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九
元六年、夏天民安二年春三月,復遣首領嵬名麻胡入延議疆事。
夏國入邊有三路。故事:文移至環慶者皆付延會議。時使人議畫界至,輒云:“前後反覆,朝廷悔賴實多。”及令赴延安商議,又云:“延州無可斷之理,本國已差官發付熙河蘭岷路,就六處界首相會。”又云:“中國實有就和之意,請勿再言隴諾堡上取直及質孤、勝如二堡事。”言詞不合,輒掉臂還。經略使趙禼連牒宥州促之,不至。會梁乙逋使生蕃乙吳麻入延州,吳麻乃出入漢邊、達語言、類通事者。順寧寨獲之,禼厚與金帛,使以中國懷柔意歸諭乙逋曰:“朝廷令汝國遣人來聽議疆事,非憚汝也。特以和好垂成、不忍遽絕耳。乙逋欲和即來,不欲,任汝自便。移書往返,不若面議之詳也。”時乙逋方聚兵密木關,將寇熙、蘭。吳麻至,乃緩師期,遣嵬名麻胡及乙吉丹等入延州。禼呼前詰折,開諭累日,麻胡等詞窮曰:“公言無不是,皆為國為民,奈吾國不利何?”范純粹曰:“畫界之始,夏人計請用綏州舊例,以二十里為界,近黃河者仍以河為限,朝廷一一聽之。不知先朝分畫綏州之日,界至遠近,先令帥臣相度保明,往返審實,乃從其說。今所畫界,首起延,經涉環慶、涇原、熙河四路,朝廷更不委逐路審覆,即以延安所見便利接連取直為界。號令一出,夏人執以為據,而乃行追悔,前後皆失,遂生厲階矣。”
夏四月,大舉攻熙河,毀通遠軍護耕七堡。
初,熙河畫界,中國文字但云“通遠軍之定西城北相照接連取直”,未嘗及熨斗平、通西、榆木岔諸堡。梁乙逋欲三堡直南北打量界至,逼近通遠大路,中國不可,所以陳請累年。及嵬名麻胡等回,知疆事不成,遂以十萬眾壓熙河通遠軍境,圍定西城,分駐蟾牟山、結龍川,挑掘沿邊所築護耕七堡,毀其崖,殺掠居人千計。七堡者,乃向所爭執處,毀之以示必得也。
五月,轉犯涇原。
乙逋復由結龍川進兵入涇原,大掠開遠堡得勝、隆德等寨,聞熙河、岷州兵已集,始還。
六月,熙河等路來歸俘擄。
夏兵入熙河、涇原諸路,雖肆殺掠,而首領被執者亦眾。哲宗令悉放歸,並詔逐路經略司諭宥州,言:“疆事雖未理畢,夏國安得輒侵邊境。今既生擒,即合斬首,緣意在好生,又夏國現輸常貢,且放回本國。宜明諭梁乙逋並近上首領,今後不得縱放兵馬,擅有侵犯。”
遣使請兵於遼。
初,梁乙逋寇通遠,右廂種落盡趨河外,熙帥范育三疏,請乘此時進築龕谷寨,與勝如、定西相照,可東接隴諾城,全據形勝,以制夏國,朝議從之。役將興,乙逋聞之懼,使乞兵於遼。遼主以南北通好久,難便允從,辭焉。
秋七月,使賀坤成節。
熙河諸路奉詔諭詰宥州,梁乙逋回牒,以通遠十萬眾為些少侵犯;又沒涇原之役不答。哲宗以言辭傲慢,欲絕歲貢,聞坤成使已在境上,乃止。
毀鎮戎軍封堠。
鎮戎官吏于軍界近邊立封堠八處,梁乙逋遣兵拆毀,令宥州牒保全軍言:“請勿再修,且宜依舊。”
八月,復毀土門堡。殺延都監李儀。
延順寧寨、安定堡界新移枝子、土門兩堡,乙逋令兵毀之。儀與副將許興夜將兵入界掩擊,戰敗被殺。
攻懷遠寨。
梁乙逋既殺李儀,知鎮戎軍無備,遣兵乘勝攻懷遠。守將李遜出戰,不勝,閉城謹守。圍五日始解。
九月,分兵寇麟、府二州。
