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經·第五十二章
天下有始,以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復守其母,沒身不殆。塞其兌,閉其門,終身不勤。開其兌,濟其事,終身不救。見小曰明,守柔曰強。用其光,復歸其明,無遺身殃;是為襲常。
譯文及注釋
譯文
天地萬物本身都有起始,這個始作為天地萬物的根源。如果知道根源,就能認識萬物,如果認識了萬事萬物,又把握著萬物的根本,那么終身都不會有危險。塞住慾念的孔穴,閉起慾念的門徑,終身都不會有煩擾之事。如果打開慾念的孔穴,就會增添紛雜的事件,終身都不可救治。能夠察見到細微的,叫做“明”;能夠持守柔弱的,叫做“強”。運用其光芒,返照內在的明,不會給自己帶來災難,這就叫做萬世不絕的“常道”。
注釋
1、始:本始,此處指“道”。
2、母:根源,此處指“道”。
3、子:派生物,指由“母”所產生的萬物。
4、塞其兌,閉其門:兌,指口,引伸為孔穴;門,指門徑。此句意為:塞住嗜欲的孔穴,閉上慾念的門徑。
5、勤:勞作。
6、開其兌,濟其事:打開嗜欲的孔穴,增加紛雜的事件。
7、見小曰明:小,細微。能察見細微,才叫做“明”
8、強:強健,自強不息。
9、用其光,復歸其明:光向外照射,明向內透亮。發光體本身為“明”,照向外物為光。
10、無遺身殃:不給自己帶來麻煩和災禍。
11、襲常:襲承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