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卷四十五
高汝礪 張行信
高汝礪,字岩夫,應州金城人。登大定十九年進士第,蒞官有能聲。明昌五年九月,章宗詔宰執,舉奏中外可為刺史者,上親閱闕點注,蓋取兩員同舉者升用之。於是,汝礪自同知絳陽軍節度事起為石州刺史。承安元年七月,入為左司郎中。一日奏事紫宸殿,時侍臣皆迴避,上所御涼扇忽墮案下,汝礪以非職不敢取以進。奏事畢,上謂宰臣曰:“高汝礪不進扇,可謂知體矣。”
未幾,擢為左諫議大夫。以賦調軍須,郡縣有司或不得人,追胥走卒利其事急,規取貨賂,深為民害,建言:“自今若因兵調發,有犯者乞權依‘推排受財法’治之,庶使小人有所畏懼。”二年六月,定製,因軍前差發受財者,一貫以下徒二年,以上徒三年,十貫處死,從汝礪之言也。時遇奏事,台臣亦令迴避,汝礪乃上言:“國家置諫臣以備侍從,蓋欲周知時政以參得失,非徒使排行就列而已。故唐制,凡中書、門下及三品以上入閣,必遣諫官隨之,俾預聞政事,冀其有所開說。今省台以下,遇朝奏事則一切迴避,與諸侍衛之臣旅進旅退。殿廷論事初莫得聞,及其已行,又不詳其始末,遂事而諫,斯亦難矣。顧諫職為何如哉?若曰非材,擇人可也,豈可置之言責而疏遠若此。乞自今以往,有司奏事諫官得以預聞,庶望少補。且修注之職,掌記言動,俱當一體。”上從之。
又言:“年前十月嘗舉行推排之法,尋以逾時而止,誠知聖上愛民之深也。切聞周制,以歲時定民之眾寡,辨物之多少,入其數於小司徒,以施政教,以行徵令,三年則天下大比,按為定法。伏自大定四年通檢前後,迄今三十餘年,其間雖兩經推排,其浮財物力,惟憑一時小民之語以為增減,有司惟務速定,不復推究其實。由是豪強有力者符同而倖免,貧弱寡援者抑屈而無訴。況近年以來,邊方屢有調發,貧戶益多。如止循例推排,緣去歲條理已行,人所通知,恐新強之家預為請囑狡獪之人,冀望至時同辭推唱。或虛作貧之,故以產業低價質典,及將財物徙置他所,權止營運。如此奸弊百端,欲望物力均一,難矣。欲革斯弊,莫若據實通檢,預令有司照勘大定四年條理,嚴立罪賞,截日立限,關防禁約。其間有可以輕重者斟酌行之,去煩碎而就簡易,戒搔擾而事鎮靜,使富者不得以苟避,困者有望於少息,則賦稅易辦,人免不均之患矣。”詔尚書省俟邊事息行之。
是歲十月,上諭尚書省,遣官詣各路通檢民力,命戶部尚書賈執剛與汝礪先推排在都兩警巡院,令諸路所差官視以為法焉。尋為同知大興府事。四年十二月,為陝西東路轉運使。泰和元年七月,改西京路轉運使。二年正月,為北京臨潢府路按察使。四年二月,遷河北西路轉運使。十一月,進中都路都轉運使。
六年六月,拜戶部尚書。時鈔法不能流轉,汝礪隨事上言,多所更定,民甚便之,語在《食貨志》。上嘉其議,敕尚書省曰:“內外百官所司不同,比應詔言事者不啻千數,俱不達各司利害,汗漫陳說,莫能詳盡。近惟戶部尚書高汝礪,論本部數事,並切事情,皆已行之。其諭內外百司各究利害舉明,若可舉而不即申聞,以致上司舉行者,量制其罰。”
貞祐二年六月,宣宗南遷,次邯鄲,拜汝礪為參知政事。次湯陰,上聞汴京谷價騰踴,慮扈從人至則愈貴,問宰臣何以處之。皆請命留守司約束,汝礪獨曰:“物價低昂,朝夕或異,然糴多糶少則貴。蓋諸路之人輻湊河南,糴者既多,安得不貴?若禁止之,有物之家皆將閉而不出,商旅轉販亦不復入城,則糴者益急而貴益甚矣。事有難易,不可不知,今少而難得者谷也,多而易致者鈔也,自當先其所難,後其所易, 多方開誘,務使出粟更鈔,則谷價自平矣。”上從之。
三年五月,朝廷議徙河北軍戶家屬於河南,留其軍守衛郡縣,汝礪言:“此事果行,但便於豪強家耳,貧戶豈能徙?且安土重遷,人之情也。今使盡赴河南,彼一旦去其田園,扶攜老幼,驅馳道路,流離失所,豈不可憐。且所過百姓見軍戶盡遷,必將驚疑,謂國家分別彼此,其心安得不搖。況軍人已去其家,而令護衛他人,以情度之,其不肯盡心必矣。民至愚而神者也,雖告以衛護之意,亦將不信,徒令交亂,俱不得安,此其利害所系至重。乞先令諸道元帥府、宣撫司、總管府熟論可否,如無可疑,然後施行。”不報。
軍戶既遷,將括地分授之,未有定論,上敕尚書省曰:“北兵將及河南,由是盡起諸路軍戶,共圖保守。今既至矣,糧食所當必與,然未有以處之。可分遣官聚耆老問之,其將益賦,或與之田,二者孰便。”又以諭汝礪。既而所遣官言:“農民並稱,比年以來,租賦已重,若更益之,力實不足,不敢復佃官田,願以給軍。”於是汝礪奏:“遷徙軍戶,一時之事也。民佃官田,久遠之計也。河南民地、官田,計數相半。又多全佃官田之家,墳塋、莊井俱在其中。率皆貧民,一旦奪之,何以自活?夫小民易動難安,一時避賦,遂有此言。及其與人,即前日之主,今還為客,能勿悔乎?悔則忿心生矣。如山東撥地時,腴田沃壤盡入勢家,瘠惡者乃付貧戶。無益於軍,而民則有損,至於互相憎疾,今猶未已,前事不遠,足為明戒。惟當倍益官租,以給軍糧之半,復以系官荒田、牧馬草地量數付之,令其自耕,則百姓免失業之艱,而官司不必為厲民之事矣。且河南之田最宜麥,今雨澤沾足,正播種之時,誠恐民疑以誤歲計,宜早決之。”上從其請。
尋遷尚書右丞。時上以軍戶地當撥付,使得及時耕墾,而汝礪復上奏曰:“在官荒田及牧馬地,民多私耕者。今正藝麥之時,彼知將以與人,必皆棄去。軍戶雖得,亦已逾時,徒成曠廢。若候畢功而後撥,量收所得,以補軍儲,則公私俱便。乞盡九月然後遣官。”十月,汝礪言:“今河北軍戶徙河南者幾百萬口,人日給米一升,歲率三百六十萬石,半給其直猶支粟三百萬石。河南租地計二十四萬頃,歲征粟才一百五十六萬有奇,更乞於經費之外倍征以給,仍以系官閒田及牧馬地可耕者畀之。”奏可。乃遣右司諫馮開等分詣諸郡就給之,人三十畝,以汝礪總之。既而括地官還,皆曰:“頃畝之數甚少,且瘠惡不可耕。計其可耕者均以與之,人得無幾,又僻遠處不免徙就之,軍人皆以為不便。”汝礪遂言於上,詔有司罷之,但給軍糧之半,而半折以實直焉。
四年正月,拜尚書左丞,連上表乞致仕,皆優詔不許。會朝廷議發兵河北,護民芟麥,而民間流言謂官將盡取之。上聞,以問宰職曰:“為之奈何?”高琪等奏:“若令樞密院遣兵居其衝要,鎮遏土寇,仍許收逃戶之田,則軍民兩便。或有警急,軍士亦必盡心。”汝礪曰:“甚非計也。蓋河朔之民所恃以食者,惟此麥耳。今已有流言,而復以兵往,是益使之疑懼也。不若聽其自便,令宣撫司禁戢無賴,不致侵擾足矣。逃戶田令有司收之,以充軍儲可也。”乃詔遣戶部員外郎裴滿蒲剌都閱視田數,及訪民願發兵以否,還奏:“臣西由懷、孟,東抵曹、單,麥苗苦亦無多,訊諸農民,往往自為義軍。臣即宣布朝廷欲發兵之意,皆感戴而不願也。”於是罷之。
汝礪以數乞致仕不從,乃上言曰:“立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今大兵既退,正完葺關隘、簡練兵士之時,須得通敏經綸之才預為籌畫,俾濟中興。伏見尚書左丞兼行樞密副使胥鼎,才擅眾長,身兼數器,乞召還朝省。”不從。時高琪欲從言事者歲閱民田征租,朝廷將從之。汝礪言:“臣聞治大國者若烹小鮮,最為政之善喻也。國朝自大定通檢後,十年一推物力,惟其貴簡靜而重勞民耳。今言者請如河北歲括實種之田,計數征斂,即是常時通檢,無乃駭人視聽,使之不安乎。且河南、河北事體不同。河北累經劫掠,戶口亡匿,田疇荒廢,差調難依元額,故為此權宜之法,蓋軍儲不加多,且地少而易見也。河南自車駕巡幸以來,百姓湊集,凡有閒田及逃戶所棄,耕墾殆遍,各承元戶輸租,其所征斂,皆準通推之額,雖軍馬益多,未嘗闕誤,詎宜一概動擾。若恐豪右蔽匿而逋征賦,則有司檢括亦豈盡實。但嚴立賞罰,許其自首,及聽人告捕,犯者以盜軍儲坐之,地付告者,自足使人知懼,而賦悉入官,何必為是紛紛也。抑又有大不可者三:如每歲檢括,則夏田春量,秋田夏量,中間雜種亦且隨時量之,一歲中略無休息,民將厭避,耕種失時,或止耕膏腴而棄其餘,則所收仍舊而所輸益少,一不可也。檢括之時,縣官不能家至戶到,里胥得以暗通貨賂,上下其手,虛為文具,轉失其真,二不可也。民田與軍田犬牙相錯,彼或陰結軍人以相冒亂,而朝廷止憑有司之籍,倘使臨時少於元額,則資儲闕誤必矣,三不可也。夫朝廷舉事,務在必行,既行而復中止焉,是豈善計哉。”議遂寢。