梁乙逋點集境內幾五十日,至是月,集兵十五萬,聲言攻環慶、延,一夕忽趨河東。蓋知兩處備御已固,故抽一軍寇麟、府,攻圍神木等寨,殺掠不可勝計。民間廬舍、禾稼焚盪無遺,驅虜畜產甚眾。諸寨皆閉壁守,獨橫陽堡守將孫貴數以奇兵撓擊,且開門示閒暇,夏兵驚疑,乃還。范純粹曰:“夏人於一年之內大兵三舉,猖狂已甚。每牒宥州詰問,但云見行會勘,陽若不知。察其設心,蓋外為不闕貢奉之名,以利市販,而陰實肆其侵寇之惡也。
國主生辰,保全軍牒稱賜賀使疾,已而不至。
故事:夏主生日禮物及仲冬時服,例於九月十一日以後過界,其歲賜銀絹則於二十五日過界。時使臣安倫、劉穆已抵延安,經略使范純粹令倫等用公文稱疾,移牒照會,梁乙逋使宥州回文,言辭簡倨,不肯少屈,於是倫等不至。
塔坦國來伐,梁乙逋回師援之不及。
塔坦聞乙逋兵入河東,率所部襲賀蘭山,入羅博監軍司所,劫殺人戶千餘,掠牛羊、孳畜萬計。乙逋回兵援之,至達結羅,塔坦兵已退。
按:前書塔坦攻夏矣,此書“伐”,內之也。夏與西蕃連結肆凶,勢已無後憂。塔坦能乘虛襲擊,使其回兵自救,不致深入河東,其牽制之功不亦偉哉?
冬十一月,環慶官軍攻韋州。
中國既絕歲賜,環慶經略使章陳淺攻策,令都監張存統兵入韋州,攻安州川、霄柏川諸處,蕃部被殺者千餘人。
元七年、夏天民安三年春正月,遼人來援,梁乙逋出兵攻綏德城,轉掠涇原。
梁乙逋遣使如遼,以宋侵乞援。遼主命大將蕭海里駐兵北境,以張聲勢。乙逋遂攻綏德,以重兵壓涇原境,大掠五十餘日而還。
二月,築沒煙峽壘成。
沒煙有前後兩峽,與鎮戎軍之石門峽相對。梁乙逋謀建寨壘,便於出沒,誘至漢兵。鎮戎軍以聞,金部員外郎穆衍請於質孤、勝如二堡廢地間城李諾平,以控要害。陝西轉運判官游師雄請自蘭州之東通遠、定西、通渭之間建汝遮、納迷、結珠龍三處,復置護耕七堡,以固藩籬。秦鳳都監康謂以為:“夏之所以未臣服而肆兵者,以我勢分於堤備,兵未練而賞罰失當耳。若擇銳結伍,伺彼之動,聚則先擊,散則復襲,則彼分而我聚。以眾擊寡,可得志也。”哲宗下其事諸道咨之,議未定而壘已成。
按:《綱目》書“築,不盡書“成”,書“成”必大役也。此書“成”,著其速也。宋之議論未定,夏之版築已完,西事得失,於此見矣。
三月,集兵韋州以窺環慶,與涇原官軍戰,敗績。
韋州居橫山北,曩霄時立靜塞監軍司,屯集人馬,防拓興、靈諸州。時乙逋聲言,集兵三萬於界上,入取環慶四路。經略使章偵知:夏國邊寨各相去二、三十里,每寨止八百餘人,馬皆羸瘦不堪戰。使折克適統涇原兵八千,一日夜馳至韋州,寨兵皇遽走。可適直入監軍司所,悉獲牲畜、器物。師回,夏兵從後躡之,可適設伏要害,夏兵大敗,首領被斬者二人,死士卒無算,失甲馬千計。
夏四月,西蕃廝那等族來附,梁乙逋納之,阿里骨以兵備一公城。
西蕃溪巴溫,董氈疏族也。自阿里骨立,去依隴逋部,河南諸羌皆歸之。廝那、心牟二族向屬青唐,阿里骨殺董氈妻心牟氏,廝那等不平,與隴逋、心牟二族率眾奔夏,乙逋納之,共謀青唐。阿里骨聚兵一公城以備。
六月,涇原官軍破尾丁。
梁乙逋見中國於熙河築定遠城,擇於沿邊對接百里內各作頭項,排布人馬,東西相屬,約地遠近,一二日內可集兵三、五萬,待漢兵入界,並力拒戰。尾丁於諸路尤近,以兵五千屯其地。章令折可適將兵六千潛入境,偵得守烽卒姓名,詐為首領行視,呼出盡斬之,卷甲疾趨,襲破尾丁,獲人馬、器甲千計。回次檉楊溝,夏兵逐之,戰於高嶺,又敗。
