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卷四十七
作者:魏徵等
○南蠻
南蠻雜類,與華人錯居,曰蜒,曰狼,曰俚,曰獠,曰頠,俱無君長,隨山洞 而居,古先所謂百越是也。其俗斷髮文身,好相攻討,浸以微弱,稍屬於中國,皆 列為郡縣,同之齊人,不復詳載。大業中,南荒朝貢者十餘國,其事跡多湮滅而無 聞。今所存錄,四國而已。
○林邑
林邑之先,因漢末交阯女子徵側之亂,內縣功曹子區連殺縣令,自號為王。無 子,其甥范熊代立,死,子逸立。日南人範文因亂為逸仆隸,遂教之築宮室,造器 械。逸甚信任,使文將兵,極得眾心。文因問其子弟,或奔或徙。及逸死,國無嗣, 文自立為王。其後范佛為晉揚威將軍戴桓所破。宋交州刺史檀和之將兵擊之,深入 其境。至梁、陳,亦通使往來。
其國延袤數千里,土多香木金寶,物產大抵與交阯同。以磚為城,蜃灰塗之, 東向戶。尊官有二:其一曰西那婆帝,其二曰薩婆地歌。其屬官三等:其一曰倫多 姓,次歌倫致帝,次乙他伽蘭。外官分為二百餘部。其長官曰弗羅,次曰可輪,如 牧宰之差也。王戴金花冠,形如章甫,衣朝霞布,珠璣瓔珞,足躡革履,時復錦袍。 良家子侍衛者二百許人,皆執金裝刀。有弓、箭、刀、槊,以竹為弩,傅毒於矢。 樂有琴、笛、琵琶、五弦,頗與中國同。每擊鼓以警眾,吹蠡以即戎。
其人深目高鼻,發拳色黑。俗皆徒跣,以幅布纏身。冬月衣袍。婦人椎髻。施 椰葉席。每有婚媾,令媒者齎金銀釧、酒二壺、魚數頭至女家。於是擇日,夫家會 親賓,歌舞相對。女家請一婆羅門,送女至男家,婿盥手,因牽女授之。王死七日 而葬,有官者三日,庶人一日。皆以函盛屍,鼓舞導從,輿至水次,積薪焚之。收 其餘骨,王則內金甕中,沉之于海,有官者以銅甕,沉之于海口;庶人以瓦,送之 於江。男女皆截髮,隨喪至水次,盡哀而止,歸則不哭。每七日,然香散花,復哭, 盡哀而止。盡七七而罷,至百日、三年,亦如之。人皆奉佛,文字同於天竺。
高祖既平陳,乃遣使獻方物,其後朝貢遂絕。時天下無事,群臣言林邑多奇寶 者。仁壽末,上遣大將軍劉方為驩州道行軍總管,率欽州刺史寧長真、驩州刺史李 暈、開府秦雄步騎萬餘及犯罪者數千人擊之。其王梵志率其徒乘巨象而戰,方軍不 利。方於是多掘小坑,草覆其上,因以兵挑之。梵志悉眾而陣,方與戰,偽北,梵 志逐之,至坑所,其眾多陷,轉相驚駭,軍遂亂。方縱兵擊之,大破之。頻戰輒敗, 遂棄城而走。方入其都,獲其廟主十八枚,皆鑄金為之,蓋其有國十八葉矣。方班 師,梵志復其故地,遣使謝罪,於是朝貢不絕。
○赤土
赤土國,扶南之別種也。在南海中,水行百餘日而達所都。土色多赤,因以為 號。東波羅刺國,西婆羅娑國,南訶羅旦國,北拒大海,地方數千里。其王姓瞿曇 氏,名利富多塞,不知有國近遠。稱其父釋王位出家為道,傳位於利富多塞,在位 十六年矣。有三妻,並鄰國王之女也。居僧祗城,有門三重,相去各百許步。每門 圖畫飛仙、仙人、菩薩之像,縣金花鈴毦,婦女數十人,或奏樂,或捧金花。又飾 四婦人,容飾如佛塔邊金剛力士之狀,夾門而立。門外者持兵仗,門內者執白拂。 夾道垂素網,綴花。王宮諸屋悉是重閣,北戶,北面而坐。坐三重之榻。衣朝霞布, 冠金花冠,垂雜寶瓔珞。四女子立侍,左右兵衛百餘人。王榻後作一木龕,以金銀 五香木雜鈿之。龕後懸一金光焰,夾榻又樹二金鏡,鏡前並陳金甕,甕前各有金香 爐。當前置一金伏牛,牛前樹壹寶蓋,蓋左右皆有寶扇。婆羅門等數百人,東西重 行,相向而坐。其官有薩陀迦羅一人,陀拏達義二人,迦利蜜迦三人,共掌政事; 俱羅末帝一人,掌刑法。每城置那邪迦一人,缽帝十人。
