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孫丑章句上·第八節
孟子曰:“子路,人告之以有過則喜。禹聞善言則拜。大舜有大焉,善與人同。捨己從人,樂取於人以為善。自耕稼、陶、漁以至為帝,無非取於人者。取諸人以為善,是與人為善者也。故君子莫大乎與人為善。”
譯文及注釋
譯文孟子說:“子路,別人指出他的過錯,他就很高興。大禹聽到有教益的活,就給人家敬禮。偉大的舜帝又更為了不得:總是與別人共同做善事。捨棄自己的缺點,學習人家的優點,非常快樂地吸取別人的長處來行善。從他種地、做陶器、捕魚一直到做帝王,沒有哪個時候他不向別人學習。吸取別人的優點來行善,也就是與別人一起來行善。君子。最重要的就是要與別人一起來行善。
注釋
(1)有:同“又”。
(2)善與人同:與人共同做善事。
(3)與人為善:與:偕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