興定元年十月,上疏曰:“言者請姑與宋人議和以息邊民,切以為非計。宋人多詐無實,雖與文移往來,而邊備未敢遽撤。備既不撤,則議和與否蓋無以異。或復蔓以浮辭,禮例之外別有求索,言涉不遜,將若之何?或曰:‘大定間亦嘗先遣使,今何不可?’切謂時殊事異,難以例言。昔海陵師出無名,曲在於我,是以世宗即位,首遣高忠建等報諭宋主,罷淮甸所侵以修舊好。彼隨遣使來,書辭慢易,不復奉表稱臣,願還故疆,為兄弟國。雖其樞密院與我帥府時通書問,而侵軼未嘗已也。既而征西元帥合喜敗宋將吳璘、姚良輔於德順、原州,右丞相仆散忠義、右副元帥紇石烈志寧敗李世輔於宿州,斬首五萬,兵威大振。世宗謂宰臣曰:‘昔宋人,言遣使請和,乘吾無備遂攻宿州,今為我軍大敗,殺戮過當,故不敢復通問。朕哀南北生靈久困於兵,本欲息民,何較細故,其令帥府移書宋人,以議和好。’宋果遣使告和,以當時堂堂之勢,又無邊患,竟免其奉表稱臣之禮。今宋棄信背盟,侵我邊鄙,是曲在彼也。彼若請和,於理為順,豈當先發此議而自示弱耶?恐非徒無益,反招謗侮而已。”
十一月,汝礪言:“臣聞國以民為基,民以財為本,是以王者必先愛養基本。國家調發,河南為重,所徵稅租率常三倍於舊。今省部計歲收通寶不敷所支,乃於民間科斂桑皮故紙錢七千萬貫以補之。近以通寶稍滯,又加兩倍。河南人戶,農民居三之二,今稅租猶多未足,而此令復出,彼不糶所當輸租,則必減其食以應之。夫事有難易,勢有緩急。今急用而難得者,芻糧也,出於民力,其來有限,可緩圖。而易為者,鈔法也,行於國家,其變無窮。向者大鈔滯,更為小鈔,小鈔弊,改為寶券,寶券不行,易為通寶,從權制變,皆由於上,尚何以煩民為哉。彼悉力以奉軍儲已患不足,而又添征通寶,苟不能給,則有逃亡。民逃亡則農事廢,兵食何自而得?有司不究遠圖而貪近效,不固本原而較末節,誠恐軍儲、鈔法兩有所妨。臣非於鈔法不為意也,非於省部故相違也,但以鈔法稍滯物價稍增之害輕,民生不安軍儲不給之害重耳。惟陛下外度事勢,俯察臣言,特命有司減免,則群心和悅,而未足之租有所望矣。”
時朝廷以賈仝、苗道潤等相攻不和,將分畀州縣、別署名號以處之。汝礪上書曰:“甚非計也。蓋河北諸帥多本土義軍,一時權為隊長,亦有先嘗叛亡者,非若素宦於朝,知禮義、識名分之人也。貪暴不法,蓋無足怪。朝廷以時方多故,姑牢籠用之,庶使遣民少得安息。彼互相攻劫則勢浸弱,勢力既弱則朝廷易制。今若分地而與之,州縣官吏得輒署置,民戶稅賦得擅徵收,則地廣者日益強,狹者日益弱。久之,弱者皆並於強,強者之地不可復奪,是朝廷愈難制也。昔唐分河朔地授諸叛將,史臣謂其護養孽萌以成其禍,此可為今日大戒也。不若姑令行省羈縻和輯,多方牽制,使之不得逞。異時邊事稍息,氣力漸完,若輩又何足患哉。”議遂寢。
上嘗謂汝礪曰:“朕每見卿侍朝,恐不任其勞,許坐殿下,而卿終不從何哉?夫君臣相遇,貴在誠實,小謹區區,朕固不較也。”汝礪以君臣之分甚嚴,不敢奉命。
三年,河南頗豐稔,民間多積粟,汝礪乃奏曰:“國家之務,莫重於食,今所在屯兵益眾,而修築新城其費亦廣,若不及此豐年多方營辦,防秋之際或乏軍興。乞於河南州府驗其物價低昂,權宜立式,凡內外四品以下雜正班散官及承蔭人,免當暴使監官功酬,或僧道官師德號度牒、寺觀院額等,並聽買之。司縣官有能勸誘輸粟至三千石者,將來注授升本榜首,五千石以上遷官一階,萬石以上升職一等,並注見闕。庶幾人知勸慕,多所收穫。”上從之。
同提舉榷貨司王三錫建議榷油,高琪以用度方急,勸上行之。汝礪上言曰:“古無榷法,自漢以來始置鹽鐵酒榷均輸官,以佐經費。末流至有算舟車、稅間架,其征利之術固已盡矣,然亦未聞榷油也。蓋油者世所共用,利歸於公則害及於民,故古今皆置不論,亦厭苛細而重煩擾也。國家自軍興,河南一路歲入稅租不啻加倍,又有額徵諸錢、橫泛雜役,無非出於民者,而更議榷油,歲收銀數十萬兩。夫國以民為本,當此之際,民可以重困乎!若從三錫議,是以舉世通行之貨為榷貨,私家常用之物為禁物,自古不行之法為良法,切為聖朝不取也。若果行之,其害有五,臣請言之:河南州縣當立務九百餘所,設官千八百餘員,而胥隸工作之徒不與焉。費既不貲,而又創構屋宇,奪買作具,公私俱擾,殆不勝言。至於提點官司有升降決罰之法,其課一虧,必生抑配之弊,小民受病,益不能堪,其害一也。夫油之貴賤所在不齊,惟其商旅轉販有無相易,所以其價常平,人易得之。今既設官各有分地,輒相侵犯者有罪,是使貴處常貴而賤處常賤,其害二也。民家日用不能躬自沽之,而轉鬻者增取利息,則價不得不貴,而用不得不難,其害三也。鹽、鐵、酒、醋,公私所造不同,易於分別,惟油不然,莫可辨記。今私造者有刑,捕告者有賞,則無賴輩因之得以誣構良民枉陷於罪,其害四也。油戶所置屋宇、作具,用錢已多,有司按業推定物力,以給差賦。今奪其具、廢其業而差賦如前,何以自活,其害五也。惟罷之便。”上是之,然重違高琪意,乃詔集百官議於尚書省。戶部尚書高夔、工部侍郎粘割荊山、知開封府事溫迪罕二十等二十六人議同高琪,禮部尚書楊雲翼、翰林侍讀學士趙秉文、南京路轉運使趙瑄、吏部侍郎趙伯成、刑部郎中姬世英、右司諫郭著、提舉倉場使時戩皆以為不可。上曰:“古所不行者而今行之,是又生一事也,其罷之。”
十月,賜金鼎一,重幣三。四年三月,拜平章政事,俄而進拜尚書右丞相,監修國史,封壽國公。五年二月,上表乞致政,不許。九月,上諭汝礪曰:“昨日視朝,至午方罷。卿老矣,不任久立,奏事畢,用寶之際,可先退坐,恐以勞致疾,反妨議政也。”是月,復乞致仕,上諭之曰:“丞相之禮盡矣,然今廷臣誰如丞相者,而必欲求去乎,姑留輔朕可也。”十月,躐遷榮祿大夫,仍諭曰:“丞相數求去,朕以社稷事重,故堅留之。丞相老矣,而官猶未至二品,故特升兩階。”十二月,上復諭曰:“向朕以卿年老,視朝之日侍立為勞,令用寶時退坐廊下,而卿違之,復侍立終朝,豈有司不為設榻耶?卿其勉從朕意。”元光元年四月,汝礪跪奏事,上命起曰:“卿大臣也,所言皆社稷計。朕之責卿,惟在盡誠,何事小謹,自今勿復爾也。”
七月,上謂宰臣曰:“昔有言世宗太儉者,或曰不爾則安得廣畜積。章宗時用度甚多,而得不闕乏者,蓋先朝有以遺之也。”汝礪因進言曰:“儉乃帝王大德,陛下言及此,天下福也。”九月,上又謂宰臣曰:“有功者雖有微過亦當貸之,無功者豈可貸耶?然有功者人喜謗議。凡有以功過言於朕者,朕必深求其實,雖近侍為言不敢輕信,亦未嘗徇一己之愛憎也。”汝礪因對曰:“公生明,偏生暗。凡人多徇愛憎,不合公議。陛下聖明,故能如是耳。”
二年正月,復乞致政,上面諭曰:“今若從卿,始終之道俱盡,於卿甚安,在朕亦為美事。但時方多故,而朕復不德,正賴舊人輔佐,故未能遂卿高志耳。”汝礪固辭,竟不許,因謂曰:“朕每聞人有所毀譽,必求其實。”汝礪對曰:“昔齊威王封即墨大夫,烹阿大夫及左右之嘗毀譽者,由是群臣恐懼,莫敢飾非,齊國大治。陛下言及此,治安可期也。”二月,上以汝礪年高,免朝拜,侍立久則憩於殿下,仍敕有司設榻焉。三月,又乞致仕,復優詔不許。上謂群臣曰:“人有才堪任事,而處心不正者,終不足貴。”汝礪對曰:“其心不正而濟之以才,所謂虎而翼者也,雖古聖人亦未易知。”上以為然。他日復謂宰臣曰:“凡人處心善良而行事忠實,斯為難得。若言巧心偽,亦復何用。然善良者,人又多目為平常。”汝礪對曰:“人材少全,亦隨其所長取之耳。”上然之。五月,上問宰執以修完京城樓櫓事,汝礪奏:“所用皆大木,顧今難得,方令計置。”上曰:“朕宮中別殿有可用者即用之。”汝礪對以不宜毀,上曰:“所居之外,毀亦何害,不愈於勞民遠致乎!”
