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部·卷二十九
○軍制
《禮記》曰:六十不豫服戎。師出不逾時,為怨思也。逾時即內有怨女,外有曠夫。
《周禮》曰:五人為伍,五伍為兩,四兩為卒,五卒為旅,五旅為師,五師為軍。(鄭玄曰:兩二十五人,卒百人,旅五百人,師二千五百人,軍萬二千五百人也。)
《漢書·武帝紀》曰:建元元年春二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年八十復二算,九十復甲卒。(張晏注云:復甲卒,不豫革車之賦也。)
《白虎通》曰:王命法:三十受兵、六十歸兵。國有三軍,所以誡非常,伐無道,尊宗廟,重社稷,安不忘危。何以言有三軍也?《論語》云:"子行三軍,則誰與?"《詩》云:"周王於邁,六師及之。"三軍者何法?法天地人也。以為五人為伍,五伍為兩,四兩為卒,五卒為旅,五旅為師,師二千五百人,二師為一軍。三軍六師,萬五千人也。傳曰:一人必死,十人不能當;百人必死,千人不能當;千人必死,萬人不能當;萬人必死,橫行天下。雖有萬人,猶謙讓自以不足,故復加五千人。因法月數,月,群陰之長也。十二月足以窮盡陰陽,備物成功。萬二千人亦足以征伐不義,致天下太平。《穀梁傳》曰:"天子六軍,諸侯上國三軍,次國二軍,下國一軍。諸侯所以一軍者何?諸侯,藩屏之臣也。任兵革之重,距一方之難,故得有一軍也。"
《淮南子》曰:季武子為三軍,(為,作也。武子,魯卿季文之子,季孫夙也。《周禮》:天子六軍,諸侯大國三軍。魯伯禽之封,舊有三軍,其後削弱,二軍而已。武子欲傳公室,故欲益中軍為三,三家各征其一,事在魯哀公十一年。)叔孫穆子曰:"不可。天子作師,公帥之以征不德;(師謂六軍之眾,公謂諸侯。為王卿士者為元帥也。)元侯作師,卿帥之以承天子。(元侯,大國之君,師三軍之眾。大國三卿皆命於天子,一卿命於其君。無軍,無三軍也。若元侯有事,則命卿帥其所教武衛之士,以佐元侯。《禮》所云:次國二軍,小國一軍,謂以賦出軍從征伐,贊佐治也。)自伯子男,有大夫無卿,(無聊,無命聊也。《王制》:小國二聊,皆命於其君也。)帥賦以從諸侯。(賦國中出兵車甲士以從大國諸侯。)是以上能征下,無奸慝。(征,正。匿,惡。)今我小侯也,(言小候削弱之日久矣。)處大國之間,(大國齊楚。)繕貢賦以供從,猶懼有討。(猶懼以不給見誅討。)若為元侯之所為,(之所謂作三軍元帥所為。)以怒大國,無乃不可乎?弗從,遂作中軍。(中者,明已有上下軍。)自是齊楚代討於魯,(代,更。)襄昭皆如楚。(襄公昭公如楚朝,事楚也。)
《穰苴兵法》曰:五人為伍,十五為隊,一軍凡二百五十人。隊餘奇兵,隊七十有五,以為中壘。守地六千尺,積尺得四里。以中壘四面乘之,一面得地三百步。壘內有地三頃餘百八十步。正門為握奇大將軍居之。六纛、五麾、金鼓、府藏輜積皆中壘,外餘八千七百五十人,隊一百七十五,分為八陣。六陣各有一千九十四人,六陣各減一人以為一陣之部署,舉一軍則千軍可知。(凡兵者有四正四奇,或合而為一,或離而為八,陣故以正合,以奇勝。)
《通典》曰:每軍大將一人,(別奏八人,傔十六人。)副二人,(分掌軍務,奏、傔減大將半。)判官二人,典軍四人,總管四人。(二主左右虞候、二主左右押衙、傔各五人,在衙官下。)子將八人,(委其分行陣、辨金鼓及部署傔各二人。)執鼓十二人,吹角十二人,司兵、司倉、司驛、司胄、城局各一人。每隊五十人,押官一人,隊頭一人,副二人,旗頭一人,副二人,長火五人。(六分支甲,四分支戰袍,一分支槍。)
