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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記上

諸侯行而死於館,則其復如於其國。如於道,則升其乘車之左轂,以其綏復。其輤有裧,緇布裳帷素錦以為屋而行。至於廟門,不毀牆遂入適所殯,唯輤為說於廟門外。大夫、士死於道,則升其乘車之左轂,以其綏復。如於館死,則其復如於家。大夫以布為輤而行,至於家而說輤,載以輲車,入自門至於阼階下而說車,舉自阼階,升適所殯。士輤,葦席以為屋,蒲蓆以為裳帷。

凡訃於其君,曰:「君之臣某死」;父母、妻、長子,曰:「君之臣某之某死」。君訃於他國之君,曰:「寡君不祿,敢告於執事。」;夫人,曰:「寡小君不祿。」;大子之喪,曰:「寡君之適子某死。」大夫訃於同國:適者,曰:「某不祿」;訃於士,亦曰:「某不祿」;訃於他國之君,曰:「君之外臣寡大夫某死」,訃於適者,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祿,使某實。」訃於士,亦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祿,使某實。」士訃於同國大夫,曰:「某死」,訃於士,亦曰:「某死」;訃於他國之君,曰:「君之外臣某死」,訃於大夫,曰:「吾子之外私某死」,訃於士,亦曰:「吾子之外私某死」。大夫次於公館以終喪,士練而歸。士次於公館,大夫居廬,士居堊室。大夫為其父母兄弟之未為大夫者之喪,服如士服。士為其父母兄弟之為大夫者之喪,服如士服。大夫之適子,服大夫之服。大夫之庶子為大夫,則為其父母服大夫服;其位,與未為大夫者齒。士之子為大夫,則其父母弗能主也,使其子主之。無子,則為之置後。

大夫卜宅與葬日,有司麻衣、布衰、布帶,因喪屨,緇布冠不蕤。占者皮弁。如筮,則史練冠長衣以筮。占者朝服。大夫之喪,既薦馬。薦馬者,哭踴,出乃包奠而讀書。大夫之喪,大宗人相,小宗人命龜,卜人作龜。復,諸侯以褒衣冕服,爵弁服,夫人稅衣揄狄,狄稅素沙。內子以鞠衣,褒衣,素沙。下大夫以襢衣,其餘如士。復西上。大夫不揄絞,屬於池下。大夫附於士,士不附於大夫,附於大夫之昆弟。無昆弟,則從其昭穆。雖王父母在,亦然。婦附於其夫之所附之妃,無妃。則亦從其昭穆之妃。妾附於妾祖姑,無妾祖姑則亦從其昭穆之妾。男子附於王父則配;女子附於王母,則不配。公子附於公子。君薨,大子號稱子,待猶君也。

有三年之練冠,則以大功之麻易之;唯杖屨不易。有父母之喪,尚功衰,而附兄弟之殤則練冠。附於殤,稱陽童某甫,不名,神也。凡異居,始聞兄弟之喪,唯以哭對,可也。其始麻,散帶絰。未服麻而奔喪,及主人之未成絰也:疏者,與主人皆成之;親者,終其麻帶絰之日數。主妾之喪,則自絰至於練祥,皆使其子主之。其殯祭,不於正室。君不撫仆妾。女君死,則妾為女君之黨服。攝女君,則不為先女君之黨服。