哀宗初即位,諫官言汝礪欺君固位,天下所共嫉,宜黜之以厲百官。哀宗曰:“昔惠帝言,我不如高帝,當守先帝法耳。汝礪乃先帝立以為相者,又可黜歟!”又有投匿名書云:“高某不退當殺之。”汝礪因是告老,優詔不許。正大元年三月,薨,年七十一,配享宣宗廟。
為人慎密廉潔,能結人主知,然規守格法,循嘿避事,故為相十餘年未嘗有譴訶。貪戀不去,當時士論頗以為譏雲。
張行信,字信甫,先名行忠,避莊獻太子諱改焉。行簡弟也。登大定二十八年進士第,累官銅山令。明昌元年,以廉擢授監察御史。泰和三年,同知山東西路轉運使,俄簽河東路按察司事。四年四月,召見於泰和殿,行信因言二事,一依舊移轉吏目以除民害,一徐、邳地下宜麥,稅粟許納麥以便民。上是其言,令尚書省議行之。崇慶二年,為左諫議大夫。時胡沙虎已除名為民,賂遺權貴,將復進用。舉朝無敢言者,行信乃上章曰:“胡沙虎殘忍凶悖,跋扈強梁,媚結近習,以圖稱譽。自其廢黜,士庶莫不忻悅。今若復用,惟恐為害更甚前日,況利害之機更有大於此者。”書再上,不報。及胡沙虎弒逆,人甚危之,行信坦然不顧也。
是歲九月,宣宗即位,改元貞祐。行信以皇嗣未立,無以系天下之望,上疏曰:“自古人君即位,必立太子以為儲副,必下詔以告中外。竊見皇長子每遇趨朝,用東宮儀衛,及至丹墀,還列諸王班。況已除侍臣,而今未定其禮,可謂名不正言不順矣。昔漢文帝元年,首立子啟為太子者,所以尊祖廟、重社稷也。願與大臣詳議,酌前代故事,早下明詔,以定其位,慎選宮僚,輔成德器,則天下幸甚。”上嘉納之。
胡沙虎誅,上封事言正刑賞,辭載《胡沙虎傳》。又言:“自兵興以來,將帥甚難其人,願陛下令重臣各舉所知,才果可用,即賜召見,褒顯獎諭,令其自效,必有奮命報國者。昔李牧為趙將,軍功爵賞皆得自專,出攻入守不從中覆,遂能北破大敵,西抑強秦。今命將若不以文法拘繩、中旨牽制,委任責成,使得盡其智慧型,則克復之功可望矣。”上善其言。時方擢任王守信、賈耐兒者為將,皆鄙俗不材、不曉兵律。行信懼其誤國,上疏曰:“《易》稱‘開國承家,小人勿用’。聖人所以垂戒後世者,其嚴如此。今大兵縱橫,人情洶懼,應敵興理,非賢智莫能。狂子庸流,猥蒙拔擢,參預機務,甚無謂也。”於是上皆罷之。權元帥右都監內族訛可率兵五千護糧通州,遇兵輒潰,行信上章曰:“御兵之道,無過賞罰,使其臨敵有所慕而樂於進,有所畏而不敢退,然後將士用命而功可成。若訛可敗衄,宜明正其罪,朝廷寬容,一切不問,臣恐御兵之道未盡也。”詔報曰:“卿意具悉,訛可等已下獄矣。”
時中都受兵,方遣使請和,握兵者畏縮不敢戰,曰:“恐壞和事。”行信上言:“和與戰二事本不相干,奉使者自專議和,將兵者惟當主戰,豈得以和事為辭。自崇慶來,皆以和誤,若我軍時肯進戰,稍挫其鋒,則和事成也久矣。頃北使既來,然猶破東京,略河東。今我使方行,將帥輒按兵不動,於和議卒無益也。事勢益急,芻糧益艱,和之成否蓋未可知,豈當閉門坐守以待弊哉。宜及士馬尚壯,擇猛將銳兵,防衛轉輸,往來拒戰,使之少沮,則附近蓄積皆可入京師,和議亦不日可成矣。”上心知其善而不能行。
二年三月,以朝廷括糧恐失民心,上書言:“近日朝廷令知大興府胥鼎便宜計畫軍食,鼎因奏許人納粟買官。既又遣參知政事奧屯忠孝括官民糧,戶存兩月,余悉令輸官,酬以爵級銀鈔。時有粟者或先具數於鼎,未及入官。忠孝復欲多得以明己功,凡鼎所籍者不除其數,民甚苦之。今米價踴貴,無所從糴,民糧止兩月又奪之,將不獨歸咎有司,亦怨朝廷不察也。大兵在邇,人方危懼,若復無聊,或生他變,則所得不償所損矣。”上深善其言,即命與近臣往審處焉。仍諭忠孝曰:“極知卿盡心於公,然國家本欲得糧,今既得矣,姑從人便可也。”四月,遷山東東路按察使,兼轉運使,仍權本路宣撫副使。將行,求入見,上御便殿見之。奏曰:“臣伏見奧屯忠孝飾詐不忠,臨事慘刻,與胡沙虎為黨。”歷數其罪,且曰:“無事時猶不容一相非才,況今多故,可使斯人與政乎?願即罷之。”上曰:“朕始即位,進退大臣自當以禮,卿語其親知,諷令求去可也。”行信以告右司郎中把胡魯白忠孝,忠孝不恤也。
三年二月,改安武軍節度使,兼冀州管內觀察使。始至,即上書言四事,其一曰:“楊安兒賊黨旦暮成擒,蓋不足慮。今日之急,惟在收人心而已。向者官軍討賦,不分善惡,一概誅夷,劫其資產,掠其婦女,重使居民疑畏,逃聚山林。今宜明敕有司,嚴為約束,毋令劫掠平民。如此則百姓無不安之心,奸人誑脅之計不行,其勢漸消矣。”其二曰:“自兵亂之後,郡縣官豪,多能糾集義徒,摧擊土寇,朝廷雖授以本處職任,未幾遣人代之。夫舊者人所素服,新者未必皆才,緩急之間,啟釁敗事。自今郡縣闕員,乞令尚書省選人擬注。其舊官,民便安者宜就加任使,如資級未及,令攝其職,待有功則正授。庶幾人盡其才,事易以立。”其三曰:“掌軍官敢進戰者十無一二,其或有之,即當責以立功,不宜更授他職。”其四曰:“山東軍儲皆鬻爵所獲,及或持敕牒求仕,選曹以等級有不當鬻者往往駁退。夫鬻所不當,有司罪也,彼何責焉。況海岱重地,群寇未平,田野無所收,倉廩無所積,一旦軍餉不給,復欲鬻爵,其誰信之?”朝廷多用其議。八月,召為吏部尚書。九月,改戶部尚書。十二月,轉禮部尚書,兼同修國史。
四年二月,為太子少保,兼前職。時尚書省奏:“遼東宣撫副使完顏海奴言,參議官王澮嘗言,本朝紹高辛,黃帝之後也。昔漢祖陶唐,唐祖老子,皆為立廟。我朝迄今百年,不為黃帝立廟,無乃愧於漢、唐乎!”又云:“本朝初興,旗幟尚赤,其為火德明矣。主德之祀,闕而不講,亦非禮經重祭祀之意。臣聞於澮者如此,乞朝廷議其事。”詔問有司,行信奏曰:“按《始祖實錄》止稱自高麗而來,未聞出於高辛。今所據欲立黃帝廟,黃帝高辛之祖,借曰紹之,當為木德,今乃言火德,亦何謂也?況國初太祖有訓,因完顏部多尚白,又取金之不變,乃以大金為國號,未嘗議及德運。近章宗朝始集百僚議之,而以繼亡宋火行之絕,定為土德,以告宗廟而詔天下焉。顧澮所言特狂妄者耳。”上是之。
八月,上將祔享太廟,詔依世宗十六拜之禮。行信與禮官參定儀注,上言宜從四十四拜之禮,上嘉納焉,語在《禮志》。祭畢,賜行信寶券二萬貫、重幣下端,諭之曰:“太廟拜禮,朕初欲依世宗所行,卿進奏章,備述隨室讀祝,殊為中理。向非卿言,朕幾失之,故特以是旌賞,自今每事更宜盡心。”是年十二月,行信以父暐卒,去官。
興定元年三月,起復舊職,權參知政事。六月,真拜參知政事。時高琪為相,專權用事,惡不附己者,衣冠之士,動遭窘辱,惟行信屢引舊制力抵其非。會宋兵侵境,朝廷議遣使詳問,高琪等以為失體,行信獨上疏曰:“今以遣使為不當,臣切惑之。議者不過曰:‘遣使則為先示弱,其或不報,報而不遜,則愈失國體。’臣獨以為不然。彼幸吾釁隙,數肆侵掠,邊臣以兵卻之復來,我大國不責以辭而敵以兵,茲非示弱乎。至於問而不報,報而不遜,曲自在彼,何損於我。昔大定之初,彼嘗犯順,世宗雖遣丞相烏者行省於汴,實令元帥撒合輦先為辭詰之,彼遂伏罪。其後宋主奪取國書,朝廷復欲加兵,丞相婁室獨以為不可,及刑部尚書梁肅銜命以往,尋亦屈焉。在章宗時,猖狂最甚,猶先理問而後用兵。然則遣使詳問正國家故事,何失體之有。且國步多艱,戍兵滋久,不思所以休息之,如民力何。臣書生無甚高論,然事當機會,不敢不罄其愚,惟陛下察之。”上復令尚書省議,高琪等奏:“行信所言固遵舊制,然今日之事與昔不同。”詔姑待之。已而高汝礪亦上言先遣使不便,議遂寢,語在汝礪傳。
時監察御史多被的決,行信乃上言曰:“大定間,監察坐罪大抵收贖,或至奪俸,重則外降而已,間有的決者,皆有為而然。當時執政程輝已嘗面論其非是,又有敕旨,監察職主彈劾,而或看循者,非謂凡失察皆然也。近日無問事之大小、情之輕重,一概的決,以為大定故實、先朝明訓,過矣。”於是詔尚書省更定監察罪名制。
史館修《章宗實錄》,尚書省奏:“舊制,凡修史,宰相執政皆預焉。然女直、漢人各一員。崇慶中,既以參知政事梁絪兼之,復命翰林承旨張行簡同事,蓋行簡家學相傳,多所考據。今修《章宗實錄》,左丞汝礪已充兼修,宜令參知政事行信同修如行簡例。”制可。
二年二月,出為彰化軍節度使,兼涇州管內觀察使,諭之曰:“初,朕以朝臣多稱卿才,乃令參決機務。而廷議之際,每不據正,妄為異同,甚非為相之道。復聞邇來殊不以幹當為意,豈欲求散地故耶?今授此職,卿宜悉之。”初,內族合周避敵不擊,且詭言密奉朝旨,下獄當誅。諸皇族多抗表乞從末減,高琪以為自古犯法無告免者,行信獨曰:“事無古今,但合周平昔忠孝,或可以免。”又以行信族弟行貞居山東,受紅襖賊偽命,樞密院得宋人書,有干涉行信事,故出之。其子莒,時為尚書省令史,亦命別加注授焉。
