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寶部·卷六
○璋
《說文》曰:璋,半圭也。
《尚書·顧命》曰:康王即位,太保秉璋以酢。(孔安國注曰:王已祭,太保又祭。報祭曰酢也。)
《毛詩·棫樸》曰:濟濟辟王,左右奉璋。(半圭曰璋。)
又《斯乾》曰:乃生男子,載弄之璋。
又《板》曰:天之誘民,如塤如篪,如璋如圭,如取如攜。
《周禮·春官上·大宗伯》曰:以赤璋禮南方。
又《典瑞》曰:牙璋以起軍旅,以治兵革。(馬融注曰:牙璋,若今之軍虎符。)
又《秋官下·小行人》曰:合六幣,璋以皮。
《公羊傳·定公八年》曰:陽虎竊寶玉而走晉。寶者何?制璋也。
《爾雅》曰:大璋八寸謂之琡。(璋,半圭也。)
《山海經》曰:招搖之神,祠用一璋。
《呂氏春秋》曰:成功用璋。
○琮
《說文》曰:琮,瑞玉也。八寸,似車釭。
《周禮·春官上·大宗伯》曰:以黃琮禮地。
又《秋官下·小行人職》曰:合六幣,琮以錦。
又《冬官下·玉人》曰:璧琮八寸,以覜聘。駔琮五寸,宗後以為權。(駔,讀為組。)大琮十有二寸,射四寸,厚寸,是謂內鎮,宗後守之。駔琮七寸,鼻寸有半寸,天子以為權。瑑琮八寸,諸侯以享夫人。
《白虎通》曰:員中方外曰琮。琮起土功,位西方。
《呂氏春秋》曰:大喪用琮。
○璜
《說文》曰:璜,半璧也。
《尚書中候》曰:文王由磻溪之水,呂尚釣其涯,王下拜,曰:"乃今見光景於斯!"尚曰:"望釣得玉璜。"
《周禮·春官上·大宗伯》曰:以玄璜禮北方。
又《秋官下·小行人》曰:合六幣,璜以黼。
《左傳·文公》曰: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於周為睦。分魯公以大路、大旗、夏後氏之璜。(杜預注曰:璜,美玉名。)
又《哀下》曰:宋向魋出奔衛,公父文伯攻之。求夏後氏之璜,與之他玉而奔齊。
《白虎通》曰:璜以徵召,位在北方。
又曰:何謂五玉?(謂圭、璧、琮、璜、璋。)
又曰:孔子卒、受魯君璜玉,葬郭之北。
《文子》曰:夏後之璜,不能無纇。
《淮南子》曰:夏後氏之璜,不能無考。(考,暇。)
又曰:精神可寶,非直夏後之璜。
《楚辭》曰:璜台十成,誰可極焉?(璜,石次玉。)
傅玄《歌詩》曰:有所思兮,在天一方;何用贈之?玉佩珠璜。
瓚
《說文》曰:瓚三玉二石也。天子用全,純玉也;上公用駹,四玉一石;侯用瓚;伯用埒,玉石半相埒也。
《尚書·文侯命》曰:平王錫晉文侯秬鬯圭瓚,作《文侯之命》。
《毛詩·文王·旱麓》曰:瑟彼玉瓚,黃流在中。(玉瓚,圭、璜也。黃金,所以流鬯也。圭瓚之狀,以圭為柄,黃金為勺,青金為外,朱中央。)
《毛詩·大雅·江漢》曰:厘爾圭瓚,秬鬯一卣,告於文人。(厘,賜也。)
《周禮·春官·小宗伯》曰:凡祭祀、賓客,以時將瓚果。(將,送也,猶奉也。祭祀,以時奉而授王;賓客,以時奉而授宗伯。天子圭瓚,諸侯璋瓚。)
又《冬官下·玉人》曰:裸圭有瓚以祀廟。
