臣起寒遠,所以報國惟無私不欺爾。"其自奉清約,雖貴猶布衣時。有文集二十卷、奏議十二卷。

葉議問,字審言,嚴州壽昌人。建炎初,登進士第。調臨安府司理參軍。范宗尹為相,義問與沈長卿等疏其奸。為饒州教授,攝郡。歲旱,以便宜發常平米振民,提刑黃敦書劾之,詔勿問。前樞密徐俯門僧犯罪,義問繩以法,俯嘗舉義問,怒甚,乃袖薦書還之。

知江寧縣。召秦檜所親役,同僚不可,義問曰:"釋是則何以服他人。"卒役之。通判江州。豫章守張宗元忤檜,或中以飛語,事下漕臣張常先。宗元道九江,常先檄義問拘其舟,義問投檄曰:"吾寧得罪,不為不祥。"常先白檜,罷去。

檜死,湯思退薦之,上記其嘗言范宗尹,召至,言台諫廢置在人主,檜親黨宜盡罷逐,以言得罪者宜敘復。擢殿中侍御史。樞密湯鵬舉效檜所為,植其黨周方崇、李庚,置籍台諫,鉏異己者。義問累章劾鵬舉,有"一檜死一檜生"之語,並方崇等皆罷之。又言:"凡擇將遇一闕,令樞密院具三名取上旨,則軍政盡出掌握。"遷侍御史。朱朴、沈虛中奉祠里居,義問劾其附秦檜,皆移居。郊祀赦,義問言:"頃歲附會告訐者,不應例移放。"從之。遷吏部侍郎兼史館修撰,尋兼侍讀,拜同知樞密院事。

上聞金有犯邊意,遣義問奉使覘之,還奏:"彼造舟船,備器械,其用心必有所在,宜屯駐沿海要害備之。"金主亮果南侵。命視師,義問素不習軍旅,會劉錡捷書至,讀之至"金賊又添生兵",顧吏曰:"'生兵'何物耶?"聞者掩口。至鎮江,聞瓜洲官軍與敵相持,大失措,乃役民掘沙溝,植木枝為鹿角禦敵,一夕潮生,沙溝平,木枝盡去。會建康留守張燾遣人告急,義問乃遵陸,雲往建康催發軍,市人皆媟罵之。又聞敵據瓜洲,採石兵甚眾,復欲還鎮江,諸軍喧沸曰:"不可回矣,回則有不測。"遂趨建康。已而金主亮被弒,師退,義問還朝,力請退,遂罷。

隆興元年,中丞辛次膺論義問"頃護諸將幾敗事,且以官私其親"。謫饒州。乾道元年,詔自便。六年卒,年七十三。

蔣芾字子禮,常州宜興人,之奇曾孫。紹興二十一年,進士第二人。孝宗即位,累遷起居郎兼直學士院。時宦者梁珂事上潛邸,撓權,尹穡論珂,與祠,芾繳奏罷之。

簽書樞密院事,首奏加意邊防,又奏:"拔將才行伍間,識其姓名,一旦披籍可立取具。又料簡歸正人,仍以北人將之,或令深入山東,或令自荊、襄深入。"

除權參知政事、同知國用事。芾奏:"方今財最費於養兵,藝祖取天下,不過十五萬人。紹興初,外有大敵,內有巨寇,然兵數亦不若今日之多。近見陳敏勇汰三千人,戚方汰四千人,然多是有官人,與以外任,請券錢、添借給如故,是減於內而添於外,何益?又招兵耗蠹愈甚,臣考核在內諸軍,每月逃亡事故,常不下四百人。若權停招兵一年有半,俟財用稍足,招丁壯,不惟省費,又得兵精。"上悟。

一日,因進呈邊報,上顧芾曰:"將來都督非卿不可。"芾奏:"臣未嘗經歷兵間。"又奏:"方今錢穀不足,兵士不練,將帥與臣不相識,願陛下更審思其人。"南郊禮畢,宰相葉顒、魏杞罷。芾采眾論,參己見,為《籌邊志》上之。

明年,拜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會母疾卒,詔起復,拜左僕射,芾力辭。有密旨欲今歲大舉,手詔廷臣議,或主和,或主恢復,使芾決之。芾奏:"天時人事未至。"拂上意。服闋,除觀文殿大學士、知紹興府、提舉洞霄宮。尋以言者論,落職,建昌軍居住。期年,有旨自便。再提舉洞霄宮,卒。

芾始以言邊事結上知,不十年間致相位,終以不能任兵事受責,豈優於論議而劣於事功歟?

