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學篇·稟父母·教弟寫字養神
男國藩跪稟
父母親大人萬福金安。三月初,奉大人正月十二日手諭,具悉一切。又知附有布疋臘肉等,在黃弗卿處,第不知黃氏兄弟,何日進京?又不知家中系專人送至省城,抑托人順帶也?
男在京身體如常,男婦亦清吉。九弟體已復元,前二月問,因其初愈,每日只令寫字養神。三月以來,仍理舊業,依去年功課。未服補劑,男分九藥六兩與他吃,因年少不敢峻補。孫男女皆好,擬於三月間點牛痘。此間牛痘局,系廣東京官請名醫設局積德,不索一錢,萬無一失。
男近來每日習字,不多看書。同年邀為試帖詩課,十日內作詩五首,用白折寫好公評,以為明年考差之具。又吳子序同年,有兩弟在男處附課看文。又金台書院每月月課,男亦代人作文,因久荒制藝,不得不略為溫習。
此刻光景已窘,幸每月可收公項房錢十五千外,些微挪借,即可過度,京城銀錢,此外間究為活動。家中去年澈底澄清,余債無多,此真可喜!
蕙妹僅存錢四百千,以二百在新窯食租,不知住何人屋?負薪汲水,又靠何人?率五又文弱,何能習勞,後有家信,望將惠妹家事,瑣細詳書,余容後呈,男謹稟。(道光二十二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