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卷四十八
王彰 魏源 金濂 石璞(王卺) 羅通 羅綺(張固) 張瑄 張鵬李裕
王彰,字文昭,鄭人。洪武二十年舉於鄉,補國子生。使山東平糴,以廉乾稱,擢吏科源士。逾年,革源士,改給事中,累遷山西左參政。
永樂五年召為禮部侍郎。父喪,服除,改戶部。陝西大疫,奉使祀西嶽。新安民鬻子女償賦。彰奏為蠲除,贖還所鬻。改右副都御史。
陝西僉事馬英激肅州番為變,殺御史及都指揮。彰劾英,置極典。又劾御史陳孟旭受賕枉法、文獻盜銀課、及金吾指揮李嚴逐母不養,皆坐死。他所論劾甚眾。十一年從帝北巡。彰有母年八十餘矣,命歸省,賜其母冠服金幣。諭之曰:“君子居官不忘親,居家不忘君。凡所過,民安否,吏賢不肖,悉以聞。”彰還,奏事稱旨。久之,進右都御史。
十九年,帝遣廷臣二十六人巡撫天下,彰與給事中王勵往河南。終明世,大臣得撫鄉土者,彰與葉春而已。河南水災,民多流亡,長吏不加恤。彰奏黜貪刻者百餘人,罷不急之徵十餘事。招複流民,發廩振貸,多所全活。還朝,命督餉北征。仁宗即位,河溢開封,命彰與都指揮李信往振恤。
宣德元年五月,命彰自良鄉抵南京巡撫軍民。尋以所言率常事,降敕切責,令詳具利病以聞。復諭侍臣曰:“兩京相距數千里,驛使往來為擾,或遘水旱,小民失所,朝使還及御史巡歷皆不以告,故遣彰往視。今所奏多細故。大臣如此,朕復何望!卿等當悉朕意,君臣同體,勿有所疑。”尋召還,命與都督山雲巡山海至居庸諸關隘。逾二月還,奏將士擅離者,帝命逮治。遂命兵部三月一遣御史、給事中點閱。明年四月卒於官。
彰嚴介自持,請託皆絕,然用法過刻。其母屢以為言,不能改。時劉觀為左都御史。人謂“彰公而不恕,觀私而不刻”雲。
魏源,字文淵,建昌縣人。永樂四年進士。除監察御史。辨松江知府黃子威誣。奏減浙東瀕海漁課。巡按陝西。西安大疫,療活甚眾。奏言:“諸府倉粟積一千九十餘萬石,足支十年。今民疫妨農,請輸鈔代兩稅之半。”從之。涼州土寇將為變。亟請剿,亂遂息。兩遭喪,俱起復。洪熙元年出為浙江按察副使。
宣德三年召署刑部右侍郎。五年,河南旱荒,民多轉徙。帝以源廉正有為,命為左布政使,俾馳驛之任。時侍郎許廓往撫輯,廷議又起丁憂布政使李昌祺原官。源與廓、昌祺發倉廩,免逋賦雜役,流民漸歸。雨亦鏇降,歲大豐。居三年,召還,授刑部左侍郎。明年,永豐民夏九旭等據大盤山為亂。帝以源江西人,命撫之,都督任禮帥兵隨其後。未至,官軍擒九旭,因命二人采木四川,兼飭邊務。
英宗即位,進尚書。正統二年五月命整飭大同、宣府諸邊,許便宜行事。源遣都督僉事李謙守獨石,楊洪副之,劾萬全衛指揮杜衡戍廣西。明年奏大同總兵官譚廣老,帝命黃真、楊洪充左右參將協鎮,諸將肅然。按行天城、朔州諸險要,令將吏分守。設威遠衛,增修開平、龍門城,自獨石抵宣府,增置墩堠。免屯軍租一年,儲火器為邊備,諸依權貴避役者悉括歸伍。尋以宣、大軍務久弛,請召還巡撫僉都御史盧睿,而薦兵部侍郎于謙為鎮守參贊。朝廷以謙方撫山西、河南,不聽。於是言官以臨邊擅易置大臣為源罪,合疏劾之。且言源為御史嘗犯贓,乃冒領誥命。帝以源有勞,置不問。事竣還朝,與都御史陳智相詈於直廬。智以聞,詔兩責之。
歲旱,錄上疑獄,且請推行於天下,報可。鏇坐決獄不當,與侍郎何文淵俱下獄。得宥,復以上遼王貴烚罪狀,不言其內亂事,與三司官皆系詔獄。累月,釋還職。
源在刑部久,議獄多平恕。陝西僉事計資言,武臣雜犯等罪,予半俸,謫極邊。源以所言深刻,奏寢之。郎中林厚言禁刁訟、告訐及擇理刑官、勘重囚務憑贓具四事,皆以源議得施行。六年以足疾命朝朔望。八年致仕,卒。
金濂,字宗瀚,山陽人。永樂十六年進士,授御史。宣德初,巡按廣東,廉能最。改按江西、浙江。捕巨盜不獲,坐免。盜就執,乃復官。嘗言郡縣吏貪濁,宜敕按察司、巡按御史察廉能者,如洪武間故事,遣使勞賚,則清濁分,循良勸。帝嘉納之。用薦遷陝西副使。
正統元年上書請補衛所缺官,益寧夏守兵,設漢中鎮守都指揮使,多議行。三年擢僉都御史,參贊寧夏軍務。濂有心計,善籌畫,西陲晏然。寧夏舊有五渠,而鳴沙洲、七星漢、伯石灰三渠淤。濂請浚之,溉蕪田一千三百餘頃。時詔富民輸米助邊,千石以上褒以璽書。濂言邊地粟貴,請並旌不及額者,儲由此充。六年詔僉都御史盧睿與濂更代。明年,睿召還,濂復出鎮。尋加右副都御史,與睿代者再。
八年秋拜刑部尚書,侍經筵。十一年,安鄉伯張安與弟爭祿,詔逮治。法司與戶部相諉,言官劾濂及戶部尚書王佐,右都御史陳鎰,侍郎丁鉉、馬昂,副都御史丁璿、程富等,俱下獄。數日,釋之。
