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部·卷五
○鼓吹樂
《樂志》曰:何承天云:鼓吹蓋短簫饒歌,軍樂也。黃帝使歧伯所作,以揚德建武。漢曲有:《朱鷺》、《思悲》、《艾如張》、《上之回》、《擁離》、《戰城南》、《巫嵩》、《上陵》、《將進酒》、《君馬黃》、《芳樹》、《有所思》、《雉子班》、《聖人出》、《上耶》、《臨高台》、《遠如期》、《石留》、《務成玄》、《雲黃鶴》、《釣竿》。魏改十二曲,為之《平戰滎陽》、《獲呂布》、《克官渡》、《舊拜定功》、《平南荊》、《平關中》、《應帝期》、《邕熙太和》。晉武改為《靈芝祥》、《宣受命》、《征遼東》、《景龍飛》、《平玉衡》、《因時運》、《惟庸蜀》、《天序》、《金靈運》、《夏苗畋》、《秋獮田》、《順天道》。至梁、周、隋,各述本朝功業,隨而改之,以自揚其勛烈。
又曰:橫吹有雙角,即胡樂,以從軍也。張博望入西涼,傳其法於西京。初得摩訶兜勒一曲,李延年因胡曲更造新聲二十八解。晉以來有《黃鵠》、《隴頭》、《出關》、《入關》、《出塞》、《入塞》、《折楊柳》、《落梅花》、《黃潭子》、《赤枝楊》、《望行人》十曲。
崔豹《古今注》曰:漢里襉黃門鼓吹,天子所以宴樂群臣。短簫饒歌,鼓吹之,常亦以賜有功諸侯也。
《唐會要》曰:大和中,太常禮院奏,謹按:凱樂,鼓吹之歌曲也。《周官·大司樂》:"王師大獻捷,奏凱樂。"注云:"獻功之樂也。"又"司馬之職,師有功,則凱樂獻於社。"注云:"兵樂曰凱,《司馬法》曰得意則凱樂,所以示喜也。"《左氏傳》載:晉文公勝楚,振旅凱以入。魏晉以來,鼓吹曲章多述當時戰功。是則歷代獻捷,必有凱歌。太宗平東都,破宋金剛,其後蘇定方執賀魯,李勣平高麗,皆備軍容,凱歌入京都。謹撿貞觀、顯慶、開元禮書,並無儀注。今參酌古今,備其陳設,及奏歌曲之儀如後。凡命將征討,有大功獻俘馘首,其名曰俻。神策兵衛於東門外,如獻俘常儀,其凱里衩鐃吹二部,(笛畢,簫笳鐃鼓每色二人,歌工二十四人。)樂工等乘馬執樂器,次第陳列,如鹵簿之式。鼓吹令丞前導,分行於兵馬俘馘之前。將入都門,鼓吹振作,迭奏《破陣樂》、《應聖期》、《賀朝歡》、《君臣同慶樂》等四曲。(《破陣樂》詞曰:受律辭元首,相將討叛臣。鹹歌破敵樂,共享太平人。《應聖期》詞曰:聖德期昌運,雍熙方寓清。乾坤資化育,海岳共休明。開士欣耕稼,銷戈遂偃兵。殊方歌帝澤,執贄賀昇平。《賀朝歡》詞曰:四海皇風被,千年德永清。戎衣更不著,今日告功成。《君臣同慶樂》詞曰:主聖開昌歷,臣忠奉大猷。君看偃草後,便是太平秋。)俟行至太社及太廟門,工人下馬,陳列於門外,(據《周禮·大司樂》注云:獻於祖。大司馬云:先凱樂於社。謹詳禮儀,則社廟之中似合奏樂,伏以尊嚴之地。鐃吹歡嘩既無明文,或乘肅敬。今請並於門外陳設,不奏歌曲。)俟告獻禮畢,復導引奏曲如儀。至皇帝所御樓前,兵伏旌門外二十步,樂工皆下馬,徐行前進。兵部尚書介冑執鉞於旌門內中路前導,(《周禮》"師有功,則大司馬左執律,右秉鉞,以先凱樂。"注曰:律所以聽軍聲,鉞所以示將威。吹律聽聲,其術久廢,請以秉鉞,以存禮文。)次協律郎二人公服執麾,亦於門外分導,鼓吹令丞引樂工等至位立定,太常卿於樂工之前跪具官臣某奏事諸奏凱樂,協律郎舉麾,鼓吹大振作,遍奏破陣樂等四曲。樂闋,協律郎偃麾,太常卿又跪奏。樂畢,兵部尚書、太常卿退,樂工等並於門外立。訖,然後引俘馘入獻,及稱賀如別儀。
