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章部·卷十四
○履
《釋名》曰:履,禮也,飾足所以為禮。亦曰拘也,所以拘足也。復其下曰舄。舄,臘也。久立地濕,故復其下使乾臘也。不借言賤易有宜,各自畜,不假借之也。齊人曰摶借,摶借猶把鮓,粗之貌也。曰粗,絲麻韋草,皆同名粗。粗,措也,言所以安措足也。
《說文》曰:履,足所依也。靸,小兒履也。鞮,革履也。
《廣雅》曰:履紟謂之棋。
《世本》曰:於則作履扉。(於則,黃帝臣。草曰扉,麻曰履也。)
《方言》曰:絲作之,麻作之,不借組者謂之履。屨,朝鮮洌水之上謂之邛角,南方江沔之間總謂之粗,梁益謂之屣,或謂之紊。(下幾反,一音盡。)履,其通語也。徐土邳圻之間(今下邳。沂音沂。)謂之叩角。糹兩糹爽,(上兩下爽。)關之東西或謂之糹兩,或謂之糹爽,其通語也。
《史記》曰:張良嘗游於下邳圮上,有一老父至良所,墮其履圮下,顧謂良曰:"孺子,下取之。"父曰:"履我。"良業為取履,因長跪進之。
又曰:東郭先生待詔公車,貧困饑寒,衣敝不完。行雪中,履屨有上無下,足盡踐地,道中人笑之。
又曰:趙平原君使人於春申君,欲夸楚,為瑇瑁簪,刀劍之室飾以珠玉。而春申君客三千餘人,其上客皆躡珠履,趙使大慚。
又曰:淳于髡曰:"杯盤狼籍,履舄交錯。"
《漢書》曰:王莽好高冠厚履。
又曰:鄭崇,哀帝擢為尚書僕射,數諫爭,每見曳革履,上笑曰:"我識鄭尚書履聲。"
《魏志》曰:曹公令曰:"議者以祠廟當解履,吾授賜命帶劍,不解履上殿。今有事於廟而解履,是尊先公而替王命,敬父祖而簡君王也,吾不敢脫履上殿。"
《蜀志》曰:先主少孤,織履為業。曹公罵曰:"賣履舍長。"
又曰:劉琰妻胡入賀太后,後特留胡,經月乃出。胡有美色,琰疑其與後主有私,呼卒伍伯撾胡,以履摶面。胡具以言告,琰坐下獄。有司議曰:"卒非撾妻之人,面非授履之地。"琰竟棄市。
《晉書》曰:夜,武庫火,累代之寶皆焚焉。孔子履、漢祖斬蛇劍、王莽頭並失。
又曰:符健時霖雨,河水溢,浦津監寇登得一履於河,長七尺三寸,內指跡長一尺,深三寸。
《續晉漢陽春秋》曰:江州刺史王弘造陶淵明,無履,從人脫履以給之,語左右為彭澤作履。左右請履度,淵明於眾坐,伸腳令度。及履至,著而不疑。
《晉惠帝起居注》曰:帝還洛陽,至陵下謁,無履,取左右履著,下拜。
《趙錄》曰:佛圖澄卒,葬後郭,門吏報石季龍云:"是師攜一履西去。"季龍發其墓,惟見一履與一石。
《後魏書》曰:王遵業從容恬素,若處丘園。嘗著穿履,好事者多毀新履以學之。
《宋書》曰:益州道士劭碩元徽二年忽告人云:"吾命終。"因臥而死。後人見碩在荊州上明,以一隻故履縛左腳而行甚疾,遂不知所之。
《齊書》曰:高祖儉素,宮人盡令著紫絲履。太公金匱履之書曰:"行必慮正。"
《六韜》崇侯虎曰:"今周伯昌懷仁而善謀。冠雖弊,禮加於首;履雖新,法以踐地,可及其未成而圖之。"
又曰:昔帝堯王天下,黼衣絓履,不弊不更為也。
《晏子》曰:公問:"子近市,識貴賤乎?"時公繁刑,晏子曰:"踴貴履賤。"公愀然,遂緩刑。
又曰:景公為履,黃金之綦,飾以銀,連以珠,良玉之約,其長尺。
又曰:景公為履,飾以金玉,服以聽朝。履重,仆不能舉之。問曰:"天寒乎?"晏子曰:"古之製衣服,冬輕而暖,夏重而清,金玉之履,是重而寒也。"公入徹履。
《孫卿子》曰:大布之衣,簏紃之履,可以養體也。
《莊子》曰:儒者,冠圓冠者知天時,履方履者知地形。
又曰:曾子居衛,提衿而肘見,納履而踵決。
《韓子》曰:鄭人有欲買履者,先自度足而置其坐,往市而忘操之。見履,乃曰:"吾忘度足。"乃歸取之,市罷,不得履。人曰:"何不試以足?"曰:"寧信度數,無自信也。"
又曰:文王履系解,視左右盡賢,無可使系者,因俯而系之。
又曰:魯人身善織履,其妻善織縞,而徙於越。或謂之曰:"子必窮。履,飾足也,而越人跣;縞,為冠之也。而越人被發。欲不窮,可得乎?"
