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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十六章

作者:房玄齡等

劉頌,字子雅,廣陵人,漢廣陵厲王胥之後也。世為名族。同郡有雷、蔣、谷、魯四姓,皆出其下,時人為之語曰“雷、蔣、谷、魯,劉最為祖。”父觀,平陽太守。頌少能辨物理,為時人所稱。察孝廉,舉秀才,皆不就。文帝闢為相府掾,奉使於蜀。時蜀新平,人飢土荒,頌表求振貸,不待報而行,由是除名。武帝踐阼,拜尚書三公郎,典科律,申冤訟。累遷中書侍郎。鹹寧中,詔頌與散騎郎白褒巡撫荊、揚,以奉使稱旨,轉黃門郎。遷議郎,守廷尉。時尚書令史扈寅非罪下獄,詔使考竟,頌執據無罪,寅遂得免,時人以頌比張釋之。在職六年,號為詳平。會滅吳,諸將爭功,遣頌校其事,以王渾為上功,王浚為中功。帝以頌持法失理,左遷京兆太守,不行,轉任河內。臨發,上便宜,多所納用。郡界多公主水碓,遏塞流水,轉為浸害,頌表罷之,百姓獲其便利。尋以母憂去職。服闋,除淮南相。在官嚴整,甚有政績。舊修芍陂,年用數萬人,豪強兼併,孤貧失業,頌使大小戮力,計功受分,百姓歌其平惠。

頌在郡,上疏曰:

臣昔忝河內,臨辭受詔:“卿所言悉要事,宜大小數以聞。恆苦多事,或不能悉有報,勿以為疑。”臣受詔之日,喜懼交集,益思自竭,用忘其鄙,願以螢燭,增暉重光。到郡草具所陳如左,未及書上,會臣嬰丁天罰,寢頓累年,今謹封上前事。臣雖才不經國,言淺多違,猶願陛下垂省,使臣微誠得經聖鑒,不總棄於常案。如有足采,冀補萬一。

伏見詔書,開啟土宇,以支百世,封建戚屬,鹹出之籓,夫豈不懷,公理然也。樹國全制,始成於今,超秦、漢、魏氏之局節,紹五帝三代之絕跡。功被無外,光流後裔,巍巍盛美,三五之君殆有慚德。何則?彼因自然而就之,異乎絕跡之後更創之。雖然,封幼稚皇子於吳、蜀,臣之愚慮,謂未盡善。夫吳、越剽輕,庸、蜀險絕,此故變釁之所出,易生風塵之地。且自吳平以來,東南六州將士更守江表,此時之至患也。又內兵外守,吳人有不自信之心,宜得壯主以鎮撫之,使內外各安其舊。又孫氏為國,文武眾職,數擬天朝,一旦堙替,同於編戶。不識所蒙更生之恩,而災困逼身,自謂失地,用懷不靖。今得長王以臨其國,隨才授任,文武並敘,士卒百役不出其鄉,求富貴者取之於國內。內兵得散,新邦乂安,兩獲其所,於事為宜。宜取同姓諸王年二十以上人才高者,分王吳、蜀。以其去近就遠,割裂土宇,令倍於舊。以徙封故地,用王幼稚,須皇子長乃遣君之,於是無晚也。急所須地,交得長主,此事宜也。臣所陳封建,今大義已舉,然餘眾事,儻有足采,以參成制,故皆並列本事。

臣聞:不憚危悔之患,而願獻所見者,盡忠之臣也;垂聽逆耳,甘納苦言者,濟世之君也。臣以期運,幸遇無諱之朝。雖嘗抗疏陳辭,泛論政體,猶未悉所見,指言得失,徒荷恩寵,不異凡流。臣竊自愧,不盡忠規,無以上報,謹列所見如左。臣誠未自許所言必當,然要以不隱所懷為上報之節。若萬一足采,則微臣更生之年;如皆瞽妄,則國之福也。願陛下缺半日之間,垂省臣言。

伏惟陛下雖應天順人,龍飛踐阼,為創基之主,然所遇之時,實是叔世。何則?漢末陵遲,閹豎用事,小人專朝,君子在野,政荒眾散,遂以亂亡。魏武帝以經略之才,撥煩理亂,兼肅文教,積數十年,至於延康之初,然後吏清下順,法始大行。逮至文、明二帝,奢淫驕縱,傾殆之主也。然內盛台榭聲色之娛,外當三方英豪嚴敵,事成克舉,少有愆違,其故何也?實賴前緒,以濟勳業。然法物政刑,固已漸穨矣。自嘉平之初,晉祚始基,逮於鹹熙之末,其間累年。雖鈇鉞屢斷,翦除凶醜,然其存者鹹蒙遭時之恩,不軌於法。泰始之初,陛下踐阼,其所服乘皆先代功臣之胤,非其子孫,則其曾玄。古人有言,膏粱之性難正,故曰時遇叔世。當此之秋,天地之位始定,四海洗心整綱之會也。然陛下猶以用才因宜,法寬有由,積之在素,異於漢、魏之先。三祖崛起,易朝之為,未可一旦直繩御下,誠時宜也。然至所以為政,矯世眾務,自宜漸出公塗,法正威斷,日遷就肅。譬由行舟,雖不橫截迅流,然俄向所趣,漸靡而往,終得其濟。積微稍著,以至於今,可以言政。而自泰始以來,將三十年,政功美績,未稱聖旨,凡諸事業,不茂既往。以陛下明聖,猶未及叔世之弊,以成始初之隆,傳之後世,不無慮乎!意者,臣言豈不少概聖心夫!

顧惟萬載之事,理在二端。天下大器,一安難傾,一傾難正。故慮經後世者,必精目下之政,政安遺業,使數世賴之。若乃兼建諸侯而樹籓屏,深根固蒂,則祚延無窮,可以比跡三代。如或當身之政,遺風餘烈不及後嗣,雖樹親戚,而成國之制不建,使夫後世獨任智力以安大業。若未盡其理,雖經異時,憂責猶追在陛下,將如之何!願陛下善當今之政,樹不拔之勢,則天下無遺憂矣。

夫聖明不世及,後嗣不必賢,此天理之常也。故善為天下者,任勢而不任人。任勢者,諸侯是也;任人者,郡縣是也。郡縣之察,小政理而大勢危;諸侯為邦,近多違而遠慮固。聖王推終始之弊,,權輕重之理,包彼小違以據大安,然後足以籓固內外,維鎮九服。夫武王聖主也,成王賢嗣也,然武王不恃成王之賢而廣封建者,慮經無窮也。且善言今者,必有驗之於古。唐、虞以前,書文殘缺,其事難詳。至於三代,則並建明德,及興王之顯親,列爵五等,開國承家,以籓屏帝室,延祚久長,近者五六百歲,遠者僅將千載。逮至秦氏,罷侯置守,子弟不分尺土,孤立無輔,二世而亡。漢承周、秦之後,雜而用之,前後二代各二百餘年。揆其封建不用,雖強弱不適,制度舛錯,不盡事中,然跡其衰亡,恆在同姓失職,諸侯微時,不在強盛。昔呂氏作亂,幸賴齊、代之援,以寧社稷。七國叛逆,梁王捍之,卒弭其難。自是之後,威權削奪,諸侯止食租奉,甚者至乘牛車。是以王莽得擅本朝,遂其奸謀,傾盪天下,毒流生靈。光武紹起,雖封樹子弟,而不建成國之制,祚亦不延。魏氏承之,圈閉親戚,幽囚子弟,是以神器速傾,天命移在陛下。長短之應,禍福之徵,可見於此。又魏氏雖正位居體,南面稱帝,然三方未賓,正朔有所不加,實有戰國相持之勢。大晉之興,宣帝定燕,太祖平蜀,陛下滅吳,可謂功格天地,土廣三王,舟車所至,人跡所及,皆為臣妾,四海大同,始於今日。宜承大勛之籍,及陛下聖明之時,開啟土宇,使同姓必王,建久安於萬載,垂長世於無窮。

臣又聞國有任臣則安,有重臣則亂。而王制,人君立子以嫡不以長,立嫡以長不以賢,此事情之不可易者也。而賢明至少,不肖至眾,此固天理之常也。物類相求,感應而至,又自然也。是以暗君在位,則重臣盈朝;明後臨政,則任臣列職。夫任臣之與重臣,俱執國統而立斷者也。然成敗相反,邪正相背,其故何也?重臣假所資以樹私,任臣因所籍以盡公。盡公者,政之本也;樹私者,亂之源也。推斯言之,則泰日少,亂日多,政教漸穨,欲國之無危,不可得也。又非徒唯然而已。借令愚劣之嗣,蒙先哲之遺緒,得中賢之佐,而樹國本根不深,無乾輔之固,則所謂任臣者化而為重臣矣。何則?國有可傾之勢,則執權者見疑,眾疑難以自信,而甘受死亡者非人情故也。若乃建基既厚,籓屏強御,雖置幼君赤子而天下不懼,曩之所謂重臣者,今悉反忠而為任臣矣。何則?理無危勢,懷不自猜,忠誠得著,不惕於邪故也。聖王知賢哲之不世及,故立相持之勢以御其臣。是以五等既列,臣無忠慢,同於竭節,以徇其上。群後既建,繼體賢鄙,亦均一契,等於無慮。且樹國苟固,則所任之臣,得賢益理,次委中智,亦足以安。何則?勢固易持故也。

然則建邦苟盡其理,則無向不可。是以周室自成、康以下,逮至宣王,宣王之後,到於赧王,其間歷載,朝無名臣,而宗廟不隕者,諸侯維持之也。故曰,為社稷計,莫若建國。夫邪正逆順者,人心之所系服也。今之建置,宜審量事勢,使諸侯率義而動,同忿俱奮,令其力足以維帶京邑。若包藏禍心,惕於邪而起,孤立無黨,所蒙之籍不足獨以有為。然齊此甚難,陛下宜與達古今善識事勢之士深共籌之。建侯之理,使君樂其國,臣榮其朝,各流福祚,傳之無窮。上下一心,愛國如家,視百姓如子,然後能保荷天祿,兼翼王室。今諸王裂土,皆兼於古之諸侯,而君賤其爵,臣恥其位,莫有安志,其故何也?法同郡縣,無成國之制故也。今之建置,宜使率由舊章,一如古典。然人心繫常,不累十年,好惡未改,情願未移。臣之愚慮,以為宜早創大制,遲回眾望,猶在十年之外,然後能令君臣各安其位,榮其所蒙,上下相持,用成籓輔。如今之為,適足以虧天府之藏,徒棄谷帛之資,無補鎮國衛上之勢也。

