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修
萬乘之國,兵不可以無主,土地博大,野不可以無吏,百姓殷眾,官不可以無長,操民之命,朝不可以無政。
地博而國貧者,野不辟也,民眾而兵弱者,民無取也。故末產不禁,則野不辟。賞罰不信,則民無取。野不辟,民無取,外不可以應敵,內不可以固守,故曰有萬乘之號,而無千乘之用,而求權之無輕,不可得也。
地辟而國貧者,舟輿飾,台榭廣也。賞罰信而兵弱者,輕用眾,使民勞也。舟車飾,台榭廣,則賦斂厚矣。輕用眾,使民勞,則民力竭矣。賦斂厚,則下怨上矣。民力竭,則令不行矣。下怨上,令不行,而求敵之勿謀己,不可得也。
欲為天下者,必重用其國,欲為其國者,必重用其民,欲為其民者,必重盡其民力。無以畜之,則往而不可止也;無以牧之,則處而不可使也;遠人至而不去,則有以畜之也。民眾而可一,則有以牧之也。見其可也,喜之有徵。見其不可也,惡之有刑。賞罰信於其所見,雖其所不見,其敢為之乎?見其可也,喜之無征;見其不可也,惡之無刑;賞罰不信於其所見,而求其所不見之為之化,不可得也。厚愛利,足以親之。明智禮,足以教之。上身服以先之。審度量以閒之。鄉置師以說道之,然後申之以憲令,勸之以慶賞,振之以刑罰,故百姓皆說為善,則暴亂之行無由至矣。
地之生財有時,民之用力有倦,而人君之欲無窮,以有時與有倦,養無窮之君,而度量不生於其間,則上下相疾也。是以臣有殺其君,子有殺其父者矣。故取於民有度,用之有止,國雖小必安;取於民無度,用之不止,國雖大必危。
地之不辟者,非吾地也。民之不牧者,非吾民也。凡牧民者。以其所積者食之。不可不審也。其積多者其食多,其積寡者其食寡,無積者不食。或有積而不食者,則民離上;有積多而食寡者,則民不力;有積寡而食多者,則民多軸;有無積而徒食者,則民偷幸;故離上不力,多軸偷幸,舉事不成,應敵不用。故曰:察能授官,班祿賜予,使民之機也。
野與市爭民。家與府爭貨,金與粟爭貴,鄉與朝爭治;故野不積草,農事先也;府不積貨,藏於民也;市不成肆,家用足也;朝不合眾,鄉分治也。故野不積草,府不積貨,市不成肆。朝不合眾,治之至也。
人情不二,故民情可得而御也。審其所好惡,則其長短可知也;觀其交遊,則其賢不肖可察也;二者不失,則民能可得而官也。
地之守在城,城之守在兵,兵之守在人,人之守在粟;故地不辟,則城不固。有身不治,奚待於人?有人不治,奚待於家?有家不治,奚待於鄉?有鄉不治,奚待於國?有國不治,奚待於天下?天下者,國之本也;國者,鄉之本也;鄉者,家之本也;家者,人之本也;人者,身之本也;身者,治之本也。故上不好本事,則末產不禁;末產不禁,則民緩於時事而輕地利;輕地利,而求田野之辟,倉廩之實,不可得也。
商賈在朝,則貨財上流;婦言人事,則賞罰不信;男女無別,則民無廉恥;貨財上流,賞罰不信,民無廉恥,而求百姓之安難,兵士之死節,不可得也。朝廷不肅,貴賤不明,長幼不分,度量不審,衣服無等,上下凌節,而求百姓之尊主政令,不可得也。上好軸謀閒欺,臣下賦斂競得,使民偷壹,則百姓疾怨,而求下之親上,不可得也。有地不務本事,君國不能壹民,而求宗廟社稷之無危,不可得也。上恃龜筮,好用巫醫,則鬼神驟祟;故功之不立,名之不章,為之患者三:有獨王者、有貧賤者、有日不足者。