葉顒,字子昂,興化軍仙遊人。登紹興元年進士第,為廣州南海縣主簿,攝尉。盜發,州檄巡、尉同捕,巡檢獲盜十餘人,歸其勞於顒,顒曰:"掠美、欺君、幸賞,三者皆罪,不忍為也。"帥曾開大善之。

知信州貴溪縣。時詔行經界,郡議以上中下三等定田稅,顒請分為九等,守從之,令信之六邑以貴溪為式。

知紹興府上虞縣。凡繇役,令民自推貨力甲乙,不以付吏,民欣然皆以實應。摧租各書其數與民,約使自持戶租至庭,親視其入,鹹便之。帥曹泳令今歲夏租先期送什之八,顒請少紓其期,泳怒。及麥大熟,民輸租反為諸邑最,泳大喜,許薦於朝,顒固辭。

賀允中薦顒靜退,遂召見,顒論國讎未復,中原之民日企鑾輿之返,其語剴切,高宗嘉納。除將作監簿。知處州,青田令陳光獻羨餘百萬,顒以所獻充所賦。湯思退之兄居處州,家奴屠酤犯禁,一繩以法,思退不悅。屬常州逋緡錢四十萬,守坐免,移顒知常州。

金犯邊,高宗視師建康,道毗陵,顒賜對舟次,因言:"恢復莫先於將相,故相張浚久謫無恙,是天留以相陛下也。"顒初至郡,無旬月儲,未一年余緡錢二十萬。或勸獻羨,顒曰:"名羨餘,非重征則橫斂,是民之膏血也,以利易賞,心實恥之。"

召為尚書郎,除右司。詔求直言,顒上疏謂:"陛下以手足之至親,付州郡之重寄,是利一人害一方也。"人稱其直。除吏部侍郎,復權尚書。時七司弊事未去,上疏言選部所以為弊,乃與郎官編七司條例為一書,上嘉之,令刻板頒示。

除端明殿學士,拜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武臣梁俊彥請稅沙田、蘆場,帝以問顒,對曰:"沙田乃江濱地,田隨沙漲而出沒不常,蘆場則臣未之詳也。且辛巳軍興蘆場田租並復,今沙田不勝其擾。"上曰:"誠如卿言。"顒至中書,召俊彥切責之曰:"汝言利求進,萬一為國生事,斬汝不足以塞責。"俊彥皇恐汗下。是日,詔沙田、蘆場並罷。

御史林安宅請兩淮行鐵錢,顒力言不可,安宅不能平,既入樞府,乃上章攻顒云:"顒之子受宣州富人周良臣錢百萬,得監鎮江大軍倉。"御史王伯庠亦論之。顒乞下吏辯明,乃以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上下其事臨安府,時王炎知臨安,上令炎親鞫置對,無秋毫跡。獄奏,上以安宅、伯庠風聞失實,並免所居官,仍貶安宅筠州,召顒赴闕。入見,上勞之曰:"卿之清德自是愈光矣。"

除知樞密院事,未拜,進尚書左僕射兼樞密使。顒首薦汪應辰、王十朋、陳良翰、周操、陳之茂、芮曄、林光朝等,可備執政、侍從、台諫,上嘉納。又言:"自古明君用人,使賢使愚,使奸使盜,惟去泰甚。"上曰:"固然。虞有禹、皋,亦有共、驩;周有旦、奭,亦有管、蔡,在用不用。"顒曰:"誠如聖訓,但今日在朝雖未見有共、驩、管、蔡,然有竊弄威福者,臣不敢隱。"上問為誰,顒以龍大淵對,語在《陳俊卿傳》。