古者封建既定,各有其國,後雖王之子孫,無復尺土,此今事之必不行者也。若推親疏,轉有所廢,以有所樹,則是郡縣之職,非建國之制。今宜豫開此地,令十世之內,使親者得轉處近。十世之遠,近郊地盡,然後親疏相維,不得復如十世之內。然猶樹親有所,遲天下都滿,已彌數百千年矣。今方始封而親疏倒施,甚非所宜。宜更大量天下土田方里之數,都更裂土分人,以王同姓,使親疏遠近不錯其宜,然後可以永安。古者封國,大者不過土方百里,然後人數殷眾,境內必盈其力,足以備充制度。今雖一國周環近將千里,然力實寡,不足以奉國典。所遇不同,故當因時制宜,以盡事適今。宜令諸王國容少而軍容多,然於古典所應有者悉立其制,然非急所須,漸而備之,不得頓設也。須車甲器械既具,群臣乃服彩章;倉廩已實,乃營宮室;百姓已足,乃備官司;境內充實,乃作禮樂。唯宗廟社稷,則先建之。至於境內之政,官人用才,自非內史、國相命於天子,其餘眾職及死生之斷、谷帛資實、慶賞刑威、非封爵者,悉得專之。今臣所舉二端,蓋事之大較,其所不載,應在二端之屬者,以此為率。今諸國本一郡之政耳,若備舊典,則官司以數,事所不須,而以虛制損實力。至於慶賞刑斷,所以衛下之權,不重則無以威眾人而衛上。故臣之愚慮,欲令諸侯權具,國容少而軍容多,然亦終於必備今事為宜。

周之建侯,長享其國,與王者並,遠者僅將千載,近者猶數百年;漢之諸王,傳祚暨至曾玄。人性不甚相遠,古今一揆,而短長甚違,其故何邪?立意本殊而制不同故也。周之封建,使國重於君,公侯之身輕於社稷,故無道之君不免誅放。敦興滅繼絕之義,故國祚不泯。不免誅放,則群後思懼;胤嗣必繼,是無亡國也。諸侯思懼,然後軌道,下無亡國,天子乘之,理勢自安,此周室所以長在也。漢之樹置君國,輕重不殊,故諸王失度,陷於罪戮,國隨以亡。不崇興滅繼絕之序,故下無固國。下無固國,天子居上,勢孤無輔,故奸臣擅朝,易傾大業。今宜反漢之弊,修周舊跡。國君雖或失道,陷於誅絕,又無子應除,苟有始封支胤,不問遠近,必紹其祚。若無遺類,則虛建之,須皇子生,以繼其統,然後建國無滅。又班固稱“諸侯失國亦猶網密”,今又宜都寬其檢。且建侯之理,本經盛衰,大制都定,班之群後,著誓丹青,書之玉版,藏之金匱,置諸宗廟,副在有司。寡弱小國猶不可危,豈況萬乘之主!承難傾之邦而加其上,則自然永久居重固之安,可謂根深華岳而四維之也。臣之愚,願陛下置天下於自安之地,寄大業於固成之勢,則可以無遺憂矣。

今閻閭少名士,官司無高能,其故何也?清議不肅,人不立德,行在取容,故無名士。下不專局,又無考課,吏不竭節,故無高能。無高能,則有疾世事;少名士,則後進無準,故臣思立吏課而肅清議。夫欲富貴而惡貧賤,人理然也。聖王大諳物情,知不可去,故直同公私之利,而詭其求道,使夫欲富者必先由貧,欲貴者必先安賤。安賤則不矜,不矜然後廉恥厲;守貧者必節慾,節慾然後操全。以此處務,乃得盡公。盡公者,富貴之徒也。為無私者終得其私,故公私之利同也。今欲富者不由貧自得富,欲貴者不安賤自得貴,公私之塗既乖,而人情不能無私,私利不可以公得,則恆背公而橫務。是以風節日穨,公理漸替,人士富貴,非軌道之所得。以此為政,小大難期。然教穨來既久,難反一朝。又世放都靡,營欲比肩,群士渾然,庸行相似,不可頓肅,甚殊黜陟也。且教不求盡善,善在抑尤,同侈之中,猶有甚泰。使夫昧適情之樂者,捐其顯榮之貴,俄在不鮮之地;約己潔素者,蒙儉德之報,列於清官之上。二業分流,令各有蒙。然俗放都奢,不可頓肅,故臣私慮,願先從事於漸也。

天下至大,萬事至眾,人君至少,同於天日,故非垂聽所得周覽。是以聖王之化,執要而已,委務於下而不以事自嬰也。分職既定,無所與焉,非憚日昃之勤,而牽於逸豫之虞,誠以政體宜然,事勢致之也。何則?夫造創謀始,逆暗是非,以別能否,甚難察也。既以施行,因其成敗,以分功罪,甚易識也。易識在考終,難察在造始,故人君恆居其易則安,人臣不處其難則亂。今陛下每精事始而略於考終,故群吏慮事懷成敗之懼輕,飾文采以避目下之譴重,此政功所以未善也。今人主能恆居易執要以御其下,然後人臣功罪形於成敗之徵,無逃其誅賞。故罪不可蔽,功不可誣。功不可誣,則能者勸;罪不可蔽,則違慢日肅,此為國之大略也。臣竊惟陛下聖心,意在盡善,懼政有違,故精事始,以求無失。又以眾官勝任者少,故不委務,寧居日昃也。臣之愚慮,竊以為今欲盡善,故宜考終。何則?精始難校故也。又群官多不勝任,亦宜委務,使能者得以成功,不能者得以著敗。敗著可得而廢,功成可得遂任,然後賢能常居位以善事,暗劣不得以尸祿害政。如此不已,則勝任者漸多,經年少久,即群司遍得其人矣。此校才考實,政之至務也。今人主不委事仰成,而與諸下共造事始,則功罪難分。下不專事,居官不久,故能否不別。何以驗之?今世士人決不悉良能也,又決不悉疲軟也。然今欲舉一忠賢,不知所賞;求一負敗,不知所罰。及其免退,自以犯法耳,非不能也。登進者自以累資及人間之譽耳,非功實也。若謂不然,則當今之政未稱聖旨,此其征也。陛下御今法為政將三十年,而功未日新,其咎安在?古人有言:“琴瑟不調,甚者必改而更張。”凡臣所言,誠政體之常,然古今異宜,所遇不同。陛下縱未得盡仰成之理,都委務於下,至如今事應奏御者,蠲除不急,使要事得精可三分之二。

古者六卿分職,冢宰為師。秦、漢已來,九列執事,丞相都總。今尚書制斷,諸卿奉成,於古制為重,事所不須,然今未能省並。可出眾事付外寺,使得專之,尚書為其都統,若丞相之為。惟立法創製,死生之斷,除名流徙,退免大事,及連度支之事,台乃奏處。其餘外官皆專斷之,歲終台閤課功校簿而已。此為九卿造創事始,斷而行之,尚書書主,賞罰繩之,其勢必愈考成司非而已。於今親掌者動受成於上,上之所失,不得復以罪下,歲終事功不建,不知所責也。夫監司以法舉罪,獄官案劾盡實,法吏據辭守文,大較雖同,然至於施用,監司與夫法獄體宜小異。獄官唯實,法吏唯文,監司則欲舉大而略小。何則?夫細過微闕,謬妄之失,此人情之所必有,而悉糾以法,則朝野無全人,此所謂欲理而反亂者也。

故善為政者綱舉而網疏,綱舉則所羅者廣,網疏則小必漏,所羅者廣則為政不苛,此為政之要也。而自近世以來,為監司者,類大綱不振而微過必舉。微過不足以害政,舉之則微而益亂;大綱不振,則豪強橫肆,豪強橫肆,則百姓失職矣,此錯所急而倒所務之由也。今宜令有司反所常之政,使天下可善化。及此非難也,人主不善碎密之案,必責犯強舉尤之奏,當以盡公,則害政之奸自然禽矣。夫大奸犯政而亂兆庶之罪者,類出富強,而豪富者其力足憚,其貨足欲,是以官長顧勢而頓筆。下吏縱奸,懼所司之不舉,則謹密網以羅微罪。使奏劾相接,狀似盡公,而撓法不亮固已在其中矣。非徒無益於政體,清議乃由此而益傷。古人有言曰:“君子之過,如日之蝕焉。”又曰:“過而能改”又曰“不貳過”。凡此數者,皆是賢人君子不能無過之言也。苟不至於害政,則皆天網之所漏;所犯在甚泰,然後王誅所必加,此舉罪淺深之大例者也。

故君子得全美以善事,不善者必夷戮以警眾,此為政誅赦之準式也。何則?所謂賢人君子,苟不能無過,小疵不可以廢其身,而輒繩以法,則愧於明時。何則?雖有所犯,輕重甚殊,於士君子之心受責不同而名不異者,故不軌之徒得引名自方,以惑眾聽,因名可亂,假力取直,故清議益傷也。凡舉過彈違,將以肅風論而整世教,今舉小過,清議益穨。是以聖人深識人情而達政體,故其稱曰:“不以一眚掩大德。”又曰:“赦小過,舉賢才。”又曰:“無求備於一人。”故冕而前旒,充纊塞耳,意在善惡之報必取其尤,然後簡而不漏,大罪必誅,法禁易全也。何則?害法在犯尤,而謹搜微過,何異放兕豹於公路,而禁鼠盜於隅隙。古人有言,“鈇鉞不用而刀鋸日弊,不可以為政”,此言大事緩而小事急也。時政所失,少有此類,陛下宜反而求之,乃得所務也。

