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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卷九十五

鄧繼曾(劉最) 朱淛(馬明衡 陳逅 林應聰) 楊言 劉安 薛侃(喻希禮 石金 楊名 黃直) 郭弘化 劉世龍(徐申 羅虞臣) 張選(黃正色) 包節(弟孝) 謝廷 王與齡(周鈇) 楊思忠(樊深 凌儒 王時舉方新)

鄧繼曾,字士魯,資縣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授行人。世宗即位之四月,以久雨,疏言:“明詔雖頒,而廢閣大半。大獄已定,而遲留尚多。擬旨間出於中人,奸諛漸幸於左右。禮有所不遵,孝有所偏重。納諫如流,施行則寡。是陛下修己親賢之誠,漸不如始,故天降霪雨以示警戒。伏願出令必信,斷獄不留,事惟咨於輔臣,寵勿啟於近習,割恩以定禮,稽古以崇孝,則一念轉移,可以銷天災,答天戒矣。”未幾,擢兵科給事中。疏陳杜漸保終四事:一、定君心之主宰,以杜蠱惑之漸;二、均兩宮之孝養,以杜嫌隙之漸;三、一政令,以杜欺蔽之漸;四、清傳奉,以杜假託之漸。尋言興府從駕官不宜濫授。帝納之。

嘉靖改元,帝欲尊所生為帝後。會掖庭火,廷臣多言咎在“大禮”。繼曾亦言:“去年五月日精門災,今月二日長安榜廊災,及今郊祀日,內廷小房又災。天有五行,火實主禮。人有五事,火實主言。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禮不興。今歲未期而災者三,廢禮失言之郊也。”提督三千營廣寧伯劉佶久病,繼曾論罷之。宣大、關陝、廣西數有警,中原盜竊發。繼曾陳戰守方略及儲將練兵足食之計,多議行。

三年,帝漸疏大臣,政率內決。繼曾抗章曰:“比來中旨,大戾王言。事不考經,文不會理,悅邪說之諂媚則賜敕褒俞,惡師保之抗言則漸將放黜。臣目睹出涕,口誦吞聲。夫祖宗以來,凡有批答,必付內閣擬進者,非止慮獨見之或偏,亦防矯偽者之假託也。正德之世,蓋極弊矣,尚未有如今日之可駭可嘆者。左右群小,目不知書,身未經事,乘隙招權,弄筆取寵,故言出無稽,一至於此。陛下不與大臣共政,而倚信群小,臣恐大器之不安也。”疏入,帝震怒,下詔獄掠治,謫金壇縣丞。給事中張逵、韓楷、鄭一鵬,御史林有孚、馬明衡、季本皆論救,不報。累遷至徽州知府,卒。

帝初踐阼,言路大開。進言者或過於切直,帝亦優容之。自劉最及繼曾得罪後,厭薄言官,廢黜相繼,納諫之風微矣。

最,字振廷,崇仁人。繼曾同年進士。由慈利知縣入為禮科給事中。世宗議定策功,大行封拜,最疏止之。尋請帝勤聖學,於宮中日誦《大學衍義》,勿令左右近習誘以匪僻。嘉靖二年,中官崔文以禱祠事誘帝。最極言其非,且奏文耗帑金狀。而帝從文言,命最自核侵耗數。最言:“帑銀屬內府,雖計臣不得稽贏縮。文乃欲假難行事,逃己罪,制言官”。疏入,忤旨,出為廣德州判官。言官論救,不納。已而東廠太監芮景賢奏最在途仍故銜,乘巨舫,取夫役,巡鹽御史黃國用復遣牌送之。帝怒,逮二人下詔獄。最充軍邵武,國用謫極邊雜職。法司及言官救之,責以黨比。最居戍所,久之赦還。家居二十餘年卒。

朱淛,字必東,莆田人。舉鄉試第一。嘉靖二年成進士。明年春與同縣馬明衡並授御史。甫閱月,會昭聖皇太后生辰,有旨免命婦朝賀。淛言:“皇太后親挈神器以授陛下,母子至情,天日昭鑒。若傳免朝賀,何以慰親心而隆孝治?”明衡亦言:“暫免朝賀,在恆時則可,在議禮紛更之時則不可。且前者興國太后令節,朝賀如儀,今相去不過數旬,而彼此情文互異。詔旨一出,臣民駭疑。萬一因禮儀末節,稍成嫌隙,俾陛下貽譏天下,匪細故也。”時帝亟欲尊所生,而群臣必欲帝母昭聖,相持未決。二人疏入,帝恚且怒。立捕至內廷,責以離間宮闈,歸過於上,下詔獄拷訊。侍郎何孟春、御史蕭一中論救,皆不聽。御史陳逅、季本、員外郎林應驄繼諫。帝愈怒,並下詔獄,遠謫之。帝必欲殺二人,變色謂閣臣蔣冕曰:“此曹誣朕不孝,罪當死。”冕膝行頓首請曰:“陛下方興堯、舜之治,奈何有殺諫臣名。”良久,色稍解,欲戍之。冕又固請,繼以泣。乃杖八十,除名為民,兩人遂廢。廷臣多論薦,不復召。

淛為人長者,不欺人,或為人欺亦不校。與明衡皆貧,淛尤甚。鄉里利病,必與有司言,雖忤弗顧。家居三十餘年卒。

明衡,字子萃。父思聰,死宸濠難,自有傳。明衡登正德十二年進士,授太常博士。甫為御史,即與淛同得罪。閩中學者率以蔡清為宗,至明衡獨受業於王守仁。閩中有王氏學,自明衡始。