其俗等皆穿耳剪髮,無跪拜之禮。以香油塗身。其俗敬佛,尤重婆羅門。婦人 作髻於項後。男女通以朝霞、朝雲雜色布為衣。豪富之室,恣意華靡,唯金鎖非王 賜不得服用。每婚嫁,擇吉日,女家先期五日,作樂飲酒,父執女手以授婿,七日 乃配焉。既娶則分財別居,唯幼子與父同居。父母兄弟死則剔發素服,就水上構竹 木為棚,棚內積薪,以屍置上。燒香建幡,吹蠡擊鼓以送之,縱火焚薪,遂落於水。 貴賤皆同。唯國王燒訖,收灰貯以金瓶,藏於廟屋。冬夏常溫,雨多霽少,種植無 時,特宜稻、穄、白豆、黑麻,自余物產,多同於交阯。以甘蔗作酒,雜以紫瓜根。 酒色黃赤,味亦香美。亦名椰漿為酒。
煬帝即位,募能通絕域者。大業三年,屯田主事常駿、虞部主事王君政等請使 赤土。帝大悅,賜駿等帛各百匹,時服一襲而遣。齎物五千段,以賜赤土王。其年 十月,駿等自南海郡乘舟,晝夜二旬,每值便風。至焦石山而過,東南泊陵伽缽拔 多洲,西與林邑相對,上有神祠焉。又南行,至師子石,自是島嶼連線。又行二三 日,西望見狼牙須國之山,於是南達雞籠島,至於赤土之界。其王遣婆羅門鳩摩羅 以舶三十艘來迎,吹蠡擊鼓,以樂隋使,進金鎖以纜駿船。月余,至其都,王遣其 子那邪迦請與駿等禮見。先遣人送金盤,貯香花並鏡鑷,金合二枚,貯香油,金瓶 八枚,貯香水,白疊布四條,以擬供使者盥洗。其日未時,那邪迦又將象二頭,持 孔雀蓋以迎使人,並致金花、金盤以藉詔函。男女百人奏蠡鼓,婆羅門二人導路, 至王宮。駿等奉詔書上閣,王以下皆坐。宣詔訖,引駿等坐,奏天竺樂。事畢,駿 等還館,又遣婆羅門就館送食,以草葉為盤,其大方丈。因謂駿曰:“今是大國中 人,非復赤土國矣。飲食疏薄,願為大國意而食之。”後數日,請駿等入宴,儀衛 導從如初見之禮。王前設兩床,床上並設草葉盤,方一丈五尺,上有黃白紫赤四色 之餅,牛、羊、魚、鱉、豬、蝳蝐之肉百餘品。延駿升床,從者坐於地席,各以金 鍾置酒,女樂迭奏,禮遺甚厚。尋遣那邪迦隨駿貢方物,並獻金芙蓉冠、龍腦香。 以鑄金為多羅葉,隱起成文以為表,金函封之,令婆羅門以香花奏蠡鼓而送之。既 入海,見綠魚群飛水上。浮海十餘日,至林邑東南,並山而行。其海水闊千餘步, 色黃氣腥,舟行一日不絕,雲是大魚糞也。循海北岸,達於交止。駿以六年春與 那邪迦於弘農謁帝,大悅,賜駿等物二百段,俱授秉義尉,那邪迦等官賞各有差。
○真臘
真臘國,在林邑西南,本扶南之屬國也。去日南郡舟行六十日,而南接車渠國, 西有硃江國。其王姓剎利氏,名質多斯那。自其祖漸已強盛,至質多斯那,遂兼扶 南而有之。死,子伊奢那先代立。居伊奢那城,郭下二萬餘家。城中有一大堂,是 王聽政之所。總大城三十,城有數千家,各有部帥,官名與林邑同。其王三日一聽 朝,坐五香七寶床,上施寶帳。其帳以文木為竿,象牙、金鈿為壁,狀如小屋,懸 金光焰,有同於赤土。前有金香爐,二人侍側。王著朝霞古貝,瞞絡腰腹,下垂至 脛,頭戴金寶花冠,被真珠瓔珞,足履革屣,耳懸金璫。