《禮記·王制》曰:諸侯賜圭瓚,然後為鬯;未賜圭瓚,則資鬯於天子。(得其器,乃敢為其事。圭瓚,鬯爵也。鬯,秬酒也。)
又《明堂位》曰:季夏三月,以禘祀周公於太廟,灌用玉瓚大圭。
又《祭統》曰:君執圭瓚,裸屍。大宗執璋瓚,亞裸,及迎牲。
《左傳·昭四》曰:有星孛於大辰,西及漢。鄭裨灶言於子產曰:"宋、衛、陳、鄭將同日火;若我以瓘斝玉瓚,鄭必不火。"(瓘,圭也,斝,玉爵。瓚,勺也。欲以禳火。)子產不與。
《漢書》曰:王莽加九命,秬鬯圭瓚。
《魏志》曰:天子命魏文踐祚,錫命孫權秬鬯圭瓚。
《北史》曰:于謹受華州刺史,賜秬鬯一卣,圭瓚副焉。
《白虎通》曰:圭瓚鬯,宗廟之盛禮也。
瑁(音冒)
《尚書·顧命》曰:乃受同瑁。(王受瑁為主,受同以祭。)
《周禮·冬官下·玉人》曰:天子執瑁四寸,以朝諸侯。(玉以冒之,似梨冠也。)
《白虎通》曰:天子執瑁,以朝諸侯。瑁之為言冒也,上有所覆,下有所冒也。
○珊瑚
《說文》曰:珊瑚,色赤,生於海中,或生於山也。
《孝經援神契》曰:珊瑚鉤,瑞寶也。神靈滋液,百珍寶用則見。
《廣雅》曰:珊瑚,珠也。
《晉書》曰:石崇、王愷爭豪。武帝每助愷,嘗以珊瑚樹賜之,高二尺許,枝柯扶疏,世所罕比。愷以示崇,崇便以鐵如意擊之,應手而碎。愷既惋惜,又以為疾己之寶,聲色方厲。崇曰:"不足多恨,今還卿!"乃令左右悉取珊瑚,有三四尺者六七株,條幹絕俗,光彩曜日,如愷比者甚眾。愷恍然自失矣。
又《四夷傳》曰:大秦國,一名犁鞬,在西海之西。其地東西南北,各數千里。有城邑,其地周回百餘里,屋宇以珊瑚為梲而琉璃為牆,璧水精為柱礎也。
《宋書》曰:劉勔為鬱林太守。勔既至,隨宜剪定,大致名馬,弁獻珊瑚。
《宋紀》曰:大明六年,鬱林郡獻珊瑚連理樹。
《南史》曰:扶南國,梁天監二年,跋摩復遣使送珊瑚佛像,並獻方物。
又曰:波斯國有鹹池,生珊瑚樹,長一二尺。亦有琥珀、馬腦、真珠、玟瑰等,國內不以為珍。
《西京雜記》曰:積草池中,有珊瑚樹,高一丈二尺。一本云:三柯,上四百六十二條。是南越國王趙他所獻,號為烽火樹,至夜,光景昭然。
《漢武故事》曰:武帝起神堂,前庭植玉樹,葺珊瑚為枝。
《述異記》曰:鬱林郡有珊瑚市,海客市珊瑚處也。珊瑚碧色,生海底,一樹數十枝,枝間無葉。大者高五六尺,尤小者尺餘。鮫人云:海上有珊瑚宮。
又曰:漢元封二年,鬱林郡獻瑞珊瑚婦人。帝命植於殿前,謂之女珊瑚。忽一旦柯葉甚茂,至靈帝時,樹死,鹹以為漢室將亡征也。
《海中經》曰:珊瑚生海中。欲取之,先作鐵網沉水底,珊瑚貫網而生,歲高二三尺,有枝無葉,形如小樹。因絞網出之,珊瑚皆摧折在網中。
孫氏《瑞應圖》曰:珊瑚鉤者,王者恭信則見。一本云:不珍玩弄則出。
《廣志》曰:珊瑚,其長者為御車柱,出西海底。
《玄中記》曰:珊瑚出大秦西海中,生水中石上。初生白,一年黃,三年赤,四年蟲食敗。
司馬相如《上林賦》曰:玟瑰碧林,珊瑚叢生。
班固《兩都賦》曰:珊瑚之樹,上棲碧雞。
傅玄《紫華賦》曰:炳參差以照耀兮,何光麗之難形!葩艷挺於碧枝兮,煥若珊瑚之翠英。