陳逅,字良會,常熟人。正德六年進士。除福清知縣。入為御史。以救兩人謫合浦主簿。累官河南副使。帝幸承天,坐供具不辦,下獄為民。

林應驄,亦莆田人。明衡同年進士。授戶部主事。嘉靖初,尚書孫交核各官莊田。帝以其數稍參差,有旨詰狀。應驄言:“部疏,臣司檢視,即有誤,當罪臣。尚書總領部事,安能遍閱?今旬日間,戶、工二部尚書相繼令對狀,非尊賢優老之意。”疏入,奪俸。以救淛等,謫徐聞縣丞。代其長朝覲,疏陳時事,多議行。

楊言,字惟仁,鄞人。正德十六年進士。授行人。嘉靖四年擢禮科給事中。閱數日即上言:“邇者仁壽宮災,諭群臣修省。臣以為責在公卿而不在陛下,罪在諫官而不在聖躬。朝廷設六科,所以舉正欺蔽也。今吏科失職,致陛下賢否混淆,進退失當。大臣蔣冕、林俊輩去矣,小臣王相、張漢卿輩皆得禍矣,而張驄、桂萼始由捷徑以竊清秩,終怙威勢以賊良善。戶科失職,致陛下儉德不聞,而張侖輩請索無厭,崔和輩敢亂舊章。禮科失職,致陛下享祀未格於神,而廟社無帡幪之庇。兵科失職,致陛下綱紀廢弛,而錦衣多冒濫之官,山海攘抽分之利,匠役增收而不禁,奏帶逾額而不裁。刑科失職,致陛下用罰不中。元惡如藍華輩得寬籍沒之法,諍臣如郭楠輩反施鈕械之刑。工科失職,致陛下興作不常。局官陸宣輩支俸逾於常制,內監陳林輩抽解及於蕪湖。凡此,皆時弊之急且大,而足以拂天意者。願陛下勤修庶政,而罷臣等以警有位,庶可以格天心,弭災變。”帝以浮謗責之。

奸人何淵請建世室。言與廷臣爭,不聽。言復抗章曰:“祖宗身有天下,大宗也,君也。獻皇帝舊為藩王,小宗也,臣也。以臣並君,亂天下大分。以小宗並大宗,乾天下正統。獻帝雖有盛德,非若周文、武創王業也,欲襲世室名,舛矣。如以獻帝為自出之帝,是前無祖宗;以獻帝為禰而宗之,是後無孝、武二帝。陛下前既罪醫士劉惠之言,今乃納淵之說。前既俞禮卿席書之議,今乃咈書之言。臣不知其何謂也。”

楊一清召入內閣,言請留之三邊。特旨拜張璁兵部侍郎。言以璁貪佞險躁,且新進,未更國家事,請罷璁,並劾吏部尚書廖紀引匪人。同官解一貫等亦諫。皆不納。有投匿名書御道者,言請即燒之,報可。

六年,錦衣百戶王邦奇借哈密事請誅楊廷和、彭澤等,下部議,未覆,而邦奇復誣大學士費宏、石珤陰庇廷和,詞連廷和子主事惇等,將興大獄。言抗疏曰:“先帝晏駕,江彬手握邊軍四萬,圖為不軌。廷和密謀行誅,俄頃事定,迎立聖主,此社稷之勛也。縱使有罪,猶當十世宥之。今既以奸人言罷其官、戍其長子矣,乃又聽邦奇之誣而盡逮其鄉里、親戚,誣為蜀黨,何意聖明之朝,忽有此事?至宏、珤乃天子師保之官,百僚之表也。邦奇心懷怨望,文飾奸言,詬辱大臣,熒惑聖聽。若窮治不已,株連益多,臣竊為國家大體惜也。”書奏,帝震怒,並收系言,親鞫於午門。群臣悉集。言備極五毒,折其一指,卒無撓詞。既罷,下五府九卿議。鎮遠侯顧仕隆等覆奏邦奇言皆虛妄,帝責仕隆等徇情。然獄亦因是解,謫言宿州判官。御史程啟充請還言舊任,不聽。稍遷溧陽知縣,歷南京吏部郎中。坐事再謫知夷陵。累官湖廣參議。

言為吏,多著聲績。溧陽、夷陵皆祠祀之。

劉安,字汝勉,慈谿人。嘉靖五年進士。授南京工部主事,改河南道御史。入台甫一月,上疏曰:“人君貴明不貴察。察,非明也。人君以察為明,天下始多事矣。陛下臨御八年而治理未臻,識者謂陛下之治功損於明察。夫治,可以緩圖,不可以急取;可以休養致,不可以督責成。以急切之心,行督責之政,於是躬親有司之事,指摘臣下之失,令出而復返,方信而忽疑。大小臣工救過不暇,多有不安其位者。孰能為陛下建長久之策,以圖平治哉?且朝廷者,四方之極也。內之君臣,習尚如此,則外而撫按守令之官,風從回響。上以苛察繩,下以苛察應,恐民窮為起盜之源,食寡無強兵之理。今明天子綜核於上,百執事振刷於下,叢蠹之弊十去其九,所少者元氣耳。伏望大包荒之量,重根本之圖,略繁文而先急務,簡細故而弘遠猷,不以一人之毀譽為喜怒,不以一言之順逆為行止,久任老成,優容言官,則君臣上下一德一心,人人各安其位,事事各盡其才,雍熙太和之治不難見矣。”帝閱疏大怒,逮赴錦衣衛拷訊。兵科給事中胡堯時救之,並逮治。獄具,謫堯時攸縣主薄,安餘干典史。築決堤數十丈,人稱劉公堤。再遷長沙同知,擢鳳陽知府。治行卓異,賜正三品服。以憂歸,卒。

