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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公·僖公二十二年原文原文

【經】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須句。

夏,宋公、衛侯、許男、滕子伐鄭。

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戰於升陘。

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於泓,宋師敗績。

【傳】

二十二年春,伐邾,取須句,反其君焉,禮也。

三月、鄭伯如楚。

夏,宋公伐鄭。子魚曰:「所謂禍在此矣。」

初,平王之東遷也,辛有適伊川,見被發而祭於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禮先亡矣。」

秋,秦、晉遷陸渾之戎於伊川。

晉大子圉為質於秦,將逃歸,謂嬴氏曰:「與子歸乎?」對曰:「子,晉大子,而辱於秦,子之欲歸,不亦宜乎?寡君之使婢子侍執巾櫛,以固子也。從子而歸,棄君命也。不敢從,亦不敢言。」遂逃歸。富辰言於王曰:「請召大叔。《詩》曰:『協比其鄰,昏姻孔雲。』吾兄弟之不協,焉能怨諸侯之不睦?」王說。王子帶自齊夏歸於京師,王召之也。

邾人以須句故出師。公卑邾,不設備而御之。臧文仲曰:「國無小,不可易也。無備,雖眾不可恃也。《詩》曰:『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又曰:『敬之敬之,天惟顯思,命不易哉!』先王之明德,猶無不難也,無不懼也,況我小國乎!君其無謂邾小。蠭蠆有毒,而況國乎?」弗聽。八月丁未,公及邾師戰於升陘,我師敗績。邾人獲公胄,縣諸魚門。

楚人伐宋以救鄭。宋公將戰,大司馬固諫曰:「天之棄商久矣,君將興之,弗可赦也已。」弗聽。

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於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司馬曰:「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也,請擊之。」公曰:「不可。」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陳而後擊之,宋師敗績。公傷股,門官殲焉。國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傷,不禽二毛。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寡人雖亡國之餘,不鼓不成列。」子魚曰:「君未知戰。勍敵之人隘而不列,天贊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猶有懼焉。且今之勍者,皆吾敵也,雖及胡耇,獲則取之,何有於二毛?明恥教戰,求殺敵也,傷未及死,如何勿重?若愛重傷,則如勿傷;愛其二毛,則如服焉。三軍以利用也,金鼓以聲氣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聲盛致志,鼓儳可也。」

丙子晨,鄭文夫人羋氏、姜氏勞楚子於柯澤。楚子使師縉示之俘馘。君子曰:「非禮也。婦人送迎不出門,見兄弟不踰閾,戎事不邇女器。」

丁丑,楚子入享於鄭,九獻,庭實旅百,加籩豆六品。享華,夜出文羋送于軍,取鄭二姬以歸。叔詹曰:「楚王其不沒乎! 為禮卒於無別,無別不可謂禮,將何以沒?」諸侯是以知其不遂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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