潘安仁《石榴賦》曰:似長離之棲鄧林,若珊瑚之映綠水。
○玳瑁
《周書王會》曰:伊尹謂湯曰:"請以玳瑁為獻。"
《孝經援神契》曰:神明滋液,則玳瑁背。(宋均曰:背文也。)
《春秋考異郵》曰:承石取鐵,玳瑁吸衤若。(類相致也。衤若,芥也。衤若音若。)
《史記》曰:趙使使於春申君,欲夸楚,為玳瑁簪,劍器悉飾以玳瑁。
又曰:江南出丹沙、犀象、玳瑁、珠璣。
《漢書·西域傳贊》曰:故能睹犀布、玳瑁,則建珠崖七郡;感蒟醬、竹杖,則開牂牁、越巂。
《續漢書·輿服志》曰:貴人助蠶玳瑁釵。
范曄《後漢書·賈琮傳》曰:交趾土多珍產,明璣、翠羽、象、犀、玳瑁、異香、美木之屬,莫不自出。前後刺史,率多無清行。有司舉琮為交趾刺史。
又曰:和熹鄧皇后臨朝,上方珠玉、犀象、玳瑁、雕鏤之物皆絕。
又曰:天竺國出象、犀、玳瑁也。
《吳錄》曰:嶺南盧賓縣漲海中,玳瑁似龜而大。
《吳錄》曰:魏使以馬求易珠璣、翡翠、玳瑁。孫權曰:"此皆孤所不用,而得馬,若何而不聽?"
《晉命》曰:士卒百工,不得服犀、玳瑁。
《齊書》曰:少帝夜醉,乘馬從西步廊向北馳走,如此,兩三將倒。臨汝侯坦之諫,不從,執馬控,帝運拳擊垣之,著,倒地。坦之與曹道剛扶抱,還壽春殿玳瑁床上臥。
《齊書》曰:廬陵王子卿為荊州刺史,在鎮營造服飾,多違制度。作玳瑁乘具,詔責之,令速送都。
《唐書》曰:憲宗朝,訶陵國獻僧祗女二人,玳瑁榼、生犀物等。
《西京雜記》曰:韓嫣以玳瑁為床。
《南方異物志》曰:玳瑁如龜,生南海。大者如蘧篨,背上有鱗,大如扇。發取鱗,因見其文。欲以作器,則煮之,刀截,任意所為。冷,乃以梟魚皮籍治之。後以枯木條葉瑩之,乃有光輝。
《廣志》曰:玳瑁形似龜,出南海巨延州。
司馬相如《紫虛賦》曰:網玳瑁,釣紫貝。
張衡《東京賦》曰:翡翠不裂,玳瑁不簇。
孫德施《南榴枕賦》曰:委之玳瑁席,停之象牙床。
劉楨《清慮賦》曰:後布玳瑁之席,前設觜蠵之筵。
左思《吳都賦》曰:蠵璧玳瑁,金質黑章。
繁欽《寄情詩》曰:何以表別離?取後玳瑁釵。
班固《與竇憲箋書》曰:明將軍賜固駁玳瑁簪。
高文惠《與婦書》曰:今致玳瑁梳一枚。
○貝
《說文》曰:貝,海介蟲也。古者貨貝而寶龜,至周而有泉。到秦,廢貝行泉。
《尚書·禹貢》曰:淮、海惟揚州,厥篚織貝。
又《顧命》曰:大貝鼖鼓,在西房。(孔安國注曰:大貝如車渠,商、周傳寶之。)
《毛詩》曰:萋兮斐兮,成是貝錦。
又《義疏》曰:內鼊之屬。又有紫貝,其白質如玉,而紫點為文,皆行列相當。大者有徑一尺六寸,今九真、交趾以為杯盤寶物也。
《爾雅》曰:貝,居陸者〈貝焱〉,在水者蜬;大者魧,小者鰿。(音積,今之細貝亦有紫色者,出日南。)暏貝,貽貝。(黑色貝也。)餘蚳,黃白文。(蚳音治。黃質白文也。)餘泉,白黃文。(以白為質,黃為文點。今之紫貝,以紫為質,黑為文點也。)蚆博而(者,中央廣,兩頭銳。)蜠大而險,(險者謂污簿。)〈蟲責〉小而橢。(即上小貝。橢謂狹而長。此皆說貝之形容也。)