薛侃,字尚謙,揭陽人。性至孝,正德十二年成進士,即以侍養歸。師王守仁於贛州,歸語兄助教俊。俊大喜,率群子侄宗鎧等往學焉。自是王氏學盛行於嶺南。

世宗立,侃授行人。母訃,隕絕,五日始食粥。嘉靖七年起故官。聞守仁卒,偕歐陽德輩為位,朝夕哭。時方議文廟祀典,侃請祀陸九淵、陳獻章。九淵得報允。已,進司正。十年秋疏言:“祖宗分封子弟,必留一人京師司香,有事居守,或代行祭饗。列聖相承,莫之或改。至正德初,逆瑾懷貳,始令就封。乞稽舊典,擇親藩賢者居京師,慎選正人輔導,以待他日皇嗣之生,此宗社大計。”帝方祈嗣,諱言之,震怒,立下獄廷鞫,究交通主使者。南海彭澤為吏部郎,無行。因議禮附張孚敬,遂與為腹心。後京察被黜,孚敬奏留之,復引為諭德,至太常卿。侃以疏草示澤。澤與侃及少詹事夏言同年生,而言是時數忤孚敬。澤默計儲副事觸帝諱,必興大獄,誣言同謀可禍也,紿侃藁示孚敬,因報侃曰:“張公甚稱善,此國家大事,當從中贊之。”與為期,趣之上。孚敬乃先錄侃藁以進,謂出於言,請勿先發以待疏至。帝許之。侃猶豫,澤頻趣之乃上。拷掠備至,侃獨自承,累日獄不具。澤挑使引言,侃嗔目曰:“疏,我自具。趣我上者,爾也。爾謂張少傅許助之,言何豫?”給事中孫應奎、曹汴揖孚敬避。孚敬怒。應奎等疏聞,詔並下言、應奎、汴詔獄,命郭勛、翟鑾及司禮中官會廷臣再鞫,具得其實。帝乃釋言等,出孚敬密疏二示廷臣,斥其忮罔,令致仕。侃為民,澤戍大同。澤在朝專為邪媚,及敗,天下快之。

侃至潞河,遇聖壽節,焚香叩祝甚謹。或報參政項喬曰:“小舟中有民服而祝聖者。”喬曰:“必薛中離也。”跡之,果然。中離者,侃自號也。歸家益力學,從游者百餘人。隆慶初,復官,贈御史。俊子宗鎧,自有傳。

侃歸數月,御史喻希禮、石金皆以言皇嗣得罪。希禮言:“陛下祈嗣禮成,瑞雪遂降,臣以為招和致祥,不盡於此。往者大赦,今歲免刑,臣民盡沾澤,獨議禮議獄得罪諸臣遠戍邊徼,乞量移近地,或特賜赦免,則和氣薰蒸,前星自耀。”帝大怒曰:“謂朕罪諸臣致遲嗣續耶?所司參議以聞。”議未上,金亦言:“陛下一日萬幾,經理勞瘁。何若中涵太虛,物來順應。凡人才之用舍,政事之敷施,始以九卿之詳度,繼以內閣之咨謀,其弗協於中者,付諸台諫之公論。陛下恭默凝神,挈其綱領,使精神內蘊,根本充固,則百斯男之慶,自不期而至。王守仁首平逆藩,繼靖巨寇,乃因疑謗,泯其前勞。大禮大獄諸臣,久膺流竄,因郁既久,物故已多。望錄守仁功,寬諸臣罪,則太和之氣塞宇宙間矣。”帝不悅曰:“金欲朕勿御萬幾,即古奸臣導其君不親政之意,其並察奏。”尚書夏言等言二人無他腸。帝益怒,下二人詔獄,而責言等陳狀。伏罪乃宥之。二人竟謫戍邊衛。久之,赦還,卒。隆慶初,俱贈光祿少卿。

喻希禮,麻城人。石金,黃梅人。巡按廣西,與姚鏌不協。後與守仁共撫盧蘇、王受。還台,值張、桂用事。御史儲良才輩爭附之,金獨侃侃不阿,以是有名。

楊名,字實卿,遂寧人。童子時,督學王廷相奇其語,補弟子員。嘉靖七年,鄉試第一。明年以第三人及第,授編修。聞大母喪,請急歸。還朝,為展書官。

十一年十月,彗星見。名應詔上書,言帝喜怒失中,用舍不當。語切直,帝銜之,而答旨稱其納忠,令無隱。名乃復言:“吏部諸曹之首,尚書百官之表,而汪鋐小人之尤也。武定侯郭勛奸回險譎,太常卿陳道瀛、金贇仁粗鄙酣淫。數人者,群情皆曰不當用,而陛下用之,是聖心之偏於喜也。諸臣建言觸忤者,心實可原。大學士李時以愛惜人才為請,即荷嘉納,而吏部不為題覆。臣所謂虛文塞責者,豈盡無哉?夫此得罪諸臣,群情以為當宥,而陛下不終宥,是聖心之偏於怒也。真人邵元節猥以末術,過蒙采聽。嘗令設醮內府,且命左右大臣奔走供事,遂致不肖之徒有昏夜乞哀出其門者。書之史冊,後世其將謂何?凡此聖心之少有所偏者,故臣敢抒其狂愚。”疏入,帝震怒,即執下詔獄拷訊。鋐疏辨,謂:“名乃楊廷和鄉人。頃張孚敬去位,廷和黨輒思報復,故攻及臣。臣為上簡用,誠欲一振舉朝廷之法,而議者輒病臣操切。且內閣大臣率務和同,植黨固位,故名敢欺肆至此。”帝深入其言,益怒,命所司窮詰主使。名數瀕於死,無所承,言曾以疏草示同年生程文德,乃並文德下獄。侍郎黃宗明、候補判官黃直救之,先後皆下獄。法司再擬名罪,皆不當上指。特詔謫名戍,編伍瞿塘衛。明年釋還。屢薦終不復召。家居二十餘年,奉親孝。親歿,與弟台廬於墓。免喪,疾作,卒。

