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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卷一百四十三

作者:沈昫等

列女

○李德武妻裴氏 楊慶妻王氏獨孤師仁乳母王氏附

楊三安妻李氏 魏衡 妻王氏 樊會仁母敬氏 絳州孝女衛氏 濮州孝女賈氏 鄭義宗妻盧氏 劉寂妻夏 侯氏 楚王靈龜妃上官氏 楊紹宗妻王氏 于敏直妻張氏 冀州女子王氏樊彥琛妻 魏氏 鄒保英妻奚氏古玄應妻高氏附

宋庭瑜妻魏氏 崔繪妻盧氏奉天縣竇氏 二女 盧甫妻李氏王泛妻裴氏附

鄒待征妻薄氏 李湍妻 董昌齡母楊氏 韋 雍妻蘭陵縣君蕭氏 衡方厚妻武昌縣君程氏 女道士李玄真 孝女王和子鄭神佐女 附

女子稟陰柔之質,有從人之義。前代志貞婦烈女,蓋善其能以禮自防。至若失 身賊庭,不污非義;臨白刃而慷慨,誓丹衷而激發;粉身不顧,視死如歸,雖在壯 夫,恐難守節,窈窕之操,不其賢乎!其次梁鴻之妻,無辭偕隱,共姜之誓,不踐 二庭,婦道母儀,克彰圖史,又其長也。末代風靡,貞行寂寥,聊播椒蘭,以貽閨 壺,彤管之職,幸無忽焉!

李德武妻裴氏,字淑英,戶部尚書、安邑公矩之女也。性婉順有容德,事父母 以孝聞。適德武,經一年而德武坐從父金才事徙嶺表。矩時為黃門侍郎,奏請德武 離婚,煬帝許之。德武將與裴別,謂曰:“燕婉始爾,便事分離,方遠投瘴癘,恐 無還理。尊君奏留,必欲改嫁耳,於此即事長訣矣!”裴泣而對曰:“婦人事夫, 無再醮之禮。夫者,天也,何可背乎!守之以死,必無他志!”因操刀欲割耳自誓, 保者禁之,乃止。

裴與德武別後,容貌毀悴,常讀佛經,不御膏澤。李氏之姊妹在都邑者,歲時 朔望,必命左右致敬而省焉。裴又嘗讀《烈女傳》,見稱述不改嫁者,乃謂所親曰: “不踐二庭,婦人常理,何為以此載於記傳乎?”後十餘年間,與德武音信斷絕。 矩欲奪其志。時有柳直求婚,許之。期有定日,乃以翦刀斷其發,悲泣絕粒。矩不 可奪,乃止。德武已於嶺表娶爾硃氏為妻,及遇赦得還,至襄州,聞裴守節,乃出 其後妻,重與裴合。生三男四女。貞觀中,德武終於鹿城令,裴歲余亦卒。

楊慶妻王氏,世充兄之女也。慶即隋河間王弘之子。大業末,封郇王,為滎陽 太守。後陷於世充。世充以兄女妻之,授管州刺史。及太宗攻圍洛陽,慶謀背世充, 欲與其妻俱來歸國。妻謂慶曰:“鄭國以妾奉箕帚於公者,所以結公心耳。今既二 三其行,負恩背義,自為身謀,妾將奈何?若至長安,則公家之婢耳!願送至東都, 公之惠也。”慶不聽。伺慶出後,謂侍者曰:“唐兵若勝,我家則戚。鄭國無危, 吾夫又死,進退維谷。何以生焉?”乃飲藥而卒。慶既入朝,官至宜州刺史。

時又有獨孤武都,謀叛王世充歸國,事覺誅死。武都子師仁,年始三歲,世充 以其年幼不殺,使禁掌之。乳母王氏,號蘭英,請髡鉗,求入保養,世充許之。蘭 英撫育提攜,備盡筋力。時喪亂年飢,人多鋨死,蘭英扶路乞丐捃拾。遇有所得, 便歸與師仁;蘭英唯啖土飲水而已。後詐採拾,乃竊師仁歸於京師。高祖嘉其義, 下詔曰:“師仁乳母王氏,慈惠有聞,撫鞠無倦,提攜遺幼,背逆歸朝。宜有褒隆, 以錫其號。可封永壽郡君”。