上以國用未裕,詔宰相兼國用使,參政同知國用事,顒乃言:"今日費財養兵為甚,兵多則有冗卒虛籍,無事則費財,有事則不可用。雖曰汰之,鏇即招之,欲足國用,當嚴於汰、緩於招可也。孔子曰:'節用而愛人'。蓋節用,則愛人之政自行於其間,若欲生財,祗費民財爾。"上曰":此至言也。"上曰:"建康劉源嘗賂近習,朕欲遣王抃廉其奸。"顒曰:"臣恐廉者甚於奸者。"乃止。

乾道三年冬至,上親郊而雷,顒引漢故事上印綬,提舉太平興國宮。歸至家,不疾而薨,年六十八。以觀文殿學士致仕,贈特進,謚正簡。

顒為人簡易清介,與物若無忤,至處大事毅然不可奪。友人高登嘗上書譏切時相,名捕甚急。顒與同邸,擿令逸去,登曰:"不為君累乎?"顒曰:"以獲罪,固所願也。"即為具舟,舟移乃去。自初仕至宰相,服食、僮妾、田宅不改其舊。

葉衡,字夢錫,婺州金華人。紹興十八年進士第,調福州寧德簿,攝尉。以獲鹽寇改秩,知臨安府於潛縣。戶版積弊,富民多隱漏,貧弱困於陪輸,衡定為九等,自五以下除其籍,而均其額於上之四等,貧者頓蘇。征科為期限榜縣門,俾里正諭民,不遣一吏而賦自足。歲災,蝗不入境。治為諸邑最。郡以政績聞,即召對,上曰:"聞卿作縣有法。"遣還任。

擢知常州。時水潦為災,衡發倉為糜以食飢者。或言常平不可輕發,衡曰:"儲蓄正備緩急,可視民飢而不救耶?"疫大作,衡單騎命醫藥自隨,偏問疾苦,活者甚眾。檄晉陵丞李孟堅攝無錫縣,有政聲,衡薦於上,即除知秀州。上之信其言如此。

除太府少卿。合肥瀕湖有圩田四十里,衡奏:"募民以耕,歲可得谷數十萬,蠲租稅,二三年後阡陌成,仿營田,官私各收其半。"從之。

除戶部侍郎。時鹽課大虧,衡奏:"年來課入不增,私販害之也,宜自煮鹽之地為之制,司火之起伏,稽灶之多寡,亭戶本錢以時給之,鹽之委積以時收之,擇廉能吏察之,私販自絕矣。"仍命措置官三人:淮南於通州,浙東於明州,浙西於秀州。

丁母憂。起復,知盧州,未行,除樞密都承旨。奏馬政之弊,宜命統制一員各領馬若干匹,歲終計其數為殿最。李垕應賢良方正對策,近訐直,入第四等,衡奏:"陛下赦其狂而取其忠,足以顯容諫之盛。"乃賜垕制科出身。有言江、淮兵籍偽濫,詔衡按視,賜以袍帶、鞍馬、弓矢,且命衡措置民兵,鹹稱得治兵之要。訖事赴闕,上御便殿閱武士,召衡預觀,賜酒,灑宸翰賜之。

知荊南、成都、建康府,除戶部尚書,除簽書樞密院事,拜參知政事。衡奏二事:一,牧守將帥必擇材以稱其職,必久任以盡其材;二,令戶部取湖廣會子實數,盡以京會立限易之。從之。

拜右丞相兼樞密使。上銳意恢復,凡將帥、器械、山川、防守悉經思慮,奏對畢,從容賜坐,講論機密,或不時召對。時會子浸患折閱,手詔賜衡曰:"會子雖曰流通,終未盡愜人意,目即流使有二千二百餘萬。今用上下庫黃金、白金、銅錢九百萬,內藏庫五百萬,並蜀中錢物七百萬,盡易會子之數,專命卿措置,日近而辦,卿真宰相才也。"

