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部·卷二十
○膾
《周禮·天官·籩人》曰:朝事之籩,其實膴鮑。(鄭玄曰:膴,〈月枼〉,生魚為大臠也。鮑者,於〈米畐〉室中糗幹之,出於江淮也。燕人膾魚,方寸切,其腴,以啖所貴也。)
《禮·內則》曰:牛膾、羊炙、魚膾、芥醬。
又曰:大夫燕會,有膾無脯,有脯無膾,士不貳羹胾,庶人耆老不徒食。(尊卑差也。)膾,春用蔥,秋用芥;豚,春用韭,秋用蓼。(芥,芥醬也。)肉腥細者為膾,大者為軒。(膾者,先軒之,所謂攝而切之。)
又《少儀》曰:與羊、魚之腥,聶而切之為膾。(聶之言〈月枼〉也。先藿葉切之,復報切之,則成膾也。)
《詩》曰:來歸自鎬,我行永久。飲御諸友,炮鱉膾鯉。(鯉,魚。御,進也。《箋》云:御,侍也。王以告甫遠從鎬地來,又日月長久,今飲之酒,使其諸友恩舊者待之,又加珍美之饌,所以極勸之也。)
《論語·鄉黨》曰:膾不厭細。
《春秋佐助期》曰:八月雨後,苽菜生於洿下地中,作羹臛甚美。吳中以鱸魚作膾,苽菜為羹。魚白如玉,菜黃若金。稱為金羹玉鱸,一時珍食。
《說文》曰:膾,細切肉也。
《釋名》曰:膾,會也。細切肉散,分其赤白異切之,乃會和之也。
《東觀漢記》曰:章帝與舅馬光詔曰:"朝送鹿膾,寧用飯也。"
《魏志》曰:陳登得胸中煩滿,面赤不食。華佗為脈曰:"府君胃中有蟲數升,欲成肉疽,食腥物所為也。"即作湯二升,先服一升,斯須盡服之。食頃,吐出三升許蟲,赤頭,皆動,半身猶是生魚膾也。
沈約《宋書》曰:張收為猘犬所傷,人云宜食蝦蟆膾。收難之,兄暢含笑先嘗,收乃食,瘡即愈。
又曰:沈攸之舉兵圍郢城,獲范雲,令送書入城,餉柳世隆膾魚二十頭。
《梁書》曰:肖穎胄素能飲酒,啖白肉膾至三升。
葛洪《神仙傳》曰:仙人介象,字元則,會稽人,有諸方術。吳主聞之,徵象到武昌,甚敬貴之,稱為介君。與吳主共論膾魚何者最美,象曰:"鯔魚為上。"吳主曰:"論近魚耳,此海中出,安可得耶?"象曰:"可得耳。"乃令人於殿庭中作方坎,汲水滿之,並求釣。象起餌之,垂綸於坎中,不食頃,果得鯔魚。吳主驚喜,問象曰:"可食否?"象曰:"故為陛下取以作生,安敢取不可食之物?"乃使廚下切之。吳主曰:"聞蜀使來,有蜀姜作齏甚好,恨時無此。"象曰:"蜀姜豈不易得?願羌所使者並付直。"吳主指左右一人,以錢五十付之。象書一符,以著青竹杖中,使行人閉目騎竹,竹止便買姜,訖,復閉目。此人承其言,騎竹,須臾已至成都,不知是何處,問人,人言蜀市,乃買姜。於時吳使張溫先在蜀,既於市中相識,甚驚,便作書寄其家。此人買姜畢,投書負姜,騎杖閉目,須臾已還到吳,廚下切膾亦適了。
《搜神記》曰:左慈,字元放,在曹操坐,操謂眾賓曰:"高會所少,吳浙江鱸魚耳。"放曰:"此可得也。"因求銅藻盤貯水,以竿餌釣於盤中,須臾引一鱸出。操拊手笑曰:"可更得不?"放乃更引餌沉之,須臾復引出,皆長二尺餘,生鮮可愛。操令目前切膾。
《孝子傳》曰:曾參食生魚甚美,因吐之。人問其故,參曰:"母在之日,不知生魚味;今我美,吐之,終身不食。"