楊三安妻李氏,雍州涇陽人也。事舅姑以孝聞。及舅姑亡沒,三安亦死,二子 孩童,家至貧窶。李晝則力田,夜紡緝,數年間葬舅姑及夫之叔侄兄弟者七喪,深 為遠近所嗟尚。太宗聞而異之,賜帛二百段,遣州縣所在存恤之。

魏衡妻王氏,梓州郪人也。武德初,薛仁杲舊將房企地侵掠梁郡,因獲王氏, 逼而妻之。後企地漸強盛,衡謀以城應賊。企地領眾將趨梁州,未至數十里,飲酒 醉臥。王氏取其佩刀斬之,攜其首入城,賊眾乃散。高祖大悅,封為崇義夫人,舍 衡同賊之罪。

樊會仁母敬氏,字像子,蒲州河東人也。年十五,適樊氏,生會仁而夫喪,事 舅姑姊姒以謹順聞。及服終,母兄以其盛年,將奪其志。微加諷諭,便悲恨嗚咽, 如此者數四。母兄乃潛許人為婚,矯稱母患以召之。凡所營具,皆寄之鄰里。像子 既至,省母無疾,鄰家復具餚善,像子知為所欺,佯為不悟者。其嫂復請像子沐浴。 像子私謂會仁曰:“吾不幸孀居,誓與汝父同穴。所以不死者,徒以我母羸老,汝 身幼弱。今汝舅欲奪吾志,將加逼迫,於汝何如!”會仁失聲啼泣。像子撫之曰: “汝勿啼。吾向偽不覺者,令汝舅不我為意。聞汝啼,知吾覺悟,必加妨備,則吾 難為計矣!”會仁便佯睡,像子於是伺隙攜之遁歸。中路,兄使追及之,將逼與俱 返。像子誓以必死,辭情甚切,其兄感嘆而止。後會仁年十八病卒,時像子母已終。 既葬,像子謂其所親曰:“吾老母不幸,又夫死子亡,義無久活。”於是號慟不食, 數日而死。

絳州孝女衛氏,字無忌,夏縣人也。初,其父為鄉人衛長則所殺。無忌年六歲, 母又改嫁,無兄弟。及長,常思復仇。無忌從伯常設宴為樂,長則時亦預坐,無忌 以磚擊殺之。既而詣吏,稱父仇既報,請就刑戮。巡察大使、黃門侍郎褚遂良以聞, 太宗嘉其孝烈,特令免罪,給傳乘徙於雍州,並給田宅,仍令州縣以禮嫁之。

孝女賈氏,濮州鄄城人也。年始十五,其父為宗人玄基所害。其弟強仁年幼, 賈氏撫育之,誓以不嫁。及強仁成童,思共報復,乃俟玄基殺之;取其心肝,以祭 父墓。遣強仁自列於縣,司斷以極刑。賈氏詣闕自陳己為,請代強仁死。高宗哀之, 特下制賈氏及強仁免罪,移其家於洛陽。

鄭義宗妻盧氏,幽州范陽人,盧彥衡之女也。略涉書史,事舅姑甚得婦道。嘗 夜有強盜數十人,持杖鼓譟,逾垣而入,家人悉奔竄,唯有姑獨在室。盧冒白刃往 至姑側,為賊捶擊之,幾至於死。賊去後,家人問曰:“群凶擾橫,人盡奔逃,何 獨不懼?”答曰:“人所以異於禽獸者,以其仁義也。昔宋伯姬守義赴火,流稱至 今。吾雖不敏,安敢忘義!且鄰里有急,尚相赴救,況在於姑,而可委棄!若萬一 危禍,豈宜獨生!”其姑每嘆云:“古人稱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也,吾今乃知盧 新婦之心矣!”貞觀中卒。

劉寂妻夏侯氏,滑州胙城人,字碎金。父長雲,為鹽城縣丞,因疾喪明。碎金 乃求離其夫,以終侍養。經十五年,兼事後母,以至孝聞。及父卒,毀瘠殆不勝喪, 被發徒跣,負土成墳,廬於墓側,每日一食,如此者積年。貞觀中,有制表其門閭, 賜以粟帛。