《賈子》曰:天子黑方履,諸侯素方履,大夫素圓履。
《賈誼書》曰:昔楚昭王與吳戰,楚軍敗,昭王走,而履決,失之,行三十步復鏇取。左右問曰:"何惜此一踦履乎?"王曰:"楚國雖貧,豈愛一踦履哉?惡與偕出弗與亻皆反也。"自是之後,楚國之俗無相棄者。
又曰:履雖鮮,弗加之於枕;冠雖弊,弗以苴履。
又曰:二世胡亥之為公子,曰:"詔置酒,享群臣。"召諸子賜食,先罷。胡亥下階,群臣陳履,狀善者因行踐敗而去,諸侯聞之者莫不太息。及二世即位,皆知天下必棄之。
《淮南子》曰:禹之趨時,冠掛而弗顧,履遺而不取。
《鹽鐵論》曰:古者庶人鹿菲草履,今富者韋沓絲履。
《風俗通·論數》曰:踦者,奇也,履舄之一也。
《夢書》曰:履襪為子,屬體末也,若夢得履襪者,必有子息也,履者為男,襪者為女也。
《西京雜記》曰:趙飛燕為皇后,其弟上遺同心粕寶綦履。
又曰:度安世年十五為成帝侍郎,常著輕絲履。
又曰:匡衡邑人有說《詩》者,衡從與語,質疑,邑人推服,到履而去。
《拾遺記》曰:穆王起春宵之宮,西王母來焉,納丹豹文履。
魏武帝《遺令》曰:諸舍中可學作組履賣之。
又《內式令》曰:吏民多制文繡之服,履絲不得過降紫金黃絲織履,前於江陵得雜彩絲履,以與家約:"當著盡此履。不得效作也。"
《晉令》曰:士卒、百工履色無過綠青白,婢履色無過紅青,古儈(古會切。)賣者皆當著巾,帖額題所儈賣者及姓名,一足著黑履,一足著白履。
《東宮舊事》曰:太子妃有絳地文履一糹兩。
《漢舊儀》曰:乘與帶七尺斬蛇劍,履虎尾約履。
徐乾《古履儀》曰:正會大司馬問劍履上殿義,徐言所以,遂見從,著履上殿。時人見鹹譏云:"古無履,但有舄。今當著舄上殿,不宜著履。"案《周禮》天王赤舄黑舄,後素葛履。鄭君注曰:復下曰舄,單下曰履,是則古有履也。蔡謨《答台符》分別履舄之名事曰:被符小會義注,侍臣劍履升殿。而摯虞《決疑》言劍舄履之名宜審。謹案:今時所謂履者,自漢前皆名屨。屨,《左傳》曰:"踴貴履賤。"《禮》曰:"戶外有抖勿",不言二履。賈誼曰:"冠雖敝,不以苴屨。"亦不言苴屨。言履者,猶足所履踐耳。《詩》云:"糾糾葛屨,可以履霜。"舄者,一物之別名。履者,足踐之通稱。稱先代以來優崇重臣,言劍履則包舄也。又大臣昇殿,不惟朝會,或私覿獨見,臨時所著,不必是舄,故總言履,以明不跣而己。摯虞中朝宿臣,多識往行,親睹其禮,退而書之,即是晉之故典令。《決疑》言舄者,書時事也。《儀注》言履者,舉總名也。尋文總意,所稱雖異,其制一也。
鄧德明《南康記》曰:昔有盧耽仕州為治中。當元會,至曉不及朝,化為白鵠,至閤前迴翔,欲下威儀。以帚擲之,得一雙履,耽驚還就列,內外左右莫不駭異。時步騭為廣州刺史,意甚惡之,便以狀聞,遂至誅滅。