聞兄弟之喪,大功以上,見喪者之鄉而哭。適兄弟之送葬者弗及,遇主人於道,則遂之於墓。凡主兄弟之喪,雖疏亦虞之。

凡喪服未畢,有吊者,則為位而哭拜踴。大夫之哭大夫,弁絰;大夫與殯,亦弁絰。大夫有私喪之葛,則於其兄弟之輕喪,則弁絰。

為長子杖,則其子不以杖即位。為妻,父母在,不杖,不稽顙。母在,不稽顙。稽顙者,其贈也拜。違諸侯之大夫,不反服。

違大夫之諸侯,不反服。喪冠條屬,以別吉凶。三年之練冠,亦條屬,右縫。小功以下左。緦冠繰纓。大功以上散帶。朝服十五升,去其半而緦;加灰,錫也。

諸侯相襚,以後路與冕服。先路與褒衣,不以襚。遣車視牢具。疏布輤,四面有章,置於四隅。載粻,有子曰:「非禮也。喪奠,脯醢而已。」祭稱孝子、孝孫,喪稱哀子、哀孫。端衰,喪車,皆無等。大白冠,緇布之冠,皆不蕤。委武玄縞而後蕤。大夫冕而祭於公,弁而祭於己。士弁而祭於公,冠而祭於己。士弁而親迎,然則士弁而祭於己可也。

暢臼以椈,杵以梧。枇以桑,長三尺;或曰五尺。畢用桑,長三尺,刊其柄與末。率帶,諸侯、大夫皆五采;士二采。醴者,稻醴也。瓮甒筲衡,實見間而後折入。重,既虞而埋之。

凡婦人,從其夫之爵位。小斂、大斂、啟,皆辯拜。朝夕哭,不帷。無柩者不帷。君若載而後吊之,則主人東面而拜,門右北面而踴。出待,反而後奠。子羔之襲也:繭衣裳與稅衣纁袡為一,素端一,皮弁一,爵弁一,玄冕一。曾子曰:「不襲婦服。」為君使而死,於公館,復;私館不復。公館者,公宮與公所為也。私館者,自卿大夫以下之家也。公七踴,大夫五踴,婦人居間,士三踴,婦人皆居間。公襲:卷衣一,玄端一,朝服一,素積一,纁裳一,爵弁二,玄冕一,褒衣一。朱綠帶,申加大帶於上。小斂環絰,公大夫士一也。公視大斂,公升,商祝鋪席,乃斂。魯人之贈也:三玄二纁,廣尺,長終幅。

吊者即位於門西,東面;其介在其東南,北面西上,西於門。主孤西面。相者受命曰:「孤某使某請事。」客曰:「寡君使某,如何不淑!」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須矣。」吊者入,主人升堂,西面。吊者升自西階,東面,致命曰:「寡君聞君之喪,寡君使某,如何不淑!」子拜稽顙,吊者降,反位。含者執璧將命曰:「寡君使某含。」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須矣。」含者入,升堂,致命。再拜稽顙。含者坐委於殯東南,有葦席;既葬,蒲蓆。降,出,反位。宰朝服,即喪屨升自西階,西面,坐取璧,降自西階以東。襚者曰:「寡君使某襚。」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須矣。」襚者執冕服;左執領,右執要,入,升堂致命曰:「寡君使某襚。」子拜稽顙。委衣於殯東。襚者降,受爵弁服於門內溜,將命,子拜稽顙,如初。受皮弁服於中庭。自西階受朝服,自堂受玄端,將命,子拜稽顙,皆如初。襚者降,出,反位。宰夫五人,舉以東。降自西階。其舉亦西面。上介賵:執圭將命,曰:「寡君使某賵。」相者入告,反命曰:「孤某須矣。」陳乘黃大路於中庭,北輈。執圭將命。客使自下,由路西。子拜稽顙,坐委於殯東南隅。宰舉以東。凡將命,鄉殯將命,子拜稽顙。西面而坐,委之。宰舉璧與圭,宰夫舉襚,升自西階,西面,坐取之,降自西階。賵者出,反位於門外。上客臨曰:「寡君有宗廟之事,不得承事,使一介老某相執綍。」相者反命曰:「孤某須矣。」臨者入門右,介者皆從之,立於其左東上。宗人納賓,升,受命於君;降曰:「孤敢辭吾子之辱,請吾子之復位。」客對曰:「寡君命某,毋敢視賓客,敢辭。」宗人反命曰:「孤敢固辭吾子之辱,請吾子之復位。」客對曰:「寡君命某,毋敢視賓客,敢固辭。」宗人反命曰:「孤敢固辭吾子之辱,請吾子之復位。」客對曰:「寡君命使臣某,毋敢視賓客,是以敢固辭。固辭不獲命,敢不敬從。」客立於門西,介立於其左,東上。孤降自阼階,拜之,升哭,與客拾踴三。客出,送於門外,拜稽顙。