又曰:周制:萬有二千五百人為軍。軍將皆命卿。二千有五百人為師,師帥皆中大夫。五百人為旅,旅帥皆下大夫。百人為卒,卒長皆上士。二十有五人為兩,兩司馬皆中士。五人為伍,伍皆有長。(軍師旅卒兩伍皆眾名,伍一比、兩一閭、卒一族、旅一黨、師一州、軍一卿、家所出一人也。按《司馬法》:二十五為兩,四兩為卒,百人也。五卒為旅,五百人。五旅為師,二千五百人。五師為軍,一萬二千五百人。萬二千象十有二月,五百象閏。)管子言於齊桓公曰:欲正卒伍,修兵甲,則大國亦將為之。君有征戰之事,則小國有守圉之備矣。公欲速得意於天下諸侯,則事有所隱而政有所寓。(不顯習於兵事,故曰事有所隱。軍政寓之田獵,故有所寓。)公作內政而寓軍令焉。三分齊國為高子之里,為國子之里,為公之里,以為三軍。擇其賢民,使為里君。(每里皆使賢者為君。)鄉有行伍卒長,則有制令。且以田獵,因以賞罰,(因田獵之功過,期行賞罰。)則百姓通於軍事矣。於是乃制五家以為軌,軌為之長,十軌為里,里有司,四里為連,連為之長,十連為鄉,鄉有良人,以為軍令。是故五家為軌,故五人為軌,軌長率之。十軌為里,故五十人為小戎,里有司率之。四里為連,故二百人為卒,連長率之。十連為鄉,故二千人為旅,鄉良人率之。三軍故有中軍之鼓,(中軍則公之里卒也。)有高子之鼓,有國子之鼓。春以田曰蒐,振旅;(因寓軍政,而且整族。)秋以田曰獮,理兵。(順殺氣,因理兵。)是故卒伍定於里,軍政定於郊。內教既成,令不得遷徙。故卒伍之人,人與人相保,家與家相受,少同居,長同游,祭祀同福,死喪相恤,災禍同憂,居處同樂,行作同和,哭泣同哀。是故夜戰其聲相聞,足以無亂;晝戰則其目相見,足以相識;歡欣足以相死。是故以守則固,以戰則勝。君有此教士三萬人,以橫行於天下。(教士,謂先教習之士。)
又曰:凡立軍,一人曰獨,二人曰比,三人曰參,比參曰伍,伍人為列,(列有頭。)二列為火,(十人有長,立火字。)五火為隊,(五十人有頭。)二隊為官,(百人立長。)二官為曲,(二百人立候。)二曲為部,(四百人立司馬。)二部為校,(八百人立尉。)二校為裨,(六百人立將軍。)二裨為軍。(三千二百人有將軍、副將軍。)
《唐書》曰:高祖起義兵,命太宗將兵徇西河郡,下之。癸巳,建大將軍府,以裴寂為長史,劉文靜為司馬,具設官屬,始置三軍,分為左右:以公子建成為隴西公,左領大都督,左三軍悉隸焉;命太宗為敦煌公,右領大都督,右三軍將軍悉隸焉。開倉庫以賑窮乏,遠近回響。
又曰:高祖二年秋七月壬申,詔曰:"天生五材,司物資其器用;武有七德,撥亂所以定功。故黃帝垂裳,尚有阪泉之戰;放勛光宅,猶稱丹浦之師。禁暴安人,率由茲道;創業垂統,莫此為先。以是周置六軍,每習蒐狩;漢增八校,畢選驍勇。故能化行九有,威震百蠻,奸宄不興,虔劉息志。季葉凌替,軍政湮亡,卒伍不修,旌旗舛雜。部伍符籍,空有調發之名;逗撓之興,竟無討襲之用。遂使夷狄放命,盜賊交侵,戰爭多虞,黔黎殄喪。朕受天明命,撫育萬方,爰自義師,克成帝業。至如超乘之士,莫匪百金;彀騎之材,豈惟七萃。今雖關塞寧謐,荒裔肅清,伊洛猶蕪,江湖尚梗,役車未息,戎馬載馳,武備之方,尤宜精練。所以各因部校,序其統屬,改授鋋鼓。創造徽章,取象天官,定其名號。庶使前茅後勁,類別區分,玉帳絳宮,刑德允備,蹈茲湯火,譬彼椒蘭,大定戎衣,止戈斯在。於是置十二軍,分關內諸府以隸焉。萬年道為參旗軍,長安道為鼓旗軍,富平道為玄武軍,醴泉道為井鉞軍,同州道為羽林軍,華州道為騎官軍,寧州道為折威軍。歧州道為平道軍,幽州道為招搖軍,西麟道為苑游軍,涇州道為天紀軍,宜州道為天節軍。時高祖以天下未定,實資武力,將舉關中之眾,以臨四方,故興此制也。每軍一人,副一人,取威名素重者為之,督以耕戰之務。自是士馬精強,無敵於天下矣。
