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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

岳州刺史李俊,舉進士,連不中第。貞元二年,有故人國子祭酒包佶者,通於主司,援成之。榜前一日,當以名聞執政,初五更,俊將侯佶,里門未開,立馬門側。旁有賣糕者,其氣爞爞。有一吏,若外郡之郵檄者,小囊氈帽,坐於其側,頗有欲糕之色。俊為買而食之。客甚喜,啖數片。俄而里門開,眾竟出。客獨附俊馬曰:"原請間。"俊下聽之。曰:"某乃冥之吏,送進士名者。君非其徒那?"俊曰:"然。"曰:"送堂之榜在此,可自尋之。"因出視,俊無名。垂泣曰:"苦心筆硯,二十餘年,偕計者亦十年。今復無名,豈終無成乎?"曰:"君之成名,在十年之外,祿位甚盛。今欲求之,亦非難,但於本祿耗半,且多屯剝,才獲一郡,如何?"俊曰:"所求者名,名得足矣。"客曰:"能行少賂於冥吏,即於此取其同姓者易其名,可乎?"俊問:"幾何可?"曰:"陰錢三萬貫。某感恩而以誠告,其錢非某敢取,將遺牘吏。來日午時送可也。"復授筆,使俊自注,從上有故太子少師李夷簡名,俊欲揩之。客遽曰:"不可,此人祿重,未易動也。"又其下有李溫名,客曰:"可矣。"乃揩去"溫"字,注"俊"字。客遽卷而行,曰:"無違約。"既而俊詣佶。佶未冠,聞俊來,怒出曰:"吾與主司分深,一言狀頭可致。公何躁甚,頻見問?吾其輕語者耶?"俊再拜對曰:"俊懇於名者,若恩決此一朝,今當呈榜之晨,冒責奉謁。"佶唯唯,色猶不平。

俊愈憂之,乃變服,伺佶出隨之。經皇城東北隅,逢春官懷其榜,將赴中書。佶揖問曰:“前言遂否?”

春官曰:“誠知獲罪,負荊不足以謝。然迫於大權,難副高命。”

佶自以交分之深,意謂無阻,聞之怒曰:“季布所以名重天下者,能立然諾。今君移妄於某,蓋以某官閒也!平生交契,今日絕矣!”

不揖而行。春官遽追之曰:“迫於豪權,留之不得。竊恃深顧,外於形骸,見責如此,寧得罪於權右耳。請同尋榜,揩名填之。”

祭酒開榜,見李公夷簡欲揩,春官急曰:“此人宰相處分,不可去!"指其下李溫曰:"可矣。"遂揩去“溫”字,注“勘字。及榜出,俊名果在已前所指處。其日午時,隨眾參謝,不及赴糕客之約。迫暮將歸,道逢糕客,泣示之背曰:“為君所誤,得杖矣!牘吏將舉勘,某更他祈共止之。”

某背實有重杖者。俊驚謝之,且曰:“當如何?”

客曰:“來日午時,送五萬緡,亦可無迫勘之厄。”

俊曰:“諾。”

及到時焚之,遂不復見。

然俊筮仕之後,追勘貶降,不絕於道,才得岳州刺史,未幾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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