其國有君喪,不敢受吊。外宗房中南面,小臣鋪席,商祝鋪絞紟衾,士盥於盤北。舉遷屍於斂上,卒斂,宰告子,馮之踴。夫人東面坐,馮之興踴。士喪有與天子同者三:其終夜燎,及乘人,專道而行。

譯文

諸侯出訪他國而死於賓館,則其招魂儀式和死在本國一模一樣。如果死於半道,則從者就上到 國君所乘車的左輪軸頭,用車上旗桿頂端的飄帶來招魂。其載屍車上方有一篷蓋,篷蓋的四周有下垂的緣邊,載屍車的四周是用黑布圍成的帷幕,整個棺材還要用素錦覆蓋起來。如此安排停當,才往家走。來到自家廟門,不須撤掉樞車四周的圍布就可以進去,徑直把靈樞停放在堂上兩楹之間。但樞車上的篷蓋要卸下來,放在廟門外。

大夫、士出行,死在路上,就上到他們所乘車的左輪軸頭上,用其車上旗竿頂端的飄帶來招魂。如果死在國外的賓館裡,則其招魂儀式和死在自己家裡一樣。大夫死,載屍的車子用布拉起篷頂後再上路。到達自家門口,卸下篷頂,把屍體移到端車上,從大門進去,來到東階下,把屍體從車上搬下,從東階抬上去,一直抬到停屍之處。士死,載屍的車子也有頂篷,但用葦席覆蓋棺木,用蒲蓆作樞車的布圍。

凡向本國國君報喪,如果是臣子本人死,則使者要說:“君的臣子某某死了。’,如果是臣子的父親、母親、妻室、長子死,報喪者要說:“君的臣子某某的什麼親屬死了。”國君死,向他國之君報喪,要說:“寡君不祿,敢向您的左右享告。”國君的夫人死,向他國之君報喪,要說:“寡小君不祿,特來享告左右。”太子死,則說:“寡君之嫡子某某死,特來享告左右。”大夫死了,如果是向同國爵位相等的人報喪,要說:“某某不祿。”如果是向士報喪,也說:“某某不祿。”如果是向他國之君報喪,要說::“君之外臣寡大夫某某死了。”向他國爵位相等的人報喪,要說:“您的外國朋友寡大夫某某不祿,特派我來察告。”向他國的士報喪,也要說:“您的外國朋友寡大夫某某不祿,特派我來察告。”士死了,如果是向本國大夫報喪,要說:“某某死了。”向本國的士報喪,也要說:“某某死了。”如果是向他國之君報喪,要說:“君之外臣某某死了。”向他國大夫報喪,要說:“您的外國朋友某某死了。”向他國的士報喪,也要說:“您的外國朋友某某死了。”

國君死了,大夫要在公館中居喪三年才能回家,士受恩淺,可以在練祭以後回家。在公館時的住處,大夫住在依廬中,士住在奎室中。

身為大夫,為其父母兄弟之未為大夫者服喪,其喪服按照士禮服喪。身為士,為其父母兄弟之為大夫者服喪,其喪服也按照士字L服喪。大夫死,其嫡子縱然不是大夫,也可按大夫之禮服喪。大夫死,其庶子為大夫,也可按大夫之禮為父母服喪;但哭泣的位置只能與不是大夫的人同列。士的兒子官為大夫,如果兒子死了,他的父母因為身份是士而沒有資格為他主持喪事,就應由兒子的兒子來主持;如果兒子沒有兒子,就應為兒子立一個過繼兒子。