福建賊鄧茂七等為亂,都督劉聚、都御史張楷征之,不克。十三年十一月大發兵,命寧陽侯陳懋等為將軍往討,以濂參軍務。比至,御史丁瑄已大破賊。茂七死,余賊擁其兄子伯孫據九龍山,拒官軍。濂與眾謀,羸師誘之出,伏精兵,入其壘,遂擒伯孫。帝乃移楷討浙寇,而留濂擊平余賊未下者。會英宗北狩,兵事棘,召還。言者交劾濂無功,景帝不問,加濂太子賓客,給二俸。尋改戶部尚書,進太子太保。
時四方用兵,需餉急,濂綜核無遺,議上撙節便宜十六事,國用得無乏。未幾,上皇還。也先請遣使往來如初,帝堅意絕之。濂再疏諫,不聽。初,帝即位,詔免景泰二年天下租十之三。濂檄有司,但減米麥,其折收銀布絲帛者征如故。三年二月,學士江淵以為言,命部查理。濂內慚,抵無有。給事中李侃等請詰天下有司違詔故。濂恐事敗,乃言:“銀布絲帛,詔書未載,若概減免,國用何資?”於是給事中御史劾濂失信於民,為國斂怨,且訐其陰事。帝欲宥之,而侃與御史王允力爭,遂下都察院獄。越三日釋之,削宮保,改工部。吏部尚書何文淵言理財非濂不可,乃復還戶部。濂上疏自理,遂乞骸骨,帝慰留之。東宮建,復宮保。尋復條上節軍匠及僧道冗食共十事。五年卒官,以軍功追封沭陽伯,謚榮襄。
濂剛果有才,所至以嚴辦稱,然接下多暴怒。在刑部持法稍深。及為戶部,值兵興財詘,頗厚斂以足用雲。
石璞,字仲玉,臨漳人。永樂九年舉於鄉,入國學。選授御史。
正統初,歷任江西按察使。三年坐逸囚,降副使。璞善斷疑獄。民娶婦,三日歸寧,失之。婦翁訟婿殺女,誣服論死。璞禱於神,夢神示以麥字。璞曰:“麥者,兩人夾一人也。”比明,械囚趣行刑。未出,一童子窺門屏間。捕入,則道士徒也。叱曰:“爾師令爾偵事乎?”童子首實,果二道士匿婦槁麥中。立捕,論如法。在江西數年,風紀整肅,雖婦豎無不知石憲使者。
七年遷山西布政使。明年,以朝廷歲用物料,有司科派擾民,請於折糧銀內歲存千兩,令官買辦,庶官用可完,民亦不擾。從之。
工部尚書王卺以不能屈意王振,十三年致仕去。璞為振所善,遂召為尚書。明年,處州賊葉宗留作亂,總兵官徐恭等往討,以璞參其軍事。師未至,宗留已為其黨陳鑒胡所殺。巡撫張驥招降鑒胡,賊勢稍息。璞等逗遛無功,為御史張洪等所劾,詔俟師鏇以聞。
已而景帝嗣位,召還。論功,兼大理寺卿。尋出募天下義勇,還朝。會中官金英下獄,法司劾璞嘗賂英,遂並下璞獄,當斬,特宥之。出理大同軍餉。敵犯馬營,命提督宣府軍務。至則寇已退,還理部事。加太子太保,給二俸。
河決沙灣,命治之。璞以決口未易塞,別浚渠。自黑洋山至徐州,以通漕艘,而決口如故。乃命內官黎賢等偕御史彭誼助之。於沙灣築石堤以御決河,開月河二,引水益運河以殺水勢,決乃塞。璞還言:“京師盜賊多出軍伍。間有獲者,輒雲‘糧餉虧減,妻孥飢凍故’。又聞兩畿、山東、河南被災窮民多事剽掠,不及今拊循,恐方來之憂甚於邊患。口外守軍,夜行晝伏,艱苦萬狀。今邊疆未靖,宜增餉以作士氣,乃反減其月糧,此實啟盜誤國之端,非節財足用之術。”帝深納其言。沙灣複決,璞再往治之。以母憂歸,起復。
六年改兵部尚書,與于謙協理部事。明年,湖廣苗亂,命璞總督軍務,與南和伯方瑛討之。天順元年以捷聞。召還,命致仕。既而論功,賜鈔幣。四年冬用李賢薦,召為南京左都御史。時璞已老聵,不能任事。七年為錦衣衛指揮僉事門達所劾罷,歸卒。
王卺,郿人。永樂中鄉薦,歷山東左布政使,所至有惠政。正統六年入為工部侍郎,代吳中為尚書。歸家十五年卒。
羅通,字學古,吉水人。永樂十年進士。授御史,巡按四川。都指揮郭贇與清軍御史汪琳中交通為奸利,通劾奏,逮治之。三殿災,偕同官何忠等極陳時政闕失。忤旨,出為交阯清化知州。
宣德元年,黎利反,王通戰敗,擅傳檄割清化迤南畀賊。賊方圍清化,通與指揮打忠堅守,乘間破賊,殺傷甚眾。賊將遁而檄至,通曰:“吾輩殺賊多,出城必無全理,與就縛,曷若盡忠死。”乃與忠益固守。賊久攻不下,令降將蔡福說降,通登陴大罵。賊知城不可拔,引去。及還京,宣宗大獎勞之。改戶部員外郎,出理宣府軍餉。奏言:“朝議儲餉開平,令每軍運一石,又當以騎士護行,計所費率二石七斗而致一石。今軍民多願輸米易鹽,請捐舊例五分之二,則人自樂輸,餉足而兵不疲。”帝可之。
正統初,遷兵部郎中,從尚書王驥整飭甘肅邊務。從破敵於兀魯乃還,以貪淫事為驥所覺。驥遣通奏邊情,即疏通罪。下獄,謫廣西容山閘官。已,調東莞河泊所官。九年,都督僉事曹儉薦其有文武才,乞收用。吏部執不可。