初,行信言:“今法,職官論罪,多從的決。伏見大定間世宗敕旨,職官犯故違聖旨,徒年、杖數並的決。然其後三十餘年,有司論罪,未嘗引用,蓋非經久為例之事也。乞詳定之。”行信既出,上以其章付尚書省。至是,宰臣奏:“自今違奏條之所指揮、及諸條格,當坐違制旨者,其徒年、杖數論贖可也。特奉詔旨違者,依大定例。”制可。行信去未久,上嘗諭宰臣曰:“自張行信降黜,卿等遂緘默,此殊非是。行信事,卿等具知,豈以言之故耶!自今宜各盡言,毋復畏忌。”
行信始至涇,即上書曰:“馬者甲兵之本,方軍旅未息,馬政不可緩也。臣自到涇,聞陝右豪民多市於河州,轉入內地,利蓋百倍。及見省差買馬官平涼府判官烏古論桓端市於洮州,以銀百鋌幾得馬千疋,雲生羌木波諸部蕃族人戶畜牧甚廣。蓋前所遣官或抑其直,或以勢陵奪,遂失其和,且常患銀少,所以不能多得也。又聞蕃地今秋薄收,鬻馬得銀輒以易粟。冬春之交必艱食,馬價甚低。乞令所司輦銀粟於洮、河等州,選委知蕃情、達時變如桓端者貿易之。若捐銀萬兩,可得良馬千疋,機會不可失,惟朝廷亟圖之。”
又曰:“此者沿邊戰士有功,朝廷遺使宣諭,賜以官賞,莫不感戴聖恩,願出死力,此誠得激勸之方也。然贈遺使者或馬或金,習以為常,臣所未諭也。大定間,嘗立送宣禮,自五品以上各有定數,後竟停罷。況今時務與昔不同,而六品以下及止遷散官者,亦不免饋獻,或莫能辦,則斂所部以應之,至有因而獲罪者。彼軍士效死立功,僅蒙恩賞,而反以饋獻為苦,是豈朝廷之意哉。乞令有司依大定例,參以時務,明立等夷,使取予有限,無傷大體,則上下兩得矣。”
又曰:“近聞保舉縣令,特增其俸,此朝廷為民之善意也。然自關以西,尚未有到任者,遠方之民不能無望。豈舉者猶寡,而有所不敷耶?乞詔內外職事官,益廣選舉,以補其闕,使天下均受其賜。且丞、簿、尉亦皆親民,而獨不增俸,彼既不足以自給,安能禁其侵牟乎。或謂國用方闕,不宜虛費,是大不然。夫重吏祿者,固使之不擾民也,民安則國定,豈為虛費。誠能裁減冗食,不養無用之人,亦何患乎不足。今一軍充役,舉家廩給,軍既物故,給其子弟,感悅士心,為國盡力耳。至於無男丁而其妻女猶給之,此何謂耶?自大駕南巡,存贍者已數年,張頤待哺,以困農民。國家糧儲,常患不及,顧乃久養此老幼數千萬口,冗食虛費,正在是耳。如即罷之,恐其失所,宜限以歲月,使自為計,至期而罷,復將何辭。”上多採納焉。
元光元年正月,遷保大軍節度使,兼鄜州管內觀察使。二月,改靜難軍節度使,兼邠州管內觀察使。未幾,致仕。哀宗即位,徵用舊人,起為尚書左丞。言事稍不及前,人望頗減。尋復致仕家居,惟以抄書教子孫為事,葺園池汴城東,築亭號“靜隱”,時時與侯摯輩游詠其間。正大八年二月乙丑,薨於嵩山崇福宮,年六十有九。初游嵩山,嘗曰:“吾意欲主此山。”果終於此。
為人純正真率,不事修飾,雖兩登相位,殆若無官然。遇事輒發,無所畏避,每奏事上前,旁人為動色,行信處之坦如也。及薨之日,雖平昔甚媢忌者,亦曰正人亡矣。初至汴,父暐以御史大夫致仕,猶康健,兄行簡為翰林學士承旨,行信為禮部尚書,諸子侄多中第居官,當世未之有也。
贊曰:高汝礪禔身清慎,練達事宜,久居相位,雖為大夫士所鄙,而人主寵遇不衰。張行信礪志謇諤,言無避忌,然一簉政途,便多坎壈,及其再用,論事稍不及前,豈以汝礪為真可法耶。宣宗伐宋,本非萬全之策,行信諫,汝礪不諫,又沮和議。胡沙虎之惡未著,行信兩疏擊之。汝礪與高琪共事,人疑其黨附。優劣可概見於斯矣。
部分譯文
高汝礪,字岩夫,應州金城人。大定十九年(1179)中進士,當官以能幹而著稱。明昌五年(1194)九月,章宗詔令宰執大臣,舉奏朝內外可以擔任刺史的官員,皇帝親自根據有缺額的地方點名任用,選取由兩位大臣共同推薦的官員升任刺史。因此,高汝礪從同知絳陽軍節度事提拔當了石州刺史。承安元年(1196)七月,入朝任左司郎中。有一天,他在紫宸殿奏事,當時侍臣們都迴避了,皇帝所用的涼扇忽然掉到桌子下面,高汝礪因為這不是自己的職責不敢拾起來送給皇帝。奏事結束之後,皇帝對宰輔大臣們說:“高汝礪不送扇子,可說是懂規矩的。”
不久,被提拔為左諫議大夫。由於當時在徵收賦稅和軍需物品時,郡縣有關官員用人不合適,也有些胥吏走卒們故意把事情催得急迫些,以便收取賄賂,民眾深受其害。高汝礪便建議說“:從今以後如果在收取軍需所用的調賦時,由士兵徵收的,犯了法就請暫時依照‘推排受財法’治罪,這樣才能讓那些小人們有所畏懼。”二年六月,規定:因徵發軍需品而接受賄賂的,錢財在一貫以下的判徒刑二年,一貫以上的徒刑三年,滿十貫的處死。這是聽從了高汝礪的意見。
有時遇到奏事,讓朝臣們也迴避。高汝礪便上奏說:“國家設定諫臣,作為近侍之臣,是要讓他們能夠詳知時政以參與研究有關得失問題,不是僅僅讓他們排隊站班而已。所以唐代規定,凡中書、門下省以及三品以上官員入閣時,必定讓諫官跟隨,讓他先知所奏之事,希望他能提出具有開啟之功的建議。如今省台以下官員,遇到朝奏事情全部迴避,和各侍衛之臣同進同退。在朝廷中議論事情時一開始就不知道,當開始實行以後,又搞不清其始末,想要因事以進諫,也就很難辦到了。這樣來看,諫臣應當是怎么樣的人呢?如果認為選用的不合格,那就另行選擇。怎么能夠交給他進諫的責任卻又這樣疏遠他?請從今以後,有關官員奏事時,諫官也能一開始就知道,也許能夠多少有所裨益。包括修起居注的官員,負責記錄言行的,也都應當同等對待。”皇帝聽從了。
他又上言說“:年前在十月間曾經實行推排的辦法,不久因為過期而停止,但也可知陛下愛民的深情了。我所知道的周朝制度,每年弄清楚民眾的人數多少,分辨財物數額多少,由小司徒將這個數目記載下來,以便施行政令教化,實行徵稅法令,三年便在全國普查一次人口,作為成法。我朝自從大定四年普查以來,至今已三十多年,中間雖然兩次推排,但其浮財物力,只是憑著小民一時的說法作為增減的標準,有關方面只想趕快確定上報,並不追查是否真實。因此那些豪強有勢力的人因為欺瞞而得以倖免,貧困弱小沒有靠山的便受到委屈壓抑而無處申訴。況且近年以來,邊境有事而屢次徵收,貧困戶更多。如果只依舊例實行推排,沿用去年舊方法實行,這種方法人所共知,只怕那些新富戶預先買通那些狡猾的奸人,指望到時候一起推諉。或者裝出貧困的樣子,故意將產業低價典押給別人,或者將財物轉移到別處,暫時停止經營等。這樣弊端百出,指望平均物力,也就困難了。如果想要革除弊病,不如實行通查,預先讓有關方面依照大定四年實行的規定條例,嚴設賞罰標準,規定好截止日期,嚴查違令者。中間有的問題可以考慮其輕重而斟酌實行,去掉瑣碎的採用簡單易行的,嚴戒擾民力求安定,讓富有的不能苟求逃避,困難者可望稍得喘息之機,這樣,賦稅就容易收齊,民眾也就免去負擔不平均的禍患了。”皇帝詔令尚書省,等邊境戰事平靜以後實行。
當年十月,皇帝告訴尚書省,讓派遣官員到各路普查民眾財力,命令戶部尚書賈執剛和高汝礪在兩警巡院先行推排,讓派往各路的官員一起參看,作為依照實行的方法。不久,高汝礪被任命為同知大興府事。四年十二月,任陝西東路轉運使。泰和元年(1201)七月,改任西京路轉運使。二年正月,任北京臨潢府路按察使。四年二月,改任河北西路轉運使。十一月,進升為中都路都轉運使。
六年六月,任戶部尚書。當時鈔票不能流通運轉,高汝礪根據情況上疏奏事,多方改進,民眾使用起來感到很方便。事情寫在《食貨志》中。皇帝很是讚許,並對尚書省下令說:“內外百官所負責的各有不同,近時應詔言事的不止千數,但都沒有談到各自負責方面的要害問題,所陳說的過於空泛,沒有詳盡的。近日唯有戶部尚書高汝礪,論奏本部幾件事,均切中要害,並已實行。你們應曉諭內外百官,各自研究要害問題列舉指明,如果可以舉報而不立即上奏,而由上司舉報的,量情給予處罰。”
貞..二年(1214)六月,宣宗遷都南京,到邯鄲時,拜高汝礪為參知政事。走到湯陰時,皇帝聽說汴京穀物價格大漲,擔心隨駕人員到達後會更貴,便問宰輔大臣們怎么處置。他們都說命令留守司加以管制。高汝礪卻獨自發表意見說:“物價的高低,早晚不同,但買糧人多賣出的人少就貴。目前各路人員都聚集到河南,買糧人多,怎么會不貴。如果加以禁止,存有貨物的人家將都關閉起來不出售,而轉運的商販們也不再進城,這樣買的人更急而就貴得更狠了。事情有難有易,不能不知,如今東西少而難得的是糧食,多而易得的是鈔票,自當先解決難的,然後再考慮容易辦的,多方開通勸誘,務必讓糧食都拿出來換錢,那么糧價自然就會平穩下來。”皇帝聽從了。