《晉書》曰:衛瓘領太子少傅,加千兵百騎,鼓吹之府。
又曰:汝南王亮母伏太妃常有小疾,祓於洛水。亮兄弟三人侍從,並持節鼓吹,震耀洛濱。武帝登凌雲台望見,曰:"伏妃可謂富貴矣。"
又曰:劉毅字仲雄。轉司隸校尉。皇太子朝,鼓吹將入東掖門,毅以為不敬,止於門外。奏劾保傅以下。詔赦之,然後得入。
又曰:謝尚累位江夏、義陽、隨三郡太守,往咨事安西將軍庾翼於武昌。翼呼共射,曰:"君若破的,當以鼓吹相賞。"尚應聲中之,翼即以副鼓吹給之。
王隱《晉書》曰:陶侃平蘇峻,除侍中太尉,加羽葆鼓吹。
《晉中興書》曰:漢武時,南平百越,始置交阯、九真、日南、合浦、南海、鬱林、蒼梧,凡七郡。立交阯刺史。以州邊遠,山越不賓,宜加威重,故刺史輒假節,七郡皆加鼓吹。
《齊書》曰:武帝時,壽昌畫殿南閣置白鷺鼓吹二部,乾光殿東西頭置鍾磬兩箱,皆宴樂處也。
又曰:王敬則,臨淮射陽人也。僑居晉陵南沙縣,母為女巫,常謂人云:"敬則生時,胞衣紫色,後應得鳴鼓角。"人笑之曰:"汝子得為人吹角可矣。"
又曰:張敬兒將拜三司,謂其妻嫂曰:"我拜後應開黃閣。"因口自為鼓吹聲。初得鼓吹,羞便奏之。
《南史》:綦母珍之貴倖,珍之母隨弟欽之作暨楊令。欽之罷縣還,珍之迎母至湖孰,輒將青氅百人自隨鼓角橫吹,都下富人追從者百數。
又曰:垣崇祖初於淮陰見高帝,便自比韓、白,惟上獨許之。後為豫州刺史。建元二年,魏攻壽春,崇祖破之。啟至,上謂朝臣曰:"崇祖恆自擬韓、白,今真人也。"進為都督。崇祖聞陳顯達、李安人皆增給軍儀,乃啟求鼓吹。上敕曰:"韓、白何可不與眾異?給鼓吹一部。"
又曰:張興世致位給事中。興世父嘗謂興世曰:"我雖田舍老翁,樂聞鼓角,汝可送一部,行田時欲吹之。"興世素恭謹畏法,譬之曰:"此是天子鼓角,非田舍公所吹。"
《梁典》曰:高祖衍,生秣陵三樓橋宅,生日,有異光,頂有五嶽骨。當還宅,范雲聞鼓吹之聲,雲蒙被出視,乃高祖也。雲乃深自結托。
《梁書》:侯景即位,乃以廣柳車載鼓吹,橐駝馬負犧牲,輦上置筌蹄,垂腳坐焉。
又曰:胡僧祐字顯果。為天水、天門二郡太守。性好葺綴文詞,又多鄙拙,多被戲謔,自矜尤甚。後隨伐侯景,回拜領將軍,常以所加鼓部置齋中對之。從或獻言此乃羽儀,公望隆重。不當如此。答曰:"我愛之。"人莫不笑之。
《陳書》:劉仲舉字德言。為長安令,政號廉平。陳文帝居鄉里,嘗詣仲舉。時天降雨,仲舉獨坐齋內,聞外有簫鼓聲,俄而帝至。仲舉異之,乃深自結托。
《北史》:爾朱榮少時,父新興曾與榮游池上,忽聞簫鼓音,謂榮曰:"古老相傳,聞此聲皆至公輔。吾年老,當為汝耳。"
《隋書》曰:鼓吹車上施層樓,四角金龍銜蘇、羽葆。凡鼓吹,陸則樓車,水則樓船,在殿庭則畫筍虡為樓,上有翔鷺棲烏,或為鵠形。
又曰:蔡征拜吏部尚書,啟後主借鼓吹。後主謂所司曰:"鼓吹軍樂,有功乃授。蔡征不自量揆,紊我朝章。然其父景歷既有締構之功,宜且如啟。"
《唐書》曰:平陽公主葬,特給鼓吹。太常議:婦人無鼓吹。高祖曰:"往者公主於司竹園舉兵應義,親執金鼓,有克定之功,宜特加之。"
又曰:中宗時,皇后上言:自妃主及五品以上母妻,請從婚葬之日,特進鼓吹,宮官亦準此。左台御史唐紹上疏諫曰:"竊聞鼓吹之作,本為軍容。昔黃帝涿鹿有功,以為警衛,故鉦鼓有靈夔、孔雀、鵰鶚爭、石墜崖、壯士怒之類。自昔功臣備禮,適得用之。假如郊祀天地,惟有宮懸而無案架,故知軍樂之用,尚不給於神祀,豈容接於閨閫哉?"
