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智部·虞允文
作者:馮夢龍
【原文】
先是浙民歲輸丁錢絹,民生子即棄之,稍長即殺之。虞公允文聞之惻然,訪知江渚有荻場利甚溥,而為世家及浮屠所私。公令有司籍其數以聞,請以代輸民之身丁錢。符下日,民歡呼鼓舞,始知有父子生聚之樂。
譯文及注釋
譯文
宋朝時,先前浙江人民都須繳納絲綢為丁口稅,人民負擔不起,往往生了兒子就丟棄,或是還沒有長成就殺掉。虞允文(仁壽人,字彬甫)知道這個情形,十分不忍,後來查訪到江邊沙洲有荻草地,經濟利益很大,皆被豪門世家及僧侶竊據。虞允文於是命令手下將這些豪門世家和僧侶全數登錄下來,並要求這些人代替人民繳壯丁稅。命令下達的那一天,人民歡呼鼓舞,浙江一帶的百姓至此才能安享父子天倫之樂。
注釋
①丁錢:人口稅。
②虞公允文:虞允文,南宋進士,孝宗時為左丞相。
③惻然:同情憐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