黃直,字以方,金溪人。受業於王守仁。嘉靖二年會試,主司發策極詆守仁之學。直與同門歐陽德不阿主司意,編修馬汝驥奇之,兩人遂中式。直既成進士,即疏陳隆聖治、保聖躬、敦聖孝、明聖鑒、勤聖學、務聖道六事。除漳州推官。以漳俗尚鬼,盡廢境內淫祠,易其材以葺橋樑、公廨。御史誣以罪,送吏部降用。行至中途,疏請早定儲貳。帝怒,遣緹騎逮問。無何得釋,貶沔陽判官。嘗署崇陽縣事,有惠政。

外艱歸,三年不御酒肉。服闋赴部,適名、宗明下獄。直抗疏言:“九經之首曰修身,其中曰敬大臣,體群臣。今楊名以直言置詔獄,非所以體群臣。黃宗明以論救與同罪,非所以敬大臣。二者未盡,天下後世疑陛下修身之道亦有所未盡矣。”帝大怒,並下詔獄拷掠,命發極邊,編戍雷州衛。赦還,貧甚,妻紡織以給朝夕,直讀書談道自如。久之,卒。隆慶初,贈光祿少卿。

郭弘化,字子弼,安福人。嘉靖二年進士。除江陵知縣,征授御史。十一年冬,彗星見。弘化言:“按《天文志》:井居東方,其宿為木。今者彗出於井,則土木繁興所致也。臣聞四川、湖廣、貴州、江西、浙江、山西及真定諸府之采木者,勞苦萬狀。應天、蘇、松、常、鎮五府,方有造磚之役,民間耗費不貲,窯戶逃亡過半。而廣東以採珠之故,激民為盜,至攻劫會城。皆足戾天和,乾星變。請悉停罷,則彗滅而前星耀矣。”戶部尚書許贊等請聽弘化言。帝怒曰:“採珠,故事也,朕未有嗣,以是故耶?”責贊等附和,黜弘化為民。久之,言官會薦,報寢。卒於家。穆宗立,贈光祿少卿。

劉世龍,字元卿,慈谿人。正德十六年進士。授太倉知州,改國子助教,遷南京兵部主事。

嘉靖十三年,南京太廟災。世龍應詔陳三事:

一、杜諂諛以正風俗。天下風俗之不正,由於人心之壞。人心之壞,患得患失使然也。今天下刻薄相尚,變詐相高,諂媚相師,阿比相倚。仕者日坏於上,學者日坏於下,彼倡此和,磨然成風。惟陛下赫然矯正,勿以詭隨阿比者為賢,勿以正直骨鯁者為不肖,勿以私好有所賞,勿以私惡有所罰,虛心以防邪佞,謙受以來忠讜,更敕大小臣工,協恭圖治,無權勢相軋,朋黨相傾,則風俗正矣。

二、廣容納以開言路。陛下臨御之初,犯顏敢諫之臣比先朝為盛,所言或傷於激切,而放逐既久,悔悟日深。當宥其既往,以次錄用,死者則恤之。仍令大小臣工直言時政,以作忠義之氣。

三、慎舉動以存大體。立國者,在敬大臣,不遺故舊。蓋任之既重,則禮之宜優。今或忽然去之,忽然召之,甚至嬰三木,被箠楚,何以勵臣節哉!臣愚以為陛下歷試之餘,其人果無足取,則宜以禮使退。如素行無缺,偶以一時喜怒,輒從而顛倒之,陛下固付之無心,而天下有以窺陛下也。

至如張延齡憑寵為非,法難容假。側聞長老之言,孝宗時待之過厚,遂釀今日之禍。顧區區腐鼠,何足深惜!獨念孝廟在天之靈,太皇太后垂老之景,乃至不能自庇其骨肉,於情忍乎?恐陛下孝養兩宮,亦不能不為一動心也。頃創造神御閣、啟祥宮,特令大臣督理其事。臣以為南京太廟方被災,工役之急當無過此。今興作頻年,四方凋敝,正時絀舉贏之會,亦宜量酌緩急而為之以漸。此皆應天以實之道也。

疏入,帝震怒,謂世龍訕上庇逆。械繫至京,下詔獄拷掠。獄具,復廷杖八十,斥為民。張延齡者,昭聖太后弟也。帝必欲殺之,故世龍重得罪。後二年,又以大猾劉東山訐告,盡斥諸刑曹郎羅虞臣、徐申等,猶以延齡故也。

世龍家居五十年,自養親一肉外,蔬食終身。卒之日,族人為治衣冠葬之。

徐申,字周翰,崑山人。嘉靖初,由鄉舉除蘄水知縣。改知上鐃,征授刑部主事。延齡之系獄也,申奏記尚書聶賢、唐龍言:“太后春秋高,延齡旦暮戮,何以慰太后心?宜援議貴議親例請於帝。”賢等深然之,獄久不決。始延齡下獄,提牢主事沈椿不令入獄,置別所。繼者益寬假之,脫梏堣,通家人出入。會大猾劉東山亦系獄,上告延齡有不軌謀。憾前主事羅虞臣笞己,因訐及椿等。帝震怒,命執先後提牢主事三十七人付詔獄搒掠,申與焉。獄具,當輸贖還職,帝命杖之廷,盡謫外任,而斥虞臣為民。虞臣,廣東順德人。歷吏部主事。好剛疾惡。既歸,結廬山中,讀書纂述。年僅三十五卒。