鄧德明《南康記》曰:雩都縣君山,絕峰高崿,遠望似舟船,上有玉台,方廣數丈,周回儘是白石柱,上自然石覆,如屋形。風雨之後,景氣明淨,頗聞山上有鼓吹之聲。
《吳質別傳》曰:質為北中郎將,朝京師,喜遲其到,詔列鹵簿作鼓吹,至闕而止。
《江表傳》曰:孫策賜周瑜鼓吹,為治館舍。策令曰:"周公瑾英俊異才,與孤有總角之好,骨肉之分。前在丹陽發眾及船糧以濟大事,論德酬功,此未足報也。"
《鄴中記》曰:石虎正會,置三十步鼓吹,三十步輒置一部,十二人皆在平閣上。去地丈餘,語襉女鼓吹。
摯虞《新禮儀志》曰:漢魏故事,將葬,設吉凶鹵簿、皆鼓吹。新禮以禮吉事無凶事無樂,宜除吉鹵簿凶服鼓吹。虞按:禮葬有客車郎,吉駕之明文也。
徐廣《東車服注》曰:中朝公主有鼓吹。
《幽明錄》曰:晉臨川太守謝摛夜中聞鼓吹聲,兄澡曰:"夜者,陰。間不及存,將在身後。"及死,贈長水校尉,加鼓吹。
《世說》曰:《三都》、《二京》,五經鼓吹。
《俗說》曰:桓公作詩,思不來,輒作鼓吹。既而得思,云:鳴鵠響長阜,歡,曰:"鼓吹固自來人思。"
《語林》曰:陸士衡為河北督日,已被間構,內懷憂懣,聞眾軍警角鼓吹,曰:"我今聞此,不如華亭鵠唳。"
魏武帝令曰:孤所以能常以少兵敵眾者,常念增戰士忽餘事。是以往者有鼓吹而使步行,為戰士愛馬也;不樂多署吏,為戰士愛糧也。
王渾表曰:吳國臨戰,牙門將張秦、黃辰,騎督綦母倪,勇健效武,破賊制勝,以三人之所致也。秦、辰巳亡,今倪獨在。昔伐蜀有小戰功,牙門數人便加鼓吹,至於滅吳一國而未得鼓吹者。臣愚昧,謂聖詔賜倪鼓吹,存錄猛將,以盡武人之力也。
陸機《鼓吹賦》曰:原鼓吹之所始,蓋稟命於黃軒。
○四夷樂
《毛詩·谷風·鼓鍾》曰:以雅以南,以龠不僣。(為雅為南,舞四夷之樂。大德德廣所及也。東夷之樂曰昧,北夷之樂曰禁,西夷之樂曰離,南夷之樂曰任。以為籥舞,若是和而不僣矣。)
《周禮·春官·鞮鞻氏》曰:鞮鞻氏掌四夷之里耠其歌聲。
又曰:旄人掌教舞散樂、舞夷樂。夷樂,四夷之樂;散樂,野人為之善者。
又曰:《春官·韎師》曰:韎師掌教韎樂,祭祀則帥其屬而舞之。(舞,東夷之舞也。)
《周禮·春官》:鞮鞻氏掌四夷之樂。(鄭玄注曰:東方曰昧,南方曰任,西方曰朱離,北方曰禁。)
《禮記·明堂位》曰:《昧》,東夷之樂也;《任》,南蠻之樂也。納蠻夷之樂於太廟,言廣魯於天下也。
《後漢書》曰:永寧初年,西南夷禪國王獻樂及幻人。明年,元會作之於庭,安帝與群臣共大奇之。
又曰:陳禪字紀山,為諫議大夫。西南夷禪國王獻樂及幻人,能吐火,自支解,易牛馬頭。大會作之庭,禪離席舉手曰:"帝王之庭,不宜作夷狄之樂。"
《五經通義》曰:東夷之樂,持矛舞,助時之生;南夷之樂,籌耩舞,助時之養。
