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韜·分兵
武王問太公曰:“王者帥師,三軍分數處,將欲期會合戰,約誓賞罰,為之奈何?”
太公曰;“凡用兵之法,三軍之眾,必有分合之變。其大將先定戰地、戰日,然後移檄書與諸將吏,期攻城圍邑;各會其所;明告戰日,漏刻有時。大將設營而陳,立表轅門,清道而待。諸將吏至者,校其先後,先期至者賞,後期至者斬。如此則遠近奔集,三軍俱至,並力合戰。”
譯文
武王問太公說:“君王率兵出征,三軍分駐數處,主將要按期集結軍隊同敵人交戰,並號令全軍官兵,明定賞罰制度,應該怎么辦?”
太公答道:“一般用兵的方法,由於三軍人數眾多,必然有兵力分散和集中等作戰部署上的變化。主將要首先確定作戰的地點和日期,然後將戰鬥文書下達給諸部將官,明確規定要攻打和包圍的城邑、各軍集結的地點,明確規定作戰的日期及各部隊到達的時間。然後,主將提前到達集結地點設定營壘,布列陣勢,在營門豎立標竿以觀測日影,計算時間。禁止行人通行,等待將吏報到。各部將吏到達時,要核實其到達的先後次序,先期到達的給予獎勵,過期到達的殺頭示眾。這樣,不論遠近,都會按期趕至集結地域。三軍全部到達後,就能集中力量與敵交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