《春秋運斗樞》曰:瑤光得江吐大貝。
《尚書大傳》曰:文王囚於羑里。散宜生之江淮之浦,而得大貝如車渠,以獻紂。
《歸藏》曰:有人將來,遺我貨貝。以至則徹,以求則得,有喜則至。
《漢書》曰:文帝賜南越王尉他書及衣。他因使者獻貝五百。
又曰:王莽時,大貝四寸八分已上,二枚為一朋,直二百一十六;壯貝三寸六分已上,一朋直百五十;分貝二寸四分已上,一朋直三十;小貝寸二分已上,一朋直十;不盈寸二分,不得為朋,率枚直錢三,是貨。
《南史》曰:南海有婆利國,在廣州東南,二月日行。出文螺紫貝。有石,名蚶貝羅。初采之柔軟,及刻削為物,暴乾之,遂大硬。
《山海經》曰:陰山濁谷之水,注於蕃之澤,中多文貝。
又曰:陰山漁水中多文貝,邽山濛水多黃貝,赤水之東、蒼梧之野有文貝。
《太公六韜》曰:商王拘周西伯昌於羑里,太公謂散宜生求物以免君罪,九江得大貝百朋。(《詩》作"百明"。)
《鹽鐵論》曰:教與俗改,幣與世易,夏後以玄貝,周人紫石也。
《本草經》曰:貝子,一名貝齒,生東海。
《楚辭·九歌》曰:魚鱗兮龍堂,紫貝闕兮朱宮。(河伯以魚鱗蓋畫龍文。紫貝作闕者,丹其宮之義也。)
《廣州志》曰:貝凡有八,紫貝最為美者,出交州。大貝出巨延州,與行賈貿易。
萬震《南州異物志》曰:乃有大貝,奇姿難儔。(大貝,文貝也。交趾以南海中皆有之。)素質紫飾,文若羅朱。不磨不瑩,彩輝光浮。思雕莫加,欲琢靡逾。在昔姬伯,用免其拘。
徐哀《南方記》曰:班貝,贏大者圍之,得六十;小者圍之,得五十。在於海邊,捕魚人時有得之者。大貝出諸簿巨延州土地,采賣之以易絳青。
劉欣期《交州記》曰:大貝出日南,如酒杯。小貝,貝齒也,善治毒,俱有紫色。
《南州異物志》曰:交趾北南海中,有大文貝,質白,而文紫色,天姿自然,不假雕琢,瑩而光色煥爛。
《相貝經》曰:相貝經,朱仲受之於琴高。琴高乘魚,浮於河海,水產必究。仲學先於琴高,而得其法,獻珠於漢武,雲不知所以。嚴助為會稽太守,仲又雲遺助以徑尺之貝,並致此文於助,曰:"黃帝、唐堯、夏禹,三代之貞瑞,靈奇之秘寶。其有次於此者,貝盈尺,狀如赤電黑雲,謂之紫貝。素質紅黑,謂之珠貝。有青地綠文,謂之綬貝。黑文黃畫,謂之霞貝。紫愈疾,珠明目,綬清氣鄣,霞伏蛆蟲。不能延齡增壽,其御害一也。復有下此者,鷹喙蟬脊,以逐溫去水,無奇功。貝大者如輪,文王請大秦貝,徑半尋。穆王得其殼,懸於昭觀,秦穆公以遺燕黽。可以明目,遠宜玉宜金。南貝如珠璣,或曰駁,其性寒,其味甘。巴水毒,浮貝,使人寡,無以近婦人,黑白各半是也。濯,使人善驚,無以親童子,黃唇點齒,有赤駁是也。雖貝使病瘧,黑鼻無皮是也。〈目爵〉貝使人胎消,勿以示孕婦,赤帶通脊是也。慧貝使人善忘,勿以近熾,內殼赤絡是也。貝使童子愚,女淫,有青唇赤鼻是也。碧貝使人盜,脊上有縷句唇是也,雨則重,霽則輕。委貝使志強,夜行伏迷鬼狼豹百獸,赤中員是也,雨則輕,霽則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