又:舞四夷之樂,明澤廣被四表也。東夷之樂曰《侏離》,南夷之樂曰《任》,西夷之樂曰《禁》,北夷之樂曰《昧》。東方所謂《侏離》者何?陽始通,萬物之屬,離地而生,故謂之《侏離》。南方所以謂之《任》者何?陽氣盛用事,萬物懷任,故謂之《任》。西方所以謂之《禁》者何?西方陰氣用事,禁止萬物不得長大,故謂之《禁》。北方所以謂之《昧》者何?北方陰氣盛用,萬物暗昧不見,故謂之《昧》。四夷之樂,何以作之於廟?陳於戶。
王子年《拾遺記》曰:成王之時,南垂之南有扶婁夷國,或於掌中備百獸之樂,婉轉屈曲於指間,人形或長數分,神怪歙忽。樂府傳此,末代猶在焉。
《風土記》曰:越俗飲燕,即鼓拌以為樂,取大素圜,柈以廣尺五六者,抱以著腹,以右手五指更彈之,以為節,舞者蹀地擊掌,以應柈節而舞。
《樂部·樂志》曰:《龜茲》起自呂光滅龜茲,因得其聲樂,記有豎箜篌、琵琶、五弦、笙、笛、蕭、觱篥、毛圓鼓、都曇鼓答臘鼓、腰鼓、羯鼓、谿婁鼓、銅拔、貝等十五種,為一部,工二十人。歌曲有《善善摩尼》,解曲《姿伽兒》舞曲《小天》《疏勒監》。《天竺》起自張重華據涼州,重四譯來貢樂器鳳首箜篌、琵琶、五弦、笛、銅鼓、毛圓、都曇、銅拔、貝等九種,為一部,工十二人。歌曲有《沙石疆》,舞曲有《文曲》。《康國》起自周閔帝娉北狄為後,得其所獲西戎伎,因得其聲集,器有笛、正鼓、加鼓、銅拔等四種,為一部。工七人。歌曲有《三殿農和去》,舞曲有《賀蘭》《缽》《鼻始》、末奚波地。《疏勒》、《安國》、《高麗》,並起後魏平馮氏通西域,因得其伎,繁會其聲。《疏勒》樂器有豎箜篌、琵琶、五弦、笛、觱篥、答臘鼓、腰鼓、羯鼓、谿婁鼓十種,為一部,工十二人。歌曲有《元利死讓樂》,舞曲有《遠服解曲》、《有鹽曲》。《安國》樂器箜篌、琵琶、五弦、笛、蕭、雙觱篥、正鼓和銅拔等,《高麗》,樂器有,彈箏、臥箜篌、豎箜篌、琵琶、五弦、笛、笙、蕭、小觱篥、桃皮觱篥、腰鼓、齊鼓、檐鼓、貝等十四種,為一部。工十八人。歌曲有《歌芝棲》,舞曲有《舞芝棲》。北狄樂皆馬上樂也,鼓吹本軍旅之音,馬上奏之。故自漢以來,北狄樂總歸鼓吹署。後魏樂府始有北歌,即魏史所謂真人歌是也。代都時,命掖庭宮女晨夕歌之。周、隋代興,西涼樂、雜奏,今存者五十三章,其名因可解者六章:《慕容可汗》、《吐谷渾》、《部落稽》、《鉅鹿公主》、《白淨王太子》、《企俞》也。其餘不可解。或可汗之詞,按今大角,即後魏代箕邏向是也。其曲亦多可汗之詞,北虜之俗皆呼主為可汗。吐谷渾又慕容別種,知此歌是燕魏之際鮮卑歌詞,虜音不可曉。梁有《鉅鹿公主》歌,似是姚萇時歌詞,華音與此歌不同。梁樂府鼓吹語襉《大白淨皇太子》、《小白淨皇太子》、《企俞》等曲。隋鼓吹有《白淨王太子曲》,與北歌校之,其音皆異。
《唐書·樂志》曰:《安樂》,後周武帝平齊所作也。行列多方正,象城郭,周代謂之城舞者。八十人刻木為面,狗喙獸耳,以金飾之,垂線為發,畫衤奧皮帽,舞蹈姿制,猶作羌胡狀。
《唐會要》曰:驃國樂,貞元十八年正月驃國王來獻,凡一十二曲,以樂工三十五人來朝。樂曲皆演釋氏經綸之詞。(驃國在雲南西南,以天竺國相近,故樂多演釋氏之詞。每為曲,皆齊聲唱,各以兩手十指齊斂為赴節之狀。一低一仰,未嘗不相對,有類中國柘枝舞。驃,一作僄。其西別有彌臣國,樂舞亦與驃國同。子習此伎以樂後制。使袁滋郄士美至南沼,並皆見此樂。)
