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紀·梁紀四
作者:司馬光
起旃蒙協洽,盡著雍閹茂,凡四年。
高祖武皇帝四
◎ 天監十四年乙未,公元五一五年
春,正月,乙巳朔,上冠太子於太極殿,大赦。
辛亥,上祀南郊。
甲寅,魏主有疾;丁巳,殂於式乾殿。侍中、中書監、太子少傅催光,侍中、領軍將軍於忠,詹事王顯,中庶子代人侯剛,迎太子詡於東宮,至顯陽殿。王顯欲須明行即位禮,崔光曰:“天位不可暫曠,何待至明!”顯曰:“須奏中宮。”光曰:“帝崩,太子立,國之常典,何須中宮令也!”於是光等請太子止哭,立於東序;於忠與黃門郎元昭扶太子西面哭十餘聲:“止。光攝太尉,奉策進璽綬,太子跪受,服袞冕之服,御太極殿,即皇帝位。光等與夜直群官立庭中,北面稽首稱萬歲。昭,遵之曾孫也。
高后欲殺胡貴嬪,中給事譙郡劉騰以告侯剛,剛以告於忠。忠問計於崔光,光使置貴嬪於別所,嚴加守衛,由是貴嬪深德四人。戊午,魏大赦。己未,悉召西伐、東防兵。驃騎大將軍廣平王懷扶疾入臨,徑至太極西廡,哀慟,呼侍中、黃門、領軍、二衛,云:“身欲上殿哭大行,又須入見主上。”眾皆愕然相視,無敢對者。崔光攘衰振杖,引漢光武崩趙熹扶諸王下殿故事,聲色甚厲,聞者莫不稱善。懷聲淚俱止,曰:“侍中以古義裁我,我敢不服?”遂還,仍頻遣左右致謝。
先是,高肇擅權,尤忌宗室有時望者。太子太保任城王澄數為肇所譖,懼不自全,乃終日酣飲,所為如狂,朝廷機要無所關豫。及世宗殂,肇擁兵於外,朝野不安。於忠與門下議,以肅宗幼,未能親政,宜使太保高陽王雍入居西柏堂省決庶政,以任城王澄為尚書令,總攝百揆,奏皇后請即敕授。王顯素有寵於世宗,恃勢使威,為世所疾,恐不為澄等所容,與中常侍孫伏連等密謀寢門下之奏,矯皇后令,以高肇錄尚書事,以顯與勃海公高猛同為侍中。於忠等聞之,托以侍療無效,執顯于禁中,下詔削爵任。顯臨執呼冤,直閣以刀鐶撞其掖下,送右衛府,一宿而死。庚申,下詔如門下所奏,百官總己聽於二王,中外悅服。
二月,庚辰,尊皇后為皇太后。
魏主稱名為書告哀於高肇,且召之還。肇承變憂懼,朝夕哭泣,至於羸悴。歸至瀍澗,家人迎之,不與相見。辛巳,至闕下,衰服號哭,升太極殿盡哀。高陽王雍與於忠密謀,伏直寢邢豹等十餘人於舍人省下,肇哭畢,引入西廡,清河諸王皆竊言目之。肇入省,豹等扼殺之,下詔暴其罪惡,稱肇自盡,自餘親黨悉無所問,削除職爵,葬以士禮;逮昏,於廁門出屍歸其家。
魏之伐蜀也,軍至晉壽,蜀人震恐。傅豎眼將步兵三萬擊巴北,上遣寧州刺史任太洪自陰平間道入其州,招誘氐、蜀,絕魏運路。會魏大軍北還,太洪襲破魏東洛、除口二戍,聲言梁兵繼至,氐、蜀翕然從之。太洪進圍關城,豎眼遣統軍姜喜等擊太洪,大破之,太洪棄關城走還。
癸未,魏以高陽王雍為太傅、領太尉,清河王懌為司徒,廣平王懷為司空。
甲午,魏葬宣武皇帝於景陵,廟號世宗。己亥,尊胡貴嬪為皇太妃。三月,甲辰朔,以高太后為尼,徙居金墉瑤光寺,非大節慶,不得入宮。
魏左僕射郭祚表稱:“蕭衍狂悖,謀斷川瀆,役苦民勞,危亡已兆;宜命將出師,長驅撲討。”魏詔平南將軍楊大眼督諸軍鎮荊山。
魏於忠既居門下,又總宿衛,遂專朝政,權傾一時。初,太和中,軍國多事,高祖以用度不足,百官之祿四分減一,忠悉命歸所減之祿。舊制民稅絹一匹別輸綿八兩,布一區別輸麻十五斤,忠悉罷之。乙丑,詔文武群官各進位一級。夏,四月,浮山堰成而復潰。或言蛟龍能乘風雨破堰,其性惡鐵;乃運東、西冶鐵器數千萬斤沉之,亦不能合。乃伐樹為井幹,填以巨石;加土其上,緣淮百里內木石無巨細皆盡,負檐者肩上皆穿,夏日疾疫,死者相枕,蠅蟲晝夜聲合。
魏梁州刺史薛懷吉破叛氐於沮水。懷吉,真度之子也。五月,甲寅,南秦州刺史崔暹又破叛氐,解武興之圍。
六月,魏冀州沙門法慶以妖幻惑眾,與勃海人李歸伯等作亂,推法慶為主。法慶以尼惠暉為妻,以歸伯為十住菩薩、平魔軍司、定漢王,自號大乘。又合狂藥,令人服之,父子兄弟不復相識,唯以殺害為事。刺史蕭寶寅遣兼長史崔伯驎擊之,伯驎敗死。賊眾益盛,所在毀寺舍,斬僧尼,燒經像,雲“新佛出世,除去眾魔。”秋,七月,丁未,詔假右光祿大夫元遙征北大將軍以討之。
魏尚書裴植,自謂人門不後王肅,以朝廷處之不高,意常怏怏,表請解官隱嵩山,世宗不許,深怪之。及為尚書,志氣驕滿,每謂人曰:“非我須尚書,尚書亦須我。”每入參議論,好面譏毀群官,又表征南將軍田益宗,言:“華、夷異類,不應在百世衣冠之上。”於忠、元昭見之切齒。
尚書左僕射郭祚,冒進不已,自以東宮師傅,列辭尚書,望封侯、儀同,詔以祚為都督雍、岐、華三州諸軍事、征西將軍、雍州刺史。
祚與植皆惡於忠專橫,密勸高陽王雍使出之;忠聞之,大怒,令有司誣奏其罪。尚書奏:“羊祉告植姑子皇甫仲達云:‘受植旨,詐稱被詔,帥合部曲欲圖於忠。’臣等窮治,辭不伏引;然眾證明昞,準律當死。眾證雖不見植,皆言‘仲達為植所使,植召仲達責問而不告列’。推論情狀,不同之理不可分明,不得同之常獄,有所降減,計同仲達處植死刑。植親帥城眾,附從王化,依律上議,乞賜裁處。”忠矯詔曰:“凶謀既爾,罪不當恕;雖有歸化之誠,無容上議,亦不須待秋分。”八月,己亥,植與郭祚及都水使者杜陵韋俊皆賜死。俊,祚之婚家也。忠又欲殺高陽王雍,崔光固執不從,乃免雍官,以王還第。朝野冤憤,莫不切齒。
丙子,魏尊胡太妃為皇太后,居崇訓宮。於忠領崇訓衛尉,劉騰為崇訓太僕,加侍中,侯剛為侍中撫軍將軍。又以太后父國珍為光祿大夫。
庚辰,定州刺史田超秀帥眾三千降魏。
戊子,魏大赦。
己丑,魏清河王懌進位太傅,領太尉,廣平王情為太保,領司徒,任城王澄為司空。庚寅,魏以車騎大將軍於忠為尚書令,特進崔光為車騎大將軍,並加儀同三司。魏江陽王繼,熙之曾孫也,先為青州刺史,坐以良人為婢奪爵。繼子叉娶胡太后妹,壬辰,詔復繼本封,以叉為通直散騎侍郎,叉妻為新平郡君,仍拜女侍中。
群臣奏請皇太后臨朝稱制,九月,乙未,靈太后始臨朝聽政,猶稱令以行事,群臣上書稱殿下。太后聰悟,頗好讀書屬文,射能中針孔,政事皆手筆自決。加胡國珍侍中,封安定公。
自郭祚等死,詔令生殺皆出於忠,王公畏之,重足脅息。太后既親政,乃解忠侍中、領軍、崇訓衛尉,止為儀同三司、尚書令。後旬餘,太后引門下侍官於崇訓宮,問曰:“忠在端揆,聲望何如?”鹹曰:“不稱闕任。”乃出忠為都督冀、定、瀛三州諸軍事、征北大將軍、冀州刺史;以司空澄領尚書令。澄奏:“安定公宜出入禁中,參咨大務。”詔從之。
甲寅,魏元遙破大乘賊,擒法慶並渠帥百餘人,傳首洛陽。
左游擊將軍趙祖悅襲魏西硤石,據之以逼壽陽;更築外城,徙緣淮之民以實城內。將軍田道龍等散攻諸戍,魏揚州刺史李崇分遣諸將拒之。癸亥,魏遣假鎮南將軍崔亮攻西硤石,又遣鎮東將軍蕭寶寅決淮堰。
冬,十月,乙酉,魏以胡國珍為中書監、儀同三司,侍中如故。
甲午,弘化太守杜桂舉郡降魏。
初,魏於忠用事,自言世宗許其優轉;太傅雍等皆不敢違,加忠車騎大將軍。忠又自謂新故之際有定社稷之功,諷百僚令加己賞;雍等議封忠常山郡公。忠又難於獨受,乃諷朝廷,同在門下者皆加封邑。雍等不得已復封崔光為博平縣公,而尚書元昭等抗訴不已。太后敕公卿再議,太傅懌等上言:“先帝升遐,奉迎乘輿,侍衛省闥,乃臣子常職,不容以此為功。臣等前議授忠茅土,正以畏其威權,苟免暴戾故也。若以功過相除,悉不應賞,請皆追奪。”崔光亦奉送章綬茅土。表十餘上,太后從之。
高陽王雍上表自劾,稱“臣初入柏堂,見詔旨之行一由門下,臣出君行,深知不可而不能禁;於忠專權,生殺自恣,而臣不能違。忠規欲殺臣,賴在事執拒;臣欲出忠於外,在心未行,返為忠廢。忝官尸祿,孤負恩私,請返私門,伏聽司敗。”太后以忠有保護之功,不問其罪。十二月,辛丑,以雍為太師,領司州牧,尋復錄尚書事,與太傅懌、太保懷、侍中胡國珍入居門下,同厘庶政。
己酉,魏崔亮至硤石,趙祖悅逆戰而敗,閉城自守;亮進圍之。
乙卯,魏主及太后謁景陵。
是冬,寒甚,淮、泗盡凍,浮山堰士卒死者什七八。魏益州刺史傅豎眼,性清素,民、獠懷之。龍驤將軍元法僧代豎眼為益州刺史,素無治乾,加以貪殘,王、賈諸姓,本州士族,法僧皆召為兵。葭萌民任令宗因眾心之患魏也,殺魏晉壽太守,以城來降,民、獠多應之;益州刺史鄱陽王恢遣巴西、梓潼二郡太守張齊將兵三萬迎之。法僧,熙之曾孫也。
魏岐州剌史趙王謐,乾之子也,為政暴虐。一旦,閉城門大索,執人而掠之,楚毒備至,又無故斬六人,闔城凶懼;眾遂大呼,屯門,謐登樓毀梯以自固。胡太后遣游擊將軍王靖馳馹諭城人,城人開門謝罪,奉送管籥,乃罷謐剌史。謐妃,太后從女也。至洛,除大司農卿。
太后以魏主尚幼,未能親祭,欲代行祭事;禮官博議,以為不可。太后以問侍中崔光,光引漢和熹鄧太后祭宗廟故事,太后大悅,遂攝行祭事。
◎ 天監十五年丙申,公元五一六年
春,正月,戊辰朔,魏大赦,改元熙平。
魏崔亮攻硤石未下,與李崇屢約水陸並進,崇違期不至。胡太后以諸將不壹,乃以吏部尚書李平為使持節、鎮軍大將軍兼尚書右僕射,將步騎二千赴壽陽,別為行台,節度諸軍,如有乖異,以軍法從事。蕭寶寅遣輕車將軍劉智文等渡淮,攻破三壘;二月,乙巳,又敗將軍垣孟孫等於淮北。李平至硤石,督李崇、崔亮等刻日水陸進攻,無敢乖互,戰屢有功。
上使左衛將軍昌義之將兵救浮山,未至,康絢已擊魏兵,卻之。上使義之與直閣王神念溯淮救硤石。崔亮遣將軍博陵崔延伯守下蔡,延伯與別將伊甕生夾淮為營。延伯取車輪去輞,削銳共輻,兩兩接對,揉竹為絙,貫連相屬,並十餘道,橫水為橋,兩頭施大鹿盧,出沒隨意,不可燒斫。既斷趙祖悅走路,又令戰艦不通,義之、神念屯梁城不得進。李平部分水陸攻硤石,克其外城;乙丑,祖悅出降,斬之,盡俘其眾。胡太后賜崔亮書,使乘勝深入。平部分諸將,水陸並進,攻浮山堰;亮違平節度,以疾請還,隨表輒發。平奏處亮死刑,太后令曰:“亮去留自擅,違我經略,雖有小捷,豈免大咎!但吾攝御萬機,庶幾惡殺,可特聽以功補過。”魏師遂還。
魏中尉元匡奏彈於忠:“幸國大災,專擅朝命,裴、郭受冤,宰輔黜辱。又自矯旨為儀同三司、尚書令,領崇訓衛尉,原其此意,欲以無上自處。既事在恩後,宜加顯戮,請遣御史一人就州行決。自去歲世宗晏駕以後,皇太后未親覽以前,諸不由階級,或發門下詔書,或由中書宣敕,擅相拜授者,已經恩宥,正可免罪,並宜追奪。”太后令曰:“忠已蒙特原,無宜追罪;餘如奏。”匡又彈侍中侯剛掠殺羽林。剛本以善烹調為嘗食典御,凡三十年,以有德於太后,頗專恣用事,王公皆畏附之。廷尉處剛大辟。太后曰:“剛因公事掠人,邂逅致死,於律不坐。”少卿陳郡袁翻曰:“‘邂逅’,謂情狀已露,隱避不引,考訊以理者也。今此羽林,問則具首,剛口唱打殺,撾築非理,安得謂之‘邂逅’!”太后乃削剛戶三百,解嘗食典御。
三月,戊戌朔,日有食之。
魏論西硤石之功。辛未,以李崇為驃騎將軍,加儀同三司,李平為尚書右僕射,崔亮進號鎮北將軍。亮與平爭功于禁中,太后以亮為殿中尚書。
魏蕭寶寅在淮堰,上為手書誘之,使襲彭城,許送其國廟及室家諸比還北;寶寅表上其書於魏朝。
夏,四月,淮堰成,長九里,下廣一百四十丈,上廣四十五丈,高二十丈,樹以杞柳,軍壘列居其上。
或謂康絢曰:“四瀆,天所以節宣其氣,不可久塞,若鑿湫東注,則游波寬緩,堰得不壞。”絢乃開湫東注。又縱反間於魏曰:“梁人所懼開湫,不畏野戰。”蕭寶寅信之,鑿山深五丈,開湫北注,水日夜分流猶不減,魏軍竟罷歸。水之所及,夾淮方數百里。李崇作浮橋於硤石戍間,又築魏昌城於八公山東南,以備壽陽城壞。居民散就岡壟,其水清澈,俯視廬舍冢墓,瞭然在下。
初,堰起於徐州境內,刺史張豹子宣言,謂己必掌其事;既而康絢以他官來監作,豹子甚慚。俄而敕豹子受絢節度,豹子遂譖絢與魏交通,上雖不納,猶以事畢征絢還。
魏胡太后追思於忠之功,曰:“豈宜以一謬棄其餘勛!”復封忠為靈壽縣公,亦封崔光為平恩縣侯。
魏元法僧遣其子景隆將兵拒張齊,齊與戰於葭萌,大破之,屠十餘者,遂圍武興。法僧嬰城自守,境內皆叛,法僧遣使間道告急於魏。魏驛召鎮南軍司傅豎眼於淮南,以為益州刺史、西征都督,將步騎三千以赴之。豎眼入境,轉戰三日,行二百餘里,九遇皆捷。五月,豎眼擊殺梁州刺史任太洪。民、獠聞豎眼至,皆喜,迎拜於路者相繼。張齊退保白水,豎眼入州,白水以東民皆安業。
魏梓潼太守苟金龍領關城戍主,梁兵至,金龍疾病,不堪部分,其妻劉氏帥厲城民,乘城拒戰,百有餘日,士卒死傷過半。戍副高景謀叛,劉氏斬景及其黨與數千人,自餘將士,分衣減食,勞逸必同,莫不畏而懷之。井在城外,為梁兵所據。會天大雨,劉氏命出公私布絹及衣服懸之,絞而取水,城中所有雜物悉儲之。豎眼至,梁兵乃退,魏人封其子為平昌縣子。