夫權制不可以經常,政乖不可以守安,此言攻守之術異也。百姓雖愚,望不虛生,必因時而發。有因而發,則望不可奪;事變異前,則時不可違。明聖達政,應赴之速,不及下車,故能動合事機,大得人情。昔魏武帝分離天下,使人役居戶,各在一方;既事勢所須,且意有曲為,權假一時,以赴所務,非正典也。然逡巡至今,積年未改,百姓雖身丁其困,而私怨不生,誠以三方未悉盪並,知時未可以求安息故也。是以甘役如歸,視險若夷。至於平吳之日,天下懷靜,而東南二方,六州郡兵,將士武吏,戍守江表,或給京城運漕,父南子北,室家分離,鹹更不寧。又不習水土,運役勤瘁,並有死亡之患,勢不可久。此宜大見處分,以副人望。魏氏錯役,亦應改舊。此二者各盡其理,然黔首感恩懷德,謳吟樂生必十倍於今也。自董卓作亂以至今,近出百年,四海勤瘁,丁難極矣。六合渾並,始於今日,兆庶思寧,非虛望也。然古今異宜,所遇不同,誠亦未可以希遵在昔,放息馬牛。然使受百役者不出其國,兵備待事其鄉,實在可為。縱復不得悉然為之,苟盡其理,可靜三分之二,吏役可不出千里之內。但如斯而已,天下所蒙已不訾矣。

政務多端,世事之未盡理者,難遍以疏舉,振領總綱,要在三條。凡政欲靜,靜在息役,息役在無為。倉廩欲實,實在利農,利農在平糴。為政欲著信,著信在簡賢,簡賢在官久。官久非難也,連其班級,自非才宜,不得傍轉以終其課,則事善矣。平糴已有成制,其未備者可就周足,則谷積矣。無為匪他,卻功作之勤,抑似益而損之利。如斯而已,則天下靜矣。此三者既舉,雖未足以厚化,然可以為安有餘矣。夫王者之利,在生天地自然之財,農是也。所立為指於此,事誠有功益。苟或妨農,皆務所息,此悉似益而損之謂也。然今天下自有事所必須,不得止已,或用功甚少而所濟至重。目下為之,雖少有廢,而計終已大益。農官有十百之利,及有妨害,在始似如未急,終作大患,宜逆加功,以塞其漸。如河、汴將合,沈萊苟善,則役不可息。諸如此類,亦不得已已。然事患緩急,權計輕重,自非近如此類,準以為率,乃可興為,其餘皆務在靜息。然能善算輕重,權審其宜,知可興可廢,甚難了也,自非上智遠才,不乾此任。夫創業之美,勛在垂統,使夫後世蒙賴以安。其為安也,雖昏猶明,雖愚若智。濟世功者,實在善化之為,要在靜國。至夫修飾宮署,凡諸作役務為恆傷過泰,不患不舉,此將來所不須於陛下而自能者也。至於仰蒙前緒,所憑日月者,實在遺風系人心,餘烈匡幼弱,而今勤所不須,以傷所憑。鈞此二者,何務孰急,陛下少垂恩回慮,詳擇所安,則大理盡矣。

世之私議,竊比陛下於孝文。臣以為聖德隆殺,將在乎後,不在當今。何則?陛下龍飛鳳翔,應期踐阼,有創業之勛矣。掃滅強吳,奄征南海,又有之矣。以天子之貴,而躬行布衣之所難,孝儉之德,冠於百王,又有之矣。履宜無細,動成軌度,又有之矣。若善當身之政,建籓屏之固,使晉代久長,後世仰瞻遺蹟,校功考事,實與湯、武比隆,何孝文足雲!臣之此言,非臣下褒上虛美常辭,其事實然。若所以資為安之理,或未盡善,則恐良史書勛,不得遠盡弘美,甚可惜也。然不可使夫知政之士得參聖慮,經年少久,終必有成。願陛下少察臣言。

又論肉刑,見《刑法志》。詔答曰:“得表陳封國之制,宜如古典,任刑齊法,宜復肉刑,及六州將士之役,居職之宜,諸所陳聞,具知卿之乃心為國也。動靜數以聞。”

元康初,從準南王允入朝。會誅楊駿,頌屯衛殿中,其夜,詔以頌為三公尚書。又上疏論律令事,為時論所美。久之,轉吏部尚書,建九班之制,欲令百官居職希遷,考課能否,明其賞罰。賈郭專朝,仕者欲速,竟不施行。

及趙王倫之害張華也,頌哭之甚慟。聞華子得逃,喜曰:“茂先,卿尚有種也!”倫黨張林聞之,大怒,憚頌持正而不能害也。孫秀等推崇倫功,宜加九錫,百僚莫敢異議。頌獨曰:“昔漢之錫魏,魏之錫晉,皆一時之用,非可通行。今宗廟乂安,雖嬖後被退,勢臣受誅,周勃誅諸呂而尊孝文,霍光廢昌邑而奉孝宣,並無九錫之命。違舊典而習權變,非先王之制。九錫之議,請無所施。”張林積忿不已,以頌為張華之黨,將害之。孫秀曰:“誅張、裴已傷時望,不可復誅頌。”林乃止。於是以頌為光祿大夫,門施行馬。尋病卒,使使者弔祭,賜錢二十萬、朝服一具,謚曰貞。中書侍郎劉沈議,頌當時少輩,應贈開府。孫秀素恨之,不聽。頌無子,養弟和子雍早卒,更以雍弟詡子焉為嫡孫,襲封。永康元年,詔以頌誅賈謐督攝眾事有功,追封梁鄒縣侯,食邑千五百戶。

頌弟彪字仲雅,參安東軍事。伐吳,獲張悌,累官積弩將軍。及武庫火,彪建計斷屋,得出諸寶器。歷荊州刺史。次弟仲字世混,歷黃門郎、滎陽太守,未之官,卒。

初,頌嫁女臨淮陳矯,矯本劉氏子,與頌近親,出養於姑,改姓陳氏。中正劉友譏之,頌曰:“舜後姚虞、陳田本同根系,而世皆為婚,禮律不禁。今與此同義,為婚可也。”友方欲列上,為陳騫所止,故得不劾。頌問明法掾陳默、蔡畿曰:“鄉里誰最屈?”二人俱云:“劉友屈。”頌作色呵之,畿曰:“友以私議冒犯明府為非,然鄉里公論稱屈。”友辟公府掾、尚書郎、黃沙御史。

李重字茂曾,江夏鍾武人也。父景,秦州刺史、都亭定侯。重少好學,有文辭;早孤,與群弟居,以友愛著稱。弱冠為本國中正,遜讓不行。後為始平王文學,上疏陳九品曰:“先王議制,以時因革,因革之理,唯變所適。九品始於喪亂,軍中之政,誠非經國不刊之法也。且其檢防轉碎,征刑失實,故朝野之論,僉謂驅動風俗,為弊已甚。而至於議改,又以為疑。臣以革法創製,當先盡開塞利害之理,舉而錯之,使體例大通而無否滯亦未易故也。古者諸侯之治,分土有常,國有定主,人無異望,卿大夫世祿,仕無出位之思,臣無越境之交,上下體固,人德歸厚。秦反斯道,罷侯置守,風俗淺薄,自此來矣。漢革其弊,斟酌周、秦,並建侯守,亦使分土有定,而牧司必各舉賢,貢士任之鄉議,事合聖典,比蹤三代。方今聖德之隆,光被四表,兆庶顒顒,欣睹太平。然承魏氏凋弊之跡,人物播越,仕無常朝,人無定處,郎吏蓄于軍府,豪右聚於都邑,事體駁錯,與古不同。謂九品既除,宜先開移徙,聽相併就。且明貢舉之法,不濫於境外,則冠帶之倫將不分而自均,即土斷之實行矣。又建樹官司,功在簡久。階級少,則人心定;久其事,則政化成而能否著,此三代所以直道而行也。以為選例九等,當今之要,所宜施用也。聖王知天下之難,常從事於其易,故寄隱括於閭伍,則邑屋皆為有司。若任非所由,事非所核,則雖竭聖智,猶不足以贍其事。由此而觀,誠令二者既行,即人思反本,修之於鄉,華競自息,而禮讓日隆矣。”

遷太子舍人,轉尚書郎。時太中大夫恬和表陳便宜,稱漢孔光、魏徐幹等議,使王公已下制奴婢限數,及禁百姓賣田宅。中書啟可,屬主者為條制。重奏曰:“先王之制,士農工商有分,不遷其業,所以利用厚生,各肆其力也。《周官》以土均之法,經其土地井田之制,而辨其五物九等貢賦之序,然後公私制定,率土均齊。自秦立阡陌,建郡縣,而斯制已沒。降及漢、魏,因循舊跡,王法所峻者,唯服物車器有貴賤之差,令不僭擬以亂尊卑耳。至於奴婢私產,則實皆未嘗曲為之立限也。八年《己巳詔書》申明律令,諸士卒百工以上,所服乘皆不得違制。若一縣一歲之中,有違犯者三家,洛陽縣十家已上,官長免。如詔書之旨,法制已嚴。今如和所陳而稱光、乾之議,此皆衰世逾侈,當時之患。然盛漢之初不議其制,光等作而不行,非漏而不及,能而不用也。蓋以諸侯之軌既滅,而井田之制未復,則王者之法不得制人之私也。人之田宅既無定限,則奴婢不宜偏制其數,懼徒為之法,實碎而難檢。方今聖明垂制,每尚簡易,法禁已具,和表無施。”

又司隸校尉石鑒奏,鬱林太守介登役使所監,求召還;尚書荀愷以為遠郡非人情所樂,奏登貶秩居官。重駁曰:“臣聞立法無制,所以齊眾檢邪,非必曲尋事情,而理無所遺也。故所滯者寡,而所濟者眾。今如登郡比者多,若聽其貶秩居官,動為準例,懼庸才負遠,必有黷貨之累,非所以肅清王化,輯寧殊域也。臣愚以為宜聽鑒所上,先召登還,且使體例有常,不為遠近異制。”詔從之。