《異物記》曰:鯽魚作膾,味珍無輩。
《列女傳》曰:姜詩妻事姑,姑嗜魚膾,又不能獨味,妻與詩常力作供膾,呼鄰母共食。其舍側忽有泉,常出鯉魚一雙,以供二母之膳。
《吳越春秋》曰:伍子胥伐楚,末還。闔閭治魚作膾,作膾過時不至,魚臭,猶須子胥之至也。三師到,闔閭膾而食之,不知其臭。後王重作之,其味如故。人作魚須膾者,闔閭之時造也。
《博物志》曰:吳王江行,食膾有餘,棄之於中流,化而為異魚。今呼王餘魚,長數寸,大如箸,猶有膾形。
《齊諧記》曰:江南有麻姑治者,為人好啖膾。(江北岸有。)華本者,得一大蛇,喚麻為膾,得食甚美,苦索魚名。華本因醉,喚取蛇及餘肉出,麻治見之,大吐,歐血死。
又曰:周子有女,啖膾不知足,家為之貧。至長橋南,見罛者挫魚作鮓,以錢一千求一飽。食五斛,便大吐,有蟾蜍從吐中出。婢以魚置口中即成水,女遂不復啖膾。
《世說》曰:張季膺辟齊王東曹掾,在洛,見秋風起,因思吳中蓴羹、鱸魚膾,曰:"人生貴得適意,何羈官千里,以要名爵?"遂命駕便歸。俄而齊王敗,時人謂為見機。
又曰:桓車騎沖在荊州,張玄為侍中,使至江陵,路經陽歧。俄見一人持小籠生魚逕來船,雲有魚欲寄作膾。張乃維舟而納之,問其姓字,雲是劉遺民。(劉麟之字遺民。)張素聞其名,大相欣待。既知張銜命,問謝安、王文度並佳不。張甚欲語言,劉子無意。既進膾便去,云:"向得此魚,觀君船上當有膾具,是故來耳。"於是便去。
杜寶《大業拾遺錄》曰:六年,吳郡獻海鮸(音免。)幹膾四瓶,瓶容一斗。浸一斗,可得徑尺面盤。並奏作幹膾法。帝以示群臣云:"昔術人介象於殿庭釣得海魚,此幻化耳,亦何足珍異!今日之膾,乃是海真魚所作,求自數千里,亦是一時奇味。"即出數船,輕賜近臣。作幹膾法:當五六月,盛熱之日,於海取得鮸魚。其魚大者長四、五尺,鱗細紫色,無細骨,不腥。捕得之,即去其皮骨,取其精肉,縷切隨成,曬三四日,須極幹。以新白瓷瓶未經水者盛之,蜜封泥,勿令風入。經五六十日,不異新者。後取啖時,以新布裹,於水中漬三刻久,取出,酒卻水,則皎然矣。
《廣五行記》曰:唐鹹亨四年,洛州司戶唐望之各集計至五品,進止未出。間有僧來覓,初不相識,延之共坐。少頃,曰:"貧道出家人,得飲食亦以少。公名人,故闇相托,能設一頓膾否?"司戶欣然,即處分買魚。此僧云:"看有蒜否?"家人云:"蒜盡也。"僧即起。司戶留之,曰:"蒜盡,遣買即得。"僧云:"蒜盡,不可更住。"苦留不止,望之果無疾暴卒。
《明皇雜錄》曰:邢州人和璞,嘗謂房琯曰:"君歿之時,必因食魚膾。既歿之後,當以梓木為棺。然不得歿於君之私第,不處公館,不處玄壇佛寺,不處親友之家。"其後譴於閬州,寄居州之紫極宮。臥疾數日,刺史忽具膾,邀房於郡齋,房亦欣然命駕。既歸,暴卒。州主命攢櫝於宮中,棺得梓木為之。
○脯
《釋名》曰:脯,搏也,幹燥相摶著也。脩,縮也,幹燥縮也。
《說文》曰:脯,乾肉也。脩脯也。(補莫切。)薄,膊之屋上也。腕,胃脯也。朐,脯挺也。
《周禮》曰:臘人掌幹肉,凡田獸臘、膴,胖之事,(大物解肆幹之謂之乾肉。薄切曰脯。棰之而施薑桂曰鍛脩。臘,小物而全幹者。)祭祀共豆脯、膴、胖。
