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卷三十一原文原文
袁 昂子君正
袁昂,字千里,陳郡陽夏人。祖詢,宋征虜將軍、吳郡太守,父抃,冠軍將軍、 雍州刺史,泰始初,舉兵奉晉安王子勛,事敗誅死。昂時年五歲,乳媼攜抱匿於廬 山,會赦得出,猶徙晉安。至元徽中聽還,時年十五。初,抃敗,傳首京師,藏於 武庫,至是始還之。昂號慟嘔血,絕而復甦,從兄彖嘗撫視抑譬,昂更制服,廬於 墓次。後與彖同見從叔司徒粲,粲謂彖曰:「其幼孤而能至此,故知名器自有所在。」
齊初,起家冠軍安成王行參軍,遷征虜主簿,太子舍人,王儉鎮軍府功曹史。 儉時為京尹,經於後堂獨引見昂,指北堂謂昂曰:「卿必居此。」累遷秘書丞,黃 門侍郎。昂本名千里,齊永明中,武帝謂之曰:「昂昂千里之駒,在卿有之,今改 卿名為昂。即千里為字。」出為安南鄱陽王長史、尋陽公相。還為太孫中庶子、衛 軍武陵王長史。
丁內憂,哀毀過禮。服未除而從兄彖卒。昂幼孤,為彖所養,乃制期服。人有 怪而問之者,昂致書以喻之曰:「竊聞禮由恩斷,服以情申。故小功他邦,加制一 等,同爨有緦,明之典籍。孤子夙以不天,幼傾乾廕,資敬未奉,過庭莫承。藐藐 沖人,未達硃紫。從兄提養訓教,示以義方,每假其談價,虛其聲譽,得及人次, 實亦有由。兼開拓房宇,處以華曠,同財共有,恣其取足。爾來三十餘年,憐愛之 至,無異於己。姊妹孤侄,成就一時,篤念之深,在終彌固,此恩此愛,畢壤不追。 既情若同生,而服為諸從,言心即事,實未忍安。昔馬棱與弟毅同居,毅亡,棱為 心服三年。由也之不除喪,亦緣情而致制,雖識不及古,誠懷感慕。常願千秋之後, 從服期齊;不圖門衰,禍集一旦,草土殘息,復罹今酷,尋惟慟絕,彌劇彌深。今 以餘喘,欲遂素志,庶寄其罔慕之痛,少申無已之情。雖禮無明據,乃事有先例, 率迷而至,必欲行之。君問禮所歸,謹以諮白。臨紙號哽,言不識次。」
服闋,除右軍邵陵王長史,俄遷御史中丞。時尚書令王晏弟詡為廣州,多納賕 貨,昂依事劾奏,不憚權豪,當時號為正直。出為豫章內史,丁所生母憂去職。以 喪還,江路風浪暴駭,昂乃縛衣著柩,誓同沉溺。及風止,余船皆沒,唯昂所乘船 獲全,鹹謂精誠所致。葬訖,起為建武將軍、吳興太守。
永元末,義師至京師,州牧郡守皆望風降款,昂獨拒境不受命。高祖手書喻曰: 「夫禍福無門,興亡有數,天之所棄,人孰能匡?機來不再,圖之宜早。頃藉聽道 路,承欲狼顧一隅,既未悉雅懷,聊申往意。獨夫狂悖,振古未聞,窮凶極虐,歲 月滋甚。天未絕齊,聖明啟運,兆民有賴,百姓來蘇。吾荷任前驅,掃除京邑,方 撥亂反正,伐罪弔民,至止以來,前無橫陣。今皇威四臨,長圍已合,遐邇畢集, 人神同奮。銳卒萬計,鐵馬千群,以此攻戰,何往不克。況建業孤城,人懷離阻, 面縛軍門,日夕相繼,屠潰之期,勢不雲遠。兼熒惑出端門,太白入氐室,天文表 於上,人事符於下,不謀同契,實在茲辰。且范岫、申胄,久薦誠款,各率所由, 仍為掎角,沈法瑀、孫肸、硃端,已先肅清吳會,而足下欲以區區之郡,御堂堂之 師,根本既傾,枝葉安附?童兒牧豎,鹹謂其非,求之明鑑,實所未達。今竭力昏 主,未足為忠,家門屠滅,非所謂孝,忠孝俱盡,將欲何依?豈若翻然改圖,自招 多福,進則遠害全身,退則長守祿位。去就之宜,幸加詳擇。若執迷遂往,同惡不 悛,大軍一臨,誅及三族。雖貽後悔,寧復雲補?欲布所懷,故致今白。」昂答曰: 「都史至,辱誨。承藉以眾論,謂仆有勤王之舉,兼蒙誚責,獨無送款,循復嚴旨, 若臨萬仞。三吳內地,非用兵之所,況以偏隅一郡,何能為役?近奉敕,以此境多 虞,見使安慰。自承麾旆屆止,莫不膝袒軍門,惟仆一人敢後至者,政以內揆庸素, 文武無施,直是東國賤男子耳。雖欲獻心,不增大師之勇;置其愚默,寧沮眾軍之 威。幸藉將軍含弘之大,可得從容以禮。竊以一飡微施,尚復投殞,況食人之祿, 而頓忘一旦。非惟物議不可,亦恐明公鄙之,所以躊躇,未遑薦璧。遂以輕微,爰 降重命,震灼於心,忘其所厝,誠推理鑒,猶懼威臨。」建康城平,昂束身詣闕, 高祖宥之不問也。