三年五月,朝廷計議將河北軍戶的家屬遷到河南,只留下軍隊守衛郡縣。高汝礪說:“這事如果實行,只是那些豪強之家便於辦到,貧困戶怎么能夠遷徙?況且安於故土,不願遷移,是人之常情。如今讓他們都前往河南,他們一旦離開家園,扶老攜幼,在道路上跋涉,流離失所,豈不是十分可憐?況且所路過的百姓們見到軍戶全部遷移了,必將產生驚疑情緒,認為國家分別看待,他們心裡能不動搖嗎?況且軍人的家屬既已遷離,卻讓他們去保護別人,以情理而論,必定不肯盡心的。民眾再怎么愚蠢也是很有思想的,儘管告訴他們還是要保衛他們的,他們也必然不肯相信,這樣只會交相混亂,各方都不得安寧,這件事所關係到的是極為重大的利害問題。請先讓各道的元帥府、宣撫司、總管府反覆論議是否可行,如確無可疑之處,然後施行。”進言以後沒有答覆。
軍戶既已南遷,準備收括田地分給他們,還沒有拿定意見,皇帝對尚書省說“:北軍將到河南,因此而盡遷各路軍戶,共同加以保衛。如今既已到達,糧食自當分地給他們,但至今沒有加以處理。可以派遣官員聚集各地老人詢問他們,是準備增加賦稅,還是分給他們田地,二者哪種比較方便實行?”他又將這事告知高汝礪。不久,那些派去的官員們來報告說“:農民們都說,近年來租賦越來越重,如果再增加,就難以承受了。不敢再租用官田了,願意分地給軍戶。”於是,高汝礪上奏說“:遷移軍戶,是一時的舉動。民眾租用官田,是長久之計。河南的民地和官田,數量相當。又有許多人家都是租佃官田耕種的,他們的祖墳、村莊等都在官田裡,這些人大多是貧民,一旦奪田,何以維持生活?況且小民容易動盪難以安定,因為一時避收田賦,所以說出這種話來。可是真讓他們把土地給了人家,那么,前日還是主人今天就變成了客戶,能不悔恨嗎?悔恨便產生憤慨之心。像在山東調撥土地時,肥沃的田地都被有權勢人家所占有,貧瘠的土地才給貧困戶耕種,這樣無益於軍戶,有損於民眾,導致他們相互憎恨,這件事至今還沒有平息下來。前事為時不遠,足以成為鑑戒。只能採用增加官田賦稅,以供給軍戶糧食的一半,再將原屬官田現已荒蕪的田地、放馬的草地按數分給他們,讓軍戶自己耕種,這樣,百姓就免去失業的艱辛,而官府也不必做出對民眾有害的事情。況且河南的土地最適宜種麥,如今雨水充足,又正當播種時節,只恐民眾產生疑惑而誤了計畫,應當早做決斷。”皇帝聽從他的意見。
不久轉任尚書右丞。當時皇帝認為,軍戶的土地必須撥給,讓他們能夠及時開墾耕耘。高汝礪又上奏說“:官府所有的荒田和牧馬地,有許多被民眾私自耕種了。如今正當種麥時節,他們知道準備撥給別人,就必定都拋棄不種,等軍戶分到時,又已錯過播種時機,這樣就成了荒廢的土地了。不如等這一季收成之後再調撥,依照土地的收成徵收適量的賦稅,以補充軍需儲備,這樣對公私兩方均有利。請等到九月以後再撥調還官府。”十月,高汝礪又進言說:“如今河北的軍戶遷到河南的多達幾百萬人,每人一天給一升米,一年就需要三百六十萬石,給予一半,其價值仍相當支出粟三百萬石。河南租出的土地合計是二十四萬頃,每年所收的粟才只有一百五十六萬多石,請在正常經費之外加倍徵收,以便配給他們,同時仍將原屬官府所有的閒田和放馬地可耕種的分給他們。”皇帝表示同意。於是,派遣右司諫馮開等分別到各郡縣就地配給,每人分給三十畝,由高汝礪總管其事。後來,搜括土地的官員回京,都說:“土地的畝數很少,且都是貧瘠難以耕種的,估計可以耕種的已經都分給了他們,每人所得無幾,又都是偏僻較遠的地方,必須遷移到那裡去,軍戶們都感到不方便。”高汝礪便將有關情況上奏皇帝,下詔讓有關方面停止辦理,只供給一半軍糧,另一半折成錢配給。
四年正月,被任命為尚書左丞,他接連上表請求告退,朝廷都下優詔不答應。正值朝廷商議出兵河北,保護民眾收麥,但民間卻正在傳言說官府準備把麥都收走。皇帝知道以後,問宰輔們說:“怎么辦呢?”高琪等上奏說“:如果讓樞密院派兵占領交通要道,鎮壓當地匪寇,仍然準許民眾收割出逃者的民田,這樣,軍民兩便,若有戰事,士兵們也必定盡心盡力。”高汝礪說“:這絕不是好辦法。因為河朔的民眾所依賴的食糧只有這季麥子了。如今外面已有謠言,再派軍隊前去,勢必更讓他們產生疑懼之心。不如聽從他們自便,讓宣撫司出來查禁無賴之徒,不讓這些人侵擾民眾就夠了。已出逃的民戶田地讓有關方面收割,以充軍糧就行了。”於是派遣戶部員外郎裴滿蒲剌都前去檢查麥田數量,並且向民眾詢問是否願意朝廷發兵護麥。回來後,他上奏說:“我西自懷、孟,東至曹、單等地,見收麥時受干擾情況並不多,訪問農民時,知道他們往往自行建起義軍。臣下向他們宣布朝廷原打算出兵護收的意圖,均表示感激卻不願朝廷出兵。”於是停止發兵。
高汝礪連連請求辭退得不到許可,便上奏說:“要建立非同尋常的功勳,必須有待非同尋常的人才來實現。如今大兵已退,正應當修整關隘,訓練兵士,必須有精明能幹、善於處理國家大事的人才來預先籌劃,以助中興大業。我見尚書左丞兼行樞密院副使胥鼎,才兼眾長,身兼數職,請求召回朝廷。”皇帝不從。當時高琪準備聽從進言人的建議,每年清查一次民田畝數據以徵收租稅,朝廷也打算聽從。高汝礪進言說“:臣下聽說治理大國的人要像烹煎小魚那樣,這是有關為政的極好的比喻。國朝從大定年間實行一次普查之後,十年推排一次物力情況,這是貴於簡易安定而不輕易煩勞民眾。如今進言者請求派人到河北每年清查實際耕種的民田,計數徵收租稅,也就是每年都要普查一次田地,這豈不是駭人聽聞的事情?必定讓民眾心中不安。況且河南、河北,事情不同,河北連遭劫難和搶掠,人口出逃躲避,田地荒蕪,徵收時難以依照原有數額,所以實行目前的權宜的辦法,這樣,軍需糧不增加,而土地的減少是輕易可見的。河南自從車駕南行以來,百姓劇增,所有閒田以及逃亡戶遺棄的土地,都被開墾耕種完了,他們各自承擔了原戶人家的租稅,對他們的徵收額也是依照推排的數額,所以雖然兵馬越來越多,卻並未有所缺誤,怎么能夠總是干擾讓他們不得安寧呢?如果擔心豪強們欺瞞而逃避徵稅,那么,即使讓有關方面查檢也難以保證盡符其實。只要嚴設賞罰的規定,允許各人自首,或者讓人上告並加以逮捕,違犯的以盜用軍需物資罪論處,將他們的土地交給上告的人耕種,這就足以讓人感到害怕,而賦稅也就能夠全部收繳入官,何必幹這種紛紛擾擾的事情呢?況且還有三條原因不能實行:假如每年都清查,那么夏熟田春天就要清量,秋熟田夏天清量,中間雜種的莊稼也必須隨時丈量,一年之中沒有休止的時間,民眾將感到厭煩並逃避,這樣耕種就會誤失農時,或者只耕種肥沃的田地而拋棄其他的,這時,所收的數額依舊的話能夠交來的賦稅就要減少許多,這是不可行的原因之一。清查田地時,縣官不可能到所有人家裡去,這樣,鄉間小吏們就能夠暗中賄賂,上下其手,假寫文字,反而失真,這是原因之二。民田和軍田犬牙交錯,相互之間如勾結起來冒認,朝廷只憑當地官府的簿籍收賦稅,到時如果發現少於原有數額,那么誤缺糧食物資儲備的事必然發生,這是三不可。凡朝廷辦事,務必要辦到底,如果已實行了又中途停止,豈是一種好的計謀呢?”於是原來議定的辦法被中止。
興定元年(1217)十月,高汝礪又上疏說“:有人進言請求暫時和宋人議和求得邊境安寧,這絕非好辦法。宋人多狡詐不實,雖然彼此交和的文書經常往來,而邊境的警戒卻不敢立即撤除。防備既然難以撤除,那么議不議和也都是一樣的。如果對方以虛辭敷衍,在正常禮儀之外別有所求,出言不遜,將怎么辦?有人說‘:大定年間也曾經先派使者,現在有何不可?’須切記時候不同,事情也就不一樣,難以同等而言。原來海陵王出師無名,理曲在我,所以世宗即位,先派高忠建等報知宋王,停止了在淮甸南侵的行動以修舊好。宋人隨即派使者前來,書信中言辭傲慢,改變語氣,不再奏表稱臣,要求歸還舊疆土,雙方成為兄弟國家。雖然宋朝的樞密院和我國的元帥府時常通信訪問,而入侵的行動從未停止過。後來,征西元帥合喜在德順、原州打敗了宋將吳瞞、姚良輔,右丞相仆散忠義、右副元帥紇石烈志寧在宿州打敗了李世輔,斬首五萬級,兵威大振。世宗對宰輔大臣們說‘:以前宋人說派使者請求議和,乘我無備而進攻宿州,如今被我軍打得大敗,被殺過多,所以不敢再相互通問。我哀憐南北民眾久困於兵燹,本意在於使民眾安寧,何必計較細節問題,特令帥府寫信給宋人以便議和修好。’宋人果然派使者前來和談。以當時堂堂之氣勢,又無邊境的禍患,還免去宋人奉表稱臣的禮儀。如今宋人拋棄信義違背盟約,侵我邊境,是對方理曲。如果對方來請求和議,於理為順,怎么能由我方先提出和議而自示軟弱呢?只怕不僅無益,反而招致侮辱而已。”
