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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儀部·卷五

○祭禮下

《漢書·郊祀志》曰:《洪範》八政,三曰祀。祀者,所以昭孝事祖,通神明也。旁及四夷,莫不修之。下至禽獸,豺獺有祭。(應劭曰:今孟春獺祭魚,季秋豺祭獸。)是以聖王為之典禮焉。秦襄公攻戎救周,列為諸侯而居西,自以為主少昊之神,作西畤,祠白帝,其牲用駠駒、黃牛、羝羊各一雲。其後十四年,秦文公東獵汧渭之間,卜居之而告。文公夢黃蛇自天下屬地,其口止於鄜畤。(李奇曰:鄜音孚。)文公問於史淳,淳曰:"此上帝之徵,君其祠之。"於是作鄜畤,用三牲,郊祭白帝焉。自未作鄜畤,而雍旁故有吳陽武畤,(李奇曰:於旁田有吳陽地。)雍東有好畤,皆廢無祀。或曰:自古以雍州積高,神明之隩,故立畤郊上帝,諸神祠皆聚雲。蓋黃帝時常用事,雖殷周亦郊焉。其語不經見,搢紳者弗道。

又《郊祀》曰:始皇東遊海上,行禮祠名山大川及八神,求仙人羨門之屬。八神將自古而有之。或曰太公以來作之。齊所以為齊,以天齊也,(蘇林曰:當天中央齊。)其祀絕,莫知起時。

又《郊祀志》曰:文帝始幸雍郊,見五畤,祠衣皆上赤。趙人新垣平以望氣見上,言長安東北有神氣,成五采,若人冠冕焉。或曰:東北,神明之舍;西方,神明之墓也。(張晏曰:神明,日也。日出東壯。舍謂陽穀,日沒於西也,故曰墓。)天瑞下,宜立祠上帝,以合符應。於是作渭陽五帝廟,同宇,(韋昭曰:宇謂上同下異,禮所謂復廟同屋也。)帝一殿,面五門,各如其帝色。祠所用及儀,亦如雍五畤。明年,夏,四月,文帝親拜霸渭之會,以郊見渭陽五帝。五帝廟臨渭,其北穿蒲地溝水。爟火舉而祠,若光輝然屬天焉。於是貴平,至上大夫,賜累千金,而使博士諸生刺六經中作王制,謀議巡狩封禪事。文帝出長門,若見五人於道北,遂因其直,立五帝壇,(孟康曰:直,植也。直其立處以位壇。)祠以五牢。

《東觀漢記》曰:建武三年,上幸舂陵祠園廟,大置酒,與舂陵父老故人為樂。

又曰:桓譚字君山,沛人。章帝元和中,行巡狩至沛,令使者祠譚冢,鄉里以為榮。

又曰:李通上大司空印綬,以特進奉朝請。及有司奏請封諸皇子,帝感通首創大謀,即日封通少子雄為邵陵侯。每幸南陽,常遣使者以牢祀通父冢。

又曰:顯宗拜馬嚴持兵長史,將北軍五校士、羽林兵三千人,屯西河美稷,衛護南單于,聽置司馬、從事。牧守謁敬,同之將軍。敕嚴過武庫,祭蚩尤,帝親御阿閣,觀其士眾,時人榮之。

又曰:永平中,詔京兆右扶風,以中牢祠蕭何。霍光出郡錢穀給蕭何子孫,在三百里內悉令侍祠。

又曰:桓帝初,立黃老祠北宮,濯龍中,以文罽為壇,飾淳金釦器,采色眩曜,祠用三牲,太官設珍饌,作倡樂以求福祥。

《漢皇德傳》云:章帝詔使者,奉太牢,致祠唐堯於成陽雲台。

袁山松《後漢書》曰:韓卓字子助,陳留人。臘日,奴竊食祭其母,卓義其心,即日免之。

《漢舊儀》曰:宗廟八月飲酎,用九大牢。元年祭天,二年祭地,三年祭五帝於五畤。三歲一辯,皇帝自行他祠,不出。祭天,紫壇幄帷,高帝配天,居室下,西向,紺幄席。

又曰:宗廟三年一大祫祭之,子孫諸帝以昭穆坐於高廟。神皆合食,設左右坐。高祖南面,繡幄帳,堂上,西北隅,曲。幾黃金釦器,每太牢中分之。右辯上帝,左辯上後,俎餘委肉積於前殿,千斤,名曰堆俎。子為昭,孫為穆,昭西曲屏風,穆東面,皆曲幾如高祖饌陳其右,各配其左,坐如祖妣之座法。