六月,庚子,以尚書令王瑩為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右僕射袁昂為左僕射,吏部尚書王暕為右朴射。暕,儉之子也。
張齊數出白水侵魏葭萌,傅豎眼遣虎威將軍強虬攻信義將軍楊興起,殺之,復取白水。寧朔將軍王光昭又敗於陽平,張齊親帥驍勇二萬餘人與傅豎眼戰。秋,七月,齊軍大敗,走還,小劍、大劍諸戍皆棄城走,東益州復入於魏。
八月,乙巳,魏以胡國珍為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雍州刺史。國珍年老,太后實不欲令出,止欲示以方面之榮;竟不行。
康絢既還,張豹子不復修淮堰。九月,丁丑,淮水暴漲,堰壞,其聲如雷,聞三百里,緣淮城戍村落十餘萬口皆漂入海。初,魏人患淮堰,以任城王澄為大將軍、大都督南討諸軍事,勒眾十萬,將出徐州來攻堰;尚書右僕射李平以為:“不假兵力,終當自壞。”及聞破,太后大喜,賞平甚厚,澄遂不行。
壬辰,大赦。
魏胡太后數幸宗戚勛貴之家,侍中崔光表諫曰:“《禮》,諸侯非問疾弔喪而入諸臣之家,謂之君臣為謔。不言王后夫人,明無適臣家之義。夫人,父母在有歸寧,沒則使卿寧。漢上官皇后將廢昌邑,霍光,外祖也,親為宰輔,後猶御武帳以接群臣,示男女之別也。今帝族方衍,勛貴增遷,祗請遂多,將成彝式。願陛下簡息游幸,則率土屬賴,含生仰悅矣。”
任城王澄以北邊鎮將選舉彌輕,恐賊虜窺邊,山陵危迫,奏求重鎮將之選,修警備之嚴,詔公卿議之。廷尉少卿袁翻議,以為:“比緣邊州郡官不擇人,唯論資級。或值貪污之人,廣開戍邏,多置帥領;或用其左右姻親;或受人貨財請屬。皆無防寇之心,唯有聚斂之意。其勇力之兵,驅令抄掠,若值強敵,即為奴虜,如有執獲,奪為己富。其羸弱老小之輩,微解金鐵之工,少閒草木之作,無不搜營窮壘,苦役百端。自餘或伐木深山,或芸草平陸,販貿往還,相望道路。此等祿既不多,貲亦有限,皆收其實絹,給其虛粟,窮其力,薄其衣,用其功,節其食,綿冬歷夏,加方疾苦,死於溝瀆者什常七八。是以鄰敵伺間,擾我疆場,皆由邊任不得其人故也。愚謂自今已後,南北邊諸籓及所統郡縣府佐、統軍至於戍主,皆令朝臣王公已下各舉所知,必選其才,不拘階級;若稱職及敗官,並所舉之人隨事賞罰。”太后不能用。及正光之末,北邊盜賊群起,遂逼舊都,犯山陵,如澄所慮。
冬,十一月,交州刺史李畟斬交州反者阮宗孝,傳首建康。初,魏世宗作瑤光寺,未就,是歲,胡太后又作永寧寺,皆在宮側;又作石窟寺於伊闕口,皆極土木之美。而永寧尤盛,有金像高丈八尺者一,如中人者十,玉像二。為九層浮圖,掘地築基,下及黃泉;浮圖高九十丈,上剎得高十丈,每夜靜,鈴鐸聲聞十里。佛殿如太極殿,南門如端門。僧房千間,珠玉錦繡,駭人心目。自佛法入中國,塔廟之盛,未之有也。揚州刺史李崇上表,以為:“高祖遷都垂三十年,明堂未修,太學荒廢,城闕府寺頗亦頹壞,非所以追隆堂構,儀刑萬國者也。今國子雖有學官之名,而無教授之實,何異兔絲、燕麥,南箕、北斗!事不兩興,須有進退;宜罷尚方雕靡之作,省永寧土木之功,減瑤光材瓦之力,分石窟鐫琢之勞,及諸事役非急者,於三時農隙修此數條,使國容嚴顯,禮化興行,不亦休哉!”太后優令答之,而不用其言。
太后好事佛,民多絕戶為沙門,高陽王友李瑒上言:“三千之罪莫大於不孝,不孝之大無過於絕祀。豈得輕縱背禮之情,肆其向法之意,一身親老,棄家絕養,缺當世之禮而求將來之益!孔子云:‘未知生,焉知死?’安有棄堂堂之政而從鬼教乎!又,今南服未靜,眾役仍煩,百生之情,實多避役,若復聽之,恐捐棄孝慈,比屋皆為沙門矣。”都統僧暹等忿瑒謂之“鬼教”,以為謗佛,泣訴於太后。太后責之。瑒曰:“天曰神,地曰礻氏,人曰鬼。《傳》曰:‘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然則明者為堂堂,幽者為鬼教。佛本出於人,名之為鬼,愚謂非謗。”太后雖知瑒言為允,難違暹等之意,罰瑒金一兩。
魏徵南大將軍田益宗求為東豫州刺史,以招二子,太后不許,竟卒於洛陽。
柔然伏跋可汗,壯健善用兵,是歲,西擊高車,大破之,執其王彌俄突,系其足於駑馬,頓曳殺之,漆其頭為飲器。鄰國先羈屬柔然後叛去者,伏跋皆擊滅之,其國復強。
◎ 天監十六年丁酉,公元五一七年
春,正月,辛未,上祀南郊。
魏大乘餘賊復相聚,突入瀛州,刺史宇文福之子員外散騎侍郎延帥奴客拒之。賊燒齋閣,延突火抱福出外,肌發皆焦,勒眾苦戰,賊遂散走,追討,平之。
甲戌,魏大赦。
魏初,民間皆不用錢,高祖太和十九年,始鑄太和五銖錢,遣錢工在所鼓鑄。民有欲鑄錢者,聽就官爐,銅必精練,無得淆雜,世宗永平三年,又鑄五銖錢,禁天下用錢不依準式者。既而洛陽及諸州鎮所用錢各不同,商貨不通。尚書令任城王澄上言以為:“不行之錢,律有明式,指謂雞眼、鐶鑿,更無餘禁。計河西諸州今所行者悉非制限,昔來繩禁,愚竊惑焉。又河北既無新錢,復禁舊者,專以單絲之縑、疏縷之布,狹幅促度,不中常式,裂匹為尺,以濟有無,徒成杼軸之勞,不免饑寒之苦,殆非所以救恤凍餒,子育黎元之意也。錢之為用,貫繦相屬,不假度量,平均簡易,濟世之宜,謂為深允。乞並下諸方州鎮,其太和與新鑄五銖及古諸錢方俗所便用者,但內外全好,雖有大小之異,並得通行,貴賤之差,自依鄉價。庶貨環海內,公私無壅。其雞眼、鐶鑿及盜鑄、毀大為小、生新巧偽不如法者,據律罪之。”詔從之。然河北少錢,民猶用物交易,錢不入市。
魏人多竊冒軍功,尚書左丞盧同閱吏部勛書,因加檢核,得竊階者三百餘人,乃奏:“乞總集吏部、中兵二局勛簿,對句奏案,更造兩通,一關吏部,一留兵局。又,在軍斬首成一階以上者,即令行台軍司給券,當中豎裂,一支付勛人,一支送門下,以防偽巧。”太后從之。同,玄之族孫也。
中尉無匡奏請取景明元年已來,內外考簿、吏部除書、中兵勛案、並諸殿最,欲以案校竊階盜官之人,太后許之。尚書令任城王澄表以為:“法忌煩苛,治貴清約。御史之體,風聞是司,若聞有冒勛妄階,止應攝其一簿,研檢虛實,繩以典刑。豈有移一省之案,尋兩紀之事,如此求過,誰諶其罪!斯實聖朝所宜重慎也。”太后乃止。又以匡所言數不從,慮其辭解,欲獎安之,乃加鎮東將軍。二月,丁未,立匡為東平王。
三月,丙子,敕織官,文錦不得為仙人鳥善之形,為其裁剪,有乖仁恕。
丁亥,魏廣平文穆王懷卒。
夏,四月,戊申,魏以中書監胡國珍為司徒。
詔以宗廟用牲,有累冥道,宜皆以面為之。於是朝野喧譁,以為宗廟去牲,乃是不復血食,帝竟不從。八坐乃議以大脯代一元大武。
秋,八月,丁未,詔魏太師高陽王雍入居門下,參決尚書奏事。
冬,十月,詔以宗廟猶用脯脩,更議代之,於是以大餅代大脯,其餘盡用蔬果。又起至敬殿、景陽台,置七廟座,每月中再設淨饌。
乙卯,魏詔:北京士民未遷者,悉聽留居為永業。
十一月,甲子,巴州刺史牟漢寵叛,降魏。
十二月,柔然伏跋可汗遣俟近尉比建等請和於魏,用敵國之禮。
是歲,以右衛將軍馮道根為豫州刺史。道根謹厚木訥,行軍能檢敕士卒;諸將爭功,道根獨默然。為政清簡,吏民懷之。上嘗嘆曰:“道根所在,令朝廷不復憶有一州。”魏尚書崔亮奏請於王屋等山采銅鑄錢,從之。是後民多私鑄,錢稍薄小,用之益輕。
◎ 天監十七年戊戌,公元五一八年
春,正月,甲子,魏以氐酋楊定為陰平王。
魏秦州羌反。
二月,癸巳,安成康王秀卒。秀雖與上布衣昆弟,及為君臣,小心畏敬過於疏賤,上益以此賢之。秀與弟始興王憺尤相友愛,憺久為荊州刺史,常中分其祿以給秀,秀稱心受之,亦不辭多也。
甲辰,大赦。
己酉,魏大赦,改元神龜。
魏東益州氐反。
魏主引見柔然使者,讓之以籓禮不備,議依漢待匈奴故事,遣使報之。司農少卿張倫上表,以為:“太祖經啟帝圖,日有不暇,遂令豎子遊魂一方。亦由中國多虞,急諸華而緩夷狄也。高祖方事南轅,未遑北伐。世宗述遵遺志,虜使之來,受而弗答。以為大明臨御,國富兵強,抗敵之禮,何憚而為之,何求而行之!今虜雖慕德而來,亦欲觀我強弱;若使王人銜命虜庭,與為昆弟,恐非祖宗之意也。苟事不獲已,應為制詔,示以上下之儀,命宰臣致書,諭以歸順之道,觀其從違,徐以恩威進退之,則王者之體正矣。豈可以戎狄兼併,而遽虧典禮乎!”不從。倫,白澤之子也。
三月,辛未,魏靈壽武敬公於忠卒。
魏南秦州氐反。遣龍驤將軍崔襲持節諭之。
夏,四月,丁酉,魏秦文宣公胡國珍卒,贈假黃鉞、相國、都督中外諸軍事、太師,號曰太上秦公,加九錫,葬以殊禮,贈襚儀衛,事極優厚。又迎太后母皇甫氏之柩與國珍合葬,謂之太上秦孝穆君。諫議大夫常山張普惠以為前世後父無稱“太上”者,“太上”之名不可施於人臣,詣闕上疏陳之,左右莫敢為通。會胡氏穿壙,下有磐石,乃密表,以為:“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太上’者因‘上’而生名也,皇太后稱‘令’以系‘敕’下,蓋取三從之道,遠同文母列於十亂,今司徒為‘太上’,恐乖系敕之意。孔子稱:‘必也正名乎!’比克吉定兆,而以淺改卜,亦或天地神靈所以垂至戒、啟聖情也。伏願停逼上之號,以邀廉光之福。”太后乃親至國珍宅,召集五品以上博議。王公皆希太后意,爭詰難普惠;普惠應機辨析,無能屈者。太后使元叉宣令於普惠曰:“朕之所行,孝子之志。卿之所陳,忠臣之道。群公已有成議,卿不得苦奪朕懷。後有所見,勿難言也。”
太后為太上君造寺,壯麗埒於永寧。
尚書奏復征民綿麻之稅,張普惠上疏,以為:“高祖廢大斗,去長尺,改重稱,以愛民薄賦。知軍國須綿麻之用,故於絹增稅綿八兩,於布增稅麻十五斤,民以稱尺所減,不啻綿麻,故鼓舞供調。自茲以降,所稅絹布,浸復長闊,百姓嗟怨,聞於朝野。宰輔不尋其本在於幅廣度長,遽罷綿麻。既而尚書以國用不足,復欲征斂。去天下之大信,棄己行之成詔,追前之非,遂後三史。不思庫中有大麻,而群臣共竊之也,何則所輸之物,或斤羨百銖,未聞有司依律以罪州郡;或小有濫惡,則坐戶主,連及三長。是以在庫絹布,逾制者多,郡臣受俸,人求長闊厚重,無復準極,未聞以端幅有餘還求輸官者也。今欲復調綿麻,當先正稱、尺,明立嚴禁,無得放溢,使天下知二聖之心愛民惜法如此,則太和之政復見於神龜矣。”
普惠又以魏主好游騁苑囿,不親視朝,過崇佛法,郊廟之事多委有司,上疏切諫,以為:“殖不思之冥業,損巨費於生民,減祿削力,近供無事之僧,崇飾雲殿,遠邀未然之報,昧爽之臣稽首於外,玄寂之眾遨遊於內,衍禮忤時,人靈未穆。愚謂修朝夕之因,求礻氏劫之果,未若收萬國之歡心以事其親,使天下和平,災害不生也。伏願淑慎威儀,為萬邦作式,躬致郊廟之虔,親紆朔望之禮,釋奠成均,竭心千畝。量撤僧寺不急之華,還復百官久折之秩。已造者務令簡約速成,未造者一切不復更為。則孝弟可以通神明,德教可以光四海,節用愛人,法俗俱賴矣。”尋敕外議釋奠之禮,又自是每月一陛見群臣,皆用普惠之言也。
普惠復表論時政得失,太后與帝引普惠於宣光殿,隨事詰難。
臨川王宏妾弟吳法壽殺人而匿於宏府中,上敕宏出之,即日伏辜。南司奏免宏官,上注曰:“愛宏者兄弟私親,免宏者王者正法。所奏可。”五月,戊寅,司徒、驃騎大將軍、揚州刺史臨川王宏免。
宏自洛口之敗,常懷愧憤,都下每有竊發,輒以宏為名,屢為有司所奏,上每赦之。上幸光宅寺,有盜伏於驃騎航,待上夜出;上將行,心動,乃於硃雀航過。事發,稱為宏所使,上泣謂宏曰:“我人才勝汝百倍,當此猶恐不堪,汝何為者?我非不能為漢文帝,念汝愚耳!”宏頓首稱無之;故因匿法壽免宏官。
宏奢僭過度,殖貨無厭。庫屋垂百間,在內堂之後,關籥甚嚴,有疑是鎧仗者,密以聞。上於友愛甚厚,殊不悅。佗日,送盛饌與宏愛妾江氏曰:“當來就汝歡宴。”獨攜故人射聲校尉丘佗卿往,與宏及江大飲,半醉後,謂曰:’我今欲履行汝後房。”即呼輿逕往堂後。宏恐上見其貨賄,顏色怖懼。上意益疑之,於是屋屋檢視,每錢百萬為一聚,黃榜標之,千萬為一庫,懸一紫標,如此三十餘間。上與佗卿屈指計,見錢三億餘萬,餘屋貯布絹絲綿漆蜜紵蠟等雜貨,但見滿庫,不知多少。上始知非仗,大悅,謂曰:“阿六,汝生計大可!”乃更劇飲至夜,舉燭而還。兄弟方更敦睦。
宏都下有數十邸,出懸錢立券,每以田宅邸店懸上文契,期訖,便驅券主,奪其宅。都下、東土百姓,失業非一。上後知之,制懸券不得復驅奪,自此始。
侍中、領軍將軍吳平侯昺,雅有風力,為上所重,軍國大事皆與議決,以為安右將軍,監揚州。昺自以越親居揚州,涕泣懇讓,上不許。在州尤稱明斷,符教嚴整。
辛巳,以宏為中軍將軍、中書監,六月,乙酉,又以本號行司徒。
臣光曰:宏為將則覆三軍,為臣則涉大逆,高祖貸其死罪可矣。數旬之間,還為三公,於兄弟之恩誠厚矣,王者之法果安在哉!