十一月,高汝礪進言說:“我聽說國家以民為基,民眾以財為本,所以王者必然先愛其基本。國家徵收賦稅,以河南為最重,所徵收租稅經常三倍於往前。如今省部計算歲收時通寶不夠支出使用,便在民間收集了桑皮故紙錢幣七千萬貫來補空。近來因為通寶流通稍有不暢,又要增收兩倍錢。河南的人口中,農民占三分之二,如今租稅大多還未交足,而此令再發出,農民如果不賣應當交納租稅的糧食,就必須減少食糧來應付。事情有難有易,時勢有緩有急。如今急用而難以得到的是糧草,是由民力生產出來的,來源有限,可以慢慢收取。而容易辦的是鈔票,它通行於國家,變化無窮。過去大鈔用起來不方便就改成小鈔,小鈔產生弊端就改為寶券,寶券不通行了就改為通寶,隨機應變都在於國家,又何必來干擾民眾呢?農民盡力供奉軍用物資已感力量不足,如今又要加征通寶,如果難以交出,就會逃亡。民眾逃亡就會荒廢農事,軍隊的食糧從何而得?有關方面不考慮長久之計而貪求近利,不固其本原而計較細枝末節,只恐軍儲和鈔法兩方面都出現問題。我並非不在意於鈔法,也不是有意和省部作對,只是認為鈔法稍緩些,實行物價稍有提高的辦法民眾所害較輕,如民眾不安定,軍儲不充足為害就嚴重了。請陛下考慮外間的形勢,詳察臣下的意見,特命有關方面減免推行,這樣民眾之心就會喜悅,而不足的租稅就有望收到。”
當時朝廷因為賈仝、苗道潤相互攻擊不和,準備採取劃分州縣地區、別封名號加以處置。高汝礪上書說“:這很不是辦法。因為河北各路統帥大多是本地的義軍,一時暫當隊長,也有過去曾經背叛過的,不像長期在朝為官的人,知曉禮儀,懂得名份。貪婪暴虐,不守法紀,本不足為怪。朝廷因為這時正是多事之秋,暫且籠絡住他們加以任用,是要使遺留下來的民眾能稍得安寧。他們相互攻打則實力越來越弱,勢力弱小則朝廷容易制約。如今如果將土地分開交給他們,州縣官員他們就能自己委任,民眾的租稅他們就能自行徵收,這樣地大的就會越加強大,地小的就會越來越弱。長久以後,弱的就會被強的兼併,而強的所占地盤朝廷就難以再收回,這樣朝廷就越難約束。過去唐朝分開河朔的土地來給那些叛將,史官們認為這是保護和養育孽根使之萌長而成大禍,這事應當成為今日的大戒。不如命令行省對他們加以牽制籠絡,多方制約使他們的野心不能得逞。將來邊疆戰爭稍息,國力恢復,如此鼠輩又何足為患!”於是,原來議論被中止。
皇帝曾經對高汝礪說“:我每次見您侍立朝班時,總是擔心您受不了這種辛苦,讓您坐在殿下,而您總是不肯聽從,這是什麼原因?君臣相互知遇貴在誠實,謹小慎微的區區小事我向來是不計較的。”高汝礪便說君臣的名份區別十分嚴格,自己不敢聽從命令。
興定三年(1219),河南頗獲豐收,民間多有存糧,高汝礪便上奏說:“國家的要務沒有比糧食更重要的了。如今屯守的軍隊越來越多,而修建新城的耗費也很大,何不趁此豐年多方經營辦理,以防秋季時可能出現軍用不足。請在河南各州府查驗一下物價的高低,暫設規定,凡是朝廷內外四品以下雜正班的散官以及受蔭人,免於試用充任監官給予報酬,或者僧道的官師要求德號度牒、寺觀院匾額等,都可以讓他們來買。任縣官的如果能夠勸導人交粟米達到三千石的,將來優先予以晉升,五千石以上的晉升一級官階,一萬石以上的提升一等職務,並且立即補給現缺。以使人人知道努力和敬慕,多有收穫。”皇帝聽從了。
同提舉榷貨司的王三錫建議朝廷實行油類專賣,高琪因為正急需用錢,勸皇帝實行。高汝礪上奏說“:古時沒有專賣法,從漢以來才設定鹽、鐵、酒榷,都將收入交公,以助經費開支。末流的甚至有算計到車、船、建構房屋等,其徵稅的方法也用盡了,但是還沒有聽說榷油的。這是因為油料是世人所共用的東西,利歸於公家就會有害於民,所以古今都對此置之不論,也是厭惡過於苛刻而輕易不願煩擾民眾的緣故。國家自從徵收軍需物資以來,河南一路每年交納的租稅何止加倍,又有額外徵收的各種錢財,橫加的各類雜役,無非都從民眾所出。而再提議徵收油稅,一年徵收幾十萬兩銀。國家以民為本,當此之時還能再讓民眾受困嗎?如果聽從王三錫的建議,就是把舉世通用的貨物變成國家專賣的貨物,私人家裡常用的物品成為禁物,自古以來不實行的辦法當成好的方法,這實在是聖朝所不應採取的。如果真的實行,其害處有五條,請讓我加以說明。河南各州縣就必須設立油務九百多所,設官一千八百多人,這還不算那些小吏和工人們。這樣費用不可計量,而且要新建房屋,奪人買賣,製作器具,公私兩方均受煩擾,這是說不完的。至於提點官司有升降決罰的方法,如果徵收的賦稅不足就必定要想法強行抑制或者配給,以此而產生弊端,小民百姓受苦就更加難以忍受,這是害處之一。油價的貴賤各地不同,只有依靠商人轉運販賣互換有無的物品,所以其價格能時常保持比較平穩,人們都容易得到它。如今既然設立官務,各管一地,相互侵犯就有罪,這就會使價貴的地方經常很貴,而價賤的地方又總是很賤,這是第二條害處。民眾家庭日常使用時不能親自去灌,而轉賣的人就要增收利息,這樣價錢不能不貴,而使用起來也就不能不難,這是害處之三。鹽、鐵、酒、醋,公家和私人所製作的不相同,容易區分,只有油卻不同,難以辨認。而今私造者有罪,捕告者有賞,那些無賴之流因而可以誣陷和給良民構罪,這是害處之四。油戶所建的房屋、器具,原來已用錢很多,有關方面按照行業推定物力,攤派了賦稅。如今奪其器具,廢其產業,而要徵收的賦稅如前,他們怎么生存下去,這是害處之五。只有停止才是好辦法。”皇帝表示贊同,但又覺得難以違背高琪的心意,便下詔聚集百官到尚書省商議。戶部尚書高夔、工部侍郎粘割荊山、知開封府事溫迪罕二十等二十六人的意見都和高琪相同,禮部尚書楊雲翼、翰林侍讀學士趙秉文、南京路轉運使趙蠧、吏部侍郎趙伯成、刑部郎中姬世英、右司諫郭著、提舉倉場使時戩都認為不行。皇帝說“:古代所不實行的今天卻加以實行,這是多生一事,停止了吧!”
十月,賞賜給高汝礪一隻金鼎、多彩的錦帛三端。四年三月,拜為平章政事,不久又任命為尚書右丞相、監修國史,封為壽國公。五年二月,上表請求退休,不得許可。九月,皇帝對高汝礪說:“昨天上朝聽政,直至午時才罷朝。您年老了,不能長久站立,等奏事結束,使用印璽的時候,你就可以先退出坐下,只恐積勞成疾,反而妨礙了參議朝政。”當月,他又請求退休。皇帝說:“丞相您已經盡禮了,然而今日朝臣之中,誰能比得上您,又何必一定要求離去呢?暫且留下來再輔佐我吧!”十月,越級晉升為榮祿大夫,皇帝仍對他說:“丞相幾次請求離任,我因社稷責任重大,所以堅持再讓你留任。丞相老了,而官階還不到二品,所以特地晉升了兩階。”十二月,皇帝又對他說:“以前因為你年老,聽政時久立辛苦,讓你在使用印璽時退下坐在廊下,而你卻不聽我的話,仍站立直到罷朝,莫非有關方面沒有給您設下坐榻嗎?您要儘量聽從我的意見。”元光元年(1222)四月,高汝礪跪著奏事,皇帝讓他站起來,並說“:您是大臣,所進言的都是事關國家的大計。我要求您的只是盡忠國事,何必在小事上這樣謹慎,從今以後不要這樣。”
七月,皇帝對宰輔們說:“以前有人說世宗過於儉樸,有的說不這樣的話怎么能夠廣於積蓄。章宗時支出很多,卻沒有覺得匱乏,也是因為先朝有積蓄遺留下來!”高汝礪便進言說“:儉用是帝王的大德,陛下說到這事,就是天下的福份了。”九月,皇帝又對宰輔們說:“有功勞的人雖然有小的過失也應當寬免他,沒有功績的人怎么能夠寬恕呢?但是有功勞的人容易受到人們的誹謗。凡是有功勞的人別人向我說起他的過失的,我必定要深加究察,看是否符合事實,即使是親近的侍臣們所說的也不敢輕信,但是也未曾因個人的愛憎而徇私情的。”高汝礪說:“公正就會明察,偏聽就會暗昧。平常人大多容易根據個人愛憎而徇情,不合公論。陛下聖明之君,所以才能這樣。”
二年正月,他又請求退休。皇帝當面對他說:“今日如果聽從您的話,善始善終之道也就盡情了,於你心安,在我也是一件好事。但時局正多事,而我又無德,正要依賴舊人來輔佐,所以未能滿足您高潔的志向啊!”高汝礪堅決請求,宣宗始終不肯答應,並對他說:“我每當聽人說別人的好壞時,必定深究真實情形。”高汝礪回答說“:過去齊威王封即墨大夫,烹了阿大夫和身邊那些毀壞人家名譽的人,於是群臣都恐懼不安,不敢再說假話,齊國大治。陛下能夠談到這事,大治安定的局勢可以預期實現了。”二月,皇帝因高汝礪年紀大,免去朝拜之禮,站立久了就讓他到殿下休息,仍令有關方面設立坐榻。三月,高汝礪又請求退休,皇帝仍優詔勸諭不許可。皇帝對群臣們說:“人有才幹能夠做事,但心術不正的,畢竟不足為貴。”高汝礪回答說:“他心術不正而又有才幹,正像所說的老虎而添翼,這種人就是古代聖人賢君也難以深知了。”皇帝贊同他的看法。過了些時候,皇帝又對宰輔們說:“凡是為人處事心地善良而辦事忠實的,這是最為難得的。如果巧於言語心懷奸詐,又有何用?然而那些心地善良的,往往被人認為是平庸的。”高汝礪回答說“:人才難以十全十美,還是根據他的專長加以任用吧!”皇帝表示贊同。五月,皇帝問宰輔大臣們有關修建好京城城樓上的高台事。高汝礪上奏說:“所使用的都是大木,而現在比較難找,正讓他們想辦法。”皇帝說“:我宮中別殿里如有合用的立即搬去使用。”高汝礪回答說不應拆毀。皇帝說“:除了居住的地方外,拆毀點又有什麼害處?不然豈不是更有勞民眾從遠方送來嗎?”