楚王靈龜妃上官氏,秦州上邽人。父懷仁,右金吾將軍。上官年十八,歸於靈 龜,繼楚哀王后。本生具存,朝夕侍奉,恭謹彌甚。凡有新味,非舅姑啖訖,未曾 先嘗。經數載,靈龜薨。及將葬,其前妃閻氏,嫁不逾年而卒,又無近族,眾議欲 不舉之。上官氏曰:“必神而靈,寧可使孤魂無托!”於是備禮同葬,聞者莫不嘉 嘆。服終,諸兄姊謂曰:“妃年尚少,又無所生,改醮異門,禮儀常范,妃可思之。” 妃掩泣對曰:“丈夫以義烈標名,婦人以守節為行。未能即先犬馬,以殉溝壑,寧 可復飾妝服,有他志乎!”遽將刀截鼻割耳以自誓,諸兄姊知其志不可奪,嘆息而 止。尋卒。

楊紹宗妻王氏,華州華陰人也。初,年二歲,所生母亡,為繼母鞠養。至年十 五,父又征遼而歿。繼母尋亦卒。王乃收所生及繼母屍柩,並立父形像,招魂遷葬 訖,廬於墓側,陪其祖父母及父母墳。永徽中,詔曰:“故楊紹宗妻王氏,因心為 孝,率性成道。年迫桑榆,筋力衰謝。以往在隋朝,父歿遼左,招魂遷葬,負土成 墳,又葬其祖父母等,遏此老年,親加板築。痛結晨昏,哀感行路。永言志行,嘉 尚良深。宜標其門閭,用旌敏德。”賜物三十段、粟五十石。

于敏直妻張氏,營州都督、皖城公儉之女也。數歲時父母權有疾,即觀察顏色, 不離左右,晝夜省侍,宛若成人。及稍成長,恭順彌甚。適延壽公於欽明子敏直。 初聞儉有疾,便即號踴自傷,期於必死。儉卒後,凶問至,號哭一慟而絕。高宗下 詔,賜物百段,仍令史官錄之。

冀州鹿城女子王阿足者,早孤,無兄弟,唯姊一人。阿足初適同縣李氏,未有 子而夫亡。時年尚少,人多聘之。為姊年老孤寡,不能捨去,乃誓不嫁,以養其姊。 每晝營田業,夜便紡績,衣食所須,無非阿足出者,如此二十餘年。及姊喪,葬送 以禮。鄉人莫不稱其節行,競令妻女求與相識。後數歲,竟終於家。

樊彥琛妻魏氏,楚州淮陰人。彥琛病篤,將卒,魏泣而言曰:“幸以愚陋,托 身明德,奉侍衣裳,二十餘載。豈意釁妨所招,遽見此禍。同入黃泉,是其願也。” 彥琛答曰:“死生常道,無所多恨。君宜勉勵,養諸孤,使其成立。若相從而死, 適足貽累,非吾所取也。”彥琛卒後,屬李敬業之亂,乃為賊所獲。賊黨知其素解 絲竹,逼令彈箏。魏氏嘆曰:“我夫不幸亡歿,未能自盡,苟復偷生。今爾見逼管 弦,豈非禍從手發耶?”乃引刀斬指,棄之於地。賊黨又欲妻之,魏以必死自固。 賊等忿怒,以刃加頸,語云:“若不從我,即當殞命。”乃厲聲罵曰:“爾等狗盜, 乃欲污辱好人,今得速死,會我本志。”賊乃斬之,聞者莫不傷惜。

鄒保英妻奚氏,不知何許人也。萬歲通天年,契丹賊李盡忠來寇平州。保英時 任刺史,領兵討擊。既而城孤援寡,勢將欲陷。奚氏乃率家僮及城內女丁相助固守。 賊退,所司以聞,優制封為誠節夫人。

時有古玄應妻高氏,亦能固守飛狐縣城,卒免為突厥所陷。下詔曰:“頃屬默 啜攻城,鹹憂陷沒。丈夫固守,猶不能堅,婦人懷忠,不憚流矢;由茲感激,危城 重安。如不褒升,何以獎勸!古玄應妻可封為徇忠縣君。”

宋庭瑜妻魏氏,定州鼓城人,隋著作郎彥泉之後也。世為山東士族。父克己, 有詞學,則天時為天官侍郎。魏氏善屬文。先天中,庭瑜自司農少卿左遷涪州別駕。 魏氏隨夫之任,中路作《南征賦》以敘志,詞甚典美。開元中,庭瑜累遷慶州都督。 初,中書令張說年少時為克己所重,魏氏恨其夫為外職,乃作書與說,敘亡父疇昔 之事,並為庭瑜申理,乃錄《南征賦》寄說。說嘆曰:“曹大家《東征》之流也。” 庭瑜尋轉廣州都督,道病卒。魏氏旬日亦殞,時人莫不傷之。