一日,上曲宴宰執於凝碧,上曰:"自三代而下,至於漢、唐,治日常少,亂日常多,何也?"衡奏:"聖君不常有,周八百年,稱極治成、康而已。"上曰:"朕觀《無逸篇》,見周公為成王歷言商、周之君享國長遠,真萬世龜鑑。"衡奏:"願陛下常以《無逸》為龜鑑,社稷之福。"上又言:"朝廷所用,正論其人如何,不可有黨。如唐牛、李之黨,相攻四十年,緣主聽不明至此。文宗曰:'去河北賊易,去朝中朋黨難'。朕嘗笑之。"衡奏:"文宗優遊不斷,故有此語。陛下英明聖武,誠非難事。"

御寶實封令與臨安府竇思永改合入官,衡奏:"選人改官,非奏對稱旨,則用考舉磨勘,一旦特旨與之,非陛下愛惜人才之意。"上亟收前命。

上諭執政,選使求河南,衡奏:"司諫湯邦彥有口辨,宜使金。"邦彥請對,問所以遣,既知薦出於衡,恨衡擠己,聞衡對客有訕上語,奏之,上大怒。即日罷相,責授安德軍節度副使,郴州安置。邦彥使還,果辱命,上震怒,竄之嶺南,詔衡自便,復官與祠。年六十有二薨,贈資政殿學士。

衡負才足智,理兵事甚悉,由小官不十年至宰相,進用之驟,人謂出於曾覿雲。

論曰:陳康伯以經濟自任,臨事明斷。梁克家才優識遠,謀國盡忠。至若汪澈之論事忠愨,薦達人才,葉義問直言正色,掃除秦檜餘黨,然不長於兵,臨敵失措,豈優議論而劣事功者歟?葉顒清儉正直,而衡才智有餘,蓋亦一時之選雲。

部分譯文

汪澈字明遠,他家從新安遷居饒州浮梁。汪澈考中進士後,被授職為衡州、沅州教授。由於万俟..的推薦,他被任命為秘書正字、校書郎。輪到他進宮回答皇上的提問,汪澈請求皇上令帥臣、監司、侍從、台諫各自推舉將帥,高宗認為很好,按他的意見辦了。汪澈拜官監察御史,提為殿中侍御史,皇上特別賜給他一匹帶鞍的馬。當時與少數民族結盟友好很多年了,邊防的警戒慢慢鬆弛,汪澈向皇上陳述了養民養兵、自我治理、預備戰事的意見,其奏章累積達數千字。

顯仁皇后的攢宮(帝王暫殯之所)完工,議事者想擴大攢宮面積,士庶的家墳在二十里以內的都要遷走,命令汪澈巡視負責。汪澈回宮後奏道“:昭慈、徽宗、顯肅、懿節四座陵墓過去占地百步,已達數十年之久,今天為何要興師動眾擴大陵墓面積?漢代長樂、未央二宮夾著木雩里疾墓,未曾把它遷走。國家朝廷的宮陵儀禮制度規定,在被封的領地內,不許挖開舊墓合葬,願意遷出舊墓的人聽其自便,其意義深遠啊。”高宗頓悟,令一切照舊。

葉義問出使金國回朝,對敵人侵邊的計謀頗有了解,汪澈說:“平時沒有做好準備,事情發生後倉卒應付,靖康之禍可作為借鑑。今天將驕兵惰,應加強檢閱,使他們有戰鬥的信心。文武官員務必選出有實際才能的人充任,不必拘限於資格。”汪澈拜官侍御史。左相湯思退有負眾望,汪澈同殿中侍御史陳俊卿彈劾罷免他,又論述鎮江大將劉寶的十條罪狀,皇上詔令奪取他的權力,讓他主管一祠觀。

紹興三十一年(1161),上元節的前一天,風雷雨雪交替出現,汪澈說《春秋》載魯隱公時天上雷鳴電閃,又雨雪交加,孔子認為八天內還有大變化,便仔細地記下來了。今天一夕之間二種異象交替發生,這是陰盛的徵兆,大概是指金人要南侵。現在荊、襄二州沒有統督,江海缺乏防備抵禦力量,汪澈於是陳述了修明朝政、抵禦外敵的十二件事。殿帥楊存中久握兵權,在宮中勾結宦官,王十朋、陳俊卿等相繼論述他的罪行,高宗想庇護他讓他離朝,汪澈與陳俊卿一起上奏,楊存中才被罷職。