景帝監國,以于謙、陳循薦,起兵部員外郎,守居庸關。俄進郎中。帝即位,進右副都御史。也先犯京師,別部攻居庸甚急。天大寒,通汲水灌城,水堅不得近。七日遁走,追擊破之。
景泰元年召還。時楊洪督京營,命通參軍務兼理院事。言:“諸邊報警,率由守將畏徵調,飾詐以惑朝廷,遇賊數十輒稱殺敗數千。向者德勝等門外不知斬馘幾何,而獲官者至六萬六千餘人。輦下且然,何況塞外。且韓信起自行伍,穰苴拔於寒微,宜博搜將士中如信、苴者,與議軍事。若今腰玉珥貂,皆苟全性命保爵祿之人,憎賢忌才,能言而不能行,未足與議也。”意蓋詆謙與石亨輩。謙疏辨,言:“概責邊報不實,果有警,不奏必致誤事。德勝門外官軍升級,惟武清侯石亨功次冊當先者萬九千八百餘人,及陣亡三千餘人而已,安所得六萬之多?通以為濫,宜將臣及亨等升爵削奪。有如韓信、穰苴者,乞即命指薦,並罷臣營務,俾專治部事。”疏下廷議。廷臣共言謙及石亨、楊洪實堪其任;又謂通志在滅賊,無他。帝兩解之。尋敕謙錄功,不得如從前冒濫,蓋因通言而發也。給事中覃浩等言通本以知兵用,不宜理院事,乃解其兼職。
塞上軍民多為寇所掠。通請榜諸邊能自歸者,軍免戍守三年,民復徭役終身。又請懸封爵重賞,募能擒斬也先、伯顏帖木兒、喜寧者。已,又言:“古之將帥務搜拔眾才,如知山川形勢者可使導軍,能騰高越險者可使覘敵,能風角鳥占者可使備變。今軍中未見其人,乞敕廷臣各舉所知,命總兵官楊洪、副將孫鏜同臣考驗。”詔皆行之。
宣府有警,總兵官朱謙告急。廷推都督同知范廣帥兵往,以通提督軍務。寇退,駐師懷來、宣府,以邊儲不敷,召還。六月,于謙以山西近寇,請遣大臣往鎮,楊洪亦乞遣重臣從雁門關護餉大同。帝以命通。通不欲行,請得與謙、洪俱。謙言國家多難,非臣子辭勞之日,奏乞躬往。帝不允,卒命通。通本謙所舉,而每事牴牾,人由是不直通。
二年召還,仍贊軍務。東宮改建,加太子少保。上言:“貢使攜馬四萬餘匹,宜量增價酬之。價增則後來益眾,此亦強中國弱外裔之一策。”帝以所貢馬率不堪用,若增價正墮賊計,寢通奏。四年進右都御史,贊軍務如故。
通好大言,遇人輒談兵。自陳殺賊功,求世襲武職,為給事中王竑所劾。帝釋不罪。天順初,自陳預謀迎駕,恐為石亨等所掩,乃授其二子所鎮撫。三年致仕。成化六年卒。賜祭葬如例。
羅綺,磁州人。宣德五年進士。英宗即位,授御史,按直隸、福建,有能名。
正統九年參贊寧夏軍務。逾年當代,軍民詣鎮守都御史陳鎰乞留。以聞,命復任。尋擢大理右寺丞,參贊如故。常以事劾指揮任信、陳斌。二人皆王振黨。十一年四月,信、斌訐綺不法事,下總兵官黃真覆核。真謂綺常詈宦官為“老奴”,以激怒振。召還京。法司擬贖,振改令錦衣衛再鞫。指揮同知馬順鍛鍊成獄,謫戍遼東。景帝立,綺訴冤,不聽。尋用尚書于謙、金濂薦,召復故官,進右少卿,副李實使瓦剌。
上皇還,以勞擢刑部左侍郎。明年二月,出督雲南、四川軍儲。已,代寇深鎮守松潘。賊首卓勞糾他寨阿兒結等頻為寇,綺擒斬之。土官王永、高茂林、董敏相仇殺,守將不能制。綺搗永巢誅之。又敗黑虎諸塞番,斬馘三百五十。在鎮七年,威名甚震。
天順初,召為左副都御史,以功賜二品祿。御史張鵬、楊瑄劾石亨。亨謂綺與右都御史耿九疇使之,並下獄,降廣東參政。綺鞅鞅未赴。明年閏二月,綺鄉人告磁州同知龍約自京還,與綺言天子仍寵宦官,刻香木為王振形以葬。綺微笑云:“朝廷失政,致吾輩降黜。”奏上,捕綺下吏,坐死。籍其家,陳所籍財賄於文華門示百官。家屬戍邊,婦女沒入浣衣局。憲宗立,赦為民,還其資產。
時與綺先後鎮四川者,張固,字公正,新喻人。宣德八年進士。正統初,授刑科給事中。改吏科,奉命撫裕州流民。景泰改元,給事中李實請於四川行都司設鎮守大臣,乃遷固大理右少卿,鎮建昌。有政績。三年還理寺事。山東盜起,奉命督捕。適霖潦災,流人載道,固盡心振釁,盜賊弭散。還,卒於官。固在諫職敢言,大臣多被彈劾,又劾都御史陳鎰等舉屬官出身掾吏者為知府。自是掾吏不得歷知府,著為例。英宗將北征,偕同官疏諫。復辟,追念之,已卒。遣使諭祭,官其一子。子黼,仕至廣西按察使。
張瑄,字廷璽,江浦人。正統七年進士。授刑部主事,歷郎中,有能聲。
景泰時,賜敕為吉安知府。俗尚巫,迎神無休日。瑄遇諸途,設神水中。俄遘危疾,父老皆言神為祟,請復之。瑄怒,不許,疾亦愈。歲大飢,陳牒上官,不俟報,輒發廩振貸。