大夫死後,到了卜擇瑩地和下葬日期時,其有關家臣要身穿麻衣,麻衣的前胸後背各綴一塊麻布,腰系布帶,腳穿麻繩編的屢,頭戴沒有纓飾的細布冠。至於占者則穿皮棄服。如果用覽選擇瑩地和葬期,笠人就練冠、長衣而簽。占者則穿朝服。

大夫的喪禮,在下葬那一天,拉樞車的馬已被牽進祖廟,孝子見此情景,又哭又跺腳。馬從廟門出來以後,套到靈車上,這時要舉行包奠和讀書的儀式。大夫的喪事,由大宗人輔佐行禮,由小宗人告龜以所向之事,由卜人灼龜以觀兆之吉凶。

招魂時所用的衣服:諸侯用褒衣、冕服和爵棄服;諸侯的夫人,用榆狄、網狄、鞠衣、展衣、椽衣等五種衣服,這五種衣服都是用素紗作里子;卿的正妻,用鞠衣和褒衣,也都是以素紗作里子;下大夫之妻,用檀衣;其餘的人都和士妻一樣,用椽衣。招魂的人如果在兩個以上,以立在西邊的為上位。

大夫葬時的運樞車,不得把愉絞繫到池下

大夫死後,他的神主可以附在生前為士的祖父的神主後面。反過來,士死之後,他的神主卻不可附在生前為大夫的祖父的神主後面,而只能附在生前為士的叔伯祖父的神主後面;如果沒有這樣的叔伯祖父,還可以按照昭穆順序附在高祖神主後面。即使祖父母仍健在,也是這樣。媳婦的神主應該附在祖姑之後;如果沒有祖姑可附,也可以按照昭穆順序附在高祖配偶的後面。妾的神/主應該附於身份是妾的祖姑後面;如果沒有妾祖姑,也可以按照昭穆順序附於高祖之妾。男子襯於祖父時,要以祖母來配享;女子襯於祖母時,則不以祖父來配享。國君的庶子只能襯於祖輩的庶子。國君去世的當年,太子只稱“子”,但在國際交往中受到的禮遇卻和國君一樣。

正在為父母守孝,已經過了小祥,這時又遇到大功親屬去世,就應該把頭上的練冠、腰上的葛帶統統改為大功的麻紐,只有孝棒和喪展不用更換。正在為父母守孝之中,已經過了小祥,換上了功衰,如果這時遇上了未成年兄弟的襯祭,本來也應把練冠改為大功的麻續,但因為是盪,所以就戴著練冠參加柑祭就行了。在祭盪的祭文中,要稱“陽童某甫”,不能直呼其名,因為已經把他當作神來對待了。

凡是分居兩地的兄弟,在剛聽到兄弟死的訃告時,只是對著報喪者哭泣,一言不發,也是可以的。第二日就開始帶孝,腰紐束腰後的多餘部分任其散開下垂。如果沒有帶孝就回去奔喪,又正趕上主人成服,在這種情況下,比較疏遠的親屬就可以和主人一道成服,而比較親密的親屬則不行,一定要披麻散帶到規定的天數再成服。

主妾去世,則由丈夫親自為她主持襯祭;至於小祥、大祥之祭,都讓她的兒子主持。雖然生前代理主婦,但究竟還不是主婦,所以對她的殯和祭都不在正室舉行。仆妾死後,因為他們的身份低賤,主人不須撫摩其屍而哭。主婦死後,主婦的娘家人死了,眾妾仍須為之服喪,但代理主婦的妾則可以不為之服喪。

聽到兄弟的死訊,急忙前去奔喪,如果是死者大功以上的兄弟,就要在看見死者所住村落時就放聲痛哭。去給兄弟送葬而沒有趕上,碰見主人時已經是在葬畢回家的路上,這時候自己就要獨自走到墓地哭送。凡是為兄弟主持喪事,即令是小功以下之親,也要在虞祭之後才回家。