又曰:膳夫,凡王之稍事,設薦脯醢。(鄭司農云:稍事,謂非日中大舉時而間食謂之稍事。膳夫主設薦脯醢。玄謂:稍事,有小而事而飲酒也。)
《儀禮》曰:鄉飲酒,主人立於西階,東,薦脯。使出,祖,釋軷,祭脯。士冠,賓東面,薦脯。
《禮》曰:以脯脩置者,左朐右末。
又曰:婦人之贄脯,脩大夫燕禮,有膾無脯。
又《郊特牲》曰:大饗尚腶脩而已矣。
《穀梁傳》曰:束脩之肉不行境中,有至尊者不貳。
《公羊傳》曰:魯昭公出奔,齊侯使高子執簞食四脡脯獻公,稽首以衽受。
《易》曰:噬幹肺,得金矢。王肅注曰:"四體離,陰卦,骨之象。骨在幹肉,脯之象。金象所以獲野禽,故食之。反得金矢,君子於味必思其毒,於利必備其難。"
《論語》曰:子曰:"自行束脩已上,吾未嘗無誨焉。"(孔曰:言人奉禮,自行束脩以上,則皆教誨之也。)
又曰:沽酒市脯不食。
《尚書大傳》曰:散宜生、閎夭、南宮适三子者,學乎太公,見三子,知三子之為賢人,遂酌酒切脯,約為朋友。
《漢書》曰:濁氏以賣胃脯而連騎。
《東觀漢記》曰:光武初起兵,叔父良搏手大呼曰:"我欲詣納言嚴將軍!"叱上起去,出閣,令人視之,還白:方坐啖脯。
《晉書》曰:桑虞嘗行,宿寄逆旅,同舍客失脯,疑虞為盜。虞默然無言,便解衣償之。主人曰:"此舍數失魚、肉、雞、鴨,多是狐狸偷,君何以疑人?"乃將脯往山冢間尋求,果得之。客求還衣,虞投之不顧。
《北齊書》曰:彭城王攸為滄州刺史。有一人從幽州來,驢馱鹿脯。至滄州界,腳痛行遲,偶會一人為伴,遂盜驢及脯去。明旦告州,乃令左右及府僚吏分市鹿脯不限,其至,主見識之,推獲盜者。
《唐書》曰:太宗狩於濟源之凌山,上曰:"古者三先驅,以供宗廟。今所獲鹿,宜令所司造脯醢,以充薦享。"
《國語》曰:楚成王聞子文之朝不及夕也,(成王,楚文王之子成王頵。)於是乎每朝設脯一束、糗一筐,以羞子文。至於今,令尹秩之。
《呂氏春秋》曰:趙宣子將之絳,見翳桑之下有餓人。宣孟與脯二朐,拜受,不敢食。問其故,曰:"臣有母,持以遺之。"宣孟更賜之二束,遂去。
東方朔《神異經》曰:北方有增水萬里,厚百丈。有〈鼠炎〉鼠在冰下土中,食冰下草木,肉重萬斤,可以作脯。
又曰:西北荒有遺酒追復脯焉,其味如獐,食一片復一片。
葛洪《神仙傳》曰:王遠至蔡經家,與麻姑共設餚膳,擘脯而行,雲是麒麟脯。
又曰:左慈詣劉表,請犒軍,有酒一器、脯一盤。百人捷酒賜兵,人三杯酒、一片脯。萬人皆同,而酒器如故,脯亦不減。
《世語》曰:初,太祖乏食,程昱掠其本縣供三旬糧,頗雜以人脯。由是失朝望,故位不至公也。
《續齊諧記》曰:劉晨、阮肇入天台山,有女仙人為設胡麻飯、山羊脯,因留連之。
《楚詞》曰:折瓊枝以為羞。(王逸注曰:羞,脯也。)
盧諶《祭法》曰:春祠用脯,夏用煏。(憑逼反。)
杜育《菽賦》曰:脯則正膂通乾,粗鹿肥麋。
梁劉孝威《謝東宮賚鹿脯等啟》曰:上林絕胡人之搏,禁地無張京之犯,而猶有班超之遊獵,李廣之馳射,遠歸於廚使,入貢於脯人,形圖三事之車,影入九仙之鏡。
○鯖