居八年,用薦擢廣東右布政使。廣西賊莫文章等越境陷連山,瑄擊斬之。又破陽山賊周公轉、新興賊鄧李保等。既而大藤峽賊頻陷屬邑,瑄坐停俸。成化初,韓雍平賊,錄瑄轉餉勞,賜銀幣,給俸如初。瑄按行所部,督建預備倉六十二,修陂塘圩岸四千六百,增築廣州新會諸城垣一十二。民德瑄,惟恐其去。既轉左布政使,會滿九載,當赴京,軍民相率乞留。巡撫陳濂等為之請,乃仍故任。
八年始以右副都御史巡撫福建。平賊林壽六、魏懷三等。福安、壽寧諸縣鄰江、浙,賊首葉旺、葉春等負險。瑄捕誅之,余盡解散。帝降敕勞之,改撫河南。議事入都,陳撫流民、振滯才十八事,所司多議行。黃河水溢,瑄請振,且移王府祿米於他所,留應輸榆林餉濟荒,石取直八錢輸榆林,民稱便。
還理院事。尋遷南京刑部侍郎。久之,進尚書。二十年,星變,被劾,帝弗問。居三年,給事御史復劾之,遂落職。孝宗立,復官,致仕。張鵬,字騰霄,淶水人。景泰二年進士。授御史。上疏言:“懷利事君,人臣所戒。比每遇聖節,或進羊馬錦綺,交錯殿廷。自非貪賄,安有餘財充進奉?且陛下富有四海,豈借是足國哉?宜一切停罷,塞諂諛奔競之途。”疏凡四事,帝頗採用。出按大同、宣府,奏:“兩鎮軍士敝衣菲食,病無藥,死無棺。乞官給醫藥、棺槥,設義冢,俾饗歷祭。死者蒙恩,則生者勸。”帝立報可,且命諸邊概行之。奏停淮、揚征賦,給牛種。
天順元年,同官楊瑄劾石亨、曹吉祥。鵬亦偕劉泰、魏瀚、康驥論劾。俱得罪,下詔獄。諸御史多謫官,而鵬、瑄戍遼東。頃之赦免,復戍南丹。憲宗立,廷臣交薦,召復原官。尋超擢福建按察使。
成化四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廣西,剿蠻寇有功。其冬罷巡撫官,命還理南京都察院事。改督漕運,兼撫淮、揚四府。尋解漕務,專理巡撫事。復還南院,進副都御史,巡撫寧夏。召還,歷兵部左、右侍郎。
十八年代陳鉞為兵部尚書。守珠池宦官韋助乞往來高、肇、瓊、廉,會守巡官捕寇。鵬執不可,帝竟許之。南北印馬,率遣勛臣、內侍,後以災傷止遣御史。是年,帝復欲遣內侍,鵬等執不可。帝勉從之,命俟後仍如故事。鎮守大同中官汪直言小王子將大舉,請發京兵援。鵬等言:“大同士馬四萬已足用,所請宜勿許。且京軍困營造,精力銷沮,猝有急,何以作威厲氣,請悉停其役。”詔可。尋加太子少保。
鵬初為御史,剛直尚氣節,有盛名。後揚歷中外,惟事安靜。群小竊柄,閣臣萬安、劉吉輩專營私,鵬循職而已,不能有所匡救。二十一年,星變,鵬偕僚屬言:“傳奉武職至八百餘人,乞悉令閒住,非軍功毋濫授。四方鎮守、監槍、守備內官,非正統間原設者,悉宜召還。”廷臣亦交以請,下兵部覆核。鵬畏中官,不敢堅其議,帝遂盡留之。時論皆咎鵬。奸民章瑾獻珍寶,得為錦衣鎮撫。理刑缺,鵬所上不允。知帝意屬瑾,即推用焉。台諫劾大臣不職者多及鵬,鵬力求去,遂賜敕給驛以歸。弘治四年卒。謚懿簡。
李裕,字資德,豐城人。景泰五年進士。授御史。天順中,巡按陝西,上安邊八事。石彪濫報首功,詔裕核實。彪從父亨以書抵裕,裕焚之,以實聞。亨亦鏇敗。由是有強直聲。都御史寇深遇僚屬嚴,惟裕不為屈。
以才擢山東按察使。重囚二百餘人,或經十餘年未判,裕旬月間決遣殆盡。大峴山賊寨七十餘,裕捕戮其魁,縱脅從,除其逋負,亂遂平。
成化初,遷陝西左布政使,入為順天府尹。政聲大著。進右副都御史,總督漕運兼巡撫江北諸府。浚白塔、孟瀆二河以便漕。張秋南旺及淮安西湖舊編木捍衝激,勞費無已。裕與郎中楊恭等謀,易以石,遂為永利。淮、鳳方飢,而太僕征預備馬二萬匹。裕論罷之。在淮六歲,每歲入計事,陳利病,多施行。父憂歸,服除,留佐院事。
十九年代戴縉為右都御史。縉附汪直,嘗請復立西廠者也,在台綱紀不立。裕欲振之。御史有過,或遭箠撻,由是得謗。汪直敗,偕副都御史屠滽請雪諸忤直得罪者。帝不悅,奪俸。又坐累,調南京都察院。考績赴都,留為工部尚書。
初,吏部尚書尹旻罷,耿裕代之。以持正不為萬安所喜。而李孜省方貴幸用事,欲引鄉人,乃協謀去耿裕,以裕代之。裕本廉介負時望,以孜省故,名頗損。其銓敘亦平。故事,考察目有四:曰老疾,曰罷軟,曰貪酷,曰不謹。裕言:“人材質不同。偏執類酷,遲鈍類軟。乞立‘才力不及’一途,以寓愛惜人才之意。”帝善之,遂著為令。考宗立,言官交章劾裕進由孜省。裕不平,為《辨誣錄》,連疏乞休去。正德中卒,年八十八。
贊曰:王彰等或以性行未純,為時訾議。綜其生平,瑕瑜互見。然揚歷中外,勞績多有可紀。《書》稱“與人不求備”,《春秋》之義“善善長”,則諸人固不失為國家幹濟材歟。
部分譯文
王彰,字文昭,鄭人。洪武二十年(1387),獲得鄉薦,補為國子監生。他出使山東平價收購糧食時,有廉潔能幹的名聲,因此被升為吏科源士。過了一年,改為給事中,累升為山西左參政。