常服白疊,以象牙為屩。 若露發,則不加瓔珞。臣人服制,大抵相類。有五大臣,一曰孤落支,二曰高相憑, 三曰婆何多陵,四曰舍摩陵,五曰髯多婁,及諸小臣。朝於王者,輒以階下三稽首。 王喚上階,則跪,以兩手抱膊,繞王環坐。議政事訖,跪伏而去。階庭門閣,侍衛 有千餘人,被甲持仗。其國與參半、硃江二國和親,數與林邑、陀桓二國戰爭。其 人行止皆持甲仗,若有征伐,因而用之。其俗非王正妻子,不得為嗣。王初立之日, 所有兄弟並刑殘之,或去一指,或劓其鼻,別處供給,不得仕進。
人形小而色黑。婦人亦有白者。悉拳發垂耳,性氣捷勁。居處器物,頗類赤土。 以右手為淨,左手為穢。每旦澡洗,以楊枝淨齒,讀誦經咒。又澡灑乃食,食罷還 用楊枝淨齒,又讀經咒。飲食多蘇酪、沙糖、秔粟、米餅。欲食之時,先取雜肉羹 與餅相和,手擩而食。娶妻者,唯送衣一具,擇日遣媒人迎婦。男女二家各八日不 出,晝夜燃燈不息。男婚禮畢,即與父母分財別居。父母死,小兒未婚者,以余財 與之。若婚畢,財物入官。其喪葬,兒女皆七日不食,剔發而哭,僧尼、道士、親 故皆來聚會,音樂送之。以五香木燒屍,收灰以金銀瓶盛,送於大水之內。貧者或 用瓦,而以彩色畫之。亦有不焚,送屍山中,任野獸食者。
其國北多山阜,南有水澤,地氣尤熱,無霜雪,饒瘴癘毒蟲。土宜粱稻,少黍 粟,果菜與日南、九真相類。異者有婆那娑樹,無花,葉似柿,實似冬瓜;奄羅樹, 花葉似棗,實似李;毗野樹,花似木瓜,葉似杏,實似楮;婆田羅樹,花葉實並似 棗而小異;歌畢佗樹,花似林檎,葉似榆而厚大,實似李,其大如升。自余多同九 真。海中有魚名建同,四足,無鱗,其鼻如象,吸水上噴,高五六十尺。有浮胡魚, 其形似且,嘴如鸚鵡,有八足。多大魚,半身出水,望之如山。
每五六月中,毒氣流行,即以白豬、白牛、牡羊於城西門外祠之。不然者,五 谷不登,六畜多死,人眾疾疫。近都有陵伽缽婆山,上有神祠,每以兵五千人守衛 之。城東有神名婆多利,祭用人肉。其王年別殺人,以夜祀禱,亦有守衛者千人。 其敬鬼如此。多奉佛法,尤信道士,佛及道士並立像於館。
大業十二年,遣使貢獻,帝禮之甚厚,其後亦絕。
○婆利
婆利國,自交阯浮海,南過赤土、丹丹,乃至其國。國界東西四月行,南北四 十五日行。王姓剎利邪伽,名護濫那婆。官曰獨訶邪挐,次曰獨訶氏挐。國人善投 輪刀,其大如鏡,中有竅,外鋒如鋸,遠以投人,無不中。其餘兵器,與中國略同。 俗類真臘,物產同於林邑。其殺人及盜,截其手,奸者鎖其足,期年而止。祭祀必 以月晦,盤貯酒肴,浮之流水。每十一月,必設大祭。海出珊瑚。有鳥名舍利,解 人語。大業十二年,遣使朝貢,後遂絕。於時南荒有丹丹、盤盤二國,亦來貢方物, 其風俗物產,大抵相類雲。
史臣曰:《禮》云:“南方曰蠻,有不火食者矣。”《書》稱:“蠻夷猾夏。” 《詩》曰:“蠢爾蠻荊。”種類實繁,代為紛梗。自秦並二楚,漢平百越,地窮丹 徼,景極日南,水陸可居,鹹為郡縣。暨乎境分吳、蜀,時經晉、宋,道有污隆, 服叛不一。高祖受命,克平九宇。煬帝纂業,威加八荒。甘心遠夷,志求珍異,故 師出於流求,兵加於林邑,威振殊俗,過於秦、漢遠矣。雖有荒外之功,無救域中 之敗,《傳》曰:“非聖人,外寧必內憂。”誠哉斯言也!
