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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植部·藤本第二

藤本之花,必須扶植。扶植之具,莫妙於從前成法之用竹屏。或方其眼,或斜其,因作葳蕤柱石,遂成錦繡牆垣,使內外之人,隔花阻葉,礙紫間紅,可望而不可親,此善制也。無奈近日茶坊酒肆,無一不然,有花即以植花,無花則以代壁。此習始於維揚,今日漸近他處矣。市井若此,高人韻士之居,斷斷不應若此。避市井者,非避市井,避其勞勞攘攘之情,錙銖必較之陋習也。見市井所有之物,如在市井之中,居處習見,能移性情,此其所以當避也。即如前人之取別號,每用川、泉、湖、宇等字,其初未嘗不新,未嘗不雅,迨後商賈者流,家效而戶則之,以致市肆標榜之上,所書姓名非川即泉,非湖即宇,是以避俗之人,不得不去之若浼。邇來縉紳先生悉用齋、庵二字,極宜;但恐用者過多,則而效之者,又入從前標榜,是今日之齋、庵,未必不是前日之川、泉、湖、宇。雖曰名以人重,人不以名重,然亦實之賓也。已噪寰中者仍之繼起,諸公似應稍變。人問植花既不用屏,豈遂聽其滋蔓於地乎?曰:不然。屏仍其故,制略新之。四不能保後日之市廛,不又變為今日之園圃,然新得一日是一日,異得一時是一時,但願貿易之人,並性情風俗而變之。變亦不求盡變,市井之念不可無,壟斷之心不可有。覓應得之利,謀有道之生,即是人間大隱。若是,則高人韻士,皆樂得與之游矣,復何勞擾錙銖之足避哉?花屏之制有三,列於《藤本》之末。

○薔薇

結屏之花,薔薇居首。其可愛者,則在富於種而不一其色。大約屏間之花,貴在五彩繽紛,若上下四旁皆一其色,則是佳人忌作之繡,庸工不繪之圖,列於亭齋,有何意致?他種屏花,若木香、酴、月月紅諸本,族類有陰,為色不多,欲其相間,勢必旁求他種。薔薇之苗裔極繁,其色有赤,有紅,有黃,有紫,甚至有黑;即紅之一色,又判數等,有大紅、深紅、淺紅、肉紅、粉紅之異。屏之寬者,盡其種類所有而植之,使條梗蔓延相錯,花時鬥麗,可傲步障於石崇。然征名考實,則皆薔薇也。是屏花之富者,莫過於薔薇。他種衣色雖妍,終不免於捉襟露肘。

○木香

木香花密而香濃,此其稍勝薔薇者也。然結屏單靠此種,未免冷落,勢必依傍薔薇。薔薇宜架,木香宜棚者,以薔薇條幹之所及,不及木香之遠也。木香作屋,薔薇作垣,二者各盡其長,主人亦均收其利矣。

○酴

酴之品,亞於薔薇、木香,然亦屏間必須之物,以其花候稍遲,可續二種之不繼也。“開到酴花事了”,每憶此句,情興為之索然。

○月月紅

俗云:“人無千日好,花難四季紅。”四季能紅者,觀有此花,是欲矯俗言之失也。花能矯俗言之失,何人情反聽其驗乎?綴屏之花,此為第一。所苦者樹不能高,故此花一名“瘦客”。然予復有用短之法,乃為市井之人強迫而成者也。法在屏制之第三幅。此花有紅、白及淡紅三本,結屏必須同植。

此花又名“長春”,又名“斗雪”,又名“勝春”,又名“月季”。予於種種之外,復增一名,曰“斷續花”。花之斷而能續,續而復能斷者,只有此種。因其所開不繁,留為可繼,故能綿邈若此;其餘一切之不能續者,非不能續,正以其不能斷耳。

○姊妹花

花之命名,莫善於此。一蓓七花者曰“七姊妹”,一蓓十花者曰“十姊妹”。觀其淺深紅白,確有兄長娣幼之分,殆楊家姊妹現身乎?余極喜此花,二種並植,匯其名為“十七姊妹”。但怪其蔓延太甚,溢出屏外,雖日刈月除,其勢猶不可遏。豈黨與過多,釀成不戢之勢歟?此無他,皆同心不妒之過也,妒則必無是患矣。故善御女戎者,妙在使之能妒。

○玫瑰

花之有利於人,而無一不為我用者,芰荷是也;花之有利於人,而我無一不為所奉者,玫瑰是也。芰荷利人之說,見於本傳。玫瑰之利,同於芰荷,而令人可親可溺,不忍暫離,則又過之。群花止能娛目,此則口眼鼻舌以至肌體毛髮,無一不在所奉之中。可囊可食,可嗅可觀,可插可戴,是能忠臣其身,而又能媚子其術者也。花之能事,畢於此矣。

○素馨

素馨一種,花之最弱者也,無一枝一莖不需扶植,予嘗謂之“可憐花”。

○凌霄

藤花之可敬者,莫若凌霄。然望之如天際真人,卒急不能招致,是可敬亦可恨也。欲得此花,必先蓄奇石古木以待,不則無所依附而不生,生亦不大。予年有幾,能為奇石古木之先輩而蓄之乎?欲有此花,非入深山不可。行當即之,以舒此恨。

○真珠蘭

此花與葉,並不似蘭,而以蘭名者,肖其香也。即香味亦稍別,獨有一節似之:蘭花之香,與之習處者不覺,驟遇始聞之,疏而復親始聞之,是花亦然。此其所以名蘭也。閩、粵有木蘭,樹大如桂,花亦似之,名不附桂而附蘭者,亦以其香隱而不露,耐久聞而不耐急嗅故耳。凡人驟見而即覺其可親者,乃人中之玫瑰,非友中之芝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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