太熙初,遷廷尉平。駁廷尉奏邯鄲醉等,文多不載。再遷中書郎,每大事及疑議,輒參以經典處決,多皆施行。遷尚書吏部郎,務抑華競,不通私謁,特留心隱逸,由是群才畢舉。拔用北海西郭湯、琅邪劉珩、燕國霍原、馮翊吉謀等為秘書郎及諸王文學,故海內莫不歸心。時燕國中正劉沈舉霍原為寒素,司徒府不從,沈又抗詣中書奏原,而中書復下司徒參論。司徒左長史荀組以為:“寒素者,當謂門寒身素,無世祚之資。原為列侯,顯佩金紫,先為人間流通之事,晚乃務學,少長異業,年逾始立,草野之譽未洽,德禮無聞,不應寒素之目。”重奏曰:“案如《癸酉詔書》,廉讓宜崇,浮競宜黜。其有履謙寒素靖恭求己者,應有以先之。如詔書之旨,以二品系資,或失廉退之士,故開寒素以明尚德之舉。司徒總御人倫,實掌邦教,當務峻準評,以一風流。然古之厲行高尚之士,或棲身岩穴,或隱跡丘園,或克己復禮,或耄期稱道,出處默語,唯義所在。未可以少長異操,疑其所守之美,而遠同終始之責,非所謂擬人必於其倫之義也。誠當考之於邦黨之倫,審之於任舉之主。沈為中正,親執銓衡。陳原隱居求志,篤古好學,學不為利,行不要名,絕跡窮山,韞韣道藝,外無希世之容,內全遁逸之節,行成名立,搢紳慕之,委質受業者千里而應,有孫、孟之風,嚴、鄭之操。始舉原,先諮侍中、領中書監華,前州大中正、後將軍嬰,河南尹軼。去三年,諸州還朝,幽州刺史許猛特以原名聞,擬之西河,求加徵聘。如沈所列,州黨之議既舉,又刺史班詔表薦,如此而猶謂草野之譽未洽,德禮無聞,舍所征檢之實,而無明理正辭,以奪沈所執。且應二品,非所求備。但原定志窮山,修述儒道,義在可嘉。若遂抑替,將負幽邦之望,傷敦德之教。如詔書所求之旨,應為二品。”詔從之。

重與李毅同為吏部郎,時王戎為尚書,重以清尚見稱,毅淹通有智識,雖二人操異,然俱處要職,戎以識會待之,各得其所。毅字茂彥,舊史闕其行事。於時內官重,外官輕,兼階級繁多,重議之,見《百官志》。又上疏曰:“凡山林避寵之士,雖違世背時,出處殊軌,而先王許之者,嘉其服膺高義也。昔先帝患風流之弊,而思反純樸,乃諮詢朝眾,搜求隱逸。鹹寧二年,始以太子中庶子征安定皇甫謐,四年又以博士征南安硃沖,太康元年,復以太子庶子征沖,雖皆以病疾不至,而朝野悅服。陛下遠邁先帝禮賢之旨,臣訪沖州邑,言其雖年近耋耋,而志氣克壯,耽道窮藪,老而彌新,操尚貞純,所居成化,誠山棲耆德,足以表世篤俗者也。臣以為宜垂聖恩,及其未沒,顯加優命。”時朝廷政亂,竟不能從。出為行討虜護軍、平陽太守,崇德化,修學校,表篤行,拔賢能,清簡無欲,正身率下,在職三年,彈黜四縣。弟嶷亡,表去官。

永康初,趙王倫用為相國左司馬,以憂逼成疾而卒,時年四十八。家貧,宅宇狹小,無殯斂之地,詔於典客署營喪。追贈散騎常侍,謚曰成。子式,有美名,官至侍中,鹹和初卒。

史臣曰:子雅束髮登朝,竭誠奉國,廣陳封建,深中機宜,詳辨刑名,該核政體。雖文慚華婉,而理歸切要。游目西京,望賈誼而非遠;眷言東國,顧郎顗而有餘。逮元康之間,賊臣專命,舉朝戰慄,苟避菹醢;頌以此時,忠鯁不撓,哭張公之非罪,拒趙王之妄錫,雖古遺直,何以尚茲。至於緣其私議,不平劉友,異夫憎而知善,舉不避仇者歟!李重言因革之理,駁田產之制,詞愜事當,蓋亹癖可觀。及銳志銓衡,留心隱逸,浚沖期之識會,豈虛也哉!

贊曰:劉頌剛直,義形於詞。自下摩上,彼實有之。李重清雅,志乃無私。推賢拔滯,嘉言在茲。懋哉兩哲,邦家之基。

譯文

劉頌,字子雅,廣陵人,漢廣陵厲王劉胥的後代。世代為名門望族。同郡有雷、蔣、谷、魯四姓,都出於劉姓,當時的人為他們編諺語說:“雷、蔣、谷、魯,劉為最祖。”父名劉觀,做過平陽太守。劉頌從小就能辨析物理,被當時人所稱頌。推舉為孝廉、秀才,都不就。文帝召用為相府屬官,奉命出使蜀。當時蜀地剛剛平定,百姓飢餓,土地荒蕪,劉頌上表請求救濟,不等答覆就實行救濟,因此被除去官職。晉武帝即位,授劉頌為尚書三公郎,主持法律法令,申昭冤案。逐漸升任為中書侍郎。鹹寧時,詔劉頌與散騎郎白褒巡視荊揚地區,因為奉使合乎旨意,轉任黃門郎。再遷為議郎,代理廷尉。當時尚書令史扈寅無罪入獄,韶派劉頌複查,他主持證明無罪,扈寅得以免罪,當時人把劉頌比之為張釋之。在職六年,號稱詳密公平。恰會滅了吳國,諸將爭功,派遣劉頌校理此事,劉頌認為王渾應為上功,王浚應為中功。皇帝以為劉頌執法失理,降為京兆太守,未上任,轉任河內。臨出發前,上奏利國之事,多被採用。各郡界內多由公家設定水碓,堵塞水流,反而成為災害,劉頌上表請求罷除拆毀了這些水碓,使百姓得到了便利。不久因母喪離職。喪服期滿後,任淮南相。在任嚴肅整飭,很有政績。過去修築芍陂,一年動用數萬人的勞力,豪強乘機兼併,孤弱貧困的人失去了田地,劉頌叫老幼一齊努力,按所修多少計值,百姓都歌頌他為政公平施惠人民。

劉頌在郡上疏說:

我過去任職河內,臨別時接受詔令說:“你所講的都是很重要的事情,到任後也應該把大小事情都上奏。朕平常苦於事多,或許不能給你一一答覆,你也不要因此而有所懷疑。”臣下接受詔令那天,歡喜和恐懼交集,更加思慮竭力盡忠,因此忘記了自己的鄙淺,願用小小的一點燭光,增加皇上的光輝。到郡任後草草寫成下面所說的話,沒等到奏上,恰好我遭母喪,停職多年,現在謹慎地奏上以前想上奏的事。我雖然才能不足以治理好,言語淺陋違錯,但希望陛下能夠審閱,使我的忠誠能讓聖上知道,不至於被丟棄到文書堆裹。如果有可以採用的意見,還希望對治理國家能起到一點補助作用。

我見到詔書中說,開闢國土,建立百世的基業,分封親族,讓他們出守藩國,難道就不思念他們,但公理就是如此。建設國家健全制度,到今天取得成功,超過了秦、墜、秀繼的狹隘的禮法制度,發揚了五帝三伐的絕跡。功績流被天下,光輝照耀後代,巍巍盛美,前代的一些帝王大概會慚愧自己仁德不厚。為什麼呢?因為他們因循自然而成就功業,和今天在絕跡以後另創大業根本不同。即使這樣,把年紀幼小的皇子分封到星蜀,以我之見,認為不是最好。吳、越一帶的人輕浮,廬、蜀一帶地方險峻絕遠,因此常出變故叛亂,是容易發生事情的地方。況且自從平定吳以來,讓東南六州的將士守衛墾遼下游,這是目前最大的隱患。加上內地軍隊出守外地,吳人自己有不信任朝廷的心理,應該有強壯的主將鎮守安撫他們,使他們內外都安於現狀。又孫氏建國後,文武眾多官員,人數和我們天朝差不多,一旦滅國,使他們和百姓一樣。他們看不到蒙受再生之恩德,而自認為災禍困苦逼著他們,使他們失去了原有的土地,因此心中懷著作亂的意圖。現在應有一位年長德高的封王統治吳地,量才任職,文武並用,使軍隊和各種勞役不出於這些地方,想求得富貴的人向封國之內求取。內兵就可以解散,新得的封國可以平安,兩全其美,遣樣處理也非常合宜。所以應該選擇同姓的諸王中年齡在二十歲以上有高才的人,分封吳、蜀。以他們去地遠近,給他們分封的土地,加倍於過去的封國。如遷徙所封故地,皇子年紀幼小,等到皇子長大便派他去統治那些地區,那時也不算晚。解決了那些地區的急務,又得到年紀大的藩主,這樣處理比較合宜。我所陳奏有關分封的事,現已列舉了大概,但還有其他一些事務,如果有足以採用的,可用來參考以前各項制度,因此都一起列舉在下面。

我知道:不害怕危險災難,而願意進獻所聞所見的人,是盡忠心的大臣;聽取逆耳的言語,甘願採納苦言的,是能治世的國君。臣運氣好,榮幸地遇上了無所諱忌的朝廷。雖然曾經直言上書陳辭,廣泛議論國政,但仍沒有把所見所聞全部陳奏,指出其中的利弊得失,白白地承蒙恩寵,和凡俗的人沒兩樣。我心裹非常慚愧,不能盡忠力諫,難以報效,僅列舉我的見聞如下。我的確不敢自稱所說的一定妥當,但大要是以不隱諱自己的所思所想。如萬一有可採納的,那將是我的再生之年;如都是妄說,也是國家的好事。請皇上花一點時間,看我的奏言。

我想陛下雖應天順人,登上皇位,成為開創基業的國主,但所遇的時機,卻是末世。為什麼這樣說呢?漢末衰敗,宦官專權,小人把持朝政,君子在野,國政荒廢人民離散,終於衰亂滅亡。魏武帝以其雄才大略,撥亂反正,整頓文教,積數十年,到了延康之初,官吏清廉百姓順服,法令制度大行於天下。到了文帝和明帝,驕奢淫逸。成為使國家覆亡的國主。但仍然在內盛行遊山玩水和喜好音樂美色,在外有三方英雄豪傑的威脅,國家大事都能成功,很少有失誤,這又是什麼緣故呢?實際上全憑以前的興旺,用來接濟當時的業績。但立法刑政等制度,已經逐漸衰敗了。從嘉平初年,晉朝開始建立,到鹹熙末年,這期間好多年。雖然常常動用鈇鐵刑具,剪除一些兇殘之人,但遣留下來的好人卻都蒙受一時的恩賜,受不到法律的制裁。泰始初年,陛下登基後,所任用的人都是前代功臣的後代,不是他們的子孫,就是他們的曾孫玄孫。古人說,貪圖美食佳肴的本性難以改正,因此我說遇上了末世。在逭多事之秋,天下剛剛安定,正是洗心革面整頓綱紀的機會。但陛下仍以用人適宜,法律寬鬆,假以時日,逭和漢魏的創業者不一樣;經歷三位祖先才興起的我朝,改朝換代初期的作為,不能一朝一夕就使用嚴法統治,這也的確是應當如此。但在為政方面,矯正各種事情,自然應當逐漸出於公正之途,法律公正威嚴,一天天地走向整肅,就像水上行舟,雖然不能橫截急流,但側著船身,漸漸地向前,終能渡過江河。從少積多,到了今天,就可以好好地治理國家。但從泰始年間以來,近三十年,國政功績,不能符合聖上的旨意,各項事業,比不上過去。以陛下的英明,仍未改變末世的弊病,成就偉業,傳給後世,沒有憂慮嗎!或者說,我的話難道就不能放在聖上的心上!

