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韜·國務
作者:姜子牙
文王問太公曰:“原聞為國之大務,欲使主尊人安,為之奈何?”
太公曰:“愛民而已。”
文王曰:“愛民奈何?”
太公曰:“利而勿害,成而勿敗,生而勿殺,與而勿奪,樂而勿苦,喜而勿怒。”
文王曰:“敢請釋其故。”
太公曰:“民不失務,則利之;農不失時,則成之,省刑罰,則生之;薄賦斂,則與之;儉宮室台榭,則樂之;吏清不苛擾,則喜之。民失其務,則害之;農失其時,則敗之;無罪而罰,則殺之;重賦斂,則奪之;多營官室台榭以疲民力,則苦之;吏濁苛擾,則怒之。故善為國者,馭民如父母之愛子,如兄之愛弟。見其饑寒,則為之憂;見其勞苦,則為之悲;賞罰如加於身,賦斂如取己物。此愛民之道也。”
譯文
文王問太公道:“我想知道治國的根本道理。要使君主受到尊崇,民眾得到安寧,應該怎么辦呢?”
太答道:“只要愛民就行了。”
文王問道:“應當怎樣愛民呢?”
太公回答說:“要給予民眾利益而不損害他們的利益,使民眾取得成功而不敗壞他們的事情,保護民眾生存而不無辜殺害,給予民眾實惠而不掠奪侵占,使民眾安樂而不要讓他們蒙受痛苦,讓民眾喜悅而不要激起他們憤怒。”
文王說:“請您解釋一下其中的道理。”
太公說:“民眾不失去職業,就是得到利益;不耽誤農時,就是促成了民眾的事情;減省刑罰,就是保護了民眾生存;少徵收賦稅,就是給予民眾實惠;少修建官室台榭,就是使民眾安樂;官吏清廉不苛擾盤剝,就是讓民眾喜悅。反之,使民眾失去職業,就是損害了他們的利益;耽誤農時,就是敗壞民眾的事情;民眾無罪而妄加懲罰,就是殺害他們;橫徵暴斂,就是對民眾的掠奪;大興土木修建宮室台榭而疲勞民力,就會增加民眾的痛苦;官吏貪污苛擾,就會激起民眾的憤怒。所以,善於治國的君主,統馭民眾像父母愛護子女,兄長愛護弟妹那樣,看到他們饑寒就為他們憂慮,看到他們勞苦就為他們悲痛,對他們施行賞罰就象自己身受賞罰,向他們徵收賦稅如同奪取自己的財物。這些就是愛民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