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二·陳翠合齊燕
陳翠合齊、燕,將令燕王之弟為質於齊,燕王許諾。太后聞之大怒曰:“陳公不能為人之國,亦則已矣,焉有離人子母者,老婦欲得志焉。”
陳翠欲見太后,王曰:“太后方怒子,子其待之。”陳翠曰:“無害也。”遂入見太后曰:“何臞者也?”太后曰:“賴得先王雁鶩之餘食,不宜臞。臞者,憂公子之且為質於齊也。”
陳翠曰:“人主之愛子也,不如布衣之甚也。非徒不愛子也,又不愛丈夫子獨甚。”太后曰:“何也?”對曰:“太后嫁女諸侯,奉以千金,齎地③百里,以為人之終也。今王願封公子,百官持職,群臣效忠,曰:‘公子無功,不當封。’今王之以公子為質也,且以為公子功而封之也。太后弗聽,臣是以知人主之不愛丈夫子獨甚也。且太后與王幸而在,故公子貴;太后千秋之後,王棄國家,而太子即位,公子賤於布衣。故非及太后與王封公子,則公子終身不封矣。”
太后曰:“老婦不知長者之計。”乃命公子束車製衣為行具。
譯文
陳翠想聯合齊國、燕國,準備讓燕王的弟弟到齊國去做人質,燕王答應了。燕太后聽說後大怒說:“陳翠不能幫人治國,那么也就罷了,哪有分離別人母子的呢?老婦一定要報復他。”
陳翠想要拜見太后,燕王說:“太后正生您的氣,您還是等一等吧。”
陳翠說;“沒關係。”
於是入宮拜見太后說,“太后怎么瘦了?”
太后說;“仰仗先王吃剩的雁鴨,本來不應該瘦,只是憂慮公子將要到齊國做人質才如此。”
陳翠說:“人主愛自己的子女,不如平民百姓愛得厲害。不但不愛自己的子女,而且又特別不愛男孩子。”
太后問:“為什麼這么說?”
陳翠回答說:“太后耙女兒嫁給諸侯時,送給她千金,又給她百里土地,認為這是人的終生大事。如今大王願意封賞公子,然而百官堅守職分,群臣效患,都說:‘公子沒有功勞不應該封賞。’如今大王讓公子去做人質,正是準備讓公子立功封賞他。太后不聽,臣下以此知道人主特別不愛自己的男孩子。況且如今太后翻大王幸虧在世,廚戮公子才能地位顯貴;一旦太后千秋之後,大王撇下國家,太子即位,公子將會比平民還卑賤,所以不趁太后和大王在-的時候封賞公子,那么公予將終生不能受封。”
太后說:“老婦不知道先生有這樣的打算。”於是太后讓人給公子準備車輛製做衣服,準備出發的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