部分譯文
真臘國在林邑國的西南方,本來是扶南國的附屬國。
離日南郡有乘船走六十天的路程,南與車渠國接壤,西與朱江國相鄰。
國王姓剎利,名叫質多斯那。
從他的祖父開始逐漸強大興旺起來,到質多斯那時,就兼併了扶南國而歸為己有。
質多斯那死後,他的兒子伊奢那先繼承王位,居住在伊奢那城,城中共有兩萬多戶人家。
城中有一座大殿堂,這是國王聽政的地方。
全國有大城三十座,每城有幾千戶人家,各有官員,官職名稱與林邑國的官職名稱相同。
國王三天上一次朝,上朝時坐在五香七寶床上,床上懸掛寶帳。
那寶帳用彩木做撐竿,象牙、金鈿做壁,形狀像小屋一樣,擺動時金光閃閃,如同紅玉一般。
面前擺有金香爐,兩個侍衛分站兩側。
國王身著古貝朝霞衣,腰腹圍著彩服,向下垂到小腿,頭戴金寶花帽,身上披滿珍珠瓔珞,腳穿皮靴,耳上掛著金王當。
平常穿白疊服,用象牙做拖鞋。
如果不帶帽子,就不披掛珍珠瓔珞。
官與民的穿著,大體相似。
真臘國有五個大臣,第一個叫孤落支,第二個叫高相憑,第三個叫婆何多陵,第四個叫舍摩陵,第五個叫髯多婁,還有眾多小臣。
朝見國王時,就在台階下叩三下頭。
國王叫進殿,大臣才上台階,進殿後大臣就跪著,用兩手抱著胳膊,在國王周圍坐著。
參議政事完畢,跪趴著離開國王。
朝廷台階門閣,衛士有一千多人,都身披鎧甲手拿兵器。
真臘國跟參半、朱江兩國結親和好,而多次跟林邑、陀桓兩國發生戰爭。
就在平時他們也都披鎧甲,手持兵器,如果發生征戰,就用武器。
真臘國的風俗是:不是國王正妻的兒子,不能作為王位的繼承人。
國王初即王位的那一天,所有弟兄同時用刑,使他們殘廢,有的割去一個手指,有的割掉鼻子,並發放到邊遠地方,供給他們生活費用,不允許他們做官。
真臘國人的體形矮小,膚色黑,而女人中也有白膚色的。
真臘國人都捲曲著頭髮,垂到耳下。
行動敏捷,性格剛勁。
家具器物的色彩跟赤玉的色彩很相似。
他們認為右手潔淨,左手污穢。
每天早晨洗漱,用楊樹枝漱口之後,誦讀經文。
再洗漱然後才吃早飯,吃完又用楊樹枝淨齒,再誦讀經文。
多吃蘇酪、沙糖、禾亢粟、米餅。
吃的時候,先拿熟雜肉羹跟米餅之類食物相混和,用手捏成團吃。
娶媳婦的人,只送一套衣服作為聘禮,再選擇吉日讓媒人將新娘接到男家。
迎親後男女兩家八天內家人不準外出,日夜點燈不滅。
男子結婚後,就與父母分家產,另起爐灶生活。
父母死後還有未結婚的小兒子,就將剩餘的家產給予他。
如果兒子們全結了婚,剩餘財物就歸官府所有。
給父母辦喪事時,兒女們都七天不吃東西,剃光頭髮哭喪,僧人尼姑、道士、親戚朋友都來聚會,並奏樂送葬。
用五香木將屍體火化,把骨灰用金銀瓶裝著,投入大水之中。
貧窮人家有的用瓦罐裝骨灰,並在瓦罐上塗上彩圖。
也有不火化的,直接把屍體送到山上,任野獸食用。
真臘國北方有很多山峰,南面是水澤,氣溫相當高,全年沒有霜雪,多有瘴氣,經常流行瘧疾等傳染病,毒蜂蜇人時有發生。
水土適宜種植高粱稻穀,很少種植黍子玉米,水果、蔬菜品種跟日南、九真國大抵相同。
不同的是:種有婆那娑樹,不開花,葉子像柿子葉,果實像冬瓜;奄羅樹,花和葉像棗樹,果實像李子;毗野樹,花像木瓜,葉像杏子,果實像楮樹的果實;婆田羅樹,花、葉、果實都極像棗樹而略有不同;歌畢他樹,花像林禽,葉子像榆樹葉而較肥大,果實像李子,有升那樣大。
其餘的樹種跟九真國大多相同。
海里有一種魚,名叫建同,有四隻腳,沒有鱗,它的鼻子似象鼻,吸水後,向上噴水高達五六丈。
還有一種叫浮胡魚,它的形狀像魚且,嘴像鸚鵡,長有八隻腳。
海里有很多很大的魚,大魚躍出水面半截身子,看上去像山。
每年的五六月里,當毒氣流行時,真臘國人就把白豬、白牛、牡羊作為祭品放到城西門外祭祀。
如果不像這樣做,那么五穀就不能豐收,六畜大多死亡,很多人就要患病。
都城附近有陵伽缽婆山,山上有神廟,常年用五千衛士守衛著它。
都城的東面,有個名叫婆多利的神,其祭品用的是人肉。
國王年年殺人,在夜晚用人肉祭祀神仙。
有的神廟的守衛有上千人。
真臘國就像這樣崇敬鬼神。
他們大多信奉佛法,尤其信奉道士,把佛和道士的像同時立在廟宇里。
隋煬帝大業十二年(616),真臘國王派使者向隋朝進貢,隋煬帝盛情款待,此後再沒有向隋朝進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