秋七月,復遣使請援於遼。
乾順母梁氏憤韋州之敗,將圖大舉,復使乞兵於遼。遼主不許。
八月,西蕃阿里骨獻邈川圖,梁乙逋執其使。
邈川,古湟中地,南距河州一百九十餘里,東至蘭州二百餘里,東北控甘、涼一帶,西接宗哥、青唐二城,部族繁庶,形勢險要。始阿里骨以女許梁乙逋子,約攻邈川殺溫溪心,不果。及聞乙逋納叛蕃廝那等族,因復入貢中朝。哲宗封其妻溪尊勇丹為安化郡君,子邦彪為鄯州防禦使,弟南納支西州刺史。乙逋數征其兵入寇,不應。至是,聞溫溪心內投。疊受官爵,懼其離間,復以邈川地圖獻夏國,約將兵來取,而預誘溫溪心至青唐拘之。乙逋惡其反覆,羈執使人,兵不發。
冬十月,梁氏自將寇環州。
環州洪德寨西北白馬川灰家觜,地距清遠軍僅八十里,依山據險,當青岡峽濟乾、同家二堡大路,若騎兵自歡樂峰直達漢川,半日可至。梁氏集兵十萬於奇魯浪,聲言犯涇原。一夕趨環州,圍之。
按:《綱目》書“自將”皆善詞,茲書“梁氏”,異之也。以女子而將兵,非異事乎?事異故文亦異,書之以見梁氏之惡與乙逋等。
攻七日不克,解圍退,敗於洪德寨,易服走還。
環州境外皆沙磧,距城百里有牛圈瀦水。章於兵未至時,夜遣人置毒水中。夏兵至,人馬飲者輒死。攻七日不克,謀解圍退。預料精兵萬人授折可適,銜枚由大蟲谷趨洪德城;分遣蕃官慕化等別駐肅遠寨,約舉火為識,以邀歸路。夏兵還過之,烽起,士卒識梁氏旗幟,爭鼓譟出,梁氏縱鐵鷂子數萬迎斗,可適等皆死戰。梁氏見眾敗,急令青幕遮道,盡棄帷帳首飾,易服走免。兵士相蹈藉,死者崖澗皆滿。
按:兵未有書敗狀者,書“易服”,醜梁氏也。
十月,西蕃阿敏來投,使守革羅城。
阿敏,溫溪心弟,阿旺格子。阿里骨拘溫溪心,邈川大亂。阿敏聞梁乙逋執青唐使人,乃改名丹卓麻,率屬投入夏國。梁氏使為衙頭首領,將兵守革羅城,備阿里骨也。
十一月,復遣使乞援於遼。
遼主因夏國疊次求援,擬遣樞密使牛溫仁泛使中國,詰問兵端。已聞乙逋點集頻數,部族疲於奔命,議者謂“其非中國敵,豈可因之棄吾舊盟”,罷溫仁不遣,止令涿州移牒雄州請之。
綏州鈐轄移浪心訛內投。
授內殿承制。其從人綏移曾入夏國偵事,戰鬥被傷,特予副兵馬使。
元八年、夏天民安四年春正月,假遼國命,牒保全軍請和。
宥州牒保全軍言:“本國準北朝札子,備載南朝聖旨,稱夏國如能悔過上表,自當應接,予以自新。今既北朝解和,又朝廷素許,因此再上表章,即欲遣使詣闕。”哲宗以辭引“北朝”非例,令延經略使回牒諭意。
二月,以兵備于闐。
于闐,東界吐蕃,與瓜、沙接壤。是時入貢中朝,請率兵討夏國。梁氏聞之,令瓜、沙諸州嚴兵為備。
附:李氏《長編》:“二月己酉,賜熙河路鈐轄康識並諸將銀藥有差,以出塞牽制至打繩川討盪有功也。”考打繩川在南牟會西七十里,距會州止八十里,是已深入夏界。而《宋史》無《康識傳》,其出塞月日《實錄》亦不載。
三月,遣使謝罪,請以蘭州易塞門、安遠二寨。
