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經·第十九章
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復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此三者以為文,不足。故令有所屬:見素抱樸,少思寡慾,絕學無憂。
譯文及注釋
譯文
拋棄聰明智巧,人民可以得到百倍的好處;拋棄仁義,人民可以恢復孝慈的天性;拋棄巧詐和貨利,盜賊也就沒有了。聖智、仁義、巧利這三者全是巧飾,作為治理社會病態的法則是不夠的,所以要使人們的思想認識有所歸屬,保持純潔樸實的本性,減少私慾雜念,拋棄聖智禮法的浮文,才能免於憂患。
注釋
1、絕聖棄智:拋棄聰明智巧。此處“聖”不作“聖人”,即最高的修養境界解,而是自作聰明之意。
2、此三者:指聖智、仁義、巧利。
3、文:條文、法則。
4、屬:歸屬、適從。
5、見素抱樸:意思是保持原有的自然本色。“素”是沒有染色的絲;“朴”是沒有雕琢的木;素、朴是同義詞。
6、絕學無憂:指棄絕仁義聖智之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