《荊州記》曰:興安水邊平石上有石履。
《搜神記》曰:宮亭湖孤石,有一估客下都經其下,見二女子,云:"可為妾買兩糹兩絲履,自厚相報。"估客至都,與置之,並一箱,置履在內,留廟中去。兼一書一刀,忘而和留之。及下去,乘舟,忽有鯉魚躍入,剖之,得刀與書。
《幽明錄》曰:晉太寧元年,餘杭人姓王,失其名,往上舍,過廟乞福。既去亡履,己行五六里,懶復更反取。一白衣人持履後至,云:"宮使還君。"化為鵠,飛入田中。
《列仙傳》曰:嘯父,冀州人,在曲周市補履,數十年不老,人奇之。
又曰:昭帝既葬鉤弋夫人,空棺無屍,但有絲履。
《列異傳》曰:胡母班為太山府君,齎書詣河伯,貽其青絲履,甚精巧也。
《漢武內傳》曰:七月七日,西王母降,履玄瓊鳳文之舄。
《列女傳》曰:翟方進學於京師,後母憐其幼,隨之長安,織履以給之。
皇甫謐《高士傳》曰:陳仲字子終,自齊適楚,楚王欲以為相,其妻子曰:"家織履以食,淡然而無為,樂在其中矣。"謝使者。
秦嘉《與婦淑書》曰:今枉虎龍組緹履一緉。
高文惠婦《與文惠書》曰:今聊奉具組生履一緉,
曹植《賀冬表》曰:獻白文履七緉,襪百副。
崔實《四民月令》曰:八月制韋履,十月作白履。
劉楨《魯都賦》曰:纖纖絲履,燦爛鮮新。表以文組,綴以朱蠙。
曹植《洛神賦》曰:踐遠遊之人履,曳霜綃之輕裙。
古樂府詩曰:君子防未然,不處嫌疑間。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正冠。
張華《輕薄篇》曰:足下黃金履,手中雙莫邪。
甄述女詩曰:足躡承雲履,豐趺高春錦。
古詩曰:頭上金釵十二行,足下絲履五文章。
傅玄《履銘》曰:戒之哉,念履正,無履邪。正者吉之路,邪者凶之徵。
賈誼《吊屈原文》曰:章甫薦履,漸不可久。嗟若先生,獨離此咎。
○舄
崔豹《古今注》曰:舄,以木置履下,乾臘不畏泥溺也。
《方言》曰:履中有木者謂之復舄,自關而東謂之復履。其上單者謂之宛,下單謂之鞮。
《詩》曰:公孫碩膚,赤舄几几。
又《南有嘉魚·車攻》曰:赤芾金舄。(箋云:金舄,黃朱色也。)
《周禮·天官下》曰:屨人掌王及後之范勿,為赤舄、黑舄、赤繶、黃繶、青句、素屨、葛屨。(鄭玄曰:王告服有九,舄有三等,赤舄為上冕服之舄也。王后亦服六,惟祭服有舄。鄭司農云:赤繶、黃繶,黃繶以黃赤雲絲為下綠。繶音憶。)
《左傳》曰:楚子次於乾溪,雨雪,王皮冠、秦履復陶。(秦所遺羽衣也。)翠被、(以翠羽飾被。)豹舄,執輩馛出。
《三禮六服圖》曰:王后翬衣玄舄、榆翟赤舄,鞠衣著履。(鞠衣以下皆履之。)
《三禮圖》曰:復下曰舄,單下曰履,夏葛冬皮也。