初,洛陽有漢所立《三字石經》,雖屢經喪亂而初無損失。及魏馮熙、常伯夫相繼為洛州刺史,毀取以建浮圖精舍,遂大致頹落,所存者委於榛莽,道俗隨意取之。侍中領國子祭酒崔光請遣官守視,命國子博士李郁等補其殘缺,胡太后許之。會元叉、劉騰作亂,事遂寢。
秋,七月,魏河州羌卻鐵忽反,自稱水池王;詔以主客郎源子恭為行台以討之。子恭至河州,嚴勒州郡及諸軍毋得犯民一物,亦不得輕與賊戰,然後示以威恩,使知悔懼。八月,鐵忽等相帥詣子恭降,首尾不及二旬。子恭,懷之子也。
魏宦者劉騰,手不解書,而多奸謀,善揣人意。胡太后以其保護之功,累遷至侍中、右光祿大夫,遂干預政事,納賂為人求官,無不效者。河間王琛,簡之子也,為定州刺史,以貪縱著名,及罷州還,太后詔曰:“琛在定州,唯不將中山宮來,自餘無所不致,何可更復敘用!”遂廢於家。琛乃求為騰養息,賂騰金寶巨萬計。騰為之言於太后,得兼都官尚書,出為秦州刺史,會騰疾篤,太后欲及其生而貴之。九月,癸未朔,以騰為衛將軍,加儀同三司。
魏胡太后以天文有變,欲以崇憲高太后當之。戊申夜,高太后暴卒;冬,十月,丁卯,以尼禮葬於北邙,謚曰順皇后。百官單衣邪巾送至墓所,事訖而除。
乙亥,以臨川王宏為司徒。
魏胡太后遣使者宋雲與比丘惠生如西域求佛經。司空任城王澄奏:“昔高祖遷都,制城內唯聽置僧尼寺各一,餘皆置於城外;蓋以道俗殊歸,欲其淨居塵外故也。正始三年,沙門統惠深,始違前禁,自是卷詔不行,私謁彌眾,都城之中,寺逾五百,占奪民居,三分且一,屠沽塵穢,連比雜居。往者代北有法秀之謀,冀州有大乘之變。太和、景明之制,非徒使錙素殊途,蓋亦以防微杜漸。昔如來闡教,多依山林,今此僧徒,戀著城邑,正以誘於利慾,不能自已,此乃釋氏之糟糠,法王之社鼠,內戒所不容,國曲所共棄也。臣謂都城內寺未成可徙者,宜悉徙於郭外,僧不滿五十者,並小從大;外州亦準此。”詔從之,然卒不能行。
是歲,魏太師雍等奏:“鹽池天藏,資育群生,先朝為之禁限,亦非苟與細民爭利。但利起天池,取用無法,或豪貴封護,或近民吝守,貧弱遠來,邈然絕望。因置主司,令其裁察,強弱相兼,務令得所。什一之稅,自古有之,所務者遠近齊平,公私兩宜耳。及甄琛啟求罷禁,乃為繞池之民尉保光等擅自固護;語其障禁,倍於官司,取與自由,貴賤任口。請依先朝禁之為便。”詔從之。
段譯
高祖武皇帝四天監十四年(乙未、515)梁紀四梁武帝天監十四年(乙未,公元515年)
[1]春,正月,乙巳朔,上冠太子於太極殿,大赦。
[1]春季,正月,乙巳朔(初一),梁武帝在太極殿給太子舉行冠禮,並且大赦天下。
[2]辛亥,上祀南郊。
[2]辛亥(初七),梁武帝在南郊祭天。
[3]甲寅,魏主有疾;丁巳,殂於式乾殿。侍中·中書監·太子少傅崔光、侍中·領軍將軍於忠、詹事王顯、中庶子代人侯剛迎太子詡於東宮,至顯陽殿。王顯欲須明行即位禮,崔光曰:“天位不可暫曠,何待至明!”顯曰:“須奏中宮。”光曰:“帝崩,太子立,國之常典,何須中宮令也!”於是,光等請太子止哭,立於東序;於忠與黃門郎元昭扶太子西面哭十餘聲止。光攝太尉,奉策進璽綬,太子跪受,服兗冕之服,御太極殿,即皇帝位,光等與夜直群官立庭中,北面稽首稱萬歲。昭,遵之曾孫也。
甲寅(初十),北魏宣武帝患病,丁巳(十三日),在式乾殿病故。侍中、中書監、太子少傅崔光,侍中、領軍將軍於忠,詹事王顯,中庶子代京人侯剛等人從東宮迎接太子無詡來到顯陽殿。王顯想等天亮以後再為太子舉行即位儀式,崔光說:“皇位不可以片刻無主,為什麼要等到天亮呢?”王顯說:“必須報告中宮皇后。”崔光說:“皇上駕崩,太子即位,這是國家正常的規定,何必要等侍中宮的旨令呢!”於是,崔光等人請求太子停止哭泣,站在東面;於忠和黃門侍郎元昭攙扶太子面向西哭了十多聲後停止了哭泣。崔光代理太尉的職務,捧著策書獻上印璽和綬帶,太子跪著接授了,穿上禮服,走上太極殿,即皇帝位。崔光等人和夜間值勤的官員站立在庭中,向北叩頭高呼萬歲。元昭是北魏略陽公元遵的重孫子。
高后欲殺胡貴嬪,中給事譙郡劉騰以告侯剛,剛以告於忠。忠問計於崔光,光使置貴嬪於別所,嚴加守衛,由是貴嬪深德四人。戊午,魏大赦。己未,悉召西伐、東防兵。
高后想殺掉胡貴嬪,中給事譙郡人劉騰把件事告訴了侯剛,侯剛又告訴給於忠。於忠向崔光請教計策,崔光就讓他將胡貴嬪搬到別的住所,嚴加守衛,因此胡貴嬪深深地感激這四個人。戊午(十四日),北魏大赦天下。己未(十五日),召回全部在西面討伐蜀國和在東面防範淮地的軍隊。
驃騎大將軍廣平王懷扶疾入臨,徑至太極西廡,哀慟,呼侍中、領軍、黃門、二衛,雲”身欲上殿哭大行,又須入見主上。”眾皆愕然相視,無敢對者。崔光攘衰振杖,引漢光武崩趙熹扶諸王下殿故事,聲色甚厲,聞者莫不稱善。懷聲淚俱止,曰:“侍中以古義裁我,我敢不服!”遂還,仍頻遣左右致謝。
驃騎大將軍廣平王元懷抱病入朝,徑直來到太極殿的西殿,悲憤欲絕,叫來侍中、領軍、黃門、左右二衛將軍,對他們說:“我要親自上殿哭悼,並要去見聖上。”眾人都驚懼地相互看著,沒有敢於答話的人。崔光整衣舉杖,引用漢光武帝死後趙熹扶持諸位藩王下殿的舊事來加以說明,聲音和臉色都顯得很激動,聽的人沒有不說好的。元懷的喊聲和眼淚都停了下來,說:“侍中您用古代的事理來教導我,我怎敢不服氣!”於是就回去了,回去後仍然多次派手下人來謝罪。
先是高肇擅權,尤忌宗室有時望者,太子太傅任城王澄數為肇所譖,懼不自全,乃終日酣飲,所為如狂,朝廷機要無所關豫。及世宗殂,肇擁兵於外,朝野不安。於忠與門下議,以肅宗幼,未能親政,宜使太保高陽王雍入居西柏堂省決庶政,以任城王澄為尚書令,總攝百揆,奏皇后請即敕授。王顯素有寵於世宗,恃勢使威,為眾所疾,恐不為澄等所容,與中常侍孫伏連等密謀寢門下之奏,矯皇后令,以高肇錄尚書事,以顯與勃海公高猛同為侍中。於忠等聞之,托以侍療無效,執顯于禁中,下詔削爵任。顯臨執呼冤,直以刀鈽撞其掖下,送右衛府,一宿而死。庚申,下詔如門下所奏,百官總己聽於二王,中外悅服。
起初高肇專權,他特別忌恨宗室裡面有名望的人,太子太傅任城王元澄多次被高肇詆毀、陷害,害怕不能保全自己,就整天縱酒,做一些象瘋子一樣的崐舉止,朝廷里的重要事務都不參與。等到宣武帝病故,高肇統兵在外,朝廷內外都很不安。於忠和門下省的官員們商議,由於孝明帝年幼,不能親自執政,建議要讓太保高陽王元雍住進西柏堂處理各種政務,並且任命任城王元澄為尚書令,總管大小官員,而且上報皇后,請她當即用手書授職。王顯一向受宣武帝的寵信,憑藉權勢濫施淫威,被眾人忌恨,他怕不被元澄等人所容納,就和中常侍孫伏連等人密謀停止門下省的奏議,偽造皇后的命令,任命高肇錄尚書事,任命王顯和勃海公高猛等人共同作為侍中。於忠等人聽到這件事,假借服侍皇上治療無效的罪名,把王顯抓入監牢,下令剝奪他的爵位、官職。王顯在被抓時大聲喊冤,門衛就用刀環撞擊他的腋下,將他送到右衛府,一夜就喪了命。庚申(十六日),朝廷下令批准了門下省的奏議,百官各安己職,聽命於二位王爺,朝廷內外都衷心信服。
二月,庚辰,尊皇后為皇太后。
二月庚辰(初七),北魏尊封皇后為皇太后。
魏主稱名為書告哀於高肇,且召之還。肇承變憂懼,朝夕哭泣。至於羸悴,歸至澗,家人迎之,不與相見;辛巳,至闕下,衰服號哭,升太極殿盡哀。高陽王雍與於忠密謀,伏直寢邢豹等十餘人於舍人省下,肇哭畢,引入西廡,清河諸王皆竊言目之。肇入省,豹等扼殺之,下詔暴其罪惡,稱肇自盡,自余親黨悉無所問,削除職爵,葬以士禮;逮昏,於廁門出屍歸其家。
北魏孝明帝自己稱名寫信給高肇報告喪事,並且召他回朝。高肇承受著這種變故非常優傷、驚懼,整日哭泣,甚至越來越瘦弱憔悴,回到澗時,家裡人迎接他,他卻不與他們見面。辛巳(初八),他來到皇宮前,登上太極殿穿著喪服號哭。高陽王元雍和於忠秘密商議,將值寢邢豹等十多人埋伏在舍人省內,等到高肇哭完,把他引入西殿,清河王等眾王都偷偷交談著看著他。高肇進了舍人省,邢豹等人扼殺了他,接著,下令公布高肇的罪惡,假稱高肇自殺,因此,對他的親友全都沒有加以追究。又剝奪了他的職務、爵位,用士大夫的禮節安葬他。到了黃昏,從側門把他的屍體運回他家。
[4]魏之伐蜀也,軍至晉壽,蜀人震恐。傅豎眼將步兵三萬擊巴北,上遣寧州刺史任太洪自陰平間道入其州,招誘氐、蜀,絕魏運路。會魏大軍北還,太洪襲破魏東洛、除口二戍,聲言梁兵斷至,氐、蜀翕然從之。太洪進圍關城,豎眼遣統軍姜喜等擊太洪,大破之,太洪棄關城走還。
[4]北魏的軍隊攻打蜀地,大軍開到晉壽,蜀人非常恐懼。傅豎眼率領三萬步兵攻打巴北,梁武帝派寧州刺史任太洪從陰平抄小路進入州城,招誘氐人、蜀人,並且斷絕了北魏軍隊的運輸線路。正趕上北魏大部隊向北返回,任太洪襲擊了北魏的東洛、除口二個戍地,並且聲稱梁朝軍隊緊接著就會到來,氐人、蜀人都歸順了他。任太洪進軍包圍了關城,傅豎眼派統軍姜喜等人攻打任太洪,擊敗了他的部隊,任太洪放棄關城逃了回來。
[5]癸未,魏以高陽王雍為太傅、領太尉,清河王懌為司徒,廣平王懷為司空。
[5]癸未(初十),北魏任命高陽王元雍擔任太傅、兼太尉,清河王元懌為司徒,廣平王元懷為司空。
[6]甲午,魏葬宣武皇帝於景陵,廟號世宗。己亥,尊胡貴嬪為皇太妃。三月,甲辰朔,以高太后為尼,徙居金墉瑤光寺,非大節慶,不得入宮。
[6]甲午,(二十一日),北魏將宣武帝安葬在景陵,廟號為世宗。己亥(二十六日),尊胡貴嬪為皇太妃。三月甲辰朔(初一),使高太后作了尼姑,把她遷居到金墉瑤光寺,不遇到大的節日慶典,不許入宮。
[7]魏左僕射郭祚表稱:“蕭衍狂悖,謀斷川瀆,役苦民勞,危亡已兆;宜命將出師,長驅撲討。”魏詔平南將軍楊大眼督諸軍鎮荊山。
[7]北魏左僕射郭祚上書宣稱:“蕭衍狂妄無道,謀劃切斷山川溝渠,以致國內勞役繁重,百姓疲弊,滅亡的危險已顯露出來,我國應當派將出兵,長驅直入,討伐敵人。”於是朝廷詔令平南將軍楊大眼率領軍隊鎮守荊山。
[8]魏於忠既居門下,又總宿衛,遂專朝政,權傾一時。初,太和中,軍國多事,高祖以用度不足,百官之祿四分減一,忠悉命歸所減之祿。舊制:民稅絹一匹別輸綿八兩,布一匹別輸麻十五斤,忠悉罷之。乙丑,詔文武群官各進位一級。
[8]北魏的於忠既擔任侍中,又總管禁衛事務,於是他獨攬朝政,權傾一崐時。起初,在太和年間,國家頻繁用兵,孝文帝為了用度不足的原因,把百官的俸祿減少了四分之一。於忠下令全部恢復了減少的俸祿。舊法規定:百姓每織一匹絹要交八兩綿,每織一匹布要交十五斤麻作為稅收,於忠都加以免除。乙丑(二十二日),朝廷詔令使文武百官每人晉升一級。
[9]夏,四月,浮山堰成而復潰,或言蛟龍能乘風雨破堰,其性惡鐵,乃運東、西冶鐵器數千萬斤沈之,亦不能合。乃伐樹為井幹,填以巨石,加土其上;緣淮百里內木石無巨細皆盡,負檐者肩上皆穿,夏日疾疫,死者相枕,蠅蟲晝夜聲合。
[9]夏季四月,浮山堰修成後卻又崩潰,有人說蛟龍能乘風雨破壞渠堰,但它本性厭惡鐵,於是就運來東西兩治幾千萬斤鐵器沉在江里,但是也沒能使壩合擾。於是,又伐木交錯捆綁成井字形,把大石頭填進去,在上面加上土,以此截流築壩。因此,沿著淮河一面里內的樹木石頭無論大小都被用光,挑擔的人肩膀都磨爛了,夏天裡疾病成疫,死掉的人互相傾壓著,遍地都是,蒼蠅蚊蟲聚集不散,日夜轟鳴。
[10]魏梁州刺史薛懷吉破叛氐於沮水。懷吉,真度之子也。五月,甲寅,南秦州刺史崔暹又破叛氐,解武興之圍。
[10]北魏梁州刺史薛懷吉在沮水打敗了叛亂的氐人,薛懷吉是薛真度的兒子。五月甲寅(十二日),南秦州刺史崔暹又大敗叛亂的氐人,從而解除了對武興的圍困。
[11]六月,魏冀州沙門法慶以妖幻惑眾,與勃海人李歸伯作亂,推法慶為主。法慶以尼惠暉為妻,以歸伯為十住菩薩、平魔軍司、定漢王,自號大乘。又合狂藥,令人服之,父子兄弟不復相識,唯以殺害為事。刺史蕭寶寅遣兼長史崔伯擊之,伯敗死。賊眾益盛,所在毀寺舍,斬僧尼,燒經像,雲“新佛出世,除去眾魔。”秋,七月,丁未,詔假右光祿大夫元遙征北大將軍以討之。