崔繪妻盧氏,幽州范陽人也,為山東著姓。祖幼孫,常州刺史。父獻,有美名, 則天時歷鸞台侍郎、文昌左丞。天授中為酷吏來俊臣所陷,左遷西鄉令而卒。

繪早終,盧既年少,諸兄常欲嫁之。盧輒稱病固辭。盧亡姊之夫李思沖,神龍 初為工部侍郎,又求續親。時思沖當朝美職,諸兄不之拒。將婚之夕,方以告盧; 盧又固辭不可,仍令人防其門。盧謂左右曰:“吾自誓久已定矣!”乃夜中出自竇 中,奔歸崔氏,發麵盡為糞穢所污。宗族見者皆為之垂淚。因出家為尼,諸尼欽其 操行,皆尊事之。開元中,以老病而卒。

奉天縣竇氏二女伯娘、仲娘,雖長於村野,而幼有志操。住與邠州接界。永泰 中,草賊數千人,持兵刃入其村落行剽劫,聞二女有容色,姊年十九,妹年十六, 藏於岩窟間。賊徒擬為逼辱,乃先曳伯娘出,行數十步,又曳仲娘出,賊相顧自慰。 行臨深谷,伯娘曰:“我豈受賊污辱!”乃投之於谷。賊方驚駭,仲娘又投於谷。 谷深數百尺,姊尋卒;仲娘腳折面破,血流被體,氣絕良久而蘇,賊義之而去。京 兆尹第五琦感其貞烈,奏之;詔旌表門閭,長免丁役,二女葬事官給。京兆尹曹陸 海著賦以美之。

原武尉盧甫妻李氏,隴西成紀人也。父瀾,永泰元年春任蘄縣令。界內先有草 賊二千餘人。瀾挺身入賊,結以誠信,賊並降附,百姓復業者二百餘家。時曹升任 徐州刺史,知賊降,領兵掩襲。賊得脫後,入縣殺瀾。瀾將被殺,從父弟渤,詣賊 救瀾,請代兄死。瀾又請留弟,弟兄爭死。瀾女盧甫妻,又泣請代父死。並為賊所 害,宣慰使、吏部侍郎李季卿以節義聞。

又有尉氏尉王泛妻裴氏,儀王傅巨卿之女也。素有容範,為賊所俘,賊逼之。 裴曰:“吾衣冠之子,當死即死,終不苟全一命,受污於賊。”賊脅之以兵,逼之 以罵,裴堅力抗之。賊怒,乃支解裴氏,至死不屈。季卿亦以狀跡聞。

詔曰:“鄭州原武縣尉盧甫亡妻李氏、汴州尉氏縣尉王泛亡妻裴氏等,懿範傳 家,柔明植性;頃因寇難,克彰義烈。或請代父死,表因心之孝;或誓逐夫亡,標 難奪之節。宜膺贈律,俾光休美。李氏可贈孝昌縣君,裴氏可贈河東縣君,仍編入 史冊。”瀾、渤亦贈官秩。

鄒待征妻簿氏。待征,大曆中為常州江陰縣尉,其妻為海賊所掠。薄氏守節, 出待征官誥於懷中,託付村人,使謂待征曰:“義不受辱。”乃投江而死。賊退潮 落,待征於江岸得妻屍焉。江左文士,多著節婦文以紀之。

李湍妻。湍,吳元濟之軍人也。元和中,淮南未平,湍心懷向順,乃急渡氵殷 河,東降烏重胤。其妻遂為賊束縛在樹,臠而食之,至死,叫其夫曰:“善事烏仆 射。”觀者義之。至是,重胤以其事請列史冊。十三年,憲宗下詔從之。

董昌齡母楊氏。昌齡常為泗州長史,世居於蔡。少孤,受訓於母。累事吳少誠、 少陽,至元濟時,為吳房令。楊氏潛誡曰:“逆順之理,成敗可知,汝宜圖之。” 昌齡志未果,元濟又署為郾城令。楊氏復誡曰:“逆黨欺天,天所不福。汝當速降, 無以前敗為慮,無以老母為念。汝為忠臣,吾雖歿無恨矣!”及王師逼郾城,昌齡 乃以城降,且說賊將鄧懷金歸款於李光顏。憲宗聞之喜,急召昌齡至闕,直授郾城 令、兼監察御史,仍賜緋魚。昌齡泣謝曰:“此皆老母之訓。”憲宗嗟嘆良久。元 濟囚楊氏,欲殺之,而止者數矣。蔡平,楊氏幸無恙。元和十五年,陳許節度使李 遜疏楊氏之強明節義以聞,乃封北平郡太君。