《五代周史》曰:顯德初,世宗自高平還,乃大閱,帝親臨之。帝自高平之役,睹諸軍未甚嚴整,遂有退卻。至是命太祖皇帝一概簡閱,選武藝超絕者,署為殿前,諸班因是有散員、散指揮、內殿直散、都頭、鐵騎、控鶴之號。復命總戎者自龍捷虎捷以降一一選之,老弱羸小者去之,諸軍士伍無不精當。由是兵甲之盛,近代無比。
○偏將
《尚書》曰:司馬掌邦政,統六師,平邦國。
《左傳》曰:趙朔、趙嬰齊為中軍大夫。鞏朔、韓穿為上軍大夫。荀息、趙同為下軍大夫。韓厥為司馬。
又曰:晉侯請於王。戊申,以紱冕命士會將中軍,且為太傅。(命卿之服。)於是晉國之盜逃奔於齊。
又曰:楚子北師次於郔。沈尹將中軍,子西將左,子反將右,將飲馬於河而歸。
又曰:魯宣公十年夏六月,晉師救鄭。荀林父將中軍,先縠佐之;士會將上軍,郄克佐之;趙朔將下軍,欒書佐之。
《公羊傳》曰:秋,衛師入盛。曷為或言帥師,或不言帥師?將尊師少稱將。將卑師眾稱師。
《論語》曰:王孫賈治軍旅,奚其喪?(衛靈公無道,得賈尚不喪也。)
《史記·項羽本紀》曰:於是梁為會稽守,籍為裨將。
又曰:項王召宋義與計事而大說之,因置以為上將軍,項羽為魯公,為次將,范增為末將。
又《灌嬰傳》曰:嬰擊陳豨,受詔別攻豨丞相侯敞,斬敝及特將五人。(文穎注云:特一之將。)
《後漢書·西域傳》曰:大秦國一名梨鞬,所治城周百餘里,各有官曹文書,置三十六將,皆會議國事。
《晉書》曰:張光字景武,江夏鍾武人也。身長八尺,明眉目,美聲音。少為郡吏,家世有部曲,以牙門將伐吳有功,遷江夏西部都尉。
又曰:羊祜在軍,常輕裘緩帶,身不披甲。鈴閣之下,侍衛者不過十數人,而頗以田漁廢政。嘗欲夜出,軍司徐胤執棨當營門曰:"將軍都督萬里,安可輕脫!將軍之安危,亦國家之安危也。胤今日若死,此門乃開耳。"祜改容謝之,此後稀出矣。
又曰:吾彥為小將,給吳大司馬陸抗。抗奇其勇略,將拔用之,患眾情不允,乃會諸將,密使人佯狂拔刀跳躍而來,坐上諸將皆懼而走,惟彥不動,舉幾拒之,眾服其勇,乃擢用焉。
又《天文志》曰:大白為上將,羽林為中軍。
又曰:文昌六星,在北斗魁前,天府也之星也。一曰上將,建武威。二曰次將,尚書、中書,司隸賞功也。
又曰:郎將位北,主閱旗,所以為武備也。
又曰:畢八星,主邊兵、戈獵。其大星曰天高,一曰邊將。
又曰:參,白獸之體。其中三星橫列,三將也。東北曰左眉,主左將;西北曰右肩,主右將。故《皇帝占》參應七將。七將大,天下兵精。
又曰:南三星騎陣將軍,騎將也。南三星車騎,車騎之將也。
又曰:狼一星,在東南。狼為野將,主侵掠也。色有常,欲不動也。
《後周書》曰:賀拔岳事爾朱榮,以定策功,授前將軍。時万俟醜奴僣稱大號,關中騷動,朝廷深以為憂。榮將遣岳討之。岳私謂其兄勝曰:"醜奴擁秦、隴之兵,足為勍敵。若岳往而無功,罪責立至;假克定,恐讒愬生焉。"勝曰:"汝欲何計自安?"岳曰:"請爾朱氏一人為元帥,岳貳帥之,則可矣。"勝以為然,乃請於榮。榮大悅,乃以天光為雍州刺史,以岳為衛將軍、左都督。
《隋書》曰:大業九年,征天下兵,募民為驍果,置折衝、果毅、武勇、雄武等郎將官,以領驍果。
《唐書》曰:李質者汴之牙將。李既為留後,倚質為心腹。及朝廷以為郡守,志邀節鉞,質勸諭不從。會疽發首,乃與監軍姚文壽謀,斬傳首京師。有詔以韓充鎮汴,充未至,質權知軍州事,使衙兵二千人,皆日給酒食,物力為之損屈。充將至,質曰:"若韓公始至,頓去二千人日膳,人情必大去;若不除之,後當無繼。不可留此弊以遺吾帥。"遂處分停日膳而後迎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