永樂五年(1407),他被召回任禮部侍郎。父親去世,守孝期滿後,他改到戶部。陝西發生嚴重瘟疫,他奉命出使祭祀西嶽。新安百姓賣子女交納賦稅,王彰上奏免除當地賦稅,並贖回所賣的子女。改任右副都御史。
陝西僉事馬英激肅州番人為亂,殺死御史和都指揮。王彰彈劾馬英,處以極刑。他又彈劾御史陳孟旭受賄枉法、文獻盜取銀稅、金吾指揮李嚴逐出母親而不贍養,三人都被判死刑。他所彈劾的其他人還很多。十一年(1413),隨從皇上北巡。王彰有已八十餘歲的老母,皇上命他回去探視,並賜給他的母親冠服和金幣,對他說:“君子居官不忘親,居家不忘君。凡所經過的地方,百姓是否安居,官吏是賢或不肖,你都要報告上來。”王彰回來後,所奏的事很合皇上心意。不久,他升為右都御史。
十九年(1421),皇帝派廷臣二十六人巡撫天下,王彰和給事中王勵前往河南。終明一代,大臣得巡撫本人鄉土的,只有王彰和葉春。河南發生水災,百姓多流亡,當地長官不進行撫恤。王彰上奏廢黜了一百餘名貪婪刻薄的官員,停罷不緊迫的征斂等十多件事,招回流民,發放倉米賑濟,使許多人活了下來。回朝後,皇上命他督運糧餉北征。仁宗即位後,黃河漫進開封城,命王彰與都指揮李信前往賑濟和撫恤。
宣德元年(1426)五月,命王彰從良鄉到南京巡撫軍民。不久因他所提的都是平常之事,皇上頒敕令嚴厲責備他,令他詳盡地論述當地的利病上報。皇上又對侍臣說:“兩京相距數千里,通過驛路往來的使者頻繁,有時遇到水旱之災,朝廷使者回來或且御史出去巡歷,都不告訴朝廷,所以這才派王彰前往巡視。現在他所上奏的多是細小的事情。大臣如此,朕還指望誰?諸位愛卿都應該理解朕的心意,君臣同體,不要有所疑慮。”不久把王彰召回,命他與都督山雲巡視山海關到居庸關各個關隘。過了兩個月他回來了,上奏有的將士擅自離開崗位,皇上命將他們逮捕治罪。皇上於是命兵部每隔三個月就派御史、給事中前去檢查。第二年四月王彰在任上去世。
王彰對自身要求極為嚴厲,從不搞請託、拉關係,但他執法過於苛刻。他的母親多次說他,但他不能改。當時劉觀為左都御史,人們都說王彰公而不恕,劉觀私而不刻。
魏源,字文淵,建昌縣人。永樂四年(1406),中進士,被授予監察御史。他辨明松江知府黃子威誣陷案,上奏減免浙東臨海漁稅。他巡按陝西時,西安發生嚴重瘟疫,他治活了許多人。他上奏說:“各府糧倉積儲糧食一千九十餘萬石,足可支用十年。現在百姓遭受瘟疫,妨礙了農事,請允許交納錢鈔以代替一半的兩稅。”皇上聽從了。涼州土寇將要作亂,魏源亟請剿滅,賊亂遂被平息下去了。他兩遭親喪,不待守孝期滿,便被召回任事。洪熙元年(1425),他出任浙江按察副使。
宣德三年(1428),把他召回任代理刑部右侍郎。五年,河南發生旱災,百姓多流離失所。皇上因魏源廉正有為,任命他為左布政使,讓他乘驛車趕去赴任。當時侍郎許廓前往安撫,朝廷又建議起用在家守孝的布政使李昌祺,給他恢復原官。魏源與許廓、李昌祺發放糧倉儲糧,免除拖欠的賦稅雜役,使流民又逐漸回來了。而這時雨也降下來了,當年獲得大豐收。三年後,他被召回,任為刑部左侍郎。第二年,永豐百姓夏九旭等人占據大盤山作亂,皇上因魏源是江西人,命他前往招撫,都督任禮率兵跟在他的後面。他們還沒到,官軍已擒獲夏九旭,皇上便命兩人到四川采木材,兼整治邊務。
英宗即位後,他升為尚書。正統二年(1437)五月,命他整治大同、宣府各邊防,允許他相機行事。魏源派都督僉事李謙守獨石,以楊洪為副,彈劾萬全衛指揮杜衡,將他貶戍廣西。第二年,他上奏大同總兵官譚廣年老,皇上命黃真、楊洪充任左右參將協助鎮守,為此將領們肅然。他巡行天城、朔州各險要地區,令將吏分別守衛;設威遠衛,增修開平、龍門城,從獨石到宣府,增設烽火台。他還免除屯軍一年的租稅,儲備火器以備邊防之用,而那些倚仗權貴得以逃避兵役的人,魏源也全部把他們搜回充入部隊。不久因宣府、大同軍務長期廢弛,魏源請召回巡撫僉都御史盧春,而推薦兵部侍郎于謙為鎮守參贊。朝廷因於謙正巡撫山西、河南,不同意。於是言官以魏源巡邊擅自更換大臣作為他的罪過,聯合上書彈劾他。他們還說魏源任御史時曾犯有貪污罪,卻還冒領誥命。皇上因魏源有勞,不問。他辦完事後回朝,與都御史陳智在辦公室里對罵。陳智上報,皇上下詔責備二人。
當年鬧乾旱,魏源整理疑案上報,並請推行於天下。回報說可。鏇即他犯判案不當之罪,與侍郎何文淵都被投進監獄。後來得到寬宥,又因上奏遼王朱貴火合的罪狀時,不提到他內亂的事情,與三司官員都被關進監獄。過了幾個月,被釋放復職。