一年之計,莫如樹谷;十年之計,莫如樹木;終身之計,莫如樹人。一樹一獲者,谷也;一樹十獲者,木也;一樹百穫者,人也。我茍種之,如神用之,舉事如神,唯王之門。
凡牧民者,使士無邪行,女無淫事。士無邪行,教也。女無淫事,訓也。教訓成俗,而刑罰省,數也。凡牧民者,欲民之正也;欲民之正,則微邪不可不禁也;微邪者,大邪之所生也;微邪不禁,而求大邪之無傷國,不可得也。
凡牧民者,欲民之有禮也;欲民之有禮,則小禮不可不謹也;小禮不謹於國,而求百姓之行大禮,不可得也。凡牧民者,欲民之有義也;欲民之有義,則小義不可不行;小義不行於國,而求百姓之行大義,不可得也。
凡牧民者,欲民之有廉也;欲民之有廉,則小廉不可不修也;小廉不修於國,而求百姓之行大廉,不可得也。凡牧民者,欲民之有恥也,欲民之有恥,則小恥不可不飾也。小恥不飾於國,而求百姓之行大恥,不可得也。凡牧民者,欲民之修小禮、行小義、飾小廉、謹小恥、禁微邪、此厲民之道也。民之修小禮、行小義、飾小廉、謹小恥、禁微邪、治之本也。
凡牧民者,欲民之可御也;欲民之可御,則法不可不審;法者,將立朝廷者也;將立朝廷者,則爵服不可不貴也;爵服加於不義,則民賤其爵服;民賤其爵服,則人主不尊;人主不尊,則令不行矣。法者,將用民力者也;將用民力者,則祿賞不可不重也;祿賞加於無功,則民輕其祿賞;民輕其祿賞,則上無以勸民;上無以勸民,則令不行矣。法者,將用民能者也;將用民能者,則授官不可不審也;授官不審,則民閒其治;民閒其治,則理不上通;理不上通,則下怨其上;下怨其上,則令不行矣。法者,將用民之死命者也;用民之死命者,則刑罰不可不審;刑罰不審,則有辟就;有辟就,則殺不辜而赦有罪;殺不辜而赦有罪,則國不免於賊臣矣。故夫爵服賤、祿賞輕、民閒其治、賊臣首難,此謂敗國之教也。
譯文
萬輛兵車的大國,軍隊不可以沒有統帥;領土廣闊,農田不可以沒有官吏;人口眾多,官府不可無常法;掌握著人民命運,朝廷不可無政令。地大而國家貧窮,是因為土地沒有開闢;人多而兵力薄弱,是因為人民缺乏督促。所以,不禁止奢侈品的工商業,土地就不得開闢;賞罰不信實,人民就缺乏督促。土地沒有開闢,人民缺乏督促,對外就不能抵禦敵人,對內就不能固守國土。所以說,空有萬輛兵車的大國虛名,而沒有千輛兵車的實力,還想君主權力不被削弱,那是辦不到的。
土地開闢了,而國家仍然貧窮,那是君主的舟車過於豪華、樓台亭閣過多的原故。賞罰信實而兵力仍然薄弱,那是輕易興師動眾、使民過勞的原故。因為,舟車豪華,樓台亭閣過多,就會使賦稅繁重;輕易興師動眾,使民過勞,就造成民力枯竭。賦稅繁重則人民怨恨朝廷,民力枯竭則政令無法推行。人民怨恨,政令不行,而求敵國不來侵略,那是辦不到的。