申既謫官,不赴,歸與同里魏校、方鳳輩優遊歗詠為樂。久之,卒。

曾孫應聘,字伯衡,少有才名。萬曆十一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二十一年京察,中蜚語當謫,拂衣歸。座主沈一貫當國,數招之,不出。家居十餘年,始起行人司副。遷尚寶司丞,再遷太僕少卿。卒官。

張選,字舜舉。黃正色,字士尚。皆無錫人。同登嘉靖八年進士。正色除仁和知縣,選知蕭山縣,又鄰境也。選治蕭山有聲。十二年冬,先入為戶科給事中。明年四月時享太廟,遣武定侯郭勛代。選上言:“宗廟之祭,惟誠與敬。孔子曰:‘吾不與祭,如不祭’。傳曰:‘神不歆非類’。孟春廟享,遣官暫攝,中外臣心知非得已。茲孟夏祫享,倘更不親行,則跡涉怠玩。如或聖體初復,未任趨蹌,宜明詔禮官先期告廟。陛下亦宜靜處齋宮,以通神貺。”帝閱疏大怒,下之禮部。尚書夏言等言:“代祭之文,載之《周官》。《語》曰:‘子之所慎齋戰疾’。疾當慎,無異於祭,選言非是。但小臣無知,惟陛下曲赦。”帝愈怒,責言等黨比。命執選闕下,杖八十。帝出御文華殿聽之,每一人行杖畢,輒以數報。杖折者三。曳出,已死。帝怒猶未釋。是夕,不入大內,繞殿走,制《祭祀記》一篇。一夕鋟成,明旦分賜百官。而選出,家人投良劑得甦,帝竟削選籍。選居職甫三月,遽以言得罪,名震海內。

正色是時方憂居。已,補香山,鏇改南海。座主霍韜宗人橫甚,正色繩以法。韜顧以為賢,豪強屏跡,縣中大理。十七年召為南京御史。劾兵部尚書張瓚奸貪,事甚有跡。而中有“歷官藩臬,無一善狀”語,瓚言己未任藩臬。帝以誣劾,奪俸兩月。明年,章聖太后梓宮南葬,命正色護視。事竣,劾中官鮑忠、駙馬都尉崔元、禮部尚書溫仁和所過納饋遺。帝召詰忠等。皆叩頭祈哀,因譖正色擅於梓宮前乘馬執扇,及江行涉險又不隨舟督護,大不敬。帝遂發怒,立捕下詔獄搒掠,遣戍遼東。

正色與選初同志相友善,至是先後以直節顯。正色居戍所三十年,其顛躓窮困視選尤甚。穆宗初,起選通政參議,以年老予致仕。召正色為大理丞,進少卿,尋遷南京太僕卿,亦引年致仕。選先卒,正色後數年卒。

包節,字元達,先世嘉興人,其父始遷華亭。節祖鼎,池州知府。為治清簡,早歲乞休,為鄉邑所重。節生五歲而孤,母躬教育之。登嘉靖十一年進士。授東昌推官。入為御史。劾兵部尚書張瓚貪穢。出按雲南。時仕者以荒徼憚不欲往,因設告就遠方之法。節言:“此曹志甘投荒,非年迫衰遲,則家貧急祿。志在為己,豈在恤民?滇中長吏所以多不得人也。請自今以附近選人充之,而州縣佐貳始用此曹,庶吏治可舉。”吏部請以節言概行於雲、貴、兩廣。制可。

以疾歸。起故官,再按湖廣。顯陵守備中官廖斌擅威福,節慾繩之,語先泄。斌俟節謁陵時,故獻膳羞,遽使撤去,詭稱節麾出之。鍾祥民王憲告斌黨庇奸豪周章等,節捕章,斃之杖下。斌益怒,遂奏節不以正旦謁陵,次日始謁,時當進膳,不旁立,褻慢大不敬。奏已入,節始奏斌前事。帝大怒,以節抵罪,逮詣詔獄搒掠,永戍莊浪衛。莊浪極邊,敗屋頹垣,節處之甚安。獨念其母,自傷不克終養,日飲泣。母訃至,晝夜哭。已,又聞弟孝卒,撫膺曰:“誰代吾奉祀者?”哭益悲。病死,遺言以衰絰殮。

孝,字元愛,後節三年成進士。由中書舍人為南京御史。疏論禮部尚書溫仁和主辛丑會試有奸弊,且劾庶子童承敘、贊善郜希顏、編修袁煒,帝皆不問。未幾,又劾巡撫孫襘、吳瀚,瀚罷去。

孝兄弟分居南北台,並著風采,又皆有至情。節官北不得養母,孝遂以侍養歸。母亡,哀毀骨立,未終喪卒。節亦繼殞。時並稱其孝。

謝廷蒨,字子佩,富順人。嘉靖十一年進士。除新喻知縣,征授吏科給事中。御史胡鰲言:“京師優倡雜處。請敕五城,諸非隸教坊兩院者,斥去之。”都御史王廷相等議可。帝惡熬言褻,謫鹽城丞,奪廷相等俸。廷蒨救之,被詔切責。雷震謹身殿,疏陳修省數事,語直。帝摘疏中訛字,停其俸。十八年偕同官曾廷,李逢、周珫諫帝南巡,忤旨。已,給事中戴嘉猷馳疏請迴鑾,而車駕已發。帝大怒。甫還,即執嘉猷並廷蒨等下詔獄,謫廷蒨雲南典史。屢遷浙江僉事。以侍養歸,遂不出。隆慶元年,起故官山西,俄擢河南右參議,皆不拜。吏部高其行,請得以新秩歸老,許之。萬曆改元,四川巡撫曾省吾奏言:“廷隱居三十年,家徒四壁,樂道著書,宜特加京秩,風勵士林。”詔即加進太僕少卿。又數年卒。