金哀宗剛即位,諫官們便進諫說高汝礪欺君以鞏固自己的地位,為天下人所共恨,應當罷免他以督責百官。哀宗說“:以前漢惠帝曾說,我比不上高帝,應當遵守先帝的法則。汝礪是先帝立為丞相的,又怎么可以罷黜呢?”又有人寫了匿名信說“:高某如不退休就要殺死他。”高汝礪因此而又以年老為由請求退休,皇帝下優詔不許可。正大元年(1224)三月,去世,享年七十一歲,讓他在宣宗廟裡配祭。
高汝礪為人謹慎,嚴守機密,廉潔,能夠使國君了解和信任他。但是他固守舊法,看著國君臉色辦事,迴避要害的事情,所以他任宰相十多年,沒有受到過責備。他貪戀官職地位不肯離開,當時的士人在議論時頗以此來譏諷他。
張行信,字信甫,原名行忠,因為避莊獻太子諱而改名。是張行簡的弟弟。大定二十八年(1188)中進士,累官至銅山縣令。明昌元年(1190),因為廉政被提升為監察御史。泰和三年(1203),同知山東西路轉運使,不久又簽河東路按察司事。四年四月,皇帝在泰和殿召見他。張行信便向皇帝進言兩件事:一是依照舊例調換吏官以除民害,一是徐、邳一帶土地適宜種麥,收粟時應當允許他們交納麥子使民眾便利。皇帝同意他的建議,讓尚書省商議後實行。
崇慶二年(1213),任左諫議大夫。當時胡沙虎已免職為民,但他仍賄賂朝中權貴,想要重新起用。滿朝官員沒人敢表態。張行信便上奏說“:胡沙虎為人殘忍兇狠,驕橫跋扈,獻媚於近臣,妄圖讓他們加以稱讚。自從被罷免以來,士民百姓無不歡欣鼓舞。如今如再任用,只怕為害更超過往日,況且還會有比這更加利害的事情。”他接連上書奏告,但沒有回音。當胡沙虎弒君謀逆時,人們都替他擔憂,而張行信坦然自若,不以為意。
當年九月,宣宗即位,改年號為貞..。張行信因為當時沒有立皇太子,沒有能滿足天下人的願望,上疏說:“自古國君即位,必定立太子作為儲君,必然下詔布告中外。我私下見皇長子每當到朝廷的時候,用的是東宮的儀仗和護衛,可是到殿堂時,又和諸王排列在一起。況且已經任命了侍臣,可是至今卻沒有定下禮節,可說是名不正而言不順啊!在漢文帝元年,首先就立皇子啟為太子,這是用以表示尊從祖先,注重社稷。希望陛下能和大臣們詳細商議,斟酌前代的故事,早下明詔,以確定其地位,謹慎地選任官員,輔佐他成為有德行有器度的繼承人,那就是天下的大幸!”皇帝嘉獎並採納了他的意見。
胡沙虎被殺後,張行信上密封奏書主張端正刑賞之事,有關言論記載在《胡沙虎傳》中。他又說:“自從戰事興起以來,難以得到合適的將帥,請陛下讓重臣各舉薦所了解的人員,如果確是可用之才,立即加以召見,公開獎賞,讓他們自願報效國家,必定有捨命報國的人。以前李牧在當趙國將軍時,軍功爵位封賞都能自己做主,出兵進攻退守等不需聽從朝中複議,因而能夠北破大敵,西抑強秦。現今任命將領如果不再採用條文舊法將他們約束,由朝中意旨來牽制他們,而是委以全任,責其成功,讓他們能夠全部發揮自己的智慧和才能,則克敵恢復國土的功業可望有成了!”皇帝讚許他的意見。這時剛剛提拔任用王守信、賈耐兒當將領,他們都是鄙俗不堪、不懂兵法律令的人,張行信擔心他們貽誤國家大事,便上疏說:“《易》中寫道:‘開國和繼承大業,小人不可任用。’這是聖人用以警戒後世的,話說得這樣嚴厲。如今大兵縱橫遍地,人心惶惶不安,抵抗敵軍興國理政如非賢能而有智慧的人是難以成功的。狂濫庸俗之輩,承蒙提拔,參預機要大事,實在是毫無意義的。”於是,皇帝把他們都罷免了。
代理元帥右都監皇族訛可率兵五千人到通州護糧,遇到敵軍立即潰敗。張行信上表奏道:“領兵之道,無過於賞罰二字,當派兵對敵時必須讓他有所思慕而樂於前進,有所畏懼而不敢後退,然後將士聽從命令而功業可成。像訛可敗退,就應當公開明確他的罪責,朝廷如果加以寬容,一點不追究,我擔心領兵之道未能盡用了。”朝廷下詔回報說“:你的意思已經清楚,訛可等人已經下獄治罪了。”
當時中都受到敵軍威脅,朝廷剛剛派使者前去議和,統率軍隊的人畏縮不敢出戰,說是“擔心破壞和議”。張行信上書進言說:“和跟戰兩件事情本不相干,派出的使者專心於議和,領兵的人要一心考慮作戰,怎么能以議和作為不戰的藉口。自從崇慶年間以來,都是因和議而誤事,如果我軍肯努力作戰,略略打敗敵軍的銳氣,那么和議的事早就可以成功了。不久前北方使者前來,但他們的軍隊仍然攻破東京,入侵河東。如今我方的使者剛派出,將帥們就馬上按兵不動,這對和議是毫無益處的。形勢越是危急,糧草就越是困難,和議能否成功尚未可知,怎么能夠閉門坐守待斃呢?應當乘兵馬還強壯的時候,挑選精兵猛將,防衛運輸通道,往來和敵軍作戰,稍微挫敗敵人,那么附近儲存的糧草就能運進京城,和議也就不用多久就能成功了!”皇帝知道他說得對但卻不能實行。
二年三月,因為朝廷搜括民間的存糧,張行信害怕失去民心,便上書說“:近日朝廷命令知大興府的胥鼎根據方便的辦法籌劃軍糧,胥鼎便奏請允許人們交粟米買官。接著又派參知政事奧屯忠孝搜括官員和民眾的糧食,每戶存糧兩個月,其他全部交給官府,用官爵品級銀錢來作為報酬。當時有粟米的人有的已經報數字給了胥鼎,但還沒來得及送到官府。奧屯忠孝想多搜糧食來表明自己功勞大,凡是胥鼎已經記載上的數字他也不扣除,民眾甚為痛苦。如今米價飛漲,無處可購,民眾所存的兩月糧食又被奪走,他們將不單歸罪於有關方面,也要埋怨朝廷沒有明察。大兵已經壓境,人人已覺危險,如果再幹這種不該幹的事,只怕會發生其他變故,那就得不償失了!”皇帝十分贊同他的話,當即命令近臣前往審視並加以處置。皇帝對奧屯忠孝說“:我已深知你盡心國事,但國家目的是要得到一部分糧食,如今糧已獲得,就暫且讓民眾自行安排吧!”四月,任命張行信為山東東路按察使,兼轉運使,仍代理本路宣撫副使。他將要離京時,請求入見皇帝,皇帝在便殿接見了他。他上奏說:“我觀察奧屯忠孝這個人虛偽不忠,遇事慘毒殘酷,和胡沙虎是同黨。”他歷數奧屯忠孝的罪狀,並且說:“平時無事還容不得一位宰相是沒有才幹的,何況如今正是多事之秋,能夠讓這樣的人參政嗎?希望能立即罷免他。”皇帝說:“我剛即位,選用和罷免大臣應當合乎禮節,你可以告訴他的親信,轉勸他辭去就行了。”張行信便告訴了右司郎中把胡魯讓他轉告奧屯忠孝,忠孝卻不在乎。
三年二月,改任安武軍節度使,兼冀州管內觀察使。剛到任,便上書奏四件事,其一是說:“楊安兒賊黨早晚就可以抓獲,不須憂慮。今日急務,在於收用民心而已。以前官軍討賊,不分好壞,一概殺掉,搶劫財產,擄掠婦女,這就更讓居民懷疑和害怕,逃走聚集山林。如今應當明令有關方面,嚴加管制,不讓劫掠平民百姓。這樣百姓安心,壞人的詐欺和威脅就不起作用,他們的實力就大減。”其二說“:自從兵亂之後,郡縣官吏豪族,大多能夠糾集義兵,攻打土匪,朝廷雖然委任他們本地的職務,但不久又派人代任。那些舊官員是當地民眾所一向信服的,而新派去的人卻未必有才幹,危急之時,就會引起事端壞了大事。從今以後,郡縣缺少官員,請讓尚書省在選人時特別注意,原官吏能使民眾感到方便和安定的,就讓他們延長任期,如果因為資格品級不夠,就先讓他們代理,等有功績以後授予正職,這樣才能人盡其才,事情也就容易成功。”其三說“:目前掌管軍隊的將官勇敢善戰的十人中沒有一兩個,如有敢於作戰的人,就應當督責他們建立功勳,不應當任命他們擔任其他職務。”其四說“:山東的軍需物資都是出賣爵位獲得的,可是當這些人帶著證書請求任職時,選用官員的選曹往往以有的等級不應當出賣為理由來駁回他們。賣爵位不合適,這是有關方面的罪責,他們個人有什麼責任?況且山東為海岱重地,群寇尚未討平,田地無所收穫,倉庫毫無積蓄,一旦軍餉不足,要再賣給爵位,還有誰肯相信?”朝廷大多採納了他的意見。八月,召回任吏部尚書。九月,改任戶部尚書。十二月,轉任禮部尚書,兼同修國史。
四年二月,任太子少保,兼以前的職務。這時,尚書省上奏說:“遼東宣撫副使完顏海奴進言,參議官王澮曾說,本朝是高辛氏、黃帝的後裔。原來漢代始祖陶唐氏,唐朝先祖老子,都被立廟祭祀。我朝至今已有百年,不替黃帝立廟,豈不是有愧於漢、唐嗎?”又說:“本朝剛剛開始興盛時,旗幟為赤色,這是因火德而興是很清楚的。主德的祭祀,缺而不論,也不合禮經里重祭祀的意思。這是我聽王澮所說的,請朝廷商議這件事。”皇帝詔問有關部門。張行信奏道:“查《始祖實錄》,只說是從高麗而來,並沒有聽說出於高辛氏。如今據其所說要建黃帝廟,黃帝為高辛氏的祖先,藉以紹繼,那就應當是木德,而今卻說是火德,又從何而言呢?況且建國初期太祖有遺訓,因為完顏部崇尚白色,又取金之不變色,便以大金為國號,並沒有議及德運的問題。近至章宗才聚集百官商議,而以繼承被滅的宋國之後,定為土德,並用以告祭宗廟詔示於天下了。可見王澮所說是狂妄無知。”皇帝贊同他的看法。
