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看命口訣六
凡看命傷官見官而早死,七煞見財夭亡,財逢劫盡死,重財破印凶。水盛木流,終為外鬼。食神逢梟,死於牢獄。劫重見財死,煞旺掛根休。亡神七煞沖刑,非徒流亦亡。縲紲傷官,陽刃重並,雖全體而死血光。財星見刃,財散人亡。生旺死於庫墓,庫墓絕於生旺。
晚有吉運行,凶運未入,死卒何分。有凶運來,吉運未來發福曷論。
當究進氣退氣之由,更審已發未發之義。將來而速進,功舉以先歸。
一生歲運皆凶,年少早死。末旬命星得地,老壽彌高。
老怕生旺,少嫌死絕。陽刃逢生多惡死,有根煞旺定凶終。
春旺火多,宜西北庫是歸期。夏熒金旺,利東南鬼鄉壽地。
四刃星重,死在正財之下。一官貴淺,終於陽刃之中。
四柱俱傷人自死,金神入水溺為災。
陽刃倒戈無頭之鬼,煞星迭刃半體之徒。
制伏中和,煞極全而氣死。生扶太過,印更旺而身終。
傷官入墓死,晚局最宜觀。陽生而陰死,陰死而陽生。
煞逢三合太過必傾,五行之內宜細消詳。
凡看命五行太過不及,固不為福,中間亦微不同。
如水土不嫌死絕,以盈天地間皆水土,無分四時,豈有死絕之理。
但辨輕重,如點水滴眾土之中則乾,撮土壅眾水之中則散。當論多寡,分輕重也。
金非土不生,木非水不長。故金木欲其生旺,怕見死絕。
如金死則沉,木死則灰,與水土不同。
火藏於木,宿於土,故不欲旺,旺則焚。亦不欲死,死則滅,惟得其平則佳。
五行水土均賴,凡木金火之命尤為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