《西京雜記》曰:五侯不相能,賓客不得往來。婁護豐辦傅會五侯間,各得其意,競致奇膳。護乃合以為鯖,世稱五侯鯖,以為奇味焉。
《齊書》曰:武帝就虞悰求諸飲食方,悰秘不出。上醉後,體不快,悰乃獻醒酒鯖鮓一方而已。
○鮓
《釋名》曰:鮓,菹也,以鹽米釀之,如菹熟而食之也。
《吳志》曰:孟仁為鹽池司馬,自能結網,手以捕魚,作鮓寄母,母還之曰:"汝為魚官,而以鮓寄我,非避嫌也。"
《宋書》曰:王瑩代謝超宗為義興太守,與謝交惡。超宗到都後,瑩父懋往超宗處,超宗設精白鮑美鮓獐巴,懋問:"那得佳味?"超宗詭言瑩始見餉,佯驚曰:"大人豈應不得耶?"懋大忿,言於朝廷,稱瑩供養不足,坐失廢棄久之。
《博物志》曰:仲秋月,取折頭鯉子,去鱗破腹,使膂割為漸米爛藻之,以赤秫米飯、鹽酒令糝之,鎮不苦,重逾月乃熟,是謂秋鯖。
《王子年拾遺記》曰:漢元鳳二年,於淋池之南,起桂台以望遠。帝常以季秋之月,沉沖瀾雲鷁之舟,窮晷系夜,釣於台下。以香金為釣,霜絲為綸,丹鯉為餌,得白蛟長三丈,若大蛇,無鱗甲。帝曰:"非瑞也。"命太官為鮓,肉紫骨青,味絕香美,班賜群臣。帝後思其美,漁者不復得,知為神異也。
《列異傳》曰:費長房又能縮地脈,坐客在家,至市買鮓,一日之間,人見之千里外者數處。
《世說》曰:有人遺張華鮓,見之,謂客云:"此龍肉也,肉鮓中則有五色光。"試之,果如言。後問其主,雲於茅積下得白魚所作也。
又曰:陶侃少時作魚梁吏,常以一坩(苦甘切。)鮓餉母。母封鮓付反書責侃曰:"汝為吏,以官物見餉,非惟不能益吾,乃以增吾憂也!"
謝玄《與婦書》曰:昨出釣,獲魚,作一坩鮓,今奉送。
《大業拾遺》曰:十二年六月,吳郡獻太湖鯉魚腴鱔四十坩,純以鯉腴為之。計一坩〈魚差〉,用鯉魚三百頭,肥美之極,冠於鱣鮪。
○八珍
《周禮·天官》曰:食醫掌王之八珍。
《禮》曰:淳熬:煎醢加於陸稻上,沃之以膏,曰淳熬。(沃煎成之以為名。)粗爍:煎醢加於黍食之上,沃之以膏,曰粗爍。(母,讀曰模。模,象也。作此象淳熬也。)炮:取豚若將,圭之、刳之,實棗於其腹中,編萑以苴之,塗之以謹(音堇。)塗,炮之,塗皆幹,擘之。濯手以摩之,去其皽,(章善反。)為稻粉糔溲之,以為酏,以付豚;煎諸膏,膏必滅之;鉅鑊湯,以小鼎薌脯於其中,使其湯毋滅鼎。三日三夜,無絕火,而後調之以醯醢(炮者,以為塗燒之為名。將,當為牂。牂,羊也。)搗珍:取牛羊麋麇之肉,必脄,(音媒。)每物與牛若一;捶,反側之。去其餌,熟出之。去其皽,柔其肉(脄,脊側肉也。)漬:取牛肉必新殺者,薄切之。必絕其理。湛(音尖。)諸美酒,期朝而食之以醢若醯臆(湛亦漬也。)為熬:捶之,去其皽,編萑布牛肉焉。屑桂與姜,以灑諸上,而鹽之,幹而食之。施羊亦如之。施麋、施鹿、施麇皆如牛羊。欲濡肉,則睪而煎之以醢。欲乾肉,則捶而食之。(熬,取火上為之,今火脯似之。此七者,《周禮》八珍,其一肝膋是也。)肝膋:取狗肝一,蒙之以其膋,濡炙之,舉焦其膋,不蓼。(膋,腸間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