回想千萬年以來的大事,有兩條道理。天下國家,一旦安定就很難傾覆,一旦傾覆就很難反正。因此思慮能使後世長久的君主,必然精心治理當前的政事,政權穩固遺留大業,才能使後世有所依靠。如果同時建立諸侯王而立藩國,使根深蒂固,就會國運延續沒有窮盡,可以和三代相比。如果自身在位時的國政,遺風遣業傳不到後代,即使立藩國,但成就大國基業的制度不建立,後繼者衹能憑自己的才智來建國家大業。如果不能依理而行,雖然到了以後的時代,憂患的責任仍然會追究到陛下頭上,那時將怎么辦!我希望陛下能很好地治理今天的國家,建立堅不可摧之勢,那樣天下就沒有遣患。

聖明不能傳到後世,後繼的人不是必然賢明,這是常理。因此善於治理天下的人,會順應形勢而不是依靠人。順應形勢,指的是分封諸侯;依靠人,指的是郡縣。考察郡縣,就使小的政務得到治理但大的局勢卻很危急;諸侯作為藩邦,則會日前雖多失誤但從長遠考慮卻很穩固。聖明的帝王推測前後弊端,權衡輕重之理,包容諸侯的小錯誤以穩固大的安定,然後足以使國內外藩屏鞏固,維持統治天下。武王是聖主,成王是賢能的繼君,但武王不依靠成王的賢能而建立封國的原因,就是考慮到國家大業的長久流傳。況且善於談論今日國政的人,他必然是拿古代發生的事作為驗證。唐虞以前的事,史書記載殘缺,難以知道那時的詳情。到了三代,就立聖明的仁德,以及把那些興立帝王的親族,都按五等爵位分封他們,使他們開國承家,用來保障皇室,使國運久長,其中時間短的五六百年,時間長的將近千年。到了秦朝,罷除諸侯設立郡縣,帝王子弟不分給尺寸土地,孤立而無人輔助,兩代就滅亡。漢承周、秦之後,諸侯郡縣混雜設定,前後兩朝各傳了二百多年。考察當時是不用分封,雖然諸侯國強弱不同,制度錯誤百出,很不完備,但從其衰亡的跡象看,常在於同姓王失去職權,諸侯王勢力微弱,並不在於強盛。當年呂氏作亂,依靠齊、代二王的援助,安定了國家。七國叛亂時,梁王捍衛國家,終於平定了叛亂。從此以後,諸侯王的勢力被削奪,僅僅有享受封國租賦的權力,更嚴重的甚至於坐著牛拉的車子。因此使王莽能夠篡奪漢朝,實現了他的奸計,使天下傾覆動盪,禍害百姓。光武帝繼起後,雖然封立子弟為王,但不設立成國的制度,國運未能長久。魏氏繼承漢朝,禁閉親戚,關押子弟,因此國運很快傾亡,天命轉移到了陛下身上。長處短處的應驗,災禍福分的徵兆,由此可見。又魏氏雖然身居正位,面朝南而稱帝,但三方尚未服順,皇權不能凌駕於那些地區,實際上形成戰國時各國對峙的局面。大晉興起,宣帝平定了燕,太祖平定了蜀,陛下滅了吳,可以說是功蓋天下,國土比三王時還要廣,車船能通的地方,人跡能到的地方,都成了陛下的奴僕,四海統一,開始於今天。應該乘逭盛大功勳的機會,以及陛下聖明之時,分封國土,使同姓子弟為諸侯王,建立千秋萬代的長治久安,直至世代相傳。

我又聽說國家有能臣就安寧,有權臣就混亂。而帝王的制度,國君設立太子用嫡子而不是按年齡大小,設立嫡子用年長的而不是按他們賢能的程度,造是不能改變的。但賢明的極少,沒有才能的極多,這原是一般的情況。物類相求,相互感應而聚到一起,這是很自然的。因此愚昧的國君在位,就會權臣滿朝;賢明的帝皇臨朝,就會能臣占據職位。能臣和權臣,都是執掌國事而決斷朝政的,但成敗相反,邪正相背,這是何故呢?權臣憑藉權力樹立私黨,能臣通過權力盡力為公。盡力為公,是政治的根本;樹立私黨,是禍亂的根源。比較而言,安定的時日少,而混亂的時日多,政教逐漸頹廢,想讓國家沒有危險,是不可能的。不僅僅是這樣。假如愚昧劣弱的後繼者,承蒙前代哲王的遣業,得到中等賢能之才的輔佐,但建立國家的根基不深,沒有枝幹相輔的局勢,那樣的話所謂能臣的人也就變成了權臣。為什麼呢?國家出現傾覆的勢態,當權的人就受到懷疑,被眾人猜疑就難以自信,而甘願接受死亡,逭不是入之常情,因此為保護自己的緣故就成了權臣。如果國基深厚,作為屏障的藩國強大,那即使立幼小的君主天下人也不會憂懼,過去所說的權臣,現在反而忠誠而成為能臣。為什麼呢?從道理上講國家沒有危亡的情勢,大臣不受猜疑,忠誠的人得到表彰,正是由於不害怕奸邪的緣故。聖明的帝王知道賢能的哲王不會代代出現,因此設立藩國相持的局勢來統治大臣。因此一經設立五等爵位,大臣無論忠奸,都會一同盡力守忠,來順從他們的主上。諸侯一確定,繼承的人不論賢能還是鄙陋,也都一樣對待,等於沒有憂慮。況且封國如果穩固,那么所任用的大臣,賢能的人將會使國家治理得更好;委任中等智力的大臣,也足以長治久安。為什麼呢?是由於國勢本來就容易維持的緣故。

這樣說來設立邦國如果能事事合理,就會無所不成。所以周室自成康以來,到宣王以後,一直到赧王,逭中間有好些代,朝廷沒有名臣,但國家沒有墜毀的原因,正是由於諸侯的幫助。所以說,為社稷考慮,沒有比立封國更重要的。邪正逆順,是維繫人心的關鍵。現在建置藩國,應該審時度勢,讓諸侯王率義而行,同仇敵愾,使他們的力量足以維護京城。如果諸侯包藏禍心,因奸邪而起事,就會孤立無援,他所憑藉的力量也不足以有所作為。但要做到如此是很難的,陛下應該與通達古今懂得事勢的人共同謀劃。建立諸侯國,在於使諸侯以藩國為樂,大臣以能在封國的朝廷為光榮,各自福運傳承,傳到萬代;上下同心,愛國如家,視百姓如子女,然後才能保持享受福祿,同時保衛王室。現在諸侯王的封土,都超過了古時的諸侯,但諸侯輕視的爵位,大臣以所處的職位為恥辱,沒有安定的心志,這是什麼原因呢?是由於他們地位和郡縣相同,沒有封國的制度的緣故。現在的建置,應該按照舊有的章程,一如古代的典制。但人心都是守常,不到十年,好惡不會改變,心愿不會變化。我的愚笨想法,覺得應該早建制度,遲緩就會失去眾望,要改變人心將更在十年以後,如早立制度然後就能使君臣各安其位,以所受的職位為榮,上下互相支持,形成藩屏輔助的事態。如果仍像現在一樣,那就祇能是虧損國家的儲存物資,白白地浪費糧食布帛,無補於鎮守國土保衛皇上的大局。

古時分封諸侯既定,各自有了封國,後來即便是諸侯王的子孫,再不分封尺寸的土地,遣在今天是必然行不通的。如果推論親疏,轉而廢黜疏遠的人,來立親近的人,那就像是郡縣的官制,不是建立封國的制度。現在應該預先實施分封,使十世以內,血緣關係親近的人分封在近郊地區。十世以後,近郊地分封完了,然後親疏相互支持,不能再如十世以內一樣。但建立親屬封國仍有地方,等到天下都分封滿了,就已經過了好幾百年上千年了。現在剛剛開始分封就使親疏關係倒置,很不合宜。應再次大規模地丈量天下土地的數量,都分封給人,用來使同姓的親族為王,讓親疏遠近不至於錯置而各得其所,這樣就可以永久安寧。古時的封國,大的不過方圓百里,然後人民很多,境內必然人力充盈,足以完備各項制度。現在雖然一封國將近千里,但國力實際上寡弱,不足以尊奉國家典制。所遇到的情形不同,就應當因時制宜,用來適應今天的局勢。所以應該使諸侯王國的禮儀制度少但軍隊紀律多,但對於古代典制中諸侯國應有的制度都給他們設立健全,對一些不是急需的制度,可以逐漸趨於完備,不能立即全部設立起來。要等到車甲器械都齊備了,群臣才佩帶彩色服飾;倉庫已經充實了,才建設宮室;百姓已經富足了,才完善官司衙門;國內充實了,才設定禮樂制度。但宗廟社稷,應先建造起來。至於境內的政務,任用官員,如果是內史、國相的話由天子任命,其餘各級職務以及決斷死生、糧食物資、刑罰賞賜、不是封爵位的事,都由諸侯王專權處理。我所列舉的兩點,是這事的大概;其中沒有寫的,應在這兩點範圍內的,應以此為準。現在的諸侯國原是一個郡的政事而已,如果設立古時的典章制度,就會官衙太多,不需要那些機構,虛設的官制損耗實力。至於刑罰賞賜,是統治下級的大權,權力不重就不能統治眾人保衛皇上。因此我的意見認為,想使諸侯有權,就應使他們禮儀少而軍隊法紀多,但最終仍以能處理今天的事為宜。