八月,皇帝準備祭祀太廟,下詔依照世宗所定的十六拜的禮儀。張行信和禮官們一起參議確定了禮儀的制度,上奏說應當採用四十四拜的禮節,皇帝表示讚賞,奏言記在《禮志》中。祭完,賜給張行信寶券二萬貫、彩錦十端,並對他說:“太廟拜禮,我原想依照世宗時的實行的,您所進的奏章,詳細敘述了各室宣讀祭文的情況,十分有理。如果不是你進言,我差點失禮了,所以特別獎賞你。從今以後,各事更應當盡心。”當年十二月,張行信因父親張日韋去世而離職。
興定元年(1217)三月,起任恢復舊職,代理參知政事。六月,正式拜任參知政事。當時高琪當丞相,專權用事,恨那些不依附他的人。衣冠士人動則遭他侮辱,唯獨張行信多次引用舊制盡力反對他的胡作非為。適值宋兵入侵邊境,朝廷商議派使者前去詳問原因。高琪等人認為是有失體面的事情,唯獨張行信上奏疏說:“如今有人認為派使者不合適,我十分疑惑。評議人的理由不過是說:‘派使者就是先表示軟弱,對方或者不回話,或者回話了卻不遜,這樣就更加喪失國家的體面。’我獨不以為然。對方乘我方有機可乘前來挑釁,幾次大肆入侵擄掠,邊臣用兵打退了以後又重來,我方作為大國不以言辭責問而用兵對抗,難道就不是示弱嗎?至於責問之後不回報,或回報卻出言不遜,理屈就在於對方,對我有何損害?過去在大定初年,對方曾經不肯順從,世宗雖然派遣丞相烏者到汴京設立行省,實際上又命令元帥撒合輦先以言辭責問,對方便表示伏罪。後來宋國國君奪去國書,朝廷又準備派兵問罪,丞相婁室獨自認為不行,當刑部尚書梁肅奉命前去時,不久對方也就屈服了。在章宗時期,是最為猖狂的,尚且先以理責問然後用兵。可見派使者詳問正是國家的慣例,有什麼失國體可言?況且目前國家多難,戍兵為時已久,不想法讓他們休息,怎么取得民力?我是一個書生沒有什麼高明的辦法,但辦事應當珍惜機會,不敢不竭力陳述自己愚暗的想法,請陛下明察。”皇帝又讓尚書省商議,高琪等奏道:“張行信所說,固然是遵循舊例,但今天的事情和過去不同。”皇帝下詔讓暫時等一下。後來,高汝礪也上奏說先派使者不合適,這個動議便停止了,高汝礪的話記在《汝礪傳》中。
當時監察御史多被判罪,張行信便上奏道“:大定年間,監察御史有罪大抵收取贖罪費,或者奪去俸祿,重的降任外地職務而已,偶爾有被判決的也是有其他原因才這樣。當時的輔政大臣程輝已經當面爭議認為是不適當的。朝廷又有旨意,監察的職務主要是彈劾官員,看他們是否守法,並非凡失察的都是這樣。近來也不問事情的大小、情節的輕重,一概判決,認為是大定以來的規矩,先朝的明訓,太過分了。”於是,詔令尚書省重新確定監察的罪名制度。
史館編修《章宗實錄》,尚書省奏道:“舊規定,凡修史,宰相和輔政大臣都參預。但由女真和漢人各出一人。崇慶年間,既由參知政事梁王堂兼管,又讓翰林承旨張行簡同管,這是因為張行簡家學相傳,多有考據。如今修《章宗實錄》,左丞高汝礪已充當兼修官,應當讓參知政事張行信同修,如同張行簡的時候一樣。”皇帝批准。
二年二月,出任彰化軍節度使,兼涇州管內觀察使,皇帝對他說:“當初,我因為朝臣們大多稱讚你的才能,因此讓你參預機要大事。可是你在朝廷商議時,總是不按正道,亂提異議,很不合為相之道。又聽說你近來不把正經事情放在心上,莫非是想分裂土地的緣故嗎?如今任命你這個職務,你應當知道原因。”起初,皇族的合周逃避敵軍不敢出擊,並且假稱是秘密收到朝廷的旨意,被逮捕入獄以罪該殺。眾皇族都上奏章表示不同意見,並請求赦免,但皇帝不從,高琪認為自古以來犯了法沒有因哀告而免除的。張行信卻說“:事不論古或今。不過合周平時一向忠孝,也許可以寬免他。”又因當時張行信的族弟張行貞居住在山東,接受了紅襖賊的任命,樞密院收到宋國來書,其中有牽涉到張行信的事情,所以讓他離開朝廷。張行信的兒子張莒,當時任尚書省令史,朝廷也讓另行任用。
起初,張行信進言說:“依今日的法令,官員犯罪,多依照法律判決。我見大定年間世宗下旨,官員犯有故意違反聖旨的罪,徒刑、杖責並判決。可是在以後的三十多年間,有關部門定罪,都不曾引用,這也不是經久而成慣例之事,請詳加論定。”張行信離開朝廷以後,皇帝將這份奏章交給尚書省。這時,宰輔們上奏說“:從今以後,凡因違犯所奏條款所指明各項規定的,應當判為違背皇帝聖旨罪的,他們判徒刑年限,責打的次數可允許贖罪。特別送去了詔令聖旨而故意違背的,依照大定年間的條例執行。”皇帝批示同意。張行信離開朝廷不久,皇帝曾經對宰臣們說“:自從張行信被降職之後,你們便閉口不說話了,這極不應該。張行信的事情,你們都是很清楚的,哪裡是因為進言的緣故?從今以後應當言無不盡,不要有所畏忌。”
張行信剛到涇州,立即上書說:“馬匹是軍隊的根本,如今戰事不止,馬匹不可延緩辦理。我自到涇州,聽說陝西的豪強大都去河州買馬,轉賣到內地,獲利百倍。當見到省里派去的買馬官平涼府判官烏古論桓端到洮州買馬時,用百鋌的銀子買到近千匹馬,他說在生羌、木波各部,蕃族人家養了許多馬。以前由於派去的官員或者故意壓價,或者仗勢搶奪,因而產生不和,而且常受到銀子少的限制,所以難以多得。又聽說蕃地今年秋收不好,需賣馬得銀買粟米。冬春之際肯定缺少食物,馬價很低,請讓有關方面運銀和粟米到洮、河等州,選派熟悉蕃邦情形,通達而能隨機應變的像桓端這樣的人去購買和交換。如果用銀萬兩,就可以得到良馬千匹,機不可失,請朝廷儘快考慮。”
他又說:“近來沿邊的將士們立功,朝廷派使者前去宣旨,賜給官爵,他們無不感激皇恩,願出死力報國,這也是激勵他們的好方法。可是,他們贈送使者的或者馬匹,或是金錢,成為慣例了,這是我所不能理解的。大定年間,曾經制定送給宣讀聖旨的使者禮品時,凡五品以上官員都有規定的數目,後來竟然廢止了。何況目前時局和過去不同,而那些受封為六品以下以及只是散官的人也免不了送禮,有的沒法備辦禮物,便向部下收取來應付,甚至有人因此犯了罪。那些將士們拚命立功,朝廷剛給予賞賜官爵,而他們又要因送禮物而發愁,這哪裡是朝廷的本意?請令有關方面依照大定年間規定,參考目前時局,明確規定數目一律等同,讓他們收受之間有限度,這樣無傷大體,而上下齊美了!”
又說:“近來聽說保舉縣令,特別增加他們的俸祿,這也是朝廷對民眾的善意。然而從潼關以西,至今還沒有到任的,遠方的民眾不能總是沒有指望,難道是舉薦的人數少,因而不足嗎?請詔令內外官員,增大選舉範圍,以補其缺,讓天下人都得到好處。況且縣丞、主簿、縣尉也都是接近民眾之官,卻獨不增加俸祿,他們既然不夠自給自足,又怎么能禁止他們侵占和牟利呢?有人認為國家經費正緊張,不應當亂花錢,這是很不對的。給官吏俸祿豐厚,正是要讓他們不侵擾民眾,民眾安寧國家就安定,怎么是亂花錢?假如能夠裁減那些機構中無事無用的官員,不養那些毫無用處的人,又何必擔心費用不足?如今一個人當兵,全家都由國家供給,軍人死亡後,又供給他的子弟,以激勵軍心,為國盡力。至於沒有男丁的家庭,他們的妻子和女兒仍然供給,這是什麼原因?自從皇帝車駕南巡以來,已負擔幾年了,都張著嘴等吃飯,農民就要受困。國家時常擔心存糧不足,這也是因為贍養這些老幼幾千萬人,多人求食,白費的金錢也正在於此。如果立即停止供應,恐怕流離失所,但應當規定時間,讓他們各自想辦法,到規定期限便停止供應,他們又有什麼可說。”皇帝大多採納他的意見。
元光元年(1222)正月,升為保大軍節度使,兼任..州管內觀察使。二月,改任靜難軍節度使,兼..州管內觀察使。不久,告退離職。哀宗即位,召用舊官員,起用他為尚書左丞,他奏事已略不如以前那樣,名望也有所降低。不久,又請求退休回家,日常只是抄書教給子孫們,並在汴城東面修建園林,建一座亭子稱為“靜隱亭”,他時常跟侯摯等人在裡面遊覽吟詠。正大八年(1231)二月乙丑,死於嵩山的崇福宮,當年六十九歲。他初次遊覽嵩山時,曾經說:“我多想主管這座山!”果然死在這裡。
張行信為人品德純正直率,不喜歡粉飾自己,雖然兩次擔任丞相,卻依然像沒有當官一樣。他遇事敢於發表意見,無所畏懼和避諱,每次在皇帝面前奏事時,別人都替他捏一把汗,而張行信坦然自若。他去世時,即使是平日非常嫉妒他的人,也在說一個正派人去世了。初到汴京,他父親以御史大夫之職退休時身體還很健康,他的哥哥張行簡任翰林學士承旨,張行信任禮部尚書,各子侄當中許多人中進士當了官,這是當世所未有過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