[11]六月,北魏冀州僧人法慶用妖術迷惑百姓,與勃海人李歸伯一同作亂,並推舉法慶作首領。法慶以尼姑惠暉為妻,讓李歸伯當十住菩薩、平魔軍司、定漢王。自己則號稱“大乘”。他又配置狂藥,讓人服用了這種藥後,父子兄弟不再相認,只知道殺人害命。刺史蕭寶寅派兼長史崔伯攻打法慶的叛軍,崔伯戰敗而死。眾叛賊氣焰更加囂張,所到之處毀壞寺廟,斬殺僧尼,燒毀經像,還說:“新佛出世,除去眾魔”。秋季,七月丁未(初五),朝廷詔令右光祿大夫元遙作為征北大將軍去討伐法慶。
[12]魏尚書裴植,自謂人門不後王肅,以朝廷處之不高,意常怏怏,表請解官隱嵩山,世宗不許,深怪之。及為尚書,志氣驕滿,每謂人曰:“非我須尚書,尚書亦須我。”每入參議論,好面譏毀群官,又表征南將軍田益宗,言:“華、夷異類,不應在百世衣冠之上。”於忠、元昭見之切齒。
[12]北魏尚書裴植,自以為門第不比王肅低,因在朝廷里官位不高而常常怏怏不快,就上書請求辭去官職,退隱到嵩山,宣武帝不同意,並且認為他很怪。等他作了尚書,志高氣傲,常常對人說:“不是我想作尚書,是尚書要由我來作。”每次他入朝晉見,議論政事時,他都喜歡當面譏諷傷害眾位官員。他還上表詆毀征南將軍田益宗,說道:“漢人、夷人種類不同,不應當讓夷人位在百世衣冠的漢人之上。”於忠和元昭見了他,都恨得咬牙切齒。
尚書左僕射郭祚,冒進不已,自以東宮師傅,望封侯、儀同,詔以祚為都督雍·岐·華三州諸軍事、征西將軍、雍州刺吏。
尚書左僕射郭祚,總是企圖升官,自認為是太子的師傅,就希望也被封侯和封為開府儀同三司,於是朝廷詔令郭祚為都督雍、岐、華三州諸軍事,征西將軍及雍州刺吏。
祚與植皆惡於忠專橫,密勸高陽王雍使出之;忠聞之,大怒,令有司誣奏其罪。尚書奏:“羊祉告植姑子皇甫仲達雲‘受植旨,詐稱被詔,帥合部曲欲圖於忠’。臣等窮治,辭不伏引;然眾證明,準律當死。眾證雖不見植,皆言‘仲達為植所使,植召仲達責問而不告列’。推論情狀,不同之理不可分明,不得同之常獄,有所降減,計同仲達處植死刑。植親帥城眾,附從王化,依律上議,乞賜裁處。”忠矯詔曰:“凶謀既爾,罪不當恕;雖有歸化之誠,無容上議,亦不須待秋分。”八月,己亥,植與郭祚及都水使者杜陵韋雋皆賜死。雋,祚之婚家也。忠又欲殺高陽王雍,崔光固執不從,乃免雍官,以王還第崐。朝野冤憤,莫不切齒。
郭祚和裴植都討厭於忠專權無道,暗中勸高陽王元雍讓他離開朝廷。於忠聽後萬分憤恨,命令有關部門誣告郭祚、裴植犯了罪。尚書誣告說:“羊祉報告裴值的表弟皇甫仲達說:‘我受了裴植的命令,假稱受聖上的旨令,率領部曲想要圖謀於忠。’我們已經審理完畢,他們雖然不認罪,但是各種證據都很清楚,按法律應判死刑。這些證據中雖沒有直接是裴植的,但大家都說:‘皇甫仲達是被裴植指揮,裴植曾叫來皇甫仲達責問他,但沒有告發他。’按常理推算,看不出來他們之間有什麼明顯的區別,因此不能和其他案子一樣,減輕他的罪過,所以一致提議對裴植處以和皇甫仲達一樣的死刑。裴植曾經親自率領全城的人馬歸順我國,按法律條文作以上議處,但請作出裁決。”於忠假傳聖旨說:“罪行已經犯下,他的罪惡不能寬恕;雖然也有過誠心歸順我們的行為,但不必再經審理,也不用等秋分過後再判死刑。”八月乙亥(初五),裴植和郭祚以及都水使者杜陵、韋雋都被賜死。韋雋是郭祚的親家。於忠又想殺高陽王元雍,崔光堅決不同意,於是就罷免了元雍的官職,以親王的身份回到了他的王府。朝廷內外都含冤忍憤,沒有人不咬牙切齒。
[13]丙子,魏尊胡太妃為皇太后,居崇訓宮。於忠領崇訓衛尉,劉騰為崇訓太僕,加侍中,侯剛為侍中撫軍將軍。又以太后父國珍為光祿大夫。
[13]丙子(初六),北魏尊封胡太妃為皇太后,讓她住進崇訓宮。於忠擔任崇訓宮的衛尉,劉騰擔任崇訓宮的太僕,加官侍中,侯剛為侍中撫軍將軍。又封胡太后的父親胡國珍為光祿大夫。
[14]庚辰,定州刺史田超秀帥眾三千降魏。
[14]庚辰(初十),梁朝定州刺史田超秀率領三千兵馬投降了北魏。
[15]戊子,魏大赦。
[15]戊子(十八日),北魏實行大赦。
[16]己丑,魏清河王懌進位太傅,領太尉,廣平王懷為太保,領司徒,任城王澄為司空。庚寅,魏以車騎大將軍於忠為尚書令,特進崔光為車騎大將軍,並加開府儀同三司。
[16]己丑(十九日),北魏清河王元懌晉升太傅的職位,兼任太尉,廣平王元懷作了太保,兼任司徒,任城王元澄任司空。庚寅(二十日),北魏孝明帝任命車騎大將軍王忠為尚書令,特進崔光為車騎將軍,並加封開府儀同三司。
[17]魏江陽王繼,熙之曾孫也,先為青州刺史,坐以良人為婢奪爵。繼子叉娶胡太后妹,壬辰,詔復繼本封,以叉為通直散騎侍郎,叉妻為新平郡君,仍拜女侍中。
[17]北魏江陽王無繼是元熙的曾孫。他原來是青州刺史,因為犯了把良民的女孩當作婢女的罪被剝奪了爵位。元繼的兒子元叉娶了胡太后的妹妹,壬辰(二十二日),北魏孝明帝下令恢復了元繼的原封位,讓元叉作了通值散騎侍郎。元叉的妻子是新平郡君,仍擔任了女侍中的職務。
群臣奏請太后臨朝稱制,九月,乙未,靈太后始臨朝聽政,猶稱令以行事,群臣上書稱殿下。太后聰悟,頗好讀書屬文,射能中針孔,政事皆手筆自決。加胡國珍侍中,封安定公。
眾大臣上書請求太后臨朝,她的命令稱為“制”,作行皇帝的權力,九月乙未(疑誤),胡太后開始臨朝聽政,但還是不稱“制”而稱令,大臣們上書仍稱呼她為殿下。太后聰明機智,非常喜愛讀書寫作,射箭能射中針孔,一切政務都親手批閱處理。她提拔胡國珍為侍中,封為安定公。
自郭祚等死,詔令生殺皆出於忠,王公畏之,重足脅息。太后既親政,乃解忠侍中、領軍、崇訓衛尉,止為儀同三司、尚書令。後旬余,太后引門下侍官於崇訓宮,問曰:“忠在端揆,聲望何如!”鹹曰:“不稱厥任。”乃出忠為都督冀·定·瀛三州諸軍事、征北大將軍、冀州刺史;以司空澄領尚書令。澄奏:“安定公宜出入禁中,參諮大務”,詔從之。
自從郭祚等人死後,詔書、命令、生殺予奪之權都由於忠決定,王公們都畏懼他,人人躡手躡腳、斂聲屏氣。太后親政後,就解除了於忠侍中、領軍、崇訓衛尉的職務,只讓他作儀同三司、尚書令。過了十幾天,太后把門下侍官叫到崇訓宮,問道:“於忠在朝廷中為百官之首,聲望如何?”眾人都說:“他不稱職。”於是就讓於忠出朝任都督冀、定、瀛三州諸軍事,征北大將軍,崐冀州刺史;讓司空元澄兼任尚書令。元澄上書說:“安定公應當可以出入宮禁,並參議重大事務。”詔令批准了他的請求。
甲寅,魏元遙破大乘賊,擒法慶並渠帥百餘人,傳首洛陽。
甲寅(十四日),北魏將領元遙擊敗了大乘賊,擒獲法慶和他手下一百多人,將他們斬首並把首級送往洛陽。
[19]左游擊將軍趙祖悅襲魏西硤石,據之以逼壽陽;更築外城,徙緣淮之民以實城內。將軍田道龍等散攻諸戍,魏揚州刺史李崇分遣諸將拒之。癸亥,魏遣假鎮南將軍崔亮攻西硤石,又遣鎮東將軍蕭寶寅決淮堰。
[19]梁朝左游擊將軍趙祖悅在西硤石一帶襲擊了北魏軍隊,並以西硤石為根據地逼近壽陽,又築起外城,將淮河周圍的百姓都遷進來充實內城。將軍田道龍等人分別去攻打北魏的各個寨堡,北魏揚州刺史李崇分別派遣眾將領去抵抗。癸亥(二十三日),北魏派遣代理鎮南將軍崔亮攻打西硤石,又派鎮東將軍蕭寶寅掘開淮河堰。
[20]冬,十月,乙酉,魏以胡國珍為中書監、儀同三司,侍中如故。
[20]冬季,十月乙酉(十六日),北魏任命胡國珍為中書監、認同三司,並保留侍中的職務。
[21]甲午,弘化太守杜桂舉郡降魏。
[21]甲午(二十五日),弘化太守杜桂率領全郡投降北魏。
[22]初,魏於忠用事,自言世宗許其優轉;太傅雍等皆不敢違,加忠車騎大將軍。忠又自謂新故之際有定社稷之功,諷百僚令加已賞;雍等議封忠常山郡公。忠又難於獨受,乃諷朝廷,同在門下者皆加封邑,雍等不得已復封崔光為博平縣公,而尚書元昭等抗訴不已。太后敕公卿再議,太傅懌等上言:“先帝升遐,奉迎乘輿,侍衛省闥,乃臣子常職,不容以此為功。臣等前議授忠茅土,正以畏其威權,苟免暴戾故也。若以功過相除,悉不應賞,請皆追奪。”崔光亦奉送章綬茅土,表十餘上,太后從之。
[22]當初,北魏的於忠掌握朝中權力,自稱宣武帝答應加封他,太傅元雍等人都不敢違背聖旨,於是加封於忠為車騎大將軍。於忠又自認為在新舊交替時有安定國家政權的功勞,示意官員們上書建議給他增加獎賞,因此元雍等議封於忠為常山郡公。於忠卻又不敢獨享,就示意給在門下省的人一同增加封地。元雍等人不得已只好又封崔光為博平縣公,而尚書元照等人不斷地上書投訴。胡太后就命令大臣們再次商議,太傅元懌等人上書說:“先帝升天后,迎接新主、保護防衛,本是作臣子的正常職務,不應當把這個當作功勞。我們從前建議授與於忠封地,正因為畏懼他的威風和權勢,不過想暫時免除殘暴的行為。如果把功勞和過失相抵,全不應當獎賞,請求全部追還封賞。”崔光也送還封地和官爵,書表遞上了十幾份,太后終於採納了。
高陽王雍上表自劾,稱“臣初入柏堂,見詔旨之行一由門下,臣出君行,深知其不可而不能禁;於忠專權,生殺自恣,而臣不能違。忠規欲殺臣,賴在事執拒;臣欲出忠於外,在心未行,返為忠廢。忝官尸祿,孤負恩私,請返私門,伏聽司敗。”太后以忠有保護之功,不問其罪。十二月,辛丑,以忠為太師,領司州牧,尋復錄尚書事,與太傅懌、太保懷、侍中胡國珍入居門下,同厘庶政。
高陽王元雍上書自責,說道:“我剛剛進入柏堂時,看到聖上的詔書旨令都由門下省作主,臣子作主,國君執行,深知這種事不該發生但卻不能禁止。於忠獨攬朝權,隨意生殺予奪,但是我不敢違抗。於忠一心想殺掉我,幸虧在位任事的崔光堅持不允許。我想把於忠逐出京外,心愿還沒達到就被於忠破壞。我這樣不理政務空食俸祿,辜負了聖上對我的恩惠,請將我免去職位遣返回家,心甘情願地聽從司寇的處置。”太后因為於忠有過保護她的功勞,沒有查問他的罪過。十二月辛丑(疑誤),任命於忠為太師,兼任司州牧,不久又重任錄尚書事,和太傅元懌、太保元懷、侍中胡國珍居住在門下省,一同治理朝政。
[23]己酉,魏崔亮至硤石,趙祖悅逆戰而敗,閉城自守,亮進圍之。
[23]己酉(十七日),北魏崔亮來到硤石,趙祖悅迎戰崔亮失敗,只好閉城堅守,崔亮進兵包圍了他們。
[24]丁卯,魏主及太后謁景陵。
[24]丁卯(疑誤),北魏孝明帝和太后參拜景陵。[25]是冬,寒甚,淮、泗盡凍,浮山堰士卒死者什七八。
[25]這一年冬季,異常寒冷,淮河、泗水都結了冰,浮山堰的兵士死掉十分之七八。
[26]魏益州刺史傅豎眼,性清素,民、獠懷之。龍驤將軍元法僧代豎眼為益州刺史,素無治乾,加以貪殘;王、賈諸姓,本州士族,法僧皆召為兵。葭萌民任令宗因眾心之患魏也,殺魏晉壽太守,以城來降,民、獠多應之;益州刺史鄱陽王恢遣巴西、梓潼二郡太守張齊將兵三萬迎之。法僧,熙之曾孫也。
[26]北魏益州刺史傅豎眼,生性清淡簡樸,百姓和獠人都依附他。龍驤將軍元法僧代替傅豎眼作益州刺史,他一向缺乏政治才能,而且還非常貪婪殘暴,姓王和姓賈的人,都是這個州的士族大戶,元法僧都招收他們當兵。葭萌人任令宗因為眾人心中都怨恨北魏,就殺了北魏晉壽太守,獻城投降了梁朝,百姓、獠人大部分都回響他。益州刺史鄱陽王元恢派巴西、梓潼二郡太守張齊率領三萬兵馬迎戰敵人。元法僧是元熙的曾孫。
[27]魏岐州刺史趙王謐,之子也,為政暴虐。一旦,閉城門大索,執人而掠之,楚毒備至,又無故斬六人,闔城凶懼;眾遂大呼,屯門,謐登樓毀梯以自固。胡太后遣游擊將軍王靖馳諭城人,城人開門謝罪,奉送管,乃罷謐刺史。謐妃,太后從女也。至洛,除大司農卿。
[27]北魏岐州刺史趙王元謐是元的兒子,他為政暴虐無道。一天,他命令關閉城門大肆搜捕,抓到人就拷打,施展各種酷刑,並且無故殺了六個人,全城人都驚恐萬分。百姓就大聲呼喊,攻占城門,元謐登上城樓毀壞了梯子來保護自己。胡太后派游擊將軍王靖騎著驛馬曉諭城中百姓,城中百姓打開城門請罪,交還鎖匙,於是罷免了元謐刺史的職務。元謐的妃子是胡太后的干女兒。元謐到了洛陽,被任命為大司農。
太后以魏主尚幼,未能親祭,欲代行祭事,禮官博議以為不可。太后以問侍中崔光,光引漢和熹鄧太后祭守廟故事,太后大悅,遂攝行祭事。
胡太后因為孝明帝年齡尚幼,不能親理朝政,便想代替他進行祭祀之事,禮官多方議論後認為不可以。太后以這事詢問侍中崔光,崔光引用漢朝和熹鄧太后祭宗廟的舊事,認為可以,太后非常高興,於是代行祭祀的事務。
[28]魏南荊州刺史恆叔興表請不隸東荊州,許之。
[28]北魏南荊州刺史桓叔興上書請求不再隸屬東荊州,被批准。
十五年(丙申、516)
十五年(丙申,公元516年)