又曰:原廟一歲十二祠,有閏加,皆用太牢。

又曰:惟八月飲酎,車駕夕牲,牛以繡衣之。皇帝暮視牲,以鑒燧取水於月,以陽燧取火於日,為明水火。左袒以水沃牛右肩,手執鸞刀,以切牛毛血薦之,而即更衣。

又曰:五儀元年,儒術奏施行,董仲舒請雨事,始令丞相以下求雨。雪曝城南,舞童女禱天神五帝。五年,始令諸官止雨。朱繩縈社,擊鼓攻之。

又曰:祭五嶽,祠用三正色牲。十月涸凍,二月解凍,皆祭祀,乘傳車,稱使者。祭四瀆,用三正色牲,沉澥襉馬。祭人先於隴西西縣,人先山皆有土人,山下有畤埒,如種菜畦。畤中各有一封。祭參辰星辰於池陽穀,口,夾道左右為壇營,覆地各周三十六里。

又云:祭西王母於石室,皆在所二千石、令長奉祠。漢五年,修復周室舊祀,祀后稷於東南。常以八月祭一太牢,舞者七十二人,冠者五六三十人,童子六七四十二人,為民祈農報功。

又曰:凡聖王之法,追祭天地,日月星辰,山川萬神,皆古之人。能紀天地五行氣,奉其功以成人者也。故其祭祀皆以人事之禮,食之所食也,非祭食天與土地金木水火石也。又祭三皇五帝、九皇六十四民,皆古帝王凡八十一姓。

《漢末英雄記》曰:公孫瓚,字伯珪,舉上計吏。郡太守劉其以事犯法,檻車征。伯珪褠衣平幘,御車到洛陽。其當徙日南,伯珪具豚酒於北芒上祭,辭先人,舉觴祝曰:"昔為人子,今為人臣,當詣日南。日南多瘴氣,恐或不還,與先人辭於此。"再拜,慷慨而起。其時州里人在京師者,送行見之,及觀者莫不歔欷。

《魏志》曰:管寧恆著布襦袴、布裙,隨時單復,出入閨庭,能自柱杖,不須扶侍。四時祠祭,輒自力強,改加衣服,著絮巾,故在遼東所有白布單衣,親薦饌饋,跪拜成禮。寧少喪母,不識形象,常特加觴,泫然流涕。

又曰:濊南國常用十月祭,氏民晝夜飲酒歌舞,名之為舞天。又祭虎以為神。

《吳志》曰:赤烏年,有南烏銜鵲墮東館,丞相朱據燎鵲以祭。

乾寶《晉紀》曰:帝配饗魏太祖廟。有奏諸功臣從饗者,更以官為次,在荀郭之上。

《後魏書》曰:胡處少弧,言及父母,則若孺子之號。敦煌氾潛家善釀酒,每節常送一壺,以給祭事也。

沈約《宋書》曰:羊玄保自少至老,謹於祭奠,四時珍新,未得祠者,口不妄嘗。

《齊書》曰:張沖,永明八年為假節監青冀二州,行刺史事。沖父初卒,遺命曰:"祭我必以鄉土所產,無用牲物。"沖在鎮西時,還吳國取果菜。每至蒸嘗,輒流涕薦焉。

《家語》曰:魯公索氏將祭而亡其下牲。孔子聞之曰:"公索氏不及二年必亡矣。"後一年而亡。

《孔叢子》曰:元和二年春,帝東巡狩,還過魯,幸闕里,以太牢祠孔子及七十二子,作六代之樂,大會孔氏男子二十已上者六十三人,命儒者講論。

《尸子》曰:先王之祠,禮也。天子祭四極,諸侯祭山川,大夫祭五祀,士祭其親也。

《白虎通》曰:王者祭宗廟,親自取禽者,尊重先祖,必欲自射加功力。

又曰:《王制》曰:春薦韭,夏薦麥,秋薦黍,冬薦稻。韭以卵,麥以魚,黍以豚,稻以雁。春曰祠者,物微,故祠名之;夏曰礿者,麥熟進之;秋曰嘗者,新谷熟;冬曰蒸,蒸者為眾,冬之時,物成者眾。