王與齡,字受甫,寧鄉人。嘉靖八年進士。授蘇州推官。入為戶部主事,調吏部,進員外郎。二十一年遷文選郎中。澄清銓敘,所推薦皆廉靜老成。

大學士翟鑾為禮部主事張惟一求吏部,嚴嵩為監生錢可教求東陽知縣,俱書抵與齡。與齡偕員外郎吳伯亨、主事李大魁、周鈇,白之尚書許贊,具疏以聞。言:“平時請屬甚多。臣等違抗,積罪如山。非聖明覆庇,則二權奸主於中,群鷹犬和於外,臣等不為前選郎王嘉賓之斥,得為近日御史謝瑜之罷,幸矣。”疏入,鑾言惟一資望應遷。嵩抵無致書事,請逮可教訊治,因言:“聖明日覽奏章,革弊厘奸悉宸斷。而贊等妄意臣輩為之,藉以修怨。然贊柔良,第受制所屬耳。”帝方信嵩,又見疏中引嘉賓、瑜事,遂發怒。切責贊,除與齡名,伯亨等俱調外。給事中周怡論之,廷杖系獄。御史徐宗魯等亦以為言,皆奪俸。自是,諸司以與齡為戒,無復敢與嵩抗。

與齡既罷,錦衣遣使偵其裝,襆被外無長物,稱嘆而去。里居,角巾躬稼圃,翛然自得。郡人為作《平陽四賢詩》美之。四賢者,尚書韓文、陶琰、張潤及與齡也。越二十餘年,卒。

周鈇,字汝威,榆次人。嘉靖五年進士。授行人。擢御史,巡按陝西。被俘民自塞外逃歸者,邊將殺以冒功。鈇請下詔嚴禁,有報降五人以上者賞之。詔可。再按山東,特改右春坊清紀郎兼翰林院侍書。俺答將入寇,總督侍郎翟鵬以聞。鈇以中樞無籌策,請早為計。帝以為浮詞亂政,責降廬州府知事。鏇改國子監丞,擢吏部文選主事。坐與齡發嵩等私屬事,貶河間通判。已而吏部擬擢南京吏部主事。嵩言鈇調官甫四月,不得驟遷。帝怒,詰責尚書許贊等,令錄左降官遷擢者姓名。贊引罪,並列陳叔頤等十六人以聞。詔奪贊等俸,鐫文選郎鄭曉三級,鈇、叔頤等褫職為民。廷臣論薦鈇,以嵩在位,不復召。穆宗初,贈光祿少卿。

楊思忠,字孝夫,平定人。嘉靖二十年進士。歷禮科給事中。二十九年,孝烈皇后大祥。欲預祧仁宗,附後太廟,下廷議。尚書徐階以為非禮,思忠力贊階議,餘人莫敢言。帝使人覘知狀。及議上,嚴旨譙責,命階與思忠更定,二人復據禮對。帝益怒,竟祧仁宗。階故得帝眷,獨銜思忠。每當遷,輒報罷。逾三年,正旦日食,陰雲不見,六科合疏賀。帝摘疏中語,詰為不成文,曰:“思忠懷欺,不臣久矣。”杖百,斥為民,余皆奪俸。隆慶元年起掌吏科。三遷右僉都御史,巡撫陝西。五年改南京戶部右侍郎。致仕卒。

世宗晚年,進言者多得重譴。二十九年,俺答薄都城。通政使樊深陳禦寇七事,中言仇鸞養寇要功。帝方眷鸞,立斥為民。四十二年正月,御史凌儒請重貪墨之罰,革虛冒之兵,搜遺佚之士。因薦羅洪先、陸樹聲、吳岳、吳悌。帝惡其市恩,杖六十,除名。四十五年十月,御史王時舉劾刑部尚書黃光升,言:“內官季永以訴事犯乘輿,本無死比,乃擬真犯;奸人王相私閹良民者三,本無生法,乃擬矜疑。宜勒令致仕。”帝怒,命編氓口外。逾月,御史方新上言:“黃河與北狄之患,自古有之。乃今豐、沛間陸地為渠,而興都有陵寢之憂,鳳陽有冰雹之厄,河南有饑饉之災,堯之洚水不烈於此矣。諸邊將惰卒驕,寇至輒巽觀望,而寧武有軍士之變,南贛有土兵之叛,徽州諸府有礦徒竊發之虞,舜之三苗不棘於此矣。夫洚水、三苗不足為累者,以堯、舜兢業於上,而禹、皋諸臣分憂於下也。今司論納者日獻禎祥,而疆場之臣,惟冒首功,隱喪敗。為國分憂者,誰也?斥罰之法,今不得不嚴。而陛下亦宜隨事自責,痛加修省,然後災變可息,而外患可弭也。”疏入,斥為民。

深,大同人。儒,泰州人。時舉,順天通州人。新,青陽人。穆宗嗣位,並復官。

深尋遷刑部右侍郎。齊康之劾徐階也,深劾康並詆高拱。時登極詔書赦死罪以下囚,而流徒已至配者,所司拘律令不遣。深言殊死猶赦,而此反不及,非所以廣皇仁。詔從其議。鏇進左侍郎,罷歸。