韋雍妻蕭氏。雍,故太子賓客。張弘靖鎮幽州日,奏授觀察判官,攝監察御史。 時屬朝廷制置未備,幽州俗本兇悍,尤不樂文儒為主帥,賓佐習於常態,忿其變通, 議論不密,卒然起亂。雍時家亦從劫,蕭氏聞難號呼,專執夫袂,左右格去,以死 不從。及雍臨刃,蕭氏涕而告曰:“妾不幸年少,義不苟活;今日之事,願先就死!” 執刃者斷其臂而殺雍,蕭氏詞氣不撓,雖兇悍圜視,無不嗟嘆。其夕,蕭氏亦卒。 太和六年,節度使楊志誠表明其事,因降敕追封蘭陵縣君。

衡方厚妻程氏。方厚,太和中任邕州都督府錄事參軍,為招討使董昌齡誣枉殺 之。程氏力不能免,乃抑其哀,如非冤者。昌齡雅不疑慮,聽其歸葬。程氏故得以 徒行詣闕,截耳於右銀台門,告夫被殺之冤。御史台鞫之,得實,諫官亦有章疏, 故昌齡再受譴逐。

程氏,開成元年降敕曰:“乃者吏為不道,虐殺爾夫,詣闕申冤,徒行萬里, 崎嶇逼畏,濱於危亡。血誠即昭,幽憤果雪,雖古之烈婦,何以加焉!如聞孤孀無 依,晝哭待盡,俾榮祿養,仍賜疏封。可封武昌縣君,仍賜一子九品正員官。”

女道士李玄真,越王貞之玄孫。曾祖珍子,越王張六男也。先天中得罪,配流 嶺南。玄真祖、父,皆亡歿於嶺外。雖曾經恩赦,而未昭雪。玄真進狀曰:“去開 成三年十二月內得嶺南節度使盧鈞出俸錢接措,哀妾三代旅櫬暴露,各在一方,特 與發遣,歸就大塋合祔。今護四喪,已到長樂旅店權下,未委故越王墳所在,伏乞 天恩,允妾所奏,許歸大塋。妾年已六十三,孤露家貧,更無依倚。”詔曰:“越 王事跡,國史著明,枉陷非辜,尋已洗雪。其珍子他事配流,數代漂零,不還京國。 玄真弱女,孝節卓然,啟護四喪,綿歷萬里;況是近族,必可加恩。行路猶或嗟稱, 朝廷固須恤助。委宗正寺、京兆府與訪越王墳墓報知。如不是陪陵,任祔塋次卜葬。 其葬事仍令京兆府接措,必使備禮。葬畢,玄真如願住京城,便配鹹宜觀安置。”

孝女王和子者,徐州人。其父及兄為防秋卒,戍涇州。元和中,吐蕃寇邊,父 兄戰死,無子,母先亡。和子時年十七,聞父兄歿於邊上,被發徒跣縗裳,獨往涇 州。行丐取父兄之喪,歸徐營葬。手植松柏,剪髮壞形,廬於墓所。節度使王智興 以狀聞,詔旌表之。

又大中五年,兗州瑕丘縣人鄭神佐女,年二十四,先許適馳雄牙官李玄慶。神 佐亦為官健,戍慶州。時党項叛,神佐戰死,其母先亡,無子。女以父戰歿邊城, 無由得還,乃剪髮壞形,自往慶州護父喪還,至瑕丘縣進賢鄉馬青村,與母合葬。 便廬於墳所,手植松檜,誓不適人。節度使蕭椒以狀奏之曰:“伏以閭里之中,罕 知禮教,女子之性,尤昧義方。鄭氏女痛結窮泉,哀深《陟岵》,投身沙磧,歸父 遺骸,遠自邊陲,得還閭里。感《蓼莪》以積恨,守丘墓以誓心。克彰孝理之仁, 足厲貞方之節。”詔旌表門閭。

贊曰:政教隆平,男忠女貞。禮以自防,義不苟生。彤管有煒,蘭閨振聲。 《關雎》合《雅》,始號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