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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度訓解

作者:佚名

天生民而制其度,度小大以整,權輕重以極,明本末以立中。立中以補損,補損以知足。爵以明等極,極以正民,正中外以成命。正上下以順政。自邇彌興自遠,遠邇備極終也。明王是以敬微而順分,分次以知和,知和以知樂,知樂以知哀,知哀以知慧,內外以知人。

凡民生而有好有惡,小得其所好則喜,大得其所好則樂,小遭其所惡則憂,大遭其所惡則哀。然凡民之所好惡,生物是好,死物是惡,民至有好而不讓,不從其所好,必犯法,無以事上。民至有惡不讓,不去其所惡,必犯法,無以事上,邊行於此,尚有頑民,而況□不去其所惡,而從其所好,民能居乎。

若不□力何以求之,力爭則力政,力政則無讓,無讓則無禮,無禮,雖得所好,民樂乎?若不樂乃所惡也。凡民不忍好惡,不能分次,不次則奪,奪則戰,戰則何以養老幼,何以救痛疾葬喪,何以胥役也。

明王是以極等以斷好惡,教民次分揚舉力競。任壯養老長幼有報,民是以胥役也。夫力競,非眾不克,眾非和不眾,和非中不立,中非禮不慎,禮非樂不履。明王是以無樂非人,無哀非人。人是以眾,人眾賞多罰少,政之美也。罰多賞少,政之惡也。罰多則困,賞多則乏,乏困無醜,教乃不至。是故民主明醜以長子孫,子孫習服,鳥獸仁德。土宜天時,百物和治,治之初,厲初哉。治化則順,是故無順非厲,長幼成而生,曰順極。

譯文

上天生下民眾就給他們制定了法度。量度大的與小的,就能確定大小適中的,稱量輕的與重的,就能確定輕重適中的,弄清本末兩端,就能確定正中間。確定適中的標準才能補其不足損其有餘,直到補損到恰當為止。排列爵次,以明確尊卑貴賤。辨明等級以安定民眾。安定好朝廷內外,以成就君命;安定好公卿庶民,以便政令順行。政令在朝廷內製定。制定人有來自近處,更有來自遠處的。遠處與近處的人才全都到來,政令最終才能完善周密。補不足損有餘全在於分次精微,分次精微又全在於君王英明。因此,英明的君王就重視精微而又遵循分次原則。區分了等級,民眾就知道和睦;知道了和睦就會知道歡樂,知道了歡樂也會知道識哀傷;知道了歡樂哀傷就知道怎樣做一個最明白的人,在朝庭內外分辨好人與惡人。

所有民眾皆有喜歡有厭惡。得到一點他所愛的就高興,得到很多他所愛的就歡樂。遇到一點他厭惡的事就憂傷.遇到很多他厭惡的事就會悲哀。大凡民眾的好惡都一樣,喜歡養生之物,厭惡致死之物。民眾遇到自己喜愛的東西就相爭不讓。如果不能順從他的愛好,就一定犯法作亂,不能侍奉上司;民眾遇到自己厭惡的東西就爭相迴避。如果不能除去他厭惡的東西,就一定犯法作亂,不能侍奉上司。即使上司順其所好又除其所厭,也還會有頑民,何況還不能除其厭惡,順其愛好,民眾能安居嗎?民眾如果不能安居,又憑什麼求得民眾呢?以力相爭就會用武力強取,用武力強取就會失去謙讓:失去謙讓,就丟掉了禮制。丟掉禮制,即使得到喜愛的東西,民眾會快樂嗎?如果不快樂,就是他厭惡的了。

大凡做人,不能克制自己的好惡,就不能安守本分。不守分就會爭奪,爭奪必然打鬥,相互打鬥又怎么能撫養老人和幼兒,怎么能救助病痛、疾苦、死亡、喪葬,怎么能相互幫助呢?英明的君王因此而區分等級來阻斷庶民的好惡之心,教會民眾安守本分。表彰那些努力使壯年人有事做、老年人有供養、幼年人能成長的人,讓壯年、老年、幼年人相互能報答,民眾因此而能彼此幫助。

憑力氣爭鬥,除非人多不能制止;人多,除非和睦不能聚集;和睦,除非誠心不能實現;誠心,除非禮儀慎重不能表現;禮儀,除非心情舒暢不能履行。英明君王因此而與民同樂,與民同哀,百姓因此也就多起來。人多了,賞賜多而處罰少,是善政;處罰多而賞賜少,就是惡政。處罰多了百姓會困窘,賞賜少了百姓會貧乏。一旦貧乏、困窘,就不知羞恥,教化就不能到他們身上。所以,英明君王以曉明廉恥來教育子孫成長。兒孫們習知有恥而身體力行,就是鳥獸也會懷有仁德。加之地得其宜與天得其時,百事都會平穩。一開始就重視治教勸勵民眾,整個教化都會順利。所以,教化的不順是沒有勸勵民眾。培養幼兒的事情成功,並且生出“義”來,可說是順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