儒既復御史,益發舒,亦以康事率同列劾拱。拱罷,又劾去大學士郭朴。頃之,劾罷撫治鄖陽都御史劉秉仁。又以永平失事劾總督劉燾、巡撫耿隨卿、總兵官李世忠罪。隨卿、世忠被逮,燾貶官。隆慶二年,儒再遷右僉都御史,理山西屯鹽。吏部追論其知永豐時貪墨,遂落職閒住。

時舉復官後,巡按貴州。聞給事中石星廷杖,且帝方廣市珠寶,馳疏救星,極陳奢靡之害。已,請陳後還中宮。章並報聞。萬曆初,都給事中雒遵、御史景嵩、韓必顯論譚綸被謫,時舉抗章救之。歷大理左少卿。

新終湖廣參議。

贊曰:賈山有言:“忠臣之事君也,言切直則不用而身危。”“然切直之言,明主之所亟欲聞,忠臣之所蒙死而竭知也。”鄧繼曾諸人箴主闕,指時弊,言切直矣,而杖斥隨之。伊尹曰:“有言逆於汝心,必求諸道。”有旨哉,有旨哉!

部分譯文

鄧繼曾,字士魯,資縣人。正德十二年(1517)進士。授官行人。

世宗即位後的第四月,天久雨不晴,鄧繼曾上疏說:“明詔雖然頒布,但廢於閣中的有一大半。大獄已定,但遲留的還不少。擬旨間出於中人,奸諛的人逐漸被寵幸而安放在皇上身邊。禮有所不遵,孝有所偏重。納諫如流,而施行得很少。這是陛下修己親賢的誠意,逐漸不如開始,所以天降淫雨以示警戒。伏望陛下令出必信,斷獄不留,事情只向輔臣諮詢,寵愛不要從親信開始,割恩以定禮,稽古以崇孝,那么一念的改變,就可以銷天災,答天戒了。”

不久,提升他為兵科給事中。他上疏陳述杜漸保終四事:一、定君心的主宰,以杜蠱惑之端;二、平均兩宮的孝養,以杜嫌隙之端;三、統一政令,以杜欺蔽之端;四、清理傳遞的俸祿,以杜假託之端。不久又上奏說興府跟隨御駕的官不應當濫授。皇帝採納了他的話。

嘉靖改年號,皇帝想尊生母為帝後。正巧宮中旁舍失火,廷臣大多說應歸咎於“大禮”。鄧繼曾也說“:去年五月日精門發生火災,今年這個月的二號長安榜廊發生火災,而今郊祀日,內廷的小房又發生火災。天有五行,火實主禮。人有五事,火實主言。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禮不興。不到一周年就發生三次火災,這是廢禮失言的效驗。”提督三千營廣寧伯劉佶長久養病,鄧繼曾疏論罷去他的職務。宣大、關陝、廣西多次有警,中原盜賊興起。鄧繼曾陳述戰爭和防守的方略以及諸將練兵足食的計策,多數都被討論和執行。

三年(1524),皇帝逐漸疏遠大臣,政事大多宮內決斷。鄧繼曾抗章說“:接連以來的中旨,大違王言。事情不考察經過,文章不合理要,喜歡邪說的諂媚則賜敕褒獎,厭惡輔佐的抗言則逐漸將他們流放貶黜。我看見這些就流淚、吞聲。自從祖宗以來,凡有批答,一定交付內閣擬進的,不只是顧慮獨見會有偏差,也防止矯偽之人的假託。正德年間,弊端已夠嚴重了,但還沒有像今天這樣可怕可嘆的。在皇上左右的群小,目不知書,身未經事,乘隙招權,弄筆取寵,所以他們言出無稽,一至於此。陛下不與大臣共政,而倚靠偏信群小,臣恐國家政權不安啊。”疏章呈入,皇帝震怒,將他下詔獄進行拷打治罪,謫他為金壇縣丞。給事中張逵、韓楷、鄭一鵬,御史林有孚、馬明衡、季木都為他論救,但沒有結果。他累遷至徽州知府,死去。

皇帝即位之初,大開言路。進言的人或許過於切直,皇帝也優容寬大。自從劉最和鄧繼曾獲罪以後,皇帝就厭惡薄待言官,言官相繼被廢被黜,納諫之風衰微。

楊言,字惟仁,鄞縣人。正德十六年(1521)進士。授官行人。嘉靖四年(1525)提升為禮科給事中。任職數日他就上言說:“近來仁壽宮發生火災,曉諭群臣修身反省。我以為責任在公卿而不在陛下,罪在諫官而不在皇上身上。朝廷設立六科,是用來舉正欺蔽的。現在吏科失職,致使陛下混淆了賢與不賢,以致進退失當。大臣蔣冕、林俊等人的離去,小臣王相、張漢卿等人都得到禍患,而張璁、桂萼才能由捷徑竊取清秩,終於依靠權勢來殘害善良的人。戶科失職,致使陛下不聞儉德,而張侖之輩請求索要無厭,崔和等人膽敢違亂舊章程。禮科失職,致使陛下享祀未格於神,而廟社無帳幕之庇。兵科失職,致使陛下綱紀廢弛,而錦衣多是冒濫之官,山海竊取抽分之利,匠役增收而沒有禁止,奏帶超過定額而沒有裁減。刑科失職,致使陛下任用人才和懲罰不適當。元惡像藍華之輩得寬抄家之法,諍諫臣子郭楠等人反而被施木醜械之刑。工科失職,致使陛下興作不常。局官陸宣等人支取俸祿超過常規,內監陳林等人抽解及於蕪湖。凡此種種,都是時弊中的急切的和重大的事情,這些足以拂違天意。希望陛下勤修庶政,而罷去我等以警戒在位的臣子,就可以推究天心,消弭災變。”皇帝用誹謗的罪名責罰他。