[1]春,正月,戊辰朔,魏大赦,改元熙平。
[1]春季,正月戊辰(初一),北魏大赦天下,改年號為熙平。
[2]魏崔亮攻硤石未下,與李崇約水陸俱進,崇屢違期不至。胡太后以諸將不壹,乃以吏部尚書李平為使持節、鎮軍大將軍兼尚書右僕射,將步騎二千赴壽陽,別為行台,節度諸軍,如有乖異,以軍法從事。蕭寶寅遣輕車將軍劉智文等渡淮,攻破三壘;二月,乙巳,又敗將軍坦孟孫等於淮北。李平至硤石,督李崇、崔亮等水陸進攻,無敢乖互,戰屢有功。
[2]北魏崔亮攻打硤石城沒能攻下來,就和李崇約定水陸並進,李崇多次違反約定時間不來。胡太后因為眾將不和,就委任吏部尚書李平為使持節、鎮軍大將軍兼尚書右僕射,率領步兵、騎兵二千人趕到壽陽,另立行台,指揮調遣各部隊,如果有違抗不聽命令的人,便用軍法來制裁。蕭寶寅派輕軍將軍劉智文等人渡過淮河,攻破了三座營壘。二月乙巳(初八),又大淮河北部打敗了將軍垣孟孫等人。李平來到硤石,督促李崇、崔亮等軍隊水陸並進,沒有人敢違背命令,幾次作戰都獲勝。
上使左衛將軍昌義之將兵救浮山,未至,康絢已擊魏兵,卻之。上使義之與直王神念溯淮救硤石。崔亮遣將軍博陵崔延伯守下蔡,延伯與別將伊雍瓮生夾淮為營。延伯取車輪去輞,削銳其輻,兩兩接對,揉竹為,貫連相屬,並十餘道,橫水為橋,兩頭施大鹿盧,出沒隨意,不可燒斫。既斷趙祖悅走路,又令戰艦不通,義之、神念屯梁城不得進。李平部分水陸攻硤石,克其外城;乙丑,祖悅出降,斬之,盡俘其眾。
梁武帝派左衛將軍昌義之領兵去解救浮山,軍隊沒有趕到時,康絢已經開始攻打北魏軍隊,擊退了他們。梁武帝派昌義之和直王神念溯淮河而上以援救硤石。崔亮派遣將軍博陵人崔延伯駐守下蔡,崔延伯和副將伊瓮生沿著淮河崐兩岸紮營。崔延伯把車輪的外周去掉,把輪輻削尖,每兩輛車對接在一起,用柔軟的竹子作成竹索,連貫並列起來,十多輛車並在一起,橫在水裡作為橋樑,兩頭設定大轆轤,使橋可以隨意出沒,不容易燒毀。既切斷了趙祖悅的逃路,又使戰船不能通行,昌義之、王神念駐紮在梁城不能夠前進。李平部署軍隊分水陸攻打硤石,攻克了外城。乙丑(二十八日),趙祖悅出城投降,被殺掉,他的部下都被俘獲。
胡太后賜崔亮書,使乘勝深入。平部分諸將,水陸並進,攻浮山堰;亮違平節度,以疾請還,隨表輒發。平奏處亮死刑,太后令曰:“亮去留自擅,違我經略,雖有小捷,豈免大咎!但吾攝御萬機,庶幾惡殺,可聽特以功補過。”魏師遂還。
胡太后賜給崔亮書信,命令他乘勝深入。李平分派各將領從水旱兩路一同出發,攻打浮山堰。崔亮違抗李平的指揮,藉口患病請求撤還,並且剛剛上書就撤軍了。李平上書建議判處崔亮死刑,太后下命令說:“崔亮進退自作主張,違背了我的戰略計畫,雖然獲得了一些小的勝利,怎么能免除大的罪過!但是我日理萬機,希望不要輕易殺戮,可以聽任他將功贖罪。”於是北魏軍隊就返回了。
[3]魏中尉元匡奏彈於忠“幸國大災,專擅朝命,裴、郭受冤,宰輔黜辱。又自矯旨為儀同三司、尚書令,領崇訓衛尉,原其此意,欲以無上自處。既事在恩後,宜加顯戮,請遣御史一人就州行決。自去歲世宗晏駕以後,皇太后未親覽,以前諸不由階級,或發門下詔書,或由中書宣敕,擅相拜授者,已經恩宥,正可免罪,並宜追奪。”太后令曰:“忠已蒙特原,無宜追罪,余如奏。”
[3]北魏中尉元匡上書揭發於忠“借著國家有難,獨攬大權,使裴植、郭祚蒙受冤屈,宰相貶黜受辱,並且又自己假造聖旨當了儀同三司、尚書令,還兼任崇訓衛尉。推論他的這番心意,是想自處至尊之位,既然事情發生在大赦之後,應當公開誅戮,請求派一位御史到州里去執行處決。自從去年宣武帝去世以後,皇太后沒能親理朝政,因此以前各種事不按規定辦理,有的由門下省發出詔書,有的由中書省宣布敕令,擅自相互封任,已經受到皇恩寬恕的,確實應當免罪,但也應當追回封授。”皇太后說:“於忠已經受到了特別的寬恕,不好再追究罪責了,其他的都同意你的意見。”
匡又彈侍中侯剛掠殺羽林。剛本以善烹調為尚食典御,凡三十年,以有德於太后,頗專恣用事,王公皆畏附之。延尉處剛大辟,太后曰:“剛因公事掠人,邂逅致死,於律不坐。”少卿陳郡袁翻曰:”‘邂逅’,謂情狀已露,隱避不引,考訊以理者也。今此羽林,問則具首,剛口唱打殺,撾築非理,安得謂之‘邂逅’!”太后乃削剛戶三百,解尚食典御。
元匡又彈劾侍中侯剛捕殺羽林衛士。侯剛本來憑著善於烹調作了尚食典御,大約作了三十年。因為對太后有恩,非常專橫霸道,王公大臣都害怕他並且依附他。廷尉判處侯剛死刑,太后說:“侯剛是為公事抓人,不經意使人死掉了,按法律不應處死。”少卿陳郡人袁翻說:“您所謂的‘不經意’是指罪證已經暴露,卻掩藏起來不肯招認,於是就按法律拷問他們。現在被侯剛打死的這個羽林衛士,問他什麼就供認什麼,侯剛卻嘴裡大叫打死他,無理拷打,怎能說是‘不經意’!”於是太后才削除了侯剛三面戶封邑,解除了他尚食典御的職務。
[4]三月,戊戌朔,日有食之。
[4]三月戊戌朔(初一),出現日食。
[5]魏論西硤石之功,辛未,以李崇為驃騎將軍,加儀同三司,李平為尚書右僕射,崔亮進號鎮北將軍。亮與平爭功于禁中,太后以亮為殿中尚書。
[5]北魏朝廷議論給西硤石之戰中的將領行賞,辛未(初四),任命李崇為驃騎將軍,加封儀同三司,李平為尚書右僕射,崔亮增加鎮北將軍的封號。崔亮和李平在朝廷中爭奪功勞,最後太后讓崔亮作了殿中尚書。
[6]魏蕭寶寅在淮堰,上為手書誘之,使襲彭城,許送其國廟及室家諸從還北,寶寅表上其書於魏朝。
[6]北魏蕭寶寅駐紮在淮河壩上,梁武帝寫了親筆信招誘他,讓他攻打彭城,答應把他的國廟和妻妾弟兄子侄們送到北方,蕭寶寅把梁武帝的信呈交給北魏朝廷。
[7]夏,四月,淮堰成,長九里,下廣一百四十丈,上廣四十五丈,高二十崐丈,樹以杞柳,軍壘列居其上。
[7]夏季,四月,淮河大壩修成,長九里,下寬一百四十丈,上寬四十五丈,高二十丈,種上了杞柳樹,軍營就駐紮在壩上。
或謂康絢曰:“四瀆,天所以節宣其氣,不可久塞,若鑿東注,則游波寬緩,堰得不壞。”絢乃開東注。又縱反間於魏曰:“梁人所懼開,不畏野戰。”蕭寶寅信之,鑿山深五丈,開北注,水日夜分流猶不減,魏軍竟罷歸。水之所及,夾淮方數百里。李崇作浮橋於硤石戍間,又築魏昌城於八公山東南,以備壽陽城壞,居民散就岡隴,其水清徹,俯視廬舍冢墓,瞭然在下。
有人對康絢說:“四河,是天用來宣洩它的‘真氣’的,不能夠長久地阻塞它,如果鑿開水向東灌,那么流水寬緩,大壩才能不破壞。”康絢就鑿開水東灌。又對北魏使用反間計,說:“梁朝人怕的是掘開水,不怕攻城野戰。”蕭寶寅相信了,鑿山五丈多深,掘開水向北灌注,水日夜分流仍然不見減少,北魏軍隊竟然撤軍回去了。水到之處,沿淮河方圓數百里都成了澤國。李崇在硤石戌之間搭起浮橋,又在八公山東南筑起魏昌城,來防備壽陽城被毀壞,居民們分散到山丘上。水非常清流澈,向下俯視,房屋墓穴都清晰地浮在水中。
初,堰起於徐州境內,刺史張豹子宣言,謂己必掌其事;既而康絢以他官來監作,豹子甚慚。俄而敕豹子受絢節度,豹子遂譖絢與魏交通,上雖不納,猶以事畢征絢還。
起初,淮河壩從徐州境內建起,刺史張豹子宣稱,認為自己一定能掌管這件事,等到後來康絢以其他的官職來監督建壩,張豹子非常惱怒。不久,張豹子受令由康絢管轄,他就誣告康絢和北魏勾通,梁武帝雖然沒有聽信他的話,卻用工程完畢為理由召回了康絢。
[8]魏胡太后追思於忠之功,曰:“豈宜以一謬棄其餘勛!”復封忠為靈壽縣公,亦封崔光為平恩縣侯。
[8]北魏胡太后追憶於忠的功勞,說:“怎么能憑著一次錯誤就不承認他的其他功績!”便重新封於忠為靈壽縣公,也封崔光為平恩縣侯。
[9]魏元法僧遣其子景隆將兵拒張齊,齊與戰於葭萌,大破之,屠十餘城,遂圍武興。法僧嬰城自守,境內皆叛,法僧遣使間道告急於魏。魏驛召鎮南軍司傅豎眼於淮南,以為益州刺史、西征都督,將步騎三千以赴之。豎眼入境,轉戰三日,行二百餘里,九遇皆捷。五月,豎眼擊殺梁州刺史任太洪。民、獠聞豎眼至,皆喜,迎拜於路者相繼。張齊退保白水,豎眼入州,白水以東民皆安業。
[9]北魏元法僧派他的兒子元景隆帶兵抗擊張齊,張齊與景隆在葭萌作戰,大敗景隆,在十多個城市進行屠殺,最後包圍了武興。元法僧閉城固守,境內軍民都背叛了他,元法僧派使節從小路去向北魏告急。北魏用驛車從淮南召回鎮南軍司傅豎眼,讓他作益州刺史、西征都督,率領步兵、騎兵三千人開赴武興。傅豎眼進入武興境內,轉戰三天,走了二百多里,作戰九次都取得勝利。五月,傅豎眼殺死了梁州刺史任太洪。百姓、獠人聽說傅豎眼來到,都很高興,在路上歡迎接待的人絡繹不絕。張齊退回去保衛白水,傅豎眼進入梁州,白水城以東的百姓都安居樂業了。
魏梓潼太守苟金龍領關城戍主,梁兵至,金龍疾病,不堪部分,其妻劉氏帥厲城民,乘城拒戰,百有餘日,士卒死傷過半。戍副高景謀叛,劉氏斬景及其黨與數千人,自余將士,分衣減食,勞逸必同,莫不畏而懷之。井在城外,為梁兵所據,會天大雨,劉氏命出公私布絹及衣服懸之,絞而取水,城中所有雜物悉儲之。豎眼至,梁兵乃退,魏人封其子為平昌縣子。
北魏梓潼太守苟金龍兼任關城戍主,梁朝軍隊來到時,苟金龍病重,不能指揮。他的妻子劉氏率領振作的城中百姓,憑藉城池抗擊敵兵,打了一百多天,兵士死傷過半。副將高景陰謀叛變,劉氏殺掉高景以及他的同黨幾十人,對剩下的將士,平分糧食和衣物,勞逸相同,眾人莫不既畏懼她又依賴她。水井位於城外,被梁兵把守,正趕上天下大雨,劉氏命令拿出公家和私人的布、絹和衣服接雨,然後絞布取水,用城裡所有的器具儲存水。傅豎眼來到,梁兵才撤退,北魏封她的兒子為平昌縣子。
[10]六月,庚子,以尚書令王瑩為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右僕射袁昂為左僕射,吏部尚書王為右僕射。,儉之子也。[10]六月庚子(初五),梁朝任命尚書令王瑩為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任命尚書右僕射袁昂為左僕射,吏部尚書王為右僕射。王是王儉的兒子。
[11]張齊數出白水,侵魏葭萌,傅豎眼遣虎威將軍強虬攻信義將軍楊興起,殺之,復取白水。寧朔將軍王光昭又敗於陰平,張齊親帥驍勇二萬餘人與傅豎眼戰,秋,七月,齊軍大敗,走還,小劍、大劍諸戍皆棄城走,東益州復入於魏。
[11]張齊多次從白水出兵,侵犯北魏的葭萌,傅豎眼派虎威將軍強虬攻打信義將軍楊興起,殺死了他,重新奪取了白水。寧朔將軍王光昭又在陰平被打敗,張齊親自率領二萬多勇士和傅豎眼作戰。秋季,七月,張齊的軍隊大敗,逃了回去,小劍、大劍兩地的駐軍都棄城逃跑,東益州重新回歸北魏。
[12]八月,乙巳,魏以胡國珍為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雍州刺史。國珍年老,太后實不欲令出,止欲示以方面之榮;竟不行。
[12]八月乙巳(十一日),北魏任命胡國珍為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雍州刺史。胡國珍年老,太后實際上不想讓他出行,只不過想給他統治一方的榮譽,所以最終也沒有出行。
[13]康絢既還,張豹子不復修淮堰。九月,丁丑,淮水暴漲,堰壞,其聲如雷,聞三百里,緣淮城戍村落十餘萬口皆漂入海。初,魏人患淮堰,以任城王澄為大將軍、大都督南討諸軍事,勒眾十萬,將出徐州來攻堰,尚書右僕射李平以為“不假兵力,終當自壞。”及聞破,太后大喜,賞平甚厚,澄遂不行。
[13]康絢回去之後,張豹子不再修建淮河堰。九月丁丑(十三日),淮河水急劇上漲,河堰被沖毀,決堤聲象雷鳴一樣,三百里以內都能聽到。沿著淮河的城鎮村莊有十多萬人被漂入海中。當初,北魏人擔心淮河堰的修建會造成危害,就任命任城王元澄為大將軍、大都督南討諸軍事,統率十萬大軍,即將從徐州出兵攻打淮河堰,尚書右僕射李平認為:“不需要動用兵力,淮河堰最後也會自己毀掉。”等到聽說河堰已沖毀,太后非常高興,賞賜李平很多東西,元澄於是也沒有出兵。
[14]壬辰,大赦。
[14]壬辰(二十八日),梁朝頒布大赦令。
