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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老人推恩

唐世赦宥,推恩於老人絕優。開元二十三年,耕籍田。侍老百歲以上,版授上州刺史;九十以上,中州刺史;八十以上,上州司馬。二十七年,赦。百歲以上,下州則史,婦人郡君;九十以上,上州司馬,婦人縣君;八十以上,縣令,婦人鄉君。天寶七載,京城七十以上,本縣令;六十以上,縣丞;天下侍老除官與開元等。國朝之制,百歲者始得初品官封,比唐不侔矣。淳熙三年,以太上皇帝慶壽之故,推恩稍優,遂有增年詭籍以冒榮命者。使如唐日,將如何哉?

譯文

唐代赦免罪人寬餚過失,對老人施及的恩惠非常優厚。開元二十三年,皇帝親行籍田禮。侍奉老人百歲以上的,封給上州刺史的頭銜;九十歲以上的,封中州刺史;八十以上的,封上州司馬。開元二十七年,赦免天下。百歲以上的老人,封下州史,百歲以上的婦女,封為郡君;九十歲以上的老人,封上州司馬,婦女封為縣君;八十歲以土的,封縣令,婦女封鄉君。唐天寶七年,京城裡七十以上的老人,依照縣令的待遇;六十以上的,按縣丞對待;京城外全國侍奉老人安排官銜跟開元年間一樣。我們朝的制度,百歲的人才能得到初品官的封銜,跟唐代就不相等了,淳熙三年,因為太上皇帝慶壽的緣故,施加恩惠稍為優厚,於是有虛加歲數謊報籍貫來冒領光榮任命的人。如果象唐代那樣,將會怎么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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