周建立諸侯,長久享有封國,和稱王的人並存,長久的近千年之久,時間短的也好幾百年;漢朝的諸侯王,傳位才到曾孫或玄孫輩。人性相差不遠,古今一樣,而這兩代諸侯王享國的年代長短相差太懸殊,這是什麼原因呢?是立意原本就不同而制度又不一樣的緣故。周朝設立諸侯,使封國重於君主,公侯之身輕於國家,因此無道的君主免不了被誅殺流放。切實振興繼承將要滅絕了的諸侯的封國,因此國家不至於泯減。免不了被誅殺流放,各諸侯王就會害怕;後代必然繼承國位,所以沒有亡國。諸侯王害怕,然後就遵守法度,也就使在下沒有滅亡的諸侯國,天子統治依靠他們,國勢自然安定,造就是周室之所以長期存在的緣故。漢朝設定封國,輕重相同,因此諸侯王失去法度,身陷罪遇被殺,封國隨著滅亡。不崇尚興繼滅絕的道理,因此在下沒有穩固的封國。下面沒有穩固的封國,天子居處在上,勢力孤單無人救助,所以奸臣把持朝政,容易使國家滅亡。現在應該改革漢朝的弊端,修復周朝的舊制。即使有失道的國君,被誅殺滅絕,又沒有子嗣繼承君位,但如果有當初受封的封國的後代,不論親疏遠近,也必然能繼承君位。如果沒有遺留下來的後代,就設立虛位,等皇子出生,來繼承國統,然後使國家繼興而不至滅絕。班固說“諸侯失去封國也是由於法網嚴密”,所以現在又應放寬對他們的檢查。況且建立封國的道理,關係盛衰,大制都確定下來,頒告各封王,昭顯盟誓,寫在玉板上,藏進金櫃中,安放在宗廟裹,副本藏在有關部門。這樣的話勢寡力弱的小封國也不會有危險,何況萬乘之國的主上呢!國君凌駕於難以傾覆的封國之上,就會穩固安全,如華岳般根深蒂固而天下太平。我的意見,是希望陛下能處於安全的地位,寄託大業於已成之勢,就可以沒有後患了。

現在鄉村沒有名士,官衙沒有賢才,這是什麼緣故呢?對時政的議論不整肅,人們不樹立德行,一舉一動都是為了取悅他人,所以沒有名士。下面的人不專管一職,又不進行考核,官吏不盡力,所以沒有很高才能的人。沒有很高才能的人,就會使國家大事遭受危害;名士太少,就使後進的人沒有來源,因此我覺得應該對官吏進行考核並整肅對時政的議論。想富貴而討厭貧賤,遣是人之常情。聖王非常懂得事物的情理,知道這種常情不能除去,所以將公私利益等同起來,而責成人們按道義來求取財富,使想富裕的人必先經過貧苦,想顯貴的人必先安於卑賤。安於卑賤就不驕傲,不驕傲就有了廉恥;堅守貧苦的人必然會節制欲望,節制欲望然後就能保全節操。這樣處理事務,便能盡力為公。盡力為公,是走向富貴的路途;不謀私利的人最終得到私利,所以說公私的利益是相同的。現在想謀求富的人不經過貧苦就得到富,想顯貴的人不安於卑賤就得到顯貴,公私利益相反,就導致了人情不能沒有私心,滿足私利不是通過為公的途徑,就會常常背棄公而取私利。所以風俗節操一天比一天頹廢,公理漸喪,人們謀取富貴,不是通過合法的渠道獲得。這樣處理政務,大小事情都難以實現。但政教頹廢由來已久,難以一朝反正。又社會風氣奢侈萎靡,競相營私,眾人渾然,庸俗的行為一樣,不能一下就整頓肅清,升降懸殊。況且政教不求盡善盡美,在於抑制大者,一樣奢侈的人中,還有更過分的。應讓那些不懂得適合情理而縱情的人,放棄他們顯赫榮耀的富貴,一下處在不毛之地;約束自己廉潔樸素的人,受到有儉約德行的報答,排列在清官的位置上。兩種情況分開來,使各得其所。但社會風氣奢侈,不能短期內整頓肅清,因此我私下考慮,希望漸漸地來改變。

天下極大,萬事極多,帝皇僅一位,如同天日僅有一個,因此不能事事都聽取遍覽。所以聖王的教化,抓住大要而已,委任政務於下面的官吏而不是事事由自己來處理。分職已定,就不再參與,不要日夜操勞,不要怕人說不管事,而是政體應該如此,事勢導致這樣。為什麼呢?剛開始創業策謀,不懂是非,難區別能與不能,很難對官員考察。已經實行以後,按照做事的成敗,來區分功罪,非常容易。容易識別在於考察以後,難以觀察在於創造以前,所以帝王常處在容易考察的情況下就很安然,大臣不處在危難之中就會罱。現在陛下常常精於注意事情的起始而忽略了考察其結果,因此各級官吏處理事務時很少有做得成功與否的憂懼,矯飾文詞來躲避眼前將要受到的譴責,所以政事沒有處理好。陛下如能抓住要領以統治臣下,然後大臣的功罪就能通過政事成敗表現出來,難以逃脫對他的賞罰。這樣就會罪不能隱,功不能沒。功不能沒,就使賢能的人得到勉勵;罪不能隱,就會錯誤減少日趨整肅,這是治理國家的大計。我推測陛下的心意,在於盡善盡美,又害怕政事有失誤,所以精心於事情的起始,以求得到沒有失誤。又因為眾多的官員中能勝任的很少,因此不委託政務給他們,寧肯自己終日忙碌。我認為現在想盡善盡美,就應當考察結果。為什麼呢?因為精於起始則難以考察結果。官員大多不能勝任,也應委任政務給他們,使有才能的人能夠取得成功,無能的人能夠顯現錯誤。錯誤表現出來就能廢除他的職務,取得成功的人可以得到進一步的任用,然後賢能的人就可以常居官位來很好地工作,愚劣的人就不能占據官位浪費俸祿來禍害政事。如此不斷地實行下去,就會使勝任職位的人慢慢增多起來,年代稍為久遠,各部門就都能得到勝任的人才。這樣考核,是為政的要務。現在陛下不依靠官員取得成功,而和眾位官吏共同謀劃事務的起始,就使功罪難以區分。下面的人不能專任事務,身居官位時間不長,因此能與不能難以區分。如何考察他們呢?現在的官員決不會都是賢良的人才,又決不會都是軟弱無能的人。但現在想舉薦一位忠誠賢良的人,卻得不到獎賞;查出一位無能犯法的官吏。也得不到懲罰。等到被免官退職,還自認為不應該,並不是沒有才能。升進的人自己覺得不過是資歷久和人們的獎譽而已,並不是有功績。如果說不是這樣,那么當今的政務不能使聖上稱心,造就是驗證。陛下利用現在的法度為政將近三十年,而功業不能日新一日,這原因又在哪裹呢?古人說:“琴瑟不調,必須改弦更張。”大凡我所說的,是政體的常規,但古今情況不同,遇到的事不同。陛下縱然不能盡得成功的途徑,將事務都委任臣下,但把如今應上奏的事務,去掉不是急務的,使重大的事情精減大約三分之一。

古時六卿分職,冢宰為首。秦漠以來,九卿執掌國事,丞相為總管。現在由尚書決斷,各部門遵照執行,比古代的制度要繁重,有些部門本不需要,但今天未能減省歸併。可以分出眾多事務交付外寺,使他們有專管的權力,由尚書總管,像古時的丞相。衹有創立法制,決斷死生,罷除流放官吏,斥退黜免的大事,以及收入支出等事,由台合上奏處理。其餘事務由外官專掌決斷,年底由台合考察計算功績就可以了。這樣由九卿起始創造,決斷實行,尚書記載主持,依法賞罰,其結果必然會更好地考察成績追究錯誤。當今執行的人一舉一動都受上面指揮,上面有了失誤,不能再歸罪於下,年底也不考核功績,不加責罰。監察部門依法糾舉罪責,獄官按罪查清事實,執法的官吏根據訟辭謹守律文,大法雖然相同,但在實施的過程中,監察部門和法獄官吏又有些小的差異。獄官注重事實,法吏重文辭,監察部門則想列舉大過而略去小誤。為什麼呢?捆微的過失,謬妄的缺點,這入之常情是每個人都必然會有的,而都依法追究,就會使朝野沒有不犯錯誤的人,這就造成所謂本想治理卻反而使局面更為混亂的原因。

所以善於為政的人抓住綱要而放寬小罪,抓住綱要就會包羅面廣,法紀寬疏就會使小的過失被遣漏,包羅面廣就會為政不嚴苛,這是為政的關鍵。但從近世以來,監司官員,常常不抓住大綱但對細微過錯必加追究。細微的遇錯不足以禍害政務,追究的話就會苛捆而更亂;大綱不振,就會豪強橫行肆虐,豪強橫行肆虐,就會使百姓失業,造就是造成緩急失措輕重顛倒的原因。現在應命令有關部門改正平常的為政方式,使天下可以推行好的教化。要達到這種程度並不難,陛下如不喜好支離苛密的案件,必然會責成上奏重大案件,使官吏盡力為公,則禍害國政的奸臣自然會束手就擒。那些大奸犯法而擾亂百姓的人,大多出自豪強,而豪強勢力足以嚇人,財貨足以為所欲為,因此官員怯於他的勢力而不敢上奏。下吏放縱奸邪,但怕說他任職而不負責,就羅織一些小的過錯。使上奏彈劾不斷,看起來盡力為公,而擾亂法律不公平卻被掩蓋。不僅無益於政體,對時政的議論也更多。古人說:“君子的過失,像太陽發生日食一樣。”又說:“有了過失但能改正。”又說:“不犯第二次錯誤。”這幾條,都是講賢人君子也不能沒有過錯的言論。如果不至於禍害國政,就都應為法網所遺漏;所犯錯誤太大,然後加以王法,這是我所說的罪過深淺如何處理的大概。

君子應保全美譽來從事善政,不好的人必被誅殺來警戒眾人,這是為政或殺或赦的準則。為什麼呢?所謂賢人君子,也不能沒有過失,不因小的過失就廢免其人,動不動就繩之以法,就會愧對聖明。為什麼呢?雖然犯有錯誤,但輕重懸殊,對於士君子心中所受的責罰不同但名譽上沒有什麼不同,所以不法之徒得以引用他們的聲名來自比,惑亂視聽,趁著名聲可以擾亂,藉力取直。所以對時政議論更不利。大凡糾舉過錯彈劾失誤,是要用來肅清誣陷整頓教化,現在糾舉小過,使清議更為頹廢。所以聖人深知人情而通達政體,所以說:“不因一點小錯誤而掩蓋了大德行。”又說:“赦免小過,推舉賢才。”又說:“不要對人求全責備。”因此戴著冕冠前有玉旒,用絲絮塞住耳朵表示不聽信讒言,用意在於對惡人的懲罰必須取其中大的,然後簡約但不疏漏,犯大罪的人必然受到誅殺,這樣法禁就容易全備。為什麼呢?危害法律在於犯大罪行,卻去嚴謹地搜尋小的過失,造和把豺狼虎豹放在大路上不管,而去嚴禁在牆角縫中偷盜物品的老鼠,又有什麼區別。古人說,“鈇鐵放棄不用而常使用刀鋸,不能為政”,這是說放棄大事而處理小事。當今政務的過失,有點相類似,陛下應當反過來去做,就能做應做的事。