魏源在刑部時間很長,對案件的判決多比較平恕。陝西僉事計資說,武臣所犯的雜犯等罪,應給予一半俸祿,貶戍極邊之地。魏源因他所說的過於嚴酷,上奏止住了這種做法。郎中林厚提出應禁止無理狡猾的訴訟、告發,以及選擇理刑官、處理重犯務必憑贓物證據等四項建議,都因魏源的意見得以施行。六年(1441),因他腳有病,皇上命他僅在初一和十五日朝見。八年,他退休。去世。
金濂,字宗瀚,山陽人。永樂十六年(1418),中進士,被授予御史。宣德初年,他巡按廣東,最為廉潔能幹。後來改巡按江西、浙江。因沒能把大盜抓獲,被免職。盜賊就擒後,他才得復官。他曾說郡縣官員貪污,應敕令按察司、巡按御史考察廉潔能幹的人,就如洪武年間的做法那樣,再派使者去慰勞和獎賞,這樣則官員清濁自分,守法而有治績的官員也受到鼓勵。皇上嘉許採納了他的建議。因受推薦他升為陝西副使。
正統元年(1436),他上書請將各衛的缺官補上,增加寧夏守兵,設漢中鎮守都指揮使。這些建議多得討論實行。三年,他升為僉都御史,參贊寧夏軍務。金濂有心計,善於籌劃,西陲安然。寧夏舊有五條水渠,而鳴沙洲七星、漢伯、石灰三渠已經淤塞。金濂請疏通它們,可灌溉荒蕪之田一千三百餘頃。當時皇上下詔令富民輸運糧食助邊,運送一千石以上的可得璽書褒獎。金濂說邊防地區糧食很貴,請對達不到這個數目的人也進行表彰,邊糧儲備因此得到充實。六年,詔令僉都御史盧睿與金濂輪換守邊。第二年,盧睿被召回,金濂又出去鎮守。不久進升他為右副都御史,再次與盧睿輪換守邊。
八年秋他任為刑部尚書,侍奉講經筵。十一年,安鄉伯張安與他的弟弟爭俸祿,皇上下詔逮捕處治他們。法司與戶部相互推諉,言官彈劾金濂與戶部尚書王佐,右都御史陳鎰,侍郎丁鉉、馬昂,副都御史丁王睿、程富等人。他們都被投進監獄,過了幾天才放了出來。
福建賊鄧茂七等人作亂,都督劉聚、都御史張階去征討,不勝。十三年(1448)十一月,朝廷大發兵,命寧陽侯陳懋等人為將軍前往征討,用金濂參贊軍務。他們到達時,御史丁蠧已大破賊人,鄧茂七死,其餘的賊人擁戴他哥哥的兒子鄧伯孫占據九龍山,抵抗官軍。金濂與眾人商議,便用弱兵引誘他們出來,而埋伏的精兵便攻入他們的堡壘,於是擒住了鄧伯孫。皇上於是調張階去討伐浙江之寇,而留下金濂掃平還沒攻下的其餘賊人。正值英宗被俘,軍事緊急,金濂被召回。議論者紛紛彈劾金濂無功,景帝不問,加封他為太子賓客,支給二職俸祿。不久他改任戶部尚書,進封為太子太保。
當時四方用兵,糧餉需要緊迫,金濂全面安排計畫,提出十六項節減開支的建議上奏實行,國家用度得以不缺乏。不久,上皇回來了,也先請如先前派遣使者往來,皇上堅決拒絕。金濂一再上疏勸諫,皇上不聽。當初,皇上即位時,下詔免除景泰二年(1451)全國租稅的十分之三。金濂傳檄有關官員,只減征米麥,其他折收銀兩和布匹絲帛的照舊徵收。三年二月,學士江淵對皇上談到此事,皇上命戶部調查處理。金濂心中慚愧,抵賴說沒有。給事中李侃等人請詢問天下有關官員違反詔令的原因。金濂擔心事情敗露,便說:“銀兩布匹和絲帛,詔書上沒寫明,如果一概減免,國家用度怎夠開支?”於是給事中和御史都彈劾金濂失信於民,使人民怨恨國家,並且還揭發了他的陰事。皇上想寬宥他,而李侃和御史王允極力反對,遂把他關進都察院監獄。過了三天把他放了出來,削去太子太保之銜,改到工部。吏部尚書何文淵說理財非金濂不可,於是又調他回戶部。金濂上疏自述,順便請求退休,皇上安慰挽留他。東宮太子建立後,恢復金濂太子太保之銜。不久他又提出節減軍匠和僧道人員過濫的食糧等十項建議上奏。五年,他在任上去世。以軍功追封他為沭陽伯,謚榮襄。
金濂剛毅果斷,有才幹,但對待屬下多暴怒。在刑部時,他執法過嚴。到他任戶部尚書時,正值用兵,國家財物短缺,頗採取厚斂的辦法來保證供給。
羅通,字學古,吉水人。永樂十年(1412),中進士。被任為御史,巡按四川。都指揮郭斌貝與清軍御史汪淋中勾結為奸,羅通上奏彈劾,將他們逮捕治罪。三殿失火,他與同官何忠等人極力指出時政的失誤。因為違逆了皇上的心意,他被派出任交趾清化州知州。
