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常訓解
作者:佚名
天有常性,人有常順,順在可變,性在不改。不改可因,因在好惡,好惡生變,變習生常,常則生醜,醜命生德。明王於是生,政以正之。民生而有習有常,以習為常,以常為慎。民若生於中,習常為常。夫習民乃常,為自血氣始。明王自血氣耳目之習,以明之醜。醜明乃樂義,樂義乃至上,上賢而不窮。
哀樂不淫,民知其至,而至於子孫,民乃有古。古者因民以順民。夫民群居而無選,為政以始之,始之以古,終之以古。行古志,今政之至也。政維今,法維古。頑貪以疑,疑意以兩,平兩以參,參伍以權,權數以多,多寧以允,允德以慎,慎微以始而敬。終乃不困。
困在墳,誘在王,民乃苟,苟乃不明,哀樂不時,四征不顯,六極不服,把八政不順,九德有奸,九奸不遷,萬物不至。夫禮非克不承,非樂不竟,民是復生□,好惡有四征,喜樂憂哀,動之以則,發之以文,成之以民,行之以化。
命、醜、福、賞、禍、罰,六極不嬴,八政和平。八政:夫妻、父子、兄弟、君臣。八政不怩,九德純恪。九德:忠、信、敬、剛、柔、和、固、貞、順。順言曰政,順政曰遂,遂偽曰奸,奸物在目,奸聲在耳,耳目有疑。疑言有樞,樞動有和,和意無等。萬民無法,□□在赦,□復在古,古者,明王奉法以明幽,幽王奉幽以廢法,則一人也,而績功不同,明王是以敬微而順分。
譯文
上天有固定不變的規律,人有順應自然而養成的行為。人的行為在於可以變化,自然規律則不可改易。不可改易就只能因循沿襲,而因循與否在於人的好惡。好惡可以產生變化,改變原有習慣,產生新的恆常。有恆常就可以產生恥醜,恥醜明就能生道德,英明君王因此而設立政教,藉以修正人的習慣與常行。
民眾生來就有習慣,有常行。如果變習慣為常行,以常行為自然行為,人就如同生活在自然之中,人的習慣要變為常行,當從幼小時候開始。英明君王從幼小時候的耳目習慣上讓民眾明白什麼是恥醜。恥醜明白就能喜愛合宜的行為。喜愛合宜行為就能達於上司,上司就會多財而不匱乏。哀樂不要過頭,民眾就會知道滿足。這種風氣子孫相傳,民眾乃有古樸之風。遠古時候就是依靠百姓而使百姓順服的。
群居而沒有首領,就設立長官以治理他們。開始治理用古法,最終也用古法。行古法而治今事,是最好的政治。即政令是現在的,而法規是古代的。
民眾凶頑貪財,是由於思想糊塗;思想糊塗,是由於內心有矛盾。要消除矛盾,得用外在的政令法律,交錯地使用權力。這樣,政令之類必多。多了就難以允當。要允當就應謹慎。從謹慎細微處開始,認真對待結尾,最終才不致受困。困頓在於政令繁多,君王以此誘民,民眾就會苟且。苟且就不知恥醜,哀樂就沒有時限,四征就會不顯明,六極就會不服從,八政就會不和順,九德就會虛偽。九種奸偽不去掉,萬物就不會到來。如同禮儀,非順達不能奉行,非和諧不能終了。民眾由是缺乏活命之理。
人的好惡從四方面體現:歡喜、快樂、憂傷、悲哀。按法規動作,從政令出發,順民眾辦事,應變化而行。
六極是:命令、羞辱、賜福、獎賞、降禍、懲罰。六極不過頭,八政就會和諧平正。
八政是:夫為妻正,父為子正,兄為弟正,君為臣正。八政不逆反,九德就能純一恭敬。
九德是:忠實、誠信、恭敬、剛烈、柔和、和睦、堅定、忠貞、溫順。
聽從其言叫做“政”,順從政令叫做“遂”,成其虛偽叫做“奸”。奸物在眼中,奸聲在耳中,耳目必有疑惑。疑惑必有轉軸,機樞轉動,疑惑便可調和。調和疑惑如不分等類,萬民則無法依。可治理之法在於政治,而法規則在於從古。古代英明君王遵奉法規以明其昏暗,而昏王則奉守幽暗而廢棄法規。都是一樣的遵奉,功績卻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