權宜之制不能長期使用,政務乖謬不能保全,這是說攻與守的方法不同。百姓雖然愚昧無知,但他們的願望不會憑空產生,必定是隨時宜而產生。有原因而產生,那這一願望就不可剝奪;事情沒發生變化以前,那時機也不可違抗。聖明的為政之道,會迅速去處理,等不到下車,因此能一舉一動合乎時機,做到大得人心。昔年魏武帝分離天下,使人們服役住家,各在一方;這既是形勢所需要,又不得意,權且用於一時,以應付急務,並不是常典。但沿用至今,積年不改,百姓雖然身受困苦,但不生私怨,實在是因為他們懂得三方尚未平定統一,知道暫時不能求得安寧的緣故。所以心甘情願服役就像在家裹一樣,視危險如同平安。到了平定吳的時候,天下想望平靜,但東南二方,六州的郡兵,將士武吏,戍守長江沿岸,或者給京城在水上運輸物資,父親在南,兒子在北,家人分離,都不安寧。又不習水土,運輸勞作頻繁生病,甚至有死亡的災患,這種情勢不可長久。這些事應當很好地加以解決,以滿足人們的願望。魏氏人役交錯,也應改革舊法。這雨點做得合理,百姓就會十倍於今天地感恩戴德,嫗歌歡樂的生活。自董卓作亂到今天,將近百年,天下苦於勞役,人丁艱難到了極點。天下統一,開始在今天,百姓想念安寧,不是憑空虛望。但古今不同,遭遇不同,確實也不能全照古人的方法,全部免役,但讓受各種勞役的人不出各自的地區,兵卒守備在各自的家鄉,的確可以做到。即使不能全部這樣做,但如果做到合理,就可以平靜三分之二的人,服役就可以不出千里。做到這些,天下人蒙受的好處就難以計算了。

政務千頭萬緒,世事尚未治理好的,難以全部在奏疏中列舉,提綱挈領,關鍵在於三條。想要政治清靜,清靜在於減少勞役,減少勞役在於無馬而治。想使倉庫充實,則在於發展農業,而利農在於平耀糧價。為政在於申明信義,申明信義在於簡選賢能,簡選賢能在於任官時間長。使官員任職長並不是困難的事,讓他們在位連任,如果才能不合適,就不要讓他轉任他官,這樣事情就能辦好。平耀糧價現在已經有了成法,其中尚未完備的可以補充完善,就能儲蓄穀物。要無為而治沒有別的方法,減輕煩重的勞役,抑制像是有益實則有害的事。如此而已,天下就清靜了。這三條一旦實施,雖然還不足以純厚教化,但可以做到安寧是綽綽有餘的。國家的利益,在於天地自然之財富,也就是農業。所建立的制度為農,就會有功益。如果妨礙農業,都專務於搜刮,遣都是好像有利實則有害的做法。但現在天下有必須要做的事,不能停下來,有的花費功夫很少但所起作用很大。目前做的事,稍微有些廢弛,但到了最後會大有好處。農官有十倍百倍的好處,到後來有了妨害,在於有些事開始時看來似乎不要緊,但最終成了大患,應該反過來做工作,用來堵塞住這種禍患的發展。又如黃河、汴水合堤,沈萊治理,這些勞役不能停下來。諸如此類,也是不得已的。但事情要考慮緩急,權衡輕重,如果不是此類,就以此為準則,才可以用勞役,其餘都專務於清靜而與民休息。但要能精於計算輕重,權衡利弊,知道該興什麼廢什麼,這很難做到,如果不是上等的智慧型高超的才幹,不能勝任。創業的偉大,功勳在於垂範,使後世的人有所依賴得到安寧。安寧的局面,雖然看似昏暗實則光明,大智若愚。成就濟世功業的人,實際在於做好教化工作,其根本在於使國家清靜。至於修建官署,諸如此類的役作往往傷於過於奢侈,這些用不著擔心不做,將來會不等陛下下令就會做。至於承受前代的遣業,依靠時日,實際在於前代的遣風能得人心,他們的餘業可以匡救幼弱,但現在勤於所不需要的事,卻損傷了所依靠的事。造兩點,哪些事急需解決,陛下如稍微加以考慮,詳細選擇合適的事,就會天下大治了。

社會上的議論,私下將陛下比作孝文帝。我認為聖德的興隆還是衰敗,在於後世,不在當今。為什麼?陛下就像龍鳳飛翔,應時登上帝位,有創業的大功。掃蕩消滅了強大的吳國,很快又征服了南海而有之。以天子之尊,仍為百姓著想,有孝順節儉的仁德,超過了百王,又有這一功德。做事無論巨捆,一舉一動都成法度,又有這種品德。如果處理好在位時的國政,建立鞏固的封國,使晉代天長地久,後世瞻仰遣跡,考察功績,那實在能和湯武相比,孝文帝怎能同陛下相比呢!我遣番話,並不是褒揚虛美陛下的說法,事實就是如此。如果要問為何如此,或有未能做好,那恐怕優秀的史官在記載功勳的時候,沒有寫好,非常可惜。造就不能不使那些懂得政務的人士參與陛下的謀慮,等實行的年代稍長久,最終必然會取得成就。希望陛下能稍加注意我的言論。

又議論對肉刑的看法,見於《刑法志》中。下詔回答說:“得到陳奏建立封國制度,應遵照古代典制,用刑齊法,應該恢復肉刑,以及談到六州將士之役,居官任職的方法等,所陳奏的各條,我知道了你在忠心為國。以後有事仍請全部奏報。”

元康初年,劉垣跟隨淮南王司馬允入朝。正遇上誅殺楊駿,劉頌駐紮守衛殿中,當天夜裹,下詔任命劉頌為三公尚書。又上書議論律令方面的事,受到時論的稱讚。很久以後,轉任吏部尚書,設立九班制度,想使百官任職很少改任,以便考察其是否有才能,賞罰分明。當時賈郭專擅朝政,做官的人想迅速得到升遷,這一制度最後不能施行。

趙王司馬倫殺害了張華,哭得很悲痛。他聽說張華的兒子逃脫,又高興地說:“茂先,您還有後代啊!”司馬倫的黨羽張林聽到此事,大怒,但懼於聖墮為人持正而不能暗害他。孫秀等人推崇司馬倫的功績,認為應加九錫,百官不敢提出異議。惟有型墮說:“昔年出給墮加九錫,墊給置加九錫,都是一時使用,不能當常禮推行。現在宗廟平安,即使皇后被廢黜,專權的奸臣受到誅殺,但過去周勃殺諸呂而推尊孝文,霍光廢掉昌邑而奉孝宣,都沒有給予九錫的成命。現在違背舊有的典制而效法一時之制,不是前代帝王的制度。九錫的建議,請不要施行。”張並對此憤怒不已,認為劉頌是張華的黨羽,將要殺他。孫秀說:“殺了張華、裴頒已經傷了人望,不能再殺了劉頌。”張林才罷手。便任命塑墮為光祿大夫,在他官署前設有行馬。不久病逝,皇帝派人去弔唁祭祀,賜給二十萬錢、朝服一具,謐為貞。中書侍郎劉沈奏議,稱劉壇為當時小輩,應贈開府。孫秀平素忌恨他,沒有允許。頌無子,撫養弟弟劉和的兒子劉雍早死,又以劉雍弟弟型翅的兒子型歷為嫡孫,繼承封爵。永康元年,下詔因劉頌殺賈謐時統攝百事有功,追封為梁鄒縣侯,賜給食邑一千五百戶.劉頌的弟弟劉彪字仲雅,參與安東軍事。伐縣時,抓獲了張悌,多次升官至積弩將軍。到武庫發生火災,劉彪出主意拆斷了與著火地方相接的房屋,搶救出來很多珠寶器物。歷任荊州刺史。劉頌的二弟劉仲字世混,歷任黃門郎、榮陽太守,還未上任,逝世。

當初,劉頌把女兒嫁給臨淮人陳矯.陳矯本是劉氏人家的後代,和劉頌是近親,由他姑姑家收養,改姓陳。中正劉友以此事規勸他,劉頌說:“舜以後姚虞、陳田等姓本是同根一系,而世世通婚,禮律不禁。現在我家這件事也是一樣的道理,通婚是可以的。”劉友正想條列奏上。被速畫所阻止,因此未被彈劾。劉頌問明法掾陳麩、基毯說:“鄉人中誰最委屈?”二人都說:“劉友委屈。”型墮變色呵斥他們,鑒堂辯解說:“劉友因私自議論冒犯明府是錯了,但鄉人公論說他委屈。”劉友前後被徵召為公府掾、尚書郎、黃沙御史等職。