《說苑》曰:襄成君始封之時,衣翠衣,帶玉珮玉劍,履縞舄。
《曲論》曰:中常侍張讓子奉為太醫令,與人飲酒,輒掣引衣掌,發露形體,以為戲樂。將罷,又亂其舄履,無不顛倒。
《漢武內傳》曰:西王母履文鳳之舄。
《列仙傳》曰:安期先生,琅琊阜鄉人。秦始皇請見,與語三日三夜,賜金璧千萬,出於阜鄉,皆置去,留書,以赤玉舄一枚以報。
《拾遺錄》曰:秦王子嬰寢於望夷宮,夜夢有人長丈,須、鬢絕青,納王舄而乘丹車,告云:"天下當亂。"王乃煞趙高。所夢則始皇之靈,所著則安期所遺者。
《列仙傳》曰:黃帝葬橋山,山崩無屍,惟劍舄存。
《衝波傳》曰:足屬萬錢之舄,漂如日光,宛如游龍。
《風俗通》曰:孝文身履革舄而衣弋綈。
又曰:俗說明帝時,尚書郎鄴令王喬每月朔常詣台朝。帝怪其來數而無車,密令太史候望,言其臨至時,常有雙鳧從東南飛來。因舉羅,得一隻舄,使上方識,是四年中所賜尚書履也。
杜氏《幽求》曰:褒衣博帶,高冠厚舄,珮以珠璣,結之纓蕤。
陳思王《七啟》曰:金華之舄,動趾遺光。
○襪
《說文》曰:襪,足衣
《釋名》曰:襪,末,在腳也。
《左傳》曰:衛侯與諸大夫飲酒,褚聲子襪而登席,公怒。
《帝王世紀》曰:武王伐紂,行至商山,襪系解。五人在前,莫肯系,皆曰:"臣所以事君,非為系襪。"
《漢書》曰:中山王來朝,成帝賜食。後飽,起下,襪系解。成帝以為不能而賢定陶王。
又曰:莖時,王生者善為黃老言。嘗召居廷中,公卿盡會。張釋之為廷尉,王生顧曰:"吾襪解,為我結襪。"釋之跪而結之。人或讓王生:"獨柰何辱張廷尉如此?"王生曰:"吾老且賤,自度終亡益於張廷尉。方今天下名臣,吾故聊使廷尉跪結襪,欲以重之。"諸公聞之,賢王生而重釋之。
《東觀漢記》曰:和帝召諸儒,侍中賈逵、黃香相難。罷朝。特頒賜履襪。
《文子》曰:均為縞也,或為冠,或為襪則履之。
又曰:文王伐崇,至鳳凰之墟而襪系解。文王自結之,太公問焉。文王曰:"吾聞亡君所與處盡其役,寡人雖不肖,所與處皆先君之人也。故無令結之。"(《漢舊儀》曰:凡齋玄豹襪,耕用青襪。)
《會稽典錄》曰:賀劭為卻世容止,與人交久益敬之,在官府常著襪,希見其足。
崔浩《女儀》曰:近古婦以冬至日進履襪於舅姑。
張衡《南都賦》曰:羅襪躡跡而容與。
曹植《洛神賦》曰:凌波微步,羅襪生塵也。
皇甫規《與馬融書》曰:謹上襪一量,以通微薄。
秦嘉婦《與嘉書》曰:今奉細布襪二量。
高文惠婦《與文惠書》曰:今奉織成襪一量。
曹植《賀冬表》曰:獻襪七量並為《襪頌》曰:"玉趾既御,履和蹈貞。行與錄邁,動以福並。"
後漢崔駰作《襪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