要想治好天下,必須珍惜本國國力;想要治好國家,必須珍惜國內人民;想要治好人民,必須珍惜民力之耗盡。沒有辦法養活人民,人們就要外逃而不能阻止;沒有辦法治理人民,即使留下來也不能使用。遠地的人們來而不走,是因為有效地養活了他們;人口眾多而可以統一號令,是因為有效地治理了他們。見到人們做好事,喜悅而要有實際獎賞;見到人們做壞事,厭惡而要有具體懲罰。賞功罰過,對於親身經歷的人們確實兌現了,那末,沒有親身經歷的也就不敢胡作非為了。如果見到人們做好事,空自喜悅而沒有實際獎賞;見到人們做壞事,空自厭惡而沒有具體懲罰;賞功罰過,對於親身經歷的都沒有兌現,要指望沒有經歷的人們為之感化,那是辦不到的。君主能夠付出厚愛和厚利,就可以親近人民,申明知識相禮節,就可以教育人民。要以身作則來引導人民,審定規章制度來防範人民,設定鄉的官吏來指導人民。然後再用法令加以約束,用獎賞加以鼓勵,用刑罰加以威懾。這樣,百姓就都願意做好事,暴亂的行為便不會發生了。
土地生產財富,受時令的限制;人民花費勞力,有疲倦的時候;但是人君的欲望則是無止境的。以“生財有時”的土地和“用力有倦”的人民來供養欲望無窮的君主,這中間若沒有一個合理的限度,上下之間就會互相怨恨,於是臣殺其君、子殺其父的現象產生了。因此,對人民徵收有度,耗費又有節制的,國家雖小也一定安寧;對人民徵收無度,耗費沒有節制的,國家雖大也一定危亡。
有土地而不開闢,等於不是自己的土地;有人民而不治理,等於不是自己的人民。凡是治理人民,對於按勞績給予祿賞的問題,不可不審慎從事。勞績多的祿賞多,勞績少的祿賞少,沒有勞績的就不給予祿賞。如果有勞績而沒有祿賞,人們就離心離德;勞績多而祿賞少,人們就不努力工作;勞績少而祿賞多,人們就弄虛作假;無勞績而空得祿賞,人們就貪圖僥倖。凡是離心離德、工作不力、弄虛作假、貪圖僥倖的,舉辦大事不會成功,對敵作戰也不會盡力。所以說,根據人的能力授予官職,按照勞績差別賜予祿賞,這是用人的關鍵。
農田與市場往往爭勞力,民家與官府往往爭財貨,貨幣與糧食往往爭貴賤,地方與朝廷往往爭治理許可權。所以,讓田野不積雜草,就應把農業放在首位;讓官府不積財貨,就應把財富藏於民間;讓市場店鋪不成行列,就需要做到家用自足;讓朝廷不聚眾議事,就需要做到分權到鄉。田野無雜草,官府無積貨,市場店鋪不成行列,朝廷不聚眾議事,這些都是治國的最高水平。
人的本性沒有什麼兩樣,所以,人的思想性情是可以掌握的。了解他喜歡什麼和厭惡什麼,就可以知道他的長處和短處;觀察他同什麼樣的人交往,就能判斷他是好人還是壞人。把握住這兩點,就能夠對人民進行管理了。
國土的保障在於城池,城池的保障在於軍隊,軍隊的保障在於人民,而人民的保障在於糧食。因此,土地不開闢,就會造成城池不鞏固。君主不能治理自身。怎么能治理別人?不能治人,怎能治家?不能治家,怎能治鄉?不能治鄉,怎能治國?不能治國,怎能治理天下?而天下又是以國為根本,國以鄉為根本,鄉以家為根本,家以人為根本,人以自身為根本,自身又以治世之道為根本。所以,君主若不重視農業,就不肯禁止奢侈品的工商業,不禁止奢侈品的工商業,人們就會延誤農時農事而輕忽土地之利。在輕忽地利的情況下,還指望田野開闢、倉廩充實,那是辦不到的。
