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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末·敘論四

治道之極致,上稽尚書,折以孔子之言,而蔑以尚矣。其樞,則君心之敬肆也;其戒,則怠荒刻覈,不及者倦,過者欲速也;其大用,用賢而興教也;其施及於民,仁愛而錫以極也。以治唐、虞,以治三代,以治秦、漢而下,迄至於今,無不可以此理推而行也;以理銓選,以均賦役,以詰戎兵,以飭刑罰,以定典式,無不待此以得其宜也。至於設為規畫,措之科條,尚書不言,孔子不言,豈遺其實而弗求詳哉?以古之制,治古之天下,而未可概之今日者,君子不以立事;以今之宜,治今之天下,而非可必之後日者,君子不以垂法。故封建、井田、朝會、征伐、建官、頒祿之制,尚書不言,孔子不言。豈德不如舜、禹、孔子者,而敢以記誦所得者斷萬世之大經乎?

夏書之有禹貢,實也,而系之以禹,則夏後一代之法,固不行於商、周;周書之有周官,實也,而系之以周,則成周一代之規,初不上因於商、夏。孔子曰:“足足兵食,民信之矣。”何以足,何以信,豈靳言哉?言所以足,而即啟不足之階;言所以信,而且致不信之咎也。

孟子之言異是,何也?戰國者,古今一大變革之會也。侯王分土,各自為政,而皆以放恣漁獵之情,聽耕戰刑名殃民之說,與尚書、孔子之言,背道而馳。勿暇論其存主之敬怠仁暴,而所行者,一令出而生民即趨入於死亡。三王之遺澤,存十一於千百,而可以稍蘇,則抑不能預謀漢、唐已後之天下,勢異局遷,而通變以使民不倦者奚若。蓋救焚拯溺,一時之所迫,於是有“徒善不足為政”之說,而未成乎郡縣之天下,猶有可遵先王之理勢,所繇與尚書、孔子之言異也。要非以參萬世而鹹可率繇也。

編中所論,推本得失之原,勉自竭以求合於聖治之本;而就事論法,因其時而酌其宜,即一代而各有弛張,均一事而互有伸詘,寧為無定之言,不敢執一以賊道。有自相蹠盭者矣,無強天下以必從其獨見者也。若井田、封建、鄉舉、里選、寓兵於農、舍笞杖而行肉刑諸法,先儒有欲必行之者矣。襲周官之名跡,而適以成乎狄道者,宇文氏也;據禹貢以導河,而適以益其潰決者,李仲昌也。盡破天下之成規,駭萬物而從其記誦之所得,浸使為之,吾惡知其所終哉!

旨深哉!司馬氏之名是編也。曰“資治”者,非知治知亂而已也,所以為力行求治之資也。覽往代之治而快然,覽往代之亂而愀然,知其有以致治而治,則稱說其美;知其有以召亂而亂,則詬厲其惡;言已終,卷已掩,好惡之情已竭,穨然若忘,臨事而仍用其故心,聞見雖多,辨證雖詳,亦程子所謂“玩物喪志”也。

夫治之所資,法之所著也。善於彼者,未必其善於此也。君以柔嘉為則,而漢元帝失制以釀亂;臣以戇直為忠,而劉棲楚碎首以藏奸。攘夷復中原,大義也,而梁武以敗;含怒殺將帥,危道也,而周主以興。無不可為治之資者,無不可為亂之媒。然則治之所資者,一心而已矣。以心馭政,則凡政皆可以宜民,莫匪治之資;而善取資者,變通以成乎可久。設身於古之時勢,為己之所躬逢;研慮於古之謀為,為己之所身任。取古人宗社之安危,代為之憂患,而己之去危以即安者在矣;取古昔民情之利病,代為之斟酌,而今之興利以除害者在矣。得可資,失亦可資也;同可資,異亦可資也。故治之所資,惟在一心,而史特其鑒也。

“鑒”者,能別人之妍媸,而整衣冠、尊瞻視者,可就正焉。顧衣冠之整,瞻視之尊,鑒豈能為功於我哉!故論鑒者,於其得也,而必推其所以得;於其失也,而必推其所以失。其得也,必思易其跡而何以亦得;其失也,必思就其偏而何以救失;乃可為治之資,而不僅如鑒之徒縣於室、無與炤之者也。

其曰“通”者,何也?君道在焉,國是在焉,民情在焉,邊防在焉,臣誼在焉,臣節在焉,士之行己以無辱者在焉,學之守正而不陂者在焉。雖扼窮獨處,而可以自淑,可以誨人,可以知道而樂,故曰“通”也。

引而伸之,是以有論;浚而求之,是以有論;博而證之,是以有論;協而一之,是以有論;心得而可以資人之通,是以有論。道無方,以位物於有方;道無體,以成事之有體。鑒之者明,通之也廣,資之也深,人自取之,而治身治世、肆應而不窮。抑豈曰此所論者立一成之侀,而終古不易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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