正遇金使高景山來尋找挑釁的事端,汪澈說:“天下的形勢,誰強誰弱是不能確定的,在於我們充分掌握好時機。陛下屈己講和,厚贈錢幣、絲織品,他們口出惡言,來挑釁我國。希望陛下盛氣凜然做出英明的決定,增加兵力嚴加防備,布告中外人民,將可看到上下一心,人民的信心百倍增加。”汪澈拜官御史中丞。

不久皇上派騎兵統帥成閔以所屬三萬人駐屯於荊、襄二州,以汪澈為湖北、京西宣諭使,詔令所有有關官吏是否有才能、百姓的好壞的情況全部報告上來。汪澈經過九江,王炎見他談論邊防之事,很有見地,召他為屬官,讓他隨同到襄陽安撫諸軍。鄂帥田師中年老又膽小,汪澈立即奏請換下他。當時想放棄襄陽守荊南,汪澈奏道:“襄陽的地理位置很重要,是荊楚的門戶,不可以放棄。”敵將劉萼擁兵十萬,揚言要取荊南,又想分兵從光、黃二州直搗武昌。朝廷認為敵人過去從這裡進入江南,令吳拱嚴守武昌津渡。吳拱將要率兵回鄂,汪澈聽說後,立即寫信制止吳拱,而自己發鄂州的余兵戍守黃州,使吳拱留在襄陽。敵人的騎兵突然來到樊城,吳拱與他們大戰於漢水之上,敵軍敗逃。當時唐、鄧、陳、蔡、汝、潁相繼歸職方官統管。不久,金主完顏亮死,汪澈乞求出兵淮甸,與荊、襄二州的軍隊夾擊金國敗回的軍隊。未得到回音,而金新即位的君主罷兵求和,皇上召汪澈進宮為參知政事,與宰相陳康伯一同輔佐孝宗。

孝宗即位,銳意恢復國土,首先用張浚出使江、淮,汪澈參與督軍荊、襄,將分路進討敵軍。趙扌尊守唐州,王宣守鄧州,招皇甫倜守蔡州。襄、漢土地肥沃,荊棘叢生,汪澈請求按照過去的長渠修築堤堰,招募閒民和被淘汰的多餘的士兵一起耕種,劃分為三十八屯,給種子與牛,給廬舍,每年可收穀子七十萬餘斛,百姓償還了種子,私下還有些餘糧,官府用錢買來,對襄、漢的經營初見成效。

隆興元年(1163年),汪澈進宮奏言,回到武昌,而張浚定下時間準備大舉進伐敵人,皇上詔令汪澈派軍接應。汪澈以意見不合,乞求皇上令張浚一起兼管荊、襄二州。諫議大夫王大寶說汪澈“沒有制敵取勝的策略,皇甫倜結忠義之士組織山寨,扼守敵人的要衝,汪澈不能節制,坐視孤軍陷入敵人的計謀。趙扌尊派一千五百人救方城,失敗後逃散士兵五百多人,汪澈漫不經心不予過問,乞求罷黜他。”汪澈也請求管理一祠觀,皇上令他拜官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王大寶再次上疏,汪澈失去職位,仍享有祠祿。

第二年,汪澈為建康府知府,不久拜官樞密使。在這個位子上二年後,他以觀文殿學士之位管理洞霄宮,不久為鄂州知州兼安撫使。孝宗問訪邊境之事,汪澈奏道:“向來我們有唐、鄧二州為藩籬,又有皇甫倜控扼陳、蔡二州,敵人不敢窺視襄陽。現已失去了兩郡,皇甫倜又內遷,敵人屯兵新野,與我相距僅百里之遙,我已命趙扌尊、王宣築城儲糧,分別備在要害之處,以便待敵。至於什麼時候金人南侵,難以預料。”孝宗認為很對。當時議事者想廢去江州的軍隊,汪澈說不行。汪澈為寧國府知府,皇上改任他為福州、福建安撫使,汪澈又請求管理一祠觀。不久,汪澈退休,去世,終年六十三歲。皇上贈給他金紫光祿大夫之職,諡號“莊敏”。