商人在朝中掌權,財貨賄賂就流往上層;婦人參與政事,賞功罰過就不能準確;男女沒有界限,人民就不知廉恥。在貨財上流、賞罰不信、民無廉恥的情況下,要求百姓為國家甘冒危難,兵士為國家獻身死節,是辦不到的。朝廷不整肅,貴賤無區別,長幼不分,制度不明,服制沒有等級,君臣都超越應守的規範,這樣,要求得百姓尊重君主的政令,是辦不到的。君主好搞陰謀欺詐,官吏爭收苛捐雜稅,使役人民只偷取一時之快,以致百姓怨恨,這樣,要求得人民親近君主,是辦不到的。擁有土地而不注重農業,統治國家而不能統一號令人民,這樣,要求國家不發生危機,是辦不到的。君主行事依靠求神問卜,好用巫醫,這樣,鬼神反而會經常作起怪來。總之,功業不成,名聲不顯,將產生三種禍患:一是養成獨斷專橫的君主;二是成為貧窮卑賤的君主;三是成為政務混亂、整日裡疲於奔命的君主。
作一年的打算,最好是種植五穀;作十年的打算,最好是種植樹木;作終身的打算,最好是培育人材。種穀,是一種一收;種樹,是一種十收;培育人材,則是一種百收的事情。如果我們注重培養人材,其效用將是神奇的;而如此舉事收得神效的,只有王者之門才能夠做到。
凡是治理人民的,應該使男人沒有邪僻行為,使女人沒有淫亂的事情。使男人不行邪僻,要靠教育;使女人沒有淫亂,要靠訓誨。教訓形成風氣,刑罰就會減少,這是自然的道理。凡是治理人民的,都要求人民走正道。要求人民走正道,就不能不禁止小的邪惡。因為,小的邪惡是大的邪惡產生的根源。不禁止小的邪惡而想要大邪惡不危害國家,是辦不到的。凡是治理人民的,都要求人民有“禮”。要求有禮,就不可不重視小禮。因為,在國內不重視小禮,而要求百姓能行大禮,是辦不到的。凡是治理人民的,都要求人民有“義”。要求有義,就不可不實行小義。因為,在國內不行小義,而要求百姓能行大義,是辦不到的。凡是治理人民的,都要求人民有“廉”。要求有廉,就不可不重視小廉。因為,在國內不重視小廉,而要求百姓能行大廉,是辦不到的。凡是治理人民的,都要求人民有“恥”。要求有恥,就不可不整頓小恥。因為,在國內不整頓小恥,而要求百姓能行大恥,是辦不到的。凡治理人民,要求人民謹小禮、行小義、修小廉、飭小恥、禁止小的壞事,這都是訓練人民的辦法。而人民能夠作到謹小禮、行小義、修小廉、飭小恥並禁止小的壞事,又正是治國的根本。
凡是治理人民的,都要求人民服從驅使。要人民服從驅使,就不可不重視“法”的作用。法,是用來建立朝廷權威的。要建立朝廷權威,就不可不重視爵位。如果把爵位授給“不義”的人,人民就輕視爵位;人民輕視爵位,君主就沒有威信;君主沒有威信,命令就不能推行了。法,是用來驅使人民出力的。驅使人民出力,就不可不重視祿賞。如果把祿賞授給“無功”的人,人民就輕視祿賞;人民輕視祿賞,君主就無法勸勉人民;君主無法勸勉人民,命令也就無法推行了。法,是用來發揮人民才能的。發揮人民才能,就不可不慎重地委派官職。如果委派官職不慎重,人民就背離其治理;人民背離治理,則下情不能上達;下情不能上達,人民就怨恨君主;人民怨恨君主,命令也就無法推行了。法,是用來決定人民生死的。決定人民生死;就不可不審慎地使用刑罰。如果刑罰不審慎,就會使壞人逃罪而好人蒙冤;壞人逃罪和好人蒙冤,就會出現殺無辜而赦有罪的事情;殺無辜而赦有罪,國家就難免被賊臣篡奪了。所以,爵位被鄙視,祿賞被輕視,人民背離統治,賊臣發動叛亂,這些都是敗國的政教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