《唐會要》曰:《南詔樂》,貞元十六年正月南詔異牟等作《奉聖樂》舞,因西川押雲南八國使韋皋以進,時御麟德殿以閱之。
又曰:《高昌樂》,西魏與高昌通,始有此樂。至隋開皇六年,來獻聖明樂曲。至太宗朝,伐其國,盡得其樂。(事見七部伎門也。)
又曰:扶南、天竺二國樂,隋代全用《天竺》列於樂部,不用《扶南》。因煬帝平林邑國,獲扶南工人及其匏琴,樸陋不可用,但以天竺樂轉寫其聲。
又曰:《龜茲樂》,自呂光破龜茲,得其聲,呂氏雲,其樂分散。至後魏有中原,復獲之。至隋有《西國龜茲》之號,凡三部。開元中,大盛於時。曹婆羅門者,累代相承傳其業,至孫妙達,尤為北齊文宣愛之,每彈常自擊胡鼓和之。及周武帝聘突厥女為後,西域諸國皆來媵,遂薦有《龜茲》、《疏勒》、《康國》、《安國》之樂。
又曰:《百濟》,貞觀中滅二國,盡得其樂。至天后時,《高麗》里裉二十五曲。貞元末,惟能習一曲,衣服亦漸變其土風矣。其百濟至中宗時,工人死散。開元中,歧王{軌}為太常卿,復奏置焉。
又曰:《疏勒》樂,工人皂絲布頭巾,白絲布袍錦衿襟,白絲布褲,舞二人,白衤奧錦袖,赤皮靴、赤皮帶。里衩豎箜篌、琵琶、五弦琵琶、橫笛、簫、觱篥、答臘鼓、腰鼓、雞樓鼓。《康國》樂,工人皂絲布頭巾,緋布袍錦,領舞二人,緋衤奧錦袖,綠綾凌渾襠褲,赤皮鞾,白褲帑,舞急轉如風,俗謂之《胡鏇》。《乞寒》者,本西國外蕃之樂也。神龍二年三月,并州清源縣尉呂無泰上疏曰:"臣謹按《洪範·八政》曰'謀時寒',若能謀事,則時寒順之,何必祼露形體澆灌衢路,鼓舞跳躍而索寒也。《禮》曰:'立秋之月行夏令,寒暑不節,陰陽不調,政令之失也。'休咎之應,君臣之感也,理均影響,可不戒哉!"至景雲二年,左拾遺朝曰:"《宗諫傳》曰:'辛有適伊川,見被發於野祭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禮先亡矣。'後秦晉遷陸渾之蕊褸伊川,以其中國之人習戎狄之事。一言以貫百代,可知今之乞寒濫觴胡俗。伏願三思,籌其所。"至先天二年十月,中書令張說諫曰:"韓宣適魯,見周禮而嘆;孔子會齊,數倡優之罪。列國如此,況天朝乎?今外國請和,選使朝謁,所望接以禮樂,示以兵威。雖曰戎狄不可輕易,焉知無駒支之辯,由余之賢哉?且乞寒潑胡,未聞典故;祼體跳足,盛德何觀?揮水投泥,失容斯甚;法殊魯禮,襲比齊優;恐非乾羽柔遠之義,樽俎折衝之道。願擇芻言,特罷此戲。"至開元元年十二月,敕臘月乞塞外蕃所出,漸浸成俗,因循已久,自今已後,無問蕃漢,即宜禁斷。
《樂府雜錄》曰:舞有《骨鹿》舞、《胡鏇》,俱於一小圓毯子上舞,縱橫騰擲,兩足終不離於毯上,其妙若皆夷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