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智部·總序
作者:馮夢龍
【原文】
馮子曰:智非察不神,察非智不精。子思云:“文理密察,必屬於至聖。”而孔子亦云:“察其所安。”是以知察之為用,神矣廣矣。善於相人者,猶能以鑒貌辨色,察人之富貴福壽貧賤孤夭,況乎因其事而察其心?則人之忠佞賢奸,有不灼然乎?分其目曰“得情”,曰“詰奸”,即以此為照人之鏡而已。
譯文及注釋
譯文
馮夢龍說:“智慧需要明察,才能顯示出其效用,而明察若不以智慧為基礎,則難以真正洞悉事物的精微關鍵之處。”子思說:“條理清晰,細緻明辨,這才是真正的智慧。”孔子也說:“觀察他做事情安與不安。”從而知道明察的作用,是非常神聖和廣泛的。善於相面的人,能從一個人的長相神色,看出一個人的富貴或貧賤,長壽或夭折來。同樣的,從一個人的行為處世之中,也能清楚判斷出他是忠直還是奸邪,是賢能還是愚昧。因此,本部分為“得情”和“詰奸”兩卷,可以用來作為照見人心的明鏡。
注釋
①察:明察,善於分辨。
②子思:孔伋,字子思,孔子的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