天監二年,以為後軍臨川王參軍事。昂奉啟謝曰:「恩降絕望之辰,慶集寒心 之日,焰灰非喻,荑枯未擬,摳衣聚足,顛狽不勝。臣遍歷三墳,備詳六典,巡校 賞罰之科,調檢生死之律,莫不嚴五辟於明君之朝,峻三章於聖人之世。是以塗山 始會,致防風之誅;酆邑方構,有崇侯之伐。未有緩憲於斫戮之人,賒刑於耐罪之 族,出萬死入一生如臣者也。推恩及罪,在臣實大,披心瀝血,敢乞言之。臣東國 賤人,學行何取,既殊鳴雁直木,故無結綬彈冠,徒藉羽儀,易農就仕。往年濫職, 守秩東隅,仰屬龔行,風驅電掩。當其時也,負鼎圖者日至,執玉帛者相望。獨在 愚臣,頓昏大義,殉鴻毛之輕,忘同德之重。但三吳險薄,五湖交通,屢起田儋之 變,每懼殷通之禍,空慕君魚保境,遂失師涓抱器。後至者斬,臣甘斯戮。明刑徇 眾,誰曰不然。幸約法之弘,承解網之宥,猶當降等薪粲,遂乃頓釋鉗赭。斂骨吹 魂,還編黔庶,濯疵盪穢,入楚游陳,天波既洗,雲油遽沐。古人有言:『非死之 難,處死之難。』臣之所荷,曠古不書;臣之死所,未知何地。」
高祖答曰:「朕遺射鉤,卿無自外。」俄除給事黃門侍郎。其年遷侍中。明年, 出為尋陽太守,行江州事。六年,征為吏部尚書,累表陳讓,徙為左民尚書,兼右 僕射。七年,除國子祭酒,兼僕射如故,領豫州大中正。八年,出為仁威將軍、吳 郡太守。十一年,入為五兵尚書,復兼右僕射,未拜,有詔即真封。尋以本官領起 部尚書,加侍中。十四年,馬仙琕破魏軍於朐山,詔權假昂節,往勞軍。十五年, 遷左僕射,尋為尚書令、宣惠將軍。普通三年,為中書監、丹陽尹。其年進號中衛 將軍,復為尚書令,即本號開府儀同三司,給鼓吹,未拜,又領國子祭酒。大通元 年,加中書監,給親信三十人。尋表解祭酒,進號中撫軍大將軍,遷司空、侍中、 尚書令,親信、鼓吹並如故。五年,加特進、左光祿大夫,增親信為八十人。大同 六年,薨,時年八十。詔曰:「侍中、特進、左光祿大夫、司空昂,奄至薨逝,惻 怛於懷。公器珝凝素,志誠貞方,端朝燮理,嘉猷載緝。追榮表德,實惟令典。可 贈本官,鼓吹一部,給東園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襲,錢二十萬,絹布一百匹,蠟 二百斤,即日舉哀。」
初,昂臨終遺疏,不受贈謚。敕諸子不得言上行狀及立志銘,凡有所須,悉皆 停省。復曰:「吾釋褐從仕,不期富貴,但官序不失等倫,衣食粗知榮辱,以此闔 棺,無慚鄉里。往忝吳興,屬在昏明之際,既暗於前覺,無識於聖朝,不知天命, 甘貽顯戮,幸遇殊恩,遂得全門戶。自念負罪私門,階榮望絕,保存性命,以為幸 甚;不謂叨竊寵靈,一至於此。常欲竭誠酬報,申吾乃心,所以朝廷每興師北伐, 吾輒啟求行,誓之丹款,實非矯言。既庸懦無施,皆不蒙許,雖欲罄命,其議莫從。 今日瞑目,畢恨泉壤,若魂而有知,方期結草。聖朝遵古,知吾名品,或有追遠之 恩,雖是經國恆典,在吾無應致此,脫有贈官,慎勿祗奉。」諸子累表陳奏,詔不 許。冊謚曰穆正公。
子君正,美風儀,善自居處,以貴公子得當世名譽。頃之,兼吏部郎,以母憂 去職。服闋,為邵陵王友、北中郎長史、東陽太守。尋征還都,郡民徵士徐天祐等 三百人詣闕乞留一年,詔不許,仍除豫章內史,尋轉吳郡太守。侯景亂,率數百人 隨邵陵王赴援,及京城陷,還郡。
君正當官蒞事有名稱,而蓄聚財產,服玩靡麗。賊遣於子悅攻之,新城戍主戴 僧易勸令拒守;吳陸映公等懼賊脫勝,略其資產,乃曰:「賊軍甚銳,其鋒不可當; 今若拒之,恐民心不從也。」君正性怯懦,乃送米及牛酒,郊迎子悅。子悅既至, 掠奪其財物子女,因是感疾卒。
史臣曰:夫天尊地卑,以定君臣之位;松筠等質,無革歲寒之心。袁千里命屬 崩離,身逢厄季,雖獨夫喪德,臣志不移;及抗疏高祖,無虧忠節,斯亦存夷、叔 之風矣。終為梁室台鼎,何其美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