汪澈為殿中侍御史時,推薦陳俊卿、王十朋、陳之茂為台諫官,高宗說“:他們都是名士,依次選用他們。”汪澈在樞密院府時,孝宗秘求人才,汪澈推薦了一百一十八人。他曾上奏說“:我出身低微而被提拔重用,所以報效國家只有無私奉獻而不欺瞞君主。”他自己奉行清靜、儉約,即使顯貴了還像平時一樣。汪澈著有文集二十卷、奏議二十卷。

葉顒字子昂,興化軍仙遊人。紹興元年(1131),葉顒考中進士,被任命為廣州南海縣主簿,代理縣尉。南海縣發生盜寇事件,知州檄令巡、尉一同追捕盜寇,巡檢抓獲盜寇十多人,他把功勞歸於葉 顒,葉顒說:“掠取榮譽、欺騙君主、僥倖得賞,三者都是有罪的,我不願這么做。”將帥曾開很高興。

葉 顒被任命為信州貴溪縣知縣。當時皇上詔令實行經界法,郡府商議按上中下三等定田稅,葉顒請求把田分為九等,郡守聽從了他的意見,令信州的六個縣以貴溪所行的經界法為模式。

葉 顒為紹興府上虞縣知縣。凡是徭役,葉顒命令百姓自己排列物力高下,不再由官吏分派,百姓都欣然如實呈報財產數目。葉顒又令催租時分別寫清名目交給百姓,約定時間讓他們按照規定的數目自己到縣庭交納戶租,葉 顒親自看守著百姓交入,對此百姓都認為很方便。將帥曹泳命令百姓提前交納今年夏租的十分之八,葉顒請求稍稍寬限期限,曹泳大怒。等到麥子豐收時,上虞縣百姓交納的租稅反而是各縣數量之最,曹泳十分高興,許諾向朝廷推薦葉 顒,葉顒堅決拒絕了。

賀允中向朝廷推薦葉顒,說他靜肅、謙讓,皇上於是召見葉顒。葉顒論述國讎未報,中原之民每天企盼著皇上返回,其言語十分懇切,高宗很高興地接受了。葉 顒拜官將作監簿。葉顒為處州知州,青田縣令陳光獻上剩餘的錢一百萬,葉顒把他所獻的錢充當所應當交納的賦稅。湯思退的哥哥住在處州,其家奴屠殺牲口並買酒喝,觸犯了禁令,葉 顒以法論處,湯思退很不高興。適值常州拖欠緡錢四十萬,郡守被牽連免職,葉顒被調到常州任知州。

金侵犯宋邊境,高宗到建康視察軍隊,經過毗陵,葉 顒被恩賜上船上對話,於是他說:“恢復國土莫如先選用將相,舊相張浚被貶很久沒有發生什麼意外,這是天意讓他留下來輔佐陛下呀。”葉 顒剛到常州郡時,郡內沒有十天、一個月的儲蓄,沒有一年餘下緡錢二十萬。有人勸他獻出餘款,葉顒說:“這些錢名義是剩餘的,實際上不是重征就是橫斂來的,這是百姓的膏血呀,以百姓的利益來換取賞賜,我們心中實在感到恥辱。”

皇上召葉 顒為尚書郎,拜他為右司。皇上詔令求直言,葉顒上疏說:“陛下以手足之情對待至親,交給他們州郡的重任,這是有利於一人而害了一方呀。”人們稱讚葉 顒正直。葉顒拜官吏部侍郎,又為權尚書。當時七個部門的弊病未除,葉顒上疏說明選部之所以產生弊病的原因,於是他與郎官編寫了七個部門的條例為一書,皇上很高興,命令把它刻在板上對外頒行。