只要還在服喪期內,如果有客人來弔孝,孝子都應在規定的位置上哭泣,拜賓、成踴,不可在禮數上打折扣。大夫去哭吊大夫,要身著錫衰,頭戴棄紐;如果是在主人未成服時前去哭吊,也是頭戴棄紐,但不著錫衰,仍著常服。大夫的妻子死了,已經過了卒哭,改戴較輕的葛紐,這時又遇到小功以下的兄弟去世,大夫前去弔孝也要改作頭戴棄紐。

長子死了,其父為長子服喪時持喪杖,長子之子就不能再持喪杖即孝子之位。為妻服喪,如果父親還健在,那就要在禮數上打點折扣,不能手持喪杖,也不能對來賓行稽顆之拜;如果是父親去世而母親健在,那就可以手持喪杖,但仍不得對賓客稽顆。除非賓客有較多物品贈送,為表示拜謝,才可為之稽顆。離開諸侯而到大夫之家為臣,或者離開大夫而到諸侯那裡為臣,在舊主人去世時,都不再懷念舊情而為之服喪。

喪冠的武與纓通用一條麻繩來做,憑這一點就可以看出它和吉冠的不同。三年之喪,小祥以後改戴練冠,此練冠的武與纓也是通用一條麻布來做,但冠樑上的皺褶要折向右邊來縫;小功以下才向左縫。紹麻親屬的喪冠,是用漂白後的麻布做冠纓。大功以上的親屬,在小斂以後到成服之前,其腰續的多餘部分是蓬鬆下垂的。朝服用的布,含有經線十五升;去掉十五升的一半,就是紹麻喪服所用的布;把這種布再加上灰,經過捶洗,就成了做錫衰所用之布。

諸侯互相贈送斂葬的衣物,可以用隨行的副車和禮服。自己所乘之車和天子所賜之衣,。不可用來贈給死者。遣車的多少要根據包奠的數量來決定。遣車用稀布作篷頂,四面也有東西遮擋。遣車隨棺入葬時,放在外棺的四角。當時有的人家在遣車上載著穀物,有子批評說:“這不合禮制。喪事祭奠所用的供品,不過肉干肉醬而已。”吉祭的時候,自稱“孝子”或“孝孫”;喪事中的訃告和祭文,自稱“哀子”或“哀孫”。

孝子穿的喪服、乘的喪車,不分貴賤,都是一樣的。太白冠和細布冠,都是沒有纓飾的。有冠圈的玄冠和大祥以後所戴的編冠才有纓飾。大夫戴著締冕去參加國君的祭祀,而家祭卻戴爵棄。士戴著爵棄去參加國君的祭祀,而家祭卻戴玄冠。結婚的那天,士是戴著爵棄去迎新娘的,由此看來,士的家祭時戴爵棄也是可以的吧。

搗粵的臼用柏木製成下柞用桐木製成。撈牲體的大木勺用桑木製成,長三尺,有的說長五尺。撈牲體的木叉也用桑木製成,叉‘柄與叉尖都要削得小一點。襲屍用的綽帶,諸侯、大夫是五種色彩具備,士則只有紅、綠二色。隨葬用的酸,是用稻米釀製的醛。盛放醬類的瓮,盛放酒漿的罈子,盛放穀物的竹簍,盛放各種容器的木架,以上這些隨葬物品,統統填到棺飾與外榔之間的孔隙中,然後把棺梆的蓋板放入擴中,至於臨時作神主用的重,虞祭以後就埋掉了。

