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公·九年
一、九年,春,齊人殺無知。
無知之挈,失嫌也。稱人以殺大夫,殺有罪也。
二、公及齊大夫盟於暨。
公不及大夫。大夫不名,無君也。盟,納子糾也。不日,其盟渝也。當齊無君,制在公矣。當可納而不納,故惡內也。
三、夏,公伐齊,納糾。齊小白入於齊。
當可納而不納。齊變而後伐。故乾時之戰,不諱敗,惡內也。大夫出奔反,以好曰歸,以惡曰入。齊公孫無知弒襄公,公子糾、公子小白不能存,出亡。齊人殺無知,而迎公子糾於魯。公子小白不讓公子糾先入,又殺之於魯,故曰齊小白入於齊,惡之也。
四、秋,七月,丁酉,葬齊襄公。
五、八月,庚申,及齊師戰於乾時,我師敗績。
六、九月,齊人取子糾殺之。
外不言取,言取,病內也。取,易辭也。猶曰取其子糾而殺之云爾。十室之邑可以逃難,百室之邑可以隱死,以千乘之魯,不能存子糾,以公為病矣。
七、冬,浚洙。
浚洙者,深洙也,著力不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