《益都耆舊傳》曰:蜀郡張寬,字叔文,漢武帝時為侍中。從祀甘泉,至渭橋,有女子浴於渭水,乳長七尺。上怪其異,遣問之。女曰:"帝後第七車知我所來。"時寬在第七車,對曰:"天星主祭祀者,齋戒不嚴,則女人星見。"

《汝南先賢傳》曰:薛苞歸先人冢側坊中,種稻以祭祀,芋以充飢。耽詩悅禮,玄虛無為,舉孝廉賢良方正,皆不就。

王歆之《神境記》曰:九疑山既出林,過溪望見舜廟,在郡山之下。而插構水際,杳若靈居矣。余親負勁策,致祠靈堂,乃躬就齋潔奉奠。其宵,水月如鏡焉。澗微響,乃聞廟裡若有弦歌者,聲調如近,察復緬邈。此其五弦之音,南風之響乎?

解道虎《齊記》曰:臨淄城南十五里,天齊淵五泉並出,有異於常,故廟屋以同。瓦有天齊字,在齊八祠,祠天於此,故名雲。

《越絕書》曰:越王既得平吳,春祭三江,秋祭五湖。因以其時為之立祠,垂之來世,傳之萬載。鄰邦樂德,皆來取之。

《吳越春秋》曰:夫差帥諸群臣出國東,祠子胥江水濱,諸臣並在。夫差乃言曰:"寡人蒙先王之遺恩,為千乘之王,昔不聽相國之言,乃用讒佞之辭,至令相國遠沒江海。自亡已來,濛濛惑惑,如霧蔽日,莫誰與言!"泣下沾衿,哀不自勝。左右群僚,莫不悲傷。

《十二洲記》曰:昔禹治洪水,既畢,乃乘橋車到鍾山,祠上帝於北河,歸大功於九河也。

《襄陽記》曰:諸葛亮初亡,所在各求為立廟。朝議以不合,百姓遂因時節私祭之於道陌也。

摯虞《雜祀議》曰:故事,祀皋陶於廷尉寺,祭先聖於大學也。

桓子《新論》曰:昔楚靈王驕逸輕下,簡賢務鬼,信巫祝之道,齋戒潔鮮以祀上帝,禮群神,躬執羽紱,起舞壇前。吳人來攻,其國人告急,而靈王鼓舞自若,顧應之曰:"寡人方祭上帝,樂明神,當蒙福佑焉。不敢赴救。"而吳兵遂至,俘獲其太子及後姬以下。甚可傷。

《論衡》曰:魯文公逆祀,去者三人;定公順祀,叛者五人。貫於俗者,謂則禮為非;曉禮者寡,則知是者稀。

又曰:凡祭祀之義有二:一曰報功,二曰循先。報功以勉力,循先以崇恩也。

黃帝問玄女兵法曰:六甲將及夫人姓名服色。曰:其將皆著赤幘小冠帶,白綬絞,夫人足皆各像其禽獸足。凡欲治致神,當於帛上書諸神名,如法祭蔭。齊事六,曰見形六,十日一祭,合諸神祭之。祭法:脯長一九,廣三寸,白茅為籍,編以青絲。籍長二尺四寸,廣六寸,餅棗栗並脯置籍上。柸皆黑,中以丹沙九兩,盛米囊九枚,置北斗座上,中為九星。六甲坐外,四面十二座,座前一柸。受道者壇東北祭,南向再拜祝。