凡是婦人的喪禮,其辦事規格都隨照其夫之爵位。小斂、大斂和啟殯這三件事,每件事做完以後主人都要遍拜賓客。朝夕哭時,要把遮擋靈樞的帷幕撩起來,哭過以後再放下。如果靈樞已下葬,則帷幕也就不用了。國君如果在靈樞已載到車上之後來弔問,這時主人要退居賓位朝東拜謝,再到門內右邊向北哭踴,然後先出門外等待拜送國君。送走國君以後再舉行祖奠。子羔死的時候,其小斂用的衣服有五套:一套是在裝有絲綿的上衣下裳之外罩上一件鑲有絳色下緣的稅衣,一套是布衣素裳,一套是皮棄服,一套是爵棄服,一套是玄冕服。曾子說:“不該用那鑲有絳色的下緣,因為那是婦人之服。”

奉國君之命出使他國而死,如果是死於公館就招魂,死於私館就不招魂。所謂公館,就是他國國君的賓館或國君指定的下榻處。所謂私館,就是卿大夫以下的私宅。從始死之日到成殯之日,為國君要七踴,為大夫要五踴,為士要三踴。每一次踴,都是男子先踴,接著是婦人踴,最後是賓客踴。國君小斂用的衣服有九套:一套衰衣貼身穿,下面依次是一套玄端,一套朝服,一套皮棄服,一套縹裳,兩套爵棄服,一套玄冕服,一套褒衣;穿好以後,用朱綠兩色的帶子系腰,外面再加上一條大帶。小斂時主人要頭戴環紐,在這一點上,國君、大夫和士都是一樣的。國君光臨臣下的大斂,儘管大斂已經開始也不算數,而要等到國君升堂之後,商祝才鋪設斂席,從頭開始大斂,這樣做才顯得光彩。魯國人贈送死者入擴的帛,三塊是玄色,二塊是絳色,每塊寬一尺,長二尺二寸,這距禮的要求太遠了。

某國諸侯去世,他國諸侯派來弔喪的使者就在主國大門以西就位,面朝東。使者的隨員站在使者的東南,面朝北,以西邊為上位。使者及其隨員都要站在大門以西,不可擋住大門。門內,嗣君站在東階下,面朝西。輔導嗣君行禮的人接受嗣君的委託,出來對使者說:“嗣君某讓我來請教有何公幹。”使者答道:“敝國國君特派我來表示他對此不幸事件的哀悼。”輔導嗣君行禮的人聽過後進去報告,然後又走出來相請,說:“嗣子某某已在裡邊恭候。”吊者入門,主人從昨階升堂,面向西;吊者從西昨升堂,面向東,表達來意說:“敝國國君聽到貴國國君去世的噩耗,非常悲痛,特派我來表示他對此不幸的哀悼。”嗣子磕頭拜謝。於是吊者從西階下堂,出門,返回原位。

隨員之一執璧向相者說明來意:“敝國國君特派我來饋獻含玉。”相者進去察告嗣君,然後出來相請,說:“嗣子某某已在裡邊恭候。”此隨員即進門,從西階升堂轉達來意。嗣子聽了以後磕頭拜謝。此隨員跪下,把所執璧放在靈樞東南的葦席上。如果是下葬以後才行此禮,靈樞東南鋪的葦席就換成了蒲蓆。、然後從西階走下來,出門,返回原位。諸侯的宰則身穿吉服朝服,腳穿麻繩編的喪屢,從西階升堂,面向西,跪下拿起所贈之璧,再從西階下堂往東走,藏之於宮內。

褪者出列向相者致意說:“敝國國君特派我來致褪。”相者入內察告嗣子,然後出來相請,說:“嗣子某某已在裡邊恭候。”褪者拿起冕服,左手執領,右手執腰,入門,從西階升堂,說明來意:“敝國國君特派我來致褪。”嗣子聽了以後就磕頭拜謝。於是褪者將冕服在殯東的蓆子上放好,然後下堂,走到門內屋檐正下方,從賈人手裡接過爵棄服,又上堂說明來意,嗣子接著磕頭拜謝,這一切的作法和第一次褪冕服的作法一樣。然後褪者一次又一次地從賈人手中接過褪衣:在院子當中接過皮棄服,在西階接過朝服,在堂上接過玄端。對於每一套褪服,褪者的上堂致詞和嗣子的磕頭拜謝都和第一次一樣。五套隧服贈畢,褪者從西階下堂,出門,返回原位。宰夫五人,每人從蓆子上拿起褪服一套,下堂往東走,存放起來。下堂要從西階下,所以宰夫取衣時也面向西。