[15]魏胡太后數幸宗戚勛貴之家,侍中崔光表諫曰:“《禮》,諸侯非問疾弔喪而入諸臣之家,謂之君臣為謔。不言王后夫人,明無適臣家之義。夫人,父母在有歸寧,沒則使卿寧。漢上官皇后將廢昌邑,霍光,外祖也,親為宰輔,後猶御武帳以接群臣,示男女之別也。今帝族方衍,勛貴增遷,祗請遂多,將成彝式。願陛下簡息游幸,則率土屬賴,含生仰悅矣。”
[15]北魏胡太后多次駕臨皇室貴戚以及功臣顯貴的家中,侍中崔光上書勸諫說:“《禮記》上講,諸侯如果不是為了慰問病人或追悼死人而進入大臣的家中,就叫作君臣之間失禮戲謔。沒有提到王后夫人,是為了表明她們根本沒有去大臣家的道理。諸侯的夫人,父母在時可以回家問侯,父母不在就派大臣去問侯。漢朝的上官皇后將要廢掉昌邑王時,霍光是她的外祖父,擔任宰相,皇后仍然懸掛武帳來接見眾大臣,是為了表明男女要加以區分。現在皇族正當繁衍興盛之時,宗戚勛貴升官的很多,請您的人就多起來了,快要成為常規了。希望您減少和停止出遊探視,如此則天下歸心,眾生仰戴。”
任城王澄以北邊鎮將選舉彌輕,恐賊虜邊,山陵危迫,奏求重鎮將之選,修警備之嚴,詔公卿議之。廷尉少卿袁翻議,以為“比緣邊州郡,官不擇人,唯論資極。或值貪污之人,廣開戍邏,多置帥領,或用其左右姻親,或受人貨財請屬,皆無防寇之心,唯有聚斂之意。其勇力之兵,驅令抄掠,若遇強敵,即為奴虜,如有執獲,奪為己富。其贏弱老小之輩,微解金鐵之工,少閒草木之作,無不搜營窮壘,苦役百端。自余或伐木深山,或芸草平陸,販貿往還,相望道路。此等祿既不多,貲亦有限,皆收其實絹,給其虛粟,窮其力,薄其衣,用其功,節其食,綿冬歷夏,加之疾苦,死於溝瀆者什常七八。是以鄰敵伺間,擾我疆埸,皆由邊任不得其人故也。愚謂自今已後,南北邊諸藩及所統郡縣府佐、統軍至於戍主,皆令朝臣王公已下各舉所知,必選其才,不拘階級;若稱職及敗官,並所舉之從隨事賞罰。”太后不能用。及正光之末,北邊盜賊群起,遂逼舊都,犯山陵,如澄所慮。
任城王元澄認為對北部邊境的守將選擇任用得太輕率,難以放心,恐怕敵崐人會覬覦邊境,皇陵受到危害,於是上書請求注重守邊將領的選派,嚴整防守的紀律,胡太后下令讓百官商議這個意見。廷尉少卿袁翻認為:“近來過境州郡中,封官從不按照人才選擇,只是論資排輩。有時碰上貪污的官員,大量開設哨所,過多地設定將領,有的人重用他的親屬,有的人接受別人求官的賄賂,全無防範敵人的意識,只有聚斂錢財和貪心。那些勇猛有力的兵士,就被驅趕著去搶劫掠奪,如果碰到強大的敵兵,就被俘虜,如果捕獲到東西,就變成自己的財富。那些瘦弱年老和年少的人,稍微懂一些冶煉技藝以及木工手藝的,都被從營壘中搜尋出來,讓他們遭受百般的苦役。其餘的人有的在深山中伐木,有的在平地鋤草,來回販運作買賣的人在路上川流不息。這些人的錢餉不足,供給也有限,都收他們實絹,不給他們現糧,用盡他們的精力,減少他們的衣物,使用他們的人工,卻限制他們飲食,讓他們一年四季不止息地乾,再加上疾病勞苦,死在溝壕中的人十有七八。因此,境外的敵人尋找時機來侵擾我們的邊境,這都是由於邊境官員的任用不能稱職造成的。我認為從現在開始,南北邊境各藩鎮以及所管轄的各郡縣府佐、統軍到戍主,都應由朝廷大臣中王公以下的人舉薦他們所了解的人來擔任,一定要選拔合適的人才,不拘於出身等級,如果所推薦的人稱職或瀆職,就連同舉薦的人一同賞或罰。”太后沒有採納他的建議。到了正光末年,北部邊郡的強盜蜂擁而起,終於逼近舊都,侵犯皇陵,正象元澄所擔心的那樣。
[16]冬,十一月,交州刺史李斬交州反者阮宗孝,傳首建康。
[16]冬季,十一月,梁朝交州刺史李殺死了交州叛亂的阮宗孝,將他的首級送到了國都建康。
[17]初,魏世宗作瑤光寺,未就,是歲,胡太后又作永寧寺,皆在宮側;又作石窟寺於伊闕口,皆極土木之美。而永寧尤盛,有金像高丈八者一,如中人者十,玉像二。為九層浮圖,掘地築基,下及黃泉;浮圖高九十丈,上剎復高十丈,每夜靜,鈴鐸聲聞十里。佛殿如太極殿,南門如端門。僧房千間,珠玉錦繡,駭人心目。自佛法入中國,塔廟之盛,未之有也。揚州刺史李崇上表,以為“高祖遷都垂三十年,明堂未修,太學荒廢,城闕府寺頗亦頹壞,非所以追隆堂構,儀刑萬國者也。今國子雖有學官之名,而無教授之實,何異兔絲、燕麥、南箕、北斗!事不兩興,須有進退,宜罷尚方雕靡之作,省永寧土木之功,減瑤光材瓦之力,分石窟鐫琢之勞,及諸事役非急者,於三時農隙修此數條,使國容嚴顯,禮化興行,不亦休哉!”太后優令答之,而不用其言。
[17]當初,北魏宣武帝修建瑤光寺,沒能建成。這一年,胡太后又修建永寧寺,都建在宮殿旁邊。又在伊闕口修築了石窟寺,都窮盡了土木建築的華美。其中永寧寺尤其壯麗,有一座高一丈八尺的金像,十座普通人高的金像,兩座玉像。還建了一座九層佛塔,挖築地基時,把地下的泉水都挖出來了。佛塔高九十丈,頂上面的柱子還有十丈高,每當夜深人靜,塔上的鈴鐸聲十里以外都聽得到。佛殿如同太極殿,南門如同端門。其中有一千間僧人住房,珍珠玉石錦繡琳琅,使人心搖目眩。自從佛教傳入中原,這樣壯觀的塔廟從未有過。揚州刺史李崇上書,認為:“高祖遷都將近三十年了,宮殿沒能加以修築,太學也荒廢了,城樓府廟也很多都殘破了,這不是發揚光大祖宗的基業,作為萬國表率的樣子。現在國子監雖然有學官的名義,卻沒有教授學生的實際效用,這與那不能紡織的兔絲、不能收穫的燕麥、不能簸揚的南箕、不能盛酒的北斗有什麼不同呢?事情不能兩全其美,應當有進有退,所以應當停止尚方署中雕縷奢靡的勞作,節減永寧寺土木修建的事情,減少瑤光寺木材磚瓦的費用,分散修築石窟的勞力,連同那些不急用的勞役一同都加以減省,等到農閒時節再修建上面所說那些需修繕的建築,使國家威嚴顯赫,禮儀教化大興,豈不是真正美好嗎?”太后寬容地回答了他的建議,卻沒有採用他的意見。
太后好事佛,民多絕戶為沙門,高陽王友李上言,“三千之罪莫大於不孝,不孝之大無過於絕祀,豈得輕縱背禮之情,肆其向法之意,一身親老,棄家絕養,缺當世之禮而求將來之益!孔子云:‘未知生,焉知死?’安有棄堂堂之政而從鬼教乎!又,今南服未靜,眾役仍煩,百姓之情,實多避役,若復聽之,恐捐棄孝慈,比屋皆為沙門矣。”都統僧暹等忿謂之“鬼教”,以為謗佛,泣訴於太后。太后責之,曰:“天曰神,地曰祗,人曰鬼。《傳》曰:‘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然則明者為堂堂,幽者為鬼教。佛本出於人,名之為鬼,愚謂非謗。”太后雖知言為允,難違暹等之意,罰金一兩。胡太后喜歡從事佛事,因此百姓很多都絕了後代使自己的獨生子成為和尚,高陽王的朋友李上書說:“三千種罪過沒有比不孝更大的,最大的不孝又沒有超過斷絕香火後代的,怎么能輕易地縱容百姓們違反禮法之情,拋棄他們遵奉法令之意,獨生子對年老雙親丟下不奉養,用違背現世的禮法去求得來世的善報呢!孔子說‘不知什麼是生,怎么知道什麼是死?’怎么能放棄光明正大的禮政去聽信那鬼邪之教呢!並且,現在南面的兵戈還沒有平息,各種勞役仍然不斷,百姓的心思實際上是想逃避勞役,如果再聽任他們這樣下去,恐怕會丟棄孝道慈愛,家家戶戶都作和尚了。”都統僧暹等人氣憤於李所說的“鬼教”,認為他是在誹謗佛教,對胡太后哭泣著控訴他。太后責備李,李說:“天叫神,地叫祗,人叫鬼。《禮記》中說:‘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因此明者稱為堂堂,幽者稱為鬼教。佛是由人變成的,叫它是鬼,我認為不能說是誹謗。”胡太后雖然明白李的話正確,卻難以違背僧暹等人的心愿,便罰了李一兩黃金。
[18]魏徵南大將軍田益宗求為東豫州刺史,以招二子,太后不許,竟卒於洛陽。
[18]北魏徵南大將軍田益宗請求去作東豫州刺史,以便去招降他的兩個叛亂的兒子,胡太后不答應,最後他死在了洛陽。
[19]柔然伏跋可汗,壯健善用兵,是歲,西擊高車,大破之,執其王彌俄突,系其足於駑馬,頓曳殺之,漆其頭為飲器。鄰國先羈屬柔然後叛去者,伏跋皆擊滅之,其國復強。
[19]柔然國的伏跋可汗,身體壯實高大,善於作戰。這一年,他西攻高車,攻破高車城,抓獲高車王彌俄突,把他的腳拴在馬後面,拖死了他,又把他的頭用來作了飲酒的器皿。鄰國中凡是從前歸屬柔然後來又叛變的,都被伏跋消滅,伏跋的國家重新強大起來。
十六年(丁酉、517)
十六年(丁酉,公元517年)
[1]春,正月,辛未,上祀南郊。
[1]春季,正月辛未(初九),梁武帝在南郊祭天。
[2]魏大乘余賊復相聚,突入瀛州,刺史宇文福之子員外散騎侍郎延帥奴客拒之。賊燒齋閣,延突火抱福出外,肌發皆焦,勒眾苦戰,賊遂散走,追討,平之。
[2]北魏大乘流匪重新聚集起來,沖入瀛州,刺史宇文福的兒子員外散騎侍郎宇文延率領手下的奴僕和佃客抗拒敵兵。流匪燒了齋門,宇文延沖入火中抱出宇文福,他的身體頭髮都被燒焦,仍然督促眾人苦戰,流匪終於逃散,他又率兵追殺,消滅了流匪。
[3]甲戌,魏大赦。
[3]甲戌(十二日),北魏大赦天下。
[4]魏初,民間皆不用錢,高祖太和十九年,始鑄太和五銖錢,遣錢工在所鼓鑄;民有欲鑄錢者,聽就官爐,銅必精練,無得淆雜。世宗永平三年,又鑄五銖錢,禁天下用錢不依準式者。既而洛陽及諸州鎮所用錢各不同,商貸不通。尚書令任城王澄上言,以為:“不行之錢,律有明式,指謂雞眼、鈽鑿,更無餘禁。計河南諸州今所行悉非制限,昔來繩禁,愚竊惑焉。又河北既無新錢,復禁舊者,專以單絲之縑、疏縷之布,狹幅促度,不中常式,裂匹為尺,以濟有無,徒成杼軸之勞,不免饑寒之苦,殆非所救恤凍餒,子育黎元之意也。錢之為用,貫襁相屬,不假度量,平均簡易,濟世之宜,謂為深允。乞並下諸方州鎮,其太和與新鑄五銖及古諸錢方俗所便用者,但內外全好,雖有大小之異,並得通行,貴賤之差,自依鄉價。庶貸環海內,公私無壅。其雞眼、鈽鑿及盜鑄、毀大為小、生新巧偽不如法者,據律罪之。”詔從之。然河北少錢,民猶用物交易,錢不入市。
[4]北魏初建立時,民間都不使用錢幣,孝文帝太和十九年時,開始鑄造太和五銖錢,派錢工在工場鑄造。百姓中有想鑄錢的人,就讓他們到國家的鑄爐去鑄造,銅一定要精煉,不能混雜。宣武帝永平三年,又鑄造五銖錢,禁止國內使用不合標準的錢。這樣不久,由於洛陽和各州鎮所用錢各不相同,商品貨物不能交換、流通。尚書令任城王元澄上書,認為:“不通行的錢,法律有明文規定,指那些薄小、鑿邊的錢幣,再沒有其他的限禁。估計河南各州現在崐所通行的錢幣都不是禁止行列里的,從前發生禁止的事,我感到很困惑。另外,河北既沒有新錢,又禁止使用舊錢,只好專用單絲織成的細絹以及疏線織成的粗布,它們幅面狹窄,尺度也不足,不合常規。把一匹布分成幾尺,來救濟沒有的人,白白地費了機織的辛苦,卻不能避免饑寒的困擾,這大概不是救濟扶助凍餓之人的辦法,也不符合養育百姓的本意吧。錢的使用,用繩子穿起來,不用憑藉度量工具,既公平又簡易,是方便百姓的好辦法,確實是再合適不過了的。請求同時命令各個州鎮,不管是太和錢還是新鑄的五銖錢,以及古時通行的錢幣,凡是地方上一直使用的,只要里外都好,即使有大小的區別,也都一起通行,貴賤的差別,分別按鄉里的物價折合。這樣,貸物在海內都可流通,公家、私人都可以開展貿易,財物再也不會積壓了。那些專鑄薄小之錢、鑿邊之錢、盜鑄錢幣、將大錢化成小錢以及用各種花招造假錢的人,一律按法律治裁。”胡太后下令同意他的意見。但由於河北缺少錢幣,百姓仍然以物易物,錢幣不能在市面流通。
[5]魏人多竊冒軍功,尚書左丞盧同閱吏部勛書,因加檢核,得竊階者三百餘人,乃奏:“乞集吏部、中兵二局勛簿,對句奏案,更造兩通,一關吏部,一留兵局。又,在軍斬首成一階以上者,即令行台軍司給券,當中豎裂,一支付勛人,一支送門下,以防偽巧。”太后從之。同,玄之族孫也。中尉元匡奏取景明元年已來,內外考簿、吏部除書、中兵勛案、並諸殿最,欲以案校竊階盜官之人,太后許之。尚書令任城王澄表以為:“法忌煩苛,治貴清約。御史之體,風聞是司,若聞有冒勛妄階,止應攝其一簿,研檢虛實,繩以典刑。豈有移一省之案,尋兩紀之事,如此求過,誰堪其罪!斯實聖朝所宜重慎也。”太后乃止。又以匡所言數不從,慮其辭解,欲獎安之,乃加鎮東將軍。二月,丁未,立匡為東平王。