梁乙逋因中國絕歲賜,遣使謝罪,並請易地。寶文閣待制呂大忠言:“夏人強則縱,困則服。今陽為恭順,實懼討伐,宜且命邊臣詰其所以來之辭。若惟請是從,彼將有以窺我矣。”哲宗乃賜詔曰:“省所上表,遣使詣闕,悔過上章,獻納蘭州一境地土,綏州至義合寨亦取直畫定,卻有塞門乞賜還夏國等事且悉。朕統御萬邦,敦示大信,眷爾嗣藩之始,亟馳請命之誠,爰給土疆,復頒歲幣。豈謂受賜而後輒興犯順之師,中外交章,神人共憤。朕以爾在位未久,勢匪自由,姑戢討伐之大兵,聊用馭邊之中策。今則遣使來庭,託辭悔過,何乃謝章之初達,即形畫境之煩言。況西藩故疆,中國舊地,已載前詔,不系可還。其分境雖曾商量,在用兵亦合隔絕。然則塞門之請,殊非所宜。定西以東,已有前諭。除河東、延路新邊界至許從前約,令逐路經略司依前後詔書開立濠堠外,蘭岷路未了地界,亦已令蘭岷路經略使依先降詔旨委官,候夏國差到官,詳先降指揮,同共商量分畫。緣夏國自元通貢受賜,後累次犯邊,仍候地界了日,可依例別進誓表,然後常貢歲賜,並依舊例。”
夏四月,乘間犯延、麟二州。
夏謝罪使甫入中國境,屬蕃耒耜雲集,近邊二三百里耕辟無餘地。乙逋乘彼此議和,沿邊無備,縱兵分犯二州,殺掠熟戶甚眾。
冬十月,遣兵扼神流堆,與涇原將張蘊戰,敗還,遂失宥州。
梁乙逋聞張蘊引兵入境,令眾三千扼大吳神流堆,堆距宥州四十里。拒戰不勝,宥州守兵潰走。監軍梁阿移引鐵騎數千趨松林堡赴援,蘊頓兵長城嶺。鐵騎數挑戰不得,既倦,蘊縱兵奮擊,阿移大敗。
附:《宋史·葉康直傳》:“元中,知秦州。夏人侵甘谷,康直戒諸將設伏以待,殲其二酋,自是不敢犯。”考《哲宗紀》,元中不見夏人侵甘谷事,《傳》不知何據。
紹聖元年、夏天民安五年春正月,遣使進奉,再請易地。
梁氏遣使進貢,復請易塞門,不許。自是不復請。
二月,進助山陵。
哲宗葬宣仁聖烈皇太后於永厚陵,梁氏遣使進馬一百匹。
三月朔,日有食之。
時乾順年幼,諸梁恣橫,國中皆危之。
夏四月,遣諜入延,被獲。
梁氏因請地不得,遣諜至延覘事。經略使范純粹方大閱,觀者不得入。俄而騎兩翼環圍之,命觀者列坐,皆五人結一保,中有十餘無保者,呼詰之,即夏諜也。盡坐帳前,閱技畢,曰:“我之兵精乎?歸語爾主,欲為寇,幸早來。”與食遣回。
冬十月,梁乙逋伏誅。
梁氏一門二後,乙逋恃其威勢,獨專國政,日與中國抗衡,緣邊悉被荼毒。中間得歲賜、金帛,輒夸於眾曰:“嵬名家人有如此功否?中國曾如此畏否?”每舉兵,必曰:“吾之所以連年點集,欲使南朝懼,吾為國人求罷兵耳。”國人畏之,不敢言。既,又潛謀篡奪,刑賞自專,梁氏亦為所制。自麟、府還,族子阿革戰死,勢稍殺。環慶之役,梁氏自將,不使與兵政,乙逋不悅,叛狀益露。大首領嵬名阿吳、仁多保忠、撒辰等知其謀,集部眾討殺之,滅其家。
按:乙逋為嵬名阿吳等所殺,書“伏誅”何?罪宜誅也。《綱目》嚴惡惡:元魏景明四年,散騎常侍趙修為監者鞭驅至死,書“伏誅”;永安元年,中書令鄭儼為部下所殺,書“伏誅”。凶頑如乙逋死有餘辜,書“伏誅”,所以正其罪而討之也。
紹聖二年、夏天民安六年春二月,築堡石門峽。
石門峽,距渭州境僅三十里,東帶興、靈,西接天都,瀕葫蘆河形勝,宜耕牧,為國界要害。梁氏遣兵築堡戍之,中國探騎遂莫敢過界。
夏五月,宥州蕃屬朱智用由邈川內投。
智用有意內附,為夏國各路把截,無由遂達。後入邈川,為溫溪心部下搬察。至熙州,密申向漢意,攜其宗族內奔。哲宗嘉其誠,授三班奉職。
冬十一月,進《貝多葉經》於遼。
經,回鶻僧所譯。