上介負責致帽,他手執玉圭向相者說明來意:“敝國國君特派我來致帽。”相者入內察告,然後又出來傳達主人的交待說:“嗣子某某已在裡邊恭候。”上介命其助手將四匹黃馬和一輛副車陳設在院子中間,車轅朝北。上介手執玉圭登堂說明來意,陳設車馬的人牽著馬站在副車西面。嗣子磕頭拜謝。上介跪下,把圭放在靈樞東南角的席上。主國的宰跪下將圭取走存放。通例:凡說明來意時,要向著靈樞說明來意。嗣子聽到後都要磕頭拜謝。凡贈送東西都要面向西跪下,把東西輕放在蓆子上。來賓贈送的圭和璧,由主國的宰從席上取走;來賓贈送的衣服,由宰夫從席上取走。宰和宰夫,都是由西階升堂,面向西跪下取走東西,然後從西階下堂。

帽者出門,返回門外的原位。公事到此完畢,下面是使者私人之禮。使者向相者表示欲入內哭臨致哀,說:“敝國國君因為有宗廟之事纏身,不能事自前來幫忙,特派一個像我這樣的老臣前來聽候差遣。”相者察告嗣子以後,出來傳話說:“嗣子某某已經在裡邊恭候了。”於是使者入門,站在門內右側,其隨員也都跟著,立在他的左邊,以東邊為上位。宗人迎進這些客人以後,升堂,請示嗣君如何招待,得到指示以後,下堂對這些客人說:“嗣子某某不敢當您的如此盛情,請您返回門西的客位。”客人回答說:“敝國國君派我等前來幫忙,我們怎敢自同於賓客,這是使不得的。”宗人在察報之後再次轉達嗣君的指示說:“嗣子某某絕不敢當您的如此盛情,還是請您返回門西的客位吧。”客人也再次回答說:“敝國國君派我等前來幫忙,我們怎敢自同於賓客呢,這是使不得的。”宗人在察報之後又第三次轉達嗣君的指示說:“嗣子某某絕不敢當您的如此盛情,還是請您返回門西的客位吧。”客人回答說:“敝國國君派我前來聽候差遣,不敢自比於賓客,所以堅決辭謝。堅決辭謝既然不獲允許,只好從命。”於是客人立到門內西側,眾隨員立於其左,以東邊為上位。嗣子從東階下堂,向客人拜謝。然後嗣子從東階升堂,客人從西階升堂,在哭的同時,嗣子與客人輪流跺腳三節。客人出門時,嗣子要送出門外,磕頭拜謝。如果一個國家的國君死了,而這個國家的臣子又有親人去世,作臣子的是不敢接受他國賓客的弔唁的。

外宗在西房中就位,面向南。由小臣在昨階上鋪好斂席,然後由商祝依次鋪上絞、紛、裊、衣,然後喪祝開始在盤子上洗手,抬起屍體,挪放到鋪好的大斂衣服上。大斂結束,總管向世子報告,世子就抱著屍體痛哭,跳起跺腳。夫人在屍體西邊,面向東面而坐,抱著屍體痛哭,起身跳起跺腳。

士的喪禮有三點和天子的喪禮相同:一是在遷移靈樞子祖廟的當夜要徹夜點燃火炬照明,二是出葬時樞車用人來拉而不用馬,三是出葬途中任何人都要給樞車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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