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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韜·將威

武王問太公曰:“將何以為威?何以為明?何以為禁止而令行?”

太公曰:“將以誅大為威,以賞小為明,以罰審為禁止而令行。故殺一人而三軍震者,殺之;賞一人而萬人說者,賞之。殺貴大,賞貴小。殺及當路貴重之臣,是刑上極也;賞及牛豎,馬洗、廄養之徒,是賞下通也。刑上極,賞下通,是將威之所行也。”

譯文

武王問太公說:”將帥用什麼辦法來樹立威信?用什麼辦法來體現聖明?用什麼辦法做到有禁必止,有令必行?”

大公答道:“將帥通過誅殺地位高貴的人來樹立威信,通過獎賞地位低下的人來體現聖明,通過審慎而嚴明的賞罰做到有禁必止,有令必行。因此,殺一人而能使全軍震駭的,就殺掉他;賞一人而能使全軍高興的,就獎賞他。誅殺貴在誅殺地位高貴的人,獎賞重在獎賞地位低下的人。能誅殺那些官高位顯擔當重要職務的人,是刑罰能觸及最上層;能獎賞牛僮、馬夫、飼養人員等地位低下的人,是獎賞能達到最下層。刑罰及於最上層,獎賞達到最下層,這就是將帥的威信得以樹立,命令能夠執行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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