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語·齊姜與子犯謀遣重耳
姜與子犯謀,醉而載之以行。醒,以戈逐子犯,曰:“若無所濟,吾食舅氏之肉,其知饜乎!”舅犯走,且對曰:“若無所濟,余未知死所,誰能與豺狼爭食?若克有成,公子無亦晉之柔嘉,是以甘食。偃之肉腥臊,將焉用之?”遂行。
譯文
姜氏與子犯商量。把重耳灌醉了,用車送走。重耳酒醒後,拿起一把戈就追打子犯,說:“假如事業不成功,我就是吃了你舅舅的肉,也不能滿足啊!”子犯一邊逃一邊回答說:“假如事業不成功,我還不知道死在哪裡,誰又能與豺狼爭著吃我的肉呢?假如事業成功的話,那么公子不也就有了晉國最柔脆嘉美的食品,都是你愛吃的。我狐偃的肉腥臊難聞,又怎么吃呢?”於是,他們一行就啟程上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