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一世人材
一世人材,自可給一世之用。苟有以致之,無問其取士之門如何也。今之議者,多以科舉經義、詩賦為言,以為詩賦浮華無根柢,不能致實學,故其說常右經而左賦。是不然。成周之時,下及列國,皆官人以世,周之劉、單、召、甘,晉之韓、趙、荀、魏,齊之高、國、陳、鮑,衛之孫、寧、孔、石,宋之華、向、皇、樂,鄭之罕、駟、國、游,魯之季、孟、藏、展,楚之斗、蒍、申、屈,皆世不乏賢,與國終畢。漢以經術及察舉,魏、晉以州鄉中正,東晉、宋、齊以門第,唐及本朝以進士,而參之以任子,皆足以盡一時之才。則所謂科目,特藉以為梯階耳!經義、詩賦,不問可也。
譯文
一世人才,自然可以滿足一世之用。只要能夠網羅人才,不必計較取士的途徑、方法如何。當今以經義、詩賦取士,有人認為詩賦浮華無根底,不能選拔具有真才實學的士人,因而住往推崇經義而貶低詩賦,其實,這種看法是不正確的。從西周初年直至戰國時代,官員都是世卿世祿制,也即世襲制。周朝的劉、單、召、甘,晉國的韓、趙、荀、魏,齊國的高,國、陳、鮑,衛國的孫、寧、孔、石,宋國的華、向、皇、樂,鄭國的罕、駟、國、游,魯國的季、孟、藏、展,楚國的斗、蒍、申、屈等著名家族,都是世代不乏賢才,直至其國覆亡。漢代以經術及察舉,魏、晉時代以九品中正制,東晉、南朝以門第,唐朝及本朝以進士取士,而參用任子之法(即因父兄的功績,得保舉授予官職),這些方法都足以取盡一世之才。由此可見,所謂的取士科目,不過是被用來作為階梯而已!至於是以經義為主,還是詩賦為主取士,完全可以不必過問。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