宣德元年(1426),黎利造反,王通戰敗,擅自傳檄割讓清化州以南的各城給賊人。當時賊人正包圍清化,羅通與指揮打忠堅守,乘隙擊破賊人,殺傷很多。賊將逃走後,而王通的檄書也送到了,羅通說“:我們殺了很多賊人,如果出城肯定不能得到保全,與其就擒,不如盡忠而死。”於是與打忠便固守清化城。賊人久攻不下,便令降將蔡福去勸降,羅通登城大罵。賊人知道該城不可攻取,便引兵退走。羅通回京後,宣宗對他大加獎勵和慰勞。他改任戶部員外郎,出京辦理宣府軍餉。他上奏說“:朝廷把糧餉儲存在開平,令每名士兵運一石,又應當以騎兵護行,這樣一算,每運一石要花費二石七斗。現在軍民多願意輸運糧食到邊塞以換鹽,請減去舊法所運糧食的五分之二,交由軍民輸運,這樣則人民樂意輸運,糧餉充足而士兵又不至於疲憊。”皇上批准了。
正統初年,羅通升為兵部郎中,隨尚書王驥整飭甘肅邊務。他又隨從大軍在兀魯乃擊破敵人而還,因貪污淫亂之事被王驥察覺。王驥派羅通上奏邊防情況,遂即上疏報告羅通的罪行。羅通被投進監獄,貶任廣西容山閘官。後來,調任東莞河泊所官。九年(1444),都督僉事曹儉推薦羅通有文武之才,乞請收用他。吏部反對。
景帝監國時,因於謙、陳循的推薦,起用羅通為兵部員外郎,守居庸關。不久進升為郎中。皇上即位後,他進升為右副都御史。也先侵犯京師,他的別部攻打居庸關很急。天氣非常冷,羅通取水灌入城牆,水結冰後非常堅固,敵人無法靠近。七天之後敵人退走,羅通追擊打敗敵人。
景泰元年(1450),他被召回。當時楊洪提督京營部隊,皇上命羅通參贊軍務兼理都察院事務。他說“:各邊塞來報警,大多由於守將害怕徵調,所以粉飾欺騙以迷惑朝廷。遇到數十個賊人,便聲稱殺敗數千人。先前的德勝門等城門外之戰,不知道斬首到底有多少,而得到升官的有六萬六千餘人。皇上車輦之下尚且如此,何況塞外。而且韓信出身於行伍,穰苴被提拔於寒微之中,應該在將士中廣搜像韓信、穰苴這樣的人,參與討論軍事。像現在那些腰纏玉帶、頭插貂尾的人,都是苟全性命保爵祿之輩,憎賢忌才,他們能說而不能幹,不足以參與軍事。”這意思是攻擊于謙和石亨等人。于謙上疏申辯,他說:“一概責備邊報不實是不對的,如果真的有警報,不上奏必然誤事。德勝門外官軍得到升級的,只有武清侯石亨的立功簿上所記的當先抗敵的一萬九千八百餘人,以及陣亡的三千餘人而已,哪來的六萬多人那么多?羅通誇大數字,是想削奪將臣和石亨等人的升賞和封爵。如果有韓信、穰苴這樣的人,即命他們推薦。並請罷免臣所管的軍營事務,使臣專治兵部事務。”皇上把該奏疏交大臣在朝廷上討論。廷臣都說于謙和石亨、楊洪確實勝任本職事務,並說羅通此舉是志在滅賊,沒別的意思。皇上對雙方都寬容了,不久敕令于謙登記功勞,說不得像先前那樣出現冒領和濫給的現象,這大概是因為羅通的話而發的。給事中覃浩等人說羅通本是因為懂得軍事而被起用,不宜讓他掌管都察院事務,於是皇上解除他的兼職。
塞上軍民多被敵寇所搶掠。羅通請出榜通告各邊塞能夠自己回去的人,是士兵的免除戍守邊疆三年,百姓則免除徭役終身。他又請懸封爵和重賞,招募能擒獲斬殺也先、伯顏帖木兒、喜寧的人。後來,他又說:“古代的將帥都努力搜求各方面的人才,了解山川形勢的人可以讓他為部隊帶路,能夠翻高越險的人可以讓他去偵察敵情,能夠卜凶問吉的人可以用他來應付突變情況。現軍中不見用到這樣的人,請敕令廷臣各推舉他所了解的人才,命總兵官楊洪、副將孫鏜同臣一起考察他們。”詔令全部實行。
宣府有警報,總兵官朱謙告急。廷臣推舉都督同知范廣率兵前往,以羅通提督軍務。敵寇退走,官軍駐紮在懷來、宣府,因邊地儲糧不夠,皇上把他們召回。六月,于謙因山西靠近敵人,請派大臣前往鎮守,楊洪也請派重臣從雁門護送糧餉到大同。皇上命羅通去,羅通不想去,請能與于謙、楊洪一起去。于謙說國家目前多難,不是做臣子的推辭勞苦的時候,上奏請親自前往。皇上不許,最後還是命羅通去。羅通本是于謙所推薦,而每事總是與于謙癥牾,人們因此認為羅通不正直。
二年(1451),羅通被召回,仍任參贊軍務。東宮太子改換後,他被加封為太子太保。他上書說“:朝貢使者帶來四萬多匹馬,應量增價錢來酬報他們。價錢增加了以後來的就更多,這也是強中國而弱外裔的一條策略。”皇上因他們所貢的馬匹都不堪用,如果增價則正中敵人之計,便壓下了羅通的建議。四年,進升他為右都御史,仍為參贊軍務。
羅通喜歡吹牛,遇到人總是談軍事。他自陳自己有殺敵之功,求世襲武職,被給事中王..所彈劾。皇上寬宥了他。天順初年,他自陳參預策劃迎接聖駕,恐怕被石亨等人所掩蓋,於是皇上授予他的兩個兒子為所鎮撫官。三年(1459),他退休。成化六年(1470)去世。皇上依例賜給祭葬。
張瑄,字廷璽,江浦人。正統七年(1442),中進士。被授予刑部主事,歷任郎中,有能幹的名聲。