[5]北魏很多人假冒軍功,尚書左丞盧同查閱吏部的功績簿,並加以審核,發現了三百多個冒取官位的人,於是上奏說:“請求集中吏部、中兵二局的功勞簿,核對審查上報的文書,抄寫二份,一份放在吏部、一份存放兵局。另外,在軍隊里殺敵可升一級以上的人,就命令行台軍司頒發證書,證書從中間豎著分開,一份交給立功的人,一份送交門下省,以便防止耍花招作假。”胡太后聽從了他的建議。盧同是盧玄的族孫。中尉元匡上書請求把景明元年以來內外考核的帳簿、吏部任職的文書、中兵的功勞查詢記錄,以及歷次考核中的最高等和最低等的名單都取出來,以便核查冒功盜官的人,胡太后批准了他的請求。尚書令任城王元澄上書認為:“律法最怕煩雜苛刻,治政貴在清平簡約。御史台的職責,在於有所風聞就可以上奏,如果知道有冒取功勞官職的人,只須取一本簿籍,調查檢驗出真假,繩之以法便可。怎能取尚書省的全部檔案到御史台去審查,查找二十多年的舊帳,象這樣追查過失,誰能受得了這種罪責!這實在是賢聖的王朝應當慎重對待的事。”胡太后這才停止追究。胡太后又因為元匡的多次建議都沒有被採納,怕他提出辭職,想要獎勵安慰他,就加封他為鎮東將軍。二月丁未(十六日),又封元匡為東平王。
[6]三月,丙子,敕織官,文錦不得為仙人鳥獸之形,為其裁翦,有乖仁恕。
[6]三月丙子(十五日),梁朝下令給織官,命令錦紋不能織仙人鳥獸的形狀,因為這樣剪裁起來,違背了仁愛。
[7]丁亥,魏廣平文穆王懷卒。
[7]丁亥(二十六日),北魏廣平文穆王元懷去世。
[8]夏,四月,戊申,魏以中書監胡國珍為司徒。
[8]夏季,四月戊申(十八日),北魏任命中書監胡國珍為司徒。
[9]詔以宗廟用牲,有累冥道,宜皆以面為之。於是朝野喧譁,以為宗廟去牲,乃是不復血食,帝竟不從。八坐乃議以大脯代一元大武。
[9]梁武帝在詔書中認為宗廟中祭祀用牲畜,對鬼神有妨害。應當都用麵粉去作。於是朝廷內外議論紛紛,認為宗廟中不用牲畜,就等於不再祭祀。武帝終於不肯聽從。朝中的高級官員們就商議用大肉干代替牛。
[10]秋,八月,丁未,詔魏太師高陽王雍入居門下,參決尚書奏事。
[10]秋季,八月丁未(十八日),北魏詔令太師高陽王元雍入居門下省,參決尚書奏事。
[11]冬,十月,詔以宗廟猶用脯,更議代之,於是以大餅代大脯,其餘盡用蔬果。又起至敬殿、景陽台,置七廟座,每月中再設淨饌。[11]冬季,十月,因為宗廟仍然用乾肉,梁武帝又下詔令制止,於是朝官們又商議替代之物,因此決定用大餅取代肉干,其餘的都使用蔬菜水果,又修建至敬殿,景陽台,設定七廟中的神位,每月里又設定素食。
[12]乙卯,魏詔,北京士民未遷者,悉聽留居為永業。
[12]乙卯(二十七日),北魏朝廷下詔令,凡在北方代都的沒有遷徒的士民,都聽任他們留作長久居民。
[13]十一月,甲子,巴州刺史牟漢寵叛,降魏。
[13]十一月甲子(初七),巴州刺史牟漢寵反叛,投降了北魏。
[14]十二月,柔然伏跋可汗遣俟斤尉比建等請和於魏,用敵國之禮。
[14]十二月,柔然國的伏跋可汗派俟斤尉比建等人向北魏求和。北魏用對待敵對國家使節的禮節接待了柔然使者。
[15]是歲,以右衛將軍馮道根為豫州刺史。道根謹厚木訥,行軍能檢敕士卒;諸將爭功,道根獨默然。為政清簡,吏民懷之。上嘗嘆曰:“道根所在,令朝廷不復憶有一州。”
[15]這一年,梁朝任命右衛將軍馮道根為豫州刺史。馮道根憨厚口拙,行軍作戰能督促士兵;眾將爭奪功勞時,只有馮道根一個人不說話。他為政清廉,官吏、百姓都感激他。梁武帝曾經讚嘆說:“馮道根在的地方,一切無不放心,能讓朝廷想不起來還有這個州。”
[16]魏尚書崔亮奏請於王屋等山采銅鑄錢,從之。是後民多私鑄,錢稍薄小,用之益輕。
[16]北魏尚書崔亮上書請求在王屋山等地採掘銅鑄造錢幣,建議被採納。從此以後,百姓常常私自鑄錢,錢幣比較薄小,使用一段時間就更輕了。
十七年(戊戌,518)
十七年(戊戌,公元518年)
[1]春,正月,甲子,魏以氐酋楊定為陰平王。
[1]春季,正月甲子(初八),北魏封氐族酋長楊定為陰平王。
[2]魏秦州羌反。
[2]北魏秦州的羌人造反。
[3]二月,癸巳,安成康王秀卒。秀雖與上布衣昆弟,及為君臣,小心畏敬過於疏賤,上益以此賢之。秀與弟始興王尤相友愛,久為荊州,常中分其祿以給秀,秀稱心受之,亦不辭多也。
[3]二月癸巳(初七),安成康王蕭秀去世。蕭秀雖然和梁武帝在貧賤時是兄弟,等到成為君臣關係之後,對梁武帝的謹慎小心、恭恭敬敬超過了朝中那些關係疏遠、出身低賤的臣子,梁武帝也更因此而認為他賢良。蕭秀和弟弟始興王蕭相互友愛,蕭一直作荊州刺史,常常把他的俸祿給蕭秀一半,蕭秀實心實意地接受,也不認為給的太多而不受。
[4]甲辰,大赦。
[4]甲辰(十八日),梁朝大赦天下。
[5]己酉,魏大赦,改元神龜。
[5]己酉(二十三日),北魏大赦天下,改年號為神龜。
[6]魏東益州氐反。
[6]北魏東益州的氐人造反。
[7]魏主引見柔然使者,讓之以藩禮不備,議依漢待匈奴故事,遣使報之。司農少卿張倫上表,以為:“太祖經啟帝圖,日有不暇,遂令豎子遊魂一方,亦由中國多虞,急諸華而緩夷狄也。高祖方事南轅,未遑北伐。世宗遵述遺志,虜使之來,受而弗答。以為大明臨御,國富兵強,抗敵之禮,何憚而為之,何求而行之!今虜雖慕德而來,亦欲觀我強弱;若使王人銜命虜庭,與為昆弟,恐非祖宗之意也。苟事不獲已,應為制詔,示以上下之儀,命宰臣致書,諭以歸順之道,觀其從違,徐以恩威進退之,則王者之體正矣。豈可以戎狄兼併,而遽虧典禮乎!”不從。倫,白澤之子也。
[7]北魏孝明帝召見柔然國的使者,責備他們沒有盡到藩國的禮節,商議按漢朝對待匈奴的辦法,派使者回復他們。司農少卿張倫上書,認為:“道武帝開闢國土,日理萬機,無暇顧及,於是使社侖這小子在大漠之北割據一方。這也是因為我們國內不安定,急著對付漢人而放鬆了對這些夷狄之族的轄制。孝文帝正應付南部的事,沒來得及向北討伐。宣武帝遵從先帝遺志,所以前次崐敵虜的使節來到,只接受他們的進見卻不回復他們的求和之請。這是因為聖人當政,國富兵強,拒絕敵人的禮節,有什麼可怕的呢?對他們有什麼可求的呢?現在敵虜雖然仰慕德行前來進見,也是想看看我們是強是弱。如果讓聖上的使者銜命去敵虜那裡,與他們結成兄弟,恐怕不是祖宗的願望。如果事情不能這樣了結,也應當給他們下一道詔書,顯示上下君臣間的禮儀,再命令宰相給他們寫信,告訴他們歸順的辦法,看他們是聽還是不聽,慢慢地或進而用恩,或退而用威,這才是王者應有的樣子呀!怎能因為戎狄之間發生了吞併,就立刻虧損了禮節呢!”張倫的建議沒被採納。張倫是張白澤的兒子。
[8]三月,辛未,魏靈壽武敬公於忠卒。
[8]三月辛未(十六日),北魏靈壽武敬公於忠去世。
[9]魏南秦氐反,遣龍驤將軍崔襲持節諭之。
[9]北魏南秦州的氐人造反,朝廷派龍驤將軍崔襲持符節去曉諭他們。
[10]夏,四月,丁酉,魏秦文宣公胡國珍卒,贈假黃鉞、相國、都督中外諸軍事、太師,號曰太上秦公,葬以殊禮,贈儀衛,事極優厚。又迎太后母皇甫氏之柩與國珍合葬,謂之太上秦孝穆君。諫議大夫常山張普惠以為前世後父無稱“太上”者,“太上”之名不可施於人臣,詣闕上疏陳之,左右莫敢為通。會胡氏穿壙,下有磐石,乃密表,以為:“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太上’者因‘上’而生名也,皇太后稱‘令’以系‘敕’下,蓋取三從之道,遠同文母列於十亂,今司徒為‘太上’,恐乖系敕之意。孔子稱‘必也正名乎’!比克吉定兆,而以淺改卜,亦或天地神靈所以垂至戒、啟聖情也。伏願停逼上之號,以邀謙光之福。”太后乃親至國珍宅,召集五品以上博議。王公皆希太后意,爭詰難普惠;普惠應機辯析,無能屈者。太后使元叉宣令於普惠曰:“朕之所行,孝之子志。卿這所陳,忠臣之道。群公已有成議,卿不得苦奪朕懷。後有所見,勿難言也。”
[10]夏季,四月丁酉(十二日),北魏秦文宣公胡國珍去世,朝廷贈予他假黃鉞、相國、都督中外諸軍事、太師等職,號為太上秦公,用隆重的禮儀安葬了他,贈賜衣服和儀仗衛士,喪事極端優厚。又把胡太后母親皇甫氏的靈柩迎來和胡國珍合葬,稱作太上秦孝穆君。諫議大夫常山人張普惠認為前代皇后的父親沒有稱作“太上”的,“太上”的名字不能加在臣子身上。於是,就去朝殿上書陳述自己的看法,侍從們沒人敢給他通報。正趕上為胡國珍挖墓穴時碰上了堅固的石頭,於是張普惠秘密上表,認為:“天無二日,國無二主,‘太上’這個詞是從‘上’而產生的名稱,皇太后稱自己的命令為‘令’而置於皇上的‘敕’之下,是為了順從‘三從’之道理,同於周武王時的文母以婦人而列入善於治理的十人之列。現在封司徒為‘太上’,恐怕會有違於置‘令’於‘敕’之下的道理。孔子說:‘一定要正名!’這一次出現了先兆,於是因墓穴淺而不得不改換地點,也許是天地神靈以此來勸誡、啟發聖人。希望能停止使用與帝王一樣的封號,來博取因謙讓而帶來榮耀的福份。”於是,胡太后就親自來到胡國珍的住宅,召集五品以下的官員廣泛討論。王公大臣都順從太后的心意,爭相指責張普惠,張普惠隨機分辯,沒有人能說服他。胡太后派元義向張普惠宣布命令說:“朕所做的,是孝子的心意。你所說的,是忠臣的道理。眾大臣已經有了定議,你不能這么狠心地剝奪朕的一片心意。以後有什麼見解,不要因此而難於啟齒。”
太后為太上君造寺,壯麗埒於永寧。
胡太后給太上君建造了寺廟,其雄偉華麗相當於永寧寺。
尚書奏復征民綿麻之稅,張普惠上疏,以為:“高祖廢大斗,去長尺,改重稱,以愛民薄賦。知軍國須綿麻之用,故於絹增稅綿八兩,於布增稅麻十五斤,民以稱尺所減,不啻綿麻,故鼓舞供調。自茲以降,所稅絹布,浸復長闊,百姓嗟怨,聞於朝野。宰輔不尋其本在於幅廣度長,遽罷綿麻。既而尚書以國用不足,復欲征斂。去天下之大信,棄已行之成詔,追前之非,遂後之失。不思庫中大有綿麻,而群臣共竊之也。何則?所輸之物,或斤羨百銖,未聞有司依律以罪州郡;或小有濫惡,則坐戶主,連及三長。是以在庫絹布,逾制者多,群臣受俸,人求長闊厚重,無復準極,未聞以端幅有餘還輸官者也。今欲復調綿麻,當先正稱、尺,明立嚴禁,無得放溢,使天下知二聖之心愛民惜法如此,則太和之政復見於神龜矣。”
尚書奏請再向百姓收繳綿麻稅,張普惠上書,認為:“道武帝廢棄了大斗崐,去掉長尺,修改了重秤,是為了愛護百姓,減輕賦稅。因為軍隊、國家需要綿麻用品,因此在絹稅中增收八兩綿,在布稅中增收十五斤麻,百姓因為校定秤尺而減交的賦稅不止於綿麻兩項,因此踴躍交納。但是從這以後,所收繳的絹和布,又重新增長增寬,百姓抱怨之聲,傳遍朝廷內外。宰相不了解這個根本原因在於幅寬、度長,就罷免了綿麻稅。接著尚書因為國家用度不夠,又想重新徵收。這樣的作法無疑是丟掉百姓的信任,放棄已經實行的命令,繼續從前的錯誤,又犯下今後的過失。不去想想國庫中綿麻很多,卻正在被眾臣們盜為己有。為什麼這么說?因為百姓交納貨物,有的一斤要多交一百銖,但沒聽說有關部門按法律懲處州郡官員;而質量稍微差一點,一家之主就被判罪,還株連地方三長。因此庫中的絹布,超出規定尺寸的多,眾大臣接受俸祿時,人人都願要尺長幅寬、耐用結實的,再也沒有什麼發放的標準了,從沒聽說有誰因為尺幅多出而送回官府。現在如果要重新徵收綿麻稅,首先必須校準秤和尺子,明確規定嚴禁使用大秤大尺,不許放任,以使天下人知道二位聖人愛護百姓、尊重法律的心意是這樣堅定,那么孝文帝太和年間的德政就又在陛下的神龜年間出現了。”
普惠又以魏主好游騁苑囿,不親視朝,過崇佛法,郊廟之事多委有司,上疏切諫,以為:“殖不思之冥業,損巨費於生民,減祿削力,近供無事之僧,崇飾雲殿,遠邀未然之報,昧爽之臣稽首於外,玄寂之眾遨遊於內,愆禮忤時,人靈未穆。愚謂修朝夕之因,求祗劫之果,未若收萬國之歡心以事其親,使天下和平,災害不生也。伏願淑慎威儀,為萬幫作式,躬致郊廟之虔,親紆朔望之禮,釋奠成均,竭心千畝,量撤僧寺不急之華,還復百官久折之秩,已造者務令簡約速成,未造者一切不復更為,則孝弟可以通神明,德教可以光四海,節用愛人,法俗俱賴矣。”尋敕外議釋奠之禮,又自是每月一陛見群臣,皆用普惠之言也。