李重,字茂曾,江夏鍾武人。父李景,為秦州刺史、都亭定侯。奎重從小好學,有文采;早年成為孤兒,和眾位弟弟住在一起,以友愛著稱。二十歲時任本國中正,謙遜退讓不上任。後任絲堊王文學,上疏陳述九品說:“前代帝王設立制度,隨時變革,變革的道理,在於變得適合國情。九品制開始實行於喪亂時期,是軍隊中的制度,不是長久實行的治國方法。況且檢查防備也變得煩瑣,刑罰失實,因此朝野的議論,都認為九品制亂風俗,已經有很大弊端。但到了有人提議更改,就又遲疑不決。我認為改革法令創立制度,應當首先考慮利害得失,然後實施,使大的體例通達而沒有阻礙並不輕易變動。古時候諸侯治國,分封土地有一定的制度,封國有固定的王侯,人沒有非分的欲望,卿大夫世世代代享受福祿,做官的人沒有超出自己本職的想法,大臣沒有超越國境的交往,上下秩位固定,人們的道德歸於仁厚。窒反其道而行之,廢除諸侯設立郡守,風俗變得淺薄,就是由此。漢改革秦的弊病,參考題、台制度,設立了封國與郡縣,使分封土地有了一定的制度,而郡縣官吏必須各自推舉賢才,貢舉士人要依據家鄉對他的評議,事情做得合乎聖王典制,可以和三代相比跡。當今聖德隆厚,光芒照耀四方,億萬百姓仰望不已,看到了太平盛世。但承接魏氏的凋敝,人離物散,做官的人不常在朝廷,人們沒有固定的居處,郎吏聚集在軍府,豪強集中在都城,事體駁雜乖錯,和古代不同。我認為九品制已經授輿,就應首先使各級遷移,聽任相互合併。而且申明薦舉的方法,不能濫收境外之人,這樣做官的人士不用分別就可以達到均衡,就地解決實施。又建立官級制度,成功在於簡便而能長久推行。品級少,人心就安定;長期從事某職,就會取得成就顯出好壞,所以三代能夠直道而行。我認為選官按例分為九等,是當今的要務,現在應當加以實施。聖王知道天下不好治理,常常用簡易的方法來治理,所以在鄉里寄託那些隱逸的人,這樣家家戶戶都像是官署。如果任用不當,事務不合,那即使竭盡聖明之智,也不能辦好事情。由此看來,如果能使這兩點都實行的話,就會都想回歸本業,在鄉里的人也進德修業,奢華競爭的風氣就會自然止息,而禮貌謙讓的風氣將一天比一天隆盛。”

升任太子舍人,轉為尚書郎。當時太中大夫恬和陳上表,講到漢孔光、魏徐登等人曾有過議論,使王公以下限制占有奴婢的數量,以及禁止百姓賣掉田地院宅。中書認為可以實行,下令主持的人制定條例。李重上奏說道:“先王的制度。士農工商各有分別,不變更他們的職業,所以物盡其用生活充裕,各盡其力。《周官》平均土地的方法,用井田制經營土地,分別五物九等賦稅的次序,然後公私的制度確定,天下的土地都平均。自從秦打破井田的疆界,建立了郡縣制度,這種制度受到瓦解。到了漠、魏,因襲舊制,國法所嚴格限制的,衹是在衣服器物車輛等方面有高貴輿卑賤的差別,使人們不至於僭越仿效而擾亂了尊卑制度。至於奴婢作為私產,卻實際上沒有做遇限制。八年《己巳詔書》中已申明律令,士卒百工以上,所穿的衣服和使用的車馬都不能違犯制度。如果一縣在一年之中,有三家人違犯這一法令,洛陽縣一年之中有十家以上犯法的。就免地方官之職。照詔書的方法,法制已經很嚴格。現在如恬和所陳奏中講的了L光、徐幹的建議,都是衰敗時代過於奢侈,成了當時的禍患。但盛漢在其初期並沒有這種制度,孔光等人提議了卻未實行,這不是遣漏掉而沒有實行,而是能推行但並未採用。是因為諸侯分封已滅,而井田制並沒有恢復,這樣國家的法律不能限制人們的私產。人們的田地宅院既然沒有一定的限度,那么奴婢也就不應該限制占有的數量,我害怕這是一種徒勞的法令,實際瑣碎而難以檢查。當今聖明天子統治天下,事事都崇尚簡單易行,各項法令禁律都已完備,恬和的上表請不要施行。”

司隸校尉石鑒上奏說,鬱林太守介登被諸侯王役使,請求召還他;尚書荀愷認為邊遠郡地不是人們所樂意去的地方,奏請降低介登的官級讓他在原郡做官。李重駁議說:“我聽說立法沒有定製,用以整飭眾人糾察奸邪,不必瑣碎追究,無所遺漏。所以受阻滯的人少,而受幫助的人多。現在像介登一樣做郡守的人很多,如果聽任讓他降級任職,並成為準則的話,我擔憂才能平庸的人到邊遠郡地任職,會有貪污受賄的弊病,造不是整肅清明教化,使邊遠地區和輯安寧的辦法。我認為應該聽從石鑒所上的奏議,先召回介登,使國法有常例可遵守,不因為地方的遠近而實行不同的制度。”下詔聽從了他的建議。

太熙初年,升廷尉平。駁議廷尉邯鄲醉等人,文詞繁多逭裹不記載。再升為中書郎,朝廷每有大事以及有疑問的問題,他都參考經典進行處理,大多都被施行。升為尚書吏部郎,堅決抑制奢華爭競,不接待私下拜謁的人,尤其留心任用隱逸的人才,於是眾多的賢才都被舉用,提拔任用習匕海西郭湯、琅邪劉珩、燕國霍原、馮翊室諶等人作秘書郎以及諸侯王文學,因此天下莫不歸心。當時燕國中正劉沈薦舉霍原為寒素,司徒府不同意,劉沈又堅持向中書奏舉霍原,而中書又把這件事下達給司徒府討論。司徒左長史荀叄矓為:“所謂寒,應當指出身卑微貧窮的人,沒有世族淵源的資格。霍原是列侯,擁有金紫,當初在社會上做一些流通往來的事務,後來才致力於學習,小時候和長大成人後不一樣,年紀大了才樹立聲名,但鄉野間對他的稱譽還不大,聽不到他好的德行禮法,不應當把他看成是寒門出身。”李重上奏說:“按照《癸酉詔書》,應該推崇廉潔謙讓,廢黜浮華爭競。其中有自謙稱為寒門而端正謙恭要求自己的人,應先任用他。按詔書的意旨,如以二品作為資格,可能會失去廉潔退讓的人士,因此起用寒門出身的人用來表明崇尚美德。司徒總管選拔人才,實際上是掌管國家教化,應當有嚴格的評定標準,來統一風氣。但古代德行高尚的人士,有的棲身岩穴之中,有的隱跡在山丘園林,有的要求自己遵從禮制,有的到老以仁道見稱,出處行動沉默寡言,惟義是從。不能因為年輕時和成人後操守不同,就懷疑他現有的美德,而責成他始終如一,這不是所說的選人必選其德之理。而確實應當以當地的情況來考察他,從任用薦舉的人那裹調查他。劉沈是中正,親自執掌選舉權。他陳奏霍原隱居求志,熱愛古制喜好學習,學習不圖謀利,行為不邀取功名,躲藏在深山,身藏道藝,對外沒有希圖取悅於世的諛容,在內保全隱逸的氣節,成就了德行樹立了聲名,縉紳之士都欽慕他,委身向他求教的學生來自千里之外,有著孫子孟子的遣風,嚴光鄭玄的節操。劉沈一開始舉薦霍原,先諮詢了侍中、領中書監張華,前州大中正、後將軍嬰,河南尹軼等。過了三年,各州官員還朝,幽州刺史許猛特意把霍原的名字向上薦舉,把他擬任西河,請求加以徵聘任用。如劉沈所列舉的那樣,州裹已舉薦丁他,而且刺史也上表舉薦,這樣還說他在鄉野的聲譽不好,沒有好的德行,捨棄了已徵驗考察遇的結果,而又沒有明確的道理和義正的言辭,使劉沈改變看法。況且薦應二品,不是他所要求的。但是霍原意志堅定隱居深山,修述儒道,德義可嘉。如果抑制不用,將會辜負幽州人的願望,傷害敦厚仁德的教化。按照詔書所要求的旨意,應舉霍原為二品。”下詔聽從了劉沈的奏議。

李重和李毅同為吏部郎,當時王戎任尚書,李重以清正尚直受到稱讚,李毅博通有智慧才識,雖然二人節操不同,但都身處要職,王戎以知音對待他們,各得其長。李毅字茂彥,史書沒有記載他的事跡。當時內官權重,外官權輕,加上官級繁多,李重奏議過這一弊端,見於《百官志》中。又上疏說:“大凡在山林之中逃避寵幸的人士,雖然違背當世,出處不同,但先王讚許他們的原因,是嘉許他們高尚的情操。過去先帝憂慮風俗奢華的弊端,想反歸純樸,就向在朝的官員諮詢,搜訪隱逸之士。鹹寧二年,徵用安定皇甫謐為太子中庶子,四年又召南安朱沖為博士,太康元年,又徵用朱沖為太子庶子,雖然他們都稱病沒有到任,但朝野都表示高興誠服。現在陛下發揚光大先帝禮敬賢才的宗旨,我尋訪朱沖的家鄉,說是他雖然年紀很老,但志氣仍很大,精心研究儒道,到老而更新,德操純貞,所在地都受他的教化,的確是隱居山野的高德之人,足以作為表率而使風俗敦厚。我認為應該宣示聖恩,趁他還沒有去世,給予表彰優禮。”當時朝政混亂,最終沒能聽從。李重出任行討虜護軍、平陽太守,尊崇道德教化,修建學校,表彰忠誠篤行之人,提拔賢能,清廉儉約而無欲,端正自己給下屬作表率,在職三年期間,彈劾罷免了四個縣的官員。他的弟弟李嶷死後,他上表辭去了官職。

永康初年,趙王司馬倫用李重為相國左司馬,因憂迫成疾而死,終年四十八歲。家貧,住宅狹小,沒有收殮停柩之地,下韶在典客署辦喪事。追贈為散騎常侍,謐號成。子名李式,有好的名聲,官至侍中,鹹和初年逝世。

史臣曰:子雅年輕時就在朝做官,竭盡忠誠努力為國,廣泛論述建立封國,深合時宜,詳細論述刑名,所論都適合政體。雖然文辭不夠華美婉麗,但切要有理。和西京時代的人相比,離買誼不遠;和束國的人相比,超過了郎顫。到元康之間,亂臣賊子專擅朝命,朝廷上下震驚,都苟且偷安;劉頌在這時,仍忠直不屈,痛哭張公的無罪,拒絕給趙王妄加九錫,即使古代的耿直名臣,誰能如此。至於私議,對劉友有不公平的看法。是憎惡某人但又能表彰他的優點,推舉人才能不避仇敵一樣!李重講因循輿改革的道理,駁斥田產之制,詞合事當,都有可取之處。到他銳意主持選拔官吏,留意舉薦隱逸的賢人,浚沖當成知己,豈是虛假的!

贊曰:劉頌剛烈正直,德義形於言表。上下磨礪,他的確有這種德義。李重清廉雅正,心志無私。推舉賢良提拔隱逸,好的言行在他那裹體現。兩位賢哲,是國家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