葉 顒拜官端明殿學士,又為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武臣梁俊彥請求對沙田、蘆場收稅,皇上問葉顒的意見,葉顒回答說:“沙田是江邊的土地,田隨著沙的漲落而出沒不定,至於蘆場我不清楚。況且紹興三十一年(1161)戰火興起,蘆場田租一併恢復,今天沙田已不堪其擾。”皇上說“:正如你所說的。”葉 顒到中書堂,召見梁俊彥並懇切地指責他說:“你言利以求進升,萬一因此而惹起事端,殺了你也不足以負起責任。”梁俊彥惶恐不安,大汗淋漓。當天,皇上詔令沙田、蘆場的租稅一起免去。

御史林安宅請求在兩淮流通鐵錢,葉 顒極力說不行,林安宅內心憤憤不平,他入樞府後,就上書攻擊葉顒說:“葉顒之子接受宣州富人周良臣的錢一百萬,使周良臣得以監守鎮江大軍倉。”御史王伯庠也這樣說他。葉 顒乞求派官吏調查清楚,同時他以資政殿學士之職提舉洞霄宮。皇上把這件事下派到臨安府調查核實,當時王炎為臨安府知府,皇上令王炎親自審理此事,結果未發現葉 顒之子貪贓的絲毫跡象。審理結果上報後,皇上認為林安宅、王伯庠所報失實,一起免去他們的官職,仍貶林安宅到筠州去,召葉 顒進宮。葉顒進宮拜見皇上,皇上安慰他說:“你的清白德行從此更加醒目了。”

葉顒拜官知樞密院事,未上任,又被提為尚書左僕射兼樞密使。葉 顒首先推薦汪應辰、王十朋、陳良翰、周操、陳之茂、芮曄、林光朝等人,認為他們可作為執政、侍從、台諫官的後備人選,皇上很高興地採納了他的意見。葉 顒又說“:自古以來聰明的君主用人,士無論賢愚都可得到進用,但對於奸惡之徒,則必欲除之而後快。”皇上說“:固然是這樣。虞有禹、皋,也有共、 顒;周有旦、顒,也有管、蔡,關鍵在於用還是不用。”葉顒說:“正如聖上所說,但今天在朝中雖未看見有共、顒、管、蔡之類的大奸之人,然而也有竊取威福、玩弄權術之人,我不敢隱瞞。”皇上問是誰,葉 顒回答說是龍大淵,具體陳詞見《陳俊卿傳》。

皇上由於國家用度不足,詔令宰相兼為國用使,參政同知國用使,葉 顒於是說“:今天費財養兵最嚴重,兵多那么就有冗兵,虛占兵籍之人,沒有戰事就已浪費很多錢財,一有戰事他們又不堪使用。以往雖然說淘汰他們,但不久又都招回,想使國用充足,應當嚴於汰兵,緩於招兵才行。孔子說:‘節用而愛人。’節約開支,那么愛護百姓的政策自然在這當中得以實行了,若想生財,只是浪費民財罷了。”皇上說“:這是至理之言呀。”皇上又說“:建康劉源曾賄賂我的親信,我想派王扌卞查訪他的姦情。”葉 顒說:“我擔心去查訪的人比奸佞的人更厲害。”於是皇上下令停發此令。

乾道三年(1167)冬至,皇上參加郊祀而天上雷鳴,葉 顒引用漢代的事例呈上印綬,皇上令他提舉太平興國宮。葉顒回到家,不久去世,終年六十八歲。葉顒以觀文殿學士之職退休,皇上贈他特進之職,封諡號“正簡”。

葉顒為人簡單隨便,清高耿直,對一般的小事似乎無可無不可,至於處理大事就堅定自己的意見不可改變。友人高登曾上書譏諷當時的宰相,朝廷點名追捕他很是急迫。葉 顒與他住在同一地方,葉顒告之了朝廷的命令要他趕快逃走,高登說:“這不是連累了你嗎?”葉顒說“:我因此而被定罪,是我心甘情願的。”於是為高登備船,直到船開了才離去。葉 顒從剛當官一直到任宰相之職,其服飾、飲食、僮妾、田宅都沒有改變舊有的習慣和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