景泰初年,皇上賜給敕書任他為吉安府知府。當地風俗崇尚巫神,每天都搞迎神活動。張瑄在路上遇到這種活動,把神投進水中。不久他患了危病,當地父老都說是神在作祟,請恢復迎神。張瑄大怒,不許,後來病也好了。發生嚴重饑荒,他發文請示上級,不等回報,便先發倉米賑濟。
八年後,他受推薦升為廣東右布政使。廣西賊莫文章等人越境攻陷連山,張瑄攻擊斬殺了他。他又擊破陽山賊周公轉、新興賊鄧李保等人。後來大藤峽之賊接連攻陷他所管轄的縣城,張瑄被停支俸祿。成化初年,韓雍討平賊人,給張瑄記轉運糧餉之功,皇上賜給他銀幣,重新支給俸祿。張瑄巡視所轄地區,監督建了六十二座預備倉,修建陂塘圩堤四千六百處,增築廣州、新會等十二座城垣,百姓很感激他,惟恐他離去。他轉為左布政使後,正值九年任滿,應當赴京師,軍民相繼請求他留下。巡撫陳濂等人也為他請求,於是仍讓他任原職。
成化八年(1472),他才以右副都御史之銜巡撫福建。他討平了林壽六、魏懷三等賊人。福安、壽寧等縣鄰近江西、浙江,賊首葉旺、葉春等人據險作亂。張瑄將他們抓獲並誅殺,其他人全部解散。皇上頒敕書慰勞他,改巡撫河南。他因議事入京師,上書提出安撫流民、發現遺漏人才等十八項建議,有關部門多討論實行。黃河水漫過堤壩,張瑄請賑濟,並將王府的祿米移到別的地方,留下應輸運到榆林的糧餉來賑濟饑荒,每石取八文錢的價錢輸運到榆林。百姓都說很方便。
他回京管理都察院事。不久升為南京刑部侍郎。後來,升為尚書。二十年(1484),有星變,他被彈劾,皇上不問。過了三年,給事中和御史又彈劾他,遂被撤職。孝宗即位後,他得復官。退休。
張鵬,字騰霄,淶水人。景泰二年(1451),中進士。被授予御史。他上書說“:為了私利去侍奉君王,是人臣所戒。現在每逢聖上生日,人們進獻羊馬錦綺,交錯於殿廷之上。如果不是貪污受賄,怎么會有餘財來進奉?況且陛下富有四海,怎么會借這些東西來足國呢?宜停罷這一切,堵住阿諛奉承和奔走請託之途。”他的奏疏共提了四項建議,皇上頗加以採用。出去巡按大同、宣府時,他上奏說“:兩鎮的士兵敝衣蔬食,病了沒藥,死了沒棺材,乞請國家撥給醫藥和棺材,設立義冢,使他們享受供祭,死者蒙恩,這樣則生者會受到鼓舞。”皇上立即回報批准,並且命各邊鎮都實行。他還上奏停徵淮安、揚州的賦稅,撥給耕牛和種子。
天順元年(1457),同官楊蠧彈劾石亨、曹吉祥。張鵬也和劉泰、魏瀚、康驥一起彈劾。他們都得了罪,被投進詔獄。御史們多被貶官,而張鵬、楊蠧被遣去戍守遼東。不久被赦免,但又戍守南丹。憲宗即位後,廷臣紛紛推薦他。皇上把他召回復官,不久超升他為福建按察使。
成化四年(1468),他以右僉都御史的身份巡撫廣西,剿蠻寇有功。這年冬天撤消巡撫官,命他回去管理南京都察院事務。後來改為總督漕運,兼巡撫淮安、揚州等四府。不久他解去漕運職務,專管巡撫事務。他又回南都察院,進升為副都御史,巡撫寧夏。被召回後,歷任兵部左、右侍郎。
十八年(1482),他取代陳鉞任兵部尚書。守衛珠池的宦官韋助請求往來高州、肇慶、瓊州、廉州,會同守巡官員捕寇。張鵬反對,皇上竟答應了韋助的請求。南北方印馬,都是派勛臣和宦官去,後來因為災荒只派御史去。這一年,皇上又想派宦官去,張鵬等人反對,皇上勉強聽從了,命令等以後仍恢復舊例。鎮守大同的宦官王直說小王子將大舉入侵,請調發京兵增援。張鵬等人說:“大同戰士馬匹四萬,已足夠用,他的請求不宜批准。並且京軍被土木工程所困,精力消損,萬一倉卒有緊急情況,怎能用他們顯威風和激勵士氣?請停罷京軍所承擔的勞役。”詔令說可。不久加封他為太子少保。
張鵬初任御史時,剛正而尚氣節,有盛名。後來歷任中外官職,只追求政治安靜,明哲保身。小人們盜竊威權,內閣大臣萬安、劉吉之輩專營私利,張鵬只是循職而已,不能有所匡正和補救。二十一年(1485),有星變,張鵬偕同他的屬官上書說“:傳奉武職官員達八百餘人,請令他們全部閒住,不是立有軍功不要濫授官銜。四方的鎮守、監槍、守備宦官,不是正統年間所設的,都應把他們召回。”廷臣也紛紛請求,皇上交兵部重新考察。張鵬害怕宦官,不敢堅持自己的意見,皇上於是把那些宦官全部留下了。當時輿論都指責張鵬。奸民章瑾獻上珍寶,得任錦衣衛鎮撫官。理刑官出缺,張鵬所推薦的皇上不批准。他知道皇上看中章瑾,即推薦他。台諫官員彈劾不稱職的大臣時多提到張鵬,張鵬極力請求離去。皇上於是賜給敕書,發給驛車讓他回去。弘治四年(1491),他去世,謚懿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