張普惠又因為孝明帝喜愛在園苑中遊獵玩樂,不親自處理朝政,過分地尊崇佛法,把國事大多委派給有關部門,就上書懇切地勸誡他,認為:“做沒有理智的死後的功德,損耗百姓巨大的財物,減少臣子們的俸祿,剝奪人力,親自供奉無所事事的僧人,大肆修建寺廟宮殿,追求飄渺不實的回報,讓入朝的大臣在外面叩頭,這些僧人卻在裡面遊玩,這是對禮教的違背,對時勢的觸犯,以致人神都不能安寧。我認為整天修行,來乞求不受劫難,不如讓百姓把心思都放在奉養雙親上,以使天下和平,不產生災害。希望聖上好好地珍視自己的威儀,為天下作出榜樣,親自向天地和祖先之靈獻出虔誠的敬意,親身參加朔望之禮,祭奠先聖先師,盡心耕種藉田,酌量撤掉那此不急需的僧廟的華麗之飾,恢復百官長久以來被削減了的俸祿,對已經開始建造的寺廟一定要簡單節省,快快建成,沒有建造的都不要再修建了。這樣,聖上的孝悌可以通於神明,道德教化可以光耀天下。節省用度,愛護百姓,法令風俗都依賴於此啊!”不久,北魏孝明帝下令商議供奉先師的禮節,並從此每月接見大臣們一次,這都是採納了張普惠的勸諫的結果。
普惠復表論時政得失,太后與帝引普惠於宣光殿,隨事詰難。
張普惠又上書評論時政得失,胡太后和孝明帝將張普惠接入宣光殿,以便他隨時對時政提出批評。
[11]臨川王宏妾弟吳法壽殺人而匿於宏府中,上敕宏出之,即日伏辜。南司奏免宏官,上注曰:“愛宏者兄弟私親,免宏者王者正法;所奏可。”五月,戊寅,司徒、驃騎大將軍、揚州刺史臨川王宏免。
[11]臨川王蕭宏的小妾的弟弟吳法壽殺人之後藏在蕭宏府內,梁武帝命令蕭宏交出他,當天就把吳法壽依法治罪。南司奏請免去蕭宏官職,梁武帝在奏摺上批示:“憐愛蕭宏是兄弟的私情,免除蕭宏的官職是帝王的法律,批准南司的奏請。”五月戊寅(二十四日),司徒、驃騎大將軍、揚州刺史臨川王蕭宏被免職。
宏自洛口之敗,常懷愧憤,都下每有竊發,輒以宏為名,屢為有司所奏,上每赦之。上幸光宅寺,有盜伏於驃騎航,待上夜出;上將行,心動,乃於朱雀航過。事發,稱為宏所使,上泣謂宏曰:“我人才勝汝百倍,當此猶恐不堪,汝何為者?我非不能為漢文帝,念汝愚耳!”宏頓首稱無之,故因匿法壽免宏官。
蕭宏自從兵敗洛口之後,常常懷著羞愧、憤恨之惱,京城中每當發生了造崐反作亂,都打著蕭宏的名號,因此多次被有關部門匯報,梁武帝寬恕了他。梁武帝臨幸光宅寺,有強盜埋伏在蕭宏府前以蕭宏的官名命名的浮橋驃騎航上,等待梁武帝夜晚出來。梁武帝剛要出發,忽然心中一陣驚悸,於是便從另一座叫朱雀航的橋上過。事情暴露後,賊人口稱是受蕭宏指使,梁武帝哭著對蕭宏說:“我的人品才能勝過你百倍,但是處在皇位上還感到力不從心,你能做什麼?我不是不能如同漢文帝誅殺淮南王劉長那樣把你殺掉,而是可憐你愚蠢啊!“蕭宏叩頭說沒有這事,但是終於因為藏匿吳法壽被免了官。
宏奢僭過度,殖貸無厭。庫屋垂百間,在內堂之後,關龠甚嚴,有疑是鎧仗者,密以聞。上於友愛甚厚,殊不悅。他日,送盛饌與宏愛妾江氏曰:“當來就汝歡宴。”獨攜故人射聲校尉丘佗卿住,與宏及江大飲,半醉後,謂曰:“我今欲履行汝後房。”即呼輿逕往堂後,宏恐上見其貨賄,顏色怖懼。上意益疑之,於是屋屋檢視,每錢百為一聚,黃榜標之,千萬為一庫,懸一紫標,如此三十餘間。上與佗卿屈指計,見錢三億餘萬,余屋貯布絹絲綿漆蜜蠟等雜貨,但見滿庫,不知多少。上始知非仗,大悅,謂曰:“阿六,汝生計大可!”乃更劇飲至夜,舉燭而還。兄弟方更敦睦。
蕭宏奢侈無度,暴斂無厭。他有庫房將近一百間,位於內堂的後面,平時看守、防備非常嚴密,有人懷疑裡面是兵器,便秘密上報了梁武帝。梁武帝對兄弟友愛看得很重,所以很不高興。有一天,梁武帝送給蕭宏的愛妾江氏豐盛的酒菜,並說:“我要來你家暢飲。”到時他只帶了老部下射聲校尉丘佗卿前去,和蕭宏以及江氏開懷暢飲。半醉之後,梁武帝說:“我現在要去你的後房走走。”就坐轎一直來到後堂,蕭宏恐怕武帝看到他的財物,臉色十分驚恐。於是梁武帝心中更加懷疑他了,便把每間房子都檢查了一遍,發現蕭宏把每一百萬錢堆為一處,用黃色木片作為標誌,每一千萬錢存在一間庫房之中,掛一個紫色標誌,共有三十多間。梁武帝和兵佗卿屈指計算,算出共有三億多萬錢,其它的房間貯存著布、絹、絲、綿、漆、蜜、麻、蠟等雜貸,只見滿庫都是,不知有多少。梁武帝這才知道庫里放的不是兵器,於是非常高興,說:’阿六,你的生計真可以啊!”於是再行痛飲直到深夜,點著蠟燭回宮。從此兄弟倆才重歸於好了。
宏都下有數十邸,出懸錢立券,每以田宅邸店懸上文契,期訖,便驅券主奪其宅,都下、東土百姓,失業非一。上後知之,制懸券不得復驅奪,自此始。
蕭宏在京城裡有數十處府第,他放債立債券時,總是讓借債者把自己的田宅或店鋪作為抵押寫在文契之上,過了期,就把借債者驅趕走,從而奪取他們的住宅,京城和東土百姓不止一人失去產業。梁武帝後來知道了這事,下令不得再以債券侵奪欠債者的產業,這一規定就是從此而開始的。
侍中、領軍將軍吳平侯,雅有風力,為上所重,軍國大事皆與議決,以為安右將軍,監揚州。自以越親居揚州,涕泣懇讓,上不許。在州尤稱明斷,符教嚴整。
侍中、領軍將軍吳平侯蕭,特別有風度,有骨氣,被梁武帝所看重,因此軍隊、國家的大事都和他商量處理,讓他作安右將軍,監揚州。蕭認為讓自己駐守揚州不合適,揚州是京邑之地,應當由皇上的親兄弟來鎮守,而自己是皇上的堂弟,不能超越皇上兄弟之親。因此便流著淚懇切地推辭,但梁武帝不許他推辭。蕭治理揚州尤其稱得上明察果斷、政令嚴整。
辛巳,以宏為中軍將軍、中書監,六月,乙酉,又以本號行司徒。
辛巳(二十七日),梁武帝任命蕭宏為中軍將軍、中書監,六月乙酉(初一),又任命他以中軍將軍的官號兼司徒。
臣光曰:宏為將則覆三軍,為臣則涉大逆,高祖貸其死罪矣。數旬之間,還為三公,於兄弟之恩誠厚矣,王者之法果安在哉!
臣司馬光曰:蕭宏作將領則覆沒三軍,作臣子則有大逆不道之涉,梁武帝饒恕他的死罪是可以的,但是幾十天裡,又重新讓他位列王公,這從兄弟的恩情講是非常誠厚的了,可是帝王的法度又在哪裡呢?
[12]初,洛陽有漢所立《三字石經》,雖屢經喪亂而初無損失。及魏,馮熙、常伯夫相繼為洛州刺史,毀取以建浮圖精舍,遂大致頹落,所存者委於榛莽,道俗隨意取之。侍中領國子祭酒崔光請遣官守視,命國子博士李郁等補其殘缺,胡太后許之。會元叉、劉騰作亂,事遂寢。
[12]當初,洛陽有漢朝立下的《三字石經》,雖然多次遭受戰亂卻並沒有崐在當時受到損壞。到了北魏時期,馮熙、常伯夫先後任洛州刺史,破壞了石碑,將其用來修建佛塔寺廟,於是大部分碑文散落,剩下的堆在野草叢中,僧人、俗家人便隨意拿走。侍中領國子祭酒崔光奏請朝廷派官吏去看守,並讓國子博士李郁等人補上殘缺的部分,胡太后同意了,但是正趕上元叉、劉騰謀反,於是事情便沒有得到落實。
[13]秋,七月,魏河州羌卻鐵忽反,自稱水池王;詔以主客郎源子恭為行台以討之。子恭至河州,嚴勒州郡及諸軍,毋得犯民一物,亦不得輕與賊戰,然後示以威恩,使知悔懼。八月,鐵忽等相帥詣子恭降,首尾不及二旬。子恭,懷之子也。
[13]秋季,七月,北魏河州的羌人卻鐵忽造反,自稱為水池王。魏孝明帝下令任命主客郎源子恭為特使去討伐他。源子恭來到河州,嚴格命令州郡以及各路軍隊,不許侵占百姓一件東西,也不許輕易同敵兵作戰,然後向叛軍示以威力和恩德,使他們有所悔恨、懼怕。八月,卻鐵忽等人來到源子恭處投降,前後不到二十天發鄧平定了河州之亂。源子恭是源懷的兒子。
[14]魏宦者劉騰,手不解書,而多奸謀,善揣人意;胡太后以其保護之功,累遷至侍中、右光祿大夫,遂干預政事,納賂為人求官,無不效者。河間王琛,簡之子也。為定州刺史,以貪縱著名,及罷州還,太后詔曰:“琛在定州,唯不將中山宮來,自余無所不致,何可更復敘用!”遂廢於家。琛乃求為騰養息,賂騰金寶鉅萬計。騰為之言於太后,得兼都官尚書,也為秦州刺史。會騰疾篤,太后欲及其生而貴之,九月,癸未朔,以騰為衛將軍,加儀同三司。
[14]北魏宦官劉騰,不會寫字,卻很有奸計,善於揣摸別人的心意。胡太后因為他有保護自己的功勞,多次升遷他,直到當了侍中、右光祿大夫,於是他便開始干預政事,收取賄賂替人求官,行賄者沒有達不到目的的。河間王元琛是元簡的兒子,作定州刺史,以貪婪放縱而聞名,他卸任回來之後,胡太后詔令說:“元琛在定州時,只沒把中山宮帶回來,其他沒有不弄到手的,怎么可以再任用他!”於是就把他閒置在家中。元琛就請求劉騰,敘利亞了他的養子,賄賂了劉騰上萬的金子珠寶。劉騰替他在太后那裡說情,使他兼任了都官尚書,出京作了秦州刺史。恰在這時,劉騰病得很厲害,胡太后想在他活著時讓他富貴,便於九月癸未朔(初一),讓劉騰當了衛將軍,並加封儀同三司。
[15]魏胡太后以天文有變,欲以崇憲高太后當之。戊申夜,高太后暴卒;冬,十月,丁卯,以尼禮葬於北邙,謚曰順皇后。百官單衣邪巾送至墓所,事訖而除。
[15]北魏胡太后因為天象有變化,便想讓崇憲高太后承擔凶兆。戊申(二十六日)夜間,高太后暴死;冬季,十月丁卯(十五日),用安葬尼姑的禮節將她安葬在北邙,諡號為順皇后。百官們都沒有穿著喪服而只是穿著單衣服,頭上還都加有驅邪的符,送喪到墓地,喪事完畢之後,便改換了服裝。
[16]乙亥,以臨川王宏為司徒。
[16]乙亥(二十三日),梁朝任命臨川王蕭宏為司徒。
[17]魏胡太后遣使者宋雲與比丘惠生如西域求佛經。司空任城王澄奏:“昔高祖遷都,制城內唯聽置僧尼寺各一,余皆置於城外;蓋以道俗殊歸,欲其淨居塵外故也。正始三年,沙門統惠深,始違前禁,自是卷詔不行,私謁彌眾,都城之中,寺逾五百,占奪民居,三分且一,屠沽塵穢,連比雜居。往者代北有法秀之謀,冀州有大乘之變。太和、景明之制,非徒使緇素殊途,蓋亦以防微杜漸。昔如來闡教,多依山林,今此僧徒,戀著城邑,正以誘於利慾,不能自己,此乃釋氏之糟糠,法王之社鼠,內戒所不容,國典所共棄也。臣謂都城內寺未成可徙者,宜悉徙於郭外,僧不滿五十者,並小從大;外州亦準此。”然卒不能行。
[17]北魏胡太后派使者宋雲和僧人惠生到西城去求取佛經。司空任城王元澄上書說:“從前孝文帝遷都時,規定城內只允許設定僧、尼寺廟各一座,其餘的都放在城外。這主要是因為僧人和世人不同,想使他們清靜地居住在塵世之外的原故。正始三年時,沙門統領惠深,開始違犯從前的禁令,從那以後詔令便不得實行,偷偷謁拜的人越來越多,都城裡面,寺廟超過了五百座,將近三分之一的民房被侵占,以致寺廟與那些屠房、酒肆等污穢之地緊挨混雜在一塊。從前代北有法秀謀反,冀州有過大乘叛亂。太和、景明年間的規定,不只是為了使僧俗分開,同時也為了防微杜漸,以免再出現僧人之亂。從前佛徒立崐寺傳教,大多依傍山林而居,現在的僧人們卻戀著城市,這正是因為他們被利慾誘惑,不能約束自己的結果,這是釋氏的糟粕,佛祖的敗類,為佛教戒律所不容,國家制度所難許。我認為凡是都城裡沒修好、可以搬遷的寺廟,應該都遷到城外去,不足五十個僧人的寺廟,統統合併到寺廟去,外地各州也按此辦理。”然而,他的建議到底也沒有準行。
[18]是歲,魏太師雍等奏:“鹽池天藏,資育群生,先朝為之禁限,亦非苟與細民爭利。但利起天池,取用無法,或豪貴封護,或近民吝守,貧弱遠來,邈然絕望。因置主司,令其裁察,強弱相兼,務令得所。什一之稅,自古有之,所務者遠近齊平,公私兩宜耳。及甄琛啟求禁集,乃為繞池之民尉保光等擅自固護;語其障禁,倍於官司,取與自由,貴賤任口。請依先朝禁之為便。”詔從之。
[18]這一年,北魏太師元雍等人上書說:“鹽池是上天的寶藏,用來養育眾生,前代都為此制定了一定的禁令,這並不是為了和百姓爭利。但是由於人們都想通過鹽池來獲利,因此取用沒有法度,或者被豪門貴戚封占,或者被臨近的百姓獨自把守,以致那些貧弱之人和遠道而來的人都望池興嘆,不能獲其利。因此就設定了一個主管部門,令其裁決、督察採鹽事務,使強弱都一樣,務必使大眾都得到利益。徵收十分之一的稅收方法,自古以來就有,其目的是為了使遠近平均,對公對私都有好處。等到甄琛啟請解除了鹽池禁令之後,鹽池就被繞池而住的百姓尉保光等人擅自霸占起來,據說他們所立的限禁,加倍地超過了官府的限禁,取與由他們定,鹽價貴賤由他們說。請求按前朝的做法對此加以限禁才好。”北魏孝明帝詔令採納了這一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