奸人何淵請求建立明堂宗廟。楊言與廷臣一起爭辯這件事,皇帝不聽。楊言又抗章說“:祖宗身有天下,是大宗,是君。獻皇帝舊為藩王,是臣。以臣與君並列。亂天下大分,以小宗與大宗並列,冒犯天下正統。獻帝雖然有盛德,不是周文王、武王那樣創立王業,想襲宗廟的名分,是錯亂啊。如果以獻帝為自出之帝,那么他以前就沒有祖宗;以獻帝為禰而宗之,那么他以後就沒有孝、武二帝。陛下先前既然以醫士劉惠之言為有罪,現在又採納何淵所說的。先前既然許可禮卿席書的提議,現在又以席書的話為乖戾。我不知道這是為什麼。”

楊一清被召進入內閣,楊言請求將他留在三邊。皇帝特別降旨拜封張璁為兵部侍郎。楊言說張璁貪佞險躁,而且是新升的官,沒有經歷過國家大事,請求罷去張璁,並且彈劾吏部尚書廖紀引薦非人。同官解一貫等也這樣諍諫。皇帝都不納他們的諫言。有投匿名書御道的。楊言請求立即將書燒毀,皇帝同意。

六年(1527),錦衣百戶王邦奇借哈密之事,請求誅楊廷和、彭澤等人,下到刑部討論,尚未回復,而王邦奇又誣告大學士費宏、石王缶暗中庇護楊廷和,言詞牽連到楊廷和的兒子主事楊忄享等人。準備興大獄。楊言抗疏說:“先帝死亡,江彬手中掌握邊軍四萬,圖謀不軌。楊廷和密謀誅江彬,不久事情就平定下來,迎立聖主,這是社稷的功勳。即使有罪,也應當原宥他十世。現在既因奸人的話罷去他的官職,讓他的守戍邊關,而又聽信王邦奇的誣告,全部逮捕他的鄉里、親戚,誣他為蜀黨,怎么能料到在聖明之朝,忽然有這種事情。至於費宏、石王缶乃是天子老師保傅之官,百官的表率。王邦奇對他們心懷怨恨,文飾奸言,詬辱大臣,蠱惑聖上視聽。如果對楊廷和窮治不止,株連日益增多,我心中為國家大局感到惋惜。”奏書交入朝廷,皇帝大為震怒,一併收囚楊言,親自在午門審訊楊言。群臣都集合在這裡。楊言受完五毒之刑,並被折斷一指,始終沒有屈服之詞。之後,下到五府九卿討論。鎮遠侯顧仕隆等人復奏王邦奇的話都是虛妄的,皇帝斥責顧仕隆等人徇私情。但是官司也因此而解,謫貶楊言為宿州判官。御史程啟充請求恢復楊言舊職,皇帝不聽。他漸遷為溧陽知縣,歷南京吏部郎中。因事他再次被謫貶為夷陵知縣。積官湖廣參議。

楊言做官,多有顯著聲望政績。溧陽、夷陵都立祠紀念他。

楊名,字實卿,遂寧人。在他少年的時候,督學王廷相對他的話語感到驚奇,將他補作弟子生員。嘉靖七年(1528),鄉試第一。第二年以第三名考中進士,授官編修。聽說大母死去,請求緊急回家鄉。再回朝廷後,任展書官。

十一年(1532)十月,彗星出現。楊名應皇帝詔令上書,說皇帝喜怒失中,用舍不當。語言痛切剛直,皇帝隱恨於心,但答旨稱其為納忠之言,令楊名不用隱諱。楊名於是又說:“吏部是諸曹之首,尚書是百官的表率,而汪釒宏是小人之中的小人。武定侯郭勛奸詐險譎,太常卿陳道瀛、金斌貝仁粗俗鄙陋沉迷於酒色。這幾個人,輿論都說不應當任用,而陛下任用他們,是聖心偏愛的緣故。諸臣因建言觸忤了皇上,此心實是可以原諒。大學士李時以愛惜人才為請,即被嘉納,但吏部不為其簽署發下。我所說的虛文塞責的事,難道完全沒有嗎?這些得罪的諸臣,輿論認為應當原宥,但陛下終於不寬恕他們,這是聖心偏於怒的緣故。真人邵元節卑鄙地以末術小技,蒙蔽聖上。皇上曾經下令在內府設齋醮,並且命左右的大臣為供事奔走,於是導致有不肖之徒黑夜乞求出宮門的。將這些載入史冊,後世的人將說些什麼呢?這些都是聖心少有的偏激,所以我敢抒發自己的愚狂。”

疏章交入,皇帝大為震怒,當即逮住楊名下詔獄進行拷打審訊。汪釒宏上疏分辯說“:楊名是楊廷和的同鄉。近來張孚敬離去職位,楊廷和的黨徒總是思圖報復,所以攻擊我。我被皇上選拔任用,只想一振朝廷之綱法,但是議臣總是擔心我操之過切。而且內閣大臣率務和同,培植黨徒穩固地位,所以楊名敢如此欺君放肆。”皇帝深深聽進了他的話,更加惱怒,命令主管部門窮究追問他的主使。楊名數次瀕臨於死,沒有承認什麼,說曾經將疏章的草稿給同年生程文德看過,於是皇上將程文德一併下獄。侍郎黃宗明、候補判官黃直救楊名,先後都被下獄。法司再擬楊名的罪,都不能恰當地反映上述情況。皇帝特下詔令謫楊名戍邊,編在瞿塘衛。第二年被釋放回來。後來多次被推薦終究沒有再次召用。居住在家裡二十多年,侍奉親人。雙親死後,他和弟弟楊台在墓旁結草廬居住。守滿孝期,他疾病發作,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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