《軍令》曰:金鼓幢麾隆衡皆以立秋日祠。先時,一曰主者請祠。其主者奉祠,若出征有所克獲,還亦祠。向敵祠,血於鍾鼓。秋祠及有所克獲,還但祠,不血鍾鼓。祝文某官使主者,某敢告隆衡金鼓幢麾。夫軍,武之器者,所以正不義,為民除害也。謹以立秋之日,潔牲黍稷旨酒而敬薦之。

又曰:常以己丑日祠牛、馬,先祝文曰:某月己丑,某甲敢告馬牛先。馬者,兵之道。牛者,軍農之用。謹潔牲黍稷旨酒,敬而薦之。

又曰:軍行濟河,主者常先白沉璧文曰:某王使者某甲敢告於河,賤臣某甲作亂,天子使某帥眾濟河,征討醜類,故以璧沉,惟爾有神裁之。

曹植《求祭先王表》:臣雖比拜表,自計違遠已來,已逾旬日垂竟,夏節方到,臣悲感有心。念先王公以夏至日終,是以家俗不以夏日祭。至於先王,自可以令辰告祠。臣雖卑鄙,實稟體於先王。自臣雖貧窶,蒙陛下厚賜,足供太牢之具。臣欲祭先王於北河之上,羊豬牛臣自能辦。否者,臣縣自有。先王喜鰒,臣前以表,得徐州臧霸上鰒百枚,足自供事,請水瓜五枚。計先王崩來,未能半歲。臣實欲告敬,且欲復盡哀。博士鹿優、韓蓋等以為,禮公子不得禰先君,公子之子不得祖諸侯,謂不得立其廟而祭之也。《禮》又曰:庶子不得祭宗。詔曰:"得月二十八日表,知侯推情,欲祭先王於河上。覽省,上下,悲傷感切,將欲遣禮,以紓侯恭敬之意。會博士鹿優等奏禮如此,故寫以下。'開國承家,顧迫禮制,惟侯存心,與吾同之。'"

殷允《祭徐孺子文》曰:惟太元六年,龍集荒洛。冬十月哉生魄,試守豫章太守殷君,謹遣左右某甲奉清酎薌合一簋單羞,再拜奠故聘士豫章徐先生。

周祇《祭梁鴻文》曰:晉隆和四年十一月,陳郡周穎文以蘊藻行潦祠梁先生。

殷闡《祭王東亭文》曰:公以少牢之奠,敬薦東亭王侯之靈,蓋聞朗鑒不塵,精金能照。

伯玉《祭孫叔敖文》曰:謹以豐羞祭楚令尹孫君之靈,眇眇千載,悠悠舒荊。理無不通,事隔者形。尚想清塵,承風效誠。

謝惠連《祭古冢文》曰:東府掘城北塹入一丈餘,得古冢。上無封域,不用磚瓦,以木為槨。中有二棺,正方兩頭,無和明器之屬。材瓦銅漆,有數十種。刻木為人,長三尺可,有二十餘載,開見悉識。是人形,以物棖撥之,應手灰滅。棺上有五銖錢百餘枚,水中有甘蔗節及梅李核,皆浮出而不甚爛壞。銘志不存,世代不可得而知之。公命城者改埋於東崗,祭以豚酒。既不知其名字近遠,故假為之號曰冥寞君云爾。

楊泉請辭曰:古不墓祭,葬於中原而廟在大門裡,不敢外其親。平明出葬,日中反虞,不敢一日使神無依也。周衰禮廢,立寢於廟墓。漢因而不改,以先帝衣冠四時上盥水,進果實而禘祫,祭祀皆於宗廟。及其末,因寢之,在墓鹹往祭焉。蓋由京師、三輔酋豪,大姓力強、財富,婦女贍侈,車兩相追,宿止墓下,連日厭飫,遂以成俗,迄乎今日。夫死者骨肉歸乎土,神而有靈,豈其守夫敗壤而系乎草莽哉!

《唐書》曰:王義方初為太子校書,魏徵、張亮皆厚禮之。亮誅,坐與交遊,貶授儋州吉安丞。行至南海,舟人將以酒脯致